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推荐】固定资产借款合同

【推荐】固定资产借款合同

举报
开通vip

【推荐】固定资产借款合同【推荐】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固定资产借款合同1  借款人:  贷款人:  借款合同  编号:惠农信(20)借字第号  借款人:身份证号/企业法人注册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职务:住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贷款人:住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借款,贷款人经审查同意按本合同约定发放贷款。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承诺严格履约。  第一条借款类型及用途  1、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类型为(新增借款、还旧借新、借新还旧、转换主体)。...

【推荐】固定资产借款合同
【推荐】固定资产借款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固定资产借款合同1  借款人:  贷款人:  借款合同  编号:惠农信(20)借字第号  借款人:身份证号/企业法人注册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职务:住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贷款人:住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借款,贷款人经审查同意按本合同约定发放贷款。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承诺严格履约。  第一条借款类型及用途  1、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类型为(新增借款、还旧借新、借新还旧、转换主体)。  2、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于。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变借款用途,贷款人有权监督借款的使用。  第二条借款币种和金额  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币种为。  2、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为(大写)(小写)。  第三条借款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日/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借款借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起始日和到期日、借款金额、利率及借款币种等事项与借款借据不一致时,以借款借据记载的为准。  第四条放款方式  贷款人直接将借款款项划入借款人如下帐户,自借款人如下帐户收到贷款人划入款项,即视为贷款人已履行完本合同约定的放款义务:  帐户名:  帐号或卡号:  开户银行:  第五条贷款人受托支付  贷款人受托支付是指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借款人为履行贷款资金的使用符合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用途的承诺,授权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直接将借款款项从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借款人账户支付给借款人一个或多个交易对手的账户(注:交易对手是指借款人为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而签订的包括但不限于买卖、加工承揽、建筑施工等有关交易的合同相对方):  1、账户一  帐户名:  帐号或卡号:  开户银行:  2、账户二  帐户名:  帐号或卡号:  开户银行:  3、账户三  帐户名:  帐号或卡号:  开户银行:  4、账户四  帐户名:  帐号或卡号:  开户银行:  5、账户五  帐户名:  帐号或卡号:  开户银行:  贷款人在审核借款人相关交易资料符合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条件后,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发放贷款,而后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约定将借款款项通过借款人的账户支付给借款人交易对手的上述账户。  第六条借款利率  在借款期限内实行固定利率。月利率为‰。  第七条发放贷款的前提条件  除贷款人全部或部分放弃外,只有满足下列全部前提条件,贷款人才有义务向借款人发放贷款(贷款人在未全部满足下列前提条件下的放款,不构成贷款人的履约瑕疵):  1、借款人及其交易对手在贷款人处开立账户。  2、借款人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以及贷款人的具体要求,办妥与本合同项下借款有关的批准、登记、交付及其他法定手续;  3、本合同设有担保的,符合贷款人要求的担保已生效并持续保持有效;  4、本合同已经生效、并且借款人没有发生本合同所约定的任一违约事项;  5、借款人已向贷款人提交符合贷款人要求的文件资料,并经贷款人审查合格;  6、借款人与交易对手已经签订与固定资产项目有关的交易合同并且该等合同持续合法有效且交易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均已成就;  7、与拟发放贷款同比例的固定资产项目资本金已足额到位;  8、固定资产项目实际进度与已投资额相匹配;  第八条还款  1、还款原则:本合同项下借款人的任何还款,均按先还息后还本、息随本清的原则偿还。贷款人与借款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付息: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利息自实际放款之日(即起息日)起按实际借款额和实际借款天数计算。借款(A、按月结息;B、按季结息;C、按年结息;D、利随本清),按月/季/年结息的,结息日固定为每(A、月;  B、季末月;C、年末月)的第日。借款人须于每一结息日当日支付利息;如借款本金的最后一次偿还日不在结息日,则未付利息应与借款本金一并支付,逾期付息属违约。  3、还本:借款人按以下第种方式偿还借款本金:  (1)借款人于借款到期日一次性偿还全部借款本金。  (2)分期还款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借款人按借款凭证和/或附件《分期还款计划书》所载的分期还款计划偿还借款本金。  4、还款方式:借款人应于本合同约定的结息日及还款日前备足款项并存入在贷款人处开立的还款账户。借款人授权贷款人在结息日及还款日直接从借款人在贷款人系统的经确认为还款账户的账户中扣收相应借款本息及其他应付款项,此授权行为不再另行签发授权书。如还款账户为借款人以外的第三人名下账户,则该第三人应签发授权书,授权贷款人从该账户中扣收借款人应还款项。若借款人的还款账户发生挂失、冻结、销户或借款人需要变更还款账户的,借款人应及时通知贷款人并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在变更手续生效前,若原还款账户已无法扣款的,借款人应到贷款人指定网点进行还款,而且无法扣款的责任应由借款人全部承担。  借款人未按时还款的,贷款人有权直接从还款账户及借款人在贷款人所属的农村信用社系统内开立的任何账户中扣收应还的借款本息、违约金等任何款项。  第九条提前还款及借款展期  1、借款人提前归还借款本金时,应提前5个工作日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可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本金。  2、借款人在向贷款人还清已到期应付款项的前提下方可提前还本。借款人提前部分还本的,还须先结清当期应还款项。对于借款人提前偿还的本金,贷款人按照提前还款时本合同执行的贷款利率和提前还本的金额及上一结息日至提前还款日的实际占用天数计收利息,此前已计收的借款利息不再调整。  3、借款人提前还款的,贷款人有权按下列第种方式收提前还款违约金:  (1)贷款实际发放后个月内提前还款的,违约金=提前归还金额×%;贷款实际发放满个月后提前还款的,违约金=提前归还金额×%。  (2)其他方式:。  4、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需要办理借款展期时,应在借款到期前30天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审查同意展期的,双方另行签订展期 协议 离婚协议模板下载合伙人协议 下载渠道分销协议免费下载敬业协议下载授课协议下载 。如贷款人不同意展期,则借款人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偿还借款本息。  第十条借款的担保  1、借款人必须根据贷款人的要求为履行本合同提供担保。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方式可以为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其他担保方式中的一项或数项。  2、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及担保的具体内容详见本合同中担保条款及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相关担保合同和文件的约定:  3、借款人在此确认:贷款人有权自由选择行使本合同项下任意全部或部分担保合同和文件中的权利,以实现贷款人的债权,同时借款人放弃对贷款人上述选择的一切抗辩。  第十一条借款人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取得和使用借款。  2、有权要求贷款人对借款人提供的有关家庭资产、财务资料、生产经营等方面的个人资料或企业资料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及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如经借款人授权,贷款人可以在授权范围内对外披露借款人的资料。  3、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归还借款本息。  4、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将借款挪作他用。借款人应保证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的用途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行业规则和借款人的公司章程或章程性文件,并取得相关许可和授权。  5、承诺和保证其向贷款人或贷款人指定人员提供的一切文件资料或信息均是真实、可靠、有效的,绝无任何伪造、虚假或隐瞒之处。应按贷款人的要求向贷款人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之报告、报表、凭证、文件、在各金融机构的开户及存贷款情况等资料及信息以及借款人的交易对手主体资格文件、交易合同等,并对其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  6、向贷款人提交相关交易资料以证明符合合同约定的受托付款条件,交易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对手的主体资格文件、交易合同及相关附件。  7、积极配合贷款人及其授权代理人对借款人及担保人或担保财产的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及本合同项下借款使用情况、与交易对手交易关系真实性的调查、了解及监督。接受贷款人对固定资产项目的收入现金流和借款人的整体现金流进行的动态监测以核查借款支付是否符合合同约定。  8、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未全部还清之前如进行下列行为,应当事先书面通知贷款人,并事先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同时根据贷款人要求提供担保、落实债务清偿责任或提前清偿债务,否则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1)以任何方式减少注册资本,进行分立、合并、重组、股份制改造等重大体制变更,申请或进行停业、解散、清算、破产等;  (2)进行有关对外投资及资产转让的重大事项;  (3)以租赁、承包、联营、托管等方式进行产权、经营权交易;  (4)进行股权调整或股权转让等重大股权变更事项;  (5)发行债券、向第三方借款等实质性增加债务的融资行为;  (6)进行其他足以引起本合同之债权债务关系变化或影响贷款人债权实现的行为。  9、借款人如出现下列事项或发生对其正常经营构成危险或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构成威胁的任何事件时,借款人应当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并积极按贷款人的要求落实好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及其他一切应付款项按期足额偿还的保障措施:  (1)借款人在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借款合同、授信额度协议及其项下授信合同、担保合同或与其他任何债权人所签订的融资合同项下发生任何违约事项;  (2)借款人发生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地、经营范围变更等事项,以及隶属关系的变更、主营业务范围的改变、董(理)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合营合同或公司章程的修改以及内部组织机构的调整;  (3)与借款人或借款人主要领导人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  (4)借款人经营出现严重困难和财务状况发生恶化;  (5)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未清偿前,借款人已承担或将承担债务、或有债务或向第三人提供抵、质押担保;  (6)借款人发生重大债权债务纠纷引起诉讼、仲裁等事件;  (7)其他可能影响借款人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情况。  10、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未全部还清之前,借款人为他人债务提供保证或以其主要财产向第三人抵押、质押,可能影响其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能力的,应当提前7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并征得贷款人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  11、借款人及其投资者不得抽逃资金、转移资产或擅自转让股份,以逃避对贷款人的债务。  12、借款人有关会计年度的经营成果不足以清偿借款人依本合同在有关会计年度决算后应清偿贷款人的借款本息和费用时,借款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股东或投资者分配股息、红利。  13、不得以任何有可能危及到自身偿债能力的方式处臵其资产,并不得向他人提供超过自身负担能力的任何担保。  14、借款人应当承担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担保有关的律师服务、保险、运输、评估、登记、保管、鉴定、公证等费用,以及因借款人原因导致贷款人以任何一种方式追索本合同项下债权所引起的费用。  15、为贷款人保守相关的商业秘密。  16、如借款人需向第三方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必须经贷款人书面同意。  17、借款人保证向贷款人提供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营业执照、个人身份证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并承诺在上述信息变动之日起五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同时保证,贷款人根据上述信息发出的主张权利的有关凭据,借款人均可收到,因上述信息有误或未能及时更新而造成借款人未能收到贷款人主张权力的有关凭据而产生的后果均由借款人承担。  18、保证与交易对手交易关系的真实性。  第十二条贷款人权利和义务  1、贷款人有权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物资库存和借款的使用等情况,要求借款人按期提供财务报表等文件、资料和信息。  2、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和借款人其他应付费用时,贷款人均可直接从借款人在贷款人所属的农村信用社系统内开  立的任何账户中扣划,且扣划凭据无须经借款人签认。  3、借款人归还的款项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应付数额的,贷款人应按照先还息后还本的原则进行操作。  4、借款人出现违约或其他足以影响借款安全的不利行为或情形时,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或向借款人主张提前归还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  5、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人出现停产、歇业、被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破产、被撤销以及经营亏损等情形,部分或全部丧失与本借款相应的担保能力,或者作为本合同项下借款担保的抵押物、质物、质押权利价值减少、意外损坏或灭失等,或者其它担保方式出现风险时,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借款本息,或要求借款人及时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  6、借款人未履行还款义务,贷款人可以就借款人的违约行为对外进行公开披露,或为催收之目的将有关信息提供给催收机构,且无需对由此而可能给借款人带来的影响承担任何责任。  7、有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或金融监管机构的要求,将有关本合同的信息和其他相关信息提供给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其他依法设立的信用数据库,供具有适当资格的机构或个人查询和使用,贷款人也有权为本合同订立和履行之目的,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其他依法设立的信用数据库查询借款人和担保人的相关信息。  8、在借款人完全满足本合同为其设定的义务、满足放款的前提下,按期足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但因借款人原因造成延迟的除外。  9、通过对借款人固定资产项目的收入现金流和借款人的整体现金流进行的动态监测核查贷款支付是否符合合同约定。  10、审查借款人提交的交易对手主体资格文件及交易合同等以确定符合合同约定的受托付款条件。  11、调查借款人与交易对手交易关系的真实性。  12、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十三条违约事项  1、发生下列事项之一时,即构成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  (1)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虚假的资料、信息或故意隐瞒与订立本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  (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或未按约定方式支用贷款资金;  (3)固定资产项目进度落后于资金使用进度;  (4)借款人虚构与交易对手的交易关系或虚增与交易对手的交易金额;  (5)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偿还或支付到期借款本息、费用及其他任何应付款项;  (6)借款人在其他借款合同或担保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项,或担保人在担保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项,可能影响借款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  (7)为本合同提供担保的抵押物或质物价值明显减少,影响到贷款人权利而抵押人或出质人未增加相应担保的;  (8)借款人和/或家庭经营状况或财务状况恶化,或信用下降;  (9)借款人有转移财产、抽逃资金及其它逃避债务的行为;  (10)借款人和/或家庭与第三人发生纠纷、诉讼、仲裁、行政处罚或其它贷款人认为会对其权益带来威胁或不利的事件,可能影响借款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  (11)借款人已经或将要丧失还款能力;  (12)在本合同借款期限届满以前,借款人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本合同主要债务的;  (13)部分或全部担保条款或担保文件未生效、无效、被撤销,借款人未按贷款人要求落实新的担保的;  (14)借款人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还债务能力的事件;  (15)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发生下列事项之一,即构成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  (1)贷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借款;  (2)贷款人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浮动范围及本合同的约定擅自加收、变更加收借款利息或其他费用。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1、借款人出现本合同第十二条第1款规定的任一违约事项,贷款人有权(但非必须)分别或同时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要求借款人限期纠正违约行为并赔偿相应损失;  (2)停止发放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或停止受托支付;  (3)宣布借款立即到期,要求借款人立即归还全部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  (4)从借款人在贷款人所属的农村信用社系统的账户上划收任何币种的款项,以偿付借款人偿付贷款人的借款本息及其他应付款项;  (5)要求借款人对本合同项下所有债务提供符合贷款人要求的新的担保;(6)行使担保权利;  (7)借款人未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金,贷款人有权从逾期之日起按每日计收利息;  (8)借款人未按时偿付借款利息,贷款人有权对借款人未支付的利息按每日计收复利;  (9)借款人不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有权对借款人挪用的部分,自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之日起至借款人纠正之日止,按每日计收罚息;  (10)借款人违反本合同项下义务,除按本款第(7)、(8)、(9)项的约定计收利息、复利及罚息以外,贷款人还有权根据涉及的借款本金按每日收取违约金;  (11)解除与借款人的借贷关系;  (12)采取本合同约定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措施。  2、贷款人出现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规定的行为,借款人有权分别或同时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要求贷款人限期纠正违约行为;(2)提前还款。  3、因借款人违约致使贷款人采取诉讼、仲裁等任何方式实现债权的,借款人应当承担贷款人为此而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十五条法律适用及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的签署、变更、修改、补充、有效、解释、履行和执行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或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时,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在进行仲裁。(2)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在争议未解决之前,除争议事项外,不影响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的执行。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未作约定的部分,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规定办理。  2、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借款借据;(2)担保合同和文件;(3)分期还款计划书;  (4)双方认为必需的其他资料。  3、借款人声明和保证:  (1)借款人清楚地知悉贷款人的经营范围、授权权限。  (2)借款人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借款人要求,贷款人已就本合同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借款人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  (3)借款人有必要权利和授权及有完全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从事其所经营的业务及签署和履行本合同。  第十七条其他约定  第十八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第十九条合同文本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借款人执份,贷款人执份,其余份暂由贷款人保存,以交相关部门或人士登记、备案或存档;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盖章):  有权签章人:  贷款人(盖章):有权签章人: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固定资产借款合同2  借款单位:贷款银行:  地址:地址:  立合同单位:  借款单位(简称甲方):  贷款银行(简称乙方):  甲方为进行建设和发展的需要,依据,特向乙方申请借款,经乙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规定用于。  二、借款期约定为年个月,即从至。乙方保证按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和信贷计划,在下达的贷款指标额度内供应资金。甲方保证按规定的借款用途用款,预计分年用款计划为:  年月万元年月万元  年月万元年月万元  年月万元年月万元  三、贷款利息自支用贷款之日起,以实际支出数按年(月)息%()计算,按年(季、月)结息。甲方不能按本合同规定的分年(次)还款计划归还的部分,作为逾期处理,加收利息%。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国家利率调整,从调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调整后的贷款利率计(结)算贷款利息,同时书面通知甲方和担保单位。  四、甲方保证按还款计划归还贷款本金。分年(次)还款计划为:  年月万元年月万元  年月万元年月万元  年月万元年月万元  甲方保证按下述方式按时付息:  甲方不能按时付息时,乙方有权从甲方账户中扣收或暂时停止支付贷款。  五、借款到期,甲方如不能按期偿还,由担保单位代为偿还。担保单位在收到乙方还款通知三个月后仍未归还,乙方有权从甲方或担保单位的投资或存款账户中扣收,或变卖甲方抵押的财产归还其借款。  六、乙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了解甲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甲方保证按季提供有关统计、会计、财务等方面的报表和资料。如发现借款被挪作他用,对挪用部分向甲方加收罚息%。乙方不能在下达的贷款指标额度内及时供应甲方资金需要,在未达时间内按未达资金数额,向甲方支付按逾期贷款利率计算的违约金。  七、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因实行承包、租赁、兼并等而变更经营方式的,必须通知乙方参与清产核资和承包、租赁、兼并合同(协议)的研究、签订的全过程,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债务、债权关系。  八、需要变更合同条款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应签订借款合同补充文本。  九、甲方需向乙方填送借款申请书,并对偿还借款本息以抵押或(和)第三方保证的方式提供担保,并签订抵押、担保协议书。甲方填送的申请书和各方签订的协议书,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其他约定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贷款本息全部偿清后失效。  十二、本合同正本三份,甲乙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副本份,送乙方财会部门和有关部门。  借款单位(公章):贷款银行(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担保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  合同编号:固定资产借款合同3  借款方:____________贷款方: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  一、借款方向贷款方申请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万元,用于_________项目。借款实际发放额,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以借据为凭,并作为本合同附件。  二、贷款方根据借款方按工程进度报送的工程用款借据,在_天内审查发放贷款,以保证借款方工程进度的资金需要。如因贷款方责任未按时供应资金,要根据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借款方违反规定,擅自改变用款计划,挪用的贷款要加收_%的罚息并如数追回。  三、借款期限定为________年_____月,从发放出贷款之日起至全部收回本息,具体用款和还款的`方式和时间,以借据为凭并作为本合同附件。利率月息为_____‰,按季收息。贷款逾期未还除限期追收外,按规定从逾期之日起加收利息_____%。  四、借款方保证按期偿还全部借款本息。贷款逾期未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收贷款,必要时,贷款方可以从借款方帐户中扣收。借款单位在其他银行还有存款帐户的,贷款方可商请该行代为扣款清偿。  五、借款方按照银行抵押贷款办法规定,愿以自己拥有的财产或贷款新增的固定资产作抵押,以抵押品另附明细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贷款方对抵押品享有处理权和优先受偿权。  借款方请__作为借款的保证人,经贷款方审查,证实保证人具有足够代偿的财产。保证人有权检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当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负连带偿还本息的责任。必要时,由贷款方从保证人的存款帐户内扣收。  六、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工作便利。借款方必须按时向贷款方报送有关工程进展、贷款使用情况及统计报表和资料。贷款项目竣工验收和审查决算时,要有贷款方参加。  七、因国家调整计划、产品价格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借、贷双方签订变更的协议,并经保证方同意,作为合同的补充部分。  本合同经合同双方签章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_____份,报送_______________有关单位各留存一份。  借款方:(公章)贷款方:(公章)保证方:(公章)  法人代表: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固定资产借款合同4  贷款人: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电子邮件:___________  jie款人: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电子邮件:___________  jie款人、贷款人经平等协商,就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贷款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借款条件  第一条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借款用途为:___________,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借款挪作他用,贷款人有权监督款项的使用。  第二条借款金额和期限  2.1本合同项下借款币种为写:___________万元(大小定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2.2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自实际提款日起算(分次提款的,自首次提款日起算),实际提款日以借据为准。  第三条利率和利息  3.1借款利率按下列第  (1)固定利率,年利率为,在合同有效期内利率不变。  (2)浮动利率,借款利率以基准利率加浮动利率确定,其中基准利率为(提款日/合同生效日)与第2.2条约定的借款期限相对应档次的中国人民银行基准贷款利率,浮动利率为,合同期限内浮动幅度保持不变。借款人提款后,借款利率以1年为一期,一期一调整。第二期利率确定日为提款日满一期之后的对应日,如果调整当月不存在与提款日对应的日期,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为对应日,其他各期依此类推。借款人分笔提款的,借款利率按下列种方式进行调整:  A、一期内不论分几次提款,都按该期利率确定日所确定的当期借款利率执行,并在下一期同时调整。  B、每笔提款的借款利率分别确定并调整。  (3)其他:  3.2本合同项下借款自实际提款日起按日计息,按(月/季/半年)结息。借款到期,利随本清。其中日利率=年利率/360。  3.3本合同项下逾期罚息利率在原借款利率基础上加收%确定,挪用借款罚息利率在原借款利率基础上加收___________%确定。  第四条提款  jie款人应根据实际用款需求提取jie款,其中首笔借款必须于年月日之前提取,最后一笔借款必须于年月日之前提取,否则贷款人有权取消全部或部分借款。  第五条还款  第六条担保  6.1本合同项下借款为/担保)贷款。  6.2本合同项下借款为担保贷款的,担保事宜见另行签订的担保合同。相关担保为最高额担保的,对应的最高额担保合同如下:  最高额担保合同名称:___________(编号:___________)担保人:___________  第七条财务约定(选择性条款,本条□适用□不适用)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借款人应遵守下列财务指标约定:  第八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争议解决方式为;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按提交仲裁申请时该会有效之仲裁规则,在(仲裁地点)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在贷款人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九条其他  10.1本合同一式份,借款人、贷款人、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下列附件及经双方共同确认的其他附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提款通知书(格式)  附件2:委托支付协议  附件3:监管协议  第十一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部分固定资产借款合同条款  第一条利率和利息  1.1借款按月结息的,结息日为每月20日;按季结息的,结息日为每季度末月的20日;按半年结息的,结息日为每年6月20日和12月20日。  1.2第一个利息期从借款人实际提款之日起至第一个结息日止;最后一个利息期是从上一个利息期结束之次日起至最终还款日;其余利息期是从上一个利息期结束之次日起至下一个结息日。  1.3本合同项下借款采用浮动利率的,借款逾期后利率调整规则仍按照原方式执行。  1.4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贷款利率确定办法并适用于本合同项下借款的,则按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办理,贷款人不再另行通知借款人。  第二条借款发放和支付  2.1借款人提取jie款必须满足本合同约定的提款前提条件,否则贷款人没有义务向借款人发放任何款项,贷款人同意先行放款的除外;  2.2首次提款前提条件:  (1)借款项目已经国家有权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根据相关规定,借款发放前无须获得相应审批,核准或备案的除外);  (2)项目资本金或其他应筹措资金已按规定的时间和比例足额到位;  (3)除信用借款外,借款人已按贷款人要求提供相应担保且已经办理完毕相关担保手续;  (4)按本合同约定向贷款提交提款通知书。  2.3每次提款前,借款人除应满足首次提款前提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前提条件:  (1)项目资本金分期到位的,当期资本金已按比例足额到位;  (2)未发生成本超支或成本超支已自筹解决;  (3)已按计划完成工程进度,项目实际进度与已投资额相匹配;  (4)未发生本合同或与贷款人签署的其他合同项下的违约情形;  (5)所提供的借款用途证明材料与约定用途相符。  2.4借款人提款时向贷款人提供的书面文件须为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征得贷款人同意后可以提供加盖借款人公章的复印峻。  2.5借款人申请提款须提前至少5个银行工作日向贷款人提交提款通知书。提款通知一经提交,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不得撤销。  2.6贷款人经审核同意借款人提款的,贷款人将借款划入指定的借款人账户,即视为贷款人已经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借款人发放了借款。  2.7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和贷款人管理要求,超过一定金额或符合一定条件的借款,应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由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借款资金支付给符合本合同约定用途的支付对象。为此,借款人应与贷款人另行签订委托支付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并在贷款人处开立或指定专门账户用以办理受托支付事宜。  第三条还款  3.1借款人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金、利息和其他应付款项。在还款日和每一结息前一个银行工作日,借款人应在其于贷款人处开立的还款账户中足额存入当期应付利息、本金和其他应付款项,贷款人有权在该还款日或结息日主动划收,或要求借款人配合办理有关划款手续。如果还款账户中的款项不足以支付借款人全部到期应付款项,贷款人有权决定清偿顺序。  3.2借款人申请提前偿还全部或部分借款的,应提前10个银行工作日向贷款人提交书面申请。  3.3经贷款人同意提前还款的,借款人应于提前还款日同时付清至提前还款日止,依据本合同约定到期应付的借款本金、利息和其他款项。  3.4因借款人提前还款或贷款人根据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借款导致实际借款期限缩短的,相应利率档次不作调整,仍执行原借款利率。  第四条担保  4.1除信用借款外,借款人应为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合法有效的担保。担保合同另行签订。  4.2本合同项下担保物发生受损、贬值、产权纠纷、被查封或扣押,或抵押人擅自处理抵押物,或保证担保的保证人财务状况发生不利变化或发生其他不利于贷款人债权的变化,借款人应及时通知贷款人,并另行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  4.3本合同项下借款以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的,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贷款人有权宣布借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本息,或追加贷款人认可的合法、有效、足额的担保:  (1)应收账款出质人对付款方的应收账款坏账率连续2个月上升;  (2)应收账款出质人对付款方已到期未收回的应收账款占对该付款方应收账款余额的5%以上;  (3)应收账款出质人与付款方或其他第三方产生贸易纠纷(包括但不限于质量、技术、服务方面的纠纷)或债务纠纷,导致应收账款可能无法到期按时偿还的。  第五条保险  5.1借款人应根据贷款人要求,将与借款项目有关的设备、工程建设、货物运输以及项目建设和营运期间的风险在贷款人认可的保险公司投保,投保险种和期限应符合贷款人的要求,保险金额须覆盖贷款风险。  5.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如保险中断,贷款人有权续保或代为投保,费用由借款人承担。如借款人及相关方对保险单进行实质性改动或提前终止,须提前30天通知贷款人并征得贷款人同意,否则,借款人对贷款人因保险中断或终止、保单批改而蒙受的损失承担责任。  5.3保险单中应当注明,出险时贷款人为优先受偿人(第一受益人),保险人应直接将保险金支付给贷款人。保险单中不应有任何限制贷款人权益的条款。  5.4借款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贷款人,并根据保险合同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赔偿金或补偿金应用于提前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或经贷款人同意用于恢复项目价值,或存入贷款人指定账户,作为保证金来担保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  第六条陈述和保证  jie款人向贷款人做出以下陈述和保证,并维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始终有效:  6.1借款项目及其借款事项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6.2依法具备借款人主体资格,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资格和能力。  6.3签订本合同已获得所在必需的授权或批准,签订和履行本合同不违反本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应承担的其他合同项下的义务均无抵触。  6.4应付的其他债务已按期偿付,无恶意拖欠银行贷款本息行为。  6.5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在最近一年内的生产经营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违规违纪行为,现任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重大不良 记录 混凝土 养护记录下载土方回填监理旁站记录免费下载集备记录下载集备记录下载集备记录下载 。  6.6提供给贷款人的所有文件和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不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或误导性陈述。  6.7提供给贷款人的财务会计报告乃依据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真实,公正、完整地反映了借款人的经营状况和负债情况,并且自最新的财务会计报告截至日以来,借款人的财务状况未发生任何重大不利变化。  6.8未向贷款人隐瞒其所涉及的诉讼、仲裁或索赔事件。  第七条借款人承诺  7.1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用途提取和使用借款,所借款项不以任何形式流入证券市场、期货市场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其他用途。  7.2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清偿借款本金、利息和其他应付款项。  7.3接受并积极配合贷款人以账户分析、凭证检查、现场调查等方式对包括用途在内的借款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按照贷款人要求定期汇总报告借款资金使用情况。  7.4接受贷款人的信贷检查,按照贷款人要求提供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财务会计资料和反映借款人偿债能力的其他资料,协助并配合贷款人对其生产经营和财务情况的调查、了解和监督。  7.5在还清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其他应付款项前,不以任何形式分配股息和红利。  7.6进行合并、分立、减资、股权变动、重大资产和债权转让、重大对外投资、实质性增加债务融资以及其他可能对贷款人权益造成不利影响的行动时,事先征得贷款人书面同意或就贷款人债权的实现作出令贷款人满意的安排方可进行。  7.7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及时通知贷款人:  (1)公司章程、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变更;  (2)歇业、解散、清算、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或申请(被申请)破产;  (3)涉及或可能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仲裁,或财产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监管;  (4)股东、董事和现任高级管理人员涉嫌重大案件或经济纠纷。  7.8及时、全面、准确地向贷款人披露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  7.9对贷款人寄出或以其他方式送达的各类通知及时签收。  7.10不以降低偿债能力的方式处臵自有资产;未征得贷款人同意不得用本合同项下借款形成的资产向第三方提供担保。  7.11如本合同项下借款系以信用方式发放,完整、真实、准确地定期向贷款人报送对外担保情况,并根据贷款人的要求,签订账户监管协议。对外提供担保可能影响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须经贷款人书面同意。  7.12支持贷款人参与借款项目的三算(概算、预算、决算)审查、工程招标及工程竣工验收等事宜。  7.13承担因本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所发生的费用,以及贷款人为实现本合同项下债权已付和应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或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告费等。  7.14本合同项下债务的清偿顺序优先于借款人对其股东的债务,并且与借款人其他债权人的同类债务至少处于平等地位。  第八条贷款人承诺  8.1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借款人发放借款。  8.2对借款人提供的非公开资料及信息保密,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和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九条违约  9.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借款人违约:  (1)借款人未按照约定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及其他应付款项,或未履行本合同下任何其他义务,或违背在本合同项下的陈述、保证或承诺的。  (2)本合同项下担保发生了不利于贷款人债权的变化,借款人未另行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的;  (3)借款人任何其他债务在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后未能清偿,或者不履行或违反在其他协议项下的义务,已经或可能影响到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  (4)借款人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营运能力和现金流量等财务指标突破约定标准,或发生恶化已经或可能影响到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的;  (5)借款人股权结构、生产经营、对外投资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已经或可能影响到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  (6)借款人涉及或可能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仲裁或资产被查封、扣押或被强制执行,或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立案查处或依法采取处罚措施,或因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或政策被媒体曝光,已经或可能影响到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  (7)借款人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异常变动、失踪或被司法机关依法调查或限制人身自由,已经或可能影响到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  (8)借款人利用与关联方之间的虚假合同,利用无实际交易背景的交易套取贷款人资金或授信,或通过关联交易有意逃废贷款人债权的;  (9)借款人已经或可能歇业、解散、清算、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或申请(被申请)破产;  (10)借款人因违反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或行业标准而造成责任事故,已经或可能影响到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  (11)项目资本金未按计划或比例到位,或未在贷款人规定时间内补足的;  (12)未按进度完成项目建设,或项目建设和运营环境、条件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  (13)如本合同项下借款系以信用方式发放,借款人的信用等级、盈利水平、资产负债率、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等指标不符合贷款人信用贷款条件的;或借款人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以其有效经营资产向他人设定抵/质押担保或对外提供保证担保,已经可能影响到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  (14)可能导致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债权的实现受到不利影响的其他情形。  9.2借款人违约,贷款人有权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要求借款人限期纠正违约行为;  (2)停止依据本合同和贷款人与借款人之间的其他合同向借款人发放借款和其他融资款项,部分或全部取消借款人未提取jie款和其他融资款项;  (3)宣布本合同和贷款人与借款人之间其他合同项下未偿还的借款和其他融资款项立即到期,立即收回未偿还款项;  (4)要求借款人赔偿因其违约给贷款人造成的损失;  (5)法律法规规定、本合同约定或贷款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措施。  9.3借款到期(含被宣布立即到期)借款人未按约偿还的,贷款人有权自逾期之日起按本合同约定的逾期罚息利率计收罚息。对借款人未按时支付的利息,按逾期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9.4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有权自借款被挪用之日起,对挪用部分按本合同约定的挪用借款罚息利率计收罚息,借款被挪用期间未按时支付的利息,按挪用借款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9.5借款人同时发生上述10.3、10.4条所列情形的,罚息利率择其重者确定,不能并处。  9.6借款人未按期偿还借款本金、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或其他应付款项的,贷款人有权通过媒体进行公告催收。  9.7借款人的关联方与借款人之间的控制或被控制关系发生变化,或借款人的关联方发生上述第10.1条中除第(1)、(2)两项之外的其他情形,已经或可能影响到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贷款人有权采取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措施。  第十条扣收  10.1借款人未按照约定偿还本合同项下到期(包括被宣布立即到期)债务的,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开立在贷款人或其他分支机构的所有账户中扣收相应款项用以清偿,直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所有债务全部清偿完毕为止。  10.2贷款人扣收款项不足以清偿借款人所有债务的,贷款人有权决定清偿顺序。  第十一条生效、变更和解除  11.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全部履行完毕之日终止。  11.2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变更条款或协议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变更部分外,本合同其余部分依然有效,变更部分生效前原条款仍然有效。  11.3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不影响缔约各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本合同的解除,不影响有关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  第十二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和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本合同约定的方式解决。  第十三条完整合同  本合同第一部分《借款条件》和第二部分《固定资产借款合同条款》共同组成一份完整的借款合同,两部分中的同一词语具有相同含义、借款人本笔借款受上述两部分的共同约束。  第十四条通知  14.1本合同项下的所有通知应以书面形式发出。除另有约定外,双方指定本合同载明的住所地为通讯及联系地址。任何一方通讯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对方。  14.2本合同任何一方拒绝签收或发生其他无法送达的情形,通知方可采取公证或公告方式进行送达。  第十五条其他  15.1贷款人未行使或部分行使或迟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不构成对该权利或其他权利的放弃或变更,也不影响其进一步行使该权利或其他权利。  15.2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也不影响整个合同的效力。  15.3贷款人有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金融监管机构的要求,将与本合同有关的信息和借款人其他相关信息提供给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和其他依法设立的信用信息数据库,供具有适当资格的机构或个查询和使用。贷款人也有权为本合同订立和履行之目的,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和其他依法设立的信用信息数据库查询借款人的相关信息。  15.4本合同所述之“关联方”、“关联方关系”、“关联方交易”、“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等词语与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财会[20xx]3号)以及其后对该准则的修订的相同词语具有相同含义。  15.5贷款人根据其业务规则制作保留的关于本合同项下借款的单据和凭证,构成证明借贷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的有效证据,对借款人具有约束力。  15.6在本合同中,⑴凡提及本合同应包括对合同的修改或补充;⑵条款标 快递公司问题件快递公司问题件货款处理关于圆的周长面积重点题型关于解方程组的题及答案关于南海问题 仅用于参考,不构成对本合同的任何解释,对标题项下内容及其范围也不构成任何限制;⑶提款日、还款日为非银行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工作日。  双方确认:借贷双方已对本合同的所有条款进行了充分协商。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特别注意有关双方权利义务的全部条款,对其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已应借款人要求对相关条款作出解释和说明。借款人已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所有合同条款(包括第一部分《借款条件》和第二部分《固定资产借款合同条款》),借贷双方对本合同条款的理解完全一致,对本合同内容无异议。  贷款人(盖章):___________  负责人/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  jie款人(盖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固定资产借款合同5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银行_______行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应借款方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提出的借款申请,贷款方愿意提供固定资产外汇贷款。现借贷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借款合同条例》以及_______银行的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经过平等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借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1.1借款币种:___________  1.2借款金额:(大写:_______)其中备付利息:(大写:_______)  1.3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_____年,自第一笔提款之日起算。  第二条借款用途  2.1借款限用于:_________________  2.2备付利息款限用于支付建设期各期利息。  第三条提款  3.1借款方按第一条规定的借款额提款或/和开立信用证均必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后方可进行:  (1)已提供项目投资列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证明;  (2)已提交贷款方认可的项目预(概)算资金已全部落实的证明,包括拨款和发行股票、债券的批准件;各类已签署生效的融资合同副本;自有资金已落实的证明;  (3)已提交贷款方认可的《工贸还汇协议书》或销售渠道已落实的其他证明;  (4)已提交贷款方认可的还款担保;抵押合同已办妥登记及公证手续;  (5)自筹资金已按贷款方要求或按计划投入使用或到帐;  (6)未发生第9.1条款所列任何一种违约行为;  (7)其它:  3.2提款期限为______个月。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算。在提款期限内,借款方应按下列计划提款。  计划提款金额  年季月  3.3________各年(季)度提款计划借款方应在当年(季)第一笔提款前一个月提交贷款方。  3.4_______分年和年(季)度提款计划如需调整,应至少提前十五天提出,并经贷款方同意。  3.5_______借款方办理提款,应提前_______个银行营业日提交有效借款凭证。  3.6_______提款期到期,未提贷款部分即自动注销,但事前已经贷款方书面同意延展提款期限者除外。  第四条利息和费用  4.1借款利率。  借款年率为:______________  利息每_______计收一次,结息日为____________。  计息方法:以三百六十天为一年,按贷款余额和实际用款天数计收利息。  4.2__________承诺费。如借款方未按第3.3条款所述季度提款计划提用贷款,又未按第3.4条款规定提前通知调整提款计划,对该未提或超计划提款部分,贷款方有权按未提或超提金额的______‰一次性收取承诺费。  4.3_________管理费。借款方应在第一次提款时按合同借款金额的______%一次性向贷款方支付管理费,管理费以人民币支付(以支付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中间价折算)。  4.4________借款应于结算日主动支付利息,如结息日为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营业日支付,届时未付,贷款方有权主动从借款方的存款帐户中扣收。如存款不足以支付利息,对应付未付利息,贷款方可计收复利。  4.5凡因签订和履行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而发生的其他费用均由借款方承担。  4.6除4.3条款项下费用外,其他各项利息、费用均以所借币种支付。  第五条还款  5.1还款来源为________及其它可用于还款的资金。  5.2借款方应在第
本文档为【【推荐】固定资产借款合同】,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该文档来自用户分享,如有侵权行为请发邮件ishare@vip.sina.com联系网站客服,我们会及时删除。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下载需要: 免费 已有0 人下载
最新资料
资料动态
专题动态
个人认证用户
芳泽西
暂无简介~
格式:doc
大小:46KB
软件:Word
页数:40
分类:
上传时间:2022-04-11
浏览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