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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矿井应急救援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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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矿井应急救援预案PAGEPAGE85xxxxxxxx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012年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和科学的发展观,努力提高企业应对重大灾害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广大职工生命健康安全和生产秩序的稳定,结合我矿具体情况,制定《鹤煤公司五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第二条本《预案》的编制依据是国家《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消防法》、《职业病防治》、《煤炭法》、《安全生产许可...

2012年度矿井应急救援预案
PAGEPAGE85xxxxxxxx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012年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和科学的发展观,努力提高企业应对重大灾害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广大职工生命健康安全和生产秩序的稳定,结合我矿具体情况,制定《鹤煤公司五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第二条本《预案》的编制依据是国家《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消防法》、《职业病防治》、《煤炭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特种设备安全检察条例》、国务院302号令和鹤煤安(2004)90号文《鹤煤(集团)公司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第二章:矿井概况  第三条xxx位于xxxx矿区中部,xxx设计能力为150万吨/年。2006年核定生产能力为200万吨,核定通风能力xxxx万吨。矿井开拓方式为立井、多水平、主下山开拓。井筒四个,主井、副井、老风井和新风井,新风井为斜井,其余为立井。主井提煤、副井进风兼提升物料和上、下人员,老风井、新风井担负矿井总回风,新风井兼作矿井的一个安全出口。  xxx现采二1煤层,厚度2.2~8.5m,平均8.0m,煤层倾角12~28°,平均20°,煤种属xxx煤。灰分为xxx%,挥发分为xxx%,大煤伪顶为0—0.5m的页岩,直接顶为4.5m的砂质页岩和砂岩,老顶为厚20m的中粒砂岩;直接底为3m厚的页岩或泥岩,老底为厚10—13m的砂岩或砂页岩。顶板稳定但断层多,裂隙、节理发育,较破碎。采煤方法为走向长壁炮采采煤法。工作面生产采用分层开采及网下放顶煤工艺回采。  矿井地表粘土层厚度100m,隔水性能好,不受雨季威胁,井田内C3L8为主要含水层。通过断层导水系统对生产构成威胁,矿井最大涌水量xxxm3/h,正常涌水量xxxxm3/h。矿井通风方式为机械抽出混合式。2010年瓦斯鉴定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xxxm3/min,相对瓦斯涌出量xxxm3/t;2004年鉴定为突出矿井;xxx所采二1煤属不易自燃煤层,煤层自然发火期为xxxx天,但根据五矿近年来自然发火情况,按自燃发火矿井管理。煤尘具有爆炸危险性,爆炸指数15.14%。  第四条xxx现有在册职工xxx8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xxx人;共有井下区队xx个;井下职工为三班作业;日常井下职工人数:八点班约xxx人左右,四点班约xxx人左右,零点班约xxx人左右。第五条xxxx现有货运汽车xxx辆,中型客车及小汽车若干,发生事故后,均可作为抢险运输车辆使用。第三章:本预案的适用范围第六条本预案适用于发生下列各类事故1、煤与瓦斯突出事故2、瓦斯、煤尘爆炸事故3、井下火灾事故4、瓦斯燃烧事故5、矿井主扇停风事故6、严重顶板事故7、提升运输重大事故(影响生产8小时以上的)8、大范围停电事故9、矿井重大水灾事故10、防淹井事故11、地面重大火灾事故(本部门的人员半小时内难以扑灭和控制的事故)12、易燃易爆物品、压力容器爆炸事故13、其它人为或自然因素导致重大事故本矿属辖工人村发生重大灾害事故或突发公共事件也可参照本预案执行。第七条xxx2012年重大危险源辨识。1、根据我矿2012年生产地区安排,各作业地点如下:采煤队回采xxxxxxx工作面,xxxx工作面,煤巷掘进有xxx煤柱下顺槽及切眼,xxx上、下顺槽及切眼、xxx上下顺槽、xxx下顺槽等,岩巷掘进有xxx中巷、xxx、xxx、xxxx等。2、根据不同地区周围的具体情况,出现的重大灾害有所不同。xxxx等地点周边均为采空区,且跨老空老巷较多,应以防治自然发火和防治水为主。xxx工作面上顺槽沿空布置也要加强防火和放水管理。xxxx的岩巷掘进工作面应以防治水和防误揭煤为主。第四章组织领导第八条为加强对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矿成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应急救援指挥部(简称指挥部,下同)。1、指挥部成员指挥长:矿长副指挥长:安全矿长总工程师生产矿长机电矿长成员:工会主席纪委书记总会计师后勤矿长通风副总地测副总调度主任安质科长机运科长生产科长防突办主任供应科长医院院长保卫科长行政科长通风区长抽放队长运输区长2、抢险救灾指挥部设在矿调度室。3、 通知 关于发布提成方案的通知关于xx通知关于成立公司筹建组的通知关于红头文件的使用公开通知关于计发全勤奖的通知 参加抢险救灾事故的人员名单顺序表(附后)。第九条抢险救灾处理事故过程中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职责。1、矿长:是处理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矿总工程师、集团公司董事长、集团公司总经理、集团公司总工程师、矿山救护队队长协助下,制定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全面指挥抢险救灾工作。2、矿总工程师:是矿长处理灾害事故的第一助手,在矿长领导下组织制定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3、生产矿长:协助矿长完成抢险救灾和协调各方面的工作,负责组织为处理事故所必需的人员待命,负责井下抢险作战方案的实施和执行。4、安全矿长:协助矿长完成抢险救灾工作,根据批准的作战计划,按照《规程》规定对抢险救灾工作的安全和入井人员的控制实行有效监督,负责为严格控制入井人员签发抢救事故用的入井特别许可证。5、机电矿长:协助矿长完成抢险救灾工作,根据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方案,负责井上下供用电管理、压风管理等。6、后勤矿长:协助矿长完成抢险救灾工作,及时调集救灾所必需的设备材料,保证抢险物资的供应和后勤支持。7、纪委书记:协助矿长完成抢险救灾工作,负责矿内职工和职工家属的稳定管理工作,为矿井抢险救灾营造稳定的应急工作环境。8、矿工会主席:协助矿长完成抢险救灾工作,负责伤员救治管理和工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9、总会计师:协助矿长完成抢险救灾工作,负责为抢险救灾所购物资、设备提供资金,为伤员救治和工亡人员善后处理提供必需款项,确保抢险救灾专款及时到位。10、通风副总:协助总工程师完成抢险作战方案的制定,负责完成一通三防事故的抢险方案和安全措施管理,完成指挥部安排的其它技术工作。11、地测副总:协助总工程师完成抢险作战方案的制定,负责完成防治水事故的抢险方案和安全措施管理,完成指挥部安排的其它技术工作。12、安质科科长:根据指挥部命令,按照《规程》规定对抢险救灾工作的安全和入井人员的控制实行有效的检查监督。13、通风区区长:根据指挥部命令,负责改变或调整矿井通风系统,组织完成必要的通风工程,执行与一通三防有关的安全技术其它措施。14、生产计划科科长:根据指挥部命令,负责工程方案拟定、生产措施制定、图纸提供、事故处理过程中的技术资料管理。协助分管矿长完成其它抢抢险救灾工作。15、防突办主任:根据指挥部命令,负责“一通三防”方案拟定、措施制定、图纸提供、事故处理过程中的技术资料管理。协助分管矿长完成其它抢险救灾工作。16、机运科科长:根据指挥部命令,负责机电方案拟定、措施制定、图纸提供、事故处理过程中的技术资料管理。协助分管矿长完成其它抢险救灾工作。17、有关的区队(班组)长:负责查对留在本区域工作地点的人数,并采取果断措施带领他们有组织地撤到安全地点直至地面,将井下所见到的事故性质、范围和发生原因等情况,如实详细地报告给指挥部(即矿调度室,下同)。并准备随时接受指挥部的命令,完成有关抢险和灾害处理任务。18、矿调度室主任:协助指挥长和副指挥长完成抢险救灾工作,具体平衡协调各区队抢险事宜,保证抢险过程中通讯畅通,向下传达指挥部命令,向指挥部汇报抢险救灾进展情况。负责事故处理过程中作战方案、措施、技术资料的管理,并调度作战方案的实施。19、值班调度员:负责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情况,并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矿长、总工、公司总调度室、矿山救护队以及其他矿领导和有关单位,及时向下传达矿长的命令,通知并召集有关人员到调度室集合待命,随时调度井下抢险救灾工作。统计掌握入井人数和留在井下各地区的人数。并按照《预案》中所规定的《发生事故后必须立即召集的单位和个人名单》,及时按顺序通知所列各单位负责人到调度室集合待命。20、考勤室、矿灯房负责人:根据入井人员的挂牌和领取矿灯、自救器的牌号,查清在井下的人数及其姓名,并迅速报告给调度室。对未持有指定矿长签发的入井特别许可证的任何人员拒绝发给矿灯和自救器,并在井口严格检查,制止入井。21、供应科科长:及时准备好必需的抢救器材,并根据矿长的命令,迅速采购抢险物资,在调度室等候待命。22、机一队和机二队队长:根据矿长命令,负责改变主扇的工作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并保证其正常运行,准确掌握井上、下的停送电范围,及时抢救和安装机电设备,完成其它抢险救灾任务。23、运输区区长:负责将遇难人员及时运送上升,保证将救灾人员和器材运到抢险事故地点,满足救灾需要。对未持有指定矿长签发的入井特别许可证的任何人员严禁其入井。24、地测部门负责人:负责准备好必要图纸和资料,根据指挥部命令完成测量和地质管理工作任务。25、医院院长:负责组织对负伤人员的急救治疗,组织护理和药物供应。26、行政科科长:负责对遇难人员的善后处理和救护人员的住宿及其它生活事宜。27、保卫科科长:负责对事故处理过程中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持矿区的正常秩序。不准闲杂人员入矿。在井口附近设专人警戒,严禁闲杂人员逗留围观。28、值班电话维修工(或调度员):接到矿调度室的通知后,立即切断与事故无直接关系的一切电话,开放事故信号,与调度员或调度室主任配合及时传达矿长的命令,保证井下通讯联络畅通。29、事故发生后,在矿长未到矿之前,由值班矿长任临时指挥长,值班科长协助。矿长到矿后,值班矿长的指挥权自动移交至矿长。矿长因故未能及时到矿指挥,依次由生产矿长、总工程师、安全矿长任代理指挥长。30、事故发生后,调度室主任、安质科科长、生产科科长、机运科科长、防突办主任接到通知,应立即到指挥部集合待命,协助指挥部进行抢险救灾。迅速为抢险救灾作好技术准备,并作好方案拟定、措施编制、图纸资料提供、抢险步骤与过程记录等技术管理工作。第十条指挥部下设应急救援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矿调度室。办公室主任:调度室主任(兼),办公室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联系电话:外线:xxxxx,内线:xxxx第十一条指挥部的主要职责1、负责制定矿井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指导、督促各基层单位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2、督促各单位对干部职工进行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应急救援知识的学习和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3、根据事故情况,对抢险救灾方案进行决策指导,对应急救援工作有争议的问题进行栽决和紧急处理;4、请求上级支援、指挥调度事故抢救、医疗工伤救治、后勤保障等工作,调度解决抢险救灾所需资金、物资、设备等救灾资源;5、对事故善后处理、矿区秩序维护、事故调查、恢复生产等工作进行检查和督促落实。第十二条指挥部办公室的职责:1、负责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的通讯联络工作;传达领导小组或抢险救灾指挥部对抢险、救灾的决定、命令,并负责督促落实;2、调度事故抢险救灾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相关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3、参与制定救灾方案及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了解其执行情况和相关信息,及时为指挥部提供决策依据;4、配合有关部门作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和事故调查等工作。第五章应急救援体系第十三条xxx实行一级应急救援体系。集团公司救护队为主要抢险救灾力量,矿属各基层单位为基本应急救援力量。参照xxxx历史上曾经发生过的重大灾害事故类型,通过对各种重大危险源的辩识及导致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严重度的讨论分析,矿制定下述灾害事故具体应急救援预案和事故报告制度(内容附后)。1、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3、井下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4、瓦斯燃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5、矿井主扇停风事故应急救援预案;6、严重顶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7、提升运输重大应急救援预案;8、矿井大范围停电事故应急救援预案;9、矿井重大水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0、防淹井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1、地面重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2、易燃易爆物品、压力容器爆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3、其它人为或自然因素导致的重大事故、灾害应急救援预案;第十四条制定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遵循的原则:1、救人优先原则;2、防止事故扩大,缩小事故影响范围的原则;3、保护救灾人员生命安全的原则;4、有利于恢复生产的原则。第十五条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包括的主要内容:1、领导机构;2、组织分工;3、明确职责;4、预案的启动程序;5、汇报程序;6、通知顺序;7、救援方案;8、对应的安全技术措施;9、物资、设备、材料储备清单;10、恢复正常状态的原则和程序;11、应急救援预案的学习和演练。第十六条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必须备齐满足应急救援所需要的图纸、资料、通讯工具等。第六章预案的启动程序第十七条矿井重、特大灾害事故发生后均应立即启运本预案,并及时向集团公司报告并请求支援。第十八条矿井一旦发生重大事故灾害,事故现场单位和人员要及时实施抢险救灾,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向矿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即矿调度室)汇报。上报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汇报的主要内容包括:1、发生的事故性质、所属单位、时间、地点;2、事故类型;3、可能影响的范围;4、人员遇险情况;5、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6、指挥部需了解的其它事宜等。第十九条矿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基层单位重大事故或灾害的汇报后,要立即向当天值班矿领导和指挥部指挥长汇报,由指挥长或当天值班矿领导根据灾情,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是否向上级救援机构请求支援。第二十条本《预案》启动后,指挥部办公室必须按应急救援人员通知顺序表,立即通知指挥部全体成员赶赴指挥部。由指挥长根据灾情安排相关的指挥部成员赶赴事故现场,成立现场抢险救灾指挥部,同时组成抢险指挥、方案制定、医疗救护、供应保障、救治善后、事故调查和治安保卫等工作小组,研究制定抢险救灾方案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全力以赴投入救灾工作。对应急救援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问题及时进行裁决和处理,同时指定专人向上级部门和相关领导汇报抢险救灾工作进展情况。第二十一条在抢险救灾过程中,要充分调动和利用本单位的救灾队伍、医疗机构、物资、设备和场地。当本单位的抢险救灾资源不能满足需要时,救援指挥部负责向上级应急救援机构报告,请求支援,确保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第二十二条抢险救灾工作结束后,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在5日内写出抢险救灾总结报告。第二十三条指挥部办公室要完整保存应急救援过程中处理事故的文字材料或音像记录等资料。第七章《预案》的贯彻、学习、演练和修订第二十四条各单位要组织全体员工学习本预案、应急救援知识和本 岗位职责 总经理岗位职责总经理安全岗位职责工厂保安人员的岗位职责工厂财务部岗位职责工程测量员岗位职责 ,不断提高应急救援的能力。第二十五条为保证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遇条件变化或重要人事变更,及时修订和补充。第二十六条为验证《预案》的有效性,矿每年对《预案》进行模拟演练一次。第二十七条矿各基层单位,根据应急救援的需要,必须储备足够的抢险救灾物资。矿财物部门要专户储存至少xxx万元救灾专款,以备急用。第八章奖惩第二十八条对及时报告事故险情,为抢险救灾赢得宝贵时间,避免事故扩大和在抢险救灾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减少了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单位及个人,按矿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和表彰。第二十九条对因迟报、瞒报、缓报、谎报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而延误抢险救灾时机的,或由于失职、渎职等人为因素导致事故扩大的,以及非法阻挠应急救援队伍、物资、设备调用的单位或个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第九章事故调查报告制度第三十条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第三十一条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三)事故的简要经过;(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五)已经采取的措施;第三十二条 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第十章附则第三十三条本《预案》的解释权归xxxxxx。第三十四条本《预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附件1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xxxx作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高度重视防突工作,加强对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为此,矿成立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抢险救灾应急救援指挥部。一、领导机构指挥长:矿长副指挥长:生产矿长总工程师安全矿长机电矿长成员:工会主席纪委书记总会计师后勤矿长通风副总地测副总调度主任安质科长机运科长生产科长防突办主任供应科长医院院长保卫科长行政科长通风区长抽放队长运输区长指挥部设在矿调度室,调度室同时为指挥部抢险救灾处理事故的办公室,办公室主任:调度室主任(兼)。办公室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联系电话:外线:xxxx,内线:xxxx二、组织分工为便于抢险救灾,指挥部下设六个工作组:1、抢险指挥组,组长:矿长副组长:安全矿长总工程师生产矿长,全权负责瓦斯、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救灾处理与指挥,组织实施抢险方案与工程。2、方案制定组,组长:总工程师,副组长:通风副总,负责灾害事故抢险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为事故应急提供技术支持。3、供应保障组,组长:后勤矿长,副组长:供应科长。全力负责抢险救灾物资、材料、设备的供应、救灾人员的食宿,为事故应急提供后勤支持。4、救治善后组,组长:矿工会主席,副组长:矿医院院长。负责救治伤员、工亡人员的善后处理。为事故应急提供医辽救治和善后支持。5、事故调查组,组长:安全矿长,副组长:安质科长。负责事故调查或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查找发生事故的真实原因,为事故防范提供技术支持。6、治安保卫组,组长:矿纪委书记,副组长:矿保卫科长。负责矿内治安保卫工作,营造稳定的救灾环境。为事故应急提供治安支持。7、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职责:(1)保障应急救援过程中的通讯联络工作,传达抢险救灾指挥部对抢险救灾的决定、命令,并负责督促落实;(2)调度事故抢险救灾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相关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3)参与制定救灾方案及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了解其执行情况和相关信息,及时为指挥部提供决策依据;(4)配合有关部门作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和事故调查等工作。三、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处理过程中各业务部门和人员的任务与职责:1、矿长:是处理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矿总工程师、集团公司董事长、集团公司总经理、集团公司总工程师、矿山救护队队长协助下,制定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全面指挥抢险救灾工作。2、总工程师:是矿长处理灾害事故的第一助手,在矿长领导下组织制定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作战方案。3、生产矿长:协助矿长完成抢险救灾和协调各方面的工作,负责组织为处理事故所必需的人员待命,负责井下抢险作战方案的实施和执行。4、安全矿长:协助矿长完成抢险救灾工作,根据批准的作战计划,按照《规程》规定对抢险救灾工作的安全和入井人员的控制实行有效监督,负责为严格控制入井人员签发抢救事故用的入井特别许可证。5、机电矿长:协助矿长完成抢险救灾工作,根据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方案,负责井上、下停送电管理、压风管理、机电设备管理与指挥等。6、后勤矿长:协助矿长完成抢险救灾工作,及时调集救灾所必需的设备材料,保证抢险物资的供应和后勤支持。7、纪委书记:协助矿长完成抢险救灾工作,负责矿内职工和职工家属的稳定管理工作,为矿井抢险救灾营造稳定的应急工作环境。8、工会主席:协助矿长完成抢险救灾工作,负责伤员救治管理和工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9、总会计师:协助矿长完成抢险救灾工作,负责为抢险救灾所购物资、设备提供资金,为伤员救治和工亡人员善后处理提供必需款项,确保抢险救灾专款及时到位。10、通风副总:协助总工程师完成抢险作战方案的制定,负责完成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抢险方案和安全措施管理,完成指挥部安排的其它技术工作。11、地测副总:协助总工程师完成抢险作战方案的制定和安全措施管理,完成指挥部安排的其它技术工作。12、调度室主任:协助指挥长和副指挥长完成抢险救灾工作,具体平衡协调各区队抢险事宜,保证抢险过程中通讯畅通,向下传达指挥部命令,向指挥部汇报抢险救灾进展情况。负责事故处理过程中作战方案、安全措施、技术资料的管理,并调度作战方案的实施。13、安质科科长:根据指挥部命令,按照《规程》规定对抢险救灾工作的安全和入井人员的控制实行有效的检查监督。协助总工程师完成其它抢险救灾工作。14、防突办主任:根据指挥部命令,负责处理突出事故方案拟定、措施制定、图纸提供、事故处理过程中的技术资料管理。协助总工程师完成其它抢险救灾工作。15、通风区区长:根据指挥部命令,负责改变或调整矿井通风系统,组织完成必要的通风工程,执行与处理突出有关的其它安全技术措施。16、生产科科长:根据指挥部命令,负责工程方案拟定、图纸提供、事故处理过程中的技术资料管理。协助总工程师完成其它抢险救灾工作。17、机运科科长:根据指挥部命令,负责机电方案拟定、措施制定、图纸提供、事故处理过程中的技术资料管理。协助总工程师完成其它抢险救灾工作。18、抽放队队长:根据指挥部命令,完成井下抢险救灾管路安装与拆卸、供水、注浆、注胶及打钻任务。执行与处理突出有关的其它安全技术措施。19、有关的区队(跟班工长、班组长):在遇险情时有权撤人、停电,负责查对留在本区域工作地点的人数,并采取果断措施带领他们有组织地撤到安全地点直至地面,撤离途中所遇人员一同撤离,并向矿调度汇报。将井下所见到的事故性质、范围和发生原因等情况,如实详细地报告给指挥部(即矿调度室,下同)。并准备随时接受指挥部的命令,完成有关抢险和灾害处理任务。20、值班调度员:矿调度室调度员接到遇险电话时,有权先安排撤人、停电后,及时向值班矿领导汇报。负责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情况,并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矿长、总工、公司总调度室、矿山救护队以及其他矿领导和有关单位,及时向下传达矿长的命令,通知并召集有关人员到调度室集合待命,随时调度井下抢险救灾工作。统计掌握入井人数和留在井下各地区的人数。并按照《预案》中所规定的《发生事故后必须立即召集的单位和个人名单》,及时按顺序通知所列各单位负责人到调度室集合待命。21、考勤室、矿灯房负责人:根据入井人员的挂牌和领取矿灯、自救器的牌号,查清在井下的人数及其姓名,并迅速报告给调度室。对未持有指定矿长签发的入井特别许可证的任何人员拒绝发给矿灯和自救器,并在井口严格检查,制止入井。22、供应科科长:及时准备好必需的抢险救灾器材,并根据指挥部的命令,迅速采购抢险物资,在调度室等候待命。23、机一队和机二队队长:根据指挥部命令,负责改变主扇的运转状态,并保证其正常运行,准确掌握井上、下的停送电范围,及时抢救和安装机电设备,完成其它抢险救灾任务。24、运输区区长:负责将遇难人员及时运送上井,保证将救灾人员和器材运到抢险事故地点,满足救灾需要。对未持有指定矿长签发的入井特别许可证的任何人员严禁其入井。25、地测部门负责人:负责准备好必要图纸和资料,根据指挥部命令完成测量和地质管理工作任务。26、医院院长:负责组织对负伤人员的急救治疗,组织护理和药物供应。27、行政科科长:负责对遇难人员的善后处理和救护人员的住宿及其它生活事宜。28、保卫科科长:负责对事故处理过程中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持矿区的正常秩序。不准闲杂人员入矿。在井口附近设专人警戒,严禁闲杂人员逗留围观。29、值班电话维修工(或调度员):接到矿调度室的通知后,立即切断与事故无直接关系的一切电话,开放事故信号,与调度员或调度室主任配合及时传达矿长的命令,保证井下通讯联络畅通。30、事故发生后,在矿长未到矿之前,由值班矿长任临时指挥长,值班科长协助。矿长到矿后,值班矿长的指挥权自动移交至矿长。矿长因故未能及时到矿指挥,依次由生产矿长、总工程师、安全矿长任代理指挥长。31、事故发生后,调度室主任、安质科科长、生产科科长、机运科科长、防突办主任接到通知,应立即到指挥部集合待命,协助指挥部进行抢险救灾。迅速为抢险救灾作好技术准备,并作好方案拟定、措施编制、图纸资料、抢险步骤与过程记录等技术管理工作。四、应急预案的启动程序:1、矿调度室为发出预警通报的责任单位。当调度室接到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电话后,必须立即向值班矿长和指挥长汇报,由指挥长或值班矿长决定启动本预案,及时安排撤出灾区人员和排放瓦斯,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向公司调度室汇报。同时按《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规定,通知指挥部全体成员立即赶赴调度室参加抢险救灾。2、本预案一旦启动,指挥部成员和各业务部门、基层单位人员接到调度室预警指令后必须做到:①值班矿长或指挥长下达启动本预案的命令后,当班调度员要立即通知井下灾区内所有人员按照《灾害预防计划》或《作业规程》规定的避灾线路和措施撤至安全地点直到地面。②本应急预案启动,调度室要立即向公司调度室汇报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影响范围;人员遇险情况;发生突出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本应急预案的启动情况;己采取的应急抢救方案、措施和进展情况;需请示报告的其它事宜等。③井下各区队跟班干部和地面值班干部在接到调度室突出事故发生的预警后,井下干部必须迅速组织本单位本工作地区人员撤离,值班干部组织好本单位人员在区队待命,做好抢险救灾准备。④地面单位在接到本应急预案启动命令后,除值班干部外,必须有一名正职加强值班,另一名正职方可在有可靠通讯联系地点待命。五、突出类型、分析1、煤与瓦斯突出类型分为突出、压出和倾出三种。地应力较大、瓦斯压力较高、瓦斯含量较大、煤体强度低和结构遭破坏层里紊乱区域,煤与瓦斯突出的危险性就越大。影响煤与瓦斯突出的因素很多,煤层的物理特性、赋存特性和开采特性等都是造成瓦斯突出的因素,针对我矿近年来防突管理情况分析,可能发生突出事故的主要地区为三水平延深下山采区内的顶分层采掘工作面,特别是在地质构造带及煤体出现软分层区段内,突出参数的预测指标往往比其他地段稍大,是我们进行防突管理的重中之重,日常生产期间要加强地质预测预报和现场管理,采取针对性的措施进行有效治理,确保安全生产。六、汇报程序及通知指挥部成员顺序1、矿井一旦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现场人员应尽可能多地了解和弄清突出发展的强度和波及影响的范围,并在第一时间迅速利用工作地点附近的电话向调度室如实汇报。2、矿调度室在接到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电话后,要问清事故地点、事故灾害程度、遇险人员情况及受威胁人员撤离情况,并立即向值班矿长和指挥长汇报,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当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启动本预案后,按《发生事故后必须立即召集的单位和人员名单》依次进行通知汇报。七、现场处理救援方案1、安全撤离措施:当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后,处于灾区的人员一定要保持头脑清醒,行动果断。及早弄清突出发生的地点和程度,作出正确判断,迅速向调度室汇报,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抢救。如不能抢救,要立即进行自救与互救。处于突出事故地点进风侧的人员,要迅速戴好自救器迎着风流撤退。位于回风侧的人员要迅速戴好自救器,以最快速度通过捷径路进入到新鲜风流巷道中。突出波及区域即受到威胁的人员,在接到调度通知或灾区人员通知后也要立即撤离,必要时迅速戴好自救器。撤离时,要两人以上编组同行,互相照顾,不要单独乱跑。撤离过程中,不要盲目奔跑,防止自救器的鼻夹掉下。当遇高浓度瓦斯气流时,应立即趴下,闭气暂停呼吸,并避开瓦斯涌出方向,待高浓度瓦斯过后再迅速撤离。通过风门时,应随手将风门关好,以防风流短路、混乱,造成事故范围扩大。2、避灾自救措施:发生突出事故后,若通路被淤煤堵塞,自救器出现故障或者无法撤离时,灾区人员可以考虑下列方法避灾自救:(1)迅速进入附近的避难峒室或独头巷道(最好是岩巷),关闭局扇,掐断风筒,利用棚腿、棚梁、风筒、衣服等构筑临时避难室,阻止瓦斯、CO等有害气体侵入。(2)遇险人员要沉着、冷静,尽量减少动作;在避难峒室外或所在地点附近采取写字、遗留物品等方式,设置明显的标志,为救护人员指示营救目标。在避难地点,若有压风管,可设法打开管路,以便向避难人员输送新鲜空气。若发现避难地点情况变化有危险时应及时转换地点。(3)当发生突出事故,无其它巷道躲避或来不及撤离时,避灾人员要迅速背着冲击波的来向,脸朝下卧倒在巷道底板或水沟内,用湿毛巾堵住嘴和鼻子,以防吸入高浓度的有害气体;与此同时,迅速佩戴好自救器,待冲击波过去后,迅速撤离到安全地点。(4)在避灾过程中,井下人员一定要坚定信心,发扬团结精神,遵守纪律、听从指挥。发现有人受伤,要及时救治,主动照顾好受伤人员。并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或瓦检员或安检员或班组长或老工人(至少二人同行)出去侦察。经过探查,确认无危险后,组织大家有秩序地向井口撤退。若矿灯都熄灭了,应沿着轨道或摸着水管、绞车钢丝绳走。若有可能,争取尽早与地面取得联系,以便尽快得到救护队的救援。3、抢救措施:(1)井下发生突出事故后,可以采取在突出区域外停电的办法果断切断井下一切非防爆电气设备的电源。突出事故发生后严禁井下一切非防爆电气设备再运行。(2)井下发生突出事故后,一般不宜在灾区内直接停送电,对灾区内的电气设备原则上采取“停电的设备不送电,送电的设备不停电”;可以采取在突出区域外停电的办法切断井下灾区的电源,一般突出区域内风机的电源不宜停电。(3)当井下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后,指挥部要组织由矿山救护队员组成的抢救小分队进入灾区抢救人员。救护队员在到达事故地点后应对灾区进行全面侦察,查清事故地点、范围、遇难人员的数量及分布地点,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发现幸存者立即使用防护苏生仪器救出灾区。若发现有再次突出的可能时,必须及时向指挥部汇报。(4)在证实确无再次突出的可能时,应迅速修复被破坏的通风系统、运输系统、排水系统、供电系统、通讯系统等。八、对应的安全技术措施:1、矿井发生煤与瓦斯突出重大事故后,井下基地现场指挥由指挥部选派得力人员担任。2、矿井发生重大突出事故后,救护队必须首先对灾区进行侦察,准确探明事故性质、原因、范围、遇险人员数量和所在位置,以及巷道通风、煤与瓦斯涌出等情况,为指挥部制定抢救方案提供可靠决策依据。3、抢救遇险人员是救护队的首要任务。救护人员应千方百计创造一切条件,以最快的速度、最短的路线到达灾区现场,先将受伤人员送到新风流中进行急救;同时派人引导未受伤人员撤离灾区,然后陆续将遇难人员抬出。4、处理突出事故时,井下救灾基地应设在灾区附近支护良好的新风巷道中。井下基地应派有矿山救护队指挥员、待机小队和急救员值班,并设有通往地面指挥部和灾区的电话,备有必要的装备和救护器材,同时设有明显的灯光标志。根据事故处理情况的变化,救护基地可向灾区推移或后撤。5、凡下井参加救灾人员必须听从命令,服从指挥,随时与指挥部保持联系,汇报情况,绝对禁止擅自行动。九、物资、设备、材料储备清单物资、设备、材料储备清单详见附表十、恢复正常状态的原则和程序:1、恢复正常状态的原则:(1)及时修复井下被损坏的通风设施,恢复通风系统,能够实现井下的正常通风。(2)由瓦斯检查员或救护队员检查中央变电所及泵房风流中的瓦斯情况,确认瓦斯浓度低于0.5%时,立即向指挥部汇报,由指挥部通知地面变电所,恢复中央变电所电源。然后依次检查各采区变电所(点)瓦斯情况,确认瓦斯浓度低于0.5%时,汇报至调度室由指挥部下令送电。(3)瓦斯检查员检查各采煤工作面瓦斯浓度情况,确认瓦斯浓度低于1%或二氧化碳浓度低于1.5%时,经指挥部批准后方可恢复送电。(4)经瓦斯检查员检查,掘进工作面瓦斯浓度低于1%或二氧化碳浓度低于1.5%(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汇报至调度室,经指挥部同意后方可恢复送电通风。瓦斯浓度在1%以上、3%以下时,由瓦检员(或救护队员)和现场跟班干部进行就地排放。瓦斯浓度在3%以上时,由通风区制定专门措施进行排放。(5)采掘工作面电动机或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米巷道内,都必须检查瓦斯,只有瓦斯浓度低于0.5%时,方可启动。2、恢复正常状态的程序:(1)通风系统恢复正常后,首先检查中央变电所及泵房风流中瓦斯情况,当瓦斯浓度低于0.5%时先恢复中央变电所电源;其次检查各采区变电所(点)的瓦斯情况,确认瓦斯浓度低于0.5%时,恢复采区变电所(点)电源。再次检查采面及掘进工作面的瓦斯情况,确认瓦斯浓度低于1.0%时,恢复采面、掘进工作面的电源。(2)待井下全面恢复正常供电后,即可恢复矿井正常状态。十一、煤与瓦斯突出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和演练1、各基层单位要有计划地组织全体职工学习本预案、应急救援知识、岗位职责,提高应急救援的能力。每年由矿长组织进行一次防突事故的应急救援演习,提高职工防突意识和技能。2、如遇生产条件有较大变化时随时修订和补充。3、为保证本预案能够切实贯彻到每一位员工,各单位队长、技术员负责向职工贯彻和组织职工学习,学习后要进行考试。4、安质科、劳资科、党宣办负责对各单位学习预案的情况进行检查,督查学习效果,切忌流于形式。5、演练考核与验收:各基层单位对预案的学习与考试,必须留记录备查;安质科、劳资科、党宣办的督查要有记录可循,做到谁检查谁负责。附件2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xxxx作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高度重视防治瓦斯工作,加强对瓦斯、煤尘爆炸重大恶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与领导。为此,矿成立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抢险救灾应急救援指挥部。一、领导机构指挥长:矿长副指挥长:生产矿长总工程师安全矿长机电矿长成员:工会主席纪委书记总会计师后勤矿长通风副总地测副总调度主任安质科长机运科长生产科长防突办主任供应科长医院院长保卫科长行政科长通风区长抽放队长运输区长指挥部设在矿调度室,调度室同时为指挥部抢险救灾处理事故的办公室,办公室主任:调度室主任(兼)。办公室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联系电话:外线:xxxx,内线:xxxx二、组织分工为便于抢险救灾,指挥部下设六个工作组:1、抢险指挥组,组长:矿长副组长:安全矿长总工程师生产矿长,全权负责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的救灾处理与指挥,组织实施抢险方案与工程。2、方案制定组,组长:总工程师,副组长:通风副总,负责灾害事故抢险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为事故应急提供技术支持。3、供应保障组,组长:后勤矿长,副组长:供应科长。全力负责抢险救灾物资、材料、设备的供应、救灾人员的食宿,为事故应急提供后勤支持。4、救治善后组,组长:矿工会主席,副组长:矿医院院长。负责救治伤员、工亡人员的善后处理。为事故应急提供医辽救治和善后支持。5、事故调查组,组长:安全矿长,副组长:安质科长。负责事故调查或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查找发生事故的真实原因,为事故防范提供技术支持。6、治安保卫组,组长:矿纪委书记,副组长:矿保卫科长。负责矿内治安保卫工作,营造稳定的救灾环境。为事故应急提供治安支持。7、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职责:(1)保障应急救援过程中的通讯联络工作,传达抢险救灾指挥部对抢险救灾的决定、命令,并负责督促落实;(2)调度事故抢险救灾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相关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3)参与制定救灾方案及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了解其执行情况和相关信息,及时为指挥部提供决策依据;(4)配合有关部门作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和事故调查等工作。三、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处理过程中各业务部门和人员的任务与职责:1、矿长:是处理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矿总工程师、集团公司董事长、集团公司总经理、集团公司总工程师、矿山救护队队长协助下,制定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全面指挥抢险救灾工作。2、总工程师:是矿长处理灾害事故的第一助手,在矿长领导下组织制定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的作战方案。3、生产矿长:协助矿长完成抢险救灾和协调各方面的工作,负责组织为处理事故所必需的人员待命,负责井下抢险作战方案的实施和执行。4、安全矿长:协助矿长完成抢险救灾工作,根据批准的作战计划,按照《规程》规定对抢险救灾工作的安全和入井人员的控制实行有效监督,负责为严格控制入井人员签发抢救事故用的入井特别许可证。5、机电矿长:协助矿长完成抢险救灾工作,根据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方案,负责井上、下停送电管理、压风管理、机电设备管理与指挥等。6、后勤矿长:协助矿长完成抢险救灾工作,及时调集救灾所必需的设备材料,保证抢险物资的供应和后勤支持。7、纪委书记:协助矿长完成抢险救灾工作,负责矿内职工和职工家属的稳定管理工作,为矿井抢险救灾营造稳定的应急工作环境。8、工会主席:协助矿长完成抢险救灾工作,负责伤员救治管理和工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9、总会计师:协助矿长完成抢险救灾工作,负责为抢险救灾所购物资、设备提供资金,为伤员救治和工亡人员善后处理提供必需款项,确保抢险救灾专款及时到位。10、通风副总:协助总工程师完成抢险作战方案的制定,负责完成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的抢险方案和安全措施管理,完成指挥部安排的其它技术工作。11、地测副总:协助总工程师完成抢险作战方案的制定和安全措施管理,完成指挥部安排的其它技术工作。12、调度室主任:协助指挥长和副指挥长完成抢险救灾工作,具体平衡协调各区队抢险事宜,保证抢险过程中通讯畅通,向下传达指挥部命令,向指挥部汇报抢险救灾进展情况。负责事故处理过程中作战方案、安全措施、技术资料的管理,并调度作战方案的实施。13、安质科科长:根据指挥部命令,按照《规程》规定对抢险救灾工作的安全和入井人员的控制实行有效的检查监督。协助总工程师完成其它抢险救灾工作。14、防突办主任:根据指挥部命令,负责处理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工作方案拟定、措施制定、图纸提供、事故处理过程中的技术资料管理。协助总工程师完成其它抢险救灾工作。15、通风区区长:根据指挥部命令,负责改变或调整矿井通风系统,组织完成必要的通风工程,执行与处理爆炸有关的其它安全技术措施。16、生产科科长:根据指挥部命令,负责工程方案拟定、图纸提供、事故处理过程中的技术资料管理。协助总工程师完成其它抢险救灾工作。17、机运科科长:根据指挥部命令,负责机电方案拟定、措施制定、图纸提供、事故处理过程中的技术资料管理。协助总工程师完成其它抢险救灾工作。18、抽放队队长:根据指挥部命令,完成井下抢险救灾管路安装与拆卸、供水、注浆、注胶及打钻任务。执行与处理爆炸有关的其它安全技术措施。19、有关的区队(跟班工长、班组长):在遇险情时有权撤人、停电,负责查对留在本区域工作地点的人数,并采取果断措施带领他们有组织地撤到安全地点直至地面,撤离途中所遇人员一同撤离,并向矿调度汇报。将井下所见到的事故性质、范围和发生原因等情况,如实详细地报告给指挥部(即矿调度室,下同)。并准备随时接受指挥部的命令,完成有关抢险和灾害处理任务。20、值班调度员:矿调度室调度员接到遇险电话时,有权先安排撤人、停电后,及时向值班矿领导汇报。负责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情况,并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矿长、总工、公司总调度室、矿山救护队以及其他矿领导和有关单位,及时向下传达矿长的命令,通知并召集有关人员到调度室集合待命,随时调度井下抢险救灾工作。统计掌握入井人数和留在井下各地区的人数。并按照《预案》中所规定的《发生事故后必须立即召集的单位和个人名单》,及时按顺序通知所列各单位负责人到调度室集合待命。21、考勤室、矿灯房负责人:根据入井人员的挂牌和领取矿灯、自救器的牌号,查清在井下的人数及其姓名,并迅速报告给调度室。对未持有指定矿长签发的入井特别许可证的任何人员拒绝发给矿灯和自救器,并在井口严格检查,制止入井。22、供应科科长:及时准备好必需的抢险救灾器材,并根据指挥部的命令,迅速采购抢险物资,在调度室等候待命。23、机一队和机二队队长:根据指挥部命令,负责改变主扇的工作制度,并保证其正常运行,准确掌握井上、下的停送电范围,及时抢救和安装机电设备,完成其它抢险救灾任务。24、运输区区长:负责将遇难人员及时运送上升,保证将救灾人员和器材运到抢险事故地点,满足救灾需要。对未持有指定矿长签发的入井特别许可证的任何人员严禁其入井。25、地测部门负责人:负责准备好必要图纸和资料,根据指挥部命令完成测量和地质管理工作任务。26、医院院长:负责组织对负伤人员的急救治疗,组织护理和药物供应。27、行政科科长:负责对遇难人员的善后处理和救护人员的住宿及其它生活事宜。28、保卫科科长:负责对事故处理过程中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持矿区的正常秩序。不准闲杂人员入矿。在井口附近设专人警戒,严禁闲杂人员逗留围观。29、值班电话维修工(或调度员):接到矿调度室的通知后,立即切断与事故无直接关系的一切电话,开放事故信号,与调度员或调度室主任配合及时传达矿长的命令,保证井下通讯联络畅通。30、事故发生后,在矿长未到矿之前,由值班矿长任临时指挥长,值班科长协助。矿长到矿后,值班矿长的指挥权自动移交至矿长。矿长因故未能及时到矿指挥,依次由生产矿长、总工程师、安全矿长任代理指挥长。31、事故发生后,调度室主任、安质科科长、生产科科长、机运科科长、防突办主任接到通知,应立即到指挥部集合待命,协助指挥部进行抢险救灾。迅速为抢险救灾作好技术准备,并作好方案拟定、措施编制、图纸资料、抢险步骤与过程记录等技术管理工作。四、应急预案的启动程序:1、矿调度室为发出预警通报的责任单位。当调度室接到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的电话后,必须立即向值班矿长和指挥长汇报,由指挥长或值班矿长决定启动本预案,及时排放瓦斯,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向公司调度室汇报。同时按《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规定,通知指挥部全体成员立即赶赴调度室参加抢险救灾。2、本预案一旦启动,指挥部成员和各业务部门、基层单位人员接到调度室预警指令后必须做到:①值班矿长或指挥长下达启动本预案的命令后,当班调度员要立即通知井下灾区内所有人员按照《灾害预防计划》或《作业规程》规定的避灾线路和措施撤至安全地点直到地面。②本应急预案启动,调度室要立即向公司调度室汇报发生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影响范围;人员遇险情况;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本预案的启动情况;己采取的应急抢救方案、措施和进展情况;需请示报告的其它事宜等。③井下各区队跟班干部和地面值班干部在接到调度室井下发生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的预警后,井下干部必须迅速组织本单位本工作地区人员撤离,值班干部组织好本单位人员在区队待命,做好抢险救灾准备。④地面单位在接到本应急预案启动命令后,除值班干部外,必须有一名正职加强值班,另一名正职方可在有可靠通讯联系地点待命。五、汇报程序1、矿井一旦发生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现场人员应尽可能多地了解和弄清爆炸后事态发展的程度和波及影响的范围,并在第一时间迅速利用工作地点附近的电话向调度室如实汇报。2、矿调度室在接到发生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电话后,要问清事故地点、事故灾害程度、遇险人员情况及受威胁人员撤离情况,并立即向值班矿长和指挥长汇报,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六、通知指挥部成员顺序当发生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启动本预案后,按《发生事故后必须立即召集的单位和人员名单》进行通知与汇报。七、救援方案1、安全撤离措施:当发生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后,处于灾区的人员一定要保持头脑清醒,行动果断。及早弄清爆炸发生的地点和程度,作出正确判断,迅速向调度室汇报,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抢救。如不能抢救,要立即进行自救与互救。处于爆炸地点进风侧的人员,要迅速戴好自救器迎着风流撤退。位于回风侧的人员要迅速戴好自救器,以最快速度通过捷径路线进入到新鲜风流巷道中。爆炸波及区域内即受到威胁的人员,在接到调度通知或灾区人员通知后也要立即撤离,必要时戴上自救器。撤离时,要两人以上编组同行,互相照顾,不要单独乱跑。撤离过程中,不要盲目奔跑,防止自救器的鼻夹掉下。当爆炸冲击波或火焰冲来时,应立即趴下,暂停呼吸,以避开爆炸波冲击和火焰的灼伤。待冲击波通过后再迅速撤离。通过风门时,应随手将风门关好,以防风流短路、混乱,造成事故范围扩大。2、避灾自救措施:发生爆炸事故后,若通路被冒顶堵塞,自救器出现故障或者无法撤离时,灾区人员可以考虑下列方法避灾自救:(1)迅速进入附近的避难峒室或独头巷道(最好是岩巷),关闭局扇,掐断风筒,利用棚腿、棚梁、风筒、衣服等构筑临时避难室,阻止瓦斯、CO等有害气体侵入。(2)避难人员要沉着、冷静,尽量减少动作;在避难峒室外或所在地点附近采取写字、遗留物品等方式,设置明显的标志,为救护人员指示营救目标。在避难地点,若有压风管,可设法打开管路,以便向避难人员输送新鲜空气。若发现避难地点情况变化有危险时应及时转换地点。(3)当发生爆炸事故,无其它巷道躲避或来不及撤离时,避灾人员要迅速背着冲击波的来向,脸朝下卧倒在巷道底板或水沟内,用湿毛巾堵住嘴和鼻子,以杜绝吸入高浓度的有害气体;与此同时,迅速佩戴好自救器,待冲击波过去后,迅速迎着风流方向撤离到安全地点直至升井。(4)在避灾过程中,井下人员一定要坚定信心,发扬团结精神,遵守纪律、听从指挥。发现有人受伤,要及时救治,主动照顾好受伤人员。并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或瓦检员或安检员或班组长或老工人(至少二人同行)出去侦察。经过探查,确认无危险后,组织大家有秩序地向井口撤退。若矿灯都熄灭了,应沿着轨道或摸着水管、绞车钢丝绳走。若有可能,争取尽早与地面取得联系,以便尽快得到救护队的救援。3、抢救措施:(1)井下发生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后,可以采取在爆炸区域外停电的办法果断切断井下一切非防爆电气设备的电源。爆炸事故发生后严禁井下一切非防爆电气设备再运行。(2)井下发生爆炸事故后,一般不宜在灾区内直接停送电;可以采取在突出区域外停电的办法切断井下灾区内的一切电源,必要时可从地面变电所切断通向井下灾区的电源。(3)当井下发生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后,指挥部要组织由矿山救护队员组成的抢救小分队进入灾区抢救人员。救护队员在到达事故地点后应对灾区进行全面侦察,查清事故地点、范围、遇难人员的数量及分布地点,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发现幸存者立即使用防护苏生仪器救出灾区。发现火源要立即扑灭并切断灾区内的电源,防止二次爆炸。若发现有二次爆炸的可能时,必须立即退出并迅速向指挥部汇报。(4)在证实确无二次爆炸的可能时,应迅速修复被破坏的通风系统、运输系统、排水系统、供电系统、通讯系统等。八、对应的安全技术措施:1、矿井发生瓦斯、煤尘爆炸重大事故后,井下基地现场指挥由指挥部选派得力人员担任。2、矿井发生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后,救护队必须首先对灾区进行侦察,准确探明事故性质、原因、范围、遇险人员数量和所在位置,及巷道通风、CO与瓦斯涌出等情况,为指挥部制定抢救方案提供可靠的决策依据。3、抢救遇险人员是救护队的首要任务。救护人员应千方百计创造一切条件,以最快的速度、最短的路线到达灾区现场,先将受伤人员送到新风流中进行急救;同时派人引导未受伤人员撤离灾区,然后陆续将遇难人员抬出。4、处理爆炸事故时,井下救灾基地应设在灾区附近支护良好的新风巷道中。井下救灾基地应派有矿山救护队指挥员、待机小队和急救员值班,并设有通往地面指挥部和灾区的电话,备有必要的装备和救护器材,同时设有明显的灯光标志。根据事故处理情况的变化,救护基地可向灾区推移或后撤。5、凡下井参加救灾人员必须听从命令,服从指挥,随时与指挥部保持联系,及时汇报情况,绝对禁止擅自行动。九、物资、设备、材料储备清单物资、设备、材料储备清单详见附表十、恢复正常状态的原则和程序:1、恢复正常状态的原则:(1)及时修复井下被损通风设施,恢复通风系统,能够实现井下的正常通风。(2)由瓦斯检查员或救护队员检查中央变电所及泵房风流中的瓦斯情况,确认瓦斯浓度低于0.5%时,立即向指挥部汇报,由指挥部通知地面变电所,恢复中央变电所电源。依次检查各采区变电所(点)瓦斯情况,确认瓦斯浓度低于0.5%时,汇报至调度室由指挥部下令送电。(3)瓦斯检查员检查各采煤工作面瓦斯浓度情况,确认瓦斯浓度低于1%或二氧化碳浓度低于1.5%时,经指挥部批准后方可恢复送电。(4)经瓦斯检查员检查,掘进工作面瓦斯浓度低于1%或二氧化碳浓度低于1.5%(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汇报至调度室,经指挥部同意后方可恢复送电通风。瓦斯浓度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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