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土方回填材料见证取样规定和普通技术解决办法基本回填材料取样办法一、取样数量 土样取样数量,应根据现行国标及所属行业或地区现行原则执行。 ㈠、根据《建筑地基基本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和《建筑地基基本设计规范》(GB50007—)取样在压实填土过程中,应分层取样检查土干密度和含水量。每50~100M2面积内应有一种检查点,依照检查成果求得压实系数。(环刀法) ㈡、根据《建筑地基解决技术规范》(JCJ79—)取样 当取土样检查垫层质量时,对大基坑每50~100M2应不少于1个检查点;对基槽每10~20M2应不少于1个点;每个单独柱基应不少于1个点。(环刀法) ㈢、根据上海市原则《地基解决技术规范》(DBJ08—40—1994)取样 1、整片垫层 ①、面积≤300M2时:环刀法为30~50M2布置一种,贯入法为10~15M2布置一种。 ②、面积>300M2时:环刀法为50~100M2布置一种,贯入法为20~30M2布置一种。 2、条形基本下垫层 ①、参照整片垫层规定。 ②、每个单独基本下垫层不少于两个测点。 ㈣、根据《都市道路工程及施工验收规程》(DBJ08—225—1997)取样 土路基、石灰土垫层检测频率:每层1000M2测一组,每组3点。(环刀法) 人行道路基、土路肩检测频率:每100m测2点。(环刀法) 砂?、碎石垫层、三渣基层检测频率:每层1000M2测1点。(灌沙法) 二灰土底基层检测频率:每层1000M2测1点。(环刀法) 进出口斜坡土基检测频率:每个测1点。(环刀法) ㈤、根据《市政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DBJ08—220—1996)取样 沟槽覆土、沟槽回填沙胸腔某些和管顶以上500mm内检测频率:两井之间每层测一组,每组3点。(环刀法) ㈥、根据《市政桥梁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J08—228—1997)取样 基坑填土检测频率:每座墩、台或每仓驳岸、防汛墙,每层测一组,每组3点。二、取样须知 1、采用土样应具备一定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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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取样量应能满足实验规定。 2、鉴于基本回填材料基本上是扰动土,在按设计规定及所定测点处,每层应按规定夯实,采用环刀取样时,应注意如下事项: ①、现场取样必要是在见证人监督下,由取样人员按规定在测点处取样,而取样、见证人员,必要通过资格考核。 ②、取样时应使环刀在测点处垂直而下,并应在夯实层2/3处取样。 ③、取样时应注意免使土样受到外力作用,环刀内布满土样,如果环刀内土样局限性,应将同类土样补足。 ④、尽量使土样受最低限度扰动,并使土样保持天然含水量。 ⑤、如果遇到原状土测试状况,除土样尽量免受扰动外,还应注意保持土样原状构造及其天然湿度。三、土样存储及运送 在现场取样后,原则上应及时将土样运送到实验室。土样存储及运送中,还应注意如下事项: 1、土样存储 ①、将现场采用土样,及时放入密封土样盒或密封土样筒内,同步贴上相应标签。 ②、如无密封土样盒和密封土样筒时,可将获得土样,用砂布包裹,并用蜡融封密实。 ③、密封土样宜放在室内常温处,使其避免日晒、雨淋及冻融等有害因素影响。 2、土样运送 核心问题是使土样在运送过程中少受振动。四、送样规定 为保证基本回填公正性、可靠性和科学性,关于人员应认真、精确地填写好土样实验委托单,现场取样记录及土样标签关于内容。 1、土样实验委托单 在见证人员陪伴下,送样人员应精确填写下述内容: 委托单位、工程名称、实验项目、设计规定、现场土样鉴别名称、夯实办法、测点标高、测点编号、取样日期、取样地点、填单日期、取样人、送样人、见证人以及联系电话等。同步应附上测点平面图。 2、现场取样记录 ①、测点标高、部位及相相应取样日期。 ②、取样人、见证人。 3、土样标签 ①、标签纸以选用韧质纸为佳。 ②、土样标签编号应与现场取样记录上编号一致。五、普通解决技术办法 ⑴填土没达到最优含水量时: 当检测填土实际含水量没达到该填土土类最优含水量时,可事先向松散填土均匀喷洒适量水,使其含水量接近取优含水量后,再加振、压、夯实后,用环刀法取样,检测实际干实密度。 ⑵当填土含水量超过该填料最优含水量时: 特别是用黏性土回填,当含水量超过最优含水量,在进行振、压、夯实时,易形成“橡皮土”,这就须采用如下技术办法解决。 ①、开槽晾干。 ②、均匀地向松散土内掺入同类干性黏土或刚化开熟石灰粉。 ③、当工程量不大,并且已夯压成“橡皮土”,则可采用“换填法”,即挖去已形成“橡皮土”后,填入新符合填土规定填料。 ⑶对黏性土填土密实办法中,绝不容许采用灌水法。 因黏性土浸水后,其含水量超过黏性土最优含水量在进行压、夯实时,易形成“橡皮土”。六、换填法用砂(或砂石)垫层分层回填时 ①、每层施工中,应按规定用环刀现场取样,并检测和计算出测试点砂样实际干密度。 ②、当实际干密度末达到设计规定或事先由实验室按现场砂样测算出控制干密度值时,应及时告知现场。在该取样处所属范畴进行重新振、压、夯实;当含水量不够时(即没达到最优含水量),应均匀地洒水后再进行振、压、夯实。 ③、通过多次振压实后,还必要在该处范畴内重新用环刀取样检测,务使新检测实际干密度达到规定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