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09民诉最后信息讲义(学生版)

09民诉最后信息讲义(学生版)

举报
开通vip

09民诉最后信息讲义(学生版)2009年司法考试民诉最后信息讲义 谢立东编讲 每年必考考点 一、基本理论与基本制度 1、诉是当事人向法院提出具体的实体权益的请求。 2、诉必须具备三大要素:①诉的主体即当事人,注意: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人民法院。②诉讼标的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的、请求法院予以裁判的实体权利义务关系。注意:诉讼标的物是当事人之间争议的实体权利与义务关系所指向的对象 ,不是诉的要素。③诉讼理由。 [例1]王大明将房子租给刘大壮居住,月租金1200元。现王大明因刘大壮...

09民诉最后信息讲义(学生版)
2009年司法考试民诉最后信息讲义 谢立东编讲 每年必考考点 一、基本理论与基本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1、诉是当事人向法院提出具体的实体权益的请求。 2、诉必须具备三大要素:①诉的主体即当事人,注意: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人民法院。②诉讼标的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的、请求法院予以裁判的实体权利义务关系。注意:诉讼标的物是当事人之间争议的实体权利与义务关系所指向的对象 ,不是诉的要素。③诉讼理由。 [例1]王大明将房子租给刘大壮居住,月租金1200元。现王大明因刘大壮拖欠了5个月的房租未缴,而诉诸法院,要求刘大壮给付6000元房租。现问,此案的诉讼标的指的是什么?(2002年卷三28 快递公司问题件快递公司问题件货款处理关于圆的周长面积重点题型关于解方程组的题及答案关于南海问题 ,单选) A.王大明租给刘大壮的房子和刘大壮欠王大明的6000元钱 B.王大明要求刘大壮支付的6000元租金 C.王大明提出诉讼请求所依据的王大明与刘大壮之间存在的房屋租赁关系 D.王大明、刘大壮与人民法院之间的诉讼法律关系 3、基于同一个诉讼标的可提出若干个诉讼请求,基于同一个诉讼标的提出不同的诉讼请求产生了诉的种类:①给付之诉:积极的给付之诉,如给付一定数量的金额、请求履行劳务、交付货物。消极的给付之诉,如停止侵害。给付之诉的判决具有执行性。另外,给付之诉可分为现实的、将来的给付之诉;还分为特定物、种类物和行为的给付之诉。②确认之诉:请求法院确认某种法律关系存在或不存在。也分为积极的确认之诉(肯定的确认之诉)和消极的确认之诉(否定的确认之诉)。确认之诉的判决没有给付内容,不具有执行性。③变更之诉: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的改变或消灭(撤销、解除)与对方当事人之间的现存的某种法律关系的请求。变更之诉的特点对现存的某种法律关系无争议,但对是否变更有争议,在法院判决生效前,现存的法律关系仍然有效。注意:诉讼标的不可变,因为关系到法院的内部分工和适用的程序;而诉讼请求可以变,因为它是当事人行使处分权的表现。 [例2]关于诉的种类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8年卷三86题,多选) A.甲公司以乙公司违约为由,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属于变更之诉 B.甲公司以乙公司的履行不符合约定为由,诉至法院要求乙公司继续履行,属于给付之诉 C.甲向法院起诉乙,要求返还借款1000元,乙称自己根本没有向甲借过钱,该诉讼属于确认之诉 D.甲公司起诉乙公司,要求乙公司立即停止施工或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噪音,属于变更之诉 [例3]甲的邻居乙买来建筑材料,准备在房后建一杂物间,甲认为会挡住自己出人的通道,坚决反对。乙不听。甲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禁止乙的行为。该诉讼属于哪类诉?(2007年卷三41题,单选) A.确认之诉 B.形成之诉 C.给付之诉 D.变更之诉 [例4]乙租住甲的房屋,甲起诉乙支付拖欠的房租。在诉讼中,甲放弃乙支付房租的请求,但要求法院判令解除与乙的房屋租赁合同。下列关于本案的哪种说法是正确的?(2006年卷三41题,单选) A.甲的主张是诉讼标的的变更 B.甲的主张是诉讼请求的变更 C.甲的主张是诉的理由的变更 D.甲的主张是原因事实的变更 [例5]下列关于诉的种类的表述,说法正确的是:(多选,09预测题) A.乙公司以甲公司严重违约为由,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请求即形成之诉 B.甲向法院起诉乙,要求返还乙向自己借贷的6000元钱,乙向法院辩称自己根本没有和甲签订过借款合同,乙的主张是消极确认之诉 C.甲以邻居乙在房后建杂物间挡住自己通道为由,请求法院禁止乙建杂物间的请求为给付之诉 D.乙公司以甲公司违约为由,诉至法院,要求甲公司继续履行合同,这是给付之诉 ★4、诉的合并——基于牵连关系,本诉和反诉的合并、刑事附带民事,行政附带民事。 (1)诉的主体的合并的原因有:①必要或普通共同诉讼;②原告或被告在诉讼中死亡,数个继承人承受诉讼。(2)诉的客体的合并的原因有:同一原告对同一被告提出两个以上的诉。(3)混合的诉的合并(即诉的主体、客体的合并) 原因有:有独立第三人参加诉讼。 [例6]甲与乙签订买卖房屋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甲遂将乙诉至法院。法院审理过程中,丙提出甲、乙争议的房屋属于自己所有,要求参加到诉讼中来,问:法院应否准许丙的请求?如果不准许,为什么? 如果准许,本案属于诉的合并中的哪种情形? 答案 八年级地理上册填图题岩土工程勘察试题省略号的作用及举例应急救援安全知识车间5s试题及答案 :应该准许,丙属于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故本案属于混和的诉的合并,即诉的主体、客体的合并。 5、诉的分离是指分开来进行审理。当事人和法院在诉的分离前已实施诉讼行为,在诉的分离后的审理仍然有效。 6、反诉是独立的诉基于牵连可以合并,反诉与本诉可以分离,是两个有牵连关系的独立的诉。反诉的撤诉不影响本诉,同样本诉的撤诉不影响反诉。反诉不同于反驳诉讼请求。反诉应当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提起。注意:①当事人在二审中也可以提出反诉,但根据两审终审的要求,二审法院只能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应当告知被告另行起诉。②须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出,且不违反专属管辖的规定。③由本诉的被告,对本诉原告提起。当事人不增加,也不减少是反诉的特定性。 [例7] 刘某夫妻与杨某是大学同学, 关系甚密。后来刘某与杨某在生意中发生纠纷, 刘某起诉至法院, 要求杨某给付货款4000元。法院受理后依法开庭审理, 在审理中杨某提出刘某的妻子曾向其借款5000元, 至今未还, 要求刘某夫妻用货款抵债并偿还其余1000元。法院对此应如何处理?(单选,09预测题) A.将杨某的请求作为反诉与原诉讼合并审理 B.中止给付货款的诉讼 C.追加刘某的妻子为第三人 D.告知被告杨某另行起诉 [例8] 甲与乙签订一房屋买卖合同, 双方约定甲交付房款后乙即将房屋的所有权转让给甲。甲交付房款后, 乙无理拒绝交出房屋。甲遂将乙诉于法院。一审法院依法判处乙限期交付房屋。乙不服,提出上诉。在二审法庭审理中乙请求法院确认其与甲订立的买卖合同无效,请问,该是否构成反诉? 法院应如何处理? [例9] 2003年8月,设立于同一行政区域内的甲公司向乙公司订购了40台电脑, 协议约定乙公司于2004年1月31日之前交货,甲公司于2004年3月15日之前付清货款。乙公司按期向甲公司交付了40台电脑,但甲公司只在2004年3月向乙公司交付了29台电脑款,其余11台电脑款一直未交付。2005年1月, 乙公司起诉, 要求甲公司支付余款及其利息, 法院受理了此案。甲公司认为乙公司的电脑质量不合格, 准备提起反诉。关于提起反诉的解答,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07年试卷三第88题,多选 ) A.甲公司的反诉在主体、管辖和牵连关系上都是符合反诉条件的 B.该反诉应该在答辩期届满之前提出 C.反诉所需要交纳的受理费较通常的起诉减半收取 D.该反诉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 法院应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例10]关于反诉,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8年延期区卷三35题,单选) A.甲诉乙侵权纠纷一案,乙提出反诉后,甲自觉理亏而撤回了本诉,法院则应当将反诉终结审理 B.某法院对自己作出的某案件的二审判决进行再审时,被告提出反诉,法院对此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另行起诉 C.丙诉丁交付货物,丁聘请了律师,并出具了仅写明“全权委托”字样的授权委托书,庭审中丁的律师可以代替丁提出反诉 D.戊诉己借款纠纷案,己在庭审中对戊提出人身损害赔偿的反请求,法院对此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另行起诉 7、民诉法的特有原则: (1)同等原则和对等原则是针对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的,前者要求其享有同等的 诉讼权利和义务;后者是对其诉讼权利加以限制。 · (2)辩论原则:辩论权的行使贯穿于诉讼程序的始终、辩论内容广泛、辩沦形式多样。 [例11]下列哪些选项正确地体现了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辩论原则?(多选,09预测题) A.辩论权的行使,不仅仅是在法庭辩论阶段,而且贯穿于诉讼全过程 B.未经法庭辩论和质证的证据,通常情况下不得作为法庭裁判的根据 C.当事人可以就案件的实体问题进行辩论,也可以就案件的程序问题进行辩论 D.当事人提交的书面答辩状也属辩论的一种形式 (3)处分原则:1)处分的内容既是实体权利也可以是程序权利,对实体权利的处分通常通过对诉讼权利的处分来实现。但不能说处分诉讼权利就一定处分实体权利。 2)处分原则的体现:①是否起诉由当事人自行决定;②是否要求法院进行调解或自行和解(含执行中和解)由当事人决定;③诉讼程序开始后,原告如何提出诉讼请求、是否变更或者放弃诉讼请求以及被告承认或者反驳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由当事人自行决定;④一审判决后,是否上诉由当事人自行决定;⑤法律文书生效后,是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由当事人自行决定。 3)原则上当事人的处分权制约法院审判权,但当事人行使处分权利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否则法院的审判权也会制约当事人的处分权,如果当事人处分行为超过了法律规定,侵犯了他人的民事权益,其处分无效。 4)当事人不能行使权利有:审判组织形式及组成、案件是否开庭审理、举证责任的分配、管辖(合同案件的管辖法院除外)和法律的适用等。 注意:仲裁庭的组成,是否开庭审理以及仲裁机构的管辖,都是由当事人决定的。 [例12]在执行程序中,甲公司欲与拒不支付货款的乙公司达成和解协议,将判决确定的乙公司向甲公司偿还5万元货款改为给付价值相当的货物。则下列甲公司的法律顾问的解答正确的有:(多选,09预测题) A.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执行中自愿达成和解协议 B.双方当事人可以达成和解协议,但是须经人民法院认可 C.判决已经生效,当事人要和解就必须先收回执行申请 D.如果乙公司不履行和解协议,甲公司可以申请法院恢复执行 [例13]下列选项哪些是我国民事诉讼法处分原则的体现?(多选,09预测题) A.原告聘请律师参加诉讼 B.被告收到起诉状后未答辩 C.在法院调解过程中原告同意放弃部分诉讼请求 D.判决生效后被告主动执行判决 [例14]甲向法院起诉,要求判决乙返还借款本金2万元。在案件审理中,借款事实得以认定,同时,法院还查明乙逾期履行还款义务近一年,法院遂根据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判决乙还甲借款本金2万元,利息520元。关于法院对该案判决的评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8年卷三38题,单选) A.该判决符合法律规定,实事求是,全面保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B.该判决不符合法律规定,违反民事诉讼的处分原则 C.该判决不符合法律规定,违反民事诉讼的辩论原则 D.该判决不符合法律规定,违反民事诉讼的平等原则 ★(4)调解原则: 法院对适用普通程序、二审程序和再审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都可以调解。民事纠纷调解优先。 1)法院应先行调解的案件: 普通程序中 仅适用于离婚案件 注意: 依案件性质、当事人的实际情况不能调解或者显然没有调解必要的民事案件范围 简易程序中 ①婚姻家庭纠纷和继承纠纷;②劳务合同纠纷; ③交通事故和工伤事故引起的权利义务关系较为明确的损害赔偿纠纷;④宅基地和相邻关系纠纷;⑤合伙协议纠纷;⑥诉讼标的额较小的纠纷 2)不适用法院调解的情形: ①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案件,婚姻关系、身份关系确认案件;②其他依案件性质、当事人的实际情况不能调解或者显然没有调解必要的民事案件; ③执行程序不适用调解。 3)法院调解的时间: ①原则上人民法院应在答辩期满后裁判作出前进行调解; ②例外情形是,在征得当事人各方同意后,人民法院可以在答辩期满前进行调解。 4)法院调解程序中应注意的问题:①调解时当事人各方应当同时在场,根据需要也可以对当事人分别做调解工作;②调解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既可以由当事人自行提出,也可以由主持调解的人员提出,供当事人协商时参考;③离婚案件中,当事人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参加调解的,除本人不能表达意志以外,应当出具书面意见。 5)法院调解协议的内容:①解协议内容超出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②人民法院对于调解协议约定一方不履行协议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予准许;③调解协议约定一方不履行协议,另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对案件作出裁判的条款。人民法院不予准许;④调解协议约定一方提供担保或者案外人同意为当事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案外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制作调解书应当列明担保人,并将调解书送交担保人。担保人不签收调解书的,不影响调解书生效。 当事人或者案外人提供的担保符合担保法规定的条件时生效。 6)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后的处理:A、当事人请求制作调解书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注意,这是对《民事诉讼法》第89条规定的“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的修正。也就是说,调解达成协议后,调解书不是必须制作的,但如果当事人提出请求,法院应当制作。 注意:①原则上,法院不能根据和解或调解协议制作判决书。当事人自行和解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如果请求人民法院按照和解协议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制作判决书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②民事诉讼法和仲裁法对调解达成协议后的处理的不同规定:根据仲裁法的规定,当事人经仲裁庭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 ③例外情形下,法院可以根据协议内容制作判决书: 第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案件,其法定代理人与对方达成协议要求发给判决书的,可根据协议内容制作判决书。 第二,涉外民事诉讼中,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应当制发调解书。当事人要求发给判决书的,可以依协议的内容制作判决书。 第三,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调解达成协议,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送达后,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即视为撤销。二申法院无须另行制作撤销原审判决的裁定书。 B、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的案件:①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②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 ③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④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对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应当记人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C、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D、调解协议或调解书的效力。 ①调解协议的生效:首先,对于需要制作调解书的调解协议来说:第一.原则上调解书在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第二,当事人也可以约定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者盖章后,调解协议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各方同意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者盖章后生效,经人民法院审查确认后,由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特别注意:在该种情形下,当事人拒收调解书的,不影响调解协议的效力。一方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可以持凋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其次,对于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②下列情形不影响调解协议的生效:第一,当事人不能对诉讼费用如何承担达成协议的;第二,对调解书的内容既不享有权利又不承担义务的当事人不签收调解书的。③调解协议的无效:第一,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第二,侵害案外人合法利益的; 第三,违背当事人真实意思的;第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性规定的。④对调解协议的救济: 当事人对调解书不得上诉,但对于已经生效的调解书,在有证据 证明 住所证明下载场所使用证明下载诊断证明下载住所证明下载爱问住所证明下载爱问 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情形下,当事人在2年内可以申请再审。但解除婚姻关系的除外。 [例15]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下列错误的是? (单选,09预测题) A.人民法院只能在双方当事人都同意的情况下才能进行调解 B.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劳务合同纠纷,一般应当先行调解 C.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D.合法原则包括程序合法和实体合法两方面 [例16]下列哪些案件不适用调解?(多选,09预测题) A.适用公示催告程序的案件 B.发回重审的案件 C.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外合资企业破产案件 D.选民资格案件 [例17]甲公司诉乙公司侵权一案,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之后,甲公司发现一重要证据,遂向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后,甲公司与乙公司达成了调解协议。在此情况下。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多选,09预测题) A.由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撤销原判决的裁定 B.由省高级人民法院制作调解书并注明撤销原判决 C.在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同时,该判决自动撤销 D.制作调解书送达当事人双方后,该判决视为撤销 [例18]甲起诉乙请求离婚,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甲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应当判决离婚。本案诉讼程序应当如何进行?(2006年试卷三第42题,单选) A.对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一并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B.直接改判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将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发回重审 C.直接改判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另案处理 D.直接改判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一并判决 [例19]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由法院制作调解书并送达。但是,在一定条件下,经调解双方达成的协议,当事人可以要求发给判决书。请问:下列选项中,哪些属于当事人可以要求发给判决书的情形?(多选,09预测题) A.李某(7岁)被胡某(8岁)打伤,李某的父亲起诉至法院,李某的父亲与胡某的父亲达成调解协议的 B.甲公司(一家美国公司)与乙公司(一家中国公司)因合同纠纷诉至法院,甲公司与乙公司在诉讼过程中达成调解协议的 C.吴某因工受伤失去民事行为能力,其妻刘某起诉离婚,吴某的父亲与刘某达成调解协议的 D.柳某与杨某因借款纠纷诉至法院,二人在诉讼中达成调解协议,柳某怕杨某事后反悔,希望法院发给判决书 8、民事诉讼的基本制度: (1)合议制度: 1)与独任制相对应的;合议制:审判员、审判员+人民陪审员组成,独任制:只能由审判员担任。 2)必须适用合议制的案件:①适用公示催告程序审理案件,判决宣告票据无效的,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②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③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④发回重审和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⑤中级、高级和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一审、二审案件。 3)适用独任制: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特别程序审理的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认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认定财产无主案。 4)人民陪审员只出现在一审中,与法院的级别无关,最高人民法院也可能有人民陪审员,只是其名单在基层法院,人民陪审员除不能当审判长外,与审判员权利义务相同,人民陪审员被称之为审判人员,所以由院长决定回避。书记员不属于审判人员,其回避由审判长决定。在二审只能审判员组成。再审和发回重审的案件,可能按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此时可能由人民陪审员组成。 5)审判委员会与合议庭:在业务上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审判委员会的决定合议庭必须执行。合议庭评议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形不成多数意见由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而仲裁庭形不成多数意见时由首席仲裁员的意见做出。 [例20]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关于审判组织的哪一表述是错误的?(2006年卷三第37题,单选) A.二审程序中只能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B.二审法院裁定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法院可以自审判员与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 C.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只能采用独任制 D.独任制只适用于基层法院及其派出法庭 [例21]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关于审判组织的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08年卷三83题,多选) A.再审程序中只能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B.二审法院裁定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C.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案件,陪审员不参加案件的合议庭 D.中级法院作为一审法院时,合议庭可由审判员与陪审员共同组成,作为二审法院时,合议庭则一律由审判员组成 ★(2)回避制度: 回避时法院用的文书种类是决定,因此该决定不可上诉但可以向同级法院复议一次,回避对象不能是原告被告、第三人、代理人,证人。回避的对象审判组成人员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民诉回避的决定者是一级压一级。 9.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必有法院一方参加;民事诉讼活动,必有当事人一方参加。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一方是人民法院,另一方是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案件事实和当事人的实体权利请求; [例22]下列哪项法律关系是民事诉讼法律关系?(2002年卷三30题,单选) A.原告与其代理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B.证人与被告之间的法律关系 C.原告律师与被告律师之间的法律关系 D.人民法院与指定的鉴定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例23]在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的哪些活动属于民事诉讼活动?(1996年卷一65题,多选) A.受理案件 B.合议庭向审判委员会汇报案情 C.作出判决 D.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 二、民事争议的主管 1、人民调解不属于民事诉讼的主管范围。但仲裁机构和行政机关主管的案件属于主管。 2、劳动仲裁前置程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并不排斥诉讼。 3、有效的仲裁协议排斥法院主管,一方当事人起诉时未声明有仲裁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在首次开庭前提出异议的,在受理前发现的裁定不予受理。在受理后开庭前发现的裁定驳回起诉,开庭后提出的法院继续审理。 [例24]王某是某电网公司员工,在从事高空作业时受伤,为赔偿问题与电网公司发生争议。王某可以采用哪些方式处理争议?(2006年卷三80题,多选) A.可以向本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B.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C.可以不申请劳动仲裁而直接向法院起诉 D.如果进行诉讼并按简易程序处理,法院开庭审理时,可以申请先行调解 [例25]甲、乙两厂签订了一份加工承揽合同,并在合同中写明了仲裁条款。后因甲厂加工的产品质量达不到合同的要求,乙厂遂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了该案,在法庭辩论过程中,甲厂提出依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下列对该案的处理意见中哪些是错误的?(2002年试卷三第68题,多选) A.法院应当中止审理,待确定仲裁条款是否有效后再决定是否继续审理 B.法院应当继续审理 C.法院应当与仲裁机构协商解决管辖权问题 D.法院应当征求乙厂对管辖权的意见,并依乙厂的意见决定是否继续审理 [例26]关某大学毕业后到武汉自谋职业,由武汉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推荐到某信息中心工作。吴某到该中心正式上班后,双方未签订聘用合同。上班不久,吴某生病住院,花去医疗费若干。该信息中心以未签劳动合同为由拒绝付医疗费。问:吴某应如何请求解决? (多选,09预测题) A.吴某必须首先向该信息中心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B.吴某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无须先行经过调解 C.吴某只能向法院起诉,因为其同用人单位未签仲裁协议 D.吴某必须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此仲裁裁决不服的,方可向法院起诉 三、级别管辖、地域管辖 1、管辖是为了方便当事人和各级各个法院的分工平衡而确立的制度,管辖从大的角度分为法定管辖,裁定管辖。 2、裁定管辖主要解决:移送管辖、管辖权转移、管辖异议。 (1)有关移送管辖:移送法院只要认为自己没有管辖权便可移送,不要求确切认为。移送的是案件,而非管辖权。移送的次数只能是一次,即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即使认为对移送来的案件没有管辖权,也不得自行将案件再移送到其他的法院或将案件退回移送法院,只能报请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移送管辖是从无权到有权,无须接受法院同意。 (2)有关移转管辖:他是从有管辖权基于某种需要移转到没有管辖权的法院,在民诉行诉中可以上下相互移转,而刑诉只能自下而上,管辖权移转必须取得上级法院同意。 (3)管辖权异议:只能是本诉当事人,主要是被告,原告只在特殊情形下才有权提起,比如起诉后案件被移送管辖或指定管辖的。原则上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起管辖权异议。例外规定:在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发生竟合的情形下,受损害方在向人民法院起诉时作出选择后,在一审开庭以前又变更诉讼请求的,法院准许后,对方当事人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此时管辖权异议在一审开庭前,对方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后提出。异议的对象:只能是第一审法院的管辖权。异议的形式:原则上应以书面形式提出,但简易程序可以口头形式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处理: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法院应当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异议是否成立的书面裁定。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对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的,可以在裁定送达后10日内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应当对上诉依法作出书面裁定。 3、关于合同案件的管辖看有没有有效的仲裁协议,再看有没有协议管辖;如果没有必然是特殊地域管辖: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重点是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有书面约定的优先;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合同履行地的推定,就司法考试而言一般考三个合同:(1)借款合同(推定贷款人所在地), (2)加工承揽合同(推定:约定的加工地、实际的加工行为地、前者优先),(3)购销合同(为以约定的交货地推定为合同履行地,货物到达地、到站地、验收地、安装调试地等均不视为合同交货地。)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或者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 4、因房屋面积、质量、环保的都是专属管辖,不动产所在地管辖。不动产纠纷:主要指不动产物权纠纷;排除不动产合同纠纷,但不排除仲裁协议。 6、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四个地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 7、对下落不明的人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财产关系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8、海难救助费用纠纷由救助地或者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法院无权管辖。 9、共同海损纠纷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法院无权管辖。 10、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原则上由保险标的物所在地和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如果保险标的物是活动的(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由四个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或者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 11、《经济审判规定》)第6条规定,若受诉人民法院对该案件没有管辖权,不能因对非争议标的物或者对争议标的物非主要部分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而取得该案件的管辖权。 12、铁路运输合同纠纷及与铁路运输有关的侵权纠纷,由铁路运输法院管辖。 13、诉前财产保全,由当事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在人民法院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后,申请人起诉的,可以向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 14、当事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后没有在法定的期间起诉,因而给被申请人造成财产损失引起诉讼的,由采取该财产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管辖。 15、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先立案的人民法院不得将案件移送给另一个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在立案前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先立案的,不得重复立案;立案后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先立案的,裁定将案件移送给先立案的人民法院。 16、案件受理后,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权不受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变更的影响。 17、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不得以行政区域变更为由,将案件移送给变更后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例27]李某(女)与王某(男)二人于1993年在A市甲区某街道办事处登记结婚,婚后二人一直居住在B市乙区。1997年,李某与王某因在C市从事假烟生产被公安机关查处,C市丙区人民法院于同年12月以生产假冒产品罪判处李某与王某有期徒刑5年。判决生效后李某与王某被关押在位于C市丁区的监狱。2000年5月,李某拟向法院起诉离婚,请问:下列哪个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单选,09预测题) A.A市甲区法院 B.B市乙区法院 C.C市丙区法院 D.C市丁区法院 [例28]例27中,如果李某与王某均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其他条件不变,请问:哪个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单选,09预测题) A.A市甲区法院 B.B市乙区法院 C.C市丙区法院 D.C市丁区法院 [例29]例27中,如果李某与王某均于1997年12月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判决生效后李某与王某在位于C市丙区的看守所执行刑罚。1998年2月李某拟向法院起诉离婚,哪个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单选,09预测题) A.A市甲区法院 B.B市乙区法院 C.C市丙区法院 D.C市丁区法院 [例30]例27中,如果1997年,王某困在C市从事假烟生产被公安机关查处,C市丙区人民法院于同年12月以生产假冒产品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5年。判决生效后王某被关押在位于C市丁区的监狱。2000年5月,李某拟向法院起诉离婚,请问:下列哪个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单选,09预测题) A.A市甲区法院 B.B市乙区法院 C.C市丙区法院 D.C市丁区法院 [例31]在一起民事纠纷中,原告李某自1998年1月开始居住在甲地,其户籍所在地为乙地。被告张某1998年3月将其户籍从乙地迁出,在丙地居住了半年。后又至丁地工作至1999年3月,在此期间并未落户籍。原告于1999年3月对被告提起民事诉讼。对此案一审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单选,09预测题) A.甲地人民法院 B.乙地人民法院 C.丙地人民法院 D.丁地人民法院 [例32]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管辖的规定,下列哪些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多选,09预测题) A.天津市张某对旅居美国的李某提起离婚之诉 B.北京市汪某对被宣告失革人王某提起将返还财产之诉 C.吉林市孙某对被劳动教养的陈某提起侵权之诉 D.长春市武某对被监禁的杨某提起的侵权之诉 [例33]甲与乙2000年在北京朝阳区登记结婚。2002年二人出国,现定居于国外。2003年甲向定居国法院起诉要求与乙离婚,该法院认为离婚诉讼应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而不予受理。甲欲向国内法院起诉,请问:下列哪些法院有权管辖该案? (多选,09预测题) A.朝阳区法院 B.甲出国前最后居住地A区法院 C.乙出国前最后居住地B区法院 D.甲乙的户口所在地C区法院 [例34]2000年12月31日,总部设在中国A市的某航空公司的一架从B市飞往C市的航班机票晚点8个小时,至当日晚12点,飞机仍未能起飞,该次航班的400多名乘客与航空公司就飞机延误的赔偿问题未能达成一致,这专法院提起诉讼。请问:本案应由哪些地方的法院管辖? (多选,09预测题) A. A市法院 B. B市法院 C. C市法院 D. 乘客住所地法院 [例35] 在例34中,法院受理该400多名乘客的起诉后,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多选,09预测题) A.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可以分开审理 B.该400多名乘客可以推选出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如果推选不出的,由法院提出人选与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的,法院可以在起诉的当事人中指定代表人 C.该400多名乘客可以推选出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如果推选不出的,不同意推选的代表人的当事人可以自己参加诉讼 D.该400多名乘客可推选出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如果推选不出,不同意推选的代表人的当事人可以另行起诉 [例36] 下列选项中,被告住所地法院无管辖权的是? (多选,09预测题) A.共同海损纠纷 B.船舶碰撞纠纷 C.保险标的是运输中的货物的保险合同纠纷 D.海难救助费用纠纷 [例37]住所地在北京市海淀区的甲将自己所有的一套位于朝阳区的房屋租给住所地在北京市昌平区的乙使用。在租赁期间乙觉得客厅大小,未经甲同意使擅自将该房屋的卧室与客厅的墙打通,改成一个大的客厅。半年后甲发现此事,决定向法院起诉乙,关于本案的管辖说法正确的是: (单选,09预测题) A.可以由朝阳区或昌平区人民法院管辖 B.只能由朝阳区人民法院管辖 C.可以由海淀区、昌平区或朝阳区人民法院管辖 D.如果甲既向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又向昌平区人民法院起诉,则应由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例38]甲县居民刘某与乙县大江房地产公司在丙县售房处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购买大江公司在丁县所建住房一套。双方约定合同发生纠纷后,可以向甲县法院或者丙县法院起诉。后因房屋面积发生争议,刘某欲向法院起诉。下列关于管辖权的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2006年试卷三第40题,单选) A.甲县和丙县法院有管辖权 B.只有丁县法院有管辖权 C.乙县和丁县法院有管辖权 D.丙县和丁县法院有管辖权 [例39]下列哪种说法符合民事诉讼法关于协议管辖的规定? (单选,09预测题) A.协议管辖适用于所有的民事纠纷 B. 合同当事人可以共同选定两个与案件有联系的法院作为管辖法院 C.合同当事人可以口头约定管辖法院 D.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由标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辖 [例40] 下列哪些做法不符合民事诉讼法关于协议管辖的规定? (2003年试卷三第73题,多选) A.合同当事人约定二审管辖法院 B.合同当事人口头约定管辖法院 C.合同当事人共同选定了甲、乙两个与案件有联系的地方基层人民法院为管辖法院 D.合同当事人约定由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 [例41]青岛A区法院在审理一起合同纠纷的过程中,发现本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遂将该案移送到有管辖权的济南B区法院,而济南B区法院认为本院对该案并无管辖权。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 (多选,09预测题) A.B区法院有权拒绝接受该案件 B.B区法院应当接受该案件 C.B区法院应当报请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D.B区法院应当报请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例42] 下列关于民事诉讼中的管辖权转移的说法,正确的有? (多选,09预测题) A.管辖权可以从上一级法院转移到下一级法院 B.管辖权转移是因为已受理案件的法院发现自己无管辖权 C.管辖权转移需要上级法院的决定或同意 D.辖权转移主要是在不同地域的法院之间进行 [例43] 下列关于管辖权异议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单选,09预测题) A.原告无权提出管辖权异议 B.管辖权异议原则上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起 C.第三人可以提起管辖权异议 D.可以对二审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 [例44] 王某与李某因合同发生争议,王某向李某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履行合同。法院受理后,非合同当事人唐某认为自已对原被告之间争议的合同标的物拥有所有权,要求参加诉讼。参加诉讼后,唐某认为受理法院无管辖权,便提出管辖权异议。下列说法哪一个是正确的? (2004年卷三41题,单选) A.唐某可以提出管辖异议,因为唐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B.唐某可以提出管辖异议,因为管辖错误将损害其实体权利 C.唐某不能提出管辖异议,因为唐不是本诉的当事人 D.唐某不能提出管辖异议,因为唐不是本案的当事人 [例45]李某在甲市A区新购一套住房,并请甲市B区的装修公司对其新房进行装修。在装修过程中,装修工人不慎将水管弄破,导致楼下住户的家具被淹毁。李某与该装修公司就赔偿问题交涉未果,遂向甲市B区法院起诉。B区法院认为该案应由A区法院审理,于是裁定将该案移送至A区法院,A区法院认为该案应由B区法院审理,不接受移送,又将案件退回B区法院。关于本案的管辖,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8年卷三82题,多选) A.甲市AB区法院对该案都有管辖权 B.李某有权向甲市B区法院起诉 C.甲市B区法院的移送管辖是错误的 D.A区法院不接受移送,将案件退回B区法院是错误的 [例46]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哪些案件被告住所地法院有管辖权?(2005年卷三71题,多选) A.某航班飞机延误,部分乘客对航空公司提出违约赔偿之诉 B.某公共汽车因为违章行驶而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受伤乘客向公交公司提出损害赔偿之诉 C.原告对下落不明的被告提起的给付扶养费的诉讼 D.货轮甲和客轮乙在我国领海上相撞,途经此海域的属于丙公司的客轮对甲、乙两船人员进行了救助,后丙公司向我国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支付救助费 [例47]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关于管辖问题的哪一项表述是错误的?(2005年卷三36题,单选) A.适用督促程序的案件只能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B.按级别管辖权限,高级人民法院有权管辖其认为应当由其管辖的第一审案件 C.协议管辖不可以变更级别管辖 D.涉外民事诉讼中不动产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例48]孔某在A市甲区拥有住房2间,在孔某外出旅游期间,位于A市乙区的建筑工程队对孔某隔壁李某房屋进行翻修。在翻修过程中,施工队不慎将孔某家的山墙砖块碰掉,砖块落人孔某家中,损坏电视机等家电物品。孔某旅游回来后发现此情,遂交涉,但未获结果。孔某向乙区法院起诉。乙区法院认为甲区法院审理更方便,故根据被告申请裁定移送至甲区法院,甲区法院却认为由乙区法院审理更便利,不同意接受移送。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03年卷三78题,多选) A.甲、乙二区对本案都有管辖权 B.向哪一个法院起诉,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 C.乙区法院的移送管辖是错误的 D.甲区法院不得再自行移送,如果认为无管辖权,应报A市中级法院指定管辖 四、当事人 1、1)在民诉中提起抗诉的检察院是当事人,这是极端错误的,此时的检察院是法律监督者的诉讼角色,不是诉讼当事人的角色,不是适格的当事人,即使在刑诉中检察院也不是当事人。狭义上的当事人仅指原告和被告。广义上的当事人,除原告和被告以外,还包括共同诉讼人和第三人。 2)诉讼代理人可以分为两类: 法定诉讼代理人和委托诉讼代理人。法定诉讼代理人与诉讼当事人具有相同的诉讼权利,因此法定代理人不需要当事人的授权。 2、人数众多的代表诉讼一般推选代表人2-5人(行政法1-5人),每位代表人可以委托1一2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一般情况代表人由当事人进行推选。只有推选不出才可由法院指定。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是四件大事:和解、承认对方诉讼请求、变更诉讼请求、代表人的变更经被代表人的同意才有效。 3、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的特殊程序: 1)公告登记程序:法院发出公告,通知权利人向法院登记。公告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向法院登记的当事人,应证明其与对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和所受到的损害。证明不了的,不予登记,当事人可以另行起诉。人民法院的裁判在登记的范围内执行。 2)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的判决的预决效力: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提起诉讼,法院认定其请求成立的,裁定适用法院已作出的判决、裁定。 4、非实体权利义务主体成为当事人的情形: 1)清算组织:在破产程序中,清算组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起诉应诉。2)依法宣告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3)遗产管理人、遗嘱执行人4)为保护死者人格权益而提起诉讼的死者近亲属:可以起诉的原告范围:——配偶、父母、子女是第一顺序的;其他近亲属(三代以内)是第二顺序的(这个顺序和法定继承的顺序很类似)――超出范围起诉的不予受理。 5、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是根据对他人之间诉讼标的主张独立的请求权;提起诉讼的方式参加;参诉时间:一审开始后法庭辩论结束前;法院不能依职权追加;处于单独原告的地位,享有原告的诉讼权利;不能提出反诉;不能提管辖权异议;但可以独立提起上诉、提出财产证据保全;处于原告的地位,对本诉原、被告的观点都不赞同,即使败诉,一般只是诉讼请求被驳回,不会被判决承担民事责任; 6、在继承遗产的诉讼中,部分继承人起诉的,人民法院应通知其他继承人作为共同原告参加诉讼,被通知的继承人不愿意参加诉讼又未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人民法院仍应把其列为共同原告。 依继承法规定可以分给适当遗产的人,在其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受到侵犯时,本人有权以独立的诉讼主体的资格(有独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在民诉中,一般保证人不享有先诉抗辩权,但享有先执行抗辩权。因保证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债权人向保证人和被保证人一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保证人和被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债权人仅起诉保证人的,除保证合同明确约定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外,人民法院应当通知被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债权人仅起诉被保证人的,可只列被保证人为被告。 [例49]贺明、田原两人签订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其中约定由汪林作为贺明的保证人,除此,再未就保证做任何约定。后贺明与田原发生纠纷,田原将汪林作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应如何处理?(单选,09预测题) A.予以受理,将汪林作为被告进行审理 B.驳回起诉,要求原告将被告更换为贺明后再重新起诉 C.通知贺明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D.予以受理,将被告直接更换为贺明后进行审理了 [例50]甲因办厂无资金向乙借款10万元,借期2年,并且由丙担保在甲不还钱时代甲向乙还款。2年后,甲因经营不善无力偿还借款,乙向甲和丙索款未果,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中关于甲、丙诉讼地位的判断哪些是正确的?(2002年卷三63题,多选) A.乙可以同时向甲和丙主张权利,甲、丙是共同被告 B.乙可以只起诉丙,但法院应通知甲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C.乙可以只起诉甲,人民法院可以只列甲为被告 D.乙只能起诉甲、丙二人中的一人 8、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9、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院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只有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对管辖权异议的裁定可以上诉,对按撤诉处理的裁定,当事人不可以上诉。 12、《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因新闻报道或其他作品发生的名誉权纠纷,若职务关系只列单位为被告。若非职务关系依原告而定,告作者的,列作者为被告;告新闻出版单位的,列新闻出版单位为被告;告作者和新闻出版单位都提起诉讼的,将作者和新闻出版单位均列为被告。 13、依照《商标法》规定撤销的注册商标,其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有关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或者裁定,对在撤销前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判决、裁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商标转让或者使用许可合同,不具有追溯力(注册商标撤销不算旧账),除非商标注册人恶意造成他人损失。 [例51]法院就追加行人陈某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正确的做法是:(2007卷三98题,不定选) A.法院可以依职权追加 B.只要被告提出申请,法院就应当追加 C.要有被告的申请,法院才可以追加 D.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而追加 [例52]家住上海的王甲继承其父遗产房屋3间,后将其改为铺面经营小商品。在北京工作的王乙(王甲之弟)知道此事后,认为自己并没有放弃继承权,故与王甲交涉。王甲对此不予理睬,王乙便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受理后,李某向法院主张自己作为被继承人的养子,拥有继承权,并通过法定程序以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身份参加了诉讼。诉讼中,李某认为自己与王氏两兄弟关系不错,担心打官司会伤了和气,便退出了诉讼。不久,李认为退出不妥,又向法院要求参加诉讼。针对本案的具体情况和诉讼法理论,下列哪一种观点是正确的?(2004年卷三45题,单选) A.作为诉讼参加人,李某不能重复参加本案诉讼 B.根据诚信原则,李某不能再参加本案诉讼 C.在最后一次庭审辩论终结前,李某均可以参加本案诉讼D.只有在开庭审理之前,李某才能再参加本案诉讼 [例53]个体工商户崔某从1994年起在某市经营一饭店,领有营业执照,1997年因妻子生病急需用钱因而将饭店转让给赵某经营,但双方并未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的更名手续。赵某经营过程中,致使多名顾客食物中毒,这些顾客决定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损失。此案中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应如何确定?(2003年卷三26题,单选) A.顾客是原告,赵某是被告,崔某与本案无关 B.顾客是原告,崔某是被告,赵某与本案无关 C.顾客是原告,崔某与赵某是共同被告 D.顾客是原告,赵某是被告,崔某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例54]甲公司为其牛奶产品注册了“润语”商标后,通过签订排他许可合同许可乙公司使用。丙公司在其酸奶产品上使用“润语”商标,甲公司遂起诉丙公司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法院判决支持了甲公司的请求。在该判决执行完毕后,“润语”注册商标因侵犯丁公司的著作权被依法撤销。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2008年卷三66题,多选) A.甲公司和乙公司可以作为共同原告起诉丙公司 B.甲公司与乙公司的许可合同应当认定为无效合同,乙公司应当申请返还许可费 C.甲公司获得的侵权赔偿费构成不当得利,应当返还给丙公司 D.甲公司获得的侵权赔偿费应当转付给丁公司 [例55]关于民事诉讼中的法定代理人,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7年卷三86题,多选) A.法定代理人的被代理人都是无诉讼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B.法定代理人与诉讼当事人在诉讼上具有相同的诉讼地位 C.法定代理人在诉讼中所实施的行为和发生的诉讼事件的法律后果与当事人所实施的行为和发生的诉讼事件的法律后果相同 D.法定代理人与当事人都属于诉讼参加人的范畴 [例56]下列关于民事诉讼中的法定代理人与委托代理人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2004年卷三73题,多选) A.委托代理人的诉讼权利不可能多于法定代理人 B.法定代理人可以是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人 C.法定代理人的被代理人是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当事人 D.委托代理人的被代理人是有诉讼行为能力的当事人 [例57]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哪些人有资格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多选,09预测题) A.10周岁以下的儿童 B.年满10周岁但未满16周岁的儿童 C.年满16周岁且有劳动收入的公民 D.精神病患者 [例58] 甲因其存于中国工商银行A县支行云溪储蓄所的1万元存款被人冒领,欲诉诸法院。请问:其应以谁为被告提起诉讼? (单选,09预测题) A.云溪储蓄所 B.云溪储蓄所、A县支行 C.A县支行 D.中国工商银
本文档为【09民诉最后信息讲义(学生版)】,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该文档来自用户分享,如有侵权行为请发邮件ishare@vip.sina.com联系网站客服,我们会及时删除。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下载需要: 免费 已有0 人下载
最新资料
资料动态
专题动态
is_488816
暂无简介~
格式:doc
大小:266KB
软件:Word
页数:23
分类: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上传时间:2009-09-08
浏览量: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