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工作制度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工作制度一、建立社区领导班子定期研究社区民族工作制度,一年两次以上二、定期向社区少数民族联络员代表通报社区重要工作和重大举措,听取意见和建议。三、建立社区民族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半年召开一次。四、建立走访慰问制度,做到“四个必访”,即困难户必访,新迁户必访、节日必访、发生纠纷必访。五、社区领导与少数民族联络员代表结对交友制度。六、设立热线电话和“少数民族之家”窗口。听取意见,解答问题,协调矛盾,解决困难。七、建立流动少数民族人员了解访问登记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