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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法讲义(要点归纳) 唐仲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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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法讲义(要点归纳) 唐仲容百法讲义(要点归纳) 唐仲容 世尊言:一切法无我。”此语是《百法》一书的总纲。 百法是演绎法,把宇宙万有重点地,系统地加以分析从法相上说明若干法,重点在显法无我。懂得百法,即能通达诸法性相,而获得正智。 “百法”包括哪些法? “一切法者,略有五种”。《成唯识论》依此五位百法近立唯识。 百法: 1.心法八 2.心所有法五十一 3.色法十一 4.不相应法二十四 5.无为法六 一.心法(八) 位次:心法势力独胜,能生一切法,以及能为一切法所依止,故居首位。 1.心法六义: (1)积集名心,指阿...

百法讲义(要点归纳)              唐仲容
百法讲义(要点归纳) 唐仲容 世尊言:一切法无我。”此语是《百法》一 关于书的成语关于读书的排比句社区图书漂流公约怎么写关于读书的小报汉书pdf 的总纲。 百法是演绎法,把宇宙万有重点地,系统地加以分析从法相上说明若干法,重点在显法无我。懂得百法,即能通达诸法性相,而获得正智。 “百法”包括哪些法? “一切法者,略有五种”。《成唯识论》依此五位百法近立唯识。 百法: 1.心法八 2.心所有法五十一 3.色法十一 4.不相应法二十四 5.无为法六 一.心法(八) 位次:心法势力独胜,能生一切法,以及能为一切法所依止,故居首位。 1.心法六义: (1)积集名心,指阿赖耶识 (2)集起名心,指前七转识 (3)缘虑名心,指六七识 (4)心又名识,了别名识 (5)心又名意,无间灭名意 (6)第八名心,末那名意,前六名识 2.心法八 (1)眼识:依眼根起,觉了色境的认识功能; (2)耳识:依耳根起,觉了声境的认识功能; (3)鼻识:依鼻根起,觉了香境的认识功能; (4)舌识:依舌根起,觉了味境的认识功能; (5)身识:依身根起,觉了触境的认识功能; (6)意识:依意根起,觉了法境的认识功能; (7)末那识:依赖耶识为根而起,反过来又觉了认识赖耶识见分为自我,相分为我所,恒审思量,终无休止。 (8)阿赖耶识:依末那识为根而起,具有能藏,所藏,我爱执藏三藏义,觉了种子,根身,器界的认识功能。 二.心所有法(五十一种,分为六位) 1.心所有法三义: (1)恒依心起,要心为依,方乃得起。 (2)与心相应,心所与心同缘一境,共办一事。 (3)系属于心,无论何时何处,心所总不舍离于心。 2.位次:与心相应,为心助伴,故居第一。 3.心所有法六位五十一种: (1)遍行有五:作意,触,受,想,思; (2)别境有五:欲,胜解,念,三摩地,慧; (3)善有十一:信,精进,惭,愧,无贪,无嗔,无痴,轻安,不放逸,行舍,不害; (4)烦恼有六:贪,嗔 ,慢(我慢,增上慢,卑慢等7种),无明,疑,不正见(身见,边见,戒禁取见); (5)随烦恼二十: A:小随烦恼十:忿,恨,恼,覆,诳,诌,骄,害,嫉,悭; B:中随烦恼二:无惭,无愧; C:大随烦恼八:不信,懈怠,放逸,昏沉,掉举,失念,不正知,散乱; (6)不定四:眠,恶作,寻,伺。 三.色法(略有十一种) 1.色法义:色略相当于现代所说的物质(十一色法是前六识的所缘境)。 2.位次:色法是心,心所所变现的相,故居第三。 3.色法十一: A:五根:根,各识所依之根。是识生起的主要增上缘。由地,水,火,风所生成,是有体的实色。 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 B:六尘:皆属于实色 色境:眼识所见之青,黄,赤等二十五种显色,形色,表色的色境; 声境:耳识所缘,因执受大种声,因不执受大种声,因俱大种声; 香境:鼻识所缘之好香,恶香,平等香,俱生香,和合香,变异香八种; 味境:舌识所缘之苦,酸,咸,淡,辛,甘,若可意,不可意,俱非,等十二种; 触境:身识所缘境(除地,水,火,风之触,四大种能生如上之色法,非触境所摄),冷暖,滑涩,老,病,死,瘦等(唐老谓地,水,火,风等二十六种); C:法处所摄色:意识所缘法境中物质性的形相,(是意识上的形象,不由四大所生,是假色)。 ① 极迥色:迥谓远,远处色称迥色,极远处之色称极迥色,此非眼所能见,如极微非眼所见,唯依分析而安立。 ② 极略色:极微色,指物质分析到最后之极微,极微本非实有,只是依分析而建立,故称其为色。外道和内说一切有部执极微为实有,此为遍计所执色; ③ 定果色(定自在所生色):定中所见的水,火等相,又,自在生色,有假有实(八地以上名为自在,其所变色有其实用),余四皆假; ④ 受所引色:即无表色,律仪种子能防不善,如堤防水,故名之为色,色以触碍为性故。如受戒时所引起身体持戒的堪能性; ⑤ 遍计所执色:梦,杯弓蛇影,草木皆兵,非有其事而有形,依意识遍计而生,又称为引像色(执水月为月,执镜中像为人,此乃执见所摄,非遍计所执色。)意色,虚妄分别所执之色, 4.四大种:四大中的地以坚为性,水以湿为性,火以暖为性,风以轻动为性,遍于一切法,故曰 大;能生一切色法,故名种,合称四大种。 四.心不相应行法:(略有二十四种) 1.此法有二义:①与心相应的心所有法;②不与心相应的二十四分位假法。 2.位次:分别差别者,即是不相应行法,不能自起,必藉心,心所,色,三和合方能现起,故居第四。 3.心不相应行法二十四:(分位假法) ①得:成就获得义,有种子,现行,自在三成就,依色,心等法正现起时立; ②命根:有情生命所依的根本,依赖耶识在一定时间内随业力执特色,心功能不断; ③众同分:A.人同分,指人,天或其它动物之同类而言,各各依自类而居; B.法同分,指心法之同类或色法之同类而言。 ④异生性:指未入圣流的世间有情,于三界五趣中流转变异而生; ⑤无想定:有某些外道厌离诸想,令六识中想及其它心所俱灭,身便安和,而修此定; ⑥灭尽定:灭前六识心,心所有法及第七识一分,此指圣者为息劳倦,使身心寂静安乐,而修此定; ⑦无想极:即无想天,外道在人间修无想定,依止定业,后生无想天。 ⑧名身:名指能诠自性之单名,二名以上名名身,三名以上名多名身。(诠---音全,说明之意) ⑨句身:句诠差别,单句名句,二句名身,三句以上名多句身。 ⑩文身:文即是字,为名,句二身所依之字,故名文身。 11.生:色心等法,先无今有,故名为生。 12.住:色心等法,生以暂停,故名为住。 13.老:衰老义,亦名为异,住而变异,至于衰老。 14.无常:无名为灭,是先有后无之义,名无常者,诸法灭后复生,非永断灭,故名无常。 15.流转:因果不断,前后相续之义。 16.定异:善因感善(福)果,恶因感恶苦果,定有差异。 17.相应:相应是配合义,心色等法,配合而起,善恶因果亦各相应配合。 18.势速:诸有为法刹那生灭,流动迅速。 19.次第:排列有先后,上下左右有秩序。 20.时:时间,过去,现在,未来三世,年月日夜,暂名为时。 21.方:指空间而言,东西南北,四维上下。 22.数:度量诸法的数字,如一,二,三,四,个十百千等。 23.和合性:诸法彼此不相乖反而众缘和合。 24.不和合性:诸法彼此互相乖反。 五.无为法(略有六种) 1.无为法之义:诸法的空理,无有生灭变异,无去无来,言忘虑绝,心行处灭,不同有生灭之有为法。 2.位次:无为是前四有为法所显的性理,理由事显,故居第五。 3.无为法六种: ①虚空:胜义谛理,清净寂然,无有障碍,犹如虚空。 ②择灭:择谓简择,灭谓断灭,由无漏智简择诸法空理,断灭烦恼业障,永离世间生死等相,指有余依,无余依二涅磐。 ③非择灭:不由智慧,简择,断灭烦恼业障,而诸法从众缘生,本性空寂,湛然常住,也即自性涅磐。 ④不动:修第四禅定及生四禅天,舍念清净,远离三灭八患,无封闭动摇身心。 ⑤想受灭:无尽定中想受不行,前六识和第七识一分俱灭,或生无所有处天,想受不行。 ⑥真如:真谓真实不虚,如谓常如不变,我法二空的道理是绝对真实,恒常不变。 无为法总以真如为体,前五皆依真如上部份义立。 如上百法,前九十四是唯识相,属事,后六是唯识性,属理。理由事显,故有为之后,必有无为。事揽理成,故无为之前,必有有为。所以言一切法”者,必须包括有为,无为两大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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