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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方案PAGE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方案 XXXXXXX首期业主委员会  筹备方案     XXXXX首期业委会筹备工作组 XXX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0一二年九月二十三日        XXXX首期业主委员会筹组方案   目录  1、关于成立景江苑业主管理委员会的申请; 2、景江苑首期业主代表大会及时业主委员会筹组方案;   3、景江苑首期业主委员会筹组工作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及进度控制表(附件1);  4、景江苑业主管理委员会筹组意见调查通知(附件2);   5、景江苑首期业主委员会筹备工作组成员名单(附件3); 6、景江苑首期业主委员会筹组宣传工作实施方案(附件4);   7、景江苑首期业主委员会筹组宣传标语、横幅内容(附件5); 8、景江苑首期业主委员会筹组宣传意见调查结果公布(附件6);  9、基本概况(附件7);  10、景江苑各住宅组团投票权及业主委员席位分配办法(附件8); 11、景江苑首期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附件9);   12、景江苑首期业委会自荐候选人登记表(附件10);  13、景江苑首期业主委员会章程(附件11);  14、业主公约(附件12);   15、首期业主委员会参选登记表(附件13)   16、景江苑首期临时业委会候选人登记表(附件14) 17、关于业主委员会筹备组名单的公示(附件15)                开发商:海成集团 海成物业公司  景江苑管理处   2011年5月18日               关于成立XXXXX主管理委员会的  申请    XXXX国土房管局物管科:  景江苑位于奉节县永安镇少陵路1号,小区规化、销售开发单栋住宅总数129套,已售出129套,入住率已达95%左右。   为进一步规范小区管理,通过成立业主委员会(以下称:业委会),加强物业管理公司与业户间的相互交流与沟通,充分发挥业主参与小区管理决策,监督物业经营管理的作用,增强小区管理的透明度,全面提升小区综合管理质量,使小区管理更能满足业户的实际需求,为顺利和稳定推行各项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及开展各项管理工作奠定基础,我司已于2012年10月中旬,全面开展首期业委会的筹备工作,并按有关程序,分别采取问卷及电话访问之形式,对已收楼之单元的业主进行了业委会成立意见征询调查,超过50%业主提出赞成意见,已超过《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所规定50%的基本比例。目前,我司正积极组织广大业户进行首期业委会筹备委员会的推选工作,并于近期在业户中推选出筹委会成员。   根据《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小区业户及管理公司的实际需求,我司特向贵科申请成立景江苑首期业委会,并在贵科的指导下,完成业委会的各项选举工作,请贵科给予审批。 顺祝  商祺! XXX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XXX管理处 2012年9月23日             关于业主委员会筹备组名单的公示        尊敬的业主:    你们好!    景江苑现已具备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经过奉节县房管局物业科批准,成立筹  备组,现将筹备组人员名单公示如下:    筹备组组长:(物业科领导或者社区领导)    筹备组组员:(社区代表)    (开发商代表)    (业主代表)            XXX业主委员会筹备组 2012年月日                         景江苑首次业主代表大会 及业主委员会筹备组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小区管理,结合《重庆市物业管理办法》、《重庆市业主大会实施办法》和建设部《业主大会规程》的有关规定,通过成立业主委员会(以下称:业委会),加强物业管理公司与业户间的相互交流与沟通,充分发挥业主参与小区管理决策,监督物业经营管理的作用,增强小区管理的透明度,全面提升小区综合管理质量,使小区管理更能满足业户的实际需求,为顺利和稳定推行各项管理制度及开展各项管理工作奠定基础。为此我司将自2012年9月下旬起,按有关程序全面开展景江苑首期业委会的筹备工作。为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筹组方案:  一、筹组原则: 1、严格遵照《重庆市物业管理办法》、《重庆市业主大会实施办法》和建设部《业主大会规程》有关法规完成筹组工作。 2、结合小区特点及客户的实际需求,不断完善社区综合服务;   3、实行公平、公开、公正的选举方式进行;  4、在政府主管部门的专业指导及监督下,按规范程序完成筹组。  二、工作步骤: 1、2012年9月下旬,完成筹备工作小组的组建,并通过电话或问卷调查形式,完成业委会成立意见征询工作。 2、2012年10月上旬,向奉节县房管所物管科申请成立业委会。 3、2012年10月中旬,完成小区总体客户回访工作,征询客户对目前管理运作之相关意见,并实施整改完善。 4、2012年10月下旬,收集参选或自荐参选梯代表的业主名单,并提交工作组审议。 5、2012年11月上旬,研究、确定业委会候选人名单。 6、2012年11月中旬,确定首期业主大会召开事宜及业委会选举办法,并将《景江苑业委会章程》讨论稿、《景江苑业主规约》修订及讨论稿提交筹备工作组审议。  7、2012年11月下旬,组织召开首期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委会并通过《景江苑业委会章程》及《景江苑业主规约》。 8、2012年12月,组织召开业委会首次委员会议,选举产生业委会主任等职能架构。   三、筹备工作组:   1、全称:景江苑业主委员会筹备工作组。   2、成员:共9人(其中开发商代表1人,业主代表3人,管理公司工作人员2人。) 3、筹备工作组之业主代表由发展商、管理公司推荐,经公布于小区各公示栏5天后根据客户反馈意见确定。   4、负责制定业委会筹组工作计划及进度控制工作。   5、拟定并公布业委会选举方式及审议参选业委会成员资格。   6、负责草拟《景江苑业委会章程》讨论稿及《景江苑业主规约》修订讨论稿。拟定《景江苑物业区域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景江苑物业管理规约(草案)》   7、邀请政府主管部门领导指导筹组工作。 8、确定业委会之办公地点为:景江苑会议室。  9、拟定首期业主代表大会召开之相关事宜及业委会选举办法。   10、借用景江苑物业管理处公章开展筹备组工作。 四、业主大会议程:   1、业委会筹备工作组之大会主持人致开幕词;  2、业主选举业委会成员;  3、公证处进行公证确认;   4、宣读《业委会章程》、《景江苑物业区域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景江苑物业管理规约(草案)》讨论稿及《业主规约》修订讨论稿并进行表决;  5、大会主持人致闭幕词。   五、大会出席办法 1、凭业委会筹备工作组发出的《出席证》出席业主大会。未能出席之业主,需书面委托他人出席。被委托人需持委托书与《出席证》出席大会。  2、《出席证》每位业主代表一张,业权出现联名者,只允许任意一方出席。 3、未能到会又无合适委托之业主,可提前投票或将选票连同《出席证》提前于会议召开前2天邮寄至“重庆市奉节县少陵路1号景江苑物业管理处”。信封上需注明“选票”二字。为保障选票能顺利在有效期内寄达,建议提前5---10天通过特快专递或挂号信等形式投递景江苑内常住业主可预约上门回收选票。联系电话:   4、选票及会议议程将由筹备工作组统一邮寄或专人派送至各业户。   5、大会投票结束后,由公证处公证人员、筹备工作组成员、开发商代表监督开箱点算票数。开箱后回收之选票视为无效选票。  6、列席代表由筹备工作组另行发函邀请。   7、大会召开之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业委会候选人参选资格:  1、必须为业权登记人;(以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签确人为准,多人签署则只能选出其中1人作为本单元之代表)   2、遵纪守法、个人品行良好,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 3、热心公益事业,处事公正、责任心强;   4、积极为小区管理出谋献策;   5、按时缴交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无欠交费用之相关记录。   6、模范遵守物业管理制度。   七、选举办法: 1、业主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投票权的相当比例以梯为单位推选业主代表,程序如下:   A、登记参选楼栋代表。 B、物业公司将参选名单公布各楼栋公共宣传栏内。  C、由物业公司组织派发选票,由本楼栋人员选举出楼栋代表1人。   D、在2012、10/30前逾期未能产生梯代表则由物业公司推荐并公布于公共宣传栏内,3天后无异议则视为通过。 E、汇总公布楼栋代表选举结果。   F、各梯代表之投票权按每单元1票计算,已出售的单元投票权归产权所有人,未出售的单元投票权归发展商所有。 2、首期业委会成员全部由业主自荐或推荐,按1所定方案产生梯代表后,由筹备工作组于业主代表大会召开前15天经公证审核候选业主委员资格后予以公布,按以下3~16项程序并通过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首期业主委员会。 3、为使选举工作有序、公平、公正、公开进行,业主自荐参选业委会者须持有30名以上(含30名)楼栋代表联名推荐方有效,否则无效。 4、首期业委会正式委员3人,候补委员2人。 5、业委会委员由业主代表采用差额选举之办法,产生正式委员及候补委员。 6、每张选票最低不能少于1人,最多不能超过本期业委会委员席位限制。少选、多选或选票上不作记号则选票无效,并按废票处理。   7、如投票人受其他业主委托代为投票时,应向筹委会工作人员出示委托者之投票权数投票。 8、选举按上述方案,采用统一投票选举之方式进行。投票结束后选取出得票最高者之相应候选人,正式成为景江苑业委会当选委员或候补委员。 9、若未能达到半数则组织全民投票,原候选人成为自荐参选之最终候选人。  10、选票回收方式:   A.直接投送管理景江苑处投票箱;景江苑常住客户可预约上门回收选票 B.在限定期间寄达“重庆市奉节县景江苑物业管理处”(信封需注明‘选票’字样),邮政编码:404600。         11、使选举公平、公正、公开,各户选票请以信封封装之方式投送。 12、投票之选票投达期限为:2011年6月30日前每天上午8:30~下午6:00。(邮寄选票以邮局之寄达日之邮戳为准)  13、凡逾期未寄达或投达的选票,将视为赞成票,并由筹备工作组统一计算入当选人之得票率内。  14、选举时,参加投票数应达到该梯投票数半数以上,选举有效;如不足半数,则选举无效,将按第9项所述方案重新选举。  15、候选人得票应超过投票数的半数,并以得票多少为先后次序。如最后出现有票数相同而无法定选时,应将相同票数候选人重新选举,以得票多为当选人。   16、投票结束后,由公证处公证人员、筹备工作组成员及开发商代表监督开箱点算票数,并公布选举结果。 八、《章程》及《公约》之表决方式: 1、《业委会章程》及《业主公约》由筹备工作组拟订讨论稿,并于业主代表大会召开前7天给予公布。  2、《业委会章程》及《业主公约》于业主代表大会召开之同时,由与会业主代表表决通过。                              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XXX管理处  2012年月日              附件一景江苑   首期业主委员会筹组计划及进度控制表  序号   工作内容 预计完成时间   跟进部门 完成情况   1  初选筹备工作组之业主代表名单,并给予公开意见征询。 10月中下旬  开发商领导   物业公司领导  景江苑管理处    2  正式成立筹备工作组 10月中下旬  物业公司领导  景江苑理处      3 拟定及公布业委会筹组宣传工作实施方案(附件2) 10月中下旬 筹备工作组    4   向奉节县房管所管物业科申请成立巴蜀花园A区业委会 10月下旬   物业公司领导    5 业委会宣传标语、横幅之现场气氛布置 10月下旬  筹备工作组  6  拟订及向业户派发社区服务指南及业委会筹组意见征询工作开展通知 10月上旬   筹备工作组    7  公布业户投诉、监督意见箱增设通知,并完成意见箱之增设工作。 10月下旬   景江苑管理处   8  拟定及向业户派发《小区服务及规范管理问卷调查表》 10月上旬  景江苑管理处    9  对业户进行首期业委会成立意见问卷调查及服务问卷调查表回收   10月中旬  筹备工作组   10 公布问卷调查结果及业委会筹组通知  11月上旬 筹备工作组   11 公布业委会参选登记通知,并开始接受客户参选登记。  11月中旬 景江苑管理处 筹备工作组  12  收集客户参选业委会之相关意见,并开始落实参选人员基本资料登记工作。   11月中旬  景江苑管理处 筹备工作组     13 组织大规模业户回访,征询业户对小区管理及业委会筹组等方面工作的意见。  11月上旬   物业公司领导 筹备工作组  14 公布业户回访结果,并就存在问题组织落实整改。 11月下旬  物业公司领导   筹备工作组     15  聘请专业人员完成物业经营成本核算帐目之审核工作。   11月上旬 物业公司   筹备工作组  16 组织筹备工作会议,审议帐目审核情况并拟定公布时间。推选及确定首期业委会候选人名单、选举办法、业主代表大会召开事宜;审议《业委会章程》讨论稿。  11月上旬  开发商  物业公司   筹备工作组    17 公布业委会候选人名单、选举办法。  11月上旬 筹备工作组     18   与国土房管部门、公证处、街道居委等部门联系,确定政府部门监督代表名单。 选举时   物业公司   筹备工作组    17 公布业主代表大会召开时间、地点、议程等相关事宜,并派发选票及《出席证》。   11月中旬  筹备工作组  19 在管理处设立投票箱接受非常住业主投票。 11月中旬   筹备工作组      20 组织业主代表大会,进行业委会选举及《业委会章程》、《业主公约》之表决。 11月下旬   开发商  物业公司  筹备工作组    21 公告业委会选举结果及《业委会章程》、《业主公约》之表决结果。   11月下旬 业委会  22   组织首次业委会会议,选举业委会领导成员及组织架构。   11月下旬 业委会    23   公布首届业委会组织结构及《业委会章程》、《业主公约》。  11月下旬 业委会      24 将选举结果及确定后的相关资料提交政府主管部门登记备案。 11月中旬   业委会   物业公司     景江苑业主管理委员会筹备工作组  2012年9月23日      附件二: 景江苑管理委员会   筹备组意见调查通知    应景江苑首期业主之要求,结合景江苑之入住情况,为规范及完善小区管理,物业公司将在政府部门的具体指导下,于近期全面开展景江苑首期业主委员会(以下称:业委会)之筹组工作。 根据《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三章(业主、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第十一条致三十七条的相关内容,经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海成物业公司将自5月20日起,通过致电各业户或上门回访与派发《业主意见征询单》的方式,征询业户对成立小区业委会之相关意见。   该项工作的开展,是为了加强物业公司与业户间的相互交流沟通,充分发挥业主参与小区管理监督物管企业服务质量的作用。如各业户接到管理处派发之《业主意见征询单》后,请如实填写意见,并于9月25日前将征询单交回景江苑客户服务中心(或区内当值管理人员),或通过致电、预约面谈、书函投递的方式将阁下的意见反馈我司,以便我处顺利开展工作。谢谢合作! 如有疑问,请致电景江苑24小时服务热线: 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海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0一二年九月二十三日        附件三:  景江苑花园首期业主委员会   筹备工作组成员名单    根据《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及《重庆市业主委员会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为规范社区管理,增强与业户间的相互交流及沟通,及时掌握客户之实质需求,并通过不断完善社区的服务及管理机制,共同促进社区综合管理素质的全面提升,海成物业分公司根据广大业户的有关意见,于2012年9月20日起,正式开展景江苑首期业主委员会的筹组工作。为使各项筹组工作得以顺利进行,特成立景江苑业主委员会筹备工作组。具体名单如下:  1.组长:(海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营总监) 2.副组长:(海成物业公司经理) 3.组员:()   4.业主代表:   5.政府代表:  (奉节县永安镇镇领导、县房管所所长) (永安派出所所长)  (朝阳社区居委会)   请上述组员按筹组工作计划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欢迎各业主代表给予配合及监督。            海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景江苑管理处   2012年9月23日                附件四:    景江苑首期业主委员会 筹组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为配合景江苑首期业委会筹组工作之顺利开展,通过大力宣传,增强业户参与管理、配合管理的意识,海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根据广大业户的有关意见,拟于近期通过张贴、派发宣传单张及悬挂标语、横幅等形式,全面开展业委会的筹组宣传工作。具体由业委会筹备工作组负责完成。实施方案如下:   1.2012年9月25日前,由物业公司和社区拟定标语、横幅内容;   2.2012年9月27日前,拟定悬挂位置及数量(2条),由工程部量度悬挂位置之实际尺寸,并由客服部负责联系订做。   3.2012年10月30日前,由物业公司保安部、工程部负责完成各类宣传标语、横幅之安装工作。                            海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景江苑管理处   2012年9月23日             附件五: 景江苑首期业主委员会 筹备组宣传标语、横幅内容 (初稿) 绿色的家园让您尽享生活;    金色的事业激我开创未来;    3、为我们的孩子营造美好的家园;     4、健康的环境属于您;  5、珍惜今天,展望未来,明天会更好;   6、离家久了,您不想家吗     7、高质量的服务,智能化、人性化的管理;   8、景江苑永远是您的家;    9、您不想为家做点什么吗     10、建立民主管理机制,提升小区管理成效;   11、您的建议,我的鞭策;  12、你我齐参与,共创美好新家园;  13、民主管理,以您为本;  14、小区管理有赖您的参与和支持;    15、小区管理你我他,齐来参与为大家。        海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景江苑管理处   2012年9月23日      附件六: 景江苑首期业主委员会 筹备组意见调查结果公告     尊敬的各单元业主: 2012年10月12日——10月25日,景江苑管理处就小区首期业主委员会之成立意见,对小区129套住户业主作了电话访问(访问率占小区总户数的N%),其中N套住户业主提出赞成意见(占被访问数的N%,占小区总户数的N%)。  根据《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及《重庆市业主委员会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上述访问结果,物业公司及筹备工作组将在政府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近期将继续完成首期业委会的各项筹组工作,敬请各业户密切留意近期各类通告。   对阁下的支持与配合深表感谢,并希望阁下能继续为小区管理及建设出谋献策,共同促进小区管理与服务的不断提升。   不到之处,敬请原谅!  如有疑问,欢迎垂询景江苑管理处热线:。         海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景江苑物业管理处 业委会筹备工作组   2012年10月20日            附件七: 景江苑基本概况  项目 具体资料  备注 地理位置       总用地面积(万M2)       总建筑面积(万M2)    单元总数(套)        初始交楼时间      已交付使用面积(万M2)   占总面积的  销售户数(户)    占单元总数的 共交付使用户数(户)    占单元总数的 已入住户数(户)  入住率   景江苑首期业主委员会筹组意见征询结果统计 调查时间:2012年10月20日—10月30日调查对象:景江苑业主 调查单位:景江苑管理处调查方式:电话及书面调查 单元总数    被访问单元总数    赞成成立户数      不赞成成立户数      弃权户数   被访问率(%)   赞成率占被访问户数百分比(%)    赞成率占总户数百分比(%)  筹 组   方   式  赞成管理处协助召集(户)    占被访问户数百分比(%)       赞成政府机关指导召集(户)           赞成业主自组召集(户)           景江苑首期业委会筹备工作组  2012年10月20日   附件八:  景江苑各住宅组团投票权   及业主委员席位分配办法  根据《重庆市物业管理办法》及《重庆市业主委员会管理规定》所颁布的有关“业委会”实施办法和组建程序,特制定以下分配方案:  名称 单元总数(户) 已售总数(户)  未售总数(户)  投票权数(户) 正式委员席位  候补委员席位                                                                                                                                                              景江苑首期临时业委会筹备工作组  2012年10月20日           附件九:景江苑  首期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根据《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及《重庆市业主委员会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景江苑的实际情况,制订本选举办法:  1、首期业委会全部由业主自荐或推荐,由临时筹备工作组于大会召开前15天予以公布,并通过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2、为使选举工作有序、公平、公正、公开进行,业主自荐者须持有30名以上(含30名)业主联名推荐方有效,否则无效。   3、首期业委会正式委员N人,候补委员N人。 4、首期业委会之投票权按每单元1票计算。已出售的单元投票权归产权人所有,未出售的单元投票权归发展商所有。  5、选举按上述方案,采用统一投票选举之方式进行。投票结束后选取出得票最高者之相应候选人,正式成为x花园业委会当选委员或候补委员。  6、业委会委员由业主代表采用差额选举之办法,产生正式委员及候补委员。   每张选票最低不能少于1人,最多不能超过本期业委会委员席位限制。少选、多选或选票上7、不作记号则选票无效,并按废票处理。 8、如投票人受其他业主委托代为投票时,应向筹委会工作人员出示委托者之投票权数投票。   9、选票回收方式:   A.直接投送景江苑管理处投票箱;景江苑常住客户可预约上门回收选票  B.在限定期间寄达“景江苑管理处”(信封需注明‘选票’字样),邮政编码:404600。 10、使选举公平、公正、公开,各户选票请以信封封装之方式投送。   11、投票之选票投达期限为:2012年9月30日前,每天上午8:30~下午6:00。(邮寄选票以邮局之寄达日之邮戳为准) 12、凡逾期未寄达或投达的选票,将视为赞成票,并由筹备工作组统一计算入当选人之得票率内。   13、选举时,参加投票数应达到该梯投票数半数以上,选举有效;如不足半数,则选举无效。 14、候选人得票应超过投票数的半数,并以得票多少为先后次序。如最后出现有票数相同而无法定选时,应将相同票数候选人重新选举,以得票多为当选人。 15、投票结束后,由公证处公证人员、筹备工作组成员及开发商代表监督开箱点算票数,并公布选举结果。  16、《章程》及《规约》之表决方式: 1、《景江苑业委会章程》及《景江苑业主规约》《景江苑物业区域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景江苑物业管理规约(草案)》由筹备工作组拟订讨论稿,并于业主代表大会召开前7天给予公布。 2、《景江苑业委会章程》及《景江苑业主规约》、《景江苑物业区域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景江苑物业管理规约(草案)》于业主代表大会召开之同时,由与会业主代表表决通过。  景江苑首期业委会筹备工作组  2012年10月18日  附件十:   景江苑  首期业委会自(推)荐候选人登记表 自(推)荐候选人 单元地址   学历  专业 职业 联系电话             推荐业主资料  姓名 单元地址 联系电话                                                                备注:1.必须为业权登记人;(以合约签确人为准,多人签署则只能选出其中1人作为本单元之代表)   2.纪守法、个人品行良好,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 3.心公益事业,处事公正、责任心强;  4.极为小区管理出谋献策; 5.欠交费用之相关记录。   景江苑首期业主委员会筹备工作组   2012年10月18日  附件:十一 景江苑业主委员会章程   (示范文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组织名称、地址。  名称:景江苑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  地址:奉节县永安镇永安镇少陵路1号。     所辖区域范围:按奉节县国土局规化占地红线为准。第二条 本委员会是本物业管理区域范围内代表全体业主对物业实施自治管理的组织。本会由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由业主担任。  本会是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的常设执行机构,对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负责。   本会自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登记之日起成立。  第三条本会接受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四条本章程所称业主是指物业的所有权人 第五条本委员会的宗旨是: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合理、安全使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创造整洁、优美、安全、舒适、文明的工作和居住环境。 第六条本会不从事除与物业管理企业按规定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以外的任何具体经营活动。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本委员会的组成:设主任1名、副主任   名,委员   名,聘任执行秘书   名。第八条  本委员会的权利:    (一)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与其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变更或解除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二)审议物业管理企业年度工作计划和费用预算;    (三)检查、监督物业管理企业的物业管理工作情况;    (四)审议物业管理服务收费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    (五)负责维修基金的筹集和使用管理;    (六)监督公共建筑、公共设施设备和物业管理办公、经营用房的使用情况;    (七)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九条  本委员会的义务:    (一)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业主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接受业主的监督;    (三)监督业主遵守业主公约,协助物业管理企业落实各项管理制度;    (四)履行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保障物业管理区域内各项管理目标的实施;   (五)协助物业管理企业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及其他代收费;    (六)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第十条 本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不得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不得违反业主大会的决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 第三章  成员产生及职责第十一条 本委员会委员由业主大会从业主中选举产生,委员可连选连任。第十二条 委员名额分配,坚持按产权份额与代表性相结合的原则。自然人业主当选委员,由业主本人担任;法人业主当选委员,由法人委派人员担任。第十三条 委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和物业管理有关规定;    (二)热心公益事业;    (三)组织协调能力较强,在业主中有威信;    (四)身体健康,有行为能力;    (五)办事公道,品行端正,无劣迹。  第十四条 委员的职责:     (一)参加委员会召开的会议和组织的活动;    (二)审议会议的议案和报告;    (三)参与委员会的决策;    (四)听取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    (五)向委员会提出议案、建议和意见;    (六)完成委员会交办的有关工作。 第十五条 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停任:    (一)已不是业主;    (二)未经批准连续3次不出席委员会会议的;    (三)辞职被接受的;    (四)因患病丧失履行职责能力的;    (五)有违法犯罪行为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六)其他原因不适宜担任委员的。    第十六条 委员的停任和增补,由委员会提名,提交业主大会批准。委员会应书面说明停任和增补的理由,并提供有关材料。第十七条 委员停任时,须在停任后1周内将管理和保存的属于本委员会的资料、财物等移交给本委员会。第十八条 本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从委员中选举产生。    主任的职责:    (一)负责召开委员会会议;    (二)负责主持召开业主大会;    (三)代表本委员会对外签约或签署文件;    (四)管理印章;    (五)经业主大会、委员会授权的其他职责。第十九条  本委员会执行秘书由主任提名,由委员会会议通过,负责处理委员会的日常事务。第二十条  本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执行秘书,可按业主大会讨论通过的补贴标准给予适当补贴,具体补贴标准为: 1、主任:元/月 2、副主任、执行秘书元/月     第四章  会  议第二十一条 委员会每个季度至少应例会一次。有2/3以上委员提议或主任、副主任认为有必要时,应在1周内组织召开委员特别会议。 第二十二条 会议由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主任因故缺席时,由副主任代行主任职责。会议通知及有关材料应提前7天送达每位委员。第二十三条 会议必须有过半数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作为缺席对待。会议作出的决议、决定,应当经过半数委员通过,并向全体业主、使用人公布后方可生效。第二十四条 委员会讨论重大事项时,可以邀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派出所等)、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使用人代表列席会议,并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           第五章  经费与办公场所     第二十五条 本委员会经费从          (经营用房经营收入、住户按实际开支分摊)列支。第二十六条 本委员会的经费开支包括:业主大会、委员会的会议费;有关人员的津贴;刻制印章、挂牌费;必要的日常办公费用。   经费收支账目可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负责代管,每季度向本委员会汇报,每年度向业主大会报告。第二十七条 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应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不得以任何形式抵押、转让、变更或出租、借用给物业管理单位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物业管理经营用房,应严格按《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约定使用。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或本章程的修订经业主大会通过后生效。本章程未尽事项,由业主大会补充。业主大会通过的有关本章程的决定,是本章程的组成部分。第二十九条 解散本委员会,须经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并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注销登记备案。第三条 制定和修订的本章程,应报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                    景江苑业委会   2012-10-16    附件:十二   景江苑业主规约   为加强景江苑(以下行称“本物业”)的物业管理,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维护公共秩序,创造优良环境,同意签订本规约,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目的与依据   为保障本物业的依法与合理使用、维护、管理,建立良好的公共秩序,营造安全、文明的生活、工作环境,维护业主的共同利益与合法权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规约(以下简称本规约)。   第二条 公约效力     本公约对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有约束力。    第三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    总建筑面积:_________;   国有土地使用证明文件政府批文号:_________;     土地用途:_________。   第四条 管理方式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管理,通过依法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成立一个业主大会。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业主大会设立业主委员会作为执行机构。     业主大会的议事方式、表决程序、业主投票权确定办法、业主委员会的组成与任期、工作经费、印章管理使用等事项由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依法作出约定。     第五条 共有部分所有权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物业买卖合同,业主享有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     1、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包括该幢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公共门厅、公共走廊、公共楼梯间、户外墙面、屋面、_________等;   2、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设施设备,包括该幢建筑物内的给排水管道、落水管、水箱、水泵、电梯、冷暖设施、照明设施、消防设施、避雷设施等;   3、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围墙、池井、照明设施、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物业管理用房等。     第六条 专有部分所有权   业主对物业的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不得妨碍其他业主正常使用物业。      第七条 相邻业主   业主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有利于物业使用、安全、整洁以及公平合理、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原则,在供电、供水、供热、供气、排水、通行、通风、采光、装饰装修、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妥善处理与相邻业主的关系。   业主应及时对屋内影响相邻业主权益的损坏部位和设施进行维修;业主发现房屋内属公共维修责任的共用部位和设施损坏时,应及时通知物业管理企业,并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第八条 物业用途   1、业主应按设计用途使用物业,自觉维护物业整洁、美观,遵守政府对市容环境要求的相关规定  2、不擅自变更房屋结构、外观和用途;占用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利用共用部位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等。具体如下:   (1)空调外挂设备应按指定位置安装;     (2)阳台外和窗外不吊挂和晾晒物品;    (3)不擅自张贴或安装可通过外观看到的任何标识牌、广告牌或标语等。     3、因特殊情况需要改变物业设计用途的,业主应在征得相邻业主书面同意后,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告知物业管理企业。     第九条 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依法经营   按照以下条款进行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经营和收益分配:   1、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2、利用业主依法享有的房屋本体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业主所得收益部分,归该幢全体业主共同所有,并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     3、利用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业主所得收益部分,归全体业主所有,并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    4、_________。    第十条 装饰装修    1、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自用部分进行装饰、装修,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登记,并与其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2、业主应按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从事装饰装修行为,遵守装饰装修的注意事项,不得从事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   3、业主应在指定地点放置装饰装修材料及装修垃圾,不得擅自占用物业共用部位和公共场所。    4、本物业管理区域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为_________,其他时间不得施工。   5、因装饰装修房屋影响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以及侵害相邻业主合法权益的,业主应及时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共用设施的使用管理     1、业主应按有关规定合理使用水、电、气、暖等共用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改。   2、业主应按设计预留的位置安装空调,未预留设计位置的,应按物业管理企业指定的位置安装,并按要求做好噪音及冷凝水的处理。   3、业主及物业使用人使用电梯,应遵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电梯使用管理规定。 4、如因人为原因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损坏,造成损坏的责任人应负责修复或赔偿损失。      第十二条 公共秩序维护    1、爱护公共环境,不侵占公共绿地和损坏物业区域内绿地、园林、小品和其他共用设施设备;   2、不随意堆放、倾倒或抛弃垃圾、杂物,垃圾应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堆放,避免遗撒;   3、不在公共部位乱涂乱画和随便张贴;     4、不得发出影响其他业主正常生活的噪声。   第十三条 禁止行为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下列行为:    1、损坏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破坏房屋外貌,擅自改变房屋设计用途;     2、占用或损坏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相关场地,擅自移动物业共用设施设备;    3、违章搭建、私设摊点;   4、在非指定位置倾倒或抛弃垃圾、杂物;   5、违反有关规定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发出超标噪声;     6、擅自在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所悬挂、张贴、涂改、刻画;   、利用物业从事危害公共利益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8、_________;    9、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十四条 动物的饲养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饲养动物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并应遵守以下约定:    1、_________;     2、_________。    第十五条 机动车管理     1、机动车在住宅区内行驶时速应低于5公里;     2、车辆出入应按要求出示证件;    3、机动车应在专门的车位停放,禁止在消防通道、井盖、人行便道和绿地等场所停放;   4、车位只可用作停放车辆用途,不得自行在车位上安装任何设置;   5、夜间停放期间,防盗报警器应使用静音,发生噪音应迅速解除;   6、本物业区域的共用车位使用分配方式为以下第_________种。    (1)留出适当数量的访客车位后,按顺序登记分配;   (2)轮换分配;   (3)以抽签的方式分配。   第十六条 选聘与解聘物业管理企业    1、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须经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2/3以上通过;     2、由业主委员会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代表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3、物业服务合同效力不随物业所有权的变化而丧失。            第十七条 物业服务费用的交纳   1、业主应按规定或约定向物业管理企业交纳物业服务费,业主因故不能按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应委托他人按期代交或及时补交。并按时交纳水、电、燃气等能源费用和供暖等费用。    2、业主如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对其自用部位和自用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和进行其他特约性服务,应支付相关费用。   3、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应按有关规定交纳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维修资金不敷使用时,应按有关规定续筹。     4、其他条款_________。    第十八条 业主大会与业委会工作经费     1、本物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开展工作所需的经费由全体业主共同承担,不包含在本物业区域内物业服务费中,并由业主委员会负责筹集和管理。   2、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的筹集和管理使用按照业主大会依法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并对使用情况定期公告和接受业主质询。   第十九条 保险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由全体业主按其拥有物业权属份额大小享有权利、履行义务,其费用进入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由实施物业管理服务的物业管理企业代行办理相关手续;业主的家庭财产与人身安全的保险由业主自行办理。     第二十条 物业的转让   1、业主在转让或出租其拥有的物业时,应当要求新业主和承租人承诺遵守公约,并于买卖合同或租赁合同签署之日起一个月内,将房屋转让或出租情况告知物业管理企业。 2、业主转让物业,应与物业管理企业结清物业服务费用;出租物业,约定由承租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第二十一条 条违约责任    1、因违反本公约,造成其他业主、使用人等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当事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物业交付他人使用的,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3、违反本规约的,由业主委员会督促改正,也可由相关当事人依法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二条 定义   1、本规约所称物业的专有部分,是指由单个业主独立使用并具有排他性的房屋、空间、场地及相关设施设备。     2、本规约所称共用部位是指一幢房屋内部,由整幢房屋的业主、使用人共用的房屋主体承重结构、外墙面、门厅、楼梯间和其他在使用上、功能上为整幢建筑服务的房屋等。   3、本规约所称共用设施设备是指物业管理区域或者单幢房屋内,由业主、使用人共用的上下水管道、电梯、供配电设施设备、消防及安全监控设施设备、公益性文体康乐设施、绿地、道路、路灯、非经营性停车场所和有关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第二十三条 公约通过 本规约经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2/3以上通过,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 规约修改与补充    业主大会会议通过的有关本规约的决定均是本规约的组成部分;本规约的修订经业主大会会议通过;本规约未尽事项由业主大会会议补充。   第二十五条 公约备案     制定和修改的业主规约,按规定报当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六条 规约保存与执有   本规约业主各执1份,业主委员会保存3份,当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各1份。       奉节县(景江苑)物业管理业主大会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十三:   景江苑首期 业主委员会委员参选登记通知   致各业主:   根据《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重庆市业主委员会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同时应广大业主的要求,我司前阶段针对景江苑成立首期业委会一事,对景江苑绝大多数业主进行了咨询,有关意见之调查结果显示:占景江苑业主总数的N%的业主已同意成立业主管理委员会。(注:该项调查工作仍在进一步进行中)为顺利完成首期业委会之筹组工作,增强筹委会之广泛性及深入性,达到公平、公开、公证的选举目的,首期业委会之成员,全部由业主中产生,并以业主推荐、自荐的方式选取候选人,由物业公司及筹备工作组负责汇总,并在小区总告示栏及各梯间告示栏上给予公布。  签于参选人数过多,为使筹组公平、公开、公证,有效保障当选人能代表大多数业主之利益,业主推荐、自荐者须符合以下条件。   1.须为业权登记人;(以合约为签确人为准,多人签署则只能选出其中1人作为本单元之代表) 2.遵纪守法、个人品行良好,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 3.热心公益事业,处事公正、责任心强; 4.积极为小区管理出谋献策;   5.无欠交费用之相关记录。 6.为避免参选人数过多造成选票分散,引至候选人得票率最终未能达到法定的50%得票率,业主自荐、推荐者须有30名业主联名确认,否则自荐、推荐无效。 我司目前已全面接受业主参选登记,各业主如有意参选,请务必于2012年10月30日前,将所附《景江苑业委会候选人基本资料登记表》填写好,并以直接交送、邮寄或传真之方式,统一交回“景江苑管理处”。  参选登记截止期限为:2012年10月30日,(注:邮寄表格以邮局之投寄邮戳为准)  邮寄地址:奉节县永安镇少陵路1号景江苑管理处  邮政编码:404600   咨询电话:   传真:  为了更好地保障阁下的合法权益,恳请阁下给予大力支持和参与。 奉节县海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景江苑管理处 首届景江苑业委会筹备工作组 二O一二年十月十八日    附件十四:   景江苑首期临时业委会候选人登记表序号   候选人 单元地址  学历  专业  职业 联系电话                                                                                                                                                                                                                                             附件:十五   关于业主委员会筹备组名单的公示   尊敬的业主:你们好! 景江苑现已具备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经过奉节县房管局物业科批准,成立筹备组,现将筹备组人员名单公示如下:   筹备组组长:(物业科领导或者社区领导) 筹备组组员:(社区代表)   (开发商代表)   (业主代表)           景江苑业主委员会筹备组 2012年月日      业委会委员登记表 单位:景江苑业委会  姓名  性别     房号   学历     年龄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主要工作经历:   填表时间:2011年月日   第一届业主(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选票   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名单(排名不分先后)编号:A   符号                 侯选人 姓名                画票说明:景江苑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委员为人,委员候选人为人。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的为无效票。赞成候选人为委员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〇”;不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另选他人的,在候选人姓名空格内写上自己要选举的人的姓名,并在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〇”。选票中,既不画“〇”,也不画“×”,不计算赞成或不赞成该候选人的票数,作为弃权。     投票人:(填业主姓名)  (填业主房号) (填投票时间) 第一届业主(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选票  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名单(排名不分先后)编号:A   符号               侯选人  姓名             画票说明:景江苑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委员为人,委员候选人为人。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的为无效票。赞成候选人为委员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〇”;不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另选他人的,在候选人姓名空格内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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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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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企业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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