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幽冥问答录繁体 幽冥問答錄 南贍部洲北台護國九重宮忠孝堂扶鸞書 <竭誠歡迎您加入助道行列> 本宮堂創堂始初,聖業維艱,凡我十方大德,有志於代 天宣化,宏揚大道,匡扶道務推展,並廣為勸化人心向 善者,皆可申請加入。凡諸大德,有心為建宮、助道、 護道委員者,即已身負【代天宣化】之聖命,而【天不 言】、【地不語】,唯有多體上蒼之聖意,日行一善, 勤修己身,以報上天載育之恩。 (一)委員分類: (1)建宮榮譽委員,功德金每月三、000元,分月繳 或年繳。 (2)榮譽護道委員,功德金每月一、000元,分月繳 或年繳。 (3)助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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幽冥問答錄 南贍部洲北台護國九重宮忠孝堂扶鸞書 <竭誠歡迎您加入助道行列> 本宮堂創堂始初,聖業維艱,凡我十方大德,有志於代 天宣化,宏揚大道,匡扶道務推展,並廣為勸化人心向 善者,皆可申請加入。凡諸大德,有心為建宮、助道、 護道委員者,即已身負【代天宣化】之聖命,而【天不 言】、【地不語】,唯有多體上蒼之聖意,日行一善, 勤修己身,以報上天載育之恩。 (一)委員分類: (1)建宮榮譽委員,功德金每月三、000元,分月繳 或年繳。 (2)榮譽護道委員,功德金每月一、000元,分月繳 或年繳。 (3)助迶委員,功德金每月五00元,分月繳或年繳。 (4)護道委員,功德金每月二00元,分月繳或年繳。 (二)堂生:凡有志於參加修道行列,並願發心為聖業 效勞者,我們竭誠歡迎您加入。 (三)願發此善心加入者,請洽本宮堂。 (四)遠道無暇者,可利用郵政划撥(一五三一一二 五-五修緣雜誌社收)並注明加入委員名稱。 護國九天宮忠孝堂敬啓 <化緣>籌建道場啓事 捐輸助建,造福子孫 詩曰:鐘鼓齊鳴氣象開,九重忠孝作鸞台,縱使雲山過 路客,見愛瑤池叩塵埃。 再詩:九重建宮繼千秋,忠孝瓦片賴君籌,一點善心行 陰騭,老來壽年耀顯榮。 聖示:本宮建堂濟世,奉旨著書,謂乃天門重啓,百年 難逢之奇遇,實爾等眾生光前裕後之大幸也。夫!神道 設教,本自無常,因時而降,擇地而建,苟非其時,任 是千祈萬禱,亦難降旨。今聖地已現,聖殿鸞堂終有所 依,此乃眾仙之喜,百姓之福,盼爾委員諸生從此務必 糾奮精神,獻勉上蒼。 凡爾後十方仁人善仕,施予銀兩,助建道場,其功匪 淺,待聖殿告竣,自當依功加封論賞,並蒙天闕,澤施 塵凡,近則可保一身之顯榮,遠則可蔭爾子孫之富貴, 此千秋美譽,萬古芳名,眾生何樂而不為此。 緣以本宮承奉無極懿旨籌建道場,並於天運辛未年,農 歷五月五日午時,誠設天壇,正式動土籌建;唯建廟不 易,開山尤難,龐大建宮經費,實非屈屈能力所及,如 建材、工資,聖像金身等,均屬上等昂貴之 材料 关于××同志的政审材料调查表环保先进个人材料国家普通话测试材料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四查四问剖析材料 ,尤賴 各地善德發心助道,共襄盛舉,俾使聖殿早日興建完 成,永留長生祿位萬古流芳。 願我修緣讀者支持本宮社之建廟計劃,舉凡建宮基金、 雕塑仙佛金身隨緣贊助,多少不拘,均表歡迎。如蒙發 心佈施贊助,匯款請利用郵政划撥賬戶【一五三一-一 二五五號修緣雜誌社收】或匯以支票、匯票、現金掛號 均可。匯款時請注明【建宮基金或雕刻金身】,以便會 計列帳處理;若有祈願亦請注明,本宮堂將於收到款項 後寄上感謝狀(不收感謝狀請注明)並於每月初一、十 五日誦經呈疏為功德者祈褔;廟堂建造完成時,並為捐 資功德人士啓建植福消災法會,屆時恭請蒞臨觀禮。 幽冥問答錄序 佛氏六道輪回之說,士夫拘於儒家門戶之見,罔加論 列,而不知《易系辭》雲:【原始要終,故知死生之 說,精氣為物,游魂為變,故知鬼神之情狀】,則孔子 固嘗言輪回矣。又曰:【鬼神之為德,其盛矣乎?視之 而弗見,聽之而弗聞,體物而不可遺】,則赫然有矣。 余少游歐美,於宗教哲學,未及措意,然宇宙間,有此 即有彼,有方即有圓,推之生滅,陽陰、幽明、人鬼, 皆對演而立,事理固相融焉。基於斯理,則人世凡百官 司,冥間亦當髣。 黎澍先生,年高德劭,法律界聞人也。自言為冥官多 年,每從睡眠中處理案獄,與清光緒初葉符孝廉士龍事 跡相類,是走無常且代有其人矣。林參謀長黝襄,與先 生善,所叩冥間情形綦詳,方主任委員覺慧,錄成幽冥 問答錄一卷,舉以示,余讀之瞿然而驚,栗然而省,吾 人一念善惡,竟通於鬼神耶?繼余自檢生平所作,幸無 不可告人之事,則又悚然而自慰。語雲:【高明之家, 鬼瞰其室】,信哉信哉,余以此篇具有勸善懲惡之功, 於世道人心不無裨益也,因序數言,並付手民。 文昌雲照坤謹序 中華民國三十三年四月八日 <再版序> 天地之道,無名之始,萬物生息,四時有序。天有陰 陽,地有剛柔,故聖人參於天地,與鬼神合吉凶。大凡 生於天地間者,皆有命,其萬物息,皆曰折;人壽盡, 皆曰亡,善者為神,氣清上天,惡者為鬼,下墜地獄。 在這宇宙萬物輪回變化中,卻有它不變之定律存在,那 就是宇宙之自然【道】。 中國歷朝皇帝都自稱【承天啓運】,此點由中國以農立 國來論,有民言【人窮則呼天】、【靠天吃飯】,用此 兩語應可確立中國以農立本,並以敬天、鬼神共居宇 宙,建立起不可分的民間信仰。但在這科技文明的昌盛 社會,實有許多無法用尖端科抆,可以解剖的天上人間 地獄事,冥冥中陰陽兩界不可思議之怪現象,卻也在全 球各地連續發生,此等奇怪玄秘之事,非精密科儀所能 窺其奧玄而證明端倪,故老子曰:【天之道,損有餘而 補不足】,足見人立於天地間,必也當立於善惡、天 堂、地獄、輪回之說。 今得聞【修緣雜誌】為淨化社會貪婪之心,費盡心血, 再版編輯《幽冥間答錄》乙書,此書乃光緒年間聞人黎 澍先生,於夜間睡眠中,魂魄出竅在陰府歷冥官數年, 所審判之公堂問案答錄,書中文詞,淺白簡要,人皆識 之,是書足以警惕人心,印證因果報應事實,絲毫不 爽。 曾蒙台灣台北九天宮前主任委員潘玉珍女士暨修緣雜誌 社林社長文松君,誠邀聊述數語,是以為賀,本人亦感 為榮,並祝賀此書再版廣贈各界,以輓人心,同邁於世 界和平。 文學博士松村慶一郎 一九九一年五月於日本大阪 【序】 科學進入太空時代的今日,對靈魂神鬼學說,已可由科 學精密儀器略窺端倪,然欲觀其全貌,非由精神潛修, 開通慧眼不可。 《易經》雲:【太極生兩儀,太極者道也;兩儀者陰陽 也。】故易者陰陽之道也,宇宙萬物皆由陰陽二氣凝化 而成,而整個宇宙萬物,卻是一個永無止息的大輪回。 對【輪回】之概論,或許有人會認為迷信,不足置信, 但以【輪回】因果來述卻有連貫之因果事實,也合乎科 學的邏輯。蓋人生在世,或行善或作惡,其心如水(道 德經雲:上善若水),死後魂魄受陽光普照,善氣升天 (善者如陽光普惠世人,其氣清陽,上升為神);或忽 受陰冷又變雨墜地(惡者冷似雪霜,令人寒心,其氣濁 陰,下降為鬼,墮入陰府),所以人死後,由其一生的 善惡,來分判六道輪回的因果承受。 佛曰:【神鬼本是凡人做,只怕凡人心不堅】,由此可 知鬼神陰陽之差,只在於人世間的善惡區分,來做為天 堂與地獄的歸宿。 儘管陰陽兩途各不相干,然!其真理則一致,茲拜讀 【幽冥問答錄】,乃窺視幽冥種種事實,既非虛構,更 非迷信。信者當更堅信,迷者當可覺悟,所謂舉頭三尺 有神明,莫作暗事昧良心。此書乃法律界聞人黎澍先生 親歷口述,而由林黝襄將軍所手錄,所言皆真實無虛, 歷歷如繪,對匡正人心,改良社會不良風氣,有勸善懲 惡之功,本社觀此功利社會主義,道德喪失,人心不 古,既不信因果,亦無忠孝節義之禮,故而鳩資伸印再 版,略盡綿薄之力,期以人心復古,深信因果,則和靄 社會,忠孝倫理指日可待,值此再版刊印之際,俚述簡 談,聊作為序。 修緣雜誌社社長林文松謹識 中華民國八十年四月一日 問:先生昔年曾作冥判,是否? 答:是。世人聞之,皆以為怪,然自余視之,事屬平 常,無足怪者。 問:先生作冥判是何時之事? 答:系光緒庚子年間事,時餘年十九。 問:所任冥判系何種職務,屬何部下,職員若干? 答:屬東岳部下,然余始終未見東岳,僅於執行後將公 事呈報而已。余時任分庭庭長,另有陪審員四人,奉事 鬼卒,不計其數。 問:任冥判幾年,每日皆往否,轄何疆界? 答:前後四五年,每日皆往,所轄為華北五省。 問:冥司何故以先生為判官? 答:余亦曾托同事調查其故,據雲:【余數世前曾為冥 判,夙因所牽,故復為耳。】 問:冥司有規定法律否?先生未習其律何能判斷無差? 答:似未見有規定法律,但提案判決,自中肯綮,初不 費思考也。 問:先生所司屬何類事件? 答:余所司為人死後十個月以內之善惡事件,逾期則另 有主者。 問:曾見閻羅否? 答:始終末見。 問:人之善惡,鬼神何以能悉知悉見,記錄無遺? 答:鬼神能視於無形,聽於無聲,人世間種種思想行 為,鬼神自能悉知悉見啓記錄無遺。又鬼神能視知人頭 上紅黃白黑等光,而知其行為思想之善惡。 問:人死以後,其神志是否惝恍如夢中,抑清醒如平 時? 答:清醒如生時。 問:入冥在每日何時,審案時間多少? 答:最初在每日晚間,其後日間亦能往,但須在下午, 來去皆乘肩輿,行走甚疾,審案時間,每次數小時,然 遇複雜案件,亦有延長至數日者,但此類案件極少耳。 問:入冥時身體是否現睡眠狀態? 答:入冥時,身臥床上,狀似熟眠,不飲不食,亦不飢 渴,或時當入冥,而親朋忽至,又不便以此事告之,則 瞑目對答,狀似失眠,客如有問,亦可隨答,但不能出 語發問,亦不記憶與客作何語耳。 問:罪鬼亦有狡辯者否? 答:極多,罪鬼對其罪惡亦必極力狡辯,及示以確實證 據,始俯首無詞。曾審一鬼,作惡多端,蓋其人生前外 修偽善,造陰惡,對其所犯,極力否認,余觀其罪如山 積,證據確鑿,亟欲加刑,不意其鬼忽誦金剛經,左右 陪審者見其頂現紅光,急請停審,余疑其受賄徇情,仍 欲加刑,乃鬼誦經不已,左右亟請余肅立,余曰:余為 庭長,何以向罪犯肅立?左右曰:非也。此鬼頂上佛光 已現,審之則有褻瀆,不如停審。余時見彼等垂手立, 狀極莊敬,因問曰此案如何辦理?曰:莫如判其投人胎 數次,使其不能憶念金剛經時,再治以罪可也。余曰: 使投人胎。豈非便宜於彼,且投胎數次,則受報當在數 百年後,豈不遲誤?左右曰:使其投暫生即死胎,數歲 即已數世矣,蓋彼造業有造業之果報,誦經亦有誦經之 功德,二者皆不可沒。他日分別受報。兩無差忒也。余 遂允之。 問:由冥回陽,精神亦覺疲倦否? 答:精神微倦,狀似失眠。 問:冥間亦有飲食否? 答:有,但不許飲食。 問:冥官服裝如何?其公文程序又如何? 答:余為冥判時,尚在遜清年間,故其服裝及公文程 序,均與滿清無異,但至民國以後,恐又已改從新制 矣。 問:冥官亦俸祿否? 答:有。但對人毫無用處,故未領取耳。 問:冥刑分多少種類? 答:冥刑種類甚多,較之陽世慘酷百倍,若自今人視 之,必以為慘酷之刑矣。然就余經歷,人類寧在人世受 刑,切不可在冥司受刑也。陽世受刑,刑畢即止,陰司 則刑後又須再刑,譬在陽世殺害十命,罪止一死,陰司 則必用刑十次,刑畢再判其轉生十世,皆被人殺斃,至 於鋸解,碓磨,刀山, 油鍋等刑,皆系實有,惡報可 畏,有如此者。 問:冥司所最重者,為何種之德行,所最惡者,為何種 之罪業? 答:冥司所最重者,男為忠孝,女為節孝,此二種人雖 有罪業,亦必為之減輕,所最惡者為淫殺二業,殺業又 較淫業為重,至若因淫而殺害人命者,則二罪俱發,罪 加一等,古人雲:【萬惡淫為首,百善孝為先】,誠非 虛語也。 問:冥司既無成文法律則罪輕罪重,如何衡量? 答:此視其犯罪之動機與所生之結果,衡情酌理,以定 輕重。今姑以竊盜為喻,如竊者本迫於生計,非有妄 用,或被竊者系一富人,數又不大,於富人生計,並無 影響,富人視之,亦不甚惜;又或所竊者系將攜往嫖賭 煙酒不正當用途之錢,則其罪尚輕。萬一富人被竊,使 婢僕受責,以致氣憤自殺者。或貧人買米買藥之錢,因 失竊而致餓斃或病之者,或被迫還挺身回鬥以致殺人命 者,則案情甚重,又不可以尋常竊案視之矣。 問:冥司判罪其間有錯誤否? 答:否!冥司對於犯人罪狀皆早有精密調查及確實證 據,故審判極為公允,從無錯誤之事。 問:吾人一日之間,一生之內,念起念滅,不知多少, 為善為惡,即自己亦不盡記,冥司記人功過,瑣細必 錄,又何其不憚煩如此? 答:人之思想,如念起念滅,旋作旋忘,如空中鳥跡, 水面浮漚,所關係者至微,則冥司亦不予記載,如一心 專注,念念不離,則雖未見之行為,亦有功罪可錄,若 由想成行,則功罪愈顯矣。 問:大修行人,死後亦須到冥司聽判否? 答:冥司所管者皆業中人,或庸碌無大善惡者,若大修 行人,死後立登天界,不由冥府經過,若是者冥冊無 名,無可審判也。其或升天稍緩,尚須由冥府經過者, 冥官或避位迎之,其魄漸行漸高,如步雲梯,及近庭 案,則高齊屋脊矣。若是者點名一到,隨登天界,亦無 可拘系也。 問:冥司亦有洋人否?若有洋人,則彼此言語如何會 通?若無洋人,則洋人死後,歸何處審判? 答:余為冥判時適值庚子歲八國聯軍攻破北京之後,中 外軍民,死者甚多,冥中曾見少數洋人到案,然冥中亦 有自能通其語言,又嘗受理一死難提督名xxx者,亦 有忠誠衛國慷慨捐軀者,余親自見彼等均直升天界,未 嘗提審,且中國冥府已非一處,則歐美各國亦知另有冥 府,方合情理也。 問:冥府何以常用陽人為冥差? 答:因富貴中人,其第宅常有眾神守護,其左右給使之 人,又多年輕力壯,陽氣旺盛,故鬼役不能近其病榻, 譬之武將病歿營中,其四周警衛森嚴,槍炮林立,營內 兵士,又皆少年,陽氣蒸灼,鬼役無法近前,故必用生 魂攝之,方可到案也。 問:刀殺及其它慘死之鬼,身首不全,其靈魂與平常病 歿之鬼,有分別否? 答:其靈魂具全,無異常鬼,惟面目稍覺模糊,又傷處 帶有血痕,且容貌慘戚,若有痛苦耳。 問:鬼亦有消滅之期否? 答:有,余所見故鬼,遠至宋元而止,至於唐代以上之 鬼,絕對未見,殆因年代過久,早歸消滅矣,除非成仙 成佛,不能萬古長存也。 問:人由少至老,容貌漸變,鬼之容貌,是否亦逐年衰 老? 答:鬼之容貌與其病歿之時相同,似不因歲久而變衰 老。 問:陰間亦有晝夜及日月星辰否? 答:陰間亦有晝夜與陽世同,惟絕未見日月星辰,其情 形有似四川大霧及華北黃沙天氣相似,不及陽世之明朗 也。又每日八時後至十一時止,鬼畏陽氣之熏灼,皆避 匿陰暗之處,午後漸多外出矣。 問:陰間亦有寒暑四時否? 答:有。惟夏日不及陽世之熱,冬則較陽世尤寒。 問:陰間亦有飲食否?陽人所化紙錢,陰間能受用否? 答:亦有飲食,其蔬菜亦有多種,陽人所化紙錢,彼等 亦可用以購物。 問:陰間亦否每日食三餐? 答:每食一次,可飽多日,並非日必三餐也。 問:鬼魂亦有睡眠否? 答:亦有床榻褥等。但未見睡眠,僅隨處徙倚,瞑目稍 息,即同睡眠,非如陽人每睡必七小時也。 問:陰間亦有街市商店否? 答:有。惟規模甚小,與人世小店無異,所售多飲食雜 用之品,惟無偉麗堂皇如人間之大公司及洋行者。 問:陽世所供飲食,鬼神亦受用否? 答:是。惟聞其氣而已,非真食也。如在夏日,有食品 二碗。一供鬼神,一則未供,已供者必較未供者先敗, 蓋已被鬼神攝其氣也。 問:冥司飲食較陽世孰美? 答:恐不及陽世耳。 問:鬼亦就其墳墓為棲息處否? 答:是也。 問:人初死時靈魂離體亦有痛苦否? 答:人類死時,皆有疾病,靈魂離體,如啓戶外出,初 無困難,回視以前疾苦,反若脫然。其或顧念妻子,或 留戀財產,心力所持,氣息未斷,則靈魂不易脫體,是 時最苦,若是人天性淡泊對於妻子財產,並無貪戀之 心,則靈魂離體,直如脫衣而出,毫不費力矣。 問:僧道誦經,超度幽靈,於亡人究有利益否? 答:僧道誦經,於亡人有無利益,殊不可一概而論,譬 如其人生前大善,死後立升天界,彼固無須此功德為 也。若其人生前大惡,死後立墮地獄,彼亦不易享受此 功德也。至庸常之人,生前無大善惡,得誦經超度,則 幽冥增光,罪業減輕,利益殊巨;惟誦經之人,道行高 低,亦有莫大關係。若誦經之人,系高僧或孝子賢孫, 則誦經一卷,抵庸僧所誦十倍,或雖系庸常僧道,至誠 恪誦,亦有相當利益,若無行僧道,心不專誠,則利益 殊微,或且毫無利益,但亦決不至有過耳。惟誦經最好 在亡人七七四十九日以內,過此以往,恐亡人業已轉生 他界,其功德輾轉存記,死者不能即受耳。 問:鬼與人數孰多孰少,人畏鬼,鬼亦畏人否? 答:陰間鬼數較人數為多,來來往往,挨籬傍壁者,到 處皆是,人行中道,鬼多行道路兩旁,人行明處,鬼多 行暗處;然人畏鬼,鬼亦畏人,鬼見人來,亦必趨避 之,正人君子,鬼必敬之,其所侮弄者,皆心術不正, 時運衰微之人耳;吾人自午後至晚間,行路勿走兩旁及 陰影處,晚間出門,宜緩步, 或稍作咳聲,令其趨 避,不然,出其不意,鬼被衝倒,人身亦作寒噤,蓋陰 陽相搏,彼此均覺不平也。 問:鬼之行走與生人有分別否? 答:鬼足部模糊,若行煙霧中,行走甚捷,不似人之遲 緩。 問:鬼畏雞鳴何故? 答:陽光將至,靈魂不安,故不得不趨避耳。此與吾人 畏機器火鍋爐間之熱氣相似,然有操行之鬼,則亦不畏 雞鳴也。 問:先生宿根如此,迥出尋常,不知來世亦能免除輪回 否? 答:超出輪回,談何容易?即余來生,亦不能免,曾托 同事調查,據雲:余來世當須投生河南南陽一帶,但數 十年來,人事變遷,不知冥注有更改耳? 問:冥中官吏亦有投生轉世者否? 答:有。譬如現任公務人員,另謀高就,自較常人為 易。 問:鬼之投胎,系受胎時即往,抑出胎時方往? 答:二者均有。 問:眾鬼蕓蕓,久淪幽趣,何不早求出離? 答:人少鬼多不敷分配,且須所投之家,與鬼原有因 緣,方得前往,如其人生前交際廣闊,相識者眾,則投 胎自易。如貧窮之人,老死不出鄉裡,平素與人甚少交 往,則沈淪鬼趣,機緣難湊,故必須久候,遇有緣者乃 往投生。 問:先生平日亦能見鬼否? 答:冥判時,不論出神與否,均能見鬼,民初以後所見 漸少,民十以後完全不見。 問:首次入冥如何通知? 答:一夕於夢中見古衣冠人入室造訪,謂有事奉懇,幸 祈幫忙。余曰:何事相委,但恐無力耳。其人曰:君第 惠允,無弗能者。余不知來意何屬,惟其禮貌恭敬,態 度誠懇情似難卻,遂含糊允之。其人意似甚喜,相約數 日後,即來迎迓,遂別,醒後自以為夢,殊不留意,越 四五日,夢中其人又至,謂余曰:前承惠允,特備車 騎,專誠奉迎,余時見一馬車,停於戶外,遂偕其登 車,未幾至一公廨,下車入內,其人導余至一廂房,坐 少頃,即請余升堂審案,提一罪犯至,左右陪審,陳述 原委,請余判決。余曰:素不知情,何敢妄判,左右 曰:君誠心揣擬,意思如何,即全照辦。余稍細思,即 曰:如此而已,左右曰諾。即請余簽署判詞,提罪犯 去,仍以馬車送余歸。 問:先生父母亦知情否? 答:余最初保持秘密,不敢聲揚,後來父母見余獨處空 齋,而間有與人晤談之聲,漸知其情,蓋余自為冥判 後,常有冥中友人往來,惟余能睹能聞,眾皆不能,惟 聞余語耳。 問:鬼友來時,亦需招待飲食否? 答:清茶一杯,已足盡情。 問:冥間亦有年節假期否? 答:與陽世無異,遇陰曆新年及清明寒食中元中秋冬至 等節,亦必放假數日,但尚無星期耳。 問:鬼何以能幻形? 答:凡鬼皆能變幻,但須得冥司許可。 問:曾審何重要案件否? 答:一切案件,皆甚平常,絕無在情理之外者,且罪狀 昭然,證據確實,從無複雜難明之情形。 問:曾至冥間各處游歷否? 答:未曾。 問:牛頭馬面是否真有? 答:皆假面具,以怖凶魂,若良善之魂,不現此惡相 也。 問:鳥獸之魂,仍作鳥獸形狀否? 答:此另一部份所轄,余殊不知。 問:陰間亦有念佛修行者否?念佛誦經,既有如此功 德,則陰間諸鬼何不速念以求超升?若不知念,何不效 人所念? 答:一到陰間,即為業力障蔽,自然不知念佛誦經,即 吾人念佛誦經,彼亦若無所見聞,故修行當乘此一口氣 未斷時,氣斷則難以為力矣。 問:鬼既能視於無形,聽於無聲,何以對於吾人念佛修 行,反若不見不聞? 答:自己業力所障耳,試觀世人或本無信仰,或迫於飢 寒,對吾人念佛修行,亦屬見如不見,聞如不聞,即使 偶然見聞,然人欲牽纏,或信心不起,或志向不堅,終 於不修不念,與鬼之不見不聞何異? 問:鬼說話之聲音與人何別? 答:其聲尖銳而短促。 問:自鬼視之,人鬼雜居,自人視之,幽明兩隔,畢竟 疆界如何分野? 答:似有分界,又似無分界,此種情況,實難明言。 問:生人之魂與死者之鬼,其形狀顏色有無差異? 答:向未留意,當然稍有分別。 問:鬼亦有何種感想? 答:亦覺甚苦,故言多慘戚。 問:鬼投胎時,冥司有無教誡,令其回惡向善? 答:無,惟投禽獸胎時,鬼不令知情,必幻作男女或樓 閣等景象,使其樂於入彀。 問:青天無雲,日月普照,何以不能燭及幽界,是否有 物障礙,如謂陰陽異域,何以又人鬼同行? 答:常有雲霧遮斷,故不睹青天日月,但鬼能到陽間陰 暗之地,尤其在夜間,故可人鬼同行。 問:冥司奉何正朔,一切公文,亦書年月日否? 答:在滿清時則奉滿清之正朔,公文所書月日與陽世 同。 問:人既由鬼投胎,然冥媾新生之兒,又系何物投胎? 答:人死後之余氣所投。 問:陰間亦有風雨霜雪否? 答:未見,但遇陽世風雨霜雪時,陰間諸鬼亦苦寒冷而 現瑟縮不寧之狀態。 問:香燭有何用處? 答:燭取其光明,香則招之使來耳。 問:爆竹何用? 答:鬼畏爆竹,似不宜用。 問:念佛經有大功德,念儒書亦有功德否? 答:亦有功德。 問:佛之護法神為韋陀,道為王靈官,儒亦有護法神 否? 答:不知,儒不以神道設教,似無護法神之必要,然其 經籍受鬼神呵護,亦無疑義也。 問:冥司俸祿何自而來,是否亦有錢糧捐稅等項收入? 答:曾以此向同事詢問,彼等囑余勿問,故不知。 問:人頭上之光以何色為善惡? 答:紅白黃為善,黑為惡。 問:鬼由人變,人由鬼生,畢竟世間先有人,抑先有 鬼。 答:此當分兩方面言,遠古以前,混沌初辟,淳樸未 散,自先有人而後有鬼,若在後世,自先有鬼而後有 人。 問:鬼亦憶及其陽世妻室兒女否? 答:亦甚憶念,然日久自淡。 <敬告啓事> 奉聖諭: 凡今後若有信徒,身染疾病或欠安者,可置清水(敬 茶)一杯,置於佛前(神案前);無神案者,可置於面 向東方,三柱清香,恭請九天玄姆後虔誠默念(須許 願),【南無大慈大悲救苦救難護國佑民無極元君開國 仙師九天玄姆大慈尊】聖號四十九次後,飲用敬茶,有 求皆應,應驗如雷,唯須悔過行善也。 請常恭誦【南無大慈大悲救苦救難護國佑民無極元君開 國仙師九天玄姆大慈尊】 <皈依啓事> 人有現在與未來,事有始終與本末,不把握現在即將失 去未來。君子者-首當立命修身而安家,人生的過程 中,人人每日都過著矛盾的生活,如同狂人痴夢般的幻 想,尚書雲:【惟狂,克念作聖;惟聖,妄念作狂。】 簡言之,人的思想、情感、觀念,帶給自己造就了無邊 的罪案,無知的沈迷在六道輪回中;妄念、情感與邪惡 的思想,給當今的社會風氣帶來了無限的罪惡感。 本宮鑒於當今道德風氣敗壞,物質生活靡爛,精神食糧 欠缺;除發行善刊雜誌贈閱外,並提供修身場所讓有心 修身者能有一修身養性之機會。人生只是【滄海之一 粟】,雖是一小粟,卻也是人類一份子;倘世間人人皆 能【克己復禮】於仁,將昏沈散亂的精神加以修飾,當 可會萬物於己者。 若您有心加入此一修身消業行列,或願為聖務犧牲奉獻 效勞者,可於每月初一、十五日及每周日親至本宮辦理 皈依事宜。 護國九天宮忠孝堂敬啓 死後還陽,孽鏡台前照前因 幸子/口述明聰/筆錄 耶穌說:靈魂永生不滅,佛說:人死後將往生極樂,各 大宗教歷代聖人,在經過人生歲月的洗禮之後,一一成 道、證道,所留下來的經典,也證實了靈魂將是永生不 滅的,它就是【本性】,來去伸縮自如,毫無空間的約 束。甚至有人死後復蘇,將魂游地獄的實景一一敘說, 令人不得不信!甚至而相信地獄的存在,太上感應篇 雲:【禍福無門,唯人自召】,實是絲毫不差,老天有 眼,明察秋毫。 在目前受現代科學洗禮的人們,也許會對描述靈界的真 實性有多少?而起疑!不過,現在本文所要敘述的奇跡 卻是事實,由不得你不信,至於信與不信,還得看大德 們的智慧。【幽冥問答錄】一書,為了要讓大德們信 服,故而搜集了許多案例實證,相信證據確證,任何理 由都將顯得無力招架,最後終將相信【因果】的事實。 筆者耳聞瑞芳有此一死後還魂之事,故而多次登門造 訪,讓其當事者曉明大義,再造功果,讓亡者還魂之事 公諸於事,以了心願。當諸君讀完全文時,必可深深體 悟【無常】二字的真義,亦惟有【行善】累積的功果, 才可隨人身帶走,願諸有緣人看到這篇真人實事的報 導,皆能早日行走【善道】。【生死】只是瞬間而已, 說不定今天、明天或者下一分鐘,隨時隨地都可能是自 己【離開人間】之期,因此務必把握此肉身軀體,趁早 【修身養性】,功補過,以免後悔莫及,而遺憾終身。 故事發生在多雨潮濕的瑞芳鎮,雖是濕冷寒澀,但在陳 家大媳婦的心中,一點也不覺得寒冷,反而有一股溫暖 的熱流,久久不散於心頭;從她的口述中得知其存有中 國婦女傳統之婦德,是位行善不欲人知的溫謙者。民國 四十九年曾幸子下嫁陳家為長媳,育有三子二女,與丈 夫和樂融洽,共同維持美滿的家庭。陳家上有公婆侍 候,下有二叔、三叔及四位姑姑共處一室,陳家長媳在 三十三年來,一方面幫助夫婿創建家業,從事五金工 作;一方面須孝敬翁姑,善待姑叔,辛苦勤儉多年,終 有所成,雖是默默地善盡媳婦本分,卻遭婆婆(吳x) 百般地挑剔,熱嘲冷諷,無中生有,日漸誤會彌深,一 再地受親戚成見之非議,曾幸子卻也百般承受,等待苦 盡甘來的一天。 話說本故事主角人物吳x,其人勤儉持家,對遠親近 鄰,皆以和睦相處,從不管他人閒事,似有【獨善其 身】之感覺。其人在世時,對她的大媳婦曾幸子,從未 有好臉色相待,時時指責不是,親戚鄰裡面前亦常造謠 中傷。然大媳婦卻也毫無怨言,只有默默承受,畢竟自 古以來,婆媳本就難以相處,常以低心自問,今日有此 因,必因前世造業太深,此世當遭苦難,故而以寬心態 度處之;依然孝敬公婆,不敢忤逆,所謂【善人自有善 報】,大媳婦因善根深厚,被友人引渡皈依正道,得其 三寶,自此滿懷法喜,拳拳服膺,不敢有所懈怠,精進 自修,渡己渡人;亦以【朝聞道,夕死可矣!】來鞭策 自己,欲以真誠孝心,感動婆婆,得聞真理大道,好好 勤修,以免再墮六道輪回苦海無期。 經過好幾年的努力,及仙佛暗中的相助,陳家大媳婦終 於感動婆婆,共修大道,而其婆婆因受真理之熏陶啓 化,遂而開創佛堂,廣度蒼生。直至一日,其婆婆吳x 自覺過去未能善侍媳婦,全中欠意萬分,但從未開口向 大媳婦表明心意。時間飛逝一轉數年,民國七十五年, 吳x突感胃部疼痛不已,經送醫檢查,化驗結果,顯示 出已有胃癌初期之象,這突如其來的事實,造成陳家上 下忙亂交錯,憂心不已,此時大媳婦心中難免哀痛,但 其深信婆婆所患之症,乃累世所結之業障所致,亦是因 果循環所得之結果。此時的婆婆亦知自己冤孽未消,因 果未了,而傷痛不已。 吳x身體受病魔纏身整整二年,且肚漲如鼓,痛苦難 堪,生不如死,民國七十七年九月九日延醫無效,且病 入膏肓,群醫束手,奄奄一息!直至九月十日未時,在 家人側侍一旁,吳x悄悄地別離人世,家人守候其旁, 悲傷不已;亦將準備後事辦理喪葬事宜。 時間經過20分鐘後,此時陳家婆婆吳x,突然雙眼睜 開,靈魂從陰曹地府返回陽世,此突如其來的舉動嚇壞 了陳家上下,由悲傷轉為驚諤。唯有大媳婦鎮定異常, 心想婆婆魂魄還陽,其中必有蹊蹺,遂問婆婆不知有何 事情未了結,婆婆第一句話說:【她死後,靈魂離開肉 體,感覺身體輕飄飄,而進入另一幽暗的世界,心中害 怕不已。當心神稍定時,眼前出現很多古裝打扮之人, 亦看見一座丈余高的鏡台,經旁邊一位將軍告訴她,此 乃地府孽鏡台,凡陽世人死後,其魂魄必須前來此處, 顯現在陽世間所犯的一切善惡情形,她也見到很多身穿 破爛不堪的罪魂,排隊靜候在孽鏡台前審判一生善惡, 好像電影一樣,栩栩如生地從出生到死後,這一輩子所 犯的善惡絲毫不漏出現在孽鏡台前,使罪魂無法狡辯, 而伏首認罪,接受刑罰。輪到她吳x本人站在孽鏡台前 時,屏幕中所出現的景像,令她慚愧不已,而痛哭失 聲...。】 在旁守台將軍卻開口向其說道:【陳魂吳x你在陽世仍 念念不忘人間一切假相,貪戀紅塵,還交待後代子孫, 妳死後須將心愛的玉耳環帶在身邊,妳既然貪戀人間 財,就再到人間受苦吧!另外妳的大媳婦對妳孝順有 加,妳卻不知足,百般惡語中傷,雖事後有悔改之意, 也多少立了功德開設佛堂;但妳卻未開口向大媳婦表示 歉意,故而留下餘孽未消,口過未除,今因妳大媳婦三 十幾年來對道精進,善功廣積,可蔭妳轉往天界,再度 修煉,此乃妳之褔也。應該慶幸!今奉無極聖諭:特放 妳魂魄回陽,向妳大媳婦認錯,以補口過,再積功德, 時間只准40天,望妳把握良辰....。】 此時吳x魂魄已回身,面對大媳婦,心存感激又愧疚, 頻頻說對不起,承認以前種種的錯誤行為;並且答應自 今日起連續40天,將真心懺悔,痛改口過,以補前過; 遂而再向身旁子孫勸誡說:【人有此色身肉體,乃在以 帶罪之身,行功補過,非來此凡間貪圖享樂,再造深 淵,故應在三寸氣未斷時,應多行善積德,惡事不可 為,惡語不可說,否則死後,此魂魄皆要經過地府孽鏡 台,到時候想回陽世,積德行善,遠比登天還難。】 從此吳x在還陽40天生活中,起居飲食皆正常,更奇的 是本因罹患胃癌,肚漲如鼓的她,卻讓人訝異的竟然肚 子一日日地消失掉。直至40天的時刻一到,也就是民國 77年10月20日(農歷)晚上二點,吳x突然開口向大媳 婦說:【今日是我要離開人間的日子,當我死後,只准 燒三炷清香,五盤水果,子孫在旁不可哭泣,升天時刻 一到,我自然會向你告知,切記不可憂愁、悲傷,應該 高興。】 時間一直到當日晚上九點三十分,其婆婆交待所有的子 孫到佛堂燒香,恭送她升天,回到天界歸位,大約九點 五十分左右,吳x見濟公活佛恩師聖駕降堂,準備帶其 魂魄回天,此時吳x伸手向子孫揮手告別,含笑歸天。 事隔三日身體亦軟如綿,彷佛靜睡般的安祥,由此可顯 示出,只要在世真心修身懺悔,必可消冤解孽,一點誠 心,當可感召仙佛相助,一世的勤修,換來萬代的香 煙,諸君您說是否值得。 照徹世人心肝,無從掩飾。看穿鬼子肚腸,不爽毫分。 閱盡世間人,無如心險惡。看穿天下事,祇有鏡分明。 幽冥見聞非是偶然 世傳神荼鬱壘能啖鬼,鐘馗能捉鬼,羅雨峰能視鬼畫 鬼,張道陵能役鬼神,而前人筆記謂阮瞻作無鬼論,被 群鬼揶揄,驚而擱筆,觀此則《山海經》,《搜神 記》,《齊諧》,《太平廣記》諸書,未必盡屬無稽。 蓋宇宙間怪異事所常有,孔子不語怪力亂神者,以導民 於常,不言其變耳。近代科學昌明,侈言破除迷信,鬼 神之學,遂鮮研究,意者人之魂魄,生時稱為靈魂,死 後不散則名為鬼,佛氏名為中陰身,其聰明正直忠孝節 義之人,死後則可為神。《左傳》雲:【新鬼大,故鬼 小】,以鬼之為物,有形無質,所謂大小,當是濃淡之 分,久則消散,故楊子曰:【新死者其鬼澆,時久者其 形漠】,胥斯理也。余雖未嘗得見神鬼,但親友中目擊 怪異之事,歷有所聞,茲引證數事,以明此錄內容,當 非虛構。 (一)先母李太夫人,曾雲外叔祖士修公,死去三晝 夜,竟再活十九年,公當日親述陰間經過情形,歷歷如 繪,決非荒誕。事緣有與公籍貫姓名年歲相同之人,僅 出生時辰與所居有巷頭巷尾之別,遂被冥差誤拘,迨審 訊始知為張冠李戴,遣公還陽時,其人亦即身亡,而公 誤被杖責,兩股竟生大瘡,月余方得平復,此一事也。 (二)內兄易厚慈君,於死後回陽夕,顯形如生平,全 家老幼暨戚友數十人,俱見君撫棺太息,向祖先致敬, 向親屬點頭,跪其父前,無限淒戀,在靈前徘佪不去, 至天明方始消失,嗣是其家人有病危者,君必出現,若 作維護迎接之狀,則病者必殆,此又一事也。 (三)余兄惺父,少小隨宦豫章,其夜在官廨閒廳內洗 澡,忽見一穿白衫裙纏足婦人,手持燭台,由東廂步入 西廂,經過面前,距離僅丈許,面如黃蠟,容色愁慘, 陰氣逼人,不覺毛骨悚然,大病匝旬方愈,此又一事 也。 (四)民國四年九月,余偕符夢松、陸拜葛、杜公輔三 君,至新會縣公乾,借住共和學校,是晚有友邀往城外 設宴洗塵,夜深散席,城門已閉,乃取道某氏廢園回 寓,符、杜二君先行,見白馬在路傍囓草,舉燈照之, 詎化為鬼,滿面血污,張手向二人猛撲。陸君行最後, 見一乞丐坐路隅,反穿羊裘,頗以為異,停步火之,遽 變為披發吐舌之鬼,三人先後受驚,各不相顧,狂奔回 寓,汗透重襟,寒熱交作,但余竟無所見,友人慶余運 氣佳勝,其實余素患近視,是夜月黑未攜燈火,正苦小 徑崎嶇,荒草沒脛,步步為營,無暇旁矚,或因此幸免 驚怖耳,此又一事也。 (五)余故里周溪婦女,以世亂年荒,生命朝露,聯同 齋戒設壇,推信女十六人輪班虔誦五公經,七晝夜梵聲 不斷,冀佑一村安寧,果之精誠感格,誦至第三日,壇 中忽覺異香濃烈,所供淨水,變為淡紅色,再變為淡金 色,水泡冒起如連珠不絕,凡屬玻璃器皿,悉現五公菩 薩法像,眉目生動,老少服色各不相同,繼而庭間金砂 下降,屋頂紫霧籠罩,尤奇者,五公喜慍,隨人之信仰 與否而異,闔村男女老幼爭相羅拜,病者求施淨水,多 獲痊愈,如是顯靈三日,惜有剛吃狗肉之人,混入參 觀,瑞應竟滅,其事甚確,誠屬不可思議,此又一事 也。 (六)高姻丈伯循有遠戚周某,濾縣人,娶媳張氏,悍 潑忤逆,其子懦弱不能制,老夫婦隱忍已非朝夕,其夜 忽同夢天上露金字一行,文曰:【六月十三日雷劈周張 氏】,以為積念所成,未加註意,詎料翌晚復夢如前, 其子亦然,僉以此婦雖不考,但其罪不致上動天誅,乃 惻然虔禱,願各減壽代為求宥,時在五月底,距期尚 遠,張氏初不置信,行為如故,及至是日上午,仍然風 和日麗,毫無影兆,張氏嘲笑翁姑迷信,邀鄰人抹牌為 戲,詎至午時天際忽起烏雲,大雨如注,雷電交作,張 氏駭奔樓,嚴閉門窗,匿身大衣櫃中,無何霹靂一聲, 樓上門窗洞啓,果將張氏攝至街前轟斃,並將樓下某夫 妻及其子震死,鄰人多方救治始蘇,但其子額角被電火 灼傷,痊後仍留黑痣,百法莫去,此又一事也。其餘所 聞仙佛神鬼妖魅之事尚多,不及備舉,特錄數則,以供 研究。】 死後的真相|靈魂是存在的 我們活在世間做人,大家都沒有【死過】;活人講死後 的真相,真是隔靴搔癢。何況要人信服你的話,那更不 容易。現在我首先要使大家知道,死後的靈魂(神 識),的確能記憶生前和臨死時的一切經過。所以我把 我所見所聞的【中外各地】發生過的事實,就所知寫出 來證明這個理論,而且這些事實,都是有根有據的。不 過大家千萬不可存有成見,認為看得見的東西就【存 在】,看不見的東西就【不存在】。要知道|看得見的 東西不一定【有】,看不見的東西,不一定【無】;譬 如:【空氣】、【電】、【原子】,肉眼那裡看得見? 可是大家為甚麼確信它【存在】呢?海市蜃慺看得見, 何以又說它【無】呢?可知一種事物的【存在】與【不 存在】,並非以【看見或看不見】為認定標準。更進一 步說,平時【信以為有】的事物,往往是不存在的;平 常認為它不存在的,也往往是【存在】的。 像原子、電子、質子。科學家信以為有,而訂為物質基 本要素。然而東西方各國,有許多哲學家、科學家,卻 不認為世界有所謂【實質的存在】。並且認為原子、電 子都是【妄說】。至於像平常斥為迷信的【鬼】、【靈 魂】、【神】、【菩薩】,以為絕無存在的可能。而近 代歐美各國,經研究專家證明,都已肯定為【實有】。 總之,宇宙間一切真相難明,知識無窮。所以萬事萬 物,都不可憑想象判斷,也不可妄加肯定。說【有】說 【無】,信【有】信【無】,全是自己的一廂情願,與 真理的標準,全不相干。因此,人們對事物價值的判 斷,應該虛心,不要執己見為真理。 要明白死後真相,首先要肯定【靈魂】為存在的事物; 如果否定了靈魂,那麼死後一切都消失了,那有甚麼真 相不真相可討論呢?現在舉幾項世界各地的事實,來證 明【靈魂】為一種【存在】事物。 (一)近來西方各國,非常崇拜【心靈不滅】學說,確 信有靈魂的存在,因此研究【靈魂】的學者、學會、心 理學會如雨後春筍,遍於各地。這些學會的會員,還都 是有地位的科學家、哲學家、心理學家、物理學家,像 英國的洛奇爵士(OliverLodge)小說家柯南道爾,都是會 員中的一分子。 (二)英國湯姆森所著【科學大綱】,久為東西學界推 崇。而【靈學】一科,竟然也羅列其中,並確認【靈魂 學】亦是一種【科學】。更值得人們注意的是,現在英 法各國大學,多設有【靈魂學】一門科學,供學生選 修;將來【靈魂學學士】,亦將在社會佔有一席地位 了。 (三)拍攝【鬼】的照片、錄下【靈魂】的聲音,將來 都是可能的事。也時有所聞我們中國各地民間拍到鬼神 的照片。但錄下【鬼】的聲音的,尚未發現。 (四)西方國家有一種人,有特殊的目力,名叫【千里 眼】,也叫【透視眼】。當某人臨死之時,心身所起種 種痛苦,以及蛻為靈魂的經過情形,都能清清楚楚地辨 別。有一篇有關【千里眼】的文章,記載有一個叫阿摩 尼亞的男子,便具【眼通】的能力。【....他的母 親死期已近,好在我的身心已能進入透視狀態,見到這 位婦人體內器官已無力接受精神的支配(靈魂與肉體漸 次分離時)。在分離時,恰如至親好友一般,難捨難 分,在將分未分的時候,發生了這樣的阻力,臨危者似 感十分痛苦。狄維在他的名著《死與來生》一書中,也 有千里眼所見【生命瀕死】的記載。因為大致相同,不 再引述。總之,【千里眼】在西方時有所見,並非鳳毛 麟角,絕無僅有。 (五)自古以來,大宗教家,以及大哲學家,無不堅信 靈魂的存在。例如猶太族的摩西、耶穌;阿拉伯的穆罕 默德;印度的聖者釋迦,都親證靈魂不滅,死後有因果 輪回。就是我國的孔子也說:【鬼神之為德,其盛矣 乎?鬼神之為德,其智矣乎?】可見孔子承認靈魂的存 在。其它如希臘蘇格拉底、畢達哥拉斯、柏拉圖,以及 德國哲學家叔本華,都主張心靈不滅。據以上所說, 【靈魂不滅】之論,證據充足,實在無可否認了。 有人說:你所講的,是【中陰】、是【識神】,就是 【人死徑生鬼界】,也得說是一個鬼;靈魂一詞,帶著 【我相主宰】,於佛理難通。我說:如果以這種道理問 難,我只有認過而已。要知道我所要表明的,重於事而 不重理。人,到了要自殺的時候,再去研究此中道理, 已來不及了。 我們只有隨俗論事,以便讓人知道【死後並不是一切都 消滅,而是去受苦】。這才是緊要的。就理上說,【識 神與靈魂】固有分別,如從事上說,則同時顯示【死後 生命不滅】之理,並無不同。所以濫用【靈魂】一詞, 方便而已。 世之熙熙使人厭惡,世之攘攘助人為惡,僅【窮】字一 穴,埋盡了多少雄智之輩,又【錢】之二戈,傷了多少 豪傑,嗚呼痴迷的人兒醒醒吧,祈願靜夜鐘聲驚醒夢中 之夢,因血肉之軀且為泡影況乎影外之影,山河大地本 屬微塵而況塵中之塵耶。 示勸全祿 明朝交河人士孟兆祥這個人曾被登在【萬曆壬子賢書】 上,他患有脾病。有一天睡覺時,夢見自己到了陰府, 閻王對他說:【你的官祿算是很大的,但因為你殺生太 多,你的福氣要折掉不少,你現在應該戒殺放生,將今 夜夢見的事,寫下來,刻印成書,以此奉勸陽世上的 人,這樣或許可以贖掉你殺生太多的罪過】。孟兆祥趕 緊答應說要照此來辦,誰知道醒來以後就全忘了。 又有一天晚上,竟再度作了和以前相同的夢,使他大吃 一驚,那時候剛好會試考完,他為了要緊快去辦理刻印 勸世書的事,就離開寄住的地方,匆匆地趕回家去。那 天夜裡,他寄住的房子因屋中的棟柱折斷,而把他睡的 那張床鋪壓的粉碎。為了此事他就更誠心的刻印了一本 叫【夢覺篇】的書來勸世,後來孟兆祥中進士,官位至 理卿。人都是為了【因循】二個字,而耽誤了很多的事 情。孟兆祥如果也因【因循】一念而稍微怠慢,那麼早 和床鋪一樣的粉身碎骨了,那還能享受後來的福祿?他 所刻印的勸世夢覺篇實在是名符其實的夢覺篇啊! 忠臣烈士可成神 (一)烏魯木齊(迪化),漢譯是【好圍場】;該地有 一個名叫【烏魯木齊】的翻譯官說:【新疆軍隊裡,有 一位火頭軍,名叫巴拉。從軍打仗時,遇到敵人(賊 寇)每次都全力奮戰;後來,有次被流矢射穿左腮幫, 箭頭從右耳後方出來,還咬牙奮戰,砍殺一個賊兵,與 賊一同倒地死亡。後來我因事宿於當地軍事首長私宅, 夢到巴拉來拜謁,衣冠鮮明,不像低級士兵。而且夢中 忘了他已死,問他現在何處?要到甚麼地方去?他說: 【因受差遣經過此地,偶然遇到主人,思念殷切,才來 拜訪。】 又問他為甚麼得到(陰間)官職?他說:【忠孝節義, 也為天帝所尊重。凡是為國捐軀的人,雖然低到炊事 兵,生前如果沒有犯罪,幽冥也要留一個職位給他;原 有過惡的人,也會消除他以前犯的罪,到人道轉生。部 下現在是博克達的山神手下部將,職位等於一個團 長。】又問他要到甚麼地方去?他說:【去昌吉!】問 他為甚麼事去?他說:【奉命送重要文件,但不知內容 是甚麼?】然後忽然醒來,他的話仍然留在耳邊。當時 是在乾隆三十三年(公元一七六八年)的六月到八月十 六日,有【昌吉判變】事,巴拉的鬼魂不敢預先泄 漏。】見【閱微草堂筆記】 (二)烏魯木齊的軍政指揮官-巴彥弼說:【從前出征 『烏什』時,晚間做夢到一處地方。山邊有六七個帳 蓬,但是看不到兵,另有幾十個走來走去,也彷佛像文 官。我到那邊細看一下,遇到已逝世的護軍統領(大約 師長級)某人,我們互相握手慰藉辛勞。我問他逝世已 久,現在有甚麼事到這裡來呢?他說:『我因為平生正 直,所以得封陰官,現在我是跟隨軍隊查記戰死的名 單。』我見到他的桌上擺著很多冊子,有黃、紅、紫、 黑多種,就問他這些冊子是以『黃旗、紅旗....』 來分類的嗎?他微笑說:『旗?那裡有『紫旗和黑旗』 呢?這不過是代替甲乙丙丁的次序罷了。』 我再問他這些次序以甚麼為標準?他說【忠心為國,奮 不顧身,名字登在黃冊子上;遵守軍令,寧死不屈,登 在紅冊子上;隨軍徵戰,輾轉陣亡,登記入紫色冊子; 大軍潰敗,無路逃生,屍無葬地,斷肘缺足的,登入黑 色冊子。】我再問他:【一個命令下來,血肉橫飛,又 那能一一判定忠貞等級,而毫無一點差別呢?】他說: 【這只有陰官能分辨得清楚。大凡人死魂魄還在,他的 靈氣還如生時。應該登入黃色冊子的,他的靈氣如同烈 火一般熾盛,壯勢逼人;應該登在紅冊子上的人,他的 靈氣好像一股煙氣直向上升,風都吹不散;應該登在紫 色冊子上的,他的靈氣彷佛雲中泄出閃電,來往閃爍; 在這三類中,最上一等要列入神明級;最下等也要列入 善道;至於列入黑冊子的,他的靈氣畏畏縮縮,如同死 灰枯木,在陽界的政府會褒揚他的忠義,也同例享有哀 榮;而陰曹地府,卻以平常的鬼魂對待,不再把他列入 高級了。】 巴提督側耳恭聽,肅然動容。正想問問自己的將來,忽 然被炮聲驚醒,後來常把這件事告訴他的部下說【我: 領軍作戰每想到這些話,便覺得犧牲於戰場,生命輕如 鴻毛,毫無所惜。】見【閱微草堂筆記】 一念善心解脫鬼道 何勵庵先生,有朋友姓嚴,到西山深處掃墓回來。夜長 晝短,很快就天色入暮了。怕中途遇上老虎,在歸途上 拚命地奔跑。途中望見山腰間有一座破廟,急急奔進 去。當時天已黑盡,聽到牆角有人說話:【這裡不是人 待的地方,你趕快走吧!】嚴某心裡毛毛的,問那人為 甚麼坐在這種黑角落裡?他說:【我實在是吊死鬼,是 在這裡找替身的!】嚴某聽了之後,毛骨悚然。但是他 想一想又說:【我與其冒著被虎咬的危險,寧願被鬼害 死算了,那-我們就共宿一宿吧!】 鬼說:【那你不走也可以。可是陰陽兩條路,你受不了 陰氣的侵襲,我也受不了陽氣的爍炙,我們都會渾身難 受不安。我們各佔一角,不要接近好了。】 嚴某問他等著找替身的緣故,鬼說:【上天有好生之 德,不希望人們自殺,譬如忠臣殉國,烈女殉夫,雖然 是橫死夭壽,但和壽終正寢是一樣,不必找替身。至於 那些被環境所逼迫,窮途末路,更無求生可能的人,可 憐他們情非得已,也讓他們徑自投胎;同時仍然按他生 平所作,依善惡受報,也不必找替身。另外倘若有一線 生機,或者為了一點小事想不開,或遇事拖累別人,逞 發暴戾之氣,輕率地投繯自縊。就違背上天好生之德 了。所以一定要使他等著找替身,表示對那些輕視生命 的人一種懲罰。因此,把他們幽囚在陰暗之處,經常是 百年歲月....。】 又問:【是不是有誘人做替身這回事呢?】 鬼說:【這種事我是不忍心做的。凡是一個人自縊,是 為保全節義而死的,他的靈魂從頭頂上升,他的死亡過 程也快。為了嫉妒、含忿而死的,靈魂從胸口以下下 降,死亡的過程就很遲。在未氣絕的時候,所有的血管 內血液倒流,肌肉和皮膚彷佛一寸一寸地割裂,痛似凌 遲,肺、肝、腸胃裡,如同烈火燒烤,無法忍受。像這 樣經過十幾個小時,形體與靈魂才分離。想到這樣劇烈 痛苦之事,當我看到想要自縊的人,即阻止他不要做這 種傻事,快迷途知返,怎麼肯設下陷阱誘他去做替身 呢?】 嚴某又說:【你存這種念頭,一定會升到天道為神 的。】鬼說:【這種事我是不敢妄想的,只有專心念 佛、發露懺悔,期求佛陀接引罷了!】片刻之後,天已 將明,再問已沒有回聲,再細看也看不到人影,後來嚴 某每次上墳,一定攜帶飯食和紙錢去祭他。同時,也總 是有旋風在左右卷來卷去。過了一年,旋風沒有了,心 裡想:一定是他因為【一念的善心】,已解脫鬼道了。 見紀曉嵐【閱微草堂筆記】 算盡復延 華亭人趙素,在去青埔的船上,忽看見已經死去的僕 人,站在舟中,他驚訝的問亡僕,為甚麼會在這裡,亡 僕說:【我現任冥司的差役,今要去追取三個人,一個 是湖廣人,一個是你現要去探望的這個親戚。】趙素問 那剩下的一個是誰,亡僕不答,趙素心中懷疑那剩下的 一個可能是自己了。 趙素到了親戚的家,已經聽到裡面的哭聲,他一聽就趕 快急匆匆又回家去了。在回去的路上又遇見那個死去的 僕人,他說:【你暫時不用著急,在今夜之前我如果沒 再來找你,那你就不會死了。】趙素問為甚麼?亡僕答 說:【在半路上,有為您說情的,說你全家戒殺,應該 添壽。】一直到夜裡,果然沒再見到死去的僕人,趙素 畢竟是安然無恙了,真的是神靈保佑。 拾金不貪天神助 善報(一):清朝末年間,諸羅山城城隍廟人,有個乞 丐姓胡,自少兩足麻痹,不能以腳走路,都靠兩手支 載,移動上半身,所以屁股磨擦利害,因有好心人,贈 他一塊鹿皮裝蔽屁股,所以人家稱他擦鹿皮,在城隍廟 門口,討食多年。 有一天,看見一個鄉下婦人,背一小孩,到廟門口,解 下小孩,放下所攜東西於壁邊,匆匆進廟,祈求城隍 爺,又匆匆再背起小孩離去,去後遺下一小布包,廟內 惟一的擦鹿皮,看見小布包拿起來,婦人不知去向,包 裡是銀錢,他就收藏懷裡,坐著想:這包銀子,必是為 醫治那小孩的病費,靜待婦人來拿。果然不出所料,約 一刻鐘,婦人面逞惶急,回廟來東找西尋,到了門口的 時候,幾乎要哭了,小丐說:【妳這位嫂嫂,妳是找東 西嗎?】 婦答:【是呀!】乞又說:【尋甚麼東西呢?】婦說: 給你說有甚麼用?】乞又說:【妳說看看吧!不一定沒 有用?】婦說:【掉了銀布包。】小乞拿出布包說: 【嫂嫂妳看看,這個是不是妳的呢?】婦人一看,就笑 起來,跪下接著,一文不動,婦人說:【感謝叔叔,你 救我母子的生命了。】拿出兩銀要謝小乞,但擦鹿皮雖 在做乞,亦不取這無義之財,不收。當天的晚上,三更 時分,擦鹿皮大叫痛死了,廟祝起來嚷他吵人,一連三 次,到天明瞭,廟祝指責小乞,小乞說:【晚上之叫, 是來個神將,稱周倉爺,把我雙腳醫,所以痛叫,說我 今日做好事,上天許我可用腳走路。】 言畢,果然站起來走路,後來這擦鹿皮就不再求乞,成 家立業。 夫妻忤逆遭剝腸 惡報(二):劉錦德,娶妻貌美,性惡悍,對姑母不 孝,劉貪她美色和妖嬌,都不敢制妻之忤逆,適母親 病,劉妻便令其夫錦德,強送其母到尼庵,雖然雇一婢 女以奉待他母,但其母亦不樂往,劉母臨死大罵說: 【我必訴汝夫妻於陰司。】不數日,劉妻生狂病,大叫 大跳說:【我不應強迫婆姑往尼庵,陰司派鬼抽我腸, 剝我肉,刈我皮。】果然遍體青紫,哭痛終日,脫盡衣 衫,七天後死去,又兩天,劉錦德亦大哭叫並泣狂呼 曰:【我劉錦德,不能制妻,反被妻使,忤逆母親,妻 被陰司抽腸、剝皮肉,魂關無間地獄,今陰司又要逮 我,世人當以我倆為戒,勿聽妻語,忤逆父母。】如此 跳叫,日夜相繼七天,一命嗚呼,夫妻殮在一堂,經數 天,天忽黑暗,雷雨交加,震雷一響,兩棺裂開,臭聞 數裡。 茹葷賣齋之報 麻城王某人,吃長齋三年,忽然染上惡瘡,於是心中生 出退悔之意,他的一位朋友安慰他說:【您是持齋的 人,佛菩薩自然會在無形中保佑您,身體康復的。】王 說:【我持齋三年,竟然遭到這種惡報,持齋又有甚麼 益處呢?】友人聽他這樣講,就說:【您既然覺得持齋 不好,那麼不如將這齋賣給我。】王說:【要怎麼個賣 法?】友人說:【算一分錢買您的一日齋,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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