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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_彭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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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_彭腾 2007年第 4期 总第 34期 湖北行政学院学报 Journa l ofH ube iAdm in istra tion Institute No. 4, 2007 General No. 34 收稿日期: 2007- 04- 08 #经济学研究# 论 完 善 按 劳 分 配 为 主 体 彭 腾 (湖南省第一师范学校,湖南 长沙 410002) [作者简介 ]彭腾 ( 1964- ),男,湖南岳阳人,湖南省第一师范学校政治与管理系经济学教授, ...

论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_彭腾
2007年第 4期 总第 34期 湖北行政学院学报 Journa l ofH ube iAdm in istra tion Institute No. 4, 2007 General No. 34 收稿日期: 2007- 04- 08 #经济学研究# 论 完 善 按 劳 分 配 为 主 体 彭 腾 (湖南省第一师范学校,湖南 长沙 410002) [作者简介 ]彭腾 ( 1964- ),男,湖南岳阳人,湖南省第一师范学校政治与管理系经济学教授, 主要研究方向为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与实践。 [摘 要 ]按劳分配为主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 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现实需 要。要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 必须正确理解其科学内涵,认识到按劳分配为主体不是按劳分配 为全体,也不是劳动收入为主体。我国现阶段的按劳分配为主体,受到了公有资产比重不断下 降和公有制实现形式多样化的影响。要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分配方式, 就必须坚持按劳分 配为主的分配制度不动摇,确认按劳动力贡献分配的性质是按劳分配,赋予并确保劳动者享有 企业剩余分配权。 [关 键 词 ] 按劳分配;主体;按劳动力贡献分配;剩余分配权 [中图分类号 ] F124. 7 [文献标识码 ] A [文章编号 ] 1671- 7155( 2007) 04- 0031- 04 我国分配制度的变革, 释放出了巨大的生产 力,使得经济快速发展, 人们收入不断增加,然而, 社会收入分配差距也随之扩大, 甚至达到了悬殊 状态。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 虽然不能消除收入 分配差距,但对缓解收入分配差距,构建社会主义 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此, 在坚持多 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同时, 必须完善按劳分配为主 体的分配制度。 一、正确理解按劳分配为主体的科学内涵 我国的改革进程,不仅以分配制度为起点,而 且也是以分配制度为主线, 不断激发劳动、资本、 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创造力的过程。从 1987 年党的十三大提出/以按劳分配为主体, 其他分配 方式为补充0,到 1997年党的十五大提出/坚持按 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形式并存的制度, 把按劳 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0,再到党的十六 大提出 /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 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 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 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0,不仅实现了分配制 度日臻理性和科学,而且自始至终坚守了 /按劳分 配为主体0。 那么,什么是按劳分配为主体? 对此, 如果没 有一个正确的理解, 在实践中就难免出现偏误。 要正确理解/按劳分配为主体0的科学内涵, 就必 须避免认识上的误区。 1.按劳分配为主体不是按劳分配为全体 /按劳分配为主体0就是说在分配中以按劳分 配为主要分配方式, 此外还存在其它分配方式; 而 /按劳分配为全体0就是在收入分配中只有按劳分 配,不存在其它分配方式。按劳分配作为马克思 对未来社会分配制度的设想, 其基础是社会实行 单一的社会所有制, 生产者的劳动是直接的社会 劳动,不存在商品货币关系。在这种生产关系的 基础上,生产过程的结果成为劳动者共同占有的 财富。在满足社会生产和公共需要后, 劳动力要 素成为参与分配的唯一要素, 并直接以劳动时间 为尺度进行分配。显然,在这种分配制度中, 非劳 动力要素的所有权不再成为分配的依据, 分配过 程也不再借助市场机制。 然而,我国现阶段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与马克思设想的社会主义尚存在巨大的差异, 还 存在多种所有制、多种经营方式和产权不同的多 种生产要素,不可能进行马克思设想的那种 /按劳 分配0。在社会财富的创造中,劳动、资本、技术和 管理等生产要素都不可或缺。正如马克思所说: /劳动不是一切财富的源泉。自然界同劳动一样 也是使用价值 (而物质财富就是由使用价值构成 的! )的源泉0 [ 1] ( P298)。为了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财 富创造力,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快速发展, 因此, 在 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同时, 还必须承认各种非 劳动要素私人所有权的客观存在, 满足其对社会 财富分配的合理要求,实行按要素贡献分配。 可以说,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相当长的 历史时期内,分配方式还不是按劳分配 /为全体0 的唯一分配方式,而是按劳分配为主体与按要素 贡献分配有机结合的分配。只有通过社会生产力 的巨大发展,当资本、技术等非劳动生产要素逐步 不再归私人所有,而是归全社会劳动者所有,归个 人所有的仅仅只有劳动力, 按要素贡献分配只剩 下按劳 (劳动力贡献 )分配时,社会收入分配才是 /按劳分配为全体0的分配 [ 2] (P12- 16)。 2.按劳分配为主体不是劳动收入为主体 现代生产主要是资本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生 产,越来越多地用资本替代劳动力,国家和个人财 产也越来越多,然而, 劳动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 重不但没有下降,反而有不断上升的趋势, 形成了 劳动收入为主体的收入格局。正如西蒙# 库兹涅 茨说: /人们可以在现代经济增长的一世纪中 (这 个时间可持续一个半世纪而不致使历史趋势有大 的变更 ) ,劳动收入的份额上升了, 大约从 55%上 升为 75% ;而资产收入则下降了, 大约从 45%降 为大约 25%。0 [ 3] (P76- 78)在资本主义社会, 尽管劳动 收入成为了国民收入的主体, 但它不是按劳分配, 更不会有按劳分配为主体。要认识这一点, 关键 是弄清分配的对象是什么。 按劳分配究竟应该分配什么? 马克思在 5哥 达纲领批判6中说: /每一个生产者, 在作了各项扣 除以后,从社会领回的, 正好是他给予社会的。他 给予社会的, 就是他个人的劳动量。, ,他以一 种形式给予社会的劳动量, 又以另一种形式全部 领回来0 [ 1] ( P304)。可见, 按劳分配就是对作了必要 扣除之后的社会总产品即个人消费品进行分配。 长期以来, 人们依据马克思的设想来构建社会主 义的分配,实施个人消费品的按劳分配, 于是认为 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中的劳动者所获得的工资、 奖金和津贴等收入都是按劳分配的收入形式。笔 者不否认马克思设想的按劳分配的对象不仅包含 了剩余消费品, 而且也包含了必要消费品。但是 要知道马克思设想的按劳分配是基于高水平的生 产力、单一的社会所有制的产品经济, /除了自己 的劳动,谁都不能提供其他任何东西, 另一方面, 除了个人消费资料, 没有任何东西可以转为个人 的财产0 [ 12] ( P304)。因此, 剩余消费品的分配和必要 消费品的补偿合二为一。而现实的社会主义国家 与马克思的设想存在巨大差异, 人们提供的不仅 仅是劳动, 得到的也不仅仅是个人消费资料, 因 此,不能忽略这种差异来沿袭马克思所主张的按 劳分配。 在商品经济社会,社会总产品的价值由 C+ V + M 三部分构成, C部分是用来补偿已消耗的劳 动资料和劳动对象的价值, V部分是用来进行劳 动力生产和再生产的价值, M 部分是剩余价值。 那么,在再生产过程中, C和 V两部分都是维持简 单再生产所必须的, 是分配之前首先必须予以确 保的,它不属于分配的范畴。分配的对象只能是 在进行补偿之后的剩余即剩余产品或剩余价值。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公有制企业的劳动者所获 工资、奖金和津贴等劳动收入,不全都是按劳分配 收入,其中也包括了补偿劳动力价值的收入。如 果不把补偿劳动力价值的收入和按劳分配剩余的 收入严格区分开来, 就会导致迷惑。试想, 在奴隶 制社会,奴隶劳动之后也会得到少量个人消费品, 就象牲口被使用后得到的草料, 不是收入分配, 更 不是按劳分配。在资本主义社会, 劳动者劳动之 后也得到工资甚至奖金, 但这是劳动力的价值补 偿,是维持资本主义再生产的必需, 不能因此说资 本主义社会的工人参与了收入分配。如果说这是 收入分配,那么这是按什么进行的分配? 虽然补偿劳动力价值的收入和按劳分配剩余 的收入,都是凭借劳动获得的劳动收入,但是其分 配的内容是完全不同的。我国公有制经济的分配 中,之所以长期没有将其区分,这是源于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经济 体制下, C和 V的补偿缺乏市场机制, M的分配也 不存在不同的利益主体, 产品价值的三部分都实 行政府统收统支, 因而劳动者的劳动收入中劳动 力价值补偿收入和按劳分配收入既没必要也无法 分开。在我国社会主义现阶段, 这两种收入既有 必要分开,也有可能分开。只有把这两种收入形 式分开,才能把公有制经济和私有制经济的分配 差异区分开来, 才能把社会主义国有企业劳动者 的收入与资本主义国有企业的劳动者收入的差异 揭示出来,才不至于把劳动收入为主体误解为按 劳分配为主体。 二、我国现阶段按劳分配为主体的现实状况 按劳分配为主体是社会主义基本生产关系的 内容,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 是构建社会主 32 湖北行政学院学报 2007年第 4期 义和谐社会的现实需要, 无疑我们要毫不动摇地 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然而, 我国现阶段的按劳 分配现状却不容乐观, 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正面 临前所未有的威胁。 1. 公有资产的比重不断下降 生产资料所有制是分配关系的基础。生产资 料社会主义公有制是实行按劳分配的经济前提, 同理, 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也就是按劳分配为 主体的经济前提。所谓公有制为主体, 就是指公 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 (包括量的优势和 质的优势 ), 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 对经济 发展起主导作用。在计划经济时期, 由于所有制 上追求 /大、公、纯0,结果是公有制经济一统天下, 当然不存在主体地位之虞。为了促进社会生产力 的发展,我们根据水平低、不平衡、多层次的生产 力要求,允许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和外资经济等非 公有制经济的存在, 并逐步消除了制约其发展的 观念和制度障碍,实现了非公有制经济的迅速发 展。 然而, 非公有制经济的迅速发展, 使得社会总 资产中非公有资产的比重不断上升, 公有制资产 的比重相对下降。据统计, 1986年至 2005年, 全 国社会总资产年递增 17%,其中公有制经济 (包括 国有经济、集体经济以及混合所有制企业中的公 有份额,下同 )年递增 13%, 而非公有制经济 (包 括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以及混合所有制 企业中的私有份额, 下同 )年递增 30%。 2001年 至 2005年,非公有制经济资产增长 150%, 而公有 制经济资产仅增长 38% , 结果是公有制资产所占 比重从 1985年的 94. 1% 下降到 2000年的 63. 4%、2003年的 55. 8%、2005年的 48. 8%, 而非公 有制资产所占比重从 1985年的 5. 9%上升到 2000 年的 36. 2%、2003年的 44. 0%、2005年的 50. 9% [ 4] ( P76- 80)。据全国工商联 2006年 3月发布的5/十 五0期间民营经济形势分析 报告 软件系统测试报告下载sgs报告如何下载关于路面塌陷情况报告535n,sgs报告怎么下载竣工报告下载 6, 2005年国内生 产总值中, 公有制部分占 39% , 私有制部分占 61%,就业人员比重两者分别占 39%和 61%, 资 本所占比重分别是 53%和 47% [ 5] ( P28- 33)。如果不 采取有效 措施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规划•建筑•景观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规划•建筑•景观软件质量保证措施下载工地伤害及预防措施下载关于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这种趋势还将延续,公有资产在社 会总资产中量的优势就会丧失, 从而产生连锁效 应,动摇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基础。 2. 公有制实现形式多样化 我国国有和城镇集体企业,先后经历了 /放权 让利0、/利改税0、/承包 (租赁 )制0和现代企业制 度创新等四次改革浪潮。由于众多原因, 特别是 企业制度和管理体制的原因, 前三次企业改革总 体上未取得应有的成效。为了促进公有制经济的 发展,党的十五大提出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 应当多样化, 要努力寻找能够极大地促进生产力 发展的公有制实现形式, 允许搞股份制和股份合 作制。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 积极推行公有 制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 资本和非公有资本共同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 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 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 要实现形式。目前, 股份制经济逐渐成为我国公 有制经济的主要实现形式。 在传统的公有制经济中, 由于产权的单一性 决定了其分配方式是单一的按劳分配。那么, 公 有制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革以后, 投资主体多元化, 在同一企业里, 既有国有股、集体股,又有个人股、 外资股、法人股,各类所有制的资本具有平等的地 位,按照股权的多少享有权益。那么,在股份制企 业里,生产剩余即利润的分配是按劳分配呢? 还 是按资分配呢? 如果是按劳分配, 那么投资主体 的利益何在, 怎样实现个人资本和外资的加入。 如果是按资分配, 劳动者除了获得补偿其劳动力 价值的工资之外,无权分享企业剩余,那么在绝大 部分公有制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后, 全社会实行 按劳分配为主体岂不成了空中楼阁? 如果是按要 素贡献分配, 资本、技术、管理和劳动共同分享企 业剩余,且不说按有些人的理解按劳动力贡献分 配不是按劳分配, 就算按劳动力贡献分配是按劳 分配,那么劳动者凭劳动力贡献所获剩余收益, 能 实现全社会的分配是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吗? 事实 上,我国现阶段, 5公司法6在产权界定时强调 /谁 投资,谁所有、谁受益0;而5财务通则6强调企业税 后利润向投资者分配, 显然法律确认的是按资分 配。可见,公有制企业在进行股份制改造后, 分配 方式的自然转型,导致按劳分配被虚置了。 三、有效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实现形式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既然公有制实现形式 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那么,按劳分配的实现形式 也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我们不能囿于过去的观 念,习惯于长期以来的按劳分配形式。事实上, 过 去我们搞的按劳分配也不是马克思最初设想的按 劳分配,而是根据社会主义实际进行了调整的按 劳分配。因此, 在我国现阶段, 要解放思想、实事 求是、与时俱进, 创新按劳分配的实现形式, 完善 按劳分配为主体。 1.坚持按劳分配为主的分配制度不动摇 公有制为主体的所有制结构和按劳分配为主 体的分配制度,是我党确认并通过5宪法6确立的 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毫无疑问我们必须始终 不渝地坚持。我国的改革, 不是要改变基本经济 33 2007年第 4期 彭 腾:论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 制度, 而是在坚持基本经济制度的前提下, 通过社 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 促进生产力的发 展,最终实现共同富裕。历史唯物主义认为,分配 关系是所有制决定的。现实地看, 虽然坚持公有 制的主体地位,并不一定就会有按劳分配为主体, 但是丧失了公有制的主体地位, 就绝对不会有按 劳分配为主体。因此,在我国现阶段, 要坚持按劳 分配为主的分配制度不动摇, 首先必须确保公有 制经济的主体地位不动摇。鉴于我国现阶段公有 制经济比重下降的现状, 我们必须高度警觉,保持 理性, 适度调控, 在所有制结构调整和企业改革过 程中, 既提高公有资产的质, 也要确保公有资产有 量的优势,绝对不能借改革之名,行私有化之实。 2. 确认按劳动力贡献分配的性质是按劳分配 长期以来, 人们认为公有制经济包括国有经 济和集体经济内才是实行的按劳分配, 而否定个 体经济具有按劳分配性质。其实, 个体户的生产 经营与实行家庭联产承包 责任制 驾驶员岗位责任制工程部岗位责任制ok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出纳员岗位责任制学校岗位目标责任制 之后的农户的生 产经营基本相同,都运用了一部分自有的生产资 料,都付出了辛勤的劳动,都得到了纳税后的全部 剩余, 其所得的剩余都是与其在社会总劳动中的 贡献大小成正比,然而,人们认为农户所得是按劳 分配, 而个体户所得则不是按劳分配, 这种性质的 判定是难以令人信服的。之所以如此, 我认为这 源于对按劳分配的形而上学的理解。 我国现阶段的按劳分配,其依据是劳动者提 供给社会的劳动数量和质量。首先, /劳动数量和 质量0就是劳动力要素在生产过程中的劳动贡献。 改革以来, 我们摒弃了过去简单的仅以劳动时间 为尺度的分配方式, 实施以劳动贡献即劳动数量 与质量为尺度的分配方式。正如邓小平指出: /按 劳分配就是按劳动数量和质量进行分配。0 [7] ( P101) 其次, /提供给社会的劳动0即符合社会需要的劳 动。在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条件下, 还存在个别劳 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 劳动还不完全具有直接的 社会性,所以劳动与贡献还不完全成正比。只有 通过商品交换得到社会承认的劳动才代 关于同志近三年现实表现材料材料类招标技术评分表图表与交易pdf视力表打印pdf用图表说话 pdf 劳动力 对社会的有效贡献, 才是分配的根据。可见,我国 社会主义现阶段的按劳动力 (包括普通劳动力、技 术劳动力和企业家才能 )贡献分配,实质上就是按 劳分配。 3. 赋予并确保劳动者享有剩余分配权 随着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改造为股份制企业 后,投资主体多元化, 投资者要求享有企业剩余分 配权, 这是必然的, 也是无可厚非的, 国家法律法 规理应对投资者利益予以保护。但是, 我们不能 因此而忽视甚至忽略了劳动者的利益。要知道改 制后的股份制企业特别是公有资产控股的企业, 劳动者仍是公有资产的间接所有者, 生产经营活 动的直接参与者, 企业剩余价值的创造者, 因此, 必须充分尊重劳动力这一生产经营中的主体性生 产要素,使劳动和资本等生产要素的创造力都充 分调动起来,促进企业发展,实现投资者和劳动者 的双赢。 劳动力作为一种生产要素,具有资本属性, 属 于人力资本, 缺少它就不可能实现旧价值的转移 和新价值的创造 [ 7] ( P17- 18)。劳动力资本属于劳动者 所有,将其投入生产经营后,劳动者应该得到两种 收入:一种收入是收回的劳动力/成本0, 即马克思 所说的劳动力价值或价格) ) ) 工资; 另一种收入 是参与剩余价值分配取得的报酬。这两部分收入 相当于投资者投入资本后收回的成本 (预付资本 ) 和得到的利润。劳动者应得的两种收入中, 后者 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按劳分配 [8] ( P92- 96)。但是, 在现 实分配过程中,却普遍忽视了后一种收入的存在, 即把劳动者排除在按生产要素分配的范围之外, 甚至一些劳动者连自己劳动力的/成本0补偿权也 被部分地剥夺了。因此,必须修订和完善立法, 明 确劳动者在股份制企业特别是公有资产控股企业 中的劳动股权。在按市场运行机制实现劳动力价 值补偿的基础上, 把按劳分配和按资分配有机结 合起来,根据劳动和资本各自在企业剩余创造中 的贡献进行剩余分配。 [参考文献 ] [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 第 3卷 [M ] .北京: 人 民出版社, 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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