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DIN_EN_10025__热轧非合金结构钢产品交货技术条件(中文版)

DIN_EN_10025__热轧非合金结构钢产品交货技术条件(中文版)

举报
开通vip

DIN_EN_10025__热轧非合金结构钢产品交货技术条件(中文版) 热轧非合金结构钢产品 交货技术条件 DIN EN 10025—1994 1 范围 1.1 本欧洲标准规定了热轧非合金普通钢和优质钢长产品与扁平产品一般交货条件(见 7.2), 其钢种与质量组别见表 2、表 3(化学成分)以及表 5、表 6(力学性能),本欧洲标准中 规定的钢都是用于焊接,螺栓连接和铆接的钢结构件,它们在环境温度下使用(限定条件见 7.5.l)。除交货状态 N 的产品外,它们均不进行热处理。允许消除应力退火。按 N 状态交 货的,允许交货后进行正火和热加工成形处理(见 3)。 注...

DIN_EN_10025__热轧非合金结构钢产品交货技术条件(中文版)
热轧非合金结构钢产品 交货技术条件 DIN EN 10025—1994 1 范围 1.1 本欧洲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规定 关于下班后关闭电源的规定党章中关于入党时间的规定公务员考核规定下载规定办法文件下载宁波关于闷顶的规定 了热轧非合金普通钢和优质钢长产品与扁平产品一般交货条件(见 7.2), 其钢种与质量组别见表 2、表 3(化学成分)以及表 5、表 6(力学性能),本欧洲标准中 规定的钢都是用于焊接,螺栓连接和铆接的钢结构件,它们在环境温度下使用(限定条件见 7.5.l)。除交货状态 N 的产品外,它们均不进行热处理。允许消除应力退火。按 N 状态交 货的,允许交货后进行正火和热加工成形处理(见 3)。 注 l: 根据本欧洲标准制造的半成品最终轧制成产品必须在咨询与订货时达成专门的协议,在咨询与 订货时也可以就化学成分达成协议,但是协议值必须在表 2 所列的范围之内。 注 2: 对于某些级别的钢种和产品形状,在咨询和订货时也可以规定某些专门应用的适用性能(见 7.5.3和 7.5.4 以及表 7) 。 1.2 本欧洲标准不适用于涂层产品和其他 EURONORMS(标准或欧洲标准), 用于一般钢结构 件的产品,例如 : —一般结构钢锻制半成品(见 EURONORMS30); —可焊接细晶粒结构钢(见 EN 10113 部分 1 一 3); —耐候结构钢(见 EN 10155); —淬火和回火条件下可焊接细晶粒结构钢轧制的板材和宽扁钢(见 ENl0137部分 1~3); —一较高屈服强度钢冷成形扁平产品——宽扁钢,钢板/带(见 prEN 10149); —船舶用结构钢——一般和高强度钢(见 EURONORM156); —热加工空心型钢(见 EN10210-1)。 2 标准提示 本欧洲标准包括来自其他出版物的注明日期或没有注明日期的参考文献,这些参考文献 在正文中适当位置引用,并在下文中共同列举。注明日期的引用文献,其随后所有的修改部 分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献,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2.l 通用标准 1 EN 10020 钢分类定义 EN 10021 钢和钢产品一般交货技术条件 EN 10027-l 钢牌号标记体系——部分 l: 钢牌号,主要字母 EN 10027-2 钢牌号标记体系——部分 2: 数字体系 EN l0079 钢产品定义 EN 10163 热轧(钢板,宽扁钢和型钢)钢产品表面结构的交货条件—部分 1: 一般要求 部分 2: 钢板和宽扁钢 部分 3: 型钢 EN 10164 垂直于产品表面具有改善变形性能的钢产品——一般交货技术条件 EN 10204 金属材料——试验证书种类 prEN 10052 钢铁材料热处理定义 EURONORM 162(1981) 冷成形型材一交货技术条件 EURONORM 168(1986) 钢产品材料试验证书内容 EURONORM—通报 Nr.2(1983) 可焊接细晶粒结构钢—再加工提示特别是用于焊接的 ECISS—通报 IC10 钢牌号标记体系——钢牌号附加符号 2.2 公称尺寸及其偏差标准 EN 10029 厚度≥3mm 的热轧钢板——尺寸、形状和允许偏差; EN 10051 非合金钢和合金钢连续热轧非涂层钢板和钢带——尺寸和形状偏差; prEN l0024 窄内缘 I 型钢——形状与尺寸偏差; prEN 10034 钢制 I 和 H 型钢——尺寸与形状偏差 ; prEN 10048 热轧钢带——尺寸和形状偏差 ; prEN 10055 热轧等边 T—型钢,(带圆角的)—尺寸、形状及偏差; prEN l0056-2 等边和不等边角钢—部分 2: 尺寸、形状及偏差; prEN 10067 热轧球扁钢—尺寸、形状及偏差; EURONORM 17(1970) 一般非合金钢冷拉线材—尺寸及允许偏差; EURONORM19(1957) IPE —梁 :I —平行凸缘梁; EURONORM24(1962) 窄 I—梁和 U—钢—允许偏差; EURONORM53(1962) 热轧宽 I—梁,带平行缘的; EURONORM54(1980) 热轧较小 U —型钢; 2 EURONORM56(1977) 热轧等边圆棱角钢; EURONORM56(1978) 热轧不等边圆棱角钢; EURONORM58(1978) 一般用途热轧扁钢; EURONORM59(1978) 一般用途热轧方钢; EURONORM60(1977) 一般用途热轧圆钢; EURONORM61(1982) 热轧六角钢; EURONORM65(1980) 螺钉和铆钉用热轧圆钢; EURONORM66(1967) 热轧半圆和扁半圆钢; EURONORM91(1981) 热轧宽扁钢——尺寸、形状和重量偏差; 2.3 试验标准 EN10002-l 金属材料—拉伸试验—部分 1: 试验方法 ( 在室温度下 ) EN10045-l 金属材料—夏比切口冲击试验—部分 1:试验方法 EURONORM18(1079) 钢和钢产品试样坯和试样的采取与制备 EURONORM103(1971) 钢的铁素体和奥氏体晶粒度显微测定 IS02566/l(1984) 钢—伸长率值的换算—部分 1: 碳素钢和低合金钢 3 定义 本欧洲标准,适用以下定义。 3.1 非合金普通和优质钢 见 ENl0020 。 3.2 热处理术语 见 prEN10052 。 3.3 长产品、扁平产品(钢板,钢带,热轧宽钢带和宽扁钢)和半成品 见 EN10079 。 3.4 正火轧制 一种轧制工艺,在此工艺过程中,轧件在一定的温度内实现了最终变形,使之达到与正火 后相等的材料状况,即在正火后仍然保持力学性能的规定值。 其交货状态标记符号为 N 。 注:在正火轧制和热机轧制的国际出版物上,可能会见到“控制轧制”这样的表述。但是,针对产品不 同的适用性能,仍然有必要划清他们的界线。 3 4 订货资料 4.l 概述 在咨询与订货时,需方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 a) 产品形状和数量的详细内容; b) 本欧洲标准号; c) 公称尺寸和偏差(见 5.l); d) 钢种和质量组别(见表 2和 5); e) 产品是否要试验,如需要试验,则给出试验和试验证书种类(见 8.1.2); f) 是否需要按批或按炉验证质量级别 JR 和 E295,E335 和 E360 钢产品的力学性能(见 8.3.1) 。 当需方对 a),b),c) 和 d) 没有做出专门选择时,供方有必要询问需方。 4.2 附加要求 在 11 中,规定了一系列附加要求。当需方没有明确表示希望执行这些附加要求中的某 个要求时,供方将按照一般要求交货。 5 尺寸、重量和偏差 5.l 尺寸与偏差必须符合本欧洲标准和 EURONORMS( 见 2.2) 规定。 5.2 钢的重量 用密度 7.85 Kg/dm3 计算重量 6 钢种分类及牌号 6.l 钢种和质量组别 本欧洲标准包括钢 S185,S235,S275,S355,E295,E335 和 E360( 见表 5) ,它们的力学 性能各不相同。S235和 S275钢按 JR、JO和 J2的质量交货。S335 钢按 JR,J0,J2,K2 的质 量交货。具有 J2 质量的 S235 和 S275 钢产品可以细分为 J2G3 和 J2G4 两种质量。具 有 J2 和 K2 质量的 S355 钢产品分为 J2G3 和 J2G4 以及 K2G3 和 K2G4 两种质量(见 7.2) 。 每一质量组别的可焊接性能和冲击功都不同(见 7.5.1) 。 4 只要没有要求冷成型适用性能,则质量级别 JR 的 S185,E295,E335 和 E360 以及 S235,S275和 S355 钢都是普通钢。 J0,J2G3,J2G4,K2G3 和 K2G4 钢为优质钢。 6.2 标记 6.2.l 本欧洲标准的钢,其牌号是根据 EN l0027-l 和 ECISS —通报 ICIO 命名的,材料号 是根据 EN 10027-2 命名的。 注:关于以前相应的牌号和以前根据 ENl0025-1990 标准的牌号,列在附录 C 的表 C.1 中。 6.2.2 标记由以下部分构成: —本欧洲标准号 (EN 10025); —标记字母 S; —厚度≤16mm 的最小屈服强度,以 N/mm2 表示; —按可焊性和冲击功的质量组别名称(见 6.l); —通常(在 S235JR 时)脱氧方式标记为 Gl 为沸腾钢(FU)或 G2 为非沸腾钢(FN)(见 7.1.3); —通常字母 C 用于特殊用途(见表 7); —如产品按 N 状态交货时,则用‘+N’(见 3.4 和表 1)表示。(J2G3 和 K2G3 质量组别扁 平产品不要求); 标记举例: 钢 EN 10025-S355JOC 。 7 技术要求 7.l 钢的冶炼方法 7.1.l 钢的冶炼方法由供方选定。如果在咨询与订货时有协议,除了 S185 钢外,应将钢的冶 炼方法 报告 软件系统测试报告下载sgs报告如何下载关于路面塌陷情况报告535n,sgs报告怎么下载竣工报告下载 给需方。 附加要求 1 对于 J0、J2G3、J2G4、K2G3和 K2G4 质量组别钢,在咨询与订货时应协商确定钢的冶炼方法。 附加要求 2 7.1.2 脱氧方式应符合表 2 规定。对于 S235JR 钢,其脱氧方式在定货时商定。 附加要求 3 7.1.3 脱氧方式规定如下: 5 自由选择:由供方选择 FU:沸腾钢 FN:不允许沸腾的钢 FF:完全镇静的钢,应具有足够的固氮元素(例如最小 0.020%Al)。如果使用其他元素,应 在试验证书中报告它们。 7.2 交货状态 7.2.l 一般要求 如果要求试验证书(见 8.l.2),并按照 N 状况订货与交货的话,则在证书中应当指明这 些要求。 表 l 交货状态 交货状态 钢级和质量级别 扁平产品 长产品 S185 按协议 1)3) 按协议 1)3) S235JR S235J0 S275JR S275J0 S355JR S355J0 按协议 1)3) 按协议 1)3) S235J2G3 S275J2G3 S355J2G3 S355K2G3 N 按协议 2) S235J2G4 S275J2G4 S355J2G4 S355K2G4 N 由供方选择 2) 由供方选择 2) E295 E335 E360 按协议 1)3) 按协议 1)3) 1)只要定货时无另外协议,交货状态由供方选择。 2)交货状态由供方确定。 3)如果按 N 状态订货和交货,则应在试验证书中指明。 7.2.2 扁平产品 6 7.2.2.1 只要没有另外协议,S185、S295、E335 和 E360以及质量组别 JR 和 JO 的 S235、 S275 和 S335 钢制造的扁平产品,则交货状态由供方选择。(见 7.4.1) 附加要求 17 7.2.2.2 由 J2G3 和 K2G3 制造的扁平产品应以正火状态交货,或者按照 3.4 定义的正火 轧制的等值状态交货。 7.2.2.3 由 J2G4 和 K2G4 组别制造的扁平产品,其交货状态由供方确定。 7.2.3 长产品 7.2.3.1 只要没有另外协议,由 S185、S295、E335 和 E360 钢以及由质量组别 JR、JO、 J2G3 、K2G3 的 S235、S275 和 S355 制造的长产品,其交货状态由供方选择。 附加要求 22 7.2.3.2 由质量组别 J2G4 和 K2G4 制造的长产品,其交货状态由供方确定。 7.3 化学成分 7.3.1 熔炼分析化学成分必须符合表 2 所列数值的规定 表 3 给出了成品分析上限值。 7.3.2 对于 S235JR、S235J0、S235J2G3、S235J2G4、S355J0、S355J2G3、S355J2G4、S355K2G3 和 S355K2G4 钢,在咨询与订货时对化学成分协商确定下列附加要求: —Cu 含量,0.25%~0.40%。 附加要求 4 7.3.3 在咨询与订货时商定下列附加要求: 7.3.3.1 根据表 4 列出的熔炼分析采用一个最大的碳当量值 (CEV)。用下式确定碳当量 值:CEV=C+Mn/6+Cr+Mo+V/5+Ni+Cu/15 当协商确定一个最大碳当量值后,在碳当量公式中的元素含量必须在试验证书中报出。 附加要求 5 7.3.3.2 在试验证书中应记录 S355J0、S355J2G3、S355J2G4、S355K2G3 和 S355K2G4 钢 的 Cr、Cu、Mo、Ni、Nb、Ti和 V的含量(熔炼分析)。 附加要求 6 7.3.3.3 如熔炼分析时产品含有>0.02%Nb 或 0.02%Ti,或 0.03%V,以及成品分析时含有> 0.03% Nb,或 0.04%Ti 或 0.05%V ,则厚度≤30mm的 S355J0、S355J2G3、S355J2G4、S355K2G3 和 S355K2G4钢,在熔炼分析时 C最大 为 0.18%, 成品分析时 C最大为 0.20% 。 7 附加要求 7 7.4 力学性能 7.4.l 一般要求 7.4.1.l 按7.2 交货状态并按8 规定取样和试验,则产品的力学性能应符合表5和表 6 的 要求。 7.4.1.2 对于按正火或正火轧制状态订货和交货的产品,表 5 和表 6 规定的力学性能不仅 适用于交货状态,而且也适用于交货后的正火处理。 对于轧制线材,表 5和表 6 的力学性能,适用于正火标准试样。 注:在 580 ℃以上或经过 1 小时以上的消除应力退火处理会导致力学性能变坏。如果用户希望产品 在较高温度上进行较长时间的消除应力退火,在咨询和订货时应就进行这种处理后的产品力学性能的最 小值进行协商。 7.4.1.3 当扁平产品时,其公称厚度视为取样厚度,对于不 规则 编码规则下载淘宝规则下载天猫规则下载麻将竞赛规则pdf麻将竞赛规则pdf 横截面的长产品,取试样坯 那部分的公称厚度视为厚度(见附录 A)。 7.4.1.4 当由 J2G3 和 K2G3 质量组别制造的扁平产品时,以轧制状态交货,并在需方进行 正火处理,则试样坯应正火处理。在正火试样上所测的结果必须符合本欧洲标准的要求。 注:这些试验的结果并不代表交货产品的性能,但是,它表明在适当正火处理后是可以达到的性能。 7.4.2 冲击试验 7.4.2.1 如果产品公称厚度不足以制备通常冲击试样时,应取较小宽度的试样(见 8.6.3.3), 并采用图 l上的冲击功数值。 当公称厚度<6mm 的产品时,不要求冲击试验。 7.4.2.2 当由公称厚度<6mm 的质量组别 J2G3、J2G4、K2G3 和 K2G4 钢制造的产品时, 则铁素体晶粒度应≥ 6 级;只要定货时有此规定,应按 EURONORM103 进行验证。 附加要求 8 7.4.2.3 当用铝作细化晶粒的元素时,如果钢熔炼分析最小总铝含量为 0.020%或者最小酸 溶铝为 0.015% 的话,则能够满足晶粒度要求。在这种情况下,不要求晶粒度验证。 7.4.2.4 只有在咨询和定货中有协议才对质量组别 JR 制造的产品的冲击功进行验证。 附加要求 9 7.4.3 改善垂直于产品表面的变形性能 按咨询与订货时达成的协议,则 J2G3、J2G4、K2G3 和 K2G4 制造的产品应当符合 EN10164 8 规定的厚度方向力学性能。 附加要求 10 7.5 工艺性能 7.5.l 可焊性能 7.5.1.l 本欧洲标准中规定的各种钢对于各种不同的焊接工艺并不具有无限的适应性能,因 为在焊接中与焊接后钢的行为不仅仅取决于材料本身,而且也取决于结构件的尺寸、形状, 以及它们的制造与使用状态。 7.5.1.2 对于 S185、E295、E335和 E360钢还没有可焊性能的资料,因为这类钢没有规定化 学成分方面的要求。 7.5.1.3 质量组别 JR、JO、J2G3、J2G4、K2G3 和 K2G4 钢,一般适合于所有焊接工艺的焊 接。从质量级别 JR 至 K2 每种钢,其自身可焊性能得到了改善。 对于 S235JR钢,其镇静钢优于非镇静钢,特别是在焊接时出现的偏析区域,更是如此。 注 1:随着产品厚度和强度的增大,在焊接区发生冷裂纹就成了主要的危险。冷裂纹是由以下综合因 素造成的: —焊接金属中可扩散氢的含量; —热影响区的脆性组织; —在焊接连接部分的高拉伸应力集中。 注 2:从建议中,例如 EURONORM——通报 Nr.2 或相关国家标准得出,可以根据产品厚度、焊接能量、 对结构件要求、电极效率,焊接方法和焊接金属的性能等,确定焊接条件和钢种焊接的不同范围。 7.5.2 热成形性能 以正火或正火轧制状态订货与交货的产品,在交货并进行热成形处理后,其产品必须符 合表 5 和表 6 的要求(见 7.4.1.2) 。 7.5.3 冷成形性 要求适合冷成形的钢种,在订货时采用字母 C 作标记(见 6.2.2) 7.5.3.1 冷弯、弯边、冷凸缘或冷卷边的适用性 按订货相应协议,提交的公称厚度≤2Omm 的钢板,钢带以及宽扁钢都适合于冷弯、弯边、 冷凸缘或冷卷边,而不会出现裂纹,其弯曲半径最小值按表 8。在表 7中给出了适合的钢牌号 和质量组别。 附加要求 18 9 7.5.3.2 轧制成型性能 按订货协议,提交的公称厚度≤8mm 的钢板和钢带适合制造冷加工型材(例如,按 EURONORM162),表 9 中所给出的弯曲半径是适用的。相关的钢种与质量组别,见表 7。 附加要求 19 注: 全部适合轧制成形的钢种也都适合于制造冷加工方形和矩形空心型钢。 7.5.3.3 棒材的拉拔 按订货协议,可提交适合光亮拉拔的棒材,有关适合的钢种与质量组别见表 7 。 附加要求 23 7.5.4 其他要求 在订货时,可以商定适合于热浸镀锌或搪瓷加工以及对相关产品的质量要求。 附加要求 11 按相应订货协议,重型型材应适合纵向切分。 附加要求 24 7.6 表面结构 7.6.1 钢带 任何一种钢的表面结构,在按照实际再加工钢带时,不应影响其适合的用途。 7.6.2 钢板,宽扁钢和型钢 EN10163 部分 1~3 适用于表面不完整性以及通过研磨和/或焊接修补表面缺陷的外 观。 8 试验 8.1 一般要求 8.1.1 产品经过试验,在符合本欧洲标准的各项要求后方可交货。 8.l.2 如要求一种试验,需方应在订货时必须提供下述资料: —试验种类(特殊的或非特殊的试验,见 EN10021); —试验证书的种类(见 8.10),见 4.le) 和附加要求 12; —S185 制造的产品,只作非特殊试验。 8.1.3 根据 8.2至 8.9 资料进行特殊试验。 8.1.4 如在订货时无另外协议,表面结构和尺寸的检查应由供方进行。 10 附加要求 13 8.2 特殊试验 8.2.l 如要求一份特殊试验证书,在各种情况下,必须按下述进行: —所有产品的拉伸试验; —由质量组别 J0、J2G3、J2G4、K2G3 和 K2G4 制造的产品的冲击功试验。 8.2.2 在订货时,可以协商以下附加试验: a) 质量组别 JR 钢制造的全部产品的冲击功试验(见 7.4.2.4) 附加要求 9 b) 如果产品按炉交货时的成品分析(见 8.5.2) 。 附加要求 15 8.3 试验试样 8.3.1 力学性能的验证应按下述进行: —对 JR 钢以及 E295、E335和 E360钢按订货的每种资料,按批或按炉进行。 附加要求 14 —钢 J0、J2G3、J2G4、K2G4和 K2G3按炉进行。 8.3.2 如果订货时协议按批试验,而产品又按炉交货的话,则允许供方按自身的测定按炉进 行试验。 8.4 试验单位 8.4.1 试验单位由同一形状、同一钢种和符合表 5规定屈服强度的同一厚度范围产品组成: —按批试验时:20t 或少于 20t剩余部分; —按炉试验时:40t 或少于 40t 的剩余部分; —对于质量>100kg/m 的大型材,60t 或少于 60t 的剩余部分。 8.4.2 如果订货时做出了规定,对于 J2G3、J2G4、K2G3 和 K2G4 制造的扁平材,则应在每 块轧制钢板上或每个板卷上仅进行冲击功试验或进行冲击功和拉伸性能试验。 附加要求 20 8.5 化学成分验证 8.5.l 由供方通告的分析值适用于每炉进行的熔炼分析。 8.5.2 如果在订货时做出了规定,则应进行成品分析。用户必须规定试样数量以及要求测定 的元素。 11 附加要求 15 8.6 力学试验 8.6.1 试样数量 从每个试验单元取出下列试样: —一个拉伸试验的试样 ( 见 8.2.1) 。 —足以为 J0、J2G3、J2G4、K2G3 和 K2G4 钢制造 6个冲击试样坯;按相应订货协议,这 些也适用于质量组别 JR钢的试验(见 8.2.1和 8.2.2a)。 8.6.2 试样的位置(见附录 A) 除了J2G3和K2G3制造的扁平产品外,试样均应从试验单元中最厚的产品中取样,而此类 扁平产品的试样可以从试验单元中的任何产品中取样。 8.6.2.l 对于钢板、宽钢带和宽扁钢的取样,即试样大约位于产品的纵边与中心线一半的距 离。 对于宽钢带和线材,试样取自距带卷和盘的端部一段适当距离。 对于钢带(宽度<60Omm),应当在距带卷端头适当距离处距边部为 1/3 带宽地方取样。 8.6.2.2 EURONORM18 适用于长产品取样(见附录 A) 。 8.6.2.3 对于半成品,当订货规定除了化学成分外还规定了力学性能试验时,要从全部产品 横截面中采用热方法制取带有边长或直径≤2Omm 的试样坯,然后再进行足够的正火处理。 附加要求 27 8.6.3 试样的采取与制备 8.6.3.1 一般要求 EURONORMl8 的规定适用于一般要求(见附录 A)。 8.6.3.2 拉伸试样 应执行 EN10002-1标准的要求。 允许采用非比例试样,但在仲裁时,则应使用标距 Lo=5.65 0S 的比例试样(见 8.7.2.1)。 对于公称厚度< 3mm 的扁平产品 ,则试样的标距为 Lo=8Omm,宽度为 2Omm(按 EN10002-1 附录 A的试样形状 2)。 对于棒材,一般都用圆试样,但是,也可使用其他形状的试样(见 ENI0002-l)。 8.6.3.3 冲击试样 12 V-型缺口冲击试样应平行于轧制方向切取。试样必须按 EN10045-1的要求加工和制备。 此外,还要执行以下要求: a) 对于公称厚度>12mm 的试样,应加工成标准(10mm×1Omm)试样,即加工后,试样的一 侧距离轧制表面不超过 2mm。 b) 对于公称厚度≤12mm的试样,当使用较窄宽度试样时,则试样最小宽度应为 5mm。 8.6.3.4 化学分析试样 EURONORM18 规定适用于成品分析用试样。 8.7 试验方法 8.7.l 化学分析 在仲裁时为了测定化学成分,应执行相关的欧洲标准或 EURONORMS[见 2的注 2]。 8.7.2 力学试验 只要对冲击试验没有规定试验温度,则力学试验应在 10℃~35℃的温度范围内进行。 8.7.2.1 拉伸试验 拉伸试验应当根据 EN10002-l 规定进行。对于表 5 中规定的屈服强度,应测定上屈服 强度(ReH)。当不出现明显的屈服强度时,则应测定 0.2% 屈服强度(RP0.2)或总伸长 RtO.5 强 度。在仲裁时,必须采用 0.2% 屈服强度(RP0.2)。 如果厚度≥3mm 的产品使用了非比例试样,就应当用 IS0 2566.1 的换算表将所测得的 伸长率换算成标距 Lo=5.65 0S 的有效数值。 8.7.2.2 冲击试验 根据 EN10045-1 进行冲击试验。 3 个试验结果的平均值必须符合规定的要求。只允许 1个单个值小于规定平均值的 70%。在下列情况下,应从试样坯上按 8.6.l 采取和试验附加 试样: —如果 3个冲击值的平均值低于规定的最小平均值; —如果平均值符合规定的要求,但有 2个单个值低于规定的最小平均值; —如果单个值中的 1 个值低于规定的最小平均值的 70% 。 全部 6个试验结果的平均值不得小于规定的最小平均值。6个单个值最多允许 2个低于 该平均值,最多 1个单个值低于最小平均值的 70%。 8.8 复验和再次试验试样 EN10021 适用于所有复验和再次试验试样。 13 在钢带和线材的情况下,在判废盘卷上复验时,应当在切割了最大 2OM 长后的一个追加 产品段上进行,以便排除盘卷端部的影响。 8.9 内部缺陷 内部缺陷的试验按 EN10021 规定进行。 8.10 试验证书 8.10.l 对于 S185 钢按订货协议,只出具一份工厂证书。 8.l0.2 对于其他钢,按订货协议,则出具一份 EN10204 中规定的试验证书。 在这些证书中,必须包括 EURONORM168 规定的 A、B 和 Z 资料以及编码 COl-C03、 COl-C13、 C40-C43 和 C71-C92 等。 见 4.le 和附加要求 12。 9 扁平产品和长产品的标志 9.l 如果订货时没有另外规定,则产品均应用涂漆、打印或牢固的标签将以下内容作出标 记: —钢牌号(例如 S275JO); —炉号(如果按炉检验的话); —供方名称或商标。 附加要求 16 9.2 标志必须固定在紧靠每件产品的一端上,或在端面上,由供方选择打标志。 9.3 重量轻的产品允许牢固地成捆交货。在这种情况下,标志的标签应当在捆上或在捆的产 品上。 10 拒收 EN10021 规定适用于交货及其加工后的拒收。 11 附加要求(见 4.2) 11.1 对于所有产品 l) 除 S185钢外,指明钢的冶炼方法(见 7.1.1) 。 2) 对于 JO、J2G3、J2G4、K2G3和 K2G4 钢所要求规定的冶炼方法(见 7.1.l)。 14 3) S235JR 钢所要求的脱氧方式(见 7.1.2) 。 4) 要求铜含量在 0.25%~0.40%的(见 7.3.2)。 5) S235、S275和 S355钢按表 4给出最大碳当量值(见 7.3.3.1) 。 6) S235 钢在试验证书中记录添加化学元素含量(见 7.3.3.2) 。 7) 厚度≤3Omm 的 S355J0、S355J2 和 S355K2 钢熔炼分析最大碳含量 0.18%的(见 7.3.3.3) 。 8) 公称厚度<6mm 的 J2G3、J2G4、K2G3 和 K2G4 钢制造的产品要求检验晶粒度(见 7.4.2.2) 。 9) JR 钢检验冲击功(见 7.4.2.4、8.2.2a 和表 6)。 10) 2G3、J2G4、K2G3 和 K2G4 钢制造的产品符合 EN10164厚度方向性能要求(见 7.4.3)。 ll) 钢对于热浸镀锌或搪瓷加工适用性要求(见 7.5.4)。 12) 产品试验和—在要求试验时—试验种类和所要求试验证书的种类资料。(见 4.le 和 8.l.2) 13) 在供方工厂由需方进行所要求的表面状况和尺寸的检查(见 8.l.4)。 14) 按批或按炉检验 JR以及 E295、E335和 E360钢制造的产品力学性能试验(见 4.1f 和 8.3.l)。 15) 进行成品分析的试验数量和测定的元素(见 8.5.2)。 16) 要求专门的标志种类(见 9.1)。 11.2 对于扁平产品 17) S185、E295、E355 和 E360 钢以及 JR 和 JO 质量的 S235、S275 和 S325 钢产 品所要求的交货状态 N( 见 7.2.2.1) 。 18) 公称厚度≤2Omm 的钢板,钢带和宽扁钢适合于冷弯、弯边、冷凸缘或冷卷边交货的 (见 7.5.3.l)。 19) 公称厚度≤8mm 的钢板和钢带适合表 9 给出的弯曲半径冷成型交货的(见 7.5.3.2) 。 20) 由 J2G3 制造的扁平产品在每块钢板或每个带卷上进行冲击试验或冲击试验和拉 伸试验(见 8.4.2)。 21) 对于公称厚度>3Omm 的扁平产品拉伸试验采用圆试样(见图 A.3)。 15 11.3 对于长产品 22) S185、E295、E335和 E360钢以及质量级别 JR、JO的 S235、S275和 S355钢制造 的产品要求交货状态 N交货的(见 7.2.3.1)。 23) 适合光亮拉拔的钢棒(见 7.5.3.3)。 24) 大型型材要求适合纵向切分的(见 7.5.4) 25) 公称厚度>100mm型材的最大 C含量(见表 2和表 3)。 26) 公称厚度>100mm型材的最小冲击功(见表 6)。 11.4 对于半成品 27) 可能发生的半成品试验(见 8.6.2.3)。 16 表 2 扁平产品和长产品的熔炼分析化学成分 1) 钢 牌 号 C,%,公称厚度,(mm) 按 EN10027-1 和 ECISSIC10 按 EN100 27-2 脱氧 方法 钢 种 类 ≤16 >16 ≤40 >405) Mn % max Si % max P % max S % max N2-3) % max S1856) 1.0035 任选 BS - - - - - - - - S235JR6) S235JRG16) S235JRG2 S235J0 S235J2G3 S235J2G4 1.0037 1.0036 1.0038 1.0114 1.0116 1.0117 任选 FU FN FN FF FF BS BS BS QS QS QS 0.17 0.17 0.17 0.17 0.17 0.17 0.20 0.20 0.17 0.17 0.17 0.17 - - 0.20 0.17 0.17 0.17 1.40 1.40 1.40 1.40 1.40 1.40 - - - - - - 0.045 0.045 0.045 0.040 0.035 0.035 0.045 0.045 0.045 0.040 0.035 0.035 0.009 0.007 0.009 0.009 - - S275JR S275J0 S275J2G3 S275J2G4 1.0044 1.0143 1.0144 1.0145 FN FN FF FF BS QS QS QS 0.21 0.18 0.18 0.18 0.21 0.18 0.18 0.18 0.22 0.187) 0.187) 0.187) 1.50 0.50 1.50 1.50 - - - - 0.045 0.040 0.035 0.035 0.045 0.040 0.035 0.035 0.009 0.009 - - S355JR S355J08) S355J2G38) S355J2G48) S355K2G38 ) S355K2G48 ) 1.0045 1.0553 1.0570 1.0577 1.0595 1.0596 FN FN FF FF FF FF BS QS QS QS QS QS 0.24 0.209) 0.20 0.20 0.20 0.20 0.24 0.20 0.209) 0.209) 0.209) 0.209) 0.24 0.22 0.22 0.22 0.22 0.22 1.60 1.60 0.60 1.60 1.60 1.60 0.55 0.55 0.55 0.55 0.55 0.55 0.045 0.040 0.035 0.035 0.035 0.035 0.045 0.040 0.035 0.035 0.035 0.035 0.009 0.009 - - - - E295 1.0050 FN BS - - - - - 0.045 0.045 0.009 E335 1.0060 FN BS - - - - - 0.045 0.045 0.009 E360 1.0070 FN BS - - - - - 0.045 0.045 0.009 1) 见 7.3。 2) 如果每增加 0.001%的 N,最大 P 的含量将减少 0.005%的话,则允许上超规定值;但是熔炼分析的 N 含量不得上超 0.012%。 3) 如果化学成分显示,0.020%的最小总 Al含量,或者存在足够的其他固 N元素,则 N的最大值不适用。在试验证书中 必须列出固 N元素。 4) BS=普通钢;QS=优质钢。 5) 对于公称厚度大于 100mm的型钢,碳含量由协商确定。 6) 仅公称厚度不大于 25mm时才能交货。 7) 公称厚度大于 150mm时,C max为 0.20%。 8) 见 7.3.3.2和 7.3.3.3。 9) 对于公称厚度大于 30mm和适合冷轧成型的钢(见 7.5.3.2)时:C max为 0.22%。 17 表 3 根据表 21)成品分析的化学成分 2) 钢牌号 C,%,max, EN10027-1 ECISS IC 10 EN 10027-2 脱氧 方式 钢 种 类 4) ≤16 >16 ≤40 >405) 公称厚度,(mm),%,max Mn Si P S N2-3) S1856) 1.0035 任选 BS - - - - - - - - S235JR6) S235JRG16) S235JRG2 S235J0 S235J2G3 S235J2G4 1.0037 1.0036 1.0038 1.0114 1.0116 1.0117 任选 FU FN FN FF FF BS BS BS QS QS QS 0.21 0.21 0.19 0.19 0.19 0.19 0.25 0.25 0.19 0.19 0.19 0.19 - - 0.23 0.19 0.19 0.19 1.50 1.50 1.50 1.50 1.50 1.50 - - - - - - 0.055 0.055 0.055 0.050 0.045 0.045 0.055 0.055 0.055 0.050 0.045 0.045 0.011 0.009 0.011 0.011 - - S275JR S275J0 S275J2G3 S275J2G4 1.0044 1.0143 1.0144 1.0145 FN FN FF FF BS QS QS QS 0.24 0.21 0.21 0.21 0.24 0.21 0.21 0.21 0.25 0.217) 0.217) 0.217) 1.60 1.60 1.60 1.60 - - - - 0.055 0.050 0.045 0.045 0.055 0.050 0.045 0.045 0.011 0.011 - - S355JR S355J0 S355J2G38) S355J2G48) S355K2G38) S355K2G48) 1.0045 1.0553 1.0570 1.0577 1.0595 1.0596 FN FN FF FF FF FF BS QS QS QS QS QS 0.27 0.23 0.23 0.23 0.23 0.23 0.27 0.239) 0.239) 0.239) 0.239) 0.239) 0.27 0.24 0.24 0.24 0.24 0.24 1.70 1.70 1.70 1.70 1.70 1.70 0.60 0.60 0.60 0.60 0.60 0.60 0.055 0.050 0.045 0.045 0.045 0.045 0.055 0.050 0.045 0.045 0.045 0.045 0.011 0.011 - - - - E295 1.0050 FN BS - - - - - 0.055 0.055 0.011 E3354 1.0060 FN BS - - - - - 0.055 0.055 0.011 E3604 1.0070 FN BS - - - - - 0.055 0.055 0.011 1) 见 7.3。 2) 如果每增加0.001%的N,最大P的含量将减少0.005%的话,则允许上超规定值;但是熔炼分析的N含量不得上超0.014%。 3) 如果钢含有最小 0.020%Al总含量,或者存在足够的其他固 N元素时,则 N的最大值不适合。在试验证书中必须列出 N 的固定元素。 4) BS=普通钢;QS=优质钢。 5) 对于公称厚度大于 100mm的型钢,碳含量由协商确定。附加要求 25。 6) 仅公称厚度不大于 25mm的有效。 7) 公称厚度大于 150mm时,C max为 0.23%。 8) 见 7.3.3.2和 7.3.3.3。 9) 对于公称厚度大于 30mm和适合冷轧成型的钢(见 7.5.3.2)时,则 C max为 0.24%。 18 表 4 按订货的协议,根据熔炼分析的碳当量(CEV)最大值 附加要求 5 钢牌号 max CEV,公称厚度,(mm) EN10027 ECISSIC10 EN10027-2 脱氧 方法 钢种类 1) ≤40 >40 ≤150 >150 ≤250 S235JR2) S235JRG12) S235JRG2 S235J0 S235J2G3 S235J2G4 1.0037 1.0036 1.0038 1.0114 1.0116 1.0117 任选 FU FN FN FF FF BS BS BS QS QS QS 0.35 0.35 0.35 0.35 0.35 0.35 - - 0.38 0.38 0.38 0.38 - - 0.40 0.40 0.40 0.40 S275JR S275J0 S275J2G3 S275J2G4 1.0044 1.0143 1.0144 1.0145 FN FN FF FF BS QS QS QS 0.40 0.40 0.40 0.40 0.42 0.42 0.42 0.42 0.44 0.44 0.44 0.44 S355JR S355J0 S355J2G3 S355J2G4 S355K2G3 S355K2G4 1.0045 1.0553 1.0570 1.0577 1.0595 1.0596 FN FN FF FF FF FF BS QS QS QS QS QS 0.45 0.45 0.45 0.45 0.45 0.45 0.47 0.47 0.47 0.47 0.47 0.47 0.49 0.49 0.49 0.49 0.49 0.49 1) BS=普通钢; QS=优质钢 2) 公称厚度≤25mm,产品可交货。 19 表 5 扁平产品和长产品的力学性能 钢牌号 最小屈服强度 ReH N/mm2 1) 公称厚度 mm 抗拉强度 Rm N/mm2 1) 公称厚度 mm EN10027-1 和 ECISS IC 10 EN 10027-2 脱氧方法 钢种 2) ≤16 >16 ≤40 >40 ≤63 >63 ≤80 >80 ≤100 >100 ≤150 >150 ≤200 >200 ≤250 <3 ≥3 ≤100 >100 ≤150 >150 ≤250 S1853) 1.0035 任选 BS 185 175 --- --- --- --- --- --- 310-540 290-510 --- --- S235JR3) 1.0037 任选 BS 235 225 --- --- --- --- --- --- 360-510 340-470 --- --- S235JRG13) 1.0036 FU BS 235 225 --- --- --- --- --- --- 360-510 340-470 --- --- S235JRG2 1.0038 FN BS 235 225 215 215 215 195 185 175 360-510 340-470 340-470 320-470 S235J0 1.0114 FN QS 235 225 215 215 215 195 185 175 360-510 340-470 340-470 320-470 S235J2G3 1.0116 FF QS 235 225 215 215 215 195 185 175 360-510 340-470 340-470 320-470 S235J2G4 1.0117 FF QS 235 225 215 215 215 195 185 175 360-510 340-470 340-470 320-470 S275JR 1.0044 FN BS S275J0 1.0143 FN QS S275J2G3 1.0144 FF QS S275J2G4 1.0145 FF QS 275 265 255 245 235 225 215 205 430-580 410-560 400-540 380-540 S355JR 1.0045 FN BS S355J0 1.0553 FN QS S355J2G3 1.0570 FF QS S355J2G4 1.0577 FF QS S355K2G3 1.0595 FF QS S355K2G4 1.0596 FF QS 355 345 335 325 315 295 285 275 510-680 490-630 470-630 450-630 E2954) 1.0050 FN BS 295 285 275 265 255 245 235 225 490-660 470-610 450-610 440-610 E3354 1.0060 FN BS 335 325 315 305 295 275 265 255 590-770 570-710 550-710 540-710 E3604 1.0070 FN BS 360 355 345 335 325 305 295 285 690-900 670-830 650-830 640-830 1) 表中拉伸试样的值采用了纵向试样(l),对于宽度≥600mm的钢板、钢带和宽钢带,适用横向试样(t)。 2) BS=基本钢;QS=质量钢。 3) 仅适用于厚度≤25mm的情况。 4) 这些钢通常不用于型钢产品。 20 表 5(续) 扁平产品和长产品的力学性能 min 伸长率 %1) 钢牌号 LO=80mm ,公称厚度,mm LO=5.65√S≯ ,公称厚度,mm EN10027-1 和 ECISS IC 10 EN 10027-2 脱氧方式 钢种类 2) 试样位置 1) ≤1 >1 ≤1.5 >1.5 ≤2 >2 ≤2.5 >2.5 〈3 ≥3 ≤40 >40 ≤63 >63 ≤100 >100 ≤150 >150 ≤250 S1853) 1.0035 任选 BS 1 t 10 8 11 9 12 10 13 11 14 12 18 16 -- -- -- -- -- -- -- -- S235JR3) S235JRG13) S235JRG2 S235J0 S235J2G3 S235J2G4 1.0037 1.0036 1.0038 1.0114 1.0116 1.0117 任选 FU FN FN FF FF BS BS BS QS QS QS 1 t 17 15 18 16 19 17 20 18 21 19 26 24 25 23 24 22 22 22
本文档为【DIN_EN_10025__热轧非合金结构钢产品交货技术条件(中文版)】,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该文档来自用户分享,如有侵权行为请发邮件ishare@vip.sina.com联系网站客服,我们会及时删除。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下载需要: 免费 已有0 人下载
最新资料
资料动态
专题动态
is_410028
暂无简介~
格式:pdf
大小:1MB
软件:PDF阅读器
页数:31
分类:
上传时间:2010-04-13
浏览量:2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