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ull 中国法制史
郑 军
中国法制史
郑 军
前言 前言 1.为什么要学习中国法制史
2中国法制历史的发展线索
3.中国传统法制的历史特点1.为什么要学习中国法制史1.为什么要学习中国法制史了解中华民族法律制度文明的进化变迁历史;
以古为鉴,增加历史的透视感;
为学习现代法制奠定历史的知识基础.
高等学校十四门主干课之一,考研,司考的必考科目2.中国法制历史的发展线索
2.中国法制历史的发展线索
★以王朝更迭为序:夏商西周﹑春秋战国﹑ 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隋唐﹑宋元明清﹑中华民国
★以阶级分析的历史进化为序:奴隶制法制,封建制法制,半殖民地半封建法制.
★以中国法制自身的发展方向为序:萌芽,成长,完备,衰落.
★ 以历史进化为序:古代(远古--中古---近古)法制---近代法制3.中国传统法制的历史特点
3.中国传统法制的历史特点
1,形成中华法系特征的原因:
地理条件(大陆,内陆),
人口因素(人口比较稠密),
经济形态(农业经济).
社会意识形态(儒家伦理)
传统中国法制是适用于农业社会体制的法
2.中华法系法律特征(见教材7-10页)
第一节 奴隶制法律的产生及演变第一节 奴隶制法律的产生及演变一、早期国家的形成
二、我国法律的起源一、早期国家的形成一、早期国家的形成 公元前21世纪,我国国家形成,其标志有四:
王位世袭制确立;
按地域划分国民;
公共权力机构建立;
征收贡赋制度建立。
早期国家有家国一体的特点。1.王位世袭制确立
1.王位世袭制确立
传世资料追述的历史:
燧人氏
人民少而禽兽众,人民不胜禽兽虫蛇,燧人氏钻木取火;
↓
有巢氏
禽兽多而人口少,于是民筑巢而居住;
↓
神农氏
民知其母而不知其父;刑政不用而治,甲兵不起而王.
↓
伏羲氏
观象于天,附察法于地.因夫妇,正五行,始定人道.
null
↓
黄帝
以玉为兵.与蚩尤战争
↓
尧
洪水滔滔,尧用鲧治水,九载不成.
↓
舜
舜归(处理四大案件)言于帝,流共工于幽陵,放欢兜于崇山,迁三苗于三危,殛鲧于羽山.舜摄天子之政
null↓
禹
治水有功,舜荐其践天子位.至于禹而德衰,不传贤而传子
↓
启
今大道既隐天下为家2.按地域划分国民2.按地域划分国民芒芒禹迹,画为九州
州长曰牧
3.公共权力机构建立;3.公共权力机构建立;夏后氏百官
4.征收贡赋制度建立。4.征收贡赋制度建立。《史记》:自夏时,贡赋备矣
二、我国法律的起源二、我国法律的起源
我国古代法律由原始习俗演变而来,主要由礼和刑组成。中国古代奴隶制法起源的总的发展方向:中国古代奴隶制法起源的总的发展方向:
由原始习俗→ 习惯法→ 国家制定法;
2.中国古代奴隶制法产生的特殊路径:
2.中国古代奴隶制法产生的特殊路径:
(1)礼起源于祭祀.
(2)刑起源于战争
礼起源于祭祀礼起源于祭祀 礼起源的历史路径:祭祀的习俗(原始社会时期)→习惯法(夏商时期)→国家制定法(西周)
刑起源的历史路径刑起源的历史路径原始社会部落战争时期:
★战争中的处罚手段---刑罚之源,例如,墨﹑劓﹑刖﹑宫﹑大辟五刑
★军纪军规---罪名之源,例如:弗用命﹑不从誓言
★军法官---刑事司法官之源,例如,皋陶,我国历史上最早的司法官
↓
国家产生以后:
★国家制定法:禹刑,汤刑,九刑,吕刑等等.
★三 、奴隶制法律体系及其基本特征三 、奴隶制法律体系及其基本特征1. 我国奴隶制法律体系由礼、刑、誓、诰、训等组成;
2.奴隶制法制的一个重要特征是“临事制刑” 第二节 礼和刑的制定 第二节 礼和刑的制定一、法制观念的变化发展
二、礼和刑的制定及礼刑关系
一、法制观念的变化发展一、法制观念的变化发展(一)夏、商的“天命”、“天罚”观念
(二)西周“以德配天”、“明德慎罚”思想
(二)西周“以德配天”、“明德慎罚”思想
(二)西周“以德配天”、“明德慎罚”思想
1.明德慎罚
周初统治者在“以德配天”、“敬天保民”的基础上提出“明德慎罚”思想。
“明德”即提倡德治,注重教化;
“慎罚”即适用刑罚要审慎,不得滥酷;以教化为主,先教后杀。
2.明德慎罚思想影响形成的法律原则
2.明德慎罚思想影响形成的法律原则
(1)刑新国,用轻典;刑平国,用中典;刑乱国,用重典;
(2)轻重诸罚有权;
(3)“刑罚世轻世重”的原则,强调因地制宜,区别对待。 二、礼和刑的制定及礼刑关系二、礼和刑的制定及礼刑关系(一)礼的制定和《周礼》
1.夏朝制定了《夏礼》
2.商朝制定了《殷礼》
3.周初制定了《周礼》
3.周初制定了《周礼》3.周初制定了《周礼》 (1)周公制礼
西周的重大立法活动.西周初期在周公的主持下,以周族原有的习惯法为基础,结合现实需要,对夏商的礼进行全面的整理增删,重新厘订了一套完备的典章制度和礼节仪式,史称周公制礼.(2)周礼的内容(2)周礼的内容
《周礼》是调整当时人们行为
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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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总和,其内容涉及上层建筑的各个方面。
(3)周礼的种类(3)周礼的种类
有“五礼”、“六礼”、“九礼”及“本”和“文”之分。
一般采用五礼说:
吉礼:祭祀方面的礼节仪式.
凶礼:对各种不幸事件进行悼念慰问的礼节仪式.
宾礼:周王款待诸侯和诸侯向周王问安的礼节仪式
军礼:军事活动方面的礼节仪式
嘉礼:婚冠乡饮酒礼礼之“本” 与礼之“文”的区别礼之“本” 与礼之“文”的区别“本”----精神原则
“文”----礼节仪式
例如:同姓不婚 聘则为婚为婚礼之本;
六礼为婚礼之文.(4)周礼的基本精神原则:(4)周礼的基本精神原则: “尊尊”、“亲亲”
“尊尊” :尊其尊者,君臣﹑上下﹑贵贱之间的关系.
“亲亲” :亲其所亲,亲﹑疏﹑远﹑近﹑尊﹑卑﹑长﹑幼之间的关系
(二)刑的制定与《吕刑》(二)刑的制定与《吕刑》
1.夏朝制定了《禹刑》
2.商朝制定了《汤刑》
3.西周初年制定了《九刑》
4.西周中期制定了《吕刑》九刑九刑西周制定的刑法
-----刑
书
关于书的成语关于读书的排比句社区图书漂流公约怎么写关于读书的小报汉书pdf
九篇
-----九种刑罚:墨、劓、刖(膑)、宫、大辟、
流 、赎、鞭、扑. 吕侯制刑
吕侯制刑
西周中期的重大立法活动.西周中期,周穆王命司寇吕侯制定《吕刑》.其主要内容是在夏朝赎刑的基础上制定了西周的赎刑制度。
现存《尚书·吕刑》是公布《吕刑》的文诰。其内容广泛涉及西周法制的思想基础,刑事政策,刑罚制度及诉讼制度.(四)礼与刑的关系
(四)礼与刑的关系
两者的本质相同,但作用上各有侧重,又相辅相成。1.礼与刑的共同性:1.礼与刑的共同性:
(1)两者对人们行为的态度相同,“礼之所去,刑之所取,出礼则入刑”;
(2)两者相互依存,缺一不可。2.礼与刑的区别2.礼与刑的区别
(1)两者作用不同,“礼以劝善”,可以治本;“刑以惩恶”,只能治表;
(2)两者适用的对象不同,“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重点问
题
快递公司问题件快递公司问题件货款处理关于圆的周长面积重点题型关于解方程组的题及答案关于南海问题
:如何理解“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重点问题:如何理解“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这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并非礼对庶人无约束力大夫犯罪不受刑罚惩处。
①礼不下庶人:一是指礼主要是调整奴隶主贵族内部关系的准则。不是为庶人而没。二是礼赋予贵族的特权庶人不能享受。庶人只有守礼的义务
②刑不上大夫。一是刑的锋芒针对庶人、奴隶和异族。二是五刑三千条,不设大夫犯罪之目,刑书没有设定大夫犯罪的条款;三是大夫犯罪、在审理时享有种种特权.第三节 奴隶制法制的主要内容第三节 奴隶制法制的主要内容 一、行政法律制度 二、刑事法律制度
三、民事法律制度一、行政法律制度
一、行政法律制度
(一)国家政治体制
夏商主要是部落国家,商朝实行“内服”、“外服”体制。西周则将宗法血缘关系与分封制相结合,形成宗法等级制度。
(二)官吏的设置、任免和考核制度(二)官吏的设置、任免和考核制度
周朝官吏主要有三公、四司、六太等。以册命、赐、命、使等形式任命,以削地、贬爵、诛杀、灭国等形式免职或惩罚。二、刑事法律制度二、刑事法律制度(一)刑法的适用原则
(二)刑罚的种类
(三)主要罪名(一)刑法的适用原则(一)刑法的适用原则
1.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
2.刑不上大夫;
3.区分故意与过失,偶犯与惯犯;
4.共同犯罪区分首从;
5.上刑适轻下服,下刑适重上服;
6.罪疑惟轻;
7.用刑适中;
8.悼耄不刑(二)刑罚的种类(二)刑罚的种类1.夏朝的刑种:
(1)主要有奴隶制五刑,即:墨、劓、刖(膑)、宫、大辟;
(2)重罪还适用孥戮;
(3)同族人犯疑罪适用赎刑.2.商朝的刑种
2.商朝的刑种
(1)奴隶制五刑
(2)族刑:劓殄。
(3)商朝后期的一些特殊死刑方式:炮格,剖心,醢脯,刳剔
西周的刑种
西周的刑种
(1)奴隶制五刑
(2)贵族和同族人则适用流、赎、鞭、扑刑。
西周的赎刑西周的赎刑“五刑之疑有赦,五罚之疑有赦,其审克之。 … … 墨辟疑赦,其罚百锾,阅实其罪。劓辟惟赦,其罚惟倍,阅实其罪。##罚疑赦,其罚倍差,阅实其罪。宫辟疑赦,其罚六百锾,阅实其罪。大辟疑赦,其罚千锾,阅实其罪。” (《尚书·吕刑》)
(三)主要罪名(三)主要罪名1.夏朝的罪名
不孝;弗用命;不从誓命;昏﹑墨﹑贼;
昏﹑墨﹑贼,杀.皋陶之刑.null2.商朝的罪名
(1)犯上作乱;
(2)违抗王命;
(3)犯上作乱;
(4)三风十愆;
(5)弃灰于公道等。
3.西周的罪名3.西周的罪名
(1)不孝(不友)---不孝不友,元恶大憝
(2)杀人越货 ----抢劫杀人
(3) 违抗王命----违抗国君的命令
(4) 盗窃与拐骗奴隶;
(5) 变礼异乐﹑改变制度----更改国家的礼法制度.
(7)群饮---聚众饮酒,我国历史上酗酒罪的最早规定.西周罪名资料西周罪名资料“凡民自得罪,寇攘奸宄,杀越人于货,……王曰:‘封,元恶大憝,……惟不孝不友。’”(《尚书·康诰》)三、民事法律制度三、民事法律制度(一)土地所有权
(二)债
(三)婚姻家庭与继承 (一)土地所有权(一)土地所有权
实行土地王有制;
授民疆土的次第分封;
田里不鬻。
西周中期出现土地的交换和买卖.(二)债
(二)债
主要是契约之债
▲质剂
教材观点:买卖契约称质剂.
最新观点:质剂是中国古代最早的担保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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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 →抵押,担保,将可以移动的财产留质给对方,是非常古老的传统.剂 →根据抵押的质量,决定贷款的数量.
▲借贷契约称傅别
(三)婚姻家庭与继承
(三)婚姻家庭与继承
1.婚姻家庭。
(1)婚姻形式:实行一夫一妻(多妾)制度;盛行媵嫁.
(2)婚姻的前提:“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3)婚姻成立的程序: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六礼;
(4)禁止结婚的规定:同姓不婚。null 2.继承
(1)夏朝实行父死子继。
(2)商朝中前期实行兄终弟及与父死子继并列,但以前者为主,后期实行父死子继和嫡子继承。
(3)西周则严格实行嫡长子继承和宗祧继承。四、诉讼法律制度四、诉讼法律制度(一)夏、商的司法职官与诉讼制度
(二)西周司法机关和审判制度
(三)监狱管理 (一)夏、商的司法职官与诉讼制度(一)夏、商的司法职官与诉讼制度
1.夏商的司法官主要有大理、司寇、士师、诸侯及各级贵族。
2.审判方式主要是神明裁判。(二)西周司法机关和审判制度
(二)西周司法机关和审判制度
西周的司法机关趋于完备
1.司法官:主要有大司寇、小司寇、各种士、诸侯、各级贵族、族长等。
2.诉讼审判:
(1)将案件分为“狱”和“讼”。起诉须缴诉讼费“束矢”、“钧金”。
“以两造禁民讼,入束矢于朝,然后听。” (《周礼·秋官·小司寇》)
“以两剂禁民狱,入钧金,三日,乃致于朝,然后听。”(《周礼·秋官小司寇》)(三)监狱管理
(三)监狱管理
1.夏商周时期,监狱称圜土,是关押未决犯的场所。
2.囚犯须戴狱具桎、梏等狱具,但有等级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