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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及站场质量信誉考核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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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及站场质量信誉考核实施办法烟台市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及货运站(场)质量信誉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道路货运市场管理,规范货运经营行为,加快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和市场退出机制,引导和促进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和货运站(场)加强管理、保障安全、诚信经营、优质服务,提高行业整体服务水平,根据《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山东省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等有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及货运站(场)质量信誉考核(以下简称&l...

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及站场质量信誉考核实施办法
烟台市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及货运站(场)质量信誉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道路货运市场管理,规范货运经营行为,加快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和市场退出机制,引导和促进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和货运站(场)加强管理、保障安全、诚信经营、优质服务,提高行业整体服务水平,根据《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山东省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等有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及货运站(场)质量信誉考核(以下简称“质量信誉考核”),是指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考核周期内对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以下简称“货运企业”)和货运站(场)(以下简称“货运站”)的基础管理、安全生产、经营行为、服务质量和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进行的综合评价。第三条凡经我市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许可设立的货运企业和货运站,均适用本办法。对货运企业的质量信誉考核,应按其经营范围进行分类考核,分普通货物运输(含普通货物运输、专用运输、大型物件运输)质量信誉考核和危险货物运输质量信誉考核两类。第四条市交通运输管理处负责对全市货运企业和货运站质量信誉考核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并直接负责实施芝罘区、莱山区、高新区货运企业和货运站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其他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货运企业和货运站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第五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的原则,公开考核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严格考核程序,健全考核档案,增强考核透明度,向社会公开考核结果。第六条货运企业和货运站应当坚持诚实守信的原则,加强管理、诚信经营,为社会提供安全、优质的运输服务。第七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以质量信誉考核工作为载体,不断完善监管手段,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并加强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的信息化建设,依托行业管理内网平台和公众服务外网平台,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第八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鼓励和支持质量信誉等级高的货运企业和货运站发展,提升道路货运行业规模化、品牌化服务水平。第二章 质量信誉等级划分与考核内容第一节货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内容与计分标准第九条货运企业质量信誉等级分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分别用AAA级、AA级、A级和B级表示。第十条货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内容包括:(一)基础管理:管理机构设置、安全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建立及落实、从业人员管理、营运车辆管理;(二)安全生产:交通责任事故、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的环境污染责任事故;(三)经营行为:经营违章、危险货物运输“电子路单报备管理系统”使用;(四)服务质量:服务质量保障措施制定及落实,由于货运企业原因造成货损货差、运输违约等服务质量问题引起的社会投诉,媒体曝光;(五)社会责任:完成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下达的指令性运输任务情况、按规定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送相关统计调查报表情况;(六)加分项目:规模化经营、社会贡献、节能减排、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品牌化建设以及信息化建设等。第十一条货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实行基准分与加分相结合的计分制,基准分值为1000分,加分分值最高为100分。第十二条货运企业质量信誉等级按照下列标准进行评定:(一)考核周期内累计得分在850分以上,且考核周期内未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的重特大交通责任事故或未发生特大恶性污染责任事故,也未发生特大恶性服务质量或企业稳定事件的,质量信誉等级为AAA级;(二)考核周期内累计得分在700分至849分之间,且考核周期内未发生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的特大交通责任事故(发生两起以上一次死亡5-9人的重大交通责任事故或三起以上一次死亡3-4人的重大交通责任事故视同发生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的特大交通责任事故,下同)或未发生特大恶性污染责任事故,也未发生特大恶性服务质量或企业稳定事件的,质量信誉等级为AA级;(三)考核周期内累计得分在600分至699分之间,且考核周期内未发生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的特大交通责任事故或未发生特大恶性污染责任事故,也未发生特大恶性服务质量或企业稳定事件的,质量信誉等级为A级;(四)考核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质量信誉等级为B级:1、考核周期内累计得分低于600分;2、发生一次特大恶性污染责任事故的; 3、发生一次特大恶性服务质量或企业稳定事件的; 4、发生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特大交通责任事故的;5、办公场所、停车场地、设施设备等达不到原许可条件的,仍按原许可经营范围开展经营活动的;6、不按要求参加年度质量信誉考核或不按要求报送质量信誉考核材料,拒不改正的;7、在质量信誉考核过程中发生交通责任事故等重大情况,隐瞒不报或故意弄虚作假,情节严重的。第二节货运站质量信誉考核内容与计分标准第十三条货运站质量信誉等级分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分别用AAA级、AA级、A级和B级表示。第十四条货运站质量信誉考核内容包括:(一)基础管理: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及落实、从业人员管理、设施设备管理;(二)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站内作业、消防等安全责任事故;(三)经营行为:经营违章、超限超载;(四)服务质量:服务质量保障落实、价格管理、服务水平、由于货运站原因造成货损货差等服务质量问题引发社会投诉、媒体曝光;(五)社会责任:完成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下达的指令性任务情况、按规定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送相关统计调查报表情况;(六)加分项目: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社会贡献、品牌化建设以及信息化应用等。第十五条货运站质量信誉考核实行基准分与加分相结合的计分制,基准分值为1000分,加分分值最高为100分。第十六条货运站质量信誉等级按照下列标准进行评定: (一)考核周期内累计得分在850分以上,质量信誉等级为AAA级; (二)考核周期内累计得分在700分至849分之间的,质量信誉等级为AA级; (三)考核周期内累计得分在600分至699分之间的,质量信誉等级为A级; (四)考核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质量信誉等级为B级:1、考核周期内累计得分低于600分;2、发生一次特大恶性污染责任事故的; 3、发生一次特大恶性服务质量事件或稳定事件的; 4、站内发生一次死亡或重伤1人以上责任事故的;5、办公场所、停车场地、设施设备等达不到原许可条件的,仍按原许可经营范围开展经营活动的;6、允许超限超载车辆出站,导致发生重特大交通责任事故的;7、不按要求参加年度质量信誉考核或不按要求报送质量信誉材料,拒不改正的;8、在质量信誉考核过程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等重大情况,隐瞒不报或故意弄虚作假,情节严重的。第三章考核方法与 工作流程 财务工作流程表财务工作流程怎么写财务工作流程图财务工作流程及制度公司财务工作流程 第十七条质量信誉考核周期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实行动态考核,季度汇总,年度评级制度。(一)动态考核是指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将货运企业和货运站的日常监督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受理社会投诉举报、营运车辆的二级维护、年审情况以及相关部门信息反馈情况及时记入质量信誉管理档案,并依据考核评分标准进行计分。(二)季度汇总是指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将动态考核情况,每季度汇总一次,并于次季度首月10日前在烟台市货运公众信息服务平台上进行公示。(三)年度评级是指在考核周期结束后,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成立不少于3人的质量信誉考核评定组,根据动态考核结果按等级评定要求为货运企业和货运站评定质量信誉等级。第十八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加强日常动态考核,建立质量信誉管理系统,借助信息化手段及时完善质量信誉管理档案。第十九条在考核周期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对纳入考核范围的货运企业和货运站进行至少一次全面现场检查,对照考核评分标准逐项进行量化计分。对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的现场检查,由市交通运输管理处统一组织实施。第二十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评定工作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货运企业和货运站应于考核周期次年1月10日前,根据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进行自评、总结,并向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交《质量信誉等级评定申请表》(附件1),申请质量信誉等级评定。异地设立分公司的货运企业,报送质量信誉考核申请材料时,应当包括分公司的质量信誉情况。分公司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对分公司的质量信誉情况进行核实,并出具书面证明。(二)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收到货运企业和货运站的质量信誉等级评定申请后,对质量信誉等级进行初评,并于考核周期次年1月31日前将《烟台市货运企业和货运站质量信誉等级评定表》(附件2)报市交通运输管理处。(三)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应于考核周期次年2月15日前完成质量信誉等级核定工作,并将全市货运企业和货运站的质量信誉考核所得分数和评定结果在烟台市货运公众信息服务平台进行为期15天的公示。(四)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提出书面申诉或者举报,由市交通运输管理处核实处理。第二十一条考核周期次年3月10日前,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将质量信誉考核结果在烟台市货运公众信息服务平台和市主要新闻媒体上统一向社会公布,并建立专项查询系统,方便社会各界查询货运企业和货运站的质量信誉等级。第四章管理与奖惩第二十二条对质量信誉等级高的货运企业和货运站,采取以下奖励措施:(一)对考核等级为AAA级的货运企业和货运站,在烟台市货运公众信息服务平台上开辟专栏进行重点宣传;(二)对考核等级为AAA级的货运企业和货运站,优先推荐参加相关项目试点工作;(三)向货源单位推荐考核等级为AAA级的货运企业;(四)对连续两年考核等级为AAA级的货运企业和货运站,优先推荐参加政府或行业管理部门的评优评先活动。第二十三条货运企业和货运站考核等级为B级或连续两年考核为A级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予以通报并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期间,不予办理扩大经营范围或者新增车辆业务。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经整改仍不合格的,由原许可机关按照相关规定,取消相应许可或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第二十四条货运企业和货运站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其已评定考核等级降级并在烟台市货运公众信息服务平台予以公告:1、发生特大恶性污染责任事故的;2、发生特大恶性服务质量或企业稳定事件的; 3、货运企业发生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特大交通责任事故的;4、货运站内发生死亡或重伤1人以上责任事故的;5、货运站允许超限超载车辆出站,导致发生重特大交通责任事故的。第五章监督检查第二十五条质量信誉考核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单位、个人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实名提出书面申诉或举报,并附联系方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对申诉、举报进行调查处理,将处理结果进行反馈,并为举报人保密。第二十六条在实施质量信誉考核工作中,考核人员严重失职,帮助货运企业或货运站弄虚作假,利用职权索贿、受贿或侵害货运企业、货运站合法权益的,由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此造成考核结果失实的,其考核结果无效。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七条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可根据当地道路货物运输市场发展情况,确定普通货运企业和货运站的质量信誉考核实施范围,并逐年扩大考核范围,最终实现质量信誉考核全覆盖。第二十七条交通责任事故是指负同等或者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第二十八条本办法中安全责任事故是指因货运站原因造成的,在货运站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经调查确定为责任事故的生产安全事故。第二十九条特大恶性污染责任事故是指由于企业原因,造成所承运的货物泄漏、丢失、燃烧、爆炸等,对社会环境造成严重污染、造成国家和社会公众财产重大损失的运输责任事故。 第三十条特大恶性服务质量事件是指由于企业原因,对货主造成严重人身伤害或重大财产损失,或在社会造成恶劣影响,而受到省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或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通报批评的服务质量事件。  第三十一条特大恶性企业稳定事件是指由于企业管理原因,导致发生职工或挂靠、融资(租赁)车辆车主(或驾驶员)违反《信访条例》规定,群体越级上访,严重扰乱政府办公或社会秩序,造成恶劣影响,而受到省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或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通报批评的群体性事件。第三十二条 货运企业涉及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计算交通责任事故、违章次数及车辆数等指标时,应将危险货物运输和普通货运分别统计。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二○一三年一月一日起实施。附件:1.质量信誉等级评定申请表2.烟台市货运企业和货运站质量信誉等级评定表3.烟台市普通货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评分 细则 测试细则下载防尘监理实施细则免费下载免费下载地暖施工监理细则公路隧道通风设计细则下载静压桩监理实施细则下载 4.烟台市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评分细则5.烟台市货运站质量信誉考核评分细则 附件1质量信誉等级评定申请表申请单位:经营范围:单位地址: 货运企业基本情况企业名称法人代表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经营范围(注:涉及危险货物运输的货运企业,要按经营范围分类填写申请表,提交普通货运和危险货物运输两份申请材料)经营许可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税务登记号码企业代码经济类型职工人数人营运货车辆其中本企业权属货车辆自评情况(盖章)年月日 货运站基本情况货运站名负责人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货运站级别隶属企业建筑面积平方米仓库面积平方米业务洽谈室面积平方米职工人数人自评情况(盖章)年月日 交通(污染/安全)责任事故情况登记表单位:序号事故时间事故地点肇事车辆(类别及车号)肇事原因驾驶员受伤人数死亡人数事故责任附:事故责任认定书复印件说明: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发生污染责任事故、货运站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均使用本表,单独填列。 违章经营情况登记表单位:序号违章时间违章地点违章单位(分公司)违章车辆违章事实违章责任人查处机关附:行政处罚决定书复印件 服务质量投诉处理情况登记表单位:序号日期投诉人投诉内容投诉方式责任人受理机关核查处理情况备注 完成政府指令性运输任务情况登记表单位:下达任务部门下达任务时间要求完成时间实际完成时间下达任务内容是否符合要求备注 附件2烟台市货运企业和货运站质量信誉等级评定表企业/货运站名称许可证号考核项目及标准分初评得分复核得分考核组初评意见:依据对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得分及有关考核评定规则,该企业被初评为级货运企业/货运站。考核组成员签名:年  月  日一、企业管理二、安全生产三、经营行为四、服务质量五、社会责任六、加分项目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初评意见:同意考核组初评意见,该企业被初评为级货运企业/货运站。年  月  日(章)市交通运输管理处评定意见:经复核、公示,该企业被评定为货运企业/货运站。年  月  日(章)合计在质量信誉考核期内或考核过程中企业是否有下列情况1、货运企业发生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特大交通责任事故。2、货运站内发生一次死亡或重伤1人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3、发生一次特大恶性污染责任事故。4、发生一次特大恶性服务质量事故或稳定事件。5、货运站允许超限超载车辆出站,导致发生重特大交通责任事故。6、办公场所、停车场地、设施设备等达不到原许可条件,仍按原许可经营范围开展经营活动。7、在质量信誉考核过程中不配合,导致质量信誉考核工作无法进行的。8、在质量信誉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情况经查证属实的。 附件3烟台市普通货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评分细则企业名称:考核年度:考核项目考核内容评分标准考核方法扣分基础管理 (200分)管理机构 (30分)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未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领导小组的,此项不得分; 未根据经营规模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此项不得分;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车辆技术管理人员和相关专业人员配备不到位的,每缺1人扣5分。检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文件、核查人员配备情况 安全管理制度 建立及落实(70分)1、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未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驾驶员的岗位职责的,每项扣5分; 未按不同岗位分别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每发现1人扣5分。检查明确企业各岗位安全责任的文件、检查是否签订安全责任书 2、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建立及落实未制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的,扣10分; 未定期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并做好安全监督检查记录的,扣5分。检查安全检查制度文件及安全检查记录情况 3、安全会议制度建立及落实未制定安全例会制度的,扣10分;未按要求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并做好安全会议记录的,扣5分。检查安全例会制度文件及安全会议记录情况 4、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建立及落实未制定安全培训教育制度的,扣10分;未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的,扣10分。检查安全培训教育制度文件及培训记录情况 5、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制定及落实未制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扣10分; 相关工作人员未能准确了解、执行操作规程的,每起扣5分。检查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文本及台账、抽查工作人员进行询问 6、事故处理与应急预案未制定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制度及应急预案的,扣10分; 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应急演练的,扣5分。检查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制度、应急预案等文件及应急演练记录 7、安全活动开展落实未按行业管理部门要求开展安全活动的,每次扣10分。检查安全活动开展相关文件资料 从业人员管理 (30分)1、从业人员管理台帐建立情况未建立从业人员管理台帐的,扣10分; 从业人员台帐不齐全或不及时更新的,扣5分。检查从业人员管理台账 2、从业人员取得从业资格情况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不到100%的,此项不得分。检查从业人员的资格证书 3、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情况未对新进员工、转岗员工进行岗前培训的,扣10分。检查岗前培训和考核记录 基础管理 (200分)车辆管理 (70分) 1、车辆技术档案的建立未建立车辆技术档案,实行一车一档的,每缺一车档案扣10分; 档案不完善或不及时更新的,每车扣5分。(档案主要内容包括:车辆基本情况、主要部件更换情况,修理和二级维护记录、技术等级评定记录,车辆变更记录、行驶里程及交通事故记录等)检查车辆技术档案,按车辆数20%比例进行抽查 2、车辆维护制度建立及落实未建立车辆维护制度的,扣10分; 未按规定进行车辆维护的,每辆次扣5分。(车辆维护制度内容包括: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相关规定)检查车辆维护制度文件及维护台帐记录、二级维护联网系统导入 3、车辆报废更新制度建立及落实未建立车辆报废更新制度的,扣10分; 未按规定办理报废更新,并及时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的,每辆次扣5分。检查车辆报废更新制度文件、将管理内网车辆情况与企业实有车辆情况进行对比核查 4、车辆定期例行检查和出入库检查制度建立及落实未建立车辆定期例行检查和出入库检查制度的,每项扣10分; 未按规定对车辆进行技术状况例行检查和出入库检查的,每辆次扣5分。检查车辆例行检查制度、出入库检查记录 5、车辆选购及节能管理制度未制定车辆选购管理制度的,扣5分; 未制定节能管理制度并落实的,扣5分。检查车辆选购管理、节能管理制度文件 安全生产 (300分)交通责任事故 (300分)1、交通责任事故率货运车辆发生交通责任事故的次数/货运车辆数,每0.01次/车扣5分。根据企业提交材料,并与交警部门、安监部门抄告信息进行比对 2、交通责任事故伤人率货运车辆发生交通责任事故导致的受伤人数/货运车辆数,每0.01人/车扣20分。3、交通责任事故死亡率货运车辆发生交通责任事故导致的死亡人数/货运车辆数,每0.005人/车扣30分。经营行为 (250分)经营违章 (250分)经营违章率货运车辆被执法部门查处违章次数/货运车辆数,每0.05次/车扣20分。违章信息联网导入 服务质量 (150分)服务质量 保障措施 (30分)1、服务质量保障措施制定未按规定制定服务质量保障措施,扣15分。检查服务质量保障措施文件 2、服务质量问题处理台账未建立服务质量保障台帐,未对发生的服务质量问题及处理结果进行及时登记的,扣15分。检查服务质量处理台帐 服务质量 (150分)社会投诉 (60分)被社会投诉并查证属实企业服务质量投诉次数/货运车辆数,每0.1次/车扣20分。根据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掌握情况 媒体曝光 (60分)被媒体曝光并查证属实因服务质量差而被国家级媒体曝光,每起扣60分;被省级新闻媒体曝光,每起扣20分;被市级媒体曝光,每起扣10分;县级新闻媒体曝光,每起扣5分。 社会责任 (100分)指令性任务 (50分)执行指令性运输任务情况无正当理由,不执行管理部门下达的指令性运输任务的,扣50分/次。根据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掌握情况 信息报送 (50分)按规定报送统计调查信息情况未按规定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送相关统计调查信息报表的,扣25分/次。 加分项目 (100分)表彰荣誉企业受到各级政府、行业管理部门表彰情况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或荣誉称号的,加20分;获得市级表彰或荣誉称号的,加10分;获得县级表彰或荣誉称号的,加5分。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节能减排使用节能减排新技术、采用先进运输方式情况列入交通运输部、省交通厅节能减排示范项目或节能减排资金优先支持项目、节能减排推广产品目录的,加20分;列入省甩挂运输试点项目的,加20分;企业采用先进运输方式的,加20分,具体加分分值按20分x(企业集装箱车辆或甩挂运输车辆数/车辆总数)确定。根据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掌握的情况 社会贡献参加抢险救灾等重大任务情况根据投入车辆和驾驶员情况,每投入1车加1分,每投入1人加1分。根据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掌握的情况 规模化经营企业车辆规模情况企业权属车辆数达到100部以上的,加10分。根据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掌握的情况 品牌化建设企业文化建设、服务理念、特色服务等情况企业注重文化建设,设立企业文化宣传栏或简报的,加5分;货运车辆统一标识和车辆外观的,加5分;服务人员统一着装的,加5分;企业创新服务理念,向现代交通物流发展,提供特色物流服务的,加10分;品牌化建设突出,有媒体报道并产生良好社会影响,加20分。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信息化运用企业实现信息化管理情况1、企业自建信息管理系统等对车辆、人员、相关业务实现科学有效管理的,加10分。 2、所有普货车辆安装GPS并有效应用,加15分;具体加分分值按15分x(企业安装GPS普货车辆数/车辆总数)确定。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总分合计:备注:1、“企业管理-车辆管理”考核项目中相关车辆管理制度建立应符合《山东省道路运输企业车辆技术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 2、对仅为本企业内部提供货物运输服务的企业,其考核项目中“服务质量保障措施”一项,不做考核扣分。 3、以上考核项目均规定了相应分值,该项目分值扣完为止,加分项目总分不超过100分。 附件4烟台市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评分细则企业名称:考核年度:考核项目考核内容评分标准考核方法扣分基础管理 (200分)管理机构 (30分)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未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包括: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安全部门、车辆技术管理部门)并配备相应管理人员的,此项不得分; 有安全管理机构,但相关人员配备不到位的,每缺1人扣5分。检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文件、核查人员配备情况 安全管理制度 建立及落实(70分)1、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会议制度、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事故隐患整改制度、事故报告与处理制度、车辆及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管理制度、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安全消防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事故处理应急预案(针对承运不同货物分类建立应急预案)、安全管理基础资料归档制度、安全责任考核制度、高危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制度(针对承运的爆炸、剧毒、强腐蚀货物分类建立)、驾驶员及押运员违章处理制度、车辆GPS监控管理制度、恶劣天气运输预警制度。 每一项制度不符合规定的,扣5分。检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文件 2、安全制度、规范上板上墙情况企业法人代表、安全管理机构、管理人员、装卸管理人员、驾驶员、押运员管理职责、六统一经营管理规范、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车辆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管理制度、安全责任考核制度、事故处理应急预案应上板上墙,每缺一项扣5分。检查制度、规范上板上墙情况 3、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书签订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装卸管理人员、驾驶员、押运员未按岗位分别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扣10分。检查是否签订安全责任书 4、安全责任考核与奖惩落实未制定相关岗位考核指标和奖惩办法的,扣10分; 有考核奖惩办法,但没有考核奖惩记录的,扣5分。检查考核和奖惩记录情况 5、安全监督检查制度落实情每月应至少开展专项检查两次,未开展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的,扣5分; 每季度应至少开展综合性检查一次,未开展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的,扣5分; 每年度应至少开展季节性检查两次,未开展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的,扣5分。检查安全监督检查记录情况 6、事故隐患整改制度落实未建立事故隐患档案的,扣10分; 未按规定使用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并留有存根的,扣5分。检查事故隐患档案及隐患整改通知书存根情况 7、安全会议制度落实未按要求每季度召开不少于一次安全领导机构会议的,扣5分; 未按要求每月召开不少于一次安全工作会议的,扣5分。检查安全会议记录和与会签到表 基础管理 (200分)安全管理制度 建立及落实(70分)8、安全培训教育制度落实未按要求每月定期开展不少于两次安全教育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的,扣5分。(人员应与驾驶员、押运员人数相符,不能参加的人员有补课手续记录)检查安全培训教育记录和人员签到表 9、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相关工作人员未能准确了解、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每人扣5分。抽查工作人员进行询问 10、事故应急救援演练落实未按要求每年开展两次应急救援演练并做好演练记录的,每少1次扣5分。(演练记录包括:演练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演练计划、演练总结、演练影像资料)检查事故处理应急预案演练记录 11、风险评估报告未制定当年风险评估报告的,扣10分; 风险评估报告未涉及车辆出入库,紧扣装卸、运输全过程的,扣5分; 评估报告未充分考虑驾驶员、押运员、装卸员等操作的各个环节及处置办法的,扣5分; 风险评估报告未充分考虑车辆和容器各项技术状况的,扣5分。检查年度风险评估报告 13、GPS监控情况未设置GPS监控人员,明确岗位职责,保证24小时监控到位的,扣10分; 未按规定填写使用《GPS监控记录》,扣5分。检查GPS监控记录 14、安全活动开展落实未按行业管理部门要求开展各项安全活动的,每次扣5分。检查安全活动开展相关文件资料 车辆管理 (50分)1、车辆技术档案建立情况未建立单车车辆技术档案的,每缺一车档案扣10分; 档案不完善或不及时更新的,每车扣5分。(档案主要内容包括:车辆基本情况、主要部件更换情况,修理和二级维护记录、技术等级评定记录,车辆变更记录、行驶里程及交通事故记录等)检查车辆技术档案,按车辆数20%比例进行抽查 2、车辆维护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未建立车辆维护制度的,扣10分; 未定期进行维护的,每辆次扣5分。(车辆维护制度内容包括: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相关规定)检查车辆维护制度文件及维护台帐记录,联网系统导入 3、车辆报废更新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未建立车辆报废更新制度的,扣10分; 未按规定办理报废更新,及时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的,每辆次扣5分。检查车辆报废更新制度文件、将管理内网车辆情况与企业实有车辆情况进行对比核查 4、车辆定期例行检查和出入库检查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未建立车辆定期例行检查和出入库检查制度的,每项扣10分; 未按规定对车辆进行技术状况例行检查和出入库检查的,每辆次扣5分。检查车辆例行检查制度、出入库检查制度文件及执行检查记录情况 5、车辆选购管理制度及节能管理制度未制定车辆选购管理制度的,扣5分;未制定节能管理制度并落实的,扣5分。检查车辆选购管理、节能管理制度文件 基础管理 (200分)从业人员管理 (50分)1、从业人员管理台帐建立情况未建立从业人员管理台帐的,扣10分; 从业人员台帐不齐全或不及时更新的,扣5分。(主要检查驾驶员台帐情况)检查从业人员管理台账 2、驾驶员、押运员取得从业资格情况驾驶员、押运员持证上岗率达不到100%的,此项不得分。检查从业人员的资格证书 3、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有不少于2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缺1人扣5分。检查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有安监部门发放的资格证书 4、化工技术人员应聘有不少于1名化工技术人员,有相应资格证书,不符合要求的扣5分。检查化工技术人员资格证书 5、装卸管理人员应有不少于2名装卸管理人员,每缺1人扣5分。检查装卸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安全生产 (300分)交通责任事故 (300分)1、交通责任事故率即危险货运车辆发生交通责任事故的次数/危险货运车辆数,每0.01次/车扣5分。根据企业提交材料,并与交警部门、安监部门抄告信息进行比对 2、交通责任事故伤人率即危险货运车辆发生交通责任事故导致的受伤人数/危险货运车辆数,每0.01人/车扣20分。3、交通责任事故死亡率即危险货运车辆发生交通责任事故导致的死亡人数/危险货运车辆数,每0.005人/车扣30分。4、污染责任事故率即危险货运车辆发生污染责任事故的次数/危险货运车辆数,每0.01次/车,扣10分。经营行为 (250分)经营违章 (150分)经营违章率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被执法部门查处违章次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数,每0.05次/车扣20分。违章信息联网导入 电子路单 (100分)使用“电子路单报备管理系统”情况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执行每一次运输任务前,企业必须从网上进行申请,填报车辆信息、运输路线、运输货物以及应急措施等信息。发现未进行网上申报的,每车次扣10分。(本条自实施之日起,开始统计)GPS监控与“电子报备管理系统”记录比对 服务质量 (150分)服务质量 保障措施 (30分)1、服务质量保障措施制定未按规定制定服务质量保障措施,扣15分。检查服务质量保障措施文件 2、服务质量问题处理台账未建立服务质量保障台帐,未对发生的服务质量问题及处理结果进行及时登记的,扣15分。检查服务质量处理台帐 服务质量 (150分)社会投诉 (60分)被社会投诉并查证属实企业服务质量投诉次数/货运车辆数,每0.1次/车扣20分。根据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掌握情况 媒体曝光 (60分)被媒体曝光并查证属实因服务质量差而被国家级媒体曝光,每起扣60分;被省级新闻媒体曝光,每起扣20分;被市级媒体曝光,每起扣10分;县级新闻媒体曝光,每起扣5分。 社会责任 (100分)指令性任务 (50分)执行指令性运输任务情况无正当理由,不执行管理部门下达的指令性运输任务的,扣50分/次。根据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掌握情况 信息报送 (50分)按规定报送统计调查信息情况未按规定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送相关统计调查信息报表的,扣25分/次。 加分项目 (100分)表彰荣誉企业受到各级政府、行业管理部门表彰情况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或荣誉称号的,加20分;获得市级表彰或荣誉称号的,加10分;获得县级表彰或荣誉称号的,加5分。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节能减排使用节能减排新技术列入交通运输部、省交通厅节能减排示范项目或节能减排资金优先支持项目、节能减排推广产品目录的,加20分。根据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掌握的情况 社会贡献参加抢险救灾等重大任务情况根据投入车辆和驾驶员情况,每投入一车加1分,每投入一人加1分。根据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掌握的情况 品牌化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品牌化建设情况企业注重文化建设,设立企业文化宣传栏或简报的,加5分;品牌化建设突出,有媒体报道并产生良好社会影响,加20分。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信息化运用企业实现信息化管理情况企业自建信息管理系统等对车辆、人员、相关业务实现科学有效管理的,加10分。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总分合计: 备注:1、“企业管理-车辆管理”考核项目中相关车辆管理制度建立应符合《山东省道路运输企业车辆技术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 2、对仅为本企业提供运输服务的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其考核项目中“服务质量保障措施”一项,不做考核扣分。 3、以上考核项目均规定了相应分值,该项目分值扣完为止,加分项目总分不超过100分。 附件5烟台市货运站(场)质量信誉考核评分细则企业名称:考核年度:考核项目考核内容评分标准考核方法扣分基础管理 (200分)管理机构 (30分)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未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领导小组的,此项不得分; 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此项不得分; 设置管理机构,但相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不到位的,扣5-10分。检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文件、核查人员配备情况 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及落实 (70分)1、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未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部门职责的,每项扣10分; 未建立站场主要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的,扣10分; 未按不同岗位分别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每发现1人扣5分。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各岗位安全责任的文件、检查是否签订安全责任书 2、安全例会制度和培训教育制度建立及落实未制定安全例会制度和教育培训制度的,每项扣10分; 未按规定每月召开1次以上安全例会的,每缺1次扣5分; 未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的,扣10分。(参加人员应达60%以上,不能参加的有补课手续记录)检查安全例会和教育培训制度文件、检查会议记录和培训记录 3、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制定及落实未制定业务操作规程的,扣10分;相关工作人员未能准确了解、执行操作规程的,每起扣5分。检查业务操作规程文本及台账、抽查工作人员进行询问 4、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制定及落实未制定安全监督检查制度的,扣10分; 未定期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并做好安全监督检查记录的,扣5分。检查安全检查制度文件及安全检查记录情况 5、事故处理与应急预案未制定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制度及应急预案的,扣10分; 有相关制度和应急预案,未定期进行应急演练的,扣5分。检查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制度、应急预案等文件及应急演练记录 6、进出车辆管理制度未制定进出车辆管理制度的,扣10分; 未建立检查记录的,扣10分。检查进出车辆管理制度及车辆检查记录的 7、仓库管理制度未建立仓库(堆场)安全管理制度和货物交接制度的,每项扣10分。检查仓库安全管理制度及货物交接制度文件 8、安全活动开展落实未按行业管理部门要求开展安全活动的,每次扣10分。检查安全活动开展相关文件资料 基础管理 (200分)从业人员管理 (50分)1、从业人员管理台帐建立情况未建立从业人员管理台帐的,扣10分;有台帐,但从业人员不齐全或不及时更新的,扣5分。(主要检查驾驶员台帐情况)检查从业人员管理台账 2、从业人员取得从业资格情况站场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经安监、交通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并持证上岗的,每人扣5分。检查从业人员的资格证书 3、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情况未对新进员工、转岗员工进行岗前培训的,扣10分。检查岗前培训和考核记录 设施设备管理 (50分)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建立及落实未制定设施设备管理制度的,扣20分; 仓储设施、装卸机械、停车场达不到站级要求的,不得分; 作业区域未设置警示标志或专用设备、消防设施未达到规定要求的扣30分; 未按货物性质、保管要求分类存放并完好无损的,扣30分; 未对作业区和车辆实施监控,无监控记录的,扣20分。检查站场作业区、设施设备、停车场地、管理制度文件及监控记录 安全生产 (300分)事故报告处理 (100分)1、事故报告和处理情况无事故处理报告、整改措施和事故台帐的,每项扣30分。检查事故报告、整改措施、事故台帐等记录 2、安全资金投入情况未建立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和确定提取标准的,扣20分。检查安全保障制度文件 责任事故 (200分)发生作业、消防等安全责任事故情况因货运站原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安全责任事故的,根据情节轻重,每起扣50-200分。根据货运站提交材料,并与安监部门抄告信息进行比对 经营行为 (250分)经营违章 (100分)经营违章行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为运输车辆装卸国家限运、禁运的物品,每次扣20分; 货运站经营者垄断资源、抢装货物、扣押货物的,每次扣20分; 为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证照不全的业户及车辆提供服务的,每次扣20分; 无正当理由,拒绝道路货运经营者进站从事经营活动的,每次扣10分; 违反操作规程或野蛮装卸货物、不合理配载的,每次扣10分; 其他违反道路运输相关法律法规的经营违章行为,每次扣5分。根据站场提交材料,并与相关执法部门、驻站办提供信息进行比对 超限超载 (150分)超限超载率站场放行车辆超限辆次占年度平均出站车辆数10%的,扣80分;站场放行车辆超限辆次占年度平均车辆数20%的,此项不得分。(本条自货运站安装超限超载监控系统后,开始统计)违章信息联网导入 服务质量 (150分)服务质量 保障措施 (30分)1、服务质量保障措施制定情况未按规定制定服务质量保障措施的,此项不得分。检查服务质量保障措施文件 2、投诉处理台账未建立投诉处理台帐并对发生的服务质量问题及处理结果进行及时登记的,扣15分。检查服务质量、投诉处理台帐 价格管理 (30分)服务收费公开情况未按规定公布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此项不得分。检查服务收费公开文件 服务水平 (30分)站场环境卫生、服务窗口设置情况站场卫生不清洁的,每次扣10分; 无咨询窗口,服务功能不完善的,扣10分。检查站场及驻站办反馈信息 社会投诉 (30分)被社会投诉并查证属实因货运站原因造成货损货差、运输违约等服务质量问题,被社会投诉并查证属实的,每次扣6分。根据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掌握情况 媒体曝光 (30分)被媒体曝光并查证属实因服务质量差而被国家级媒体曝光,每起扣30分;被省级新闻媒体曝光,每起扣20分;被市级媒体曝光,每起扣10分;县级新闻媒体曝光,每起扣5分。 社会责任 (100分)指令性任务 (50分)执行指令性运输任务情况无正当理由,不执行管理部门下达的指令性运输任务的,扣50分/次。根据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掌握情况 信息报送 (50分)按规定报送统计调查信息情况未按规定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送相关统计调查信息报表的,扣25分/次。 加分项目 (100分)表彰荣誉受到各级政府、行业管理部门表彰情况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或荣誉称号的,加20分;获得市级表彰或荣誉称号的,加10分;获得县级表彰或荣誉称号的,加5分。货运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社会贡献参加抢险救灾等重大任务情况在自然灾害、突发公共事件和国家重大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加25分。根据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掌握的情况 品牌化建设货运站文化建设、服务理念、特色服务等情况形成站场特色服务,品牌化建设突出,有媒体报道并产生良好社会影响,加25分; 注重文化建设,设立企业文化宣传栏或简报的,加5分; 货运站服务人员统一着装的,加5分。货运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信息化运用实现信息化管理情况运用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或企业自建信息管理系统等公布货源信息和运力信息、提供配载服务并进行科学有效管理的,加25分。货运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总分合计:备注:以上考核项目均规定了相应分值,该项目分值扣完为止,加分项目总分不超过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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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企业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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