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卷第5期
V01.27No.5
长春师范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JournalofOam够hunNormalUniversity(HumanitiesandSoeildSciences)
2008年9月
Sep.2008
高句丽贵族制度及其发展
王 旭
(吉林省社会科学院,吉林长春130033)
[摘要】高句丽贵族制度具有与中原不同的特点,即其贵族具有独立于国王的地位和权力,贵族权
不依附于王权而独立存在。这种相对独立的贵族权是建立在五部制、贵族会议制、官位制的基础上
的,因此,五部制、诸加会议制、官位制三制度体现了贵族制度发展的轨迹。
[关键词】高句丽;贵族制度;五部制;贵族会议制;官位制
【中图分类号】K312.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178X(2008)05—0041—05
高句丽的贵族制度是高句丽的政治制度和社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中原士族不同的是,高句丽贵
族具有独立于国王的地位与权利,贵族权并不是王权的附庸,这是高句丽贵族制度的本性,同时也是其特
性。对此问题的深入研究。必将加强人们对高句丽历史的深刻理解。
一、高旬丽贵族的起源
高句丽贵族制度究竟产生于何时,由于史料所限,我们已难以确定,但据《三国志·高句丽传》载:“其
国有王,其官有相加、对卢、沛者、古雏加、主簿、优台丞、使者、皂衣先人,尊卑各有等级。东夷旧语以
为夫余别种,言语诸事,多与夫余同,其性气、衣服有异。本有五族,有涓奴部、绝奴部、顺奴部、灌奴
部、桂娄部。本涓奴部为王,稍微弱,今桂楼部代之。”⋯又日:“王之宗族,其大加皆称为古雏加。涓奴部
本国主,今虽不为王,适统大人,得称古雏加,亦得立宗庙,祠灵星、社稷。绝奴部世与王婚,加古雏之
号。诸大加亦自置使者、皂衣先人,名皆达于王,如卿大夫之家臣,会同坐起,不得与王家使者、皂衣先人
同列。”【2j‘‘其公会,衣服皆锦绣金银以自饰。大加主簿头著帻,有帻而无余,其小加著折风,形如弁。其国
东有大穴,名隧穴,十月国中大会,迎隧神还于国东上祭之,置木隧神坐。无牢狱,有罪诸加评议,便杀
之,没入妻子为奴婢o"L3J《后汉书》所载与此略同。
由上述史料可以得知两条信息,其一,从五部之王可相互替换这一点来看,所谓高句丽“国”。其时应
为一种部落联盟。其二,至少到了三国或后汉时期,高句丽已经有了贵族阶层,这一阶层拥有着极高的地位
和特权。然而,这些由原始部落社会发展起来的贵族阶层又是如何形成的?或者更明确地讲,他们是由哪些
阶层转化而来的?这正是本文要首先回答的问题。
综合现存史料,笔者以为,高句丽早期的贵族阶层主要转化自三个部分:
其一,随朱蒙南迁至高句丽建国的元从功臣们。据《三国史记》载:朱蒙由夫余南下高句丽时,是与
“乌伊、摩离、陕父”等“三友”同行的。HJ《魏书·高旬丽传》则将此事记为:“朱蒙与乌引、乌违等二人弃
夫余、东南走。”【5J而事实上,无论三人还是两人,他们都不仅仅是一个人,而是一股力量或一个部落组织的
代表。进而可知,朱蒙绝非是孤身前往,而是有一批人随行的,而这批人或者说是他们首领、头目便成为元
从功臣,后来也都成了大小贵族。这可从以下两条史料中得到证明:
据《高慈墓志》:“公讳慈,字智捷,朝鲜生也。先祖随朱蒙王平海东诸夷,建高句丽国,已后代为公侯
宰相,至后汉末高句丽与燕慕容战,大败,国几将灭。二十代祖密当提戈独入,斩首尤多,因破燕军,重存
本国。赐封为王,三让不受,因赐姓高,食邑三千户,仍赐金文铁卷曰:‘宜令高密子孙代代封侯,自非乌
头白、鸭绿竭,承袭不绝。’自高句丽立至国破以来七百八年,三十余代,代为公侯将相不绝⋯⋯曾祖式,
【收稿日期】2008—03—04
[作者简介]王旭(1979一),女,吉林长春人,吉林省社会科学院实习研究员,从事高句丽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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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方数据
本藩任二品莫离支,独知国政,位极枢要,职典机权,邦国是均,尊显莫二。祖量,本藩任三品栅城都督,
位头大兄,兼大相。少禀弓冶,长承基构,为方镇之领袖,实属城之准的。父文,本藩任三品位头大兄兼将
军。’’[6]
据《冉牟墓志》:冉牟祖先也是从“北夫余随圣王来”,因而“世遭官恩”。累袭大兄之位。[7]由上述两条
史料可知,朱蒙南下建国之际,确有一批人随从,而且他们后来都以元从功臣的身份而成为高句丽的贵族。
其二,高句丽土著部落的首领“大人”阶层。高句丽政权与其说是朱蒙征服海东诸夷而建立,倒不如说
是联合海东诸夷而建立。据《三国史记·高句丽本纪·始祖东明圣王》记载:早在朱蒙初至毛屯谷,便有再思
等“三贤”来投,而在其“建国”至第二年,又有“(沸流国王)松让以国来投。”㈨这一切无非说明朱蒙是
联合当地人共同创建的高句丽政权。而在这种情况下,当地原住民之首领就必然会受到高句丽政权的尊重而
成为上层人士。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沸流部首领,其在高句丽政权中一直扮演着重要角色。另据《三国志
·东夷传·东沃沮》:“国小,迫于大国之间,遂臣属高句丽,句丽复置其中大人为使者。使相主领。”旧J这条史
料足以证明,与高句丽联合或臣服于高句丽的原有部族组织的首领大人们仍受到高句丽政权的尊重和任用。
他们在最初的高句丽联盟中也应属于上层人物。
其三,立有功劳的后来人物。其中最为典型的就是怪由,据《三国史记·高句丽本纪·大武神王》载:怪
由是大武神王征夫余途中投奔大武神王的,在与夫余的战争中,怪由在危急时刻奋勇直前,“进执夫余王,
斩头。”战后,怪由深为大武神王所器重,怪由临死前,“王亲临存问”【lol,足见当时其在高句丽政权有着极
高的地位。此类人物自然也应是高句丽上层人物。
总之,上述三类人物或因与国王关系密切,或因拥有一定的实力,或因立有功勋,故而共同构成了高句
丽的上层集团,也就是高句丽贵族的前身。后来的高句丽贵族就是由这些阶层转化而来的。
二、前期高句丽贵族制度
公元2—3世纪,也就是中原东汉、三国时代,高句丽已经由部落联盟状态进入到国家阶段,随着阶级
的分化及贵族集团的出现,高句丽的贵族制度也形成并逐渐确立下来。由本文开篇所引《三国志》之史料中
可以推知,至少在三国时代,高句丽已出现了贵族阶层,而且对于国王而言,他们拥有较大的独立性。那
么,高句丽的贵族体制究竟如何,又有哪些政治体制支撑着贵族集团的独立性,这是本文所要研究的第二个
问题。
笔者以为,支撑高旬丽贵族保持自身独立性的政治体制主要有三种:
其一,五部制。五部制是高旬丽政治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又是支撑高丽贵族制度重要手段之
一。它建立于以往的血缘集团基础之上,但却明显具有地方政权的性质。可以说。五部制的确立无疑与维护
高句丽的贵族制度密切相关。因为贵族大加们在本部内有极大权利,并因而有了与国王讨价还价的实力基
础。五部大贵族在本部之内主要有如下权力:
首先,行政管理权,这主要表现在各部大加可“自置使者,皂衣先人”,虽需“名达于王”,但其实不过
是走个过场而已。而各部大加手中的人事大权,足以确保其对本部的行政管理权力。
其次,经济权。据史料所载,高句丽诸加是手握王国经济大权的。如《三国志·魏书·高句丽传》有如下
记载:“其国中大家不佃作,坐食者万余口,下户远担米粮鱼盐供给之。其民喜歌舞,国中邑落,暮夜男女
群聚,相就歌戏。无大仓库,家家自有小仓。名之为桴京。”u1J同书《东沃祖传》有载:“句丽复置其中大人
为使者,使相主领,又使大加统责其租税,貊布、鱼盐、海东食物,千里负担而致之,又送美女以为婢妾,
遇之如奴仆。”[12]
由上述可知,在高句丽统治区域内,负责劳作纳税的是下户们,而他们所直接面对的不是政府,而是大
家们,这些大家中肯定也包括大加。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所谓家家自有小仓之“家”,我们不应该将其理解
为平民下户之“家”。因为这样的理解显然与前面“无良田,虽力佃作,不足以实口腹。其俗节食,好治宫
室”u3J的记载相冲突。因此,这里的“家”是与“国”相对应的,应理解为“大家”之家,尤其是其中的大
加。这条史料足以说明,当时高句丽的赋税掌握在各部大加而非国家之手。
最后,军事权。高句丽各部都有自己的军队,且由各部负责管理。《三国志·魏书·高句丽传》载:“公孙
度之雄海东也,伯固遣大加优居、主簿然人等助度击富山贼”。“景初二年,太尉司马宣王讨公孙渊,宫遣主
簿大加将数千人助之。”【HJ此二条可见,当时五部乃是管理军队、统军出征的主体。此外,《三国史记》卷16
《温达传》中就有“王出猎,群臣及五部兵皆从”的记载,而后来的贵族大人们为争夺大对卢之位而“勒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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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攻”【15]的武力基础则无疑也来自各自的部属军队。由此可知,各部大加在本部之内享有极大的权力。这些
部乃是其大贵族的独立王国和势力范围,而五部制的确立也为各部贵族们提供了抗衡王权的筹码,进而为高
句丽贵族制度打下了实力基础。
其二,“贵族会议制”。本时期,高句丽的官僚体制有一显著特点:即诸大贵族在各部担任官职的同时,
又在中央担任官职。在各部,他们一般担任地方长官等要职,在中央他们则是“贵族会议”的成员。所谓
“贵族会议制”并非史有明载的一种制度,而是后人根据相关史料推断而得出的结论。国外学界一般称前期
的“贵族会议制”为“诸加会议制”,至于说这一制度是否真的存在,我们的看法是:当时高句丽王国确实
存在着一种类似于贵族议会制一类的机构,至于其是否叫“贵族会议”或是“诸加会议”则无从考察了。但
为了照顾传统的观点,我们就不妨称其前期为“诸加会议制”,后期为“贵族会议制”。但事实上,其贵族执
政的性质并未改变。当时,许多重大问题都需要由这一机构讨论通过后,再由国王最终决定。这一机构有如
下权力:
首先,是较为独立的治狱权,史称“(高句丽)无牢狱,有罪诸加议会便杀之。”可见,高句丽的治狱权
是掌握在“诸加会议”手中的。
其次,举荐官员的权力。据《三国史记·高句丽本纪·故国川王》可知,乙巴素任国相就是首先由四部诸
加讨论并举荐给国王,从而由国王来做最后决定的。此外,诸大加亦可自置属吏,且需“名皆达于王”;也
就是说地方官吏也由各部大加举荐给国王。另据《三国史记·高句丽本纪·西川王》载:达贾之任“知内外兵
马事”也是群臣举荐的结果。这“群臣”虽未必就是四部诸加,但至少也有这种可能性。综合这三条史料可
知,由各部诸加举荐、最终由国王做出批准,很可能是当时高句丽王国任免官员的一种固定模式。
此外,诸部大加肯定还有参与其他重要政务的权力。由于史料所限,我们不敢做出太过具体的判断,但
《三国志·高句丽传》称:“(高句丽)以十月祭天,国中大会,名日东盟。”【16J《魏略》亦称:“十月大会,祭
天,名日东盟。有军事亦祭天,杀牛观蹄以占吉凶。”【17]这似乎说明诸加有参与祭祀活动、讨论军事活动的
权力。总之,当时高句丽王国的重大事务都离不开各部大加的参与和协商。由此可以推断,“诸加会议制”
确实是存在的。而它的存在,无疑意味着当时国王与各部诸加的权力分配已被制度化。诸加会议是使王权与
贵族权保持均衡的一种方式,更是支撑高句丽贵族制度的重要条件。
其三,官位制。官位制的产生并非偶然,它是高句丽政权的必然选择。因为在高句丽官位制形成的公元
二世纪前后,也正是高句丽从部落联盟过渡到统一王国的初期。当时,一方面为巩固刚刚统一的高句丽政
权,有必要将原有的各那部的实力阶层纳入到王国统一的官僚体制和政治秩序中;而另一方面,原来的诸那
部的贵族大加们也必须在新组建的政权内找到自己的位置以确立自身的权利和地位。前者为王国政权巩固所
必需,后者则是确保诸部贵族权利所必须。
所谓“官位”,是“官”与“位”的结合。官,是指具有一定行政权力的职官;位,是指一定的社会政
治地位和特权,在中原,它体现为爵位和品级。因此可以说,官位是一个融官职、官爵和官品于一体的政治
称谓。大体而言,官位制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首先,官位的世袭性。从涓奴部“适统大人”可“立宗庙”这一点来看,涓奴部首领应为世袭。而他部
首领虽不得立宗庙,但其职位亦应与涓奴部大致一样,都享有世袭特权。另据前引《高慈墓志》称“(其家)
三十余代,代为公侯将相不绝”。而据《冉牟墓志》可知,冉牟家族也世享大兄之位。由此可知,高句丽的
官位制肯定为世袭。
其次,官位的等级性。从中原三国时代高句丽官位已“尊卑各有等级”这一点来看,高句丽官位自形成
之日起,便具有了明显的等级性。值得指出的是,当时官位的等级性并不像后来那样严格。如乙巴素初被起
用时,故国川王曾委任其为中畏大夫,加爵于台。于台的职位肯定在对卢、沛者和主簿之下。但乙巴素最终
被任为国相后,其爵位却并未晋升。可见,他是以于台之官位而为国相的。仓助利也曾以南部大使者一跃而
为国相,并同时被晋爵为大主簿。而大主簿与于台均在对卢、沛者之下,但却可以担任最高官职的国相。更
重要的是大使者与大主簿显然不在一个等级之内。而仓助利则可以由前者而晋升为后者,并兼任国相之职。
这一切足以证明,当时官位的等级制并不是很严格的,它与后来的官位制是有着某种质的区别的。
官位制的建立无疑具有重大意义,官位制的世袭性及“官”、“位”的合一性使诸部贵族官不由王授,权
不因王得,地位与权利都袭自祖先,即便是最高统治者国王也不可轻易将之剥夺。这就从制度上保证了贵族
权不依附于王权的独立性。而官位制的等级性则意味着贵族们的种种特权得到了王国的认可。综上可知,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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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丽的贵族制度是建立在“五部制”、“贵族会议制”和“官位制”的基础之上的,如果说前两种体制为贵族
确保自身独立性奠定了实力基础的话,那么,后一体制则为这种实力基础的世代延续提供了法律保障。这也
正是贵族制度长期存在的原因。
三、高句丽后期的贵族体制
高句丽贵族制度不是一成不变的,它是随着高句丽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变化的。尤其是在高句丽后期,其
贵族制度更是发生了一次质的蜕变。
据《周书·高丽传》载:“(高丽)大官有大对卢⋯⋯其大对卢,则以强弱相陵夺而为之,不由王之署置
也。”【18]由此可见。至迟在周朝之前,高句丽贵族体制已发生了质变。但是值得关注的是,高句丽贵族制度
的蜕变只是上述三种体制即“五部制”、“贵族会议制”和“官位制”的蜕变,而不是这些体制为其它体制所
取代。
首先,是“五部制”。高句丽后期的五部制显然发生了质变,据《高丽记》载:“(高句丽)又内部虽为
王宗,列在东部之下。其国从事以东为首,故东部居上”。【19J在高句丽前期,桂娄部一直是国王的鼎力支持
者,王权的地位也一直与桂娄部息息相关。而前期高句丽王显然是王国最高权力者,尤其是在好太王与长寿
王时代,高句丽王更是大权在握。对此,学界并无歧见。由此可见,在高句丽前期,桂娄部的地位肯定高于
包括东部在内的其它四部。而“东部居上”的现象,则无疑意味着在高句丽后期出现了五部贵族的权力再分
配;或者更确切地讲,是国王与贵族之间的权力再分配,故而才可能出现“东部居上”的现象。
其次,是“贵族会议制”。据《高丽记》载:“其国建官有九等。其一日吐摔,比一品,旧名大对卢,总
知国事,三年一代。若称职者,不拘年限。交替之日,或不相祗服,皆勒兵相攻,胜者为之。其王但闭宫自
守,不能制御。次日太大兄,比正二品,一名莫何何罗支。次郁折,比从二品,华言主簿。次大夫使者,比
正三品,亦名谒奢。次皂衣头大兄,比从三品,一名中里皂衣头大兄,东夷相传所谓皂衣先人者也。以前五
官,掌机密、谋政事,征发兵马,选授官爵。”[20·’
《高丽记》的这段记载,无疑是反映高句丽后期贵族会议情况的最权威史料。从这条史料可知,高句丽
后期的大对卢不仅总知国事,而且可以靠武力夺取,强者为之,而国王则无力干预。这一切,足见此职权威
之盛,已是凌驾于国王之上。大对卢作为前五官组成的“贵族会议”之首,其权力的加强自然就意味着“贵
族会议”权力的加强。
此外,由这条史料还可以了解到,高句丽后期的贵族会议由大对卢、太大兄、郁折、太大使者和皂衣头
大兄组成,其权力是相当大的。所谓“谋政事”即指商讨和决定国家大事,它说明贵族会议是拥有议会功能
的。而所谓“掌机密、征发兵马,选授官爵”则显然属于中央政府职能。且凡此四项,皆军国之重事,政权
之要务,而其皆决于贵族会议。足见后期的贵族会议兼有议会和中央政府之职能,其权力之大,无所不包。
此实为早期“诸加会议制”所不及。
最后,是后期“官位制”与前期“官位制”相比呈现出两个显著的特点:
其一,是官位的高低与权限大小直接挂钩,低级官位决不容许行使上位官位所行使的职能。
据《高丽记》载:“(高句丽)以前五官掌机密、谋政事、征发兵马、选授官爵。”
“又有拔古鄙,掌宾客,以大夫使者以上为之,又有国子博士等官职,皆以小兄以上为之。大模达,比
卫将军,以皂衣头大兄以上为之。次末若,以大兄以上为之。”【21J
由以上史料来看,高句丽后期官位可分为四个阶层,第一个阶层的是皂衣头大兄之前的五个官位。这一
阶层应由实力最强、地位最高的大贵族组成,他们是统治阶级最核心的阶层,只有他们才有权参与关乎国家
兴衰的军国重事,而大使者以下则无此权力,国家的命运基本上掌握在他们手里。
第二个阶层由大使者和大兄两个官位组成。从其只能担任中郎将一类的职务而不能担任卫将军一类的职
务来看,它应属中等或中等偏上一类的官位。
第三个阶层应由拔位使者至小兄这几个官位组成,从其所能担任的职务来看,它已属中低级或较低级的
职位了。
最后,是诸兄与先人,属最低级官位,获得这样的官位,很可能只意味着取得贵族头衔和从政的资格,
而未必真的具有行政权力。
由上可知,高句丽后期官位已分为四个阶层,且各有其可以享有的权限。而高句丽前期官位虽也“尊卑
各有等级”,但其官位与权限的联系则显然没有如此密切,比如第二等级的于台不仅可以担任中畏大夫,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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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也可以任国相。事实上,高句丽官位的变化,正意味它已开始向职官化迈进了。
其二,后期高句丽官位体制的另一特点是阶层界线的不可逾越性。
高句丽前期的官位制虽也有等级性,但这种等级界线是可以被打破的。这一点可从乙巴素由一个下野小
贵族一跃而成为国相,晏留由一位“在下”贤良成为大使者,仓助利从一个大使者而晋升至大主簿、国相等
事实得到证明。
但在高句丽后期官位制形成后,上述现象则绝难发现了。如据《高慈墓志》可知,高慈一家便是世代相
传的大贵族,而在后崩,高慈之曾祖为奠离支(其实是太大兄),祖父及父皆为皂衣头大兄或大相,始终在
第一阶层之内。另据《冉牟墓志》可知冉牟一族也是世为大兄官位,而如果按武田幸男先生的观点,冉牟与
牟头娄为同族之人的话,牟头娄官居大使者之位,那么其家族官位之变迁也不出第二阶层。
此外,据《三国史记》卷第45《温达传》载:温达是一位家境贫寒、相貌丑陋的平民,因机缘巧合而
与公主喜结良缘,后因才能过人而得到国王赏识,并立有奇功,但其官位却始终止于大兄。
通过以上三条史料可知,高句丽的后期官位等级界限相当分明,且很难逾越。尤其是第一阶层的官位,
基本被大贵族所垄断,即使是国王也无权将其轻授于人。
当然,肯定会有人对我们的观点提出质疑,至少从泉男生、泉男产“墓志铭”中及“两唐书”《泉男生
传》可知,这二人便是从先人起步,直升至太大兄乃至莫离支的。这似乎可为我们观点之驳证。但是高旬丽
官位等级之界线所以不可逾越,主要是因为高句丽官位的世袭性。但官位的世袭,绝非各高官位者之子孙生
下来便享有与其父同样的官位,只要父亲尚在人世,且未致仕赋闲,子孙就无法继承其父位。而在此期问,
这些子孙也是可以担任某一官位的,而泉男生及泉男产任先人至皂衣头大兄之时,盖苏文尚在人世,故其所
任官位并非袭自父亲,而是额外加封之官,故--A任职经历不可以做我们观点之驳证。此外,还有一点需要
说明,泉男生、泉男产的升迁途径,是以其父盖苏文独揽大权为背景的,故其肯定是违背常规惯例的,其中
最明显的事例就是盖苏文死后,男生兄弟三人竟都承袭了太大兄之位。这完全是窃国权臣的霸道之举,与高
句丽政治制度绝然无关。总之,泉氏兄弟的任职经历应被视为非正常现象,它不足以为我们观点之驳证。
综上可知,高句丽贵族制度最显著的特点就是贵族权利与地位不依附于王权的独立性。而这种独立性又
是建立在“五部制”、“贵族会议制”和“官位制”的基础之上的。虽然随着社会的发展,这三种政治体制也
不断产生变化,但其对高句丽贵族制度的支撑作用却始终如一。正是因为有了它们的支撑,高句丽贵族才得
以在王权面前保存了自身的独立性,高句丽政治制度才能够呈现出独特的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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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Xu
(JihnAcademyofSocialSciences,Changchun130033,China)
Al袖-aet:ThearistocraticsystemofKoreahasspecialcharacterdifferentfromtheCentralPlains,whichownsthestatusand
powerindependentoftheKing.TnearistocraticpowerisnotaffihatedwiththeKing,andthiskindofmoreindependentp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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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rnsillustratethearlstocradcsystem’sdevelopingprocess.
Keywords:korea;aristocraticsystem;thesystemofthefivedepartments;thesystemofnobihtycouncil;theofficial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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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方数据
高句丽贵族制度及其发展
作者: 王旭, WANG Xu
作者单位: 吉林省社会科学院,吉林长春,130033
刊名: 长春师范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英文刊名: JOURNAL OF CHANGCHUN NORMAL UNIVERSITY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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