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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 610-201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610-2016代替HJ610-201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Technicalguidelinesforenvironmentalimpactassessment―groundwaterenvironment(发布稿)环境保护部2016-01-07发布2016-01-07实施发布HJ610-2016i目次前言.......................................................................ii1适用范围........

HJ 610-201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610-2016代替HJ610-201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Technicalguidelinesforenvironmentalimpactassessment―groundwaterenvironment(发布稿)环境保护部2016-01-07发布2016-01-07实施发布HJ610-2016i目次前言.......................................................................ii1适用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总则.......................................................................35地下水环境影响识别.........................................................56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分级.................................................57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求.................................................68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89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1410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1611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与对策.................................................1612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9附录A(规范性附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分类表.............................21附录B(资料性附录)水文地质参数经验值表.....................................34附录C(资料性附录)环境水文地质试验 方法 快递客服问题件处理详细方法山木方法pdf计算方法pdf华与华方法下载八字理论方法下载 简介.................................35附录D(资料性附录)常用地下水评价预测模型...................................37HJ610-2016ii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范和指导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保护环境,防止地下水污染,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的一般性原则、内容、工作程序、方法和要求。本标准于2011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调整、补充和规范了相关术语和定义;——调整地下水流场和地下水位为调查内容;——调整了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分级判定依据;——调整了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范围的确定方法;——修改简化了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要求;——强化并明确了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与对策的相关要求;——删除了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专题文件编写的要求;——增加了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章节;——修订了附录,补充了附录A《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分类表》。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1)废止。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附录C、附录D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司提出。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6年1月7日批准。本标准自2016年1月7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HJ610-2016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的一般性原则、工作程序、内容、方法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对地下水环境可能产生影响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可参照执行。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14848地下水质量标准GB16889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危险废物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50027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GB50141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T50934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HJ2.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T2.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25.1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HJ25.2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HJ/T164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338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DZ/T0290地下水水质标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3号)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地下水groundwater地面以下饱和含水层中的重力水。3.2水文地质条件hydrogeologicalcondition地下水埋藏和分布、含水介质和含水构造等条件的总称。HJ610-201623.3包气带vadosezone地面与地下水面之间与大气相通的,含有气体的地带。3.4饱水带saturatedzone地下水面以下,岩层的空隙全部被水充满的地带。3.5潜水phreaticwater地面以下,第一个稳定隔水层以上具有自由水面的地下水。3.6承压水confinedwater充满于上下两个相对隔水层间的具有承压性质的地下水。3.7地下水补给区groundwaterrechargezone含水层出露或接近地表接受大气降水和地表水等入渗补给的地区。3.8地下水排泄区groundwaterdischargezone含水层的地下水向外部排泄的范围。3.9地下水径流区groundwaterrunoffzone含水层的地下水从补给区至排泄区的流经范围。3.10集中式饮用水水源centralizeddrinkingwatersource进入输水管网送到用户的且具有一定供水规模(供水人口一般不小于1000人)的现用、备用和规划的地下水饮用水水源。3.11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distributeddrinkingwatersource供水小于一定规模(供水人口一般小于1000人)的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3.12地下水环境现状值valueofcurrentgroundwaterquality建设项目实施前的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值。3.13地下水污染对照值controlvalueofgroundwatercontaminationHJ610-20163调查评价区内有历史记录的地下水水质指标统计值,或评价区内受人类活动影响程度较小的地下水水质指标统计值。3.14地下水污染groundwatercontamination人为原因直接导致地下水化学、物理、生物性质改变,使地下水水质恶化的现象。3.15正常状况normalcondition建设项目的工艺设备和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均达到设计要求条件下的运行状况。如防渗系统的防渗能力达到了设计要求,防渗系统完好,验收合格。3.16非正常状况unnormalcondition建设项目的工艺设备或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因系统老化、腐蚀等原因不能正常运行或保护效果达不到设计要求时的运行状况。3.17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protectedtargetofgroundwaterenvironment潜水含水层和可能受建设项目影响且具有饮用水开发利用价值的含水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所界定的涉及地下水的环境敏感区。4总则4.1一般性原则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应对建设项目在建设期、运营期和服务期满后对地下水水质可能造成的直接影响进行 分析 定性数据统计分析pdf销售业绩分析模板建筑结构震害分析销售进度分析表京东商城竞争战略分析 、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保护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制定地下水环境影响跟踪监测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为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保护提供科学依据。根据建设项目对地下水环境影响的程度,结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将建设项目分为四类,详见附录A。Ⅰ类、Ⅱ类、Ⅲ类建设项目的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应执行本标准,Ⅳ类建设项目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4.2评价基本任务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应按本标准划分的评价工作等级开展相应评价工作,基本任务包括:识别地下水环境影响,确定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开展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完成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预测和评价建设项目对地下水水质可能造成的直接影响,提出有针对性的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与对策,制定地下水环境影响跟踪监测计划和应急预案。4.3工作程序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可划分为准备阶段、现状调查与评价阶段、影响预测与评价阶段和结论阶段。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见图1。HJ610-20164图1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HJ610-201654.4各阶段主要工作内容4.4.1准备阶段搜集和分析有关国家和地方地下水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相关规划等资料;了解建设项目工程概况,进行初步工程分析,识别建设项目对地下水环境可能产生的直接影响;开展现场踏勘工作,识别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确定评价工作等级、评价范围、评价重点。4.4.2现状调查与评价阶段开展现场调查、勘探、地下水监测、取样、分析、室内外试验和室内资料分析等工作,进行现状评价。4.4.3影响预测与评价阶段进行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依据国家、地方有关地下水环境的法规及标准,评价建设项目对地下水环境的直接影响。4.4.4结论阶段综合分析各阶段成果,提出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与防控措施,制定地下水环境影响跟踪监测计划,完成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5地下水环境影响识别5.1基本要求5.1.1地下水环境影响的识别应在初步工程分析和确定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的基础上进行,根据建设项目建设期、运营期和服务期满后三个阶段的工程特征,识别其“正常状况”和“非正常状况”下的地下水环境影响。5.1.2对于随着生产运行时间推移对地下水环境影响有可能加剧的建设项目,还应按运营期的变化特征分为初期、中期和后期分别进行环境影响识别。5.2识别方法5.2.1根据附录A,识别建设项目所属的行业类别。5.2.2根据建设项目的地下水环境敏感特征,识别建设项目的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5.3识别内容5.3.1识别可能造成地下水污染的装置和设施(位置、规模、材质等)及建设项目在建设期、运营期、服务期满后可能的地下水污染途径。5.3.2识别建设项目可能导致地下水污染的特征因子。特征因子应根据建设项目污废水成分(可参照HJ/T2.3)、液体物料成分、固废浸出液成分等确定。6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分级6.1划分原则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应依据建设项目行业分类和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进行判定,可划分为一、二、三级。HJ610-201666.2评价工作等级划分6.2.1划分依据6.2.1.1根据附录A确定建设项目所属的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6.2.1.2建设项目的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可分为敏感、较敏感、不敏感三级,分级原则见表1。表1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表敏感程度地下水环境敏感特征敏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备用、应急水源,在建和规划的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除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以外的国家或地方政府设定的与地下水环境相关的其它保护区,如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较敏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备用、应急水源,在建和规划的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未划定准保护区的集中水式饮用水水源,其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特殊地下水资源(如矿泉水、温泉等)保护区以外的分布区等其他未列入上述敏感分级的环境敏感区a。不敏感上述地区之外的其它地区。注:a“环境敏感区”是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所界定的涉及地下水的环境敏感区。6.2.2建设项目评价工作等级6.2.2.1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见表2。表2评价工作等级分级表项目类别环境敏感程度Ⅰ类项目Ⅱ类项目Ⅲ类项目敏感一一二较敏感一二三不敏感二三三6.2.2.2对于利用废弃盐岩矿井洞穴或人工专制盐岩洞穴、废弃矿井巷道加水幕系统、人工硬岩洞库加水幕系统、地质条件较好的含水层储油、枯竭的油气层储油等形式的地下储油库,危险废物填埋场应进行一级评价,不按表2划分评价工作等级。6.2.2.3当同一建设项目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场地时,各场地应分别判定评价工作等级,并按相应等级开展评价工作。6.2.2.4线性工程根据所涉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和主要站场位置(如输油站、泵站、加油站、机务段、服务站等)进行分段判定评价等级,并按相应等级分别开展评价工作。7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求7.1原则性要求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应充分利用已有资料和数据,当已有资料和数据不能满足评价要求HJ610-20167时,应开展相应评价等级要求的补充调查,必要时进行勘察试验。7.2一级评价要求7.2.1详细掌握调查评价区环境水文地质条件,主要包括含(隔)水层结构及分布特征、地下水补径排条件、地下水流场、地下水动态变化特征、各含水层之间以及地表水与地下水之间的水力联系等,详细掌握调查评价区内地下水开发利用现状与规划。7.2.2开展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详细掌握调查评价区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和地下水动态监测信息,进行地下水环境现状评价。7.2.3基本查清场地环境水文地质条件,有针对性地开展现场勘察试验,确定场地包气带特征及其防污性能。7.2.4采用数值法进行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对于不宜概化为等效多孔介质的地区,可根据自身特点选择适宜的预测方法。7.2.5预测评价应结合相应环保措施,针对可能的污染情景,预测污染物运移趋势,评价建设项目对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7.2.6根据预测评价结果和场地包气带特征及其防污性能,提出切实可行的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与地下水环境影响跟踪监测计划,制定应急预案。7.3二级评价要求7.3.1基本掌握调查评价区的环境水文地质条件,主要包括含(隔)水层结构及其分布特征、地下水补径排条件、地下水流场等。了解调查评价区地下水开发利用现状与规划。7.3.2开展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基本掌握调查评价区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进行地下水环境现状评价。7.3.3根据场地环境水文地质条件的掌握情况,有针对性地补充必要的现场勘察试验。7.3.4根据建设项目特征、水文地质条件及资料掌握情况,选择采用数值法或解析法进行影响预测,预测污染物运移趋势和对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7.3.5提出切实可行的环境保护措施与地下水环境影响跟踪监测计划。7.4三级评价要求7.4.1了解调查评价区和场地环境水文地质条件。7.4.2基本掌握调查评价区的地下水补径排条件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7.4.3采用解析法或类比分析法进行地下水影响分析与评价。7.4.4提出切实可行的环境保护措施与地下水环境影响跟踪监测计划。7.5其他技术要求7.5.1一级评价要求场地环境水文地质资料的调查精度应不低于1:10000比例尺,评价区的环境水文地质资料的调查精度应不低于1:50000比例尺。7.5.2二级评价环境水文地质资料的调查精度要求能够清晰反映建设项目与环境敏感区、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的位置关系,并根据建设项目特点和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程度确定调查精度,建议一般以不低于1:50000比例尺为宜。HJ610-201688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8.1调查与评价原则8.1.1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工作应遵循资料搜集与现场调查相结合、项目所在场地调查(勘察)与类比考察相结合、现状监测与长期动态资料分析相结合的原则。8.1.2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工作的深度应满足相应的工作级别要求。当现有资料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通过组织现场监测或环境水文地质勘察与试验等方法获取。8.1.3对于一、二级评价的改、扩建类建设项目,应开展现有工业场地的包气带污染现状调查。8.1.4对于长输油品、化学品管线等线性工程,调查评价工作应重点针对场站、服务站等可能对地下水产生污染的地区开展。8.2调查评价范围8.2.1基本要求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评价范围应包括与建设项目相关的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以能说明地下水环境的现状,反映调查评价区地下水基本流场特征,满足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为基本原则。污染场地修复工程项目的地下水环境影响现状调查参照HJ25.1执行。8.2.2调查评价范围确定8.2.2.1建设项目(除线性工程外)地下水环境影响现状调查评价范围可采用公式计算法、查表法和自定义法确定。当建设项目所在地水文地质条件相对简单,且所掌握的资料能够满足公式计算法的要求时,应采用公式计算法确定(参照HJ/T338);当不满足公式计算法的要求时,可采用查表法确定。当计算或查表范围超出所处水文地质单元边界时,应以所处水文地质单元边界为宜。a)公式计算法L=α×K×I×T/ne(1)式中:L—下游迁移距离,m;α—变化系数,α≥1,一般取2;K—渗透系数,m/d,常见渗透系数表见附录B表B.1;I—水力坡度,无量纲;T—质点迁移天数,取值不小于5000d;ne—有效孔隙度,无量纲。采用该方法时应包含重要的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所得的调查评价范围如图2所示。HJ610-20169注:虚线表示等水位线;空心箭头表示地下水流向;场地上游距离根据评价需求确定,场地两侧不小于L/2。图2调查评价范围示意图b)查表法参照表3。表3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评价范围参照表评价等级调查评价面积(km2)备注一级≥20二级6-20三级≤6应包括重要的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必要时适当扩大范围。c)自定义法可根据建设项目所在地水文地质条件自行确定,需说明理由。8.2.2.2线性工程应以工程边界两侧向外延伸200m作为调查评价范围;穿越饮用水源准保护区时,调查评价范围应至少包含水源保护区;线性工程站场的调查评价范围确定参照8.2.2.1。8.3调查内容与要求8.3.1水文地质条件调查在充分收集资料的基础上,根据建设项目特点和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程度,开展调查工作,主要内容包括:a)气象、水文、土壤和植被状况;b)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地貌特征与矿产资源;c)包气带岩性、结构、厚度、分布及垂向渗透系数等;HJ610-201610d)含水层岩性、分布、结构、厚度、埋藏条件、渗透性、富水程度等;隔水层(弱透水层)的岩性、厚度、渗透性等;e)地下水类型、地下水补径排条件;f)地下水水位、水质、水温、地下水化学类型;g)泉的成因类型,出露位置、形成条件及泉水流量、水质、水温,开发利用情况;h)集中供水水源地和水源井的分布情况(包括开采层的成井密度、水井结构、深度以及开采历史);i)地下水现状监测井的深度、结构以及成井历史、使用功能;j)地下水环境现状值(或地下水污染对照值)。场地范围内应重点调查c)。8.3.2地下水污染源调查8.3.2.1调查评价区内具有与建设项目产生或排放同种特征因子的地下水污染源。8.3.2.2对于一、二级的改、扩建项目,应在可能造成地下水污染的主要装置或设施附近开展包气带污染现状调查,对包气带进行分层取样,一般在0~20cm埋深范围内取一个样品,其他取样深度应根据污染源特征和包气带岩性、结构特征等确定,并说明理由。样品进行浸溶试验,测试分析浸溶液成分。8.3.3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8.3.3.1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应通过对地下水水质、水位的监测,掌握或了解评价区地下水水质现状及地下水流场,为地下水环境现状评价提供基础资料。8.3.3.2污染场地修复工程项目的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参照HJ25.2执行。8.3.3.3现状监测点的布设原则a)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点采用控制性布点与功能性布点相结合的布设原则。监测点应主要布设在建设项目场地、周围环境敏感点、地下水污染源以及对于确定边界条件有控制意义的地点。当现有监测点不能满足监测位置和监测深度要求时,应布设新的地下水现状监测井,现状监测井的布设应兼顾地下水环境影响跟踪监测计划。b)监测层位应包括潜水含水层、可能受建设项目影响且具有饮用水开发利用价值的含水层。c)一般情况下,地下水水位监测点数宜大于相应评价级别地下水水质监测点数的2倍。d)地下水水质监测点布设的具体要求:1)监测点布设应尽可能靠近建设项目场地或主体工程,监测点数应根据评价等级和水文地质条件确定。2)一级评价项目潜水含水层的水质监测点应不少于7个,可能受建设项目影响且具有饮用水开发利用价值的含水层3-5个。原则上建设项目场地上游和两侧的地下水水质监测点均不得少于1个,建设项目场地及其下游影响区的地下水水质监测点不得少于3个。3)二级评价项目潜水含水层的水质监测点应不少于5个,可能受建设项目影响且具有饮用水开发利用价值的含水层2-4个。原则上建设项目场地上游和两侧的地下水水质监测点均不得少于1个,建设项目场地及其下游影响区的地下水水质监测点不得少于2个。HJ610-2016114)三级评价项目潜水含水层水质监测点应不少于3个,可能受建设项目影响且具有饮用水开发利用价值的含水层1-2个。原则上建设项目场地上游及下游影响区的地下水水质监测点各不得少于1个。e)管道型岩溶区等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地区,地下水现状监测点应视情况确定,并说明布设理由。f)在包气带厚度超过100m的评价区或监测井较难布置的基岩山区,地下水质监测点数无法满足d)要求时,可视情况调整数量,并说明调整理由。一般情况下,该类地区一、二级评价项目至少设置3个监测点,三级评价项目根据需要设置一定数量的监测点。8.3.3.4地下水水质现状监测取样要求a)地下水水质取样应根据特征因子在地下水中的迁移特性选取适当的取样方法。b)一般情况下,只取一个水质样品,取样点深度宜在地下水位以下1.0m左右。c)建设项目为改、扩建项目,且特征因子为DNAPLs(重质非水相液体)时,应至少在含水层底部取一个样品。8.3.3.5地下水水质现状监测因子a)检测分析地下水环境中K++Na+、Ca2+、Mg2+、CO32-、HCO3-、Cl-、SO42-的浓度。b)地下水水质现状监测因子原则上应包括两类:一类是基本水质因子,另一类为特征因子。1)基本水质因子以pH、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性酚类、氰化物、砷、汞、铬(六价)、总硬度、铅、氟、镉、铁、锰、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盐指数、硫酸盐、氯化物、总大肠菌群、细菌总数等及背景值超标的水质因子为基础,可根据区域地下水类型、污染源状况适当调整。2)特征因子根据5.3.2的识别结果确定,可根据区域地下水化学类型、污染源状况适当调整。8.3.3.6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频率要求a)水位监测频率要求1)评价等级为一级的建设项目,若掌握近3年内至少一个连续水文年的枯、平、丰水期地下水位动态监测资料,评价期内至少开展一期地下水水位监测;若无上述资料,依据表4开展水位监测。2)评价等级为二级的建设项目,若掌握近3年内至少一个连续水文年的枯、丰水期地下水位动态监测资料,评价期可不再开展现状地下水位监测;若无上述资料,依据表4开展水位监测。HJ610-201612表4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频率参照表水位监测频率水质监测频率一级二级三级一级二级三级山前冲(洪)积枯平丰枯丰一期枯丰枯一期滨海(含填海区)二期a一期一期一期一期一期其他平原区枯丰一期一期枯一期一期黄土地区枯平丰一期一期二期一期一期沙漠地区枯丰一期一期一期一期一期丘陵山区枯丰一期一期一期一期一期岩溶裂隙枯丰一期一期枯丰一期一期岩溶管道二期一期一期二期一期一期a“二期”的间隔有明显水位变化,其变化幅度接近年内变幅。3)评价等级为三级的建设项目,若掌握近3年内至少一期的监测资料,评价期内可不再进行现状水位监测;若无上述资料,依据表4开展水位监测。b)基本水质因子的水质监测频率应参照表4,若掌握近3年至少一期水质监测数据,基本水质因子可在评价期补充开展一期现状监测;特征因子在评价期内需至少开展一期现状值监测。c)在包气带厚度超过100m的评价区或监测井较难布置的基岩山区,若掌握近3年内至少一期的监测资料,评价期内可不进行现状水位、水质监测;若无上述资料,至少开展一期现状水位、水质监测。8.3.3.7地下水样品采集与现场测定a)地下水样品应采用自动式采样泵或人工活塞闭合式与敞口式定深采样器进行采集。b)样品采集前,应先测量井孔地下水水位(或地下水位埋深)并做好记录,然后采用潜水泵或离心泵对采样井(孔)进行全井孔清洗,抽汲的水量不得小于3倍的井筒水(量)体积。c)地下水水质样品的管理、分析化验和质量控制按照HJ/T164执行。pH、Eh、DO、水温等不稳定项目应在现场测定。8.3.4环境水文地质勘察与试验8.3.4.1环境水文地质勘察与试验是在充分收集已有资料和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的基础上,针对需要进一步查明的地下水含水层特征和为获取预测评价中必要的水文地质参数而进行的工作。8.3.4.2除一级评价应进行必要的环境水文地质勘察与试验外,对环境水文地质条件复杂且资料缺少的地区,二级、三级评价也应在区域水文地质调查的基础上对场地进行必要的水文地质勘察。8.3.4.3环境水文地质勘察可采用钻探、物探和水土化学分析以及室内外测试、试验等手段开展,具体参见相关标准与规范。8.3.4.4环境水文地质试验项目通常有抽水试验、注水试验、渗水试验、浸溶试验及土柱评价等级频次分布区HJ610-201613淋滤试验等,有关试验原则与方法参见附录C。在评价工作过程中可根据评价等级和资料掌握情况选用。8.3.4.5进行环境水文地质勘察时,除采用常规方法外,还可采用其他辅助方法配合勘察。8.4地下水环境现状评价8.4.1地下水水质现状评价8.4.1.1GB/T14848和有关法规及当地的环保要求是地下水环境现状评价的基本依据。对属于GB/T14848水质指标的评价因子,应按其规定的水质分类标准值进行评价;对于不属于GB/T14848水质指标的评价因子,可参照国家(行业、地方)相关标准(如GB3838、GB5749、DZ/T0290等)进行评价。现状监测结果应进行统计分析,给出最大值、最小值、均值、标准差、检出率和超标率等。8.4.1.2地下水水质现状评价应采用标准指数法。标准指数>1,表明该水质因子已超标,标准指数越大,超标越严重。标准指数计算公式分为以下两种情况:a)对于评价标准为定值的水质因子,其标准指数计算方法见公式2:siiiCCP=(2)式中:iP—第i个水质因子的标准指数,无量纲;iC—第i个水质因子的监测浓度值,mg/L;siC—第i个水质因子的标准浓度值,mg/L。b)对于评价标准为区间值的水质因子(如pH值),其标准指数计算方法见公式3、公式4:sdpHpHpHP−−=0.70.7pH≤7时(3)0.70.7−−=supHpHpHPpH>7时(4)式中:pHP—pH的标准指数,无量纲;pH—pH监测值;supH—标准中pH的上限值;sdpH—标准中pH的下限值。8.4.2包气带环境现状分析对于污染场地修复工程项目和评价工作等级为一、二级的改、扩建项目,应开展包气带污染现状调查,分析包气带污染状况。HJ610-2016149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9.1预测原则9.1.1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应遵循HJ2.1中确定的原则。考虑到地下水环境污染的复杂性、隐蔽性和难恢复性,还应遵循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的原则,预测应为评价各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的环境安全和环境保护措施的合理性提供依据。9.1.2预测的范围、时段、内容和方法均应根据评价工作等级、工程特征与环境特征,结合当地环境功能和环保要求确定,应预测建设项目对地下水水质产生的直接影响,重点预测对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9.1.3在结合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对工程设计方案或可行性研究 报告 软件系统测试报告下载sgs报告如何下载关于路面塌陷情况报告535n,sgs报告怎么下载竣工报告下载 推荐的选址(选线)方案可能引起的地下水环境影响进行预测。9.2预测范围9.2.1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范围一般与调查评价范围一致。9.2.2预测层位应以潜水含水层或污染物直接进入的含水层为主,兼顾与其水力联系密切且具有饮用水开发利用价值的含水层。9.2.3当建设项目场地天然包气带垂向渗透系数小于1×10-6cm/s或厚度超过100m时,预测范围应扩展至包气带。9.3预测时段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时段应选取可能产生地下水污染的关键时段,至少包括污染发生后100d、1000d,服务年限或能反映特征因子迁移规律的其他重要的时间节点。9.4情景设置9.4.1一般情况下,建设项目须对正常状况和非正常状况的情景分别进行预测。9.4.2已依据GB16889、GB18597、GB18598、GB18599、GB/T50934设计地下水污染防渗措施的建设项目,可不进行正常状况情景下的预测。9.5预测因子预测因子应包括:a)根据5.3.2识别出的特征因子,按照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其他类别进行分类,并对每一类别中的各项因子采用标准指数法进行排序,分别取标准指数最大的因子作为预测因子;b)现有工程已经产生的且改、扩建后将继续产生的特征因子,改、扩建后新增加的特征因子;c)污染场地已查明的主要污染物;d)国家或地方要求控制的污染物。9.6预测源强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源强的确定应充分结合工程分析。a)正常状况下,预测源强应结合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和相关设计规范确定,如GB50141、GB50268等。HJ610-201615b)非正常状况下,预测源强可根据工艺设备或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因系统老化或腐蚀程度等设定。9.7预测方法9.7.1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方法包括数学模型法和类比分析法。其中,数学模型法包括数值法、解析法等方法。常用的地下水预测数学模型参见附录D。9.7.2预测方法的选取应根据建设项目工程特征、水文地质条件及资料掌握程度来确定,当数值方法不适用时,可用解析法或其他方法预测。一般情况下,一级评价应采用数值法,不宜概化为等效多孔介质的地区除外;二级评价中水文地质条件复杂且适宜采用数值法时,建议优先采用数值法;三级评价可采用解析法或类比分析法。9.7.3采用数值法预测前,应先进行参数识别和模型验证。9.7.4采用解析模型预测污染物在含水层中的扩散时,一般应满足以下条件:a)污染物的排放对地下水流场没有明显的影响。b)评价区内含水层的基本参数(如渗透系数、有效孔隙度等)不变或变化很小。9.7.5采用类比分析法时,应给出类比条件。类比分析对象与拟预测对象之间应满足以下要求:a)二者的环境水文地质条件、水动力场条件相似。b)二者的工程类型、规模及特征因子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具有相似性。9.7.6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过程中,对于采用非本导则推荐模式进行预测评价时,须明确所采用模式适用条件,给出模型中的各参数物理意义及参数取值,并尽可能的采用本导则中的相关模式进行验证。9.8预测模型概化9.8.1水文地质条件概化根据调查评价区和场地环境水文地质条件,对边界性质、介质特征、水流特征和补径排等条件进行概化。9.8.2污染源概化污染源概化包括排放形式与排放规律的概化。根据污染源的具体情况,排放形式可以概化为点源、线源、面源;排放规律可以简化为连续恒定排放或非连续恒定排放以及瞬时排放。9.8.3水文地质参数初始值的确定预测所需的包气带垂向渗透系数、含水层渗透系数、给水度等参数初始值的获取应以收集评价范围内已有水文地质资料为主,不满足预测要求时需通过现场试验获取。9.9预测内容9.9.1给出特征因子不同时段的影响范围、程度,最大迁移距离。9.9.2给出预测期内场地边界或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处特征因子随时间的变化规律。9.9.3当建设项目场地天然包气带垂向渗透系数小于1×10-6cm/s或厚度超过100m时,须考虑包气带阻滞作用,预测特征因子在包气带中迁移。9.9.4污染场地修复治理工程项目应给出污染物变化趋势或污染控制的范围。HJ610-20161610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10.1评价原则10.1.1评价应以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和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结果为依据,对建设项目各实施阶段(建设期、运营期及服务期满后)不同环节及不同污染防控措施下的地下水环境影响进行评价。10.1.2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未包括环境质量现状值时,应叠加环境质量现状值后再进行评价。10.1.3应评价建设项目对地下水水质的直接影响,重点评价建设项目对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10.2评价范围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一般与调查评价范围一致。10.3评价方法10.3.1采用标准指数法对建设项目地下水水质影响进行评价,具体方法同8.4.1.2。10.3.2对属于GB/T14848水质指标的评价因子,应按其规定的水质分类标准值进行评价;对于不属于GB/T14848水质指标的评价因子,可参照国家(行业、地方)相关标准的水质标准值(如GB3838、GB5749、DZ/T0290等)进行评价。10.4评价结论评价建设项目对地下水水质影响时,可采用以下判据评价水质能否满足标准的要求。10.4.1以下情况应得出可以满足标准要求的结论:a)建设项目各个不同阶段,除场界内小范围以外地区,均能满足GB/T14848或国家(业、地方)相关标准要求的;b)在建设项目实施的某个阶段,有个别评价因子出现较大范围超标,但采取环保措施后,可满足GB/T14848或国家(行业、地方)相关标准要求的。10.4.2以下情况应得出不能满足标准要求的结论:a)新建项目排放的主要污染物,改、扩建项目已经排放的及将要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在评价范围内地下水中已经超标的;b)环保措施在技术上不可行,或在经济上明显不合理的。11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与对策11.1基本要求11.1.1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与对策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相关规定,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重点突出饮用水水质安全的原则确定。11.1.2地下水环境环保对策措施建议应根据建设项目特点、调查评价区和场地环境水文地质条件,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提出的污染防控对策的基础上,根据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结果,提出需要增加或完善的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和对策。HJ610-20161711.1.3改、扩建项目应针对现有工程引起的地下水污染问题,提出“以新带老”的对策和措施,有效减轻污染程度或控制污染范围,防止地下水污染加剧。11.1.4给出各项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与对策的实施效果,列表给出初步估算各措施的投资概算,并分析其技术、经济可行性。11.1.5提出合理、可行、操作性强的地下水污染防控的环境管理体系,包括地下水环境跟踪监测方案和定期信息公开等。11.2建设项目污染防控对策11.2.1源头控制措施主要包括提出各类废物循环利用的具体方案,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提出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应采取的污染控制措施,将污染物跑、冒、滴、漏降到最低限度。11.2.2分区防控措施11.2.2.1结合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结果,对工程设计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地下水污染防控方案提出优化调整的建议,给出不同分区的具体防渗技术要求。一般情况下,应以水平防渗为主,防控措施应满足以下要求:a)已颁布污染控制国家标准或防渗技术规范的行业,水平防渗技术要求按照相应标准或规范执行,如GB16889、GB18597、GB18598、GB18599、GB/T50934等;b)未颁布相关标准的行业,根据预测结果和场地包气带特征及其防污性能,提出防渗技术要求;或根据建设项目场地天然包气带防污性能、污染控制难易程度和污染物特性,参照表7提出防渗技术要求。其中污染控制难易程度分级和天然包气带防污性能分级分别参照表5和表6进行相关等级的确定。表5污染控制难易程度分级参照表污染控制难易程度主要特征难对地下水环境有污染的物料或污染物泄漏后,不能及时发现和处理。易对地下水环境有污染的物料或污染物泄漏后,可及时发现和处理。表6天然包气带防污性能分级参照表分级包气带岩土的渗透性能强岩(土)层单层厚度Mb≥1.0m,渗透系数K≤1×10-6cm/s,且分布连续、稳定。中岩(土)层单层厚度0.5m≤Mb<1.0m,渗透系数K≤1×10-6cm/s,且分布连续、稳定。岩(土)层单层厚度Mb≥1.0m,渗透系数1×10-6cm/s<K≤1×10-4cm/s,且分布连续、稳定。弱岩(土)层不满足上述“强”和“中”条件。HJ610-201618表7地下水污染防渗分区参照表防渗分区天然包气带防污性能污染控制难易程度污染物类型防渗技术要求弱难中-强难重点防渗区弱易重金属、持久性有机物污染物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或参照GB18598执行弱易-难中-强难其他类型中易一般防渗区强易重金属、持久性有机物污染物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或参照GB16889执行简单防渗区中-强易其他类型一般地面硬化11.2.2.2对难以采取水平防渗的场地,可采用垂向防渗为主,局部水平防渗为辅的防控措施。11.2.2.3根据非正常状况下的预测评价结果,在建设项目服务年限内个别评价因子超标范围超出厂界时,应提出优化总图布置的建议或地基处理方案。11.3地下水环境监测与管理11.3.1建立地下水环境监测管理体系,包括制定地下水环境影响跟踪监测计划、建立地下水环境影响跟踪监测制度、配备先进的监测仪器和设备,以便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11.3.2跟踪监测计划应根据环境水文地质条件和建设项目特点设置跟踪监测点,跟踪监测点应明确与建设项目的位置关系,给出点位、坐标、井深、井结构、监测层位、监测因子及监测频率等相关参数。11.3.2.1跟踪监测点数量要求:a)一、二级评价的建设项目,一般不少于3个,应至少在建设项目场地,上、下游各布设1个。一级评价的建设项目,应在建设项目总图布置基础之上,结合预测评价结果和应急响应时间要求,在重点污染风险源处增设监测点。b)三级评价的建设项目,一般不少于1个,应至少在建设项目场地下游布置1个。11.3.2.2明确跟踪监测点的基本功能,如背景值监测点、地下水环境影响跟踪监测点、污染扩散监测点等,必要时,明确跟踪监测点兼具的污染控制功能。11.3.2.3根据环境管理对监测工作的需要,提出有关监测机构、人员及装备的建议。11.3.3制定地下水环境跟踪监测与信息公开计划11.3.3.1落实跟踪监测报告编制的责任主体,明确地下水环境跟踪监测报告的内容,一般应包括:a)建设项目所在场地及其影响区地下水环境跟踪监测数据,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b)生产设备、管廊或管线、贮存与运输装置、污染物贮存与处理装置、事故应急装置等设施的运行状况、跑冒滴漏记录、维护记录。HJ610-20161911.3.3.2信息公开计划应至少包括建设项目特征因子的地下水环境监测值。11.4应急响应制定地下水污染应急响应预案,明确污染状况下应采取的控制污染源、切断污染途径等措施。12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2.1环境水文地质现状概述调查评价区及场地环境水文地质条件和地下水环境现状。12.2地下水环境影响根据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结果,给出建设项目对地下水环境和保护目标的直接影响。12.3地下水环境污染防控措施根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提出建设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的优化调整建议或方案。12.4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结合环境水文地质条件、地下水环境影响、地下水环境污染防控措施、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的合理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明确给出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是否可接受的结论。HJ610-201621附录A(规范性附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分类表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环评类别行业类别报告书报告表报告书报告表A水利1、水库库容1000万立方米及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Ⅲ类Ⅳ类2、灌区工程新建5万亩及以上;改造30万亩及以上其他再生水灌溉工程为Ⅲ类,其余Ⅳ类Ⅳ类3、引水工程跨流域调水;大中型河流引水;小型河流年总引水量占天然年径流量1/4及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Ⅲ类Ⅳ类4、防洪治涝工程新建大中型其他Ⅲ类Ⅳ类5、河湖整治工程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Ⅲ类Ⅳ类6、地下水开采工程日取水量1万立方米及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Ⅲ类Ⅳ类B农、林、牧、渔、海洋7、农业垦殖5000亩及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Ⅳ类Ⅳ类8、农田改造项目/涉及环境敏感区的Ⅳ类9、农产品基地项目/涉及环境敏感区的Ⅳ类10、农业转基因项目、物种引进项目全部/Ⅳ类11、经济林基地项目原料林基地其他Ⅳ类Ⅳ类HJ610-201622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环评类别行业类别报告书报告表报告书报告表12、森林采伐工程/全部Ⅳ类13、防沙治沙工程/全部Ⅳ类14、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年出栏生猪5000头(其他畜禽种类折合猪的养殖规模)及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Ⅲ类15、淡水养殖工程/网箱、围网等投饵养殖;涉及环境敏感区的Ⅳ类16、海水养殖工程/用海面积300亩及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Ⅳ类17、海洋人工鱼礁工程/固体物质投放量5000立方米及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Ⅳ类18、围填海工程及海上堤坝工程围填海工程;长度0.5公里及以上的海上堤坝工程;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Ⅳ类Ⅳ类19、海上和海底物资储藏设施工程全部/Ⅳ类20、跨海桥梁工程全部/Ⅳ类21、海底隧道、管道、电(光)缆工程全部/Ⅳ类C地质勘查22、基础地质勘查/全部Ⅳ类23、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查/全部Ⅳ类24、矿产资源地质勘查(包括勘探活动)/全部Ⅳ类D煤炭25、煤层气开采年生产能力1亿立方米及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水力压裂工艺的Ⅱ类,其余Ⅲ类Ⅳ类26、煤炭开采全部/煤矸石转运场续表HJ610-201623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环评类别行业类别报告书报告表报告书报告表Ⅱ类,其余Ⅲ类27、洗选、配煤/全部Ⅲ类28、煤炭储存、集运/全部Ⅳ类29、型煤、水煤浆生产/全部Ⅲ类E电力30、火力发电(包括热电)除燃气发电工程外的燃气发电灰场Ⅱ类,其余Ⅲ类Ⅳ类31、水力发电总装机1000千瓦及以上;抽水蓄能电站;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Ⅲ类Ⅳ类32、生物质发电农林生物质直接燃烧或气化发电;生活垃圾、污泥焚烧发电沼气发电、垃圾填埋气发电Ⅲ类Ⅳ类33、综合利用发电利用矸石、油页岩、石油焦等发电单纯利用余热、余压、余气(含煤层气)发电Ⅲ类Ⅳ类34、其他能源发电海上潮汐电站、波浪电站、温差电站等;涉及环境敏感区的总装机容量5万千瓦及以上的风力发电利用地热、太阳能热等发电;并网光伏发电;其他风力发电Ⅳ类Ⅳ类35、送(输)变电工程500千伏及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330千伏及以其他(不含100千伏以下)Ⅳ类Ⅳ类36、脱硫、脱硝、除尘等环保工程/全部Ⅳ类F石油、天然气37、石油开采全部/I类38、天然气、页岩气开采(含净化)全部/Ⅱ类39、油库(不含加油站的油库)总容量20万立方米及以上;地下洞库其他Ⅰ类地下储罐Ⅰ类,其余Ⅱ类40、气库(不含加气站的气库)地下气库其他Ⅳ类Ⅳ类续表HJ610-201624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环评类别行业类别报告书报告表报告书报告表41、石油、天然气、成品油管线(不含城市天然气管线)200公里及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油Ⅱ类,气Ⅲ类油Ⅱ类,Ⅳ类G黑色金属42、采选(含单独尾矿库)全部/排土场、尾矿库I类,选矿厂Ⅱ类,其余Ⅳ类43、炼铁、球团、烧结全部/焦化I类,其余Ⅳ类44、炼钢全部/Ⅳ类45、铁合金制造;锰、铬冶炼全部/锰、铬冶炼I类,铁合金制造Ⅲ类46、压延加工年产50万吨及以上的冷轧其他Ⅱ类Ⅲ类H有色金属47、采选(含单独尾矿库)全部/排土场、尾矿库I类,选矿厂Ⅱ类,其余Ⅲ类48、冶炼(含再生有色金属冶炼)全部/I类49、合金制造全部/Ⅲ类50、压延加工/全部Ⅳ类I金属制品51、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有电镀工艺的;使用有机涂层的;有钝化工艺的热镀锌其他Ⅲ类Ⅳ类52、金属铸件年产10万吨及以上其他Ⅲ类Ⅳ类续表HJ610-201625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环评类别行业类别报告书报告表报告书报告表53、金属制品加工制造有电镀或喷漆工艺的其他Ⅲ类Ⅳ类J非金属矿采选及制品制造54、土砂石开采年采10万立方米及以上;海砂开采工程;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Ⅳ类Ⅳ类55、化学矿采选全部/I类56、采盐井盐湖盐、海盐Ⅲ类Ⅳ类57、石棉及其他非金属矿采选全部/Ⅲ类58、水泥制造全部/Ⅳ类59、水泥粉磨站年产100万吨及以上其他Ⅳ类Ⅳ类60、砼结构构件制造、商品混凝土加工/全部Ⅳ类61、石灰和石膏制造/全部Ⅳ类62、石材加工/全部Ⅳ类63、人造石制造/全部Ⅳ类64、砖瓦制造/全部Ⅳ类65、玻璃及玻璃制品日产玻璃500吨及以上其他Ⅳ类Ⅳ类66、玻璃纤维及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年产玻璃纤维3万吨及以上其他Ⅳ类Ⅳ类67、陶瓷制品年产建筑陶瓷100万平方米及以上;年产卫生陶瓷150万件及以上;年产日用陶瓷250万件及以上其他Ⅲ类Ⅳ类68、耐火材料及其制品石棉制品;年产岩棉5000吨及以上其他Ⅳ类Ⅳ类69、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石墨、碳素其他Ⅲ类Ⅳ类70、防水建筑材料制造、沥青搅拌站/全部Ⅳ类K机械、电子71、通用、专用设备制造及维修有电镀或喷漆工艺的其他Ⅲ类Ⅳ类续表HJ610-201626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环评类别行业类别报告书报告表报告书报告表72、铁路运输设备制造及修理机车、车辆、动车组制造;发动机生产;有电镀或喷漆工艺的零部件生产其他Ⅲ类Ⅳ类73、汽车、摩托车制造整车制造;发动机生产;有电镀或喷漆工艺的零部件生产其他Ⅲ类Ⅳ类74、自行车制造有电镀或喷漆工艺的其他Ⅲ类Ⅳ类75、船舶及相关装置制造有电镀或喷漆工艺的;拆船、修船其他Ⅲ类Ⅳ类76、航空航天器制造有电镀或喷漆工艺的其他Ⅲ类Ⅳ类77、交通器材及其他交通运输设备制造有电镀或喷漆工艺的其他Ⅲ类Ⅳ类78、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有电镀或喷漆工艺的;电池制造(无汞干电池除外)其他(仅组装的除外)Ⅲ类Ⅳ类79、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有电镀或喷漆工艺的其他(仅组装的除外)Ⅲ类Ⅳ类80、电子真空器件、集成电路、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制造显示器件有分割、焊接、酸洗或有机溶剂清洗工艺的Ⅱ类Ⅲ类81、印刷电路板、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印刷电路板有分割、焊接、酸洗或有机溶剂清洗工艺的Ⅱ类Ⅲ类82、半导体材料、电子陶瓷、有机薄膜、荧光粉、贵金属粉等电子专用材料全部/Ⅳ类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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