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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绿色建筑设计导则-1深圳市绿色建筑设计导则DesignGuideforGreenBuildingofShenzhen●深圳市地方建筑设计指引●编制部门: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批准部门:深圳市规划局●日期:二○○七年编制说明导则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参考国内外有关标准,并在征求广泛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导则。本导则由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居住建筑设计、公共建筑设计共五章和八个附录组成。本导则第四章居住建筑设计与第五章公共建筑设计分别由规划、建筑、结构、给排水、通风与空气调节、电气六部分组成。本导则由深圳市规划局负责管理。本导则主编单位:...

深圳市绿色建筑设计导则-1
深圳市绿色建筑设计导则DesignGuideforGreenBuildingofShenzhen●深圳市地方建筑设计指引●编制部门: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批准部门:深圳市规划局●日期:二○○七年编制说明导则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参考国内外有关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并在征求广泛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导则。本导则由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居住建筑设计、公共建筑设计共五章和八个附录组成。本导则第四章居住建筑设计与第五章公共建筑设计分别由规划、建筑、结构、给排水、通风与空气调节、电气六部分组成。本导则由深圳市规划局负责管理。本导则主编单位:深圳市规划局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目录11总则22术语53基本规定74居住建筑设计74.1规划134.2建筑164.3结构174.4给排水194.5通风与空气调节214.6电气225公共建筑设计225.1规划275.2建筑315.3结构325.4给排水345.5通风与空气调节365.6电气38附录A深圳地区部分常用植物、乡土植物及具生态功能植物列表40附录B场地各功能区的植物配置表42附录C不同面层的表面特性44附录D节水率和非传统水源利用率的计算45附录E不同下垫面的径流系数46附录F深圳市月平均降雨量及蒸发量47附录G空调机组安装位置50附录H各环境区域对光干扰的限制值1总则1.0.1为贯彻执行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国家技术经济政策,促进深圳市循环经济的发展,规范、指导深圳市绿色建筑设计,特制定本导则。1.0.2本导则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中的办公建筑、商场建筑和旅馆建筑。1.0.3深圳市绿色建筑设计应统筹考虑建筑全寿命周期内节水、节地、节能、节材、保护环境与满足建筑功能之间的辨证关系。1.0.4绿色建筑设计应体现深圳的地域特点,遵守经济性原则和社会性原则,在实现策略和专业协作上应符合整体性原则。1.0.5深圳市绿色建筑的设计除应符合本导则外,还应符合国家、省和市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它强制性标准的规定。2术语2.0.1绿色建筑greenbuilding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2.0.2全寿命周期成本lifecyclecost建筑从最初的规划设计到随后的施工、运营及最终的拆除整个过程所耗费的成本。2.0.3环境影响评价environmentalimpactassessment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和制度。2.0.4热岛强度heatislandindex城市内一个区域的气温与郊区气象测点温度的差值,为热岛效应的表征参数。2.0.5风速放大系数windspeedamplification建筑物周围离地面高1.5m处风速与开阔地面同高度风速之比。2.0.6穿堂风crossventilation室外空气从建筑物一侧进入,穿过内部,从另一侧流出的自然通风现象。2.0.7单侧通风one-sideventilation依靠同一面墙上开启的外门窗进行室内外空气交换的通风方式。2.0.8采光系数daylightfactor在室内给定平面上的一点,由直接或间接地接收来自假定和已知天空亮度分布的天空漫射光而产生的照度与同一时刻该天空半球在室外无遮挡水平面上产生的天空漫射光照度之比。2.0.9光污染lightpollution照明装置发出的光中落在目标区域或边界以外的部分或建筑表面反射光线的数量或方向足以引起人们烦躁、不舒适、注意力不集中或降低对于某些重要信息(如交通信号)的感知能力,以及对于动、植物产生不良影响的现象。2.0.10常用植物plantincommonuse对本地气候和环境条件具有较好适应性且常被用于园林景观用途的植物。2.0.11可再生能源renewableenergy从自然界获取的、可以再生的非化石能源,包括太阳能、风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和海洋能等。2.0.12非传统水源nontraditionalwatersource不同于传统地表水供水和地下水供水的水源,包括再生水、雨水、海水等。2.0.13再生水recyclingwater污、废水经二级处理和深度处理后作回用的水。当二级处理出水满足特定回用要求,并已回用时,二级处理出水也可称为再生水。2.0.14湿地wetland湿地是指天然或人工、长久或暂时性的沼泽地、泥炭地、水域地带,静止或流动的淡水、半咸水、咸水,包括低潮时水深不超过6m的海水水域。2.0.15人工湿地水处理系统constructedwetlandforwatertreatment人为地在有一定长宽比和地面坡度的洼地里将石、砂、土壤、煤渣等一种或几种介质按一定比例构成基质作为填床料,并有选择性地植入植物的生态水处理系统。2.0.16可再利用材料reusablematerial在不改变所回收物质形态的前提下进行材料的直接再利用,或经过再组合、再修复后再利用的材料。2.0.17可再循环材料recyclablematerial对无法进行再利用的材料通过改变物质形态,生成另一种材料,实现多次循环利用的材料。3基本规定3.0.1绿色建筑设计贯穿于项目策划阶段及设计的各阶段,规划、建筑、结构、给排水、通风与空气调节、电气与智能、经济等各专业应相互配合,综合考虑建筑全寿命周期的技术与经济特性,采用有利于促进建筑与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建筑技术、设备和材料。3.0.2绿色建筑策划应包括以下内容:1确定绿色建筑的建设目标;2确定绿色建筑工程的控制成本;3确定经济适宜的投资配比,宜减少装饰费用,增加性能上的投入;4确定合理的功能配比,应取消不必要或过大的功能与面积设置,提高资源共享与空间高效利用;5确定与建设目标相对应的设计技术措施。3.0.3绿色建筑设计必须符合深圳市城市规划要求。3.0.4项目选址必须控制在深圳市基本生态环境控制线以外,不应破坏以下场地和区域:1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森林及郊野公园;2坡度大于25%的山地、林地以及特区内海拔超过50m、特区外海拔超过80m的高地;3主干河流、水库及湿地;4维护生态系统完整性的生态廊道和绿地;5岛屿和具有生态保护价值的海滨陆域;6其它生态保护区。3.0.5项目选址与建设严禁破坏深圳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并应符合《深圳市紫线规划》要求。3.0.6绿色建筑设计应调查分析建筑场地的建设适宜性,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分析。1场地无河洪、海潮、山洪、泥石流威胁,建筑场地安全范围内无电磁辐射危害和火、爆等危险源;2场地土壤中有毒污染物及放射性物质含量应符合《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的要求,或对土壤进行改造使之达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的要求;3场地周围无大型工业烟囱、非封闭污水沟塘或垃圾填埋场等污染源;4避免在噪声大于75dB的区域进行规划建设,同时居住建筑应远离机场、铁路线、具有交通枢纽性质的车站和港口等。3.0.7绿色建筑设计应结合技术与经济,对 设计方案 关于薪酬设计方案通用技术作品设计方案停车场设计方案多媒体教室设计方案农贸市场设计方案 进行定量验证与优化调整,在全寿命周期成本合理的前提下进行全过程设计,有效控制建设工程造价。3.0.8绿色建筑设计应综合考虑建筑施工、运营、拆迁和拆除全寿命周期的资源消耗。扩初和施工图设计文件上应注明对项目施工与运营管理的要求和注意要点。3.0.9方案和扩初设计说明中应有绿色建筑设计专篇。3.0.10设计者提供的最终设计文件中应包括房屋使用说明书,房屋使用说明书应有绿色建筑的专项内容。3.0.11绿色建筑设计应结合项目特征,在设计方法、新技术利用与系统整合等方面进行创新。4居住建筑设计4.1规划4.1.1绿色建筑规划设计应适应深圳亚热带海洋性气候特征、移民城市经济特点与社会人文状况。4.1.2场地设计应保留与利用场地内有环保价值和资源再利用价值的水域、地形地物、植被、道路、建筑物与构筑物等。4.1.3建筑物布局、形式、高度、体量、色调等应与场地周围环境和城市空间肌理相协调,并避免对周边物理环境造成不良影响。4.1.4坡地建筑与滨海建筑应充分利用场地微气候特征,减少对场地生态的影响。1住区规划设计中应留出通风通道,并保留原生水系及其走向;2应保留大树、古树和珍贵树种,无法保留时可全冠移栽,并提出补栽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或移栽后的养护措施;3应合理利用地形高差,减少土方量;4应减少住区内挡土墙高度与横跨山谷的路桥高度;5分析坡地阴坡与阳坡的日照特征及坡地和滨海场地季节与昼夜的风环境变化特征,对建筑功能布局进行优化。4.1.5居住用地人均控制指标应符合《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要求。1小区人均用地控制指标为高层不高于15m2,中高层不高于20m2,多层不高于25m2,低层不高于37m2;2组团人均用地控制指标为高层不高于11m2,中高层不高于16m2,多层不高于20m2,低层不高于30m2。4.1.6规划配置综合公共服务设施时,应与周边地区共享,在形式与业态上与周边互补。1住区500m范围内宜具备教育、医疗卫生、文化娱乐、体育、社会福利与保障、行政管理与社区服务设施、商业设施、市政公用等八类设施;2实行封闭式管理的住区用地面积不宜超过6万m2。4.1.7建筑布局应紧凑,且应满足《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中有关住宅建筑日照标准的要求。1宜利用或创造南低北高的场地条件,通过在场地北侧建筑底层设计半地下室、公共活动空间等非居住空间创造斜坡效应;2当建筑平面布置不规则、体形复杂、板式住宅长度较长或高层点式住宅布置较密时,应采取计算机模拟分析进行日照小时核对。4.1.8规划设计前应对环境噪声源作详细的调查与测定,并从功能区的划分、绿化与隔离带的设置、有利地形和建筑物屏蔽的利用、建筑物的防噪间距、朝向选择及平面布置等作综合考虑。1住区内不得设置未经有效处理的强噪声源;2建筑相邻高速公路或快速路,临道路一侧退后用地红线距离小于15m或相邻城市干道,临道路一侧退后用地红线距离小于12m时,应进行噪声专项分析;3对声环境要求高的建筑,应进行噪声专项分析;4对声环境要求较高的建筑,宜设置于本区域主要噪声源主导风向的上风侧;5新建住区宜将超市、餐饮、娱乐等对噪声不敏感的建筑物排列在住区外围临交通干道上,以形成周边式的声屏障;6住区环境噪声宜符合《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的规定。4.1.9住区规划应进行热环境设计,用地面积15万m2以上的住区应进行热岛效应模拟。1用地面积15万m2以上的住区夏季热岛强度不宜大于0℃,用地面积15万m2及以下的住区夏季热岛强度不宜大于1.5℃;2选择合适的建筑密度、建筑布局,提高住区绿地率;3建筑外墙与屋面宜采用太阳辐射吸收系数低的浅色饰面材料,或采用立体绿化;4合理设置自然水面、凉亭及廊道,自然水面宜有遮荫;5减少不透水硬质铺地面积,硬质地面遮荫率不应小于30%;6减少地面停车比例,除低层、多层住宅外,地面停车率不宜超过10%。4.1.10住区规划应有利于自然通风,住区风环境应有利于过渡季、夏季的自然通风。1用地面积15万m2以上的住区应进行自然通风数值模拟设计;2确定建筑物的相对位置时,应使建筑物处于周围建筑物的气流旋涡区之外;3建筑的布局不宜形成完全封闭的围合空间,宜采用错列式、斜列式、结合地形特点的自由式等排列方式;4建筑物的主立面宜以一定夹角迎向过渡季和夏季主导风向,建筑面宽不宜过大,建筑高度不大于24m时,其最大连续展开面宽的投影不应大于80m;建筑高度大于24m,小于等于60m时,其最大连续展开面宽的投影不应大于70m;建筑高度大于60m时,其最大连续展开面宽的投影不应大于60m;不同建筑高度组成的连续建筑,其最大连续展开面宽的投影上限值按较高建筑高度执行。当不能满足以上要求时,应进行风环境模拟分析;5板楼前后宜有3Pa的气压差,塔楼前后宜有5Pa的气压差;6人行及活动区域的风速放大系数不应大于2;7合理设计屋檐、屋顶形状,高层建筑周围可设计低矮的附属建筑,使高速气流停留至低层部分的屋顶,建筑物周围人行区风速应低于5m/s;8室外场地宜设置防风林、绿篱或防风墙等构筑物防止风害。4.1.11住区绿化设计应满足以下要求:1用地面积5万m2以上的住区的绿地率不应低于35%,用地面积5万m2及以下住区的绿地率不应低于30%,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不应低于1.5m2;2绿化物种应选择适宜深圳气候和土壤条件的乡土植物,乡土植物的选用比率及常用植物的选用比率宜符合表4.1.11-1的要求,植物选择可参照附录A;表4.1.11-1乡土植物与常用植物的选用比率 乡土植物占总植物数量的比率 ≥60% 常用植物占总植物数量的比率 ≥80%3绿化设计应乔、灌、草结合,选用绿量大的植物,构成复层结构的植物群落,每100m²绿地上乔木量不应少于3株,灌木量不宜少于10株。人行道应栽种可形成连续遮荫的乔木,其间距不宜大于5m;4乔木中棕榈科比例不宜大于30%;5根据场地形态与功能,选择合适的绿化方式,提高绿化系统的遮荫、防噪、防风、滞尘、净化空气、固定二氧化碳等生态功能,绿化方式宜参照附录A;6严禁砍伐或迁移古树名木,场地内80%树种产地与运输范围宜在500km范围内,且不应选用从原生态地区移植过来的大树;7木本植物种类丰富度应满足表4.1.11-2要求。表4.1.11-2木本植物种类丰富度要求 住区规模(万m2) 住区应达到的木本植物种数 ≤5 45种 5~10 55种 ≥10 60种4.1.12住区内人行道、步行街、自行车道、露天停车场、住宅周边、庭院地面、车房出车道和公共广场宜采用透水铺设,透水铺设地面面积占上述铺地面积比率不应小于50%。住区内透水地面面积比不应小于45%。4.1.13园林景观设计应充分保护和利用现有场地,并满足以下要求:1充分保护和利用场地原有植被与水系,并可设置湿地、缓坡、凹地与森林景观等多层次的生态形态,维持或恢复场地的生物多样性;2宜采用本地富产的天然材料进行造景;3坡地建筑与滨海建筑景观设计宜综合考虑与利用排洪沟与雨水收集管道等设施,减少对生态与视觉的影响;4景观水体生态设计应进行水量平衡计算,绘制水量平衡图,并与雨水收集、人工湿地及中水利用等一体化设计,不宜设计硬质驳岸与渠化河道,并兼顾枯水期景观要求;5宜利用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为园林景观提供水体循环的动力及景观照明。4.1.14实施混合功能的土地开发模式,开发浅层地下空间。1新建建筑地下空间宜与相邻建筑地下空间相连通或整体开发利用;2地下空间应与地面交通系统有效连接;3地下空间应充分利用自然采光和自然通风,宜与地面景观充分结合;4地下空间可结合出入口、天井、侧窗、天窗等直接或间接利用自然采光;5进风口设置须考虑避开污染源,排风口设置须考虑减少对人员活动的影响;6建筑荷载、空间高度、水、电、空调等配套上予以适当预留。4.1.15宜选用废弃场地进行再开发建设,并对已被污染的废弃场地进行处理并达到有关标准。4.1.16宜对旧建筑进行改造,不应大规模整体拆建。如需拆建,应对拆除后的废弃物进行资源化处理。4.1.17应按下列要求设计住区交通网络。1充分利用场地周边现有交通网络,并考虑项目建成后对现有区域交通网络的影响;2住区内道路系统应减少车辆通行对住户与行人的影响,当道路系统分等级规划时,等级最高的道路与区域交通网络应有便捷连接;3住区出入口的设置应方便居民充分利用公共交通网络,其到达公共交通站点的步行距离不应超过500m;4用地面积25万m2以上住区宜设内部公共交通系统,并采用电动车等清洁交通工具。4.1.18应按下列要求设计人行道系统:1人行道系统应综合考虑遮荫、休憩、排水、防滑、无障碍等措施;2住区不应少于2个出入口,用地面积25万m2以上的住区应设4个及以上的人行和自行车出入口;3住区内宜设计通往相邻住区或商业中心的便捷通道;4人行道宜向绿化带倾斜,使雨水流向草地。4.1.19应按下列要求设计停车设施:1用地面积25万m2以上住区的机动车干道或停车场宜向城市开放。2设置地下停车库、多层停车楼或机械式停车库等停车设施。住区内停车泊位配置应符合《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相关规定。地面停车比例应满足第4.1.9条规定;3住区应配套自行车停车场(库),停车位不应小于3辆/10户。住户停车距离不宜大于50m,不应大于100m,宜在住区出入口门卫的视线范围内设置停车棚或在各楼门旁放置便于锁车的停车架。4.1.20应设置分类收集的垃圾站和垃圾收集点。垃圾站与垃圾收集点应设于住区的下风向,且应便于垃圾分类运输。4.2建筑4.2.1建筑造型应简约,无大量纯装饰性构件。1避免不具备遮阳、导光、导风、载物、绿化等作用的飘板、格栅和构架等,且作为构成要素在建筑中大量使用;2避免单纯为标志性效果在屋顶等处上做塔、球、曲面等异形构件。4.2.2居住建筑围护结构的热工设计和外窗(包括阳台门)的可开启面积应符合《深圳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细则》SJG15的规定。4.2.3住区宜提供多样性的住宅类型与面积选择,并提高平面布置的适用性。4.2.4每套住宅应设阳台,住区内可设晒物场。4.2.5无障碍设计应满足《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和《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JGJ122的相关要求。4.2.6卧室、起居室(厅)、书房、厨房应设置外窗,每套住宅至少有1个卫生间设有外窗。房间的采光系数不低于《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T50033的规定。4.2.7优化调整建筑平面与构造做法,采取有效的隔振、隔声措施,保证卧室、起居室的允许噪声级在关窗状态下白天不大于45dB(A),夜间不大于35dB(A)。楼板和分户墙的空气声计权隔声量不小于45dB。楼板的计权标准化撞击声声压级不大于70dB。户门的空气声计权隔声量不小于30dB;外窗的空气声计权隔声量不小于25dB,沿街时不小于30dB。1在满足日照、通风等要求的前提下,宜将住宅的卧室、客厅等主要空间布置在背声面;2空调机、变压器、发电机、电梯、水泵等设备的噪音指标,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产品规范的要求,其设置位置应避免对建筑物产生噪声干扰,必要时应采取可靠的隔振、隔声措施;3宜采用自然通风降噪窗、隔声门及浮筑楼板等隔声、减噪措施。4.2.8利用场地自然条件,合理设计建筑体形、楼距、窗墙面积比和开窗方式,使住宅获得良好的自然通风。1当建筑的排列采用周边式布置时,宜采用首层架空或单元之间留出气流通道的设计形式;2卧室、起居室、书房等主要房间朝向宜在南偏东15°至南偏西15°范围内,不宜超出南偏东45°至南偏西30°范围;3建筑的平面布置宜结合房间门窗洞口位置组织好穿堂风,避免单侧通风,通风开口面积不应小于外窗所在地面面积的10%;4房间进深与层高的比值适宜,可形成穿堂风的房间可≤5,单侧通风的房间应≤2.5。4.2.9居住建筑应结合建筑形体,设计外遮阳。1南北向外窗宜采用水平外遮阳;2东西向外窗宜采用活动外遮阳;3宜利用建筑本体自遮阳和建筑之间相互遮阳。4.2.10无地下室的首层地面宜采用隔热材料或架空层缓解春季结露现象。4.2.11采用绿化屋面、倒置式屋面等屋面形式,提高屋面隔热性能;采用有效遮阳装置、增加隔热层厚度等措施提高东西外墙隔热性能,保证在自然通风条件下,屋顶和东、西外墙内表面的最高温度不大于夏季室外计算温度最高值。4.2.12居住空间设计应避免户间的视线干扰,并宜获得良好的视野。1当建筑某朝向拥有良好景观视野时,可适当加大该朝向的开窗面积以获得景观资源,但同时须对可能出现的围护结构节能性能、声环境质量下降进行补偿设计;2两栋住宅视觉卫生距离应满足《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的要求。有条件时两幢住宅楼居住空间的水平视线距离宜大于18m;3首层可采用架空等方式减少行人与住户间的相互干扰。4.2.13建筑的体形和空间组合宜为太阳能利用预留安装位置,太阳能集热器应与建筑整体及周围环境相协调。避免安装太阳能集热器部位受建筑自身及周围设施和绿化树木的遮挡,并应满足太阳能集热器有不少于4h日照时数的要求。4.2.14设计应考虑建筑材料的来源地,提倡就地取材。设计文件上应说明占建筑材料总重量80%以上的建筑材料的产地在距离施工现场500km以内。4.2.15建筑设计选材时优先使用含再循环材料的金属、玻璃、石膏、木材等。在保证安全和不污染环境的情况下,可再循环材料使用重量宜占工程建筑材料总重量的10%以上。4.2.16在建筑设计选材时考虑使用利用工业与建筑废弃物再生骨料制作的混凝土砌块、水泥制品和配制再生混凝土等。提倡使用利用工业与建筑废弃物、竹材、农作物秸秆、淤泥等为原料制作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等建筑材料。在保证性能的前提下,其用量宜占同类建筑材料总重量30%以上。4.2.17建筑设计选材时宜使用可再利用的砌块、砖石、钢材等建筑材料,严禁采用粘土砖,可再利用建筑材料的重量占工程建筑材料总重量的比例宜大于5%。4.2.18全装修比例宜大于70%,并提供套餐式装修方案,考虑土建与装修工程一体化设计与施工要求。4.2.19厨房、卫生间、隔墙、门窗、楼梯等功能部位的设计应符合模数协调原则。4.2.20宜采用集约化生产的建筑材料、标准化部件和设备,室内装修采用装修部品与工厂化装修技术。4.2.21室内装修宜简约,固定装修应兼顾室内自然通风与采光。1卧室门、户门上侧宜设计气窗,卫生间门下部宜设通风百叶或门隙;2建筑室内各房间表面装修材料的反射比宜符合下列要求:顶棚面70%~80%,墙面50%~60%,地面20%~40%。4.2.22装修设计宜使用竹材等快速生长材料或来源于已形成良性生态循环的林场的木材。4.2.23室内装修工程宜进行环境空气质量预评价。4.2.24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必须满足相应产品质量国家标准,材料中醛、苯、氨、氡等有害物质必须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GB18580~18588、《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等标准的有关要求。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对室内空气质量的影响必须符合《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的的有关要求。4.3结构4.3.1建筑选址应满足现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的要求》GB50011的相关要求。4.3.2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宜大于50年。4.3.3对既有建筑进行改造利用时,应依据国家有关规范对其主要受力构件和结构体系进行检测鉴定。4.3.4桩基础设计桩长大于20m时不宜采用人工挖孔桩。4.3.5结构体系优先采用轻钢结构等由可循环利用材料组成的轻量化结构体系。4.3.6采用混凝土结构时,应满足以下要求:1结构体系宜优先选用大开间空心楼盖结构等新型结构体系;2材料宜采用高强和高性能混凝土、轻骨料混凝土、高强钢筋和新型砌体材料;3混凝土宜掺高效外加剂与掺合料。4.3.7有条件时六层及六层以下的住宅可采用砌体结构体系,低层住宅可采用木结构体系。4.3.8使用可再利用材料、可循环材料及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设计时应保证结构安全。4.3.9现浇混凝土应采用预拌商品混凝土。4.3.10砂浆宜采用预拌商品砂浆。4.3.11滨海建筑结构应有防腐蚀的措施。4.4给排水4.4.1居住建筑给水排水系统设计应符合《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的规定。4.4.2给排水方案设计、扩初设计阶段应编制水量平衡表,并合理制定水系统规划方案,统筹、综合利用各种水资源。4.4.3供水系统设计应满足以下要求:1进行供水系统的合理分区;2优先选用节能的供水设备。4.4.4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建筑给水系统的二次污染。4.4.5设置减压阀、减压孔板或节流塞等措施,控制超压出流。生活给水系统入户管处供水压力不应大于0.2MPa。用水点处的给水压力不应小于0.05MPa。4.4.6用水计量仪表应分户、分类设置。4.4.7具备太阳能集热条件的新建十二层以下居住建筑,应为全体住户配置太阳能热水系统。太阳能热水系统设计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与《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GB50364的规定。4.4.8采用节水器具和设备,不得使用一次冲水量大于6L的坐便器。节水率不应低于10%。4.4.9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管网漏损,漏损率应小于5%。4.4.10排水系统应采用雨污分流制。4.4.11居住建筑卫生间宜采用同层排水。4.4.12带水封的地漏水封深度不得小于50mm。4.4.13居住建筑应设计雨水利用设施。4.4.14雨水利用应符合《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50400的规定。雨水利用系统的规模应满足建设用地外排雨水设计流量不大于开发建设前的水平,设计重现期宜按2年确定。4.4.15建筑面积超过2万m2的高层住宅与建筑面积超过4万m2的住区,应按照规划配套建设中水利用设施。中水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中水设施的规模应充分考虑项目分期开发的特点。4.4.16非饮用水采用再生水时,优先利用附近集中再生水厂的再生水;附近没有集中再生水厂时,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合理选择其他再生水源和水处理工艺。4.4.17中水处理可选用人工湿地等与景观有效结合的工艺。4.4.18综合利用各种非传统水资源,非传统水源利用率不应低于10%。4.4.19绿化用水、洗车用水等非饮用水宜采用雨水、再生水等非传统水源。4.4.20滨海住区可利用海水作为道路冲洗或冲厕用水。4.4.21使用非传统水源时,应采取用水安全保障措施。1雨水及中水回用时,水质应符合国家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18921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的规定;2非传统水源在处理、储存、输配等过程中应有足够的消毒杀菌能力;3雨水、中水等在处理、储存、输配等过程中应采取安全防护和监(检)测控制措施,应符合《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GB50335、《建筑中水设计规范》GB50336及《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50400的相关要求;4采用再生水作为绿化用水时,不宜采用使水雾化的喷灌方式;5利用海水时应考虑对管材和设备的防腐及排放问题。4.4.22景观用水优先采用雨水、再生水,严禁采用市政供水和自备地下水井供水作为景观用水。4.4.23绿化灌溉应采用滴灌、微灌、渗灌、低压管灌等灌溉方式。灌溉宜采用湿度传感器或根据气候变化的调节控制器,宜选用兼具渗透和排放两种功能的渗透性排水管。4.4.24游泳池和水上游乐池应采用循环过滤给水系统。4.5通风与空气调节4.5.1居住建筑空调与通风设计应符合《深圳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细则》SJG15的规定。4.5.2宜采用性能化设计方法,通过设计适宜的建筑形体、外窗面积与遮阳形式、提高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满足空调能耗不高于《深圳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细则》SJG15规定值的80%。4.5.3居住建筑应进行逐时空调负荷计算。4.5.4居住建筑不宜在整栋楼设置集中空调系统。当设置集中空调系统时,应满足以下要求:1集中空调系统能效比应大于3.0,并应采取室温调节和冷量计量设施,输配系统用电应单独计量;2所选用的冷水机组或单元式空调机组的性能系数、能效比应符合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中的有关规定值;3集中空调系统风机单位风量耗功率和冷热水输送能效比应符合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的规定。4.5.5地下车库和设置空调系统的居室宜有室内空气质量监测装置和通风换气装置。1地下车库及底层住户宜安装CO传感器,人员聚集的公共空间宜安装CO2和VOC传感器,并与通风系统联动;2卫生间和厨房应设置风量可调的排风装置,通风排烟系统应有防倒灌措施;3通风换气系统设计应避免气流短路,新风应由洁净的区域流向较为不洁的区域;4宜在通风口安装防虫网。4.5.6空调设备的室内机安装位置应有利于房间气流均匀。4.5.7空调设备的室外机遮蔽措施应保证空调设备散热充分,应便于清洗和维护室外机组。1应统一设计分体式房间空调器的安放位置和搁板构造,设计整体式(窗式)房间空调器应预留其安放位置,安装位置应符合本导则附录G的规定;2应避免多台相邻室外机吹出气流相互干扰,应避免高层建筑烟囱效应对高区室外机换热效率的影响;3室外机安装位置应避免对相邻住户造成热污染和噪声污染;4空调室外机遮挡隔栅的有效通风面积比不宜小于80%。4.5.8空调设备凝结水应有组织排放和收集。4.5.9发电机房、配套商业、厨房等的排油烟等有害气体应经过净化处理后排放或高空排放。4.6电气4.6.1合理确定用电负荷容量,供配电系统的设计应经济、合理及实用;选用高效的节能型变配电设备及用电设备,并应考虑不同季节负荷变化情况下的节能措施。4.6.2电气设备房的设置应避免对住户的影响,设备管线的设置便于维修、改造和更换。4.6.3居住建筑用电应分类分户计量。4.6.4一般情况下,公共场所和室外照明不应采用普通白炽灯。在满足显色性、启动时间前提下,应采用高光效、长寿命的光源及高效灯具,选配节能型镇流器等附件,并应采用分区控制、光控、声控、时控等节能控制方式。居住建筑的楼梯间、走道的照明宜采用节能自熄开关。当应急照明在采用节能自熄开关控制时,必须采取应急时自动点亮措施。4.6.5应计算建筑夜间室内外照明的漏光及广告照明等造成的光污染。各环境区域对光干扰的限制值宜符合附录H的规定。1限制室内照明光线由窗户溢出室外,限制室外照明光线溢出到场地外;2距住区边界距离在其安装高度2.5倍内的光源须加装遮光罩;3限制面向步行者的照明器具的光度;4限制景观和道路照明中射向天空的直射光。4.6.6电梯应选用高效节能及高效控制方式的产品。水泵、风机等设备应选用节能型产品,采用节电措施。4.6.7在经济技术适宜的条件下,宜利用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等系统。4.6.8住宅(区)宜配置水表、电表和燃气表的自动计量、抄收及远传系统,并宜与公共事业管理部门系统联网。4.6.9住宅、别墅等智能化系统的设置应体现以人为本,做到安全、节能、舒适和便利;应符合构建环保和健康的绿色建筑环境的要求;便于推行对住宅建筑的规范管理。住宅建筑智能化系统应满足《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的基本配置要求。5公共建筑设计5.1规划5.1.1绿色建筑规划设计应适应深圳亚热带海洋性气候特征、移民城市经济特点与社会人文状况。5.1.2宜选用废弃场地进行再开发建设,对已被污染的废弃场地进行处理并达到有关标准,或选用场地内低生态影响的区域进行开发建设。5.1.3场地设计应充分保留与利用场地内有环保价值和资源再利用价值的水域、地形地物、植被、道路、建筑物与构筑物等。5.1.4充分利用旧建筑进行改造,不宜大规模整体拆建,如需拆建,应对拆除后的废弃物进行有效处理。5.1.5建筑物布局、形式、高度、体量、色调等应与场地周围环境和城市空间肌理相协调,并避免对周边物理环境造成不良影响。5.1.6坡地建筑与滨海建筑应充分利用场地微气候特征,减少对场地生态的影响。1规划设计中应留出通风通道,并保留原生水系及其走向;2应保留大树、古树和珍贵树种,无法保留时可全冠移栽,并提出补栽计划或者移栽后的养护措施;3应合理利用地形高差,减少土方量;4应减少场地内挡土墙高度与横跨山谷的路桥高度;5应分析坡地阴坡与阳坡的日照特征以及坡地和滨海场地季节与昼夜的风环境变化特征,对建筑功能布局进行优化。5.1.7大型公共建筑宜提供公共通道与公共艺术空间。5.1.8规划设计前应对环境及建筑物内外的噪声源作详细的调查与测定,并从功能区的划分、绿化与隔离带的设置、有利地形和建筑物屏蔽的利用、建筑物的防噪间距、朝向选择及平面布置等作综合考虑。1场地内不得设置未经有效处理的强噪声源;2建筑相邻高速公路或快速路,临道路一侧退后用地红线距离小于15m,或相邻城市干道,临道路一侧退后用地红线距离小于12m时,宜进行噪声专项分析;3对声环境要求高的建筑应进行噪声专项分析;4宜将超市、餐饮、娱乐等对噪声不敏感的建筑物排列在场地外围临交通干道上,以形成周边式的声屏障;5对声环境要求较高的建筑,宜设置于本区域主要噪声源主导风向的上风侧;6场地环境噪声宜符合《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的规定。5.1.9公共建筑应进行热环境设计。1选择合适的建筑密度、建筑布局,提高绿地率;2建筑外墙与屋面宜采用太阳辐射吸收系数低的材料,或采用立体绿化;3合理设置自然水面、凉亭及廊道,自然水面宜有遮荫;4非机动车道路、地面停车场和公共广场宜采用透水铺设,透水铺设地面面积占上述铺地面积比率不应小于50%。室外透水地面面积比宜大于40%;5硬质地面遮荫率应大于30%;6地面停车比例不宜超过30%。5.1.10公共建筑应进行风环境设计。1确定建筑物的相对位置时,应使建筑物处于周围建筑物的气流旋涡区之外;2建筑物的主立面宜以一定夹角迎向过渡季和夏季主导风向,建筑面宽不宜过大,建筑高度不大于24m时,其最大连续展开面宽的投影不应大于80m;建筑高度大于24m,小于等于60m时,其最大连续展开面宽的投影不应大于70m;建筑高度大于60m时,其最大连续展开面宽的投影不应大于60m;不同建筑高度组成的连续建筑,其最大连续展开面宽的投影上限值按较高建筑高度执行。当不能满足以上要求时,应进行风环境模拟分析;3合理设计屋檐、屋顶形状,高层建筑周围可设计低矮的附属建筑,使高速气流停留至低层部分的屋顶,建筑物周围人行区风速应低于5m/s;4有条件时,在建筑上留出风口或建筑棱角处采用圆弧状设计;5室外场地宜设置防风林、绿篱或防风墙等构筑物防止风害。5.1.11按下列要求进行绿化设计:1绿化物种应选择适宜深圳气候和土壤条件的乡土植物,乡土植物和常用植物的选用比率宜符合表4.1.11-1的要求,植物选择宜参照附录A;2绿化设计应乔、灌、草结合,并选用绿量大的植物,构成多层次的植物群落;3根据场地形态与功能,选择合适的绿化方式,以提高绿化系统的遮荫、防噪、防风、滞尘、净化空气、固定二氧化碳等生态功能,绿化方式宜参照附录A;4宜采用屋顶绿化、垂直绿化等绿化措施;可上人屋面的绿化面积占屋面面积比例应大于50%;5每100m²不透水地面上应不少于1株乔木,人行道上应栽种乔木,间距不宜大于5m;6乔木中棕榈科比例不宜超过30%;780%树种产地与运输范围宜在500km范围内,不应选用从其他原生态地区移植过来的大树。5.1.12设计生态化的园林景观。1充分保护和利用场地原有植被与水系,并可设置湿地、缓坡、凹地与森林景观等多层次的生态形态,维持或还原场地生物多样性;2宜采用本地或天然材料进行造景;3坡地建筑与滨海建筑景观设计宜综合考虑与利用排洪沟与雨水收集管道等设施,减少对生态与视觉的影响;4景观水体生态设计应进行水量平衡计算,绘制水量平衡图,并与雨水收集、人工湿地与中水利用等一体化设计。不宜设计硬质驳岸与渠化河道,并兼顾枯水期景观要求;5宜利用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为园林景观提供水体循环的动力及景观照明。5.1.13实施混合功能的土地开发模式,土地立体化使用,开发浅层地下空间。1新建建筑地下空间宜与相邻建筑地下空间相联或整体开发利用;2地下空间应与地面交通系统有效连接;3地下空间设计宜与地面景观充分结合,综合利用自然采光和自然通风;4地下、半地下空间可结合出入口、天井、侧窗、天窗等直接或间接利用自然采光。进风口设置须考虑避免污染源,排风口设置须考虑减少对人员活动的影响;5建筑荷载、空间高度、水、电、空调等配套上予以适当预留。5.1.14按下列要求设计场地交通网络:1充分利用场地周边现有交通网络,并考虑项目建成后对现有区域交通网络的影响;2场地出入口到达公共交通站点的步行距离不应超过500m;3人流组织应采用人车分流体系,建筑主要出入口位置应结合场地环境和人流活动需求安排,各出入口位置及通道均应进行明显的指示性设计;4在不影响内部使用的情况下,停车场宜向城市开放;5设计完善的步行道系统,并应综合考虑遮荫、休憩、排水、防滑、无障碍等要求。5.1.15公共建筑应配套设置机动车停车库与自行车停车场。1机动车停车泊位配置应符合《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相关规定;2宜设置地下停车库、多层停车楼或机械式停车库等停车设施,地面停车比例应符合第5.1.9条的规定;3自行车停车位应满足表5.1.15的规定。表5.1.15公共建筑自行车停车位最低控制指标 建筑类别 自行车 车位/万m2建筑面积 办公 300 商业、金融、服务业、市场等 750 文化、体育、娱乐、餐饮 500 医院 3005.2建筑5.2.1建筑造型要素应简约,不应设计大量装饰性构件。1避免不具备遮阳、导光、导风、载物、绿化等作用的飘板、格栅和构架等,且作为构成要素在建筑中大量使用;2避免单纯为标志性效果在屋顶等处上做塔、球、曲面等异形构件。5.2.2围护结构热工设计应符合《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的规定。5.2.3宜采用性能化设计方法,通过设计适宜的建筑形体、外窗面积与遮阳形式,提高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减少室内照明与设备负荷,设计高能效的空调系统,满足建筑设计总能耗低于《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规定值的80%。5.2.4建筑的体形和空间组合宜为太阳能利用预留安装位置,太阳能集热器应与建筑整体及周围环境相协调。避免安装太阳能集热器部位受建筑自身及周围设施和绿化树木的遮挡,并应满足太阳能集热器有不少于4h日照时数的要求。5.2.5建筑外立面设计不得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光照污染,不应采用镜面玻璃或抛光金属板等材料。玻璃幕墙应采用反射比不大于0.30的幕墙玻璃。在城市主干道、立交桥、高架桥两侧如使用玻璃幕墙,应采用反射比不大于0.16的低反射玻璃。5.2.6公共建筑室内背景噪声和围护结构构件隔声性能应满足以下规定:1宾馆、办公建筑室内背景噪声应符合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118中室内允许噪声标准中的二级要求;2宾馆类建筑围护结构构件隔声性能宜满足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118中的一级要求;3商场类建筑室内背景噪声水平应满足国家标准《商场(店)、书店卫生标准》GB9670的相关要求。5.2.7采取动静分区的原则进行建筑的平面布置和空间划分,声环境要求高的空间不与空调机房、电梯间等设备用房相邻,并考虑各类噪声源的降噪措施和房间的隔声措施。设备的隔声、降噪设计应满足以下要求:1机房应安装隔声门,机房墙面和吊顶应安装吸声材料;2冷水机组和水泵等设备基础宜建成浮筑式声阻断基础,或采用隔振支架、隔振橡胶垫等隔振措施;3冷却塔应采用隔振支撑,进风口可安装防潮式消声器,并宜采用遮蔽措施;4风机和吊顶风柜应采用低噪声型送回风口或安装消声器;5风道与水管应采用消声风道、消声弯头、消声器、消声软管等方式控制透射噪声,采用隔振吊架、隔振支撑、软接头等进行连接部位的隔振。5.2.8建筑总平面设计和构造设计应有利于夏季自然通风。1建筑的平面布置应结合房间门窗洞口位置、开窗方式组织好气流通道;2楼梯间、走廊等公共空间应设通风口;3建筑物的主立面宜迎向夏季主导风向;4宜采用导风墙、拔风井等促进自然通风的措施。5.2.9公共建筑应结合建筑形体,设计夏季外遮阳。1南向外窗宜采用水平固定外遮阳;2东西向外窗宜采用活动外遮阳;3宜利用建筑本体自遮阳和建筑之间相互遮阳。5.2.10无地下室的首层地面宜采用隔热材料或架空层缓解春季结露现象。5.2.11公共建筑采光设计应符合以下规定:1办公、宾馆类建筑75%以上的主要功能空间室内采光系数宜满足国家标准《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T50033的要求;2宜通过采光计算与模拟,定量评价与优化调整平面布置;3宜设计天井、中庭、天窗等进行采光,宜采用反光板、棱镜玻璃窗、可调百叶、导光管或导光光纤等装置改善室内或地下空间的照明质量和自然光利用效果,并防止眩光;4商业建筑、宾馆大厅等宜采用适当面积比例和避免阳光直晒的顶部采光窗采光,并防止眩光;5屋顶透明部分的面积不应大于屋顶面积的20%,各朝向的窗(包括透明幕墙)墙面积比均不应大于0.7。当窗(包括透明幕墙)墙面积比小于0.4时,玻璃(或其他透明材料)的可见光透过比不应小于0.4。当不能满足本条款的规定时,应按《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进行权衡判断。5.2.12建筑外窗可开启面积不应小于窗面积的30%,建筑幕墙具有可开启部分或设有通风换气装置。5.2.13建筑外窗的气密性不应低于国家标准《建筑外窗气密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GB7107规定的4级要求,水密性不应低于国家标准《建筑外窗水密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GB7108规定的3级要求。透明幕墙的气密性不应低于《建筑幕墙物理性能分级》GB-T15225规定的3级要求。5.2.14建筑入口和主要活动空间应设无障碍设施。5.2.15室内交通路线应短而便捷,避免过多使用电梯等耗能设施。5.2.16设备、管道井设置在公共部位,采用预留通道、机动开口等方式为设备与管道维修、改造和更换创造条件。5.2.17提高平面布置的合理性和布置方式的可变性。办公、商场类建筑室内宜采用灵活隔断,减少重新装修时的材料浪费和垃圾产生。5.2.18土建与装修工程一体化设计施工,避免重复装修。宜选用装修部品和工厂化装修技术。5.2.19设计应考虑建筑材料的来源地,提倡就地取材,保证占建筑材料总重量70%以上的建筑材料距离施工现场500km以内。5.2.20建筑设计选材时优先使用含再循环材料的金属、玻璃、石膏、木材等。在保证安全和不污染环境的情况下,可再循环材料使用重量宜占工程建筑材料总重量的10%以上。5.2.21在建筑设计选材时考虑使用利用工业与建筑废弃物再生骨料制作的混凝土砌块、水泥制品和配制再生混凝土等。提倡使用利用工业与建筑废弃物、竹材、农作物秸秆、淤泥等为原料制作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等建筑材料。在保证性能的前提下,其用量宜占同类建筑材料总重量30%以上。5.2.22建筑设计选材时宜使用可再利用的砌块、砖石、钢材等建筑材料,严禁采用粘土砖,可再利用建筑材料的重量宜占工程建筑材料总重量的比例大于5%。5.2.23建筑主要功能部位宜符合模数协调原则,并采用集约化生产的建筑材料、标准化部件和设备。5.2.24装修设计优先选用快速生长材料或来源于已形成良性生态循环的林场的木材。5.2.25室内装修工程宜进行环境空气质量预评价。5.2.26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和建筑材料必须满足相应产品质量国家标准,材料中醛、苯、氨、氡等有害物质必须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GB18580~18588)、《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等标准规定。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对室内空气质量的影响必须符合《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标准要求。5.3结构5.3.1建筑选址应满足现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的要求》的相关要求。5.3.2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宜大于50年。5.3.3对既有建筑进行改造利用时,应依据国家有关规范对其主要受力构件和结构体系进行检测鉴定。5.3.4桩基础设计桩长大于20m时不宜采用人工挖孔桩。5.3.5结构体系优先采用钢结构、轻钢结构等由可循环利用材料组成的结构体系。5.3.6采用混凝土结构时,应满足以下要求:1结构体系宜优先选用预应力结构、大开间空心楼盖结构等新型结构体系;2材料宜采用高强和高性能混凝土、轻骨料混凝土、高强钢筋和新型砌体材料;3混凝土宜掺高效外加剂与掺合料;4宜采用清水饰面混凝土技术等节材技术。5.3.7有条件时可采用砌体结构、木结构等资源消耗和环境影响小的建筑结构体系。5.3.8结构设计应为建筑功能变化和灵活使用创造条件,建筑荷载适宜。5.3.9使用可再利用材料、可循环材料及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设计应保证结构安全。5.3.10现浇混凝土应采用预拌商品混凝土。5.3.11砂浆宜采用预拌商品砂浆。5.3.12滨海建筑结构应有防腐蚀的措施。5.4给排水5.4.1公共建筑给水排水系统设计应符合《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的规定。5.4.2给排水方案设计、扩初设计阶段应编制水量平衡表,并合理制定水系统规划方案,统筹、综合利用各种水资源。5.4.3给水系统设计应满足以下要求:1进行给水系统的合理分区;2优先选用节能的供水设备。5.4.4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建筑给水系统的二次污染。5.4.5设置减压阀、减压孔板或节流塞等措施,控制超压出流。生活给水系统配水点处的供水压力不应大于0.2MPa。5.4.6用水计量仪表应按使用用途和水量平衡测试标准要求分类设置。5.4.7有稳定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应设计太阳能热水系统,或利用余热、废热与其他可再生能源提供生活热水,可再生能源产生的热水量应不低于建筑生活热水消耗量的10%。5.4.8采用节水器具和设备,节水率不应低于10%。5.4.9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管网漏损,漏损率应小于5%。5.4.10排水系统应采用雨污分流制。5.4.11带水封的地漏水封深度不得小于50mm。5.4.12公共建筑应设计雨水利用设施。5.4.13雨水集蓄及利用应符合《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50400的规定。雨水利用系统的规模应满足建设用地外排雨水设计流量不大于开发建设前的水平,设计重现期宜按2年确定。5.4.14建筑面积超过2万m2的旅馆、饭店或建筑面积超过4万m2的公共建筑,应当按照规划配套建设中水利用设施。中水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中水设施的规模应充分考虑项目分期开发的特点。5.4.15非饮用水采用再生水时,宜优先利用附近集中再生水厂的再生水,或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合理选择其他再生水水源和处理技术。5.4.16中水处理可选用人工湿地等与景观有效结合的工艺。5.4.17有条件的公共建筑可设置集中空调冷却塔排放水、空调冷凝水收集利用系统。5.4.18办公楼、商场、旅馆类建筑冲厕等用水宜采用再生水、雨水,并满足办公楼、商场类建筑非传统水源利用率不低于20%,旅馆类建筑非传统水源利用率不低于15%。5.4.19绿化、洗车、景观用水宜采用非传统水源。5.4.20滨海建筑可利用海水作为道路冲洗、冲厕用水或空调冷却水。5.4.21使用非传统水源时,应采取用水安全保障措施,且不对人体健康与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水质与防护措施应遵守国家相关标准。1雨水及中水回用时,水质应符合国家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18921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的规定;2非传统水源在处理、储存、输配等过程中应有足够的消毒杀菌能力;3雨水、中水等在处理、储存、输配等过程中应采取安全防护和监(检)测控制措施,应符合《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GB50335、《建筑中水设计规范》GB50336及《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50400的相关要求;4利用海水时应考虑对管材和设备的防腐及排放问题。5.4.22绿化灌溉应采用微灌、渗灌、滴灌、低压管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方式。5.4.23游泳池和水上游乐池应采用循环过滤给水系统。5.5通风与空气调节5.5.1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应符合《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的要求。5.5.2施工图设计阶段,必须进行逐项逐时的冷负荷计算。风机盘管等设备应根据冷负荷计算的结果进行选型。5.5.3空调采暖系统的冷热源机组能效比应符合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第5.4.5、5.4.8及5.4.9条的规定。5.5.4不应采用电热锅炉、电热水器作为空气调节系统的热源。5.5.5有条件时宜利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作为空调系统的冷热源。5.5.6有条件时宜采用温湿度独立控制的空调系统。5.5.7通风空调系统风机的单位风量耗功率和冷热水系统的输送能效比应符合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第5.3.26、5.3.27条的规定。冷却水系统宜采用变频水泵与风机。5.5.8采用集中空调的建筑,房间内的温度、湿度、风速等参数应符合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中的设计计算要求。5.5.9采用集中空调的建筑,新风量应符合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的设计要求。5.5.10宜利用排风对新风进行预冷处理,降低新风热负荷。5.5.11全空气空调系统应有实现全新风运行或可调新风比的措施。1设计变风量全空气空气调节系统时,宜采用变频自动调节风机转速的方式;2设计定风量全空气空气调节系统时,宜采取实现全新风运行或可调新风比的措施,同时设计相应的排风系统;3新风量的控制与工况的转换,宜采用新风和回风的焓值控制方法。5.5.12建筑物处于部分冷热负荷和仅部分空间使用时,应采取有效措施节约通风空调系统能耗。1使用时间、温度、湿度基数等要求条件不同的空气调节区,不应划分在同一个空气调节系统中;2建筑物空气调节内、外区应根据室内进深、分隔、朝向、楼层及围护结构特点等因素划分;3冷热源与输配系统在部分负荷下应可有效调控。5.5.13空调制冷系统宜利用城市峰谷电价差,采用冰蓄冷技术或结合消防水池采用水蓄冷技术。5.5.14室内宜采用调节方便、可提高人员舒适性的空调末端。5.5.15主要功能房间宜设置CO2监控系统,并采用新风需求控制。地下停车库的通风系统,根据使用情况对通风机设置定时启停(台数)控制或根据车库内CO浓度进行自动运行控制。5.5.16人工排热装置应设计在较高的位置排热且避开公共人流。5.5.17应分别对制冷机、风机与水泵运行参数设置检测计量装置。5.6电气5.6.1合理确定用电负荷容量,供配电系统的设计应经济、合理及实用;选用高效的节能型变配电设备及用电设备,并应考虑不同季节负荷变化情况下的节能措施。5.6.2电气设备管线的设置应便于维修、改造和更换。5.6.3新建的公共建筑,冷热源、输配系统、照明、办公设备、电梯等各部分能耗应进行独立分项计量。5.6.4改建和扩建的公共建筑,冷热源、输配系统、照明、办公设备、电梯等各部分计量系统宜进行改造以满足能耗独立分项计量要求。5.6.5建筑室内照度、统一眩光值、一般显色指数等指标应满足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中的有关要求。根据情况,作业面或参考平面的照度可按照度标准值分级降低一级。5.6.6室内外照明应采用绿色高效光源、灯具和低损耗镇流器等附件。各房间或场所的照明功率密度值一般不应高于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规定的目标值。5.6.7宜分级设计一般照明和局部照明,满足低标准的一般照明与符合工作面照度要求的局部照明相结合,局部照明应可调节。5.6.8公共建筑照明控制方式应按下列要求设计:1公共建筑的走廊、楼梯间、门厅等公共场所的照明,宜采用集中控制,并按建筑使用条件和天然采光状况采取分区、分组控制措施,当设有建筑设备管理系统或智能照明系统时,上述照明宜用智能系统实施监控;2天然采光良好的场所,宜按该场所照度自动开关灯或调光;旅馆的门厅、电梯大堂和客房层走廊等场所,宜采用夜间定时降低照度的自动调光装置;3房间或场所装设有两列或多列灯具时,所控灯列应与采光侧窗平行,会议厅、多功能厅、报告厅等场所,按靠近或远离讲台分组;4每个房间灯的开关数不宜少于2个(只设置1只光源的除外),除大面积装饰性照明外,每个照明开关控制的光源数不宜超过4个;5旅馆的每间(套)客房应设置节能控制型总开关。5.6.9应计算建筑夜间室内外照明的漏光及广告照明等造成的光污染。各环境区域对光干扰的限制值宜符合附录H的规定。1限制室内照明光线由窗户溢出室外,限制室外照明光线溢出到场地外;2距场地边界距离在其安装高度2.5倍内的光源须加装遮光罩;3限制面向步行者的照明器具的光度;4限制景观和道路照明中射向天空的直射光;5宜采用内透光照明与轮廓照明相结合的方法。5.6.10电梯应选用高效节能及高效控制方式的产品。水泵、风机等设备应选用节能型产品,采用节电措施。5.6.11有条件时,宜设置室内空气监控系统。5.6.12有条件时,宜充分利用光伏发电系统、风力发电系统或生物质能发电系统等可再生能源发电系统。5.6.13公共建筑的智能化系统设计,应以建筑物的规模、功能需求以及建设投资等实际情况为依据进行。设计应做到技术先进、按需设置、经济合理、实用可靠。设计应以增加建筑物的科技功能和提升建筑物的应用价值为目标,且应具有可扩性、开放性及灵活性。公共建筑智能化系统应满足《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的基本配置要求。附录A深圳地区部分常用植物、乡土植物及具生态功能植物列表A.0.1深圳地区住区及公共建筑常用植物宜按照表A.0.1选择。表A.0.1深圳地区常用植物列表(127种) 种类 植物列表 乔木 落羽杉、南洋杉、圆柏、罗汉松、海南木莲、广玉兰、玉兰、白兰、白千层、红千层、蒲桃、香樟、大花紫薇、细叶紫薇、阳桃、美丽异木棉、紫叶李、小叶榄仁、尖叶杜英、水石榕、合欢、台湾相思、紫檀、黄槿、羊蹄甲、黄槐、凤凰木、桂花、刺桐、萍婆、蝴蝶果、龙眼、无花果、海南红豆、桃花心木、中国无忧树、铁刀木、人心果、人面子、木麻黄、肉桂、印度橡胶榕、高山榕、小叶榕、垂叶榕、菩提树、麻楝、塞楝、芒果、鸡蛋花、夹竹桃、扁桃、铁冬青、盆架树、木菠萝、鱼尾葵、蒲葵、金山葵、棕榈、油棕、垂柳、三角椰、红刺露兜树。 灌木 含笑、扶桑、红桑、黄金榕、米仔兰、软枝黄蝉、洋杜鹃、海桐、栀子、希美丽、茉莉、翅荚决明、双荚决明、红花畿木、龙船花、南天竹、苏铁、福建茶、丝兰、九里香、朱蕉、金叶假连翘、华南黄杨、变叶木、华南珊瑚树、龙血树、棕竹、琼棕、短穗鱼尾葵、散尾葵、三药槟榔、美丽针葵。 草本及地被 一叶兰、沿阶草、吉祥草、白蝴蝶、蜘蛛兰、鹅掌柴、龟背竹、紫背万年青、彩叶草、云南黄馨、葱兰、大花美人蕉、满地黄金、蚌花、蟛蜞菊、细叶结缕草、狗牙根、地毯草、石蒜、麦冬、假俭草。 藤本植物 叶子花、凌霄、使君子、炮仗花、金银花、大花老鸦嘴、常春藤。 竹类 青皮竹、粉单竹、佛肚竹、黄金间碧竹、孝顺竹。 水生花卉 荷花、萍蓬草、睡莲类、菖蒲类、千屈菜、水葱、芦竹。A.0.2深圳地区住区及公共建筑乡土植物宜按照表A.0.2选择。表A.0.2深圳地区乡土植物列表(67种) 种类 植物列表 乔木 罗汉松、白兰、白千层、蒲桃、香樟、大花紫薇、小叶榄仁、尖叶杜英、台湾相思、黄槿、羊蹄甲、黄槐、凤凰木、萍婆、蝴蝶果、龙眼、桃花心木、人心果、人面子、木麻黄、肉桂、印度橡胶榕、高山榕、小叶榕、垂叶榕、麻楝、芒果、鸡蛋花、夹竹桃、扁桃、铁冬青、铁刀木。 灌木 含笑、扶桑、红桑、黄金榕、米仔兰、软枝黄蝉、海桐、栀子、翅荚决明、丝兰、叶子花、九里香、朱蕉、金叶假连翘、华南黄杨、变叶木、华南珊瑚树、鹅掌柴。 草本及地被 一叶兰、吉祥草、白蝴蝶、蜘蛛兰、龟背竹、紫背万年青、细叶马缨丹、蟛蜞菊。 藤本植物 叶子花、使君子、炮仗花、大花老鸦嘴。 竹类 青皮竹、粉单竹、佛肚竹、黄金间碧竹、孝顺竹。A.0.3具有特定生态功能的植被种类宜按照表A.0.3选择。表A.0.3具有特定生态功能的植被种类 功能 植被种类 灭菌 广玉兰、女贞、大花紫薇、大叶黄杨、柠檬桉、大叶桉、麻楝。 吸收CL2 罗汉松、海桐、夹竹桃、黄槿、白玉兰、扁桃、鱼尾葵、九里香、米兰、芒果、蒲葵、散尾葵、假槟榔、高山榕、印度橡胶榕、榕树。 吸收HF 蒲葵、广玉兰、栀子、海桐、夹竹桃、鸡蛋花、扶桑、九里香、无花果。 吸收SO2 海桐、女贞、鸡蛋花、米兰、夹竹桃、黄槿、九里香、垂柳、蒲葵、蒲桃、鱼尾葵、假槟榔、棕榈、散尾葵、芒果、榕树、印度橡胶榕、高山榕。 滞尘 广玉兰、樟树、麻楝、黄槿、蒲葵、扁桃、盆架树、鸡蛋花、夹竹桃、菩提树、榕树。 降噪 榕树、海桐、女贞。 冠大荫浓 广玉兰、榕树、麻楝、重阳木、盆架树。附录B场地各功能区的植物配置表B.0.1深圳地区住区及公共建筑场地各功能区植物配置宜按照表B.0.1设计。表B.0.1场地各功能区的植物配置表 场地位置 植被配置所应发挥的功能及注意事项 植物配置实例 入口处 植物配置的布局形式上宜集中简洁,视野通畅。植物配置应有强化标志性的作用。 变叶木+朱蕉+黄金榕+天门冬。芒果+旅人蕉+美人蕉+龙船花+鹅掌柴+地涌金莲。 道路 道路两侧应栽种枝冠水平伸展的乔木,人行道宜有连续遮荫。避免选用根系发达、易对路面造成破坏的树种与落果严重的树种。 小叶榄仁+黄金榕+朱蕉+变叶木+银边草。成排种植麻楝、榕树或芒果。 中心游园 中心游园周围宜种植阔叶乔木,春可观花、夏可乘荫、冬季落叶。通过植物配置来软化具有较高程度视觉、噪音、运动等特征的周围环境,选择一些保健类的植物。 榕树+凤凰木+红花羊蹄甲+印度橡胶榕+白玉兰+花叶良姜+金叶假连翘+龟背竹。小叶榄仁+盆架树+旅人焦+朱蕉+花叶假连翘+大叶红草。凤凰木+榕树+黄金榕+九里香+金叶假连翘+翅荚决明+冷水花+沿阶草+银边草。 场地边界处 宜种植降噪除尘效果好的密林,并要有适当的高度。 鸡蛋花+伞树+蒲葵+榕树+桂花+美人蕉+天门冬+冷水花。白玉兰+樟树+桂花+朱蕉+鹅掌柴+春羽+黄金榕。榕树+紫檀+翅荚决明+黄杨+大叶红草+遍地黄金。 停车场区域 地面停车场应铺设耐碾压、透气透水的植草砖。露天车位间宜选用水平冠幅较大、抗污染、降噪的树种,避免选用枝条脆软、抗风性差、落果严重的植物。 蒲葵+榕树+花叶良姜+九里香。鱼尾葵+小叶榄仁+鸡蛋花+青皮竹+散尾葵+榕树+翅荚决明+苏铁+黄杨球+蒲葵+人面子+花叶良姜。 建筑周边区域 南面的植物宜喜光,栽植不宜过密,宜以落叶阔叶树为主;北面的植物宜耐荫,并宜利用植物对建筑周围的强风点进行控制;东西面的植物宜为高大阔叶乔木。东西向室外栽植的大乔木、小乔木和灌木与建筑外墙的距离宜为5m、3m和1.5m。公共建筑与住宅之间宜设置乔木和灌木构成隔离绿地。 盆架树+旅人蕉+伞树+紫背万年青+朱蕉+天门冬。小叶榄仁+紫檀+垂叶榕+翅荚决明+龟背竹+大叶红草+遍地黄金+沿阶草。鸡蛋花+高山榕+变叶木+花叶良姜+龟背竹+九里香。建筑西面种植:伞树+散尾葵+凤凰木。 水体周边 宜对水体形成遮荫。 柳树+鸡蛋花+小叶榄仁+龟背竹。荷花+萍蓬草+睡莲类+菖蒲类+千屈菜+水葱。 屋顶绿化区域 选择阳性耐旱的浅根性植物,还必须属低矮、抗风、耐移植的品种。 罗汉松+紫薇+黄杨球+海桐+含笑+杜鹃+马尼拉草+蟛蜞菊+葱兰+假俭草。 垂直绿化区域 宜种蔓性攀援植物。 可成片种植炮仗花、蒜香藤、中华常春藤、叶子花、使君子、五叶地锦或心叶蔓绿绒。附录C不同面层的表面特性C.0.1不同面层的表面特性表C.0.1不同面层的表面特性 面层类型 表面性质 表面颜色 吸收系数ρ值 石灰粉刷墙面 光滑、新 白色 0.48 抛光铝反射板 浅色 0.12 水泥拉毛墙 粗糙、旧 米黄色 0.65 白水泥粉刷墙面 光滑、新 白色 0.48 水刷石 粗糙、旧 浅灰 0.68 水泥粉刷墙面 光滑、新 浅黄 0.56 砂石粉刷面 深色 0.57 浅色饰面砖 浅黄、浅绿 0.50 红砖墙 旧 红色 0.77 硅酸盐砖墙 不光滑 黄灰色 0.5 混凝土砌块 灰色 0.65 混凝土墙 平滑 深灰 0.73 红褐陶瓦屋面 旧 红褐 0.74 灰瓦屋面 旧 浅灰 0.52 水泥屋面 旧 素灰 0.74 水泥瓦屋面 深灰 0.69 绿豆砂保护层屋面 浅黑色 0.65 白石子屋面 粗糙 灰白色 0.62 浅色油毛毡屋面 不光滑、新 浅黑色 0.72 黑色油毛毡屋面 不光滑、新 深黑色 0.86 绿色草地 0.80 水(开阔湖、海面) 0.96 黑色漆 光滑 深黑色 0.92 灰色漆 光滑 深灰色 0.91 褐色漆 光滑 淡褐色 0.89 绿色漆 光滑 深绿色 0.89 棕色漆 光滑 深棕色 0.88 蓝色漆、天蓝色漆 光滑 深蓝色 0.88 中棕色 光滑 中棕色 0.84 浅棕色漆 光滑 浅棕色 0.80 棕色、绿色喷泉漆 光亮 中棕、中绿色 0.79 红油漆 光亮 大红 0.74 浅色涂料 光平 浅黄、浅红 0.50 银色漆 光亮 银色 0.25附录D节水率和非传统水源利用率的计算D.0.1节水率节水率可通过下列公式进行计算:EMBEDEquation.3EMBEDEquation.3其中,RWR――节水率,%;Wn――总用水量定额值,按照定额标准,根据实际人口或用途估算的建筑用水总量,m3/a;Wm――实际市政供水用水总量,按照建筑各用水途径测算出的总量,m3/a。D.0.2非传统水源利用率非传统水源利用率可通过下列公式计算:EMBEDEquation.3Wu=WR+Wr+Ws+Wo其中,Ru――非传统水源利用率,%;Wu――非传统水源设计使用量,m3/a;WR――再生水设计利用量,m3/a;Wr――雨水设计利用量,m3/a;Ws――海水设计利用量,m3/a;Wo――其它非传统水源利用量,m3/a;Wt――设计用水总量,m3/a。附录E不同下垫面的径流系数E.0.1不同下垫面的径流系数表E.0.1不同下垫面的径流系数 下垫面种类 雨量径流系数ψc 流量径流系数ψm 硬屋面、没铺石子的平屋面、沥青屋面 0.8~0.9 1 铺石子的平屋面 0.6~0.7 0.8 绿化屋面 0.3~0.4 0.4 混凝土和沥青路面 0.8~0.9 0.9 块石等铺砌路面 0.5~0.6 0.7 干砌砖、石及碎石路面 0.4 0.5 非铺砌的土路面 0.3 0.4 绿地 0.15 0.25 水面 1 1 地下建筑覆土绿地(≥500mm) 0.15 0.25 地下建筑覆土绿地(<500mm) 0.3~0.4 0.4附录F深圳市月平均降雨量及蒸发量F.0.1深圳市月平均降雨量及蒸发量见表F.0.1表F.0.1深圳市月平均降雨量及蒸发量(mm) 月份 平均降雨量 平均蒸发量 1 27.7 96.60 2 43.7 80.60 3 59.1 104.10 4 135.6 120.70 5 251.6 146.90 6 332.2 154.00 7 333 177.80 8 351.9 161.50 9 273.4 154.60 10 97.9 162.70 11 36.5 132.00 12 23.9 112.00 全年 1966.5 1603.5F.0.2深圳市降雨强度见表F.0.2表F.0.2深圳市降雨强度(L/s.100m2) 重现期/年 5分钟降雨强度 10分钟降雨强度 1 4.04 3.15 2 4.74 3.69 3 5.14 4.00 4 5.43 4.22 5 5.65 4.40附录G空调机组安装位置G.0.1居住建筑空调机组安装位置措施宜参照表G.0.1和表G.0.2。表G.0.1空调机组之间的最小距离 尺寸 最小值(m) A 1.5 B 0.75 C 1.5 E 0.75 F 2 G 见表G.0.2 J 0.3 K 1.7 M 0.6表G.0.2安装在凹面的空调散热最小宽度 凹入处的深度(D)(m) 楼层 最小宽度(G)(m) 每层2台空调 每层4台空调 D<6m S≤5 2.0 3.5 5<S≤10 2.5 不可取 10<S≤25 3.0 不可取 S>25 3.5 不可取 10m>D≥6m S≤5 2.0 2.5 5<S≤10 2.0 3.0 10<S≤20 2.0 3.5 20<S≤60 2.5 不可取 D≥10m S≤20 2.0 2.5 20<S≤35 2.0 3.0 35<S≤60 2.0 3.5×空调安装位置A-A图G.0.1平面布置图图G.0.2室内机安装位置图G.0.1与图G.0.2的图例:A窗式机压缩机一端距最近障碍墙壁的距离B窗式机两端距最近障碍墙壁的距离C水平方向上两台相邻窗式机之间的距离D空调室外换热机安装在凹入处的深度E垂直方向上两台相邻窗式机之间的距离F单层一面墙壁上安装的窗式机与对面墙壁之间的距离G安装了2~4个窗式机的两个对立墙壁之间的距离H建筑物高度J空调上端距天花板的距离K空调底端距装修完毕后地板的距离M空调距最近墙面的距离注:本表引自《香港建筑环境评估法》Version5/04附录H各环境区域对光干扰的限制值H.0.1各环境区域对光干扰的限制值宜参照表H.0.1。表H.0.1限制光干扰的最大光度值 照明光度指标 适用条件 环境区域 Ⅰ Ⅱ Ⅲ Ⅳ 窗户垂直照度Er(lx) 夜景照明熄灭前:进入窗户的光线 2 5 10 25 夜景照明熄灭后:进入窗户的光线 1 1 5 10 灯具输出的光强(kcd) 夜景照明熄灭前:适用于全部照明设备 0 50 100 100 夜景照明熄灭后:适用于全部照明设备 0 0.5 1.0 2.5 上射光通量比最大值(%) 灯的上射光通量与全部光通量之比 0 5 15 25 建筑物体表面亮度L(cd/m2) 由照明设计的平均照度和反射比确定 0 5 10 25注:Ⅰ类环境区域:环境暗的地区,如公园、自然风景区;Ⅱ类环境区域:环境亮度低的地区,如城市较小街道区域;Ⅲ类环境区域:环境亮度中等的地区,如城市一般街道周边地区;Ⅳ类环境区域:环境亮度高的地区,如一般住区与商业区混合的城市街道。本导则用词说明1为便于在执行本导则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2导则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要求)”或“应按……执行”。深圳市绿色建筑设计导则条文说明目录1总则57613基本规定674居住建筑设计674.1规划784.2建筑844.3结构874.4给排水4.5通风与空气调节974.6电气1001025公共建筑设计1025.1规划1065.2建筑1155.3结构1185.4给排水1245.5通风与空气调节1285.6电气1总则1.0.1深圳市自改革开放以来经济保持了高速增长,在城市经济总量、人口规模和城市建设快速扩张的同时,城市发展也面临着诸多问题。由于地域狭小,自然资源匮乏,深圳逐渐显现出资源严重短缺,生态环境恶化,环境承载力渐趋不足的弊端,面临着四个“难以为继”的难题。作为对自然资源消耗和环境影响最大的行业之一,建筑业存在着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高排放的问题。为了贯彻国家有关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政策,推进深圳市建筑业的可持续发展,倡导绿色建筑理念,特制定本导则。1.0.2现有《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适用于消耗能源资源较多的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中的办公建筑、商场建筑和旅馆建筑。本导则考虑到深圳目前建设市场的情况,着重指导各类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中的办公建筑、商场建筑、旅馆建筑进行绿色建筑设计,使其具备基本的绿色建筑特性。尽管不同类型的建筑消耗资源和影响环境的情况存在较大差异,但需要关注的设计要点是基本一致的,因此其他类型建筑可参考。1.0.3绿色建筑应尽量减少建筑活动对大自然各种不可再生资源的消耗,尽量减少对生态系统和其他自然条件的破坏,从建筑全寿命周期出发控制建造、运行及拆除成本并延长使用寿命。在项目需求与当地经济环境和社会发展间取得平衡,创造有利于人们生理、心理健康的物理环境、空间环境和人文环境。1.0.4绿色建筑设计应体现地域性原则,充分体现深圳自然环境特征,因地制宜地创造出具有时代特点和地域特征的绿色建筑,避免盲目照搬照套。经济性原则主要指顺应市场发展需求与经济状况,提倡朴实简约,反对浮华铺张,提倡合理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并经济适宜。绿色建筑设计在实现策略和专业协作上应符合整体性原则,以提高建筑整体性能为目标,综合确定各个专业和整个建筑的设计策略以及技术构想;需要综合考虑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改善环境的相互关系,不应为追求其中一个环节而牺牲整体的综合效能。应首先通过合理的规划设计和技术策略实现改善环境的目标,而不是过分依靠增加投资,使用价值高昂的设备和产品等方式实现目标。绿色建筑设计应综合考虑不同专业之间的配合与协作问题,在专业内部优化和建筑整体寻优间实现建筑适应环境的动态设计。1.0.5绿色建筑设计涵盖内容广泛,本导则结合深圳特点着重强调了与绿色建筑密切相关的设计要点。随着建筑技术的不断发展,人们对绿色建筑的认识也会发生变化,主要体现在对绿色建筑的理解更加深入和全面,绿色建筑的实现手段更加多样化。因此本导则重点倡导绿色建筑设计的理念,并结合现有的技术条件,提供相关的技术实现途径。对于本导则没有提及的一些基本功能与性能要求应符合国家、广东省及深圳市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主要涉及到以下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1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1998.11《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7.9《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1998.5《深圳经济特区环境保护条例》2000.3《深圳经济特区建筑节能条例》2006.11《深圳市节约用水条例》2005.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2004《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06《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GB/T50362-2005《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75-2003《深圳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规范》SJG10-2003《深圳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细则》SJG15-2005《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93《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工程设计规范》GB50019-2004《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深圳经济特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条例》1993.12《关于调整深圳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的 通知 关于发布提成方案的通知关于xx通知关于成立公司筹建组的通知关于红头文件的使用公开通知关于计发全勤奖的通知 》(深府[1997]297号)《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118-88《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T50033-2001《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绿色照明工程技术规程》DBJ01-607-2001《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建筑中水设计规范》GB50336-2002《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50400-2006《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GB12941-91《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GB50364-2005《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18921-200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GB50335-200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3-200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7-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GB18580∽18588-2001《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2001《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的要求》GB50011-2001《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2000《居住区智能化系统配置与技术要求》CJ/T174-2003《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深圳市建筑智能化系统等级评定方法》。3基本规定3.0.1绿色建筑设计强调全过程控制,各专业在项目的每个阶段都应参与讨论、设计与研究。绿色建筑设计强调以定量化分析与评估为前提,提倡在规划设计阶段进行如场地自然生态系统、自然通风、日照与自然采光、围护结构节能、声环境优化等多种技术策略的定量化分析与评估,而不是简单的定性设计。定量化分析往往需要通过计算机模拟、现场检测或模型实验等手段来完成,这样就大大增加了对各类设计人员特别是建筑师的专业要求,使得传统的专业分工体系与绿色建筑设计要求显得不太适应。基于以上现实,绿色建筑设计需要各专业配合协作,并宜有各类具备综合专业技能的人员、团队或专业咨询机构的参与。绿色建筑是在全寿命周期内兼顾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的建筑,单项技术的过度采用虽然可以提高某一方面的性能,但可能造成新的浪费。为此,需要从建筑全寿命周期的各个阶段综合评估建筑规模、建筑技术与投资之间的相互影响,以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为主要目标,综合考虑安全、耐久、经济、美观等因素,比较、选择最优的技术、材料和设备。3.0.2绿色建筑策划的主要内容之一就是确定合适的项目建设目标、经济适宜的开发定位、功能需求、成本控制以及相应的技术路线,策划的成果将直接决定了下一阶段方案设计策略的选择。绿色建筑设计应该采用本土、适宜的技术,以有效地控制成本。应采用性能化、精细化与集成化的设计方法,对设计方案进行定量验证、优化调整与造价分析,保证在全寿命周期费用经济合理的前提下,有效控制建设工程造价。绿色建筑项目提倡资金投入以改善建筑的性能为目标,减少不必要的纯装饰费用。过大的面积设置、不必要的功能设置以及资源与空间的闲置是对资源的一种巨大浪费,也是建筑在运行过程中资源消耗大、效率低的重要原因。3.0.3绿色建筑项目的前期策划必须符合城市规划要求,既是对项目建设的基本要求,也是绿色建筑与环境的协调性的具体体现。3.0.4绿色建筑项目首先要保证在深圳市基本生态环境控制线以外进行建设,以保证对环境的基本尊重。如果选址不合适,即使各方面指标都很好,也不能称之为绿色建筑。深圳市基本生态环境控制线参考《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划定的《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图》。在项目开发过程中应遵循保护性开发的原则,强调保护原生、自然地表与微地形,不仅不应破坏大于25%坡度的山地,缓坡地同样宜保留,避免简单的“三通一平”,保护地貌的多样性和原生环境。3.0.5详见《深圳市紫线规划》。除此以外,还应关注保护产业遗迹(如能在改造利用的工业厂房)及各种表达时代特征或有可能再利用的建筑物,丰富城市面貌,形成有“历史岩层”式的城市。3.0.6沿深圳河与滨海建设项目场地选址应该位于200年一遇洪水水位与海潮水位之上。沿山坡建设的项目应符合山洪、泥石流100年防洪标准。考察建设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对场地的抗震性能、稳定性和工程建设适宜性进行评估。电磁辐射是指以电磁波形式通过空间传播的能量流,包括信息传递中的电磁波发射、工业、科学、医疗应用中的电磁辐射与高压送变电中产生的电磁辐射。在集中使用大型电磁辐射发射设施或高频设备的周围,按环境保护和城市规划要求划定的规划限制区内,不得修建住宅建筑。住区土壤有毒有害污染物影响时间长,危害大。主要存在于土壤和石材中的氡是无色无味的致癌物质,如果控制不当将对人体产生极大伤害,因此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检测和安全规定的要求。影响大气环境质量的因素可能来自以下方面:排放性局部污染源:1km范围内大型工业烟囱,无除尘脱硫设备等。开放性局部污染源包括:距离住区500m范围内非封闭污水沟塘、饮食摊点(使用非洁净燃料),非封闭垃圾站等。溢出性局部污染源包括:距离住区300m范围内无水洗公共厕所、汽车修理厂、电镀厂、小型印染厂等。空气中主要污染物有飘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等。空气中的粒子状污染物数量大、成分复杂,对人体危害最大的是10微米以下的浮游状颗粒物,称为飘尘。国家环境质量标准规定居住区日平均浓度低于0.3毫克/立方米,年平均浓度低于0.2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SO2)主要由燃煤及燃料油等含硫物质燃烧产生。国家环境质量标准规定,居住区日平均浓度低于0.15毫克/立方米,年平均浓度低于0.06毫克/立方米。空气中含氮的氧化物有一氧化二氮(N2O)、一氧化氮(NO)、二氧化氮(NO2)、三氧化二氮(N2O3)等,其中占主要成分的是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氮氧化物污染主要来源于生产、生活中所用的煤、石油等燃料燃烧的产物(包括汽车及一切内燃机燃烧排放的NOx)。NOx对动物的影响浓度大致为1.0毫克/立方米,对患者的影响浓度大致为0.2毫克/立方米。国家国家环境质量标准规定,居住区的平均浓度低于0.10毫克/立方米,年平均浓度低于0.05毫克/立方米。一氧化碳(CO)是无色、无臭的气体。主要来源于含碳燃料、卷烟的不完全燃烧。我国空气环境质量标准规定居住区一氧化碳日平均浓度低于4.00毫克/立方米。要求住区规划设计有利于空气流通,停车场布局合理,以减少汽车尾气对住户的污染。采取有效的措施,减少住区内污染物的排放等。此外,还需考虑开发项目的施工和使用对当地环境的影响。由于场地的空气环境质量还很大程度上决定于场地所在区域及整个城市的大气总体污染质量,因此场地大气环境质量不宜低于城市总体综合质量。噪声大于75dB的区域进行规划建设往往会给后期的噪声防治带来很大困难,应该避免在此类区域进行开发建设。建设项目在可性性研究阶段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初步设计须重点研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境影响报告表或环境影响登记表审批意见编制环境保护篇章,具体落实确定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投资概算。3.0.7绿色建筑设计应采用本土、适宜的技术,并采用性能化、精细化与集成化的设计方法,如采用计算机模拟辅助手段对设计方案进行定量验证、优化调整与造价分析,有效控制建设工程造价。3.0.8设计人员应关注设计成果在项目的施工、运营管理阶段的有效落实。设计文件上注明对项目施工与运营管理的要求和注意要点,具体包括以下内容:应强调制定节能、节水、节材与绿化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节能管理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业主和物业共同制定节能管理模式;分户、分类的计量与收费;建立物业内部的节能管理机制;节能指标达到设计要求。节水管理管理制度主要包括:按照高质高用、低质低用的梯级用水原则,制定节水方案;采用分户、分类的计量与收费;建立物业内部的节水管理机制;节水指标达到设计要求。耗材管理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建立建筑、设备、系统的维护制度;建立物业耗材管理制度,选用绿色材料,减少因维修带来的材料消耗。绿化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对绿化用水进行计量,建立并完善节水型灌溉系统;规范杀虫剂、除草剂、化肥、农药等化学药品的使用,有效避免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的损害。应该强调施工过程控制。施工过程中可以产生各类影响室外大气环境质量的污染物质,主要包括施工扬尘和废气排放两大方面。应明确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提出行之有效的控制扬尘的技术路线和方案。为减少施工过程对土壤环境的破坏,应根据建设项目的特征和施工场地土壤环境条件,识别各种污染和破坏因素对土壤可能的影响,提出避免、消除、减轻土壤侵蚀和污染的对策与措施。施工工地污水一般含沙量和酸碱值较高,如未经妥善处理,将对公共排污系统及水生态系统造成不良影响。因此,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要求。建筑施工噪声是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施工现场应制定降噪措施,使噪声排放达到或优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的要求。施工场地电焊操作以及夜间作业时所使用的强照明灯光等所产生的眩光,是施工过程光污染的主要来源。施工单位应选择适当的照明方式和技术,尽量减少夜间对非照明区、周边区域环境的光污染。施工现场设置围挡,其高度、用材必须达到地方有关规定的要求。采取措施保障施工场地周边人群、设施的安全。在建筑运行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垃圾,包括建筑装修、维护过程中出现的土、渣土、散落的砂浆和混凝土、剔凿产生的砖石和混凝土碎块,还包括金属、竹木材、装饰装修产生的废料、各种包装材料、废旧纸张等,对于宾馆类建筑还包括其餐厅产生的厨余垃圾等。这些众多种类的垃圾,如果弃之不用或不合理处理将会对城市环境产生极大的影响。为此,在建筑运行过程中需要根据建筑垃圾的来源、可否回用性质、处理难易度等进行分类,将其中可再利用或可再生的材料进行有效回收处理,重新用于生产。在垃圾的输运过程中采用封闭的车辆,避免垃圾异味、污水的溢散,减少扬尘等环境污染。应该强调施工过程控制。施工过程会消耗大量的电、油等能源。有效控制施工过程中的能源消耗,改善能源使用结构,有助于减少浪费、提高效益、保护环境减少自然资源的消耗。首先应建立完善的施工能量计量、管理系统,制定合理的能源消耗指标,从管理入手杜绝能源浪费、鼓励节约用能;此外,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培训,提高节能意识,更有效的辅助节能管理。施工单位应根据具体的情况,采取各种措施提高能源利用率。此外,鼓励使用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应该加强对施工用水的管理。物业管理部门应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以往在公建中按面积收取水、电、天然气等费用,往往容易导致用户不注意节能,长明灯、长流水现象处处可见,是浪费能源、资源的主要缺口之一。因此应分类分项计量。管理是运行节能的重要手段,然而过去往往管理业绩不与节能、节约资源情况挂钩。因此要求物业在保证建筑的使用性能要求、投诉率要低于规定值的前提下,实现物业的经济效益。3.0.9方案和扩初设计阶段应对采用的各项技术进行比较系统的分析与总结,因此在说明中应设有绿色建筑设计专篇。3.0.10建筑本身是昂贵的商品。为了使用户更加清楚地了解建筑的功能,充分发挥绿色建筑的生态环保效益,设计者应象普通商品附带产品说明书一样提供建筑基本功能的使用说明书。3.0.11随着建筑技术的不断的发展,绿色建筑的实现手段也将更加多样化。因此,绿色建筑鼓励结合项目特征在设计方法、新技术利用与系统整合、市民教育等方面进行创新设计,避免在不同的环境中作出相同的设计。在设计创新的同时,应保证建筑整体功能的合理落实,同时确保结构、消防安全等基本要求。4居住建筑设计4.1规划4.1.1绿色建筑设计应符合气候适应性原则,充分反映建筑与气候以及场地的相互关系。深圳地处北回归线以南,属亚热带海洋性气候,气候温和,雨量充沛,日照时间长。夏无酷暑,时间长达6个月。年平均气温为22.3℃,最高气温为38.7℃,最低气温为0.2℃。深圳的气候深受季风的影响,夏季盛行偏东南风,高温多雨,每年4~9月为雨季,年降雨量1966.5毫米;其余季节盛行东北季风,天气较为干燥。深圳平均年日照时数为2060小时,太阳年辐射量5225兆焦耳/年平方米,拥有较好的日照条件。深圳地区绿色建筑设计的气候适应性原则主要体现在:绿色建筑设计应尊重地域气候特点,采用积极的技术措施,降低资源消耗和对环境的影响;规划布局与建筑平面须有利于利用自然通风;建筑外窗应进行遮阳设计;节能设计应重点考虑夏季空调;由于深圳地区冬季不需要采暖,因此地源热泵等技术应该经过仔细分析;节水设计可考虑雨水收集技术与人工湿地技术等;景观设计选用种植本土的耐旱、抗病虫害的植物,提高绿化的遮荫效果;应充分利用太阳能与风能等可再生能源等。绿色建筑设计除了考虑与自然环境协调一致外,还应充分体现建筑与当地经济、人文的相互关系,以体现绿色建筑内涵的完整性。最有效的方法就是策划内容应该反映当地居民的意见与建议。通过深入调查,收集当地居民或邀请当地居民参与策划以避免当地居民的权利受到损害。4.1.2绿色建筑应该尽可能减少对场地的破坏。由于场地原有生态环境经过长时间的自然演变后会存在着一定的生态平衡关系,而且这种平衡往往是脆弱且不可逆的。对原环境的适度保留无疑是减少生态影响的最好方法。但建设项目的进入无疑会对这种平衡产生影响。绿色建筑设计应努力降低其负面影响,并采取措施进行生态补偿,以最大限度减少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4.1.3建筑应当扎根于当地传统和文化。绿色建筑重视场地周边的文化传统与居民的生活模式,形态、尺度、色彩及空间层次方面充分考虑到周边文化传统与社交模式,并有利于社区文化的形成。建筑与场地元素形态上避免过于突兀,尺度适宜,注重质感与细部,空间层次上创造多样性与有效联系。通过文字、图片或影像等静态或动态的媒介留存或反映人文信息。同时,提倡项目规划纳入周围居民与社会团体的意见。建筑物布局应与场地周围环境与城市空间肌理相协调,并创造积极的外部空间:1当建筑用地内有重要遗迹或自然景观时,应精心配置与之协调的建筑。建筑物的形态应与周边建筑群天际线相协调;2从尺度、材料、色彩、组织结构及空间层次等方面入手,把外部空间当作无顶建筑来设计;3采用对比手法时应审慎;4建筑物的形态应与道路等公共空间相协调,面向主要街道的立面避免具明显背立面特征;5设计半室外空间或过渡空间使建筑与外部环境有效联接,有利于缓解环境对心理造成的冲击;6优化建筑距离与高度的比值,创造具有紧凑感与亲密感的外部空间。建筑距离与高度的比值为1时,人们会有某种平衡感,建筑距离过大时可用走廊等建筑元素进行联系;7考虑从周边眺望点观看时的建筑视觉感;8当屋顶设有突出建筑物的大型设备时,应考虑周围观看点处的建筑视觉感;9公共空地、外部设施与临近空地之间应具有连续性,应考虑在不同季节、气候使用的方便和舒适性。4.1.4坡地建筑与滨海建筑是深圳地区比较常见的建筑形式,其规划设计应强调与环境的协调一致,最大限度减少对生态的影响,并设计出适宜的视线通廊,创造出显山露水、依山就势、错落有致的景观效果。生态影响是指因开发项目导致环境变化从而对栖息地或物种造成的直接或间接影响。生态影响的程度不仅与其深度和广度有关,而且还取决于被影响的栖息地或物种的重要性。原则上首先是将对场地既有生态的损害降至最低,然后尽可能地加以维护。通过选择开发低生态值的地区,或者在开发中保护显著生态特性就可以将生态损害最小化。再次开发也可改善所在区域的生态条件。应结合地形、自然水体和地表径流等进行规划设计,减少土方量,减少对原有地形地貌的破坏。这就要求场地平整方案能与场地特征保持一致,同时对于新元素的安排能够尽量减少扰动和开挖面积。应注意保护现状植物群落结构,保护和充分利用建设场地内的现状树木,特别是古树和大树。砍伐或者移植树木须同时提出补栽计划或者移栽后的养护措施。4.1.5见《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4.1.6规划布局配置综合公共服务设施时应考虑周边地区公共服务设施的既有现状,避免重复建设。深圳市部分住区半径大且与外部街道没有太多联系,导致舒适的步行空间萎缩,安全感下降,交通能耗上升。基于人性化的住区发展理念,在进行绿色住区规划设计时,应控制封闭住区的规模,同时充分强调住区资源的开放性与人文关怀。4.1.7住区室内外日照环境直接影响居住者的身心健康和居住生活质量的高低。为保证居住建筑基本的日照条件,住区建筑布局应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2004版)中有关建筑日照标准的要求。改善日照条件同时节地的措施很多,如:通过宜利用或创造南低北高的场地条件,通过在场地北侧建筑底层设计半地下室、公共活动空间等非居住空间创造斜坡效应;改变建筑形体,采用切削手法或逐层减少建筑面积等。另外当建筑平面布置不规则、体形复杂、板式住宅长度较长或高层点式住宅布置较密时,常规的日照间距计算与判断已不适用,应采取计算机模拟计算进行日照小时核对。表1深圳市居住建筑日照标准 建筑气候区 Ⅳ气候区 大城市 日照标准日 大寒日 日照时数(h) ≥3 有效日照时间带(h) 8~16 日照时间计算起点 底层窗台面 注:底层窗台面是指距室内地坪0.9m高的外墙位置。4.1.8住区环境噪声应符合国家标准《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的规定与《关于调整深圳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的通知》深府[1997]297号规定(见表2)。总平面规划应注意噪声源及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合理布局,避免将住宅建筑布置在面向强噪声源的位置。在总平面规划时,不宜把噪声敏感性高的居住用建筑布置在临近交通干道等强声源的位置。对各类噪声源在总平面规划时要统筹考虑,尽量减少对环境造成噪声污染。由于深圳地区环境噪声超标的现象比较严重,一般需要采取一定措施才能达到《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的相关规定。《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2004对建筑退让道路红线距离进行了规定,为了有效控制环境噪声超标的现象,当建筑不满足其推荐性规定时,要求其进行声环境分析。表25类环境噪声标准值(等效声级LAeq:dB) 类别 昼间7:00-23:00 夜间23:00-7:00 0 50 40 1 55 45 2 60 50 3 65 55 4 70 55注:各类标准的适用区域:0类标准适用于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1类标准适用于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划定的居民区文教区和机关事业单位集中区;2类标准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合区规划商业区;3类标准适用于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划定的工业区和已形成的工业集中地带;4类标准适用于城市主要道路两侧区域以及穿越城区的内河航道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的背景噪声(指不通过列车时的噪声水平)限值也执行该类标准。4.1.9由于受规划设计中建筑密度、建筑材料、建筑布局等因素的影响,住区室外气温有可能出现局部的热岛现象。通过合理的建筑设计和布局,有效利用自然通风,选择高效美观的绿化形式,可获得宜人的室外空气温湿度和适当的辐射环境,降低建筑围护结构的外表温度及室内气温,有效减少建筑的空调能耗。采用遮阳措施或采用高反射率的浅色涂料可有效降低屋面、地面表面温度,减少热岛效应,提高顶层住户和地面的热舒适度。屋面设计成种植屋面,或同时采用高反射率涂料和种植屋面。深圳属于热湿地区,适宜利用自然通风和植被的冷却效应。利用自然水面进行降温时宜考虑水面的遮荫措施。《中国生态住宅技术评估手册》中则规定硬质地面和不透水地面的遮荫率需达到30%。本导则采用了《中国生态住宅技术评估手册》的指标。《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修改本)规定:居民区内地面停车率不宜超过10%。考虑到低层、多层住宅的特点,规定除低层、多层住宅外,地面停车率不宜超过10%。通过以上综合措施,室外日平均热岛强度一般可控制在1.5℃以内。对于大型住区,通过采取综合措施可实现住区温度比郊区温度持平或甚至低于郊区。4.1.10夏季、过渡季自然通风对于建筑节能十分重要,同时涉及室外环境的舒适度问题。建筑布局不仅会阻碍风的流动,还会产生二次风,如果设计不当会在某些区域形成无风区和涡旋区,这对于室外散热和污染物排放是非常不利的,应尽量避免。随着高层建筑和超高层建筑的出现,建筑周围局部会有风速急剧增加的情况。应控制场地风速不大于5m/s,避免干扰人员正常活动和不适感。可采用现场测量或从邻近气象台获得相关风向、风速等环境参数,利用计算机或风洞试验进行模拟预测。在进行模拟分析时宜以深圳本地的气象条件作为边界条件,有条件时可进行实测。在计算机条件或实验设备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根据住区大小对周边环境以及住区形态尽可能地进行仿真,以准确地指导设计。一般而言,在进行自然通风模拟时,板楼前后有2~3Pa的气压差,塔楼前后有3~5Pa的气压差,可以保证室内的良好自然通风的基本条件。对于进深比较大的建筑,相应的对压差的要求会有适当变化。为有效控制风害,应充分考虑建筑物附近和周围的微气候,并采取恰当的控制措施,来减轻因风速过高引起的行人不适。可精心设计建筑物的体量、高度、外形与朝向,在高层住宅楼的周围环绕设置较低的建筑,使风害停留至低层部分的屋顶等处,合理设计屋檐、屋顶以及在建筑局部留出风口等,将风引到远方。也可在室外场地设置防风林或绿篱防止风害。为了便于评价建筑布局的风环境的影响,也可以采用风速放大系数来作评价,要求人行区域的风速放大系数不大于2。当开阔地带1.5m高度处风速为2.5m/s时,住区人行区域1.5m高度处风速应小于5m/s。表3风速对行人的影响 蒲氏风力级数 风速(m/s) 影响 0,1 0-1.5 感觉不到风 2 1.6-3.3 脸上能感觉到风 3 3.4-5.4 吹动头发,吹起衣服 4 5.5-7.9 吹起灰尘、浮土和纸张,头发被吹乱 5 8.0-10.7 身体感觉到风力 6 10.8-13.8 撑伞困难,难以稳步行走 7 13.9-17.1 行走不便 8 17.2-20.7 完全阻碍行走 9 20.8-24.4 行人被狂风吹倒4.1.11加大绿地率可有效降低环境温度,但这种关系是非线形的,当绿地率达到30~35%时可获得较好的空间环境效果。继续增加绿地率,对环境的降温作用将会趋缓。调研表明,深圳住区的绿化覆盖率平均值在40%以上,根据绿化覆盖率与绿地率的关系,深圳住区的绿地率平均值应在30%以上,因此,规定用地面积5万m2以上的住区的绿地率不低于35%,其他住区的绿地率不低于30%,同时鼓励设计立体绿化。用对”定“o厅宜采用顶部采光窗采光(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版)中规定居住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不低于1.5m2本条考虑到深圳地区住区的绿地率现状,要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不应低于1.5m2。本地植物具有很强的适应力,种植乡土植物可确保植物的存活,减少病虫害,能有效降低维护费用。深圳市不少住宅项目喜欢引进热带海滨植物如棕榈树、大王椰、油棕和海枣等。但热带海滨植物的叶质、叶状并不完全适应深圳气候,遮阳、吸尘与隔声的效果也不好。对生态环境空气质量贡献率远不如本地植物的乔木诸如榕树等树种。由于深圳地区气候土土壤条件良好,不少常用植物也在深圳应用良好,其生态效应仅次于乡土植物,也应该提倡采用。植物的配置应能体现本地区植物资源的丰富程度和特色植物景观,以保证绿化景观的地方特色。有研究表明,栽植多种类型植物,乔、灌、草结合构成多层次的植物群落,每100m绿地上种植3株乔木和20株灌木,不但可为居民提供遮阳、游憩的良好条件,还可以吸引小生物、小动物和鸟类筑巢,可创建良好的场地生态环境。同时避免采用大面积的草坪,不但维护费用昂贵,生态效果也不理想。调研表明深圳乔木量一般都不难达到3株/100m2的标准要求,但低绿量乔木种类(如棕榈科)的大量应用降低了住区绿地系统的生态效益,部分住区棕榈科应用比例占到50%以上。因此,重点控制低绿量乔木的比例是最有效的复层绿化系统优化提升的手段,规定棕榈科的比例不宜大于乔木总量的30%。植物种类的丰富程度是住区营造不同植物群落景观的基础,同时也是生物多样性的保证。全国工商联住宅产业商会于2003年编写的《中国生态住宅技术评估手册》中就规定华南地区绿色住区中的木本植物种类需大于等于60种。对深圳市几个绿色住区植被种类丰富度调研表明,部分用地面积小于5万m2的住区的木本植物种类没有达到60种的要求,但都大于45种,其余住区植被种类都略大于60种,总体来说,这些住区木本植物种类的丰富度都达到了较好的水平。4.1.12公共区域中的硬质地面和不透水地面的吸热蓄热能力强,在夏季白天吸收大量的太阳辐射热后,表面温度迅速升高,且通常到夜间也难以有效降温,从而恶化了室外局部的热环境,使得人们不愿意长时间停留。硬质铺地采用透水地面可改善住区气温逐渐升高和气候干燥状况,降低热岛效应,调节微气候;增加住区雨水与地下水涵养,改善生态环境及强化天然降水的地下渗透能力,补充地下水量,减少因地下水位下降造成的地面下陷;减轻市政排水系统负荷,以及减少雨水的尖峰径流量,改善排水状况。深圳地区住区场地内透水地面面积比不小于45%往往较容易达到,但住区非机动车道路、地面停车场等硬质地面采用透水铺设的比例非常少,一般不超过10%。场地内不透水地面的遮阳措施也比较少,应该在设计时注意。透水铺设有以下几种做法:用透水性地砖铺路。砖是透水的,砖与砖之间的连接处由透水性填充材料拼接。适合于人行道、自行车道和步行街巷地面的铺设。用孔型混凝土砖铺设停车场和自行车存放地地面,砖孔中用腐殖质拌土填上。这种地面可有40%的绿化面积。用实心砖,砖与砖之间留出一定空隙,空隙中是泥土,使天然的草能生长出来,这样的地面约有35%的绿化面积。适合于居民区、公园和街头广场的地面。用细碎石或细鹅卵石铺路,地面仅由大小均匀的石子散落铺成。适于房舍周边、人行道边、居民区的小步行道。用孔型砖加碎石来铺路,即在带孔的地砖孔中撒入小卵石或碎石来铺地面。这种地面不生杂草,但可使雨水顺利渗透。透水性路面须有与之相配套的开放式透水性路基。透水性路基的构造、厚度根据使用要求进行设计,其构造由上至下为砂垫层、路基层和砂过滤层,设计厚度一般分别为30~60mm、50~200mm、50~100mm。4.1.13生态化的园林景观设计对于建设绿色住区非常重要。住区应尊重并在设计中尽量保持自然的风向、水文、生物(动植物)生物链等在基地中的存在、走向,对影响其原生态的设想应做充分的谨慎的比较分析论证,并提出弥补办法。充分保护和利用场地原有绿地与植被,以提高绿化率。充分保护和利用场地原有水系,保持原有场地的排水系统。设置小的凹地、地表高差、原木和岩石,设置动物通道等,以维持本地生物的可持续种群。设置多层次的生态形态如湿地、缓坡与森林景观等,有利于恢复本土动植物群落,并使场地的居民有机会亲近大自然。宜采用本地富产的材料进行造景,兼顾生态与经济之间的平衡。深圳存在较长时间的枯水季节(见附录F),人工水体面积不宜太大,同时应与雨水收集以及人工湿地等一体化设计,并注意营造枯水景观,避免无水的尴尬。另一方面,大的水体有利于缓解热岛效应,因此应经过仔细分析,取得节水与生态效应之间的平衡。景观水体湖岸应避免“三面光”式设计,宜将部分堤岸设计为具有一定边坡,采用斜坡或块石堆砌的形式。湖岸宜进行不同层次的植物栽种,使三种生态类型的净化植物呈环带状分布,即由沿岸向湖心方向依次种植挺水植物、浮水植物和沉水植物,组成完整的生态系列。景观水体设计的挺水植物为:风车草、水葱、香蒲、芦苇、富贵竹、黄菖蒲、伞草、茭白、荷花、泽泻等。景观水体设计的浮水植物为:睡莲、红菱、荇菜、凤眼莲等。景观水体的设计沉水植物为:金鱼藻、苦草和菹草。湖底和湖岸可采用膨润土,防渗采用粘土夯实防渗。采用人工湿地生态处理技术:人工湿地修建应根据当地气候、水质及非传统水源利用等综合确定,一般人工湿地面积宜大于景观水域面积的5%。景观水体应加强水体的水力循环,宜利用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为园林景观提供水体循环的动力,使水体循环通过人工湿地、生态湖岸或生态圈进行生态恢复与重建。4.1.14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设计尽可能多的地下室、地下停车库和设备机房,并充分考虑地下空间多功能利用的可能,在建筑荷载、空间高度、水、电、空调通风等配套上予以适当预留考虑。地下空间应与住区交通系统或城市交通系统有效联结。在高密度的商业开发中,鼓励不同开发商共同开发地下空间,而不是单独建地下室,以有效提高地下空间的使用率。地下空间应有效利用自然采光和自然通风,消除人的封闭感和压抑感,增强地下、半地下空间的功能适应性,拓展可能的利用功能,并降低运行维护费用。地下空间通风井的进风口和排风口宜分开设置,其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垂直距离不应小于2m;如有特别需要而将进风口与排风口合建时,排风口应比进风口高出5m;临近建筑物设置的通风井,其口部距建筑物的水平直线距离不应小于5m。进风口设置须考虑避免污染源,排风口设置须考虑减少对人员活动的影响。4.1.15城市的废弃地包括不可建设用地、仓库与工厂弃置地等。这些用地对城市而言,应是节地的首选措施,理由是既可变废为利改善城市环境,又基本无拆迁与安置问题。为此,首先考虑这类场地的合理在利用是节地的重要措施,但必须对原有场地进行检测或处理,如对坡度很大的场地应作分台、加固等处理;对仓库与工厂的弃置地,则须对土壤是否含有有毒物质进行检测和相关处理后方可使用。4.1.16深圳市既有建筑存量巨大,应提倡适度保留、积极改造的方式,避免大规模整体拆建。如果全部采用拆掉重来的改造方式,对环境造成的破坏十分巨大。既有建筑或住区一定程度存在外观或配套设施设备老旧等方面的缺陷,但这些缺陷并非不可克服。这些建筑或住区历史已久,往往已形成稳定的社区生态群落,实施绿色环保的改造行动,会让这些建筑焕发新的生命,在资源节约与文化建设方面意义重大。4.1.17本条旨在提高交通网络的便捷性与通行效率。住区道路系统构架清晰,小区路、组团路、宅间路分级明确,避免越级连接,等级最高的道路与区域交通网络有便捷连接。机动车主出入口设置合理,避免区外交通穿越并与城市公交系统有机衔接,方便与外界的联系,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为了保证各类人员顺畅方便地进出,要求将大量人群与少量使用专用车辆的特殊人群按照人车分行的原则组织各自的交通系统。大型住区内部交通可采用环保电动车或清洁燃料汽车。环保电动车包括电动汽车、混合动力电动汽车、燃料电池电动汽车或以可再生能源为动力的电动汽车等。清洁燃料汽车包括使用液化天然气和其他代用液体燃料汽车。用地面积25万m2近似以500m为边长,属于步行可以承受的区域范围。国内不少类似面积的住区已经采用了基于电动交通工具的内部交通系统,可在住区周围一定范围内解决出行与其他生活需要。4.1.18本条旨在设计舒适与功能完善的人行道系统。把住区道路和周边街道当作最重要的公共开放空间是以人性化设计的具体体现。人行道系统应综合考虑遮荫、休憩、排水、防滑等要求。应提高住区的交通开放性,居民出行效率,促进社交,创造人性化的交通网络。无障碍设计参考《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03、《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JGJ122-99与《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4.1.19在设计建筑及建筑群时,停车设施的合理性已成为建筑的基本功能之一。应在保证人员使用方便的前提下,提供符合《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规定的停车场地。提倡提高土地利用率,充分利用地下与半地下空间,采用新型停车设施技术:如升降横移式、垂直升降式 简易升降式、平面移动式、垂直循环式、巷道堆垛式、水平循环式、多层循环式等停车设施与设备,以实现在有限的面积内容纳更多的车辆。在设计时必须把地上住宅楼的总体布局与地下车库的设置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同时有条件时可适度留出足够的层高,为将来的复式停车留出空间,还应考虑为增加的车流量而设置的出入口和道路的的空间预留。本条同时鼓励自行车的发展。自行车在露天场所停放,采用遮阳措施,应划分出专用场地并安装车架。自行车架分为槽式单元支架、管状支架和装饰性单元支架,占地紧张的时候可采用双层自行车架。自行车交通宜与机动车交通分离。自行车道可与人行道并建,设置时人行道宜在自行车道外侧。在适宜地区可设置自行车休闲专用道。《北京地区建筑工程规划设计通则》要求北京普通住区自行车停车位按照三环路以内3辆/10户,三环路以外5辆/10户,公寓1辆/户设计。江苏等地规定每户应有一个以上自行车停车位。考虑到深圳自行车使用没有北京等地方便与广泛,但同时又应为住区提供条件,满足部分人群的出行需要,规定停车位不应小于3辆/10户。4.1.20调研表明深圳地区住区内垃圾处理影响居民出行感受的现象比较普遍,应该在规划阶段合理对垃圾物流进行预测并合理设计,垃圾站与垃圾收集点应设于住区的下风向减少对住区的影响。4.2建筑4.2.1造型设计中应做到功能合理与形式美观的有机结合,避免大量采用没有功能作用的纯装饰性构件,同时应在造型设计中充分考虑合理的窗墙面积比,以及适宜的外遮阳构造;空调、水、电、太阳能等的外露、外装设备应做建筑一体化设计等。4.2.2围护结构的热工设计详见《深圳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细则》SJG15的规定。本条旨在保证房间具有基本的自然通风调节功能。自然通风可以提高居住者的舒适感,有助于健康。在室外气象条件良好的条件下,加强自然通风还有助于缩短空调设备的运行时间,降低空调能耗,绿色建筑应特别强调自然通风。住宅能否获取足够的自然通风与通风开口面积的大小密切相关,本条文规定了住宅居住空间通风开口面积与地板最小面积比。4.2.3合理设计承重墙、隔墙以及门窗开口位置,提高平面布置的多样性和布置方式的可变性。空间的灵活性可以通过对室内布置加以实现,如设置双层门、推拉式活动隔断,活动隔墙以及可以分隔空间的家具等。设备管道宜沿承重墙布置,房间分隔宜采用易分隔的轻质材料,但同时要考虑隔噪要求。室内隔墙应根据空间可能的变化需要,采用灵活隔断,减少重复装修时的材料浪费和垃圾产生。4.2.4每户应有晾晒衣物的阳台旨在减少居户对干衣设施的需求。4.2.5住宅满足残疾人和老年人的需求,是体现对“人的最大关怀”,是时代进步的要求。因此除在特殊的专用住宅中,要体现对特殊人群的关怀以外,尚应在普通住宅中创造基本条件,满足无障碍的要求。无障碍设计参考《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03、《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JGJ122-99与《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4.2.6卧室、起居室(厅)、书房、厨房设置外窗,设置反光板、棱镜玻璃窗、可调百叶、导光管或导光光纤等装置可有效改善室内照明质量和自然光利用效果。地下空间自然采光也应该被大力提倡。可通过采光计算与模拟定量评价与优化调整平面布置。表4居住建筑的采光系数标准值 房间名称 侧面采光 采光系数最低值Cmin(%) 室内天然光临界照度(lx) 卧室、起居室(厅)、书房 1 50 厨房、卫生间、过厅、楼梯间、餐厅 0.5 254.2.7在室外声环境无法改变的情况下,可通过优化调整建筑平面的方式减少室外噪声的影响。对于可能产生噪声干扰的电梯、空调设备、以及水泵等固定设备采取隔声和消声措施。采用自然通风降噪窗、隔声门及浮筑楼板等有效的隔声、减噪措施提高围护结构的隔声性能。表5防噪与隔声措施一览表 类别 措施 声源控制 防止压力直接变化 防止流体扰动、涡流等现象发生。 降低物体的振动 在物体与振动体之间设置防振装置,喷涂或粘贴减振材料。对于楼板隔声,可采用浮筑楼板或结合地板装修进行隔声。 传播衰减 吸声 在声音能够到达的地方贴一定吸声率的材料。如通风隔声窗。 隔声 采用具有一定透过损失的材料包围声源。 设置障碍物,如墙或建筑物,防噪消声效果10dB左右。 设置消声器。 距离衰减 问题点与声源保持足够的距离,距离加倍可以减少0~6dB左右。 定向性衰减 问题点避免面向强声源辐射方向。防噪消声效果10dB左右。可将住宅的主要空间,包括卧室、客厅布置在背声面,辅助空间,厨房、卫生间可布置在迎声面。 风速的衰减 声源设置在下风侧。 地面吸收衰减 采用吸声地面。 树木衰减 种植茂密的树林,防噪消声效果0.2dB/10m左右。 感觉手段 声音屏蔽 制造背景声掩盖噪声。4.2.8当建筑的排列采用周边式布置时,采用首层架空或单元之间留出气流通道的设计形式有利于住区的自然通风。建筑的平面布置宜结合房间门窗洞口位置组织好穿堂风,避免单侧通风。房间内部与可开启窗口相对应,通过房门、门亮子、内墙可开启窗、走廊、梯间、楼梯间可开启外窗、卫生间可开启外窗、厨房可开启外窗等可以形成房间穿堂风。宜使住区各建筑物的主立面迎向夏季主导风向,或将夏季主导风引向建筑的主立面,确保建筑前后有适宜的压差。宜保证居住建筑的朝向在南偏东15°至南偏西15°范围内,不宜超出南偏东45°至南偏西30°范围。深圳地区建筑采用最佳朝向(正南向)时,与最差朝向(正西向)相比,可以贡献5%~10%的节能率。4.2.9遮阳设计应该针对不同朝向采取不同的遮阳措施,对于常见的固定外遮阳,东西向遮阳相对南向遮阳更加困难一些。东西向采用垂直结合水平综合式遮阳板或挡板式遮阳板相对垂直遮阳或水平遮阳更加有效。南北向外窗固定外遮阳采用水平式遮阳板或水平遮阳百叶即可达到较好的遮阳效果。通过合理设计建筑本身的形态与构造也可形成有效的外窗遮阳,如常见的深窗设计等。在设计深窗遮阳时应该注意避免因为过度追求视觉效果而浪费材料,即在节能与节材之间取得平衡。4.2.10深圳地区春季结露现象比较普遍,宜在设计阶段采取措施加以缓解。4.2.11东、西向与屋面的热环境一般比较差,可以采用绿化屋面、倒置式屋面等节能屋面形式提高屋面隔热性能,采用有效遮阳装置、提高隔热层厚度等措施提高东西外墙隔热性能,保证在自然通风条件下,房间的屋顶和东、西外墙内表面的最高温度不大于夏季室外计算温度最高值。房间的屋顶和东、西外墙内表面的最高温度按照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中的计算公式确定。表6隔热措施的当量附加热阻 采取节能措施的屋顶或外墙 当量热阻附加值(m2·K/W) 浅色外饰面(ρ<0.6) 0.2 内部有贴铝箔的封闭空气间层的屋顶 0.5 屋面蓄水 0.4 屋面遮阳 0.3 屋面有土或无土种植 0.5 东、西外遮阳墙体 0.3 注:ρ为屋顶或外墙外表面的太阳辐射吸收系数。4.2.12住宅的窗户除了有自然通风和自然采光的功能外,还具有在视觉上沟通室内外的作用,良好的视野有助于居住者心情舒畅。当建筑某朝向拥有良好景观视野时,可适当加大该朝向的开窗面积以获得景观资源,但同时须对可能出现的围护结构节能性能、声环境质量下降进行补偿设计。为了保证住户基本的私密性要求,两栋住宅视觉卫生距离应该满足《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的要求。同时,首层可采用架空等方式减少行人与住户间的相互干扰。4.2.13深圳地区应通常太阳能利用与建筑一体化设计,设计时应避免太阳能集热器与建筑整体及周围环境风格相冲突,同时避免安装太阳能集热器部位受建筑自身及周围设施和绿化树木的遮挡。太阳能利用可参见《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GB50364。4.2.14设计应考虑建筑材料的来源地,提倡就地取材,保证占建筑材料总重量80%以上的建筑材料距离施工现场500km以内,以节约交通能耗,促进本地经济。500km基本能够覆盖珠江三角洲区域范围,另外常见的钢筋混凝土结构中主体材料(如沙石)的重量一般已超过建筑总重量的70%以上,因此规定建筑材料总重量80%以上的建筑材料的产地在距离施工现场500km以内,此要求高于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的要求。4.2.15在建筑设计选材时考虑使用金属、玻璃、石膏、木材等可再循环使用材料。4.2.16在建筑设计选材时考虑使用利用工业与建筑废弃物再生骨料制作的混凝土砌块、水泥制品和配制再生混凝土等。提倡使用利用工业与建筑废弃物、竹材、农作物秸秆、淤泥等为原料制作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等建筑材料。4.2.17在建筑设计选材时应充分考虑使用砌块、砖石、钢材、管道等可再利用的建筑材料,满足可再利用建筑材料的重量占工程建筑材料总重量的比例大于5%。4.2.18二次装修、重复装修是目前建筑装修中存在的一个突出、普遍的问题,它造成了施工材料、装修材料的极大浪费。因此,提倡提高全装修的比例。设计时应该考虑用户选择的多样性,提供符合大众审美需求的套餐式装修方案。考虑土建与装修工程一体化设计与施工要求。保证装修施工时不破坏和拆除已有的建筑构件及设施。4.2.19住宅设计符合住宅建筑模数要求符合住宅产业化发展的需要。4.2.20采用标准化部件和设备符合住宅产业化发展的需要。采用标准化部件和设备可以满足设计标准化、定型化、构件加工制作工业化的要求,现场安装预制装配化程度高,缩短工期,满足多种生产工艺和使用功能的要求。集约化生产的建筑材料主要为商品混凝土、商品砂浆、预制构件、钢筋等。4.2.21室内装修如果设计不当,如装修风格过于繁复,色彩偏暗,固定装修家具直接切断通风路径,可能无法实现预先的设计目标。4.2.22装修设计鼓励应用自然材质。鼓励使用竹子等快速生长材料或来源于已形成良性生态循环的林场的木材,以减少对环境的影响。4.2.23对深圳地区室内环境空气污染的测试数据表明,目前室内环境空气中以化学性污染最为严重,根据建筑物使用功能的不同,室内环境空气污染物的种类有所不同:居室中,除甲醛气体污染严重外,同时伴有非甲烷类挥发性有机气体(如: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二异氰酸甲苯脂等)。长期以来,人们忽视了工程预评价这一重要步骤,工程完成后,造成了室内空气严重污染并影响了身体健康,这时才开始进行室内空气检测、购买空气净化器,既浪费了精力和财力又损害了身体健康。广大装修业主迫切希望在装修施工开始前能够采取措施以避免使用不适当的设计方案、建筑材料和施工工艺,以保证装修工程完成后有一个良好的室内环境质量。因此,做好室内环境空气质量预评价工作是预防室内环境空气污染、保证身体健康的必要手段。通过调查,造成室内环境空气污染的主要有毒有害气体(氨气污染除外)主要是通过装饰装修工程中使用的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家具等释放出的。其中,机拼细木工板(大芯板)、三合板、复合木地板、密度板等板材类,内墙涂料、油漆等涂料类,各种粘合剂均释放出甲醛气体、非甲烷类挥发性有机气体,是造成室内环境空气污染的主要污染源。室内环境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环境系统,系统内部各个污染源释放出各种有毒有害气体。根据“总量控制”原则,分析每一个污染源的污染特征,计算其有毒有害气体释放量,再将室内所有污染源的有毒有害气体释放量求和,即可控制整个室内环境系统的有毒有害气体总量并使其低于室内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保证身体健康,实现绿色健康装修。4.2.24室内有害物质的释放规律非常复杂。应选用有害物质含量达标的装饰装修材料,以防止由于选材不当造成室内空气污染。装饰装修材料主要包括石材、人造板及其制品、建筑涂料、溶剂型木器涂料、胶粘剂、木制家具、壁纸、聚氯乙烯卷材地板、地毯、地毯衬垫及地毯粘合剂等。装饰装修材料中的有害物质是指甲醛、挥发性有机物(VOC)、苯、甲苯和二甲苯以及游离甲苯二异氰酸酯及放射性核素等。国家对装饰装修材料质量都有相应的国家标准要求。但装饰装修材料中含有的有害物质以及石材和用工业废渣生产的建筑装饰材料中的放射性物质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因此,国家颁布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GB18580~18588)和《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具体如下:《人造板及其制品的甲醛含量限量》GB18580-2001;《溶剂型木器涂料有害物质限量》GB18581-2001;《内墙涂料有害物质限量》GB18582-2001;《胶粘剂有害物质限量》GB18583-2001;《木制家具有害物质限量》GB18584-2001;《壁纸有害物质限量》GB18585-2001;《聚氯乙烯卷材地板挥发物质限量》GB18586-2001;《地毯有害物质释放限量》GB18587-2001;《混凝土外加剂有害物质释放限量》GB18588-2001;《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2001。绿色建筑中选用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以上国家标准,这是国家对建筑材料有害物质的最低限制要求。在可能的情况下,尽量选择有害元素含量要求更严格的装饰装修材料。4.3结构4.3.1主要是满足现行建筑抗震规范第3.3.1条“对不利地段,应提出避开要求;当无法避开时应采取有效措施;不应在危险地段建造甲、乙、丙类建筑。”结合深圳本地特点,龙岗区下伏基岩为灰岩的地区,存在大量岩溶、土洞等不良地质现象,在建筑选址时需要尤为注意。4.3.2《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01规定,纪念性建筑和特别重要的建筑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100年,普通房屋和构筑物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可是,很多住宅寿命并未达到50年即被拆除,近年来被拆除的,还包括许多80年代以后建造的多层甚至高层住宅。由于住宅所用的许多建筑材料耐久性好,各种随机作用产生的概率又很低,国内和国外的经验都表明,只要设计合理,住宅的实际使用年限不仅应当超过规定为50年的设计使用年限,许多还可以超过100年。目前建筑的使用寿命普遍只有30年。过短的寿命直接与绿色建筑理念相违背。绿色建筑更加关注提升建筑的实际性能,物理、生态、人文各方面环境都会兼顾,而不会受风格或概念影响,即使在50年以后也应该是适用的。因此提倡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大于50年。4.3.3在既有建筑物的场地上实施建筑行为时,在利用时考虑对既有建筑结构进行再利用,主要包括对建筑基础和上部主体结构的再利用。并且应依据国家有关规范对其主要受力构件和结构体系的进行恶化情况及抗震性能进行综合检测鉴定。4.3.4按照广东省建设厅文件粤建管字(2003)49号文《关于限制使用人工挖孔灌注桩的通知》要求,孔深超过25m时不得采用人工挖孔桩,本条提出20m限制条件是考虑绿色建筑是一个全生命周期的控制过程,所以应该尽可能减小施工阶段施工危险性,加强施工安全措施的需求。4.3.5钢铁的循环利用性好,而且回收处理后仍可在建筑中被利用。钢结构具有节能环保、省地降耗、结构自重轻、抗震性能好,可工业化制造、现场施工周期短,建筑风格现代化、住房使用面积率高等优点,是国家积极倡导和扶持的发展项目。4.3.6C80以上高强高性能混凝土是建设部重点推广的新技术项目,使得施工的梁柱截面大大减少,改变了建筑物“肥梁厚柱”的现象,有效地增加了建筑物的室内使用面积,达到建筑空间高效利用的目的。高强度钢、高性能混凝土等材料耐久性显著优于同类建筑材料。对于建筑工程而言,使用耐久性好的材料是最大的节约措施,对于节约资源和能源、减少环境压力(减少固体废弃物、有效改善室内空气质量)非常有效。如果将所用建筑材料产品的使用寿命延长1倍,就相应减少了一半的材料消耗。所以鼓励在柱、梁、楼板等主体结构上采用高强度钢、高性能混凝土等耐久性好的结构材料,在装饰工程中选用高耐候性涂料等耐久性相对较好的装饰材料。另外,应严格限制实心黏土砖的使用,以保护耕地资源。预应力高强混凝土管桩桩身承载力高,抗弯性能好,其桩身承载力比其它桩种高2-5倍;混凝土用量为方桩的70%,钢筋用量为方桩的30%-50%;施工机械化程度高,方便,不污染环境。在使用高强材料的同时,应解决好钢筋脆性断裂,混凝土耐久性等问题。还应当注意其它配套技术问题,如高强钢筋焊接技术、高性能混凝土施工浇筑技术等。混凝土工程采用混凝土高效外加剂与掺合料、混凝土预制构配件技术、预拌混凝土及预拌砂浆应用技术与清水饰面混凝土技术等技术有利于施工过程中节约建筑材料。4.3.7含工业废弃物制作的建筑砌块本身自重轻,不可再生资源消耗小,同时可形成工业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循环体系。木材也是一种可持续的建材,但是需要森林的良性循环为支撑,在技术经济允许的条件下,鼓励使用从森林资源已成良性循环的国家进口的木材。4.3.8当在建筑物中装置太阳能热水器、光伏发电装置或风力发电时,设计时应进行充分认证,装在建筑外立面的可再生能源构件与建筑主体结构的连接,保证结构安全。在既有建筑上增设或改造已安装的太阳能热水系统或其他集热、集风系统,必须经建筑结构安全复核,并应满足建筑结构及其他相应的安全性要求。4.3.9对满足一次现浇使用量大于等于混凝土单位(一车)运输量(一般为6m3)的情况时均应该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4.3.10由于现场拌制砂浆难以保证砂浆配比和强度,且易造成环境及噪声污染;所以大批量的现场使用砂浆宜采用预拌的商品砂浆。商品砂浆按产品形式分为预拌砂浆和干粉砂浆。预拌砂浆是按合理的配合比在工厂里拌和而成,然后通过专用搅拌车运到建筑工地直接使用,其生产类似于商品混凝土;干粉砂浆是经烘干筛分处理的细集料与无机胶结料、保水增稠材料、矿物掺合料和添加剂按一定比例混合而成的一种颗粒状或粉状混合物。它可以由专用罐车运输至工地加水拌和使用,也可以采用包装形式运到工地拆包后加水拌和使用。4.3.11滨海建筑受到海风带来的海水潮气影响,建筑主体外露的构配件存在严重的腐蚀危险,此外,建筑地基在土体内存在海水侵蚀的危险,所以应在设计阶段采取措施加以缓解与避免。4.4给排水4.4.1居住建筑给水排水系统设计详见《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的规定。4.4.2住区水系统规划应结合城市水环境专项规划以及当地水资源状况,考虑建筑周边环境,对建筑水环境进行统筹规划,制定水系统规划方案,增加水资源循环利用率,减少市政供水量和污水排放量。水系统规划方案包括用水定额的确定、用水量估算及水量平衡计算、给排水系统设计、节水器具推荐措施、污水处理工艺比较选择、再生水利用等内容。针对深圳市的具体情况,下列三种节水系统规划设计方案可供参考:图1有水景住区的总体节水系统规划设计方案流程图图2无水景住区的总体节水系统规划设计方案流程图图3附近有集中再生水厂住区的节系统规划设计方案流程图绿色住宅建筑用水定额、水量平衡及用水量的确定要从住区区域用水整体上来考虑,应参照《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GB/T50331和其它相关用水标准规定的用水定额,并结合当地经济状况、气候条件、用水习惯和区域水专项规划等,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确定。深圳地区应加强雨水利用,有条件时加强再生水利用,同时所有类型建筑应考虑采用节水器具。4.4.3给水系统采用优化设计,降低水力阻力系数,并充分利用市政水压,高层居住建筑供水系统中采用变频调速水泵,降低水泵能耗。4.4.4二次供水是指自来水通过水箱或水池间接供水的一种供水方式。由于各种原因二次供水污染已是水质污染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在设计时,不应选择过大容积的水箱、水池,将生活水池与消防水池等非生活水池分开设置,采用优质给水管材和水箱材料,避免供水二次污染。4.4.5超压出流是指给水配件前的静水压大于流出水头,其流量大于额定流量的现象,两流量的差值为超压出流量,这部分流量未产生正常的使用效益,且其流失又不易被人们察觉和认识,属“隐形”水量浪费。超压出流会带来如下危害:龙头开启时水成射流喷溅,影响正常使用;破坏了给水流量的正常分配;易产生噪声、水击及管道振动,使阀门和给水龙头等使用寿命缩短,并可能引起管道连接处松动、漏水甚至损坏,加剧了水的浪费。故在设计中,既要充分利用市政水压,又要采取减压限流措施,如装设调压孔板或节流塞等,减少超压出流量。4.4.6分用途设置用水计量仪表,计量和累计用水量,以便于统计每种用途的用水量和漏水量。户内计量仪表、阀门等的设置应方便检修和日常维护,当设在吊顶或管井里时,应预留检查门(口),且位置方便操作。4.4.7《深圳经济特区建筑节能条例》规定具备太阳能集热条件的新建十二层以下住宅建筑,建设单位应当为全体住户配置太阳能热水系统。太阳能光热利用技术已相当成熟,可针对深圳全年的日照分布情况,优先采用;但太阳能光热系统初投资较大,且由于受日照时间和风雨等气候影响,不能全天候工作,因此,对于要求热水供应不间断的场所,应另行增设一套辅助加热装置。本条旨在鼓励推广光热建筑一体化。鼓励把太阳能的利用纳入环境的总体设计,把建筑、技术和美学融为一体。鼓励充分利用住区内建筑的屋顶、向阳采光面、阳台和遮阳等位置设置光热转换器为住区提供热水。4.4.8选用节水器具和设备是重要的节水方式。节水水龙头节水量一般为20%~30%,节水便器与9L的坐便器相比前者可节水33%以上,节水淋浴器节水为50%左右,高效节水洗衣机节水可达50%。住宅建筑冲厕用水一般在20%以上,淋浴用水一般在25%以上,洗衣用水一般在6.8%以上,盥洗用水一般在6.0%以上。冲厕、沐浴、洗衣、盥洗用水均按低值计算,即20%、25%、6.8%、6%计,采用节水水龙头、便器、淋浴器与洗衣机,节水率分别按低值考虑,即20%、33%、50%、50%考虑,不考虑厨房等的节水情况,则与传统用水器具相比,住宅建筑节水器具的节水率可高达24%以上。若只考虑采用节水水龙头和节水便器,节水率为10%以上。根据水系统规划中节水率的要求,采用节水器具的种类。可选用如下节水器具和设备。节水龙头选用陶瓷阀芯水龙头、加气节水龙头、停水自动关闭水龙头等;节水便器选用压力流防臭、压力流冲击式6L直排便器、3L/6L(或3L/4.5L)两挡节水型虹吸式排水坐便器、6L以下直排式节水型坐便器或感应式节水型坐便器,缺水地区可选用带洗手水龙头的水箱坐便器或无水真空抽吸坐便器。节水淋浴器可选用水温调节器、节水型淋浴喷嘴等。另外,鼓励采用节水型电器,如节水洗衣机,洗碗机等。4.4.9采取以下措施可避免和防止管道渗漏:进行合理的管网规划设计,使供水的流量、压力在合理经济的范围内,避免供水管网持续高压或压力骤变;积极推广新型管材,如室内给水管道可选用铝塑复合管、交联聚乙烯(PE-X)管、三型无规共聚聚丙烯(PP-R)管或铜管,保证安全供水;采取管道涂衬、管内衬软管、管内套管等措施,如钢管内外防腐,实施阴极保护措施;选用性能高的阀门、零泄漏阀门等,如冲洗排水阀、消火栓、通气阀在阀前增设软密封闭阀或蝶阀;合理设计供水管道中排气阀的设置,尤其是主干管、地势落差大、靠近泵房的输水管道上的排气阀。4.4.10采用雨污分流制是对排水系统设计的基本要求。4.4.11住宅作为业主的私有空间,有拒绝他人进入的权利,传统的下排式排水方式由于上层住户的排水管线设在下层住户的户内,一旦管道堵塞和维修,不可避免的存在生活上的干扰和不便。因此,同层排水是居住建筑排水设计方向。4.4.12为防止污水管道中产生的臭气及有害气体进入室内污染环境,须在卫生器具出口处装置存水弯,且存水弯中须有一定高度的水柱,该水封至少50mm才能有效隔绝气体的进入。4.4.13深圳市雨量丰沛,年平均降雨量1966.5毫米,属于我国降雨量最大的城市之一;与此同时,深圳市又属全国七大缺水城市之一,其总用水量的70%要靠境外东江引入,因此,合理利用雨水资源,在深圳尤为重要。4.4.14雨水利用详见《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50400-2006。深圳属于多雨但缺水地区,应结合本地气候条件和场地地形、地貌等特点,对雨水加以收集利用。建设用地开发前一般为自然地面,产生的地面径流很小,径流系数基本不超过0.2~0.3。工程用地经建设后,地面会硬化,且建筑屋顶也多为较硬化材质,致使整个场地的综合径流系数不可避免的有所加大,从而导致雨水排放总量和高峰流量都大幅度增加,增加的雨水量涌入市政雨水管网,加重了管网的负荷。因此,本条文对场地的外排雨水量加以控制。具体措施如下:降低地表径流,增加雨水下渗量,是利用雨水的重要措施。在规划设计阶段要结合住区的地形特点,规划设计好雨水径流途径,包括地面雨水及建筑屋面雨水。建议住区中公共活动场地、人行道、露天停车场等场所采用多孔材质的铺地材料,以利雨水入渗,如多孔沥青地面、多孔混凝土地面等;此外,也可将非渗透雨水管改为渗透管或穿孔管,使雨水管兼具渗透和排放两种功能;设置渗井、渗透沟、各类水槽,碎石储存槽或利用水池等设施对雨水进行储存,增加雨水渗透量,从而降低地面径流。除采取措施增加雨水渗透量外,还应建立完善的雨水收集、处理、储存、利用等配套设施。对屋顶雨水或其他非渗透地面地表径流雨水进行收集、利用。空气污染较大的地区,雨水收集利用系统应增设雨水初期弃流装置,一般情况下应设雨水调节池。并且,雨水收集利用系统可与小区水景设计相结合。可优先选用暗渠收集雨水,根据用水对象,对所收集的雨水进行单独人工处理或进入小区中水处理系统,处理后的雨水水质应达到相应用途的水质标准,宜优先考虑用于室外的绿化、景观用水。雨水处理方案及技术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经多方案比较后确定。雨水单独处理宜采用渗水槽系统,渗水槽内宜装填砾石或其他滤料;南方气候适宜地区可选用氧化塘、人工湿地等自然净化系统,并结合当地的气候条件,选用本地生的一些水生植物或挺水类植物。表7雨水处理利用技术方案分析表 单项技术 技术分析 适用条件 分散处理利用技术 绿色屋面 技术成熟,自然美观,减少径流量,雨水预处理效果较好 建筑屋面 雨水浅草沟 技术成熟,建造费用低,自然美观,可以单独或联合灵活使用 有较足够的绿化用地修建 下凹式绿地 技术成熟,透水性好,节省投资,便于雨水就地消纳 有绿地面积可以使用 渗透雨水管 技术较成熟,渗透效果好,占地面积少 土壤渗透较好,地下水位较低 沉砂检查井 技术成熟,可截留较大颗粒的固体 雨水沿途分散预处理 渗透性地面(草皮砖) 技术成熟,美化环境,透水性好,减少径流量 用于小区停车场、小区道路边 集中处理利用技术 人工湿地 技术成熟,水质好 有足够用地可修建人工湿地,宜与中水一并处理 雨水调节沉淀池 技术较成熟,调节雨水量且进行雨水初沉,效果较好 用地受限制,无水景楼盘 混凝沉淀 技术成熟,水质较好 用地受限制,无水景楼盘 筛网过滤器 技术较成熟,安装方便,截拦大颗粒污染物 安装于雨水立管上,截拦大颗粒污染物 高台花坛 技术较成熟,过滤效果好,自然美观 建筑物四周旁,处理屋面雨水 滤沉贮水池 技术成熟,水质好 用地受限制,无水景楼盘 加压过滤(滤罐) 技术成熟,选择灵活,水质较好 处理屋面雨水,水量小,水质变化大4.4.15深圳是全国七大缺水城市之一,节水尤为重要。根据《深圳市节约用水条例》的规定:面积超过20000m2的高层住宅与建筑面积超过40000m2的住区,应按照规划配套建设中水利用设施。鉴于项目分期开发的特点,中水设施的规模应为今后的开发建设考虑充分的预留,避免重复建设。中水原水水质应以实测资料为准,在无实测资料时,深圳市生活污水和优质杂排水的污染浓度可参照表8和表9。表8深圳市生活污水水质表 指标(mg/L) COD BOD SS TN TP 住宅 150~320 80~150 80~150 23~50 4~7 宾馆、饭店 195~280 60~120 80~120 20~45 3~6 办公楼、教学楼 195~260 260~340 195~260 30~50 3~6表9深圳市优质杂排水水质表 指标(mg/L) COD BOD SS TN TP 住宅 110~130 50~70 60~90 23~30 3~5 宾馆、饭店 80~105 40~55 50~80 20~28 2~5 办公楼、教学楼 100~140 90~110 90~110 23~30 3~5 注:1、优质杂排水包括沐浴和盥洗排水;2、办公楼、教学楼的优质杂排水只含盥洗排水。4.4.16缺水地区在规划设计阶段应考虑将污水再生后合理利用,作为室内冲厕用水以及室外绿化、景观、道路浇洒、洗车等用水。再生水包括市政再生水(以城市污水处理厂出水或城市污水为水源)、建筑再生水(以生活排水、杂排水、优质杂排水为水源),其选择应结合城市规划、住区区域环境、城市中水设施建设管理办法、水量平衡等从经济、技术和水源水质、水量稳定性等各方面综合考虑而定。住区周围有集中再生水厂的,首先应采用本地区市政再生水或上游地区市政再生水,没有集中再生水厂的,要根据本地中水设施建设管理办法或其它相关规定等,确定是否建设建筑再生水处理设施,并依次考虑建筑优质杂排水、杂排水、生活排水等的再生利用。再生处理工艺应根据处理规模、水质特性和利用、回用用途及当地的实际情况和要求,经全面技术经济比较后优选确定。在保证满足再生利用要求、运行稳定可靠的前提下,要使基建投资和运行成本的综合费用最为经济节省,运行管理简单,控制调节方便,同时要求具有良好的安全、卫生条件。所有的再生处理工艺都应有消毒处理这个环节,以确保出水水质的安全。城市污水处理厂出水宜选用混凝-沉淀-过滤的物化法深度处理工艺,有条件的地区亦可选用膜工艺(微滤、微滤-反渗透),也可选用人工湿地等生态处理工艺。人工湿地是人工建造的、可控制的和工程化的湿地系统,其设计和建造是通过对湿地自然生态系统中的物理、化学和生物作用的优化组合来进行废水处理。一般由人工基质和生长在其上的水生植物(如芦苇、香蒲等)组成,是一个独特的土壤(基质)-植物-微生物生态系统。当污水通过系统时,其中污染物质和营养物质被系统吸收、转化或分解,从而使水质得到净化。人工湿地系统可与景观设计相结合,具有良好的景观生态价值。市政污水宜选用活性污泥法、生物接触氧化等生物处理工艺,根据生物处理的出水水质以及当地再生水利用的要求选用常规过滤或混凝、沉淀、过滤以及微滤等作为深度处理工艺。建筑再生水处理工艺宜选用生物接触氧化、生物曝气滤池等生物处理工艺,并视情况不同继以沉淀、过滤或微滤等物化深度处理工艺;也可直接选用混凝-沉淀-过滤或微滤等物化处理工艺。几种中水处理方案适用用性分析可参考表10。表10中水处理方案比较分析表 方案 适合中水水源 技术 环境影响 适用对象 方案一:接触氧化系统与人工湿地相结合 生活污水、优质杂排水 技术成熟 影响较小 有水景的住区与学校等 有足够的占地可修建人工湿地 方案二:曝气生物滤池与人工湿地相结合 生活污水、优质杂排水 技术成熟 影响较小 有较足够的占地可修建人工湿地 方案三:接触氧化系统与物化处理相结合 生活污水、优质杂排水 技术成熟 影响较小 无修建人工湿地的占地 方案四:曝气生物滤池与物化处理相结合 生活污水、优质杂排水 技术成熟 影响较小 无修建人工湿地的占地 方案五:以MBR法为主 生活污水、优质杂排水 技术较成熟 影响较小 中水处理占地受限制 方案六:物化处理与人工湿地相结合 优质杂排水 技术成熟 影响小 有足够的占地可修建人工湿地 方案七:以物化处理方法为主 优质杂排水 技术成熟 影响小 中水处理占地受限制 方案八:接触氧化系统与物化处理相结合 生活污水、优质杂排水 技术成熟 影响较小 无水景住宅与公建等 普通楼盘 方案九:曝气生物滤池与物化处理相结合 生活污水、优质杂排水 技术成熟 影响较小 普通楼盘 方案十:以MBR法为主 生活污水、优质杂排水 技术较成熟 影响小 中水处理占地受限制 方案十一:以物化处理方法为主 优质杂排水 技术成熟 影响小 中水处理占地受限制 注:方案比较的经济、占地指标均以优质杂排水为中水水源、规模为400m3/d为例。4.4.17参考第4.4.16条的条文说明。4.4.18综合利用雨水、再生水、海水等各种非传统水资源,提高非传统水源利用率。4.4.19绿化、洗车、浇洒道路等非饮用水采用雨水、再生水等非传统水源是减少市政自来水供水量的重要措施。深圳地区应尽量利用雨水进行绿化灌溉。采用雨水、再生水等作为绿化用水及洗车用水等时,水质应达到相应的水质标准,且不应对公共卫生造成威胁。4.4.20滨海住区可引入海水作为道路冲洗或冲厕用水,但必须确保海水排放不污染临近海域水体。4.4.21雨水回用于景观环境用水,其水质应符合国家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18921-2002)的规定。雨水用作建筑杂用水和城市杂用水其水质应符合国家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的规定;中水用于冲厕、绿化用水、车库用水、道路清扫、建筑施工等时,水质应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的规定;中水用于景观环境用水时,水质应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18921)的规定。非传统水源在储存、输配等过程中应有足够的消毒杀菌能力,且水质不会被污染,以保障水质安全;供水系统设有备用水源、溢流装置及相关切换设施。雨水、中水等在整个处理、储存、输配等环节中要采取一定的安全防护和监(检)测控制措施,要符合《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GB50335及《建筑中水设计规范》GB50336的相关要求,不对人体健康和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采用再生水作为绿化用水时,应尽量避免采用易形成气溶胶的喷灌方式。利用海水时要考虑到对管材和设备的防腐问题,以及后排放问题。4.4.22景观用水不采用市政供水和自备地下水井供水。住区景观环境用水及补水属城市景观环境用水的一部分,应结合城市水环境规划、周围环境、地形地貌及气候特点,提出合理的住区水景面积规划比例,并优先考虑采用雨水、再生水,禁止采用市政供水和自备地下水井供水。另外,也可设置循环水处理设备,循环处理利用景观用水,其补充水也禁止采用市政供水和自备地下水井供水。4.4.23绿化灌溉采用滴灌、微灌、渗灌、低压管灌等节水灌溉方式;鼓励采用湿度传感器或根据气候变化的调节控制器;为增加雨水渗透量和减少灌溉量,对绿地来说,鼓励选用兼具渗透和排放两种功能的渗透性排水管。4.4.24游泳池和水上游乐池用水量大,应循环使用。循环周期根据池的类型、用途、池水容积、水深、使用人数等因素确定。池水的循环次数可按每日使用时间和循环周期的比值确定。表11泳池的类型与循环周期 序号 池的类型 循环周期(h) 1 公共游泳池 4~6 2 儿童池 2~4 3 幼儿戏水池 1~2 4 造浪池 2 5 家庭游泳池 8~10 6 俱乐部、宾馆内游泳池 6~8 7 公共按摩池 0.3~0.5 8 专用按摩池 0.5~1.0 9 比赛池、训练池 4~6 10 跳水池 8~10 11 滑道池、探险池 64.5通风与空气调节4.5.1《深圳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细则》SJG15-2005第6章对空调和通风节能设计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对居住建筑进行绿色建筑设计时,应符合这些规定的要求。4.5.2空调能耗不高于《深圳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细则》SJG15规定值的80%,相当于节能60%。本条文对居住建筑的节能设计要求稍高于现行节能设计标准的要求,是考虑到绿色建筑应在节能方面尽量建成低能耗建筑。4.5.3居住建筑进行逐时空调负荷计算有利于指导房间空调器的正确选型,避免选择过大的设备容量。4.5.4居住建筑由于入住率变化较大和不同住户具有各自的使用特点,不宜设置集中空调系统。集中空调系统是由冷热源系统、冷热输配系统以及末端设备组成的整体,各种设备在系统中的工作不是相互独立的,而是存在着相互影响。目前国家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只是对空调系统中的冷热源、水泵、风机等设备分别提出了能效要求,均未提出空调系统能效比的设计要求和运行要求。大量的实践证明,单个设备的能效比并不能决定工程的系统能效比,节能的设备不一定能连成节能的系统,反映设计的节能水平和实际节能效果的应该是空调系统的系统能效比。因此,本导则规定了集中空调系统的系统能效比应大于3.0。如果采用集中空调机组向一些住宅供冷,这会涉及用户支付空调费用问题。作为收费服务项目,用户能自主调节室温是必须的,因此应该设置室温可由用户调节的装置。同时,空调冷量收费与用户使用的冷量多少有关联,作为收费的一个主要依旧,应安装用户冷量计量设施。当采用集中空调系统时,所选用的冷水机组或单元式空调机组的性能能效比应符合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中的要求,即符合表12和表13的有关规定值。空调水系统和风系统是能耗较大的一部分,同时也是出现问题比较多的环节,应该在设计阶段进行优化设计。表12冷水机组性能系数 类型 额定制冷量(kW) 性能系数(W/W) 水冷 活塞式/涡旋式 <528 3.8 528~1163 4.0 >1163 4.2 螺杆式 <528 4.10 528~1163 4.30 >1163 4.60 离心式 <528 4.40 528~1163 4.70 >1163 5.10 风冷或蒸发冷却 活塞式/涡旋式 ≤50 2.40 >50 2.60 螺杆式 ≥50 2.60 >50 2.80表13单元式机组能效比 类型 能效比(W/W) 风冷式 不接风管 2.60 接风管 2.30 水冷式 不接风管 3.00 接风管 2.704.5.5对地下室和人员聚集的公共空间进行空气质量监测并与通风换气系统联动有助于保持良好的室内环境质量。深圳地区应该提倡采用机械通风,如设置电风扇等。机械通风可辅助自然通风或空调设备。当室外热环境参数优于室内热环境时,居住建筑通风宜采用自然通风使室内满足热舒适及空气质量要求;当自然通风不能满足要求时,可辅以机械通风;当机械通风不能满足要求时,宜采用空调。但空调开启时,不应同时进行自然通风。4.5.6空调设备室内机安装位置将影响室内空间的热环境条件,有可能在邻近的墙壁或地板上造成结露。为保证空调空间内空气条件的一致性,空调应安装在较高的水平位置,避免空调排出的冷空气气流直接吹向住户所带来的不适感。空调也不应安装得距离天花板或隔板太近,应避免冷空气直接接触天花板或墙壁,以避免结露现象。4.5.7空调压缩机周围空气的温度和流速将影响空调的能耗性能。空调设备与建筑围护结构以及其他空调的位置关系决定了环境空气的温度和流速。比如:如果空调的压缩机太靠近对面墙壁,将影响到压缩机的排气,有可能导致压缩机气流量不足,或者是排除的热气再次被吸入到压缩机内。空调设备的两端也不应该太靠近墙壁或其他空调设备,这种情况将限制被吸入到压缩机空调盘管内的空气量。对于高层建筑而言,较高楼层的空调周围空气温度可能比室外空气温度要高,这是由于较低楼层的空调散热造成的。对于安装在凹面的空调,其空间比较狭小,这种问题将更为严重。空调机组安装位置可参考本导则附录G的规定。4.5.8可设置集中空调冷凝水及分体空调冷凝水的收集利用系统,将收集的废水进行适当处理后回用于空调冷却或其它非饮用用途。4.5.9发电机房、配套商业、厨房等的排油烟等有害气体经过净化处理后排放或高空排放可减少对住区的影响,保证良好的居住环境。4.6电气4.6.1电能通过变压器、导线、开关等设备进行输送的过程中,会产生功率损失,并在相应的时间内产生能量损失。合理设计配电系统,变电所尽量靠近负荷中心以减少线路损失。供电系统应简单、可靠。根据负荷容量、供电距离及分布、用电设备特点等因素,合理设计供配电系统和选择供电电压,供配电系统尽量简单可靠,同一电压供电系统变配电级数不宜多于两极。合理选用节能环保型变压器容量和台数。根据负荷情况,对负荷进行合理分配,选取容量与电力负荷相适应的变压器,使其在高效区内工作。减少供用电设备无功消耗,重视和合理进行无功补偿。以上措施有助于供配电系统与用电设备的降损节能。4.6.2设备管线的设置应充分考虑日后维修、改造和更换的需要。4.6.3居住建筑用电应分类分户计量有利于实施有效的节能监控,实现运行节能。公共面积用电应可进行单独计量。4.6.4光源鼓励采用紧凑型单端荧光灯、高压钠灯和金属卤化物灯,推广发光二极管LED的应用。鼓励选用配光合理、反射效率高、耐久性好的反射式灯具以及高效节能的灯用电器附件,用节能电感镇流器和电子镇流器取代传统的高能耗电感镇流器。鼓励采用节能高效的照明控制方式。公共场所与室外照明灯具采用分区控制、光控、时控、程控或其他高效控制方式,有利于公共场所与室外照明节能。4.6.5本条参考了《绿色照明工程技术规程》DBJ01-607-2001及美国的LEED评估体系相关技术条文。调研表明城市环境中夜间照明普遍存在光污染的现象。因此要求室外照明装置应限制对周围环境产生光干扰。应控制建筑夜间室外照明、室内照明的漏光及广告照明,控制景观和道路照明并限制面向步行者的照明器具的光度。4.6.6电梯能耗占建筑的总能耗量很大。应选用效率高的节能电梯,如选用无齿轮电梯、能源再生电梯等高效节能电梯。电梯运行采用交流反馈控制、变频控制、自适应输送能力控制等高效的控制方式等。4.6.7深圳地区太阳能资源丰富,可考虑采用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减少电力系统的容量。根据当地的太阳辐射资源,用户要求的负荷容量、拟采用的光伏系统模式和太阳电池可安装面积等因素来综合选择合适的太阳电池组件设计安装功率和安装位置。对于独立系统,要合理选择蓄电池的数量和容量。对于并网系统,要根据太阳能电池组件的功率和位置进行合理的分组,选择合适的逆变器数量和容量,同一朝向的太阳电池组件应尽量并入同一逆变器。逆变器应具备并网保护装置以确保公共电网安全。太阳能电池阵列到室内的配线性能及保护方法,必须符合电气设备的相关规定。太阳能电池阵列的安装要进行防雷、抗风、抗震设计。太阳能电池阵列的安装要确保建筑的防水性能不被破坏。深圳地区部分地方拥有较好的光伏与风力互补性。当阴雨天或夜晚太阳能较弱时,风速一般较大,而白天太阳能较强时,往往风速很小,因此也可以采用风光互补型发电系统。利用风力发电时必须注意与建筑一体化问题,风力发电机宜放置在风速较大同时对人员活动影响较小的地方,如屋面、建筑周围的高坡等。风力发电机宜选用低风速启动风力发电机,常用的有水平轴和垂直轴式。也可结合建筑形体设置集风装置,以聚集风能提高风力发电机的性能。4.6.8住户水表、电表和气表远程控制系统在深圳地区已得到广泛应用,能有效提高工作效率,并同时利于收集能源消耗信息。4.6.9根据住区的实际情况,按《智能建筑设计标准》中所列举的基本配置,进行安全防范子系统、管理与设备监控子系统和信息网络子系统的建设。为实现上述功能科学合理布线,每户应不少于两对电话线、两个电视插座和一个高速数据插座。5公共建筑设计5.1规划5.1.1深圳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夏无酷暑,夏季盛行偏东南风,日照时间长,拥有较好的日照条件。总体而言,深圳地区公共建筑绿色建筑设计的气候适应性原则体现在:规划布局与建筑平面须有利于利用自然通风;建筑外窗应进行遮阳设计;节能设计重点考虑夏季空调,并选用高效的空调设备,充分利用过渡季节新风;由于深圳地区冬季不需要采暖,因此地源热泵、冷热电三联供等技术应该经过仔细分析,谨慎采用;选用高效的照明、电梯等用电设备;节水设计可考虑雨水收集技术与人工湿地技术等,但医院不宜应用中水;景观设计选用种植本土的耐旱、抗病虫害的植物,提高绿化的遮荫效果;应充分利用太阳能与风能等可再生能源等。绿色建筑设计除了考虑与自然环境协调一致外,还应该充分体现建筑与当地经济、人文的相互关系,以体现绿色建筑内涵的完整性。5.1.2城市的废弃地包括不可建设用地、仓库与工厂弃置地等。这些用地对城市而言,应是节地的首选措施,理由是既可变废为利改善城市环境,又基本无拆迁与安置问题征地比较容易。为此,首先考虑这类场地的合理在利用是节地的重要措施,但必须对原有场地进行检测或处理,如对坡度很大的场地应作分台、加固等处理;对仓库与工厂的弃置地,则须对土壤是否含有有毒物质进行检测和相关处理后方可使用。5.1.3绿色建筑应该尽可能减少对场地的破坏。由于场地原有生态环境经过长时间的自然演变后会存在着一定的生态平衡关系,而且这种平衡往往是脆弱且不可逆的。建设项目的进入无疑会对这种平衡产生影响。绿色建筑设计应该努力降低其负面影响,并采取措施进行生态补偿,以最大限度减少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对原环境的适度保留无疑是减少生态影响的最好方法。5.1.4充分利用建筑质量能够保证使用安全的旧建筑有利于防止大拆乱建,是节地、节材的重要措施。应结合规划要求保留或改变原有使用性质,纳入规划建设项目。5.1.5见4.1.3条条文说明。5.1.6见4.1.4条的条文说明。5.1.7公共艺术设计是指在开放性公共空间中进行的艺术创造与相应的装饰环境的设计,它的主体是公共艺术品的创造与所处环境的研究。富有个性化,具有艺术价值的公共艺术空间不仅是与现代化建筑相匹配的文化产物,也是留存给子孙的精神文明财富。国外发达地区常通过百分比艺术法规规定大型建筑应留出造价的一定百分比(通常为百分之一)的经费为该建筑设置公共艺空间。大型公共建筑(一般指2万m2以上)应该充分体现其社会责任与公共性,创造具有开放性、参与性与美学价值的公共艺术空间。建筑物布局应与场地周围环境和城市空间肌理相协调,并创造积极的外部空间。鼓励大型公共建筑设置公共艺术空间。有条件时,公共建筑宜提供公共通道等城市公共空间与功能场所,使建筑与城市空间有机融合。5.1.8在进行总平面规划时对场地附近各类噪声源统筹考虑,并采取针对措施是解决公共建筑噪声问题的有效途径。公共建筑往往位于声环境比较差的区域中,对于一些对安静要求较高的建筑,宜进行噪声专项分析。5.1.9公共区域中的硬质地面和不透水地面的吸热蓄热能力强,在夏季白天吸收大量的太阳辐射热后,表面温度迅速升高,且通常到夜间也难以有效降温,从而恶化了室外局部的热环境,使得人们不愿意长时间停留。硬质铺地采用透水地面可改善场地气温逐渐升高和气候干燥状况,降低热岛效应,调节微气候;增加场地雨水与地下水涵养,改善生态环境及强化天然降水的地下渗透能力,补充地下水量,减少因地下水位下降造成的地面下陷;减轻市政排水系统负荷,以及减少雨水的尖峰径流量,改善排水状况。另外,增加硬质地面遮荫率与减少地面停车比例也有利于缓解热岛效应。地面停车比例不宜超过30%,参照了美国LEED体系的相关条文。5.1.10夏季、过渡季自然通风对于建筑节能十分重要,此外,还涉及室外环境的舒适度问题。可采用现场测量或从邻近气象台获得相关风向、风速等环境参数,利用计算机或风洞试验进行模拟预测。建筑布局不仅会产生二次风,还会阻碍风的流动,如果设计不当会在某些区域形成无风区和涡旋区,这对于室外散热和污染物排放是非常不利的,应尽量避免。随着高层建筑和超高层建筑的出现,建筑周围局部会有风速急剧增加的情况。为有效控制风害,应充分考虑建筑物附近和周围的微气候,并采取恰当的控制措施,来减轻因风速过高引起的行人不适。可精心设计建筑物的体量、高度、外形与朝向,在高层建筑的周围环绕设置较低的建筑,使风害停留至低层部分的屋顶等处,合理设计屋檐、屋顶以及在建筑局部留出风口等,将风引到远方。也可在室外场地设置防风林或绿篱防止风害。应控制场地风速不大于5m/s,避免干扰人员正常活动和不适感。5.1.11绿化是城市环境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改善生态环境和提高生活质量的重要内容。为了大力改善城市生态质量,提高城市绿化景观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内的绿化应避免大面积的纯草地,鼓励进行屋顶绿化和墙面绿化等方式。种植乡土植物与常用植物乡土植物可确保植物的存活,减少病虫害,能有效降低维护费用。复层绿化可改善场地的生态环境。不宜采用大面积的草坪,不但维护费用昂贵,生态效果也不理想。公共建筑项目硬质铺地较大,参照香港HK-BEAMstandards(Version5/04),规定每100m²不透水地面上应不少于1株乔木。考虑到屋顶绿化技术难度不高,只是会略增加造价,因此要求可上人屋面的绿化面积占屋面面积比例大于50%。5.1.12见第4.1.11条的条文说明。5.1.13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设计尽可能多的地下室、地下停车库和设备机房。并充分考虑地下空间多功能利用的可能,在建筑荷载、空间高度、水、电、空调通风等配套上予以适当预留考虑。在高密度的商业开发中,鼓励不同开发商共同开发地下空间,而不是单独建地下室,这样可以有效提高地下空间的使用率。地下空间宜有效利用自然采光和自然通风。地下空间利用自然采光和自然通风,可增强地下、半地下空间的功能适应性,拓展可能的利用功能,并降低运行维护费用。5.1.14能便捷抵达主要交通系统的人行道网络有助于减少私家车的使用,从而减轻空气和噪声污染。考虑到人们可能携带物品,从以人为本的角度出发要求到达公共交通站点的步行距离不超过500m,即约在5分钟步行路程内。为了保证各类人员顺畅方便地进出,要求将大量人群与少量使用专用车辆的特殊人群按照人车分行的原则组织各自的交通系统。本条旨在提高区域交通网络的辨识性。提高停车设施的开放性,共享资源,提高区域交通网络的综合效率。设计舒适与功能完善的人行道系统。步行交通设施应系统规划,并应与城市用地规划相结合,以行人的流量和流向为依据,因地制宜并结合建筑功能的实际需要,组成地上、地面和地下的步行交通系统,为行人提供安全、畅通、方便及舒适的步行空间。5.1.15地下停车库、多层停车楼或机械式停车库等停车设施有利于充分发挥地下空间的功能。停车泊位配置详见《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2004。自行车停车位参照了《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4版)。公共建筑宜提供安全的自行车存放设施和方便的更衣/淋浴设施。5.2建筑5.2.1则12体自遮阳和建筑之间相互遮阳.ingResearch建筑造型应满足简洁实用美观的原则。造型设计中应避免大量采用没有功能作用的纯装饰性构件。同时应在造型设计中充分考虑合理的窗墙面积比,适宜的外遮阳构造;空调、水、电、太阳能等设备的外露、外装设备的一体化设计等。做到功能合理与形式美观的有机结合。没有功能作用的装饰构件主要指:1)不具备遮阳、导光、导风、载物、绿化等作用的飘板、格栅和构架等,且作为构成要素在建筑中大量使用。2)单纯为标志性效果在屋顶等处上做塔、球、曲面等异形构件。5.2.2在深圳地区公共建筑的全年能耗中,大约50%消耗于空调制冷系统,20%~30%用于照明。而在空调采暖这部分能耗中,大约20%由外围护结构传热所消耗,因此本导则对绿色建筑围护结构提出了节能要求。近年来公共建筑的窗墙面积比有越来越大的趋势,这是由于人们希望公共建筑更加通透光亮,建筑立面更加美观,建筑形态更为丰富。然而从建筑节能和提高室内热舒适状况的角度出发,希望对公共建筑的窗墙面积比和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加以限制。事实上,确定建筑窗墙面积比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包括太阳辐射、自然通风、自然采光以及其对建筑能耗的影响等。为了不妨碍建筑的自由创造,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评判不对单个部件(如体形系数、外墙传热系数、窗墙比、幕墙遮阳系数、遮阳方式等)进行强制性规定,仅考虑其整体热工性能,即采用《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中的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权衡判断法进行评判。当所设计的建筑不能同时满足公共建筑节能设计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所有规定性指标时,可通过调整设计参数并计算能耗,最终实现所设计建筑全年的空气调节和采暖能耗不大于参照建筑的能耗的目的。其中参考建筑的体形系数应与实际建筑完全相同,而热工性能要求(包括围护结构热工要求、各朝向窗墙比设定等)、各类热扰(通风换气次数、室内发热量等)和作息设定《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中第4.3条的要求进行设定。参照建筑与所设计建筑的空气调节和采暖能耗应采用同一个动态计算软件计算。5.2.3要确认建筑设计总能耗低于国家和地方建筑节能标准规定值的80%,须采用采用性能化设计方法。可通过设计适宜的建筑形体、外窗面积与遮阳形式,提高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减少室内照明、设备与人员负荷,设计高能效的空调设备等手段来达到。5.2.4在深圳地区提倡太阳能利用与建筑一体化。太阳能热水系统设计应纳人建筑工程设计,统一规划、同步设计。建筑的体形和空间组合应避免安装太阳能集热器部位受建筑自身及周围设施和绿化树木的遮挡,并应满足太阳能集热器有不少于4h日照时数的要求。建筑物上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不得降低相邻建筑的日照标准。充分利用建筑的屋顶、向阳采光面、阳台和遮阳等位置设置光热转换器为建筑提供热水。集热器倾角应与当地纬度一致;如系统侧重在夏季使用,其倾角宜为深圳纬度减10°;如系统侧重在冬季使用,其倾角宜为深圳纬度加10°。太阳能集热器设置在平屋面上,应符合下列要求:1对朝向为正南、南偏东或南偏西不大于30°的建筑,集热器可朝南设置,或与建筑同向设置。2对朝向南偏东或南偏西大于30°的建筑,集热器宜朝南设置或南偏东、南偏西小于30°设置。3水平放置的集热器可不受朝向的限制。4集热器应便于拆装移动。太阳能集热器设置在坡屋面上,应符合下列要求:1集热器可设置在南向、南偏东、南偏西或朝东、朝西建筑坡屋面上;2坡屋面上的集热器应采用顺坡嵌入设置或顺坡架空设置;3作为屋面板的集热器应安装在建筑承重结构上;4作为屋面板的集热器所构成的建筑坡屋面在刚度、强度、热工、锚固、防护功能上应按建筑围护结构设计。5.2.5大面积玻璃幕墙或金属幕墙容易引起眩光,应该采取措施加以避免,同时也要考虑各种镀膜玻璃的光照污染问题。公共建筑立面上容易引起光照污染的位置主要为东西向立面、南北向一定倾角立面以及弧状的大面积反光区域,在设计时应该进行仔细分析,并采用绿化遮挡等措施加以避免。对玻璃幕墙的反射比的限制见《玻璃幕墙光学性能》GB/T18091-2000。5.2.6室内背景噪声水平是影响室内环境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尽管室内噪声通常与室内空气质量和热舒适度相比对人体的影响不那么显著,但其危害是多方面的,包括引起耳部不适、降低工作效率、损害心血管、引起神经系统紊乱、甚至影响视力等。 影响室内噪声的因素包括室内噪声源和室外环境影响。室内噪声主要来自室内电器,而室外环境对室内噪声的影响时间更长,影响程度更大,主要是交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商业噪声、工业噪声、邻居噪声等。宾馆、办公建筑室内背景噪声应符合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118中室内允许噪声标准中的二级要求见表14。宾馆类建筑围护结构构件隔声性能宜满足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118中的一级要求,如表15和表16。表14宾馆和办公建筑室内背景噪声允许噪声级 房间名称 允许噪声级 客房 ≤45 会议室 ≤50 多功能大厅 ≤50 办公室 ≤55 餐厅、宴会厅 ≤60表15客房空气声隔声标准 围护结构部位 计权隔声量(dB) 客房与客房间隔墙 ≥45 客房与走廊间隔墙(包含门) ≥40 客房的外墙(包含窗) ≥35表16客房撞击声隔声标准 楼板部位 计权标准化撞击声压级(dB) 客房层间楼板 ≤65 客房与各种有振动房间之间的楼板 ≤555.2.7根据声音的定向性衰减和距离衰减效应,合理进行建筑平面设计,室内噪声敏感区域宜远离强噪声源,不可避免时可采取有效的防噪措施,如建声屏障或种植林带,采用通风隔声窗等。采取动静分区的原则进行建筑的平面布置和空间划分,声环境要求高的空间不与空调机房、电梯间等设备用房相邻;并考虑管道、泵和电梯等的隔声措施。主要设备放置在地下层和屋顶,设备间采用隔振吸声措施。各类设备的隔声降噪措施:机房噪声:采用隔声罩、空调机房的吸声与隔声、调整位置等方式控制透射噪声,采用浮筑式机房或采用隔振支架、隔振橡胶垫等控制固体声传播。水泵:水泵基础可建成“浮筑式”声阻断基础(或采用隔振支架、隔振橡胶垫等),进出水管安装水媒质消声器和软管连接。冷却塔:采用隔振支撑等措施减少固体传声,或采用遮蔽措施减少冷却塔噪声影响范围。冷却塔的进风圆周,安装防潮式消声器以消除淋水噪声,大直径排风散热轴流风机口安装防潮式轴流风机消声器以降低风机噪声。冷水机组:冷水机组的安装应做好隔振,切断所有固体传声的“声桥”。冷水机组的门安装隔声门。机房内部作吸声处理,即墙面和吊顶安装成吸声墙和吊顶。风机和吊顶风柜:采用低噪声型送风口与回风口,对位置、风量和风速等进行调整。轴流风机进风口和出风口安装Z型轴流风机消声器,型号根据风机的型号选配。吊顶风柜应该放置在走廊或辅助房间内,但做好消声处理。风道与水管噪声:通过消声风道、消声弯头、消声器,消声软管等方式控制透射噪声,采用隔振吊架、隔振支撑、软接头、连接部位的隔振等。电梯:电梯噪声主要由两个部分组成:一是电梯曳引机噪声,二是配电柜的电磁辐射噪声。电梯机房地面可建成宽频带浮筑地面,电梯曳引机,配电柜应安装在浮筑地板上,以防止噪声通过固体传声传到其他空间(或采用隔振支架、隔振橡胶垫等),室内墙面和吊顶应做成吸声墙面和吊顶。室内空调机:采用隔声罩、调整位置等方式。柴油发电机:柴油机噪声治理方案可采用“微正压综合治理”方案,对空气声采取吸声和消声、隔声形式,对固体声采取隔振、减振措施。墙面、吊顶可建成吸声式的墙面和吊顶,烟管安装二级K型烟管消声器,烟气应净化处理后高空排放。门应安装隔声门。5.2.8建筑的规划设计是建筑节能设计的重要内容之一。建筑平面设计的原则是夏季则能利用自然通风并防止太阳辐射与暴风雨的袭击,并兼顾冬季能获得足够的日照并避开主导风向。应能权衡各因素之间的得失轻重,通过多方面分析、优化建筑的规划设计。自然通风是实现节能和改善室内空气品质的重要手段,提高室内热舒适的重要途径。因此,在建筑设计和构造设计中鼓励采取诱导气流、促进自然通风的主动措施,如导风墙、拔风井等等,以促进室内自然通风的效率。5.2.9在深圳地区,遮阳是主要的节能手段之一。鼓励合理设计并使用可调节外遮阳等遮阳设施,不仅有利于建筑节能,还可以大大改善室内热环境。可调节外遮阳夏季的节能作用非常明显。如果窗户有可靠的可调节外遮阳(例如活动卷帘),可借助外遮阳将绝大部分太阳辐射阻挡在室外,减少空调负荷。可调节外遮阳应注重可靠、耐久和美观。公共建筑的外窗,尤其是东、西朝向的外窗宜采用活动的建筑外遮阳设施。建筑外窗的遮阳设施不应阻碍自然通风,并应避免遮阳设施吸收的太阳辐射热被进风气流带入室内;建筑外窗的遮阳设施不应阻碍房间夜间的长波辐射散热和房间获得冬季太阳辐射热。建筑外窗的遮阳设施应与建筑的外立面造型相协调。活动外遮阳设施应保证安全和耐久性,方便操作和维护,并应与建筑的外立面造型相协调。遮阳设计应针对不同朝向采取不同的遮阳措施。东西向采用垂直结合水平综合式遮阳板或挡板式遮阳板相对垂直遮阳或水平遮阳更加有效。而南向外窗固定外遮阳采用水平式遮阳板或水平遮阳百叶即可达到较好的遮阳效果。通过合理设计建筑本身的形态与构造也可以形成有效的外窗遮阳,如常见的深窗设计等。在设计深窗遮阳时应该注意避免因为过度追求视觉效果而浪费材料,即在节能与节材之间取得平衡。采用太阳能透过率低、传热系数低的玻璃或玻璃组合型式也是深圳地区有效的外窗节能手段。当无法进行有效的外遮阳设计时,提高外窗玻璃的隔热性能便成为节能的主要途径之一。但当外遮阳做得比较好时,对外窗玻璃的隔热性能要求会下降,此时,不应盲目追求隔热性能优越的玻璃,以免增加工程造价。5.2.10深圳地区春季结露现象比较普遍,宜在设计阶段采取措施加以缓解。5.2.11公共建筑进深往往较大,要实现实现多数房间的均匀自然采光,往往需要一些辅助手段,如发挥天井、庭院、中庭的采光作用。商业建筑和宾馆大厅在有条件时宜顶部采光窗采光。若建筑物各楼层的布局一致,可从最底楼开始往上逐层计算采光系数。若某一层楼的采光系数已符合标准,则可认为该层以上的所有楼层均符合标准。详细的采光分析可以采用采光模拟软件。宜进行多种天气条件下的采光分析,并考虑玻璃镀膜和太阳能控制措施与临近建筑物的影响。评估方法可采用任何包含这些因素的可行的技术,比如采光软件,人造天空等。利用自然采光节省照明能耗,但须防止自然光眩光。利用自然采光的手段多种多样。可在建筑设计手法上采取反光板、棱镜玻璃窗等简单措施,还可以采用导光管、光纤等先进的自然采光技术将室外的自然光引入室内的进深出,极大的改善室内照明质量和自然光利用效果。地下空间的自然采光方法很多,可以是简单的天窗、采光通道等,也可以是棱镜玻璃窗、导光管、导光光纤等。表17办公建筑的采光系数标准值 房间名称 侧面采光 采光系数最低值Cmin(%) 室内天然光临界照度(lx) 设计室、绘图室 3 150 办公室、视屏工作室、会议室 2 100 复印室、档案室 1 50 走道、楼梯间、卫生间 0.5 25表18宾馆类建筑的采光系数标准值 房间名称 侧面采光 采光系数最低值Cmin(%) 室内天然光临界照度(lx) 会议厅 3 150 大堂、客房、餐厅、多功能厅 2 100 走道、楼梯间、卫生间 0.5 255.2.12本条引至《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5.2.13本条引至《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并增加了对建筑外窗水密性的要求。5.2.14在入口、走廊、过厅、电梯、电话、洗手间、饮水处等设无障碍设施,保证行动不方便人群平等参与社会政治、文化生活和共享社会公用福利设施条件的权利。可按需要和可能、一般和个别两种情况区别对待。在一般公共建筑物内为行动不方便人群的通行和使用只做常规安排,而不做特殊需要处理,个别人的困难通过改善服务管理等其他途径解决。5.2.15设计短而便捷的室内交通路线,灵活使用楼梯功能,避免过多使用电梯等耗能设施。5.2.16提高设备、管道改造和更新的可能性,有利于减少材料浪费。5.2.17空间的灵活性可以通过对室内布置加以实现,如设置双层门、推拉式活动隔断,活动隔墙以及可以分隔空间的家具等。管线宜布置在外墙和天棚、楼地面,以利于内部墙体调整。房间分隔宜采用易分隔的轻质材料。室内隔墙应根据空间可能的变化需要,采用灵活隔断,减少重复装修时的材料浪费和垃圾产生。5.2.18二次装修、重复装修是目前建筑装修中存在的一个突出、普遍的问题,它造成了施工材料、装修材料的极大浪费。设计时考虑土建与装修工程一体化设计与施工要求。保证装修施工时不破坏和拆除已有的建筑构件及设施。5.2.19在规划设计时应该考虑材料的产地与运输范围,促进本地经济,减少运输成本,缓解交通负担。5.2.20在建筑设计选材时考虑材料的可循环使用性能。可考虑在结构材料、景观设计以及装饰材料等方面选择可循环使用性能的建筑材料。5.2.21鼓励使用利用建筑废弃物再生骨料制作的混凝土砌块、水泥制品和配制再生混凝土;提倡使用利用工业废弃物、农作物秸秆、建筑垃圾、淤泥为原料制作的水泥、混凝土、墙体材料、保温材料等建筑材料;提倡使用生活废弃物经处理后制成的建筑材料。5.2.22在建筑设计选材时考虑使用砌块、砖石、钢材、管道等可再利用的建筑材料。可考虑在结构形式、景观设计、以及装饰材料等方面选择可再利用的建筑材料。5.2.23遵循建筑模数协调原则,可保证建筑建设过程中,在功能、质量和经济效益方面获得优化。采用标准化部件与工厂化装修技术便于控制装修污染和质量稳定,不仅减少现场大量使用胶粘剂或饰面板涂装的涂料带来的污染,还能使各种装饰材料中的有害物在工厂中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降低和消除。5.2.24本条旨在鼓励使用竹子等快速生长材料或来源于已形成良性生态循环的林场的木材,避免对自然生态造成负面影响。5.2.25对深圳地区室内环境空气污染的测试数据表明,目前室内环境空气中以化学性污染最为严重,在公共建筑中,办公室中,TVOC、甲醛气体污染严重,同时部分人员密集区域由于补充空气新风量不足而造成室内空气中二氧化碳超标。通过调查,造成室内环境空气污染的主要有毒有害气体(氨气污染除外)主要是通过装饰装修工程中使用的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家具等释放出的。其中,机拼细木工板(大芯板)、三合板、复合木地板、密度板等板材类,内墙涂料、油漆等涂料类,各种粘合剂均释放出甲醛气体、非甲烷类挥发性有机气体,是造成室内环境空气污染的主要污染源。在进行室内装修设计时,可进行室内环境质量预评价,设计时根据室内装修设计方案和空间承载量、材料的使用量、室内新风量等因素,对最大限度能够使用的各种材料的数量做出预算。根据工程项目设计方案的内容,分析、预测该工程项目建成后存在的危害室内环境质量因素的种类和危害程度,提出科学、合理和可行的技术对策措施,作为该工程项目改善设计方案和项目建筑材料供应的主要依据。5.2.26因使用的施工建材、施工辅助材料以及施工工艺不合规范,造成建筑建成后室内环境长期污染难以消除的问题,以及对施工人员健康产生危害的问题,是目前较为普遍的问题。为杜绝此类问题,必须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室内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的规定,选用施工材料及辅助材料,鼓励选用更绿色、健康的材料,鼓励改进施工工艺。混凝土外加剂的成分、含量必须严格限制,否则很容易造成建筑建成后室内环境的长期污染。必须符合《混凝土外加剂应用规范》、《混凝土外加剂中施放氨的限量》的要求,并且要满足每方混凝土由外加剂带入的碱含量≤1kg的要求。5.3结构5.3.1本条主要是满足现行建筑抗震规范第3.3.1条“对不利地段,应提出避开要求;当无法避开时应采取有效措施;不应在危险地段建造甲、乙、丙类建筑。”的要求。结合深圳本地特点,龙岗区下伏基岩为灰岩的地区,存在大量岩溶、土洞等不良地质现象,在建筑选址时需要尤为注意。5.3.2《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01规定,纪念性建筑和特别重要的建筑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100年,普通房屋和构筑物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可是,很多建筑寿命并未达到50年即被拆除,近年来被拆除的,还包括许多80年代以后建造的多层甚至高层住宅。由于建筑所用的许多建筑材料耐久性好,各种随机作用产生的概率又很低,国内和国外的经验都表明,只要设计合理,建筑的实际使用年限不仅应当超过规定为50年的设计使用年限,许多还可以超过100年。目前建筑的使用寿命普遍只有30年。过短的寿命直接与绿色建筑理念相违背。绿色建筑更加关注提升建筑的实际性能,物理、生态、人文各方面环境都会兼顾,而不会受风格或概念影响,即使在50年以后也应该是适用的。因此提倡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宜大于50年。5.3.3在既有建筑物的场地上实施建筑行为时,在利用时考虑对既有建筑结构进行再利用,主要包括对建筑基础和上部主体结构的再利用。并且应依据国家有关规范对其主要受力构件和结构体系的进行恶化情况及抗震性能进行综合检测鉴定。5.3.4按照广东省建设厅文件粤建管字【2003】49号文《关于限制使用人工挖孔灌注桩的通知》要求,孔深超过25m时不得采用人工挖孔桩,本条提出20m限制条件是考虑绿色建筑是一个全生命周期的控制过程,所以应该尽可能减小施工阶段施工危险性,加强施工安全措施的需求。5.3.5钢铁、铝材的循环利用性好,而且回收处理后仍可在建筑中被利用。钢结构具有节能环保、省地降耗、结构自重轻、抗震性能好,可工业化制造、现场施工周期短,建筑风格现代化、使用面积率高等优点,是国家积极倡导和扶持的发展项目。5.3.6C80以上高强高性能混凝土是建设部重点推广的新技术项目,使得施工的梁柱截面大大减少,改变了建筑物“肥梁厚柱”的现象,有效地增加了建筑物的室内使用面积,达到建筑空间高效利用的目的。且高强度钢、高性能混凝土等材料耐久性显著优于同类建筑材料。对于建筑工程而言,使用耐久性好的材料是最大的节约措施,对于节约资源和能源、减少环境压力(减少固体废弃物、有效改善室内空气质量)非常有效。如果将所用建筑材料产品的使用寿命延长1倍,就相应减少了一半的材料消耗。所以鼓励在柱、梁、楼板等主体结构上采用高强度钢、高性能混凝土等耐久性好的结构材料,在装饰工程中选用高耐候性涂料等耐久性相对较好的装饰材料。另外,应严格限制实心黏土砖的使用,以保护耕地资源。预应力高强混凝土管桩桩身承载力高,抗弯性能好,其桩身承载力比其它桩种高2-5倍;混凝土用量为方桩的70%,钢筋用量为方桩的30%-50%;施工机械化程度高,方便,不污染环境。在使用高强材料的同时,应解决好钢筋脆性断裂,混凝土耐久性等问题。还应当注意其它配套技术问题,如高强钢筋焊接技术、高性能混凝土施工浇筑技术等。混凝土工程采用混凝土高效外加剂与掺合料、混凝土预制构配件技术、预拌混凝土及预拌砂浆应用技术与清水饰面混凝土技术等技术有利于施工过程中节约建筑材料。5.3.7含工业废弃物制作的建筑砌块本身自重轻,不可再生资源消耗小,同时可形成工业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循环体系。木材也是一种可持续的建材,但是需要森林的良性循环为支撑,在技术经济允许的条件下,鼓励利用从森林资源已成良性循环的国家进口的木材。5.3.8建筑荷载宜留有足够的裕度,可提高建筑功能的更新与适应性。在《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中,已将楼面活荷载的取值从原1.5kN/m2提高为2.0kN/m2。由于规范规定的活荷载值是最小值,且从长远考虑民用建筑的楼面活荷载宜留有一定的裕度,综合考虑节材的因素,楼面和屋面活荷载比规范规定值可高出25%左右进行设计。在深圳风荷载是高层建筑结构的主要荷载之一,是否合理确定上述荷载的大小及其分布将直接影响结构的安全性和经济性。可根据《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附录D合理采用重现期为70年或100年的最大风压,以提升结构防风的安全性。所以,除了满足设计规范要求,可在风荷载设计中适当高于规范规定值。5.3.9当在建筑物中装置太阳能热水器、光伏发电装置或风力发电时,设计时应进行充分认证,装在建筑外立面的可再生能源构件与建筑主体结构的连接,保证结构安全。在既有建筑上增设或改造已安装的太阳能热水系统或其他集热、集风系统,必须经建筑结构安全复核,并应满足建筑结构及其他相应的安全性要求。5.3.10对满足一次现浇使用量大于等于混凝土单位(一车)运输量(一般为6m3)的情况时均应该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5.3.11由于现场拌制砂浆难以保证砂浆配比和强度,且易造成环境及噪声污染;所以大批量的现场使用砂浆宜采用预拌的商品砂浆。商品砂浆按产品形式分为预拌砂浆和干粉砂浆。预拌砂浆是按合理的配合比在工厂里拌和而成,然后通过专用搅拌车运到建筑工地直接使用,其生产类似于商品混凝土;干粉砂浆是经烘干筛分处理的细集料与无机胶结料、保水增稠材料、矿物掺合料和添加剂按一定比例混合而成的一种颗粒状或粉状混合物。它可以由专用罐车运输至工地加水拌和使用,也可以采用包装形式运到工地拆包后加水拌和使用。目前上海地区已经全面推广商品砂浆。5.3.12滨海建筑受到海风带来的海水潮气影响,建筑主体外露的构配件存在严重的腐蚀危险,此外,建筑地基在土体内存在海水侵蚀的危险,所以应在设计阶段采取措施加以缓解与避免。5.4给排水5.4.1公共建筑给水排水系统设计应符合《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的规定。5.4.2公共建筑水系统规划除涉及到室内水资源利用、给排水系统外,还涉及到室外雨、污水的排放、非传统水源利用以及绿化、景观用水等与城市宏观水环境直接相关的问题,从城市层面上,结合城市水环境专项规划以及当地水资源状况,考虑建筑水环境的统筹规划,是建设绿色建筑的必要条件。因此绿色建筑设计应结合区域的给排水、水资源、气候特点等客观环境状况对水环境进行系统规划,制定水系统规划方案,增加水资源循环利用率,减少市政供水量和污水排放量。水系统规划方案包括用水定额的确定、用水量估算及水量平衡、给排水系统设计、节水器具与非传统水源利用等内容。水系统规划方案包括用水定额的确定、用水量估算及水量平衡、给排水系统设计、节水器具与非传统水源利用等内容。水系统规划方案的制定要因地制宜,并满足经济性原则。1深圳为多雨地区,应加强雨水利用。滨海区域有条件时可考虑海水利用,其它区域加强再生水利用;2饮业、营业餐厅类公共建筑用水较单一,约90%以上的水耗用在厨房,这类建筑不宜考虑再生水利用;3洗浴中心这类公共建筑95%以上的水量用在沐浴方面,这类建筑不宜采用中水,但可考虑收集其自身的优质杂排水,经再生处理后作为市政杂用,减少自身的污水排放量;4、办公、商场等建筑耗水较单一,冲厕用水占办公建筑用水量的60%以上,可考虑采用分质供水,将再生水、雨水等用于冲厕;5、酒店、旅馆类建筑冲厕用水占总用水量的10%以上,可考虑将再生水、雨水等用于冲厕,集中空调冷却水可可以采用再生水或雨水。5.4.3给水系统采用优化设计,降低水力阻力系数,并充分利用市政水压,高层建筑供水系统中采用变频调速水泵,降低水泵能耗。5.4.4二次供水是指自来水通过水箱或水池间接供水的一种供水方式。由于各种原因二次供水污染已是水质污染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在设计时,不应选择过大容积的水箱、水池,将生活水池与消防水池等非生活水池分开设置,采用优质给水管材和水箱材料,避免供水二次污染。5.4.5超压出流会带来如下危害:龙头开启时水成射流喷溅,影响正常使用;破坏了给水流量的正常分配;易产生噪声、水击及管道振动,使阀门和给水龙头等使用寿命缩短,并可能引起管道连接处松动、漏水甚至损坏,加剧了水的浪费。故在设计中,既要充分利用市政水压,又要采取减压限流措施,如装设调压孔板或节流塞等,减少超压出流量。5.4.6为便于有效监测与判断节水潜力,用水计量仪表应按使用用途和水量平衡测试标准的要求分类设置。计量仪表、阀门等的设置应方便检修和日常维护,当设在吊顶或管井里时,应预留检查门(口),且位置方便操作。5.4.7深圳地区太阳能资源丰富,对于医院、学校和旅馆等有稳定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来说,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具有良好的经济性。应参照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与《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GB50364的规定设计太阳能热水系统。除此以外,鼓励采用热泵、空调余热、其他废热等节能方式供应生活热水,在没有余热或废热可用时,对于蒸汽洗衣、消毒、炊事等应采用其他替代方法(例如紫外线消毒等)。此外,如果设计方案中很好地实现了回收排水中的热量,以及利用如空调凝结水或其它余热废热来作为预热,可降低能源的消耗,同样也能够提高生活热水系统的用能效率。5.4.8应优先选用《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节水设备》(产品)目录中公布的设备、器材和器具,根据用水场合的不同,合理选用节水水龙头、节水便器、节水淋浴装置等,所有器具应符合《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CJ164及《节水型产品技术条件与管理通则》GB/T18870的要求。对办公、商场类公共建筑,盥洗用水在30%左右,冲厕用水在60%左右,考虑到地域差异,分别按30%、60%考虑,节水水龙头、便器节水均按最低考虑,即分别按20%、33%计,若全部采用节水器具,则总的节水率为25%左右。对宾馆类建筑,冲厕用水至少在10%左右,有的高达20%;沐浴用水在40%以上,有的高达80%;盥洗用水在10%左右;洗衣用水在15%左右。冲厕、沐浴、盥洗、洗衣用水分别按10%、40%、8%、15%计,水龙头、便器、淋浴器、洗衣机节水分别按20%、33%、50%、50%计,冲厕、沐浴、盥洗、洗衣全部采用节水器具,不考虑厨房等的节水,则节水率高达30%左右。根据总体规划合理采用节水器具类型。对办公、商场类公共建筑,可选用光电感应式等延时自动关闭水龙头、停水自动关闭水龙头以及感应式或脚踏式高效节水型小便器和蹲便器,缺水地区可选用免冲洗水小便器或真空节水技术。对酒店、旅馆类公共建筑可选用以下节水器具:客房可选用陶瓷阀芯、停水自动关闭水龙头、高效节水型坐便器、水温调节器、节水型淋浴头等节水淋浴装置;公用洗手间可选用延时自动关闭、停水自动关闭水龙头、感应式或脚踏式高效节水型小便器和蹲便器,缺水地区可选用免冲洗水小便器;厨房可选用加气式节水龙头、节水型洗碗机等节水器具;洗衣房可选用高效节水洗衣机。对饮业、营业餐厅类公共建筑,厨房可选用加气式节水龙头、节水型洗碗机等节水器具。对洗浴中心这类公共建筑95%以上的水量用在沐浴方面,这类建筑宜采用节水型淋浴头等节水淋浴装置。5.4.9可采取以下措施避免和防止管道渗漏:采取合理的管网规划设计,使供水的流量、压力在合理经济的范围内,避免供水压力持续高压或压力骤变;积极推广新型管材,如室内给水管道可选用铝塑复合管、交联聚乙烯(PE-X)管、三型无规共聚聚丙烯(PP-R)管或铜管,保证安全供水;采取管道涂衬、管内衬软管、管内套管道等措施,如钢管内外防腐,实施阴极保护措施;选用性能高的阀门、零泄漏阀门等,如冲洗排水阀、消火栓、通气阀在阀前增设软密封闭阀或蝶阀;合理设计供水管道中排气阀的设置,仔细设计主干管、地势落差大、靠近泵房的输水管道上的排气阀。5.4.10采用雨污分流制是对排水系统设计的基本要求。5.4.11为防止污水管道中产生的臭气及有害气体进入室内污染环境,须在卫生器具出口处装置存水弯,且存水弯中须有一定高度的水柱,该水封至少50mm才能有效隔绝气体的进入。5.4.12深圳市雨量丰沛,年平均降雨量1966.5毫米,属于我国降雨量最大的城市之一;与此同时,深圳市又属全国七大缺水城市之一,其总用水量的70%要靠境外东江引入,因此,合理利用雨水资源,在深圳尤为重要。5.4.13雨水利用详见《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50400-2006。建设用地开发前一般为自然地面,产生的地面径流很小,径流系数基本不超过0.2~0.3。工程用地经建设后,地面会硬化,且建筑屋顶也多为较硬化材质,致使整个场地的综合径流系数不可避免的有所加大,从而导致雨水排放总量和高峰流量都大幅度增加,增加的雨水量涌入市政雨水管网,加重了管网的负荷。因此,本条文对场地的外排雨水量加以控制。具体措施如下:降低地表径流,增加雨水下渗量,是利用雨水的重要措施。在规划设计阶段要结合住区的地形特点,规划设计好雨水径流途径,包括地面雨水及建筑屋面雨水。建议场地中公共活动场地、人行道、露天停车场等场所采用多孔材质的铺地材料,以利雨水入渗,如多孔沥青地面、多孔混凝土地面等;此外,也可将非渗透雨水管改为渗透管或穿孔管,使雨水管兼具渗透和排放两种功能;设置渗井、渗透沟、各类水槽,碎石储存槽或利用水池等设施对雨水进行储存,增加雨水渗透量,从而降低地面径流。除采取措施增加雨水渗透量外,还应建立完善的雨水收集、处理、储存、利用等配套设施。对屋顶雨水或其他非渗透地面地表径流雨水进行收集、利用。空气污染较大的地区,雨水收集利用系统应增设雨水初期弃流装置,一般情况下应设雨水调节池。并且,雨水收集利用系统可与小区水景设计相结合。可优先选用暗渠收集雨水,根据用水对象,对所收集的雨水进行单独人工处理或进入小区中水处理系统,处理后的雨水水质应达到相应用途的水质标准,宜优先考虑用于室外的绿化、景观用水。5.4.14根据《深圳市节约用水条例》建筑面积超过建筑面积超过2万m2的旅馆、饭店,建筑面积超过4万m2的其他公共建筑,应当按照规划配套建设中水利用设施。鉴于项目分期开发的特点,中水设施的规模应为今后的开发建设考虑充分的预留,避免重复建设。5.4.15场地周围有集中再生水厂的,首先应采用本地区市政再生水或上游地区市政再生水,没有集中再生水厂的,要根据本地中水设施建设管理办法或其它相关规定等,确定是否建设建筑再生水处理设施,并依次考虑建筑优质杂排水、杂排水、生活排水等的再生利用。5.4.16人工湿地可与景观有效结合,且经济适宜,当条件允许时宜采用人工湿地对对中水进行处理。5.4.17对采用集中空调以及分体空调的公共建筑,可设置集中空调冷却塔排放水、集中空调冷凝水及分体空调冷凝水的收集利用系统,将收集的废水进行适当处理后回用于空调冷却或其它非饮用用途。5.4.18一般而言,办公楼、商场类建筑冲厕等用水采用再生水、雨水,基本可以满足非传统水源利用率不低于40%。对于旅馆类建筑,冲厕、集中空调系统等用水采用再生水、雨水,可基本满足非传统水源利用率不低于25%。办公、商场这类公共建筑耗水特点是较单一,大部分用水用于冲厕,其余的用于盥洗。根据高质高用、低质低用的用水原则,对这类建筑较适宜采用分质供水,将再生水、雨水等用于冲厕。根据《建筑中水设计规范》GB50336等标准、规范,冲厕用水占办公建筑用水量的60%以上,考虑这部分建筑可利用的循环水量较少,若冲厕、清洗中三分之一采用雨水或再生水替代,则雨水或再生水利用率可在20%以上。宾馆一般都采用集中空调,其冷却水可采用再生水、雨水,沿海地区还可考虑采用海水。因此这类公共建筑宜结合区域水资源情况及利用情况,可将再生水等非传统水源用在冲厕和空调冷却。根据《建筑中水设计规范》GB50336等标准、规范,这类建筑冲厕用水至少占总用水量的10%以上,若再考虑空调冷却水也采用非传统水源,则非传统水源利用率不低于15%。5.4.19绿化用水采用雨水、再生水等非传统水源是减少市政供水很重要的一方面:不缺水地区宜优先考虑采用雨水进行绿化灌溉;缺水地区应优先考虑采用雨水或再生水进行灌溉。景观环境用水属城市景观环境用水的一部分,应结合城市水环境规划、周边环境、地形地貌及气候特点,提出合理、的建筑水景面积比例与规划方案,优先考虑采用雨水、再生水。在建筑水景规划及设计时要考虑到水质的保障问题,将水景设计和水质安全保障措施结合起来考虑。可采取湿地工艺进行景观用水的预处理;景观水体内可采用机械设施,加强水体的水力循环,增强水面扰动,破坏藻类的生长环境;还可采用生物措施,培养水生动植物吸收水中营养盐,并注意及时收获以消除富营养化及水体腐败的潜在因素。其它非饮用用水如消防用水、浇洒道路用水等均可考虑采用雨水等非传统水源。5.4.20在滨海区域可考虑将海水用于公共建筑中的道路冲洗、冲厕、冷却水等用途。利用海水一般涉及到取水、前处理、消毒杀菌、后排放处置等环节,还要考虑到对管材和设备的防腐问题,水质要符合相关的水质标准。5.4.21雨水、再生水等非传统水源在储存、输配等过程中要有足够的消毒杀菌能力,且水质不会被污染,以保障水质安全;供水系统应设有备用水源、溢流装置及相关切换设施等,以保障水量安全。雨水、再生水在整个处理、储存、输配等环节中要采取一定的安全防护和监(检)测控制措施,要符合《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GB50335及《建筑中水设计规范》GB50336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以保证雨水、再生水在处理、储存、输配和使用过程中的卫生安全,不对人体健康和周围环境产生影响。5.4.22绿化灌溉应采用滴灌、微灌、渗灌、低压管灌等节水灌溉方式;鼓励采用湿度传感器或根据气候变化的调节控制器;为增加雨水渗透量和减少灌溉量,对绿地来说,鼓励选用兼具渗透和排放两种功能的渗透性排水管;采用再生水作为绿化用水时,应尽量避免采用易形成气溶胶的喷灌方式。微灌包括滴灌、微喷灌、涌流灌和地下渗灌,比地面灌水省水50%~70%,比喷灌省水15%~20%。5.4.23游泳池和水上游乐池用水量大,应循环使用。5.5通风与空气调节5.5.1《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第5章对空调和通风节能设计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对公共建筑进行绿色建筑设计时,应符合这些规定的要求。5.5.2该条引用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中第5.1.1条。目前,一些设计人员错误地利用设计手册中供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时估算冷负荷用的单位建筑面积冷负荷指标,直接作为施工图设计阶段确定空调的冷负荷的依据,导致装机容量偏大、管道直径偏大、水泵配置偏大与末端设备偏大。本条旨在强调逐项逐时的冷负荷计算的重要性。5.5.3《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中第5.4节针对空调采暖系统的冷热源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为避免条文大量重复,可直接参见该标准。5.5.4该条引用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中第5.4.2条,由于深圳市公共建筑在冬季基本不需要采暖,因此本条去掉了采暖的内容。5.5.5本条旨在利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作为空调系统的冷热源,减少常规能源的使用。5.5.6热湿分开、独立处理的空调运行策略是采用新风去除室内的余湿,承担改善室内空气质量的任务;采用高温冷源去除室内的余热,承担改善室内温度的任务。与目前普遍使用的风机盘管加新风方式或全空气方式相比,常见的一种处理方式是基于溶液除湿方式的温湿度独立控制系统,该系统具有以下特点:温湿度独立控制系统分别控制房间的温度和湿度,能够满足建筑热湿比随时间与使用情况的变化,全面控制室内环境。并根据室内人员数量调节新风量,因此可获得更好的室内环境控制效果和空气质量。可采用辐射式末端或者干式风机盘管吸收或提供显热,采用置换通风等方式送出干燥的新风去除潜热。整个系统只需要18℃的冷水,这可通过多种低成本的和节能的方式提供,降低了运行能耗。采用溶液吸湿完成空气除湿。无论在新风处理机还是风机盘管处,都不存在凝水,根除了霉菌,军团菌等病菌的滋生条件,溶液本身具有杀菌除尘作用,增强了系统健康安全性。采用溶液与空气直接接触,由溶液捕捉空气中的可吸入颗粒物,再通过溶液过滤器去除,避免了中效过滤器清洗,更换的一系列问题。5.5.7本条对通风空调系统风机的单位风量耗功率和冷热水系统的输送能效比进行了规定。5.5.8室内热环境是指影响人体冷热感觉的环境因素。影响室内热环境的因素除了人们的衣着和活动强度等自身参数外,主要包括室内温度、室内湿度、气流速度以及人体与墙壁、地面、屋顶之间的辐射换热。人体与环境之间的换热主要以对流和辐射两种方式进行,而对流换热取决于室内空气温度和气流速度;辐射换热取决于围护结构内表面的平均辐射温度。一般来说,室内温度、室内湿度和气流速度对人体热舒适感产生的影响最为显著,也最容易被人体所感知和认识;而环境辐射对人体的冷热感产生的影响很容易被人们所忽视;除此之外,围护结构辐射也会对室内空气温度产生直接的影响,因此本导则只引用室内温度、室内湿度、气流速度三个参数评判室内环境的人体热舒适性。表19空气调节系统室内计算参数 参数 冬季 夏季 温度(℃) 一般房间 20 25 大堂、过厅 18 室内外温差≤10 风速(v)(m/s) 0.10≤v≤0.20 0.15≤v≤0.30 相对湿度(%) 30~60 40~655.5.9公共建筑所需要的最小新风量应根据室内空气的卫生要求、人员的活动和工作性质,以及在室内停留时间等因素确定。卫生要求的最小新风量,公共建筑主要是根据对CO2的浓度要求(可吸入颗粒物的要求可通过过滤等措施达到)进行控制。此外,为确保引入室内的为室外新鲜空气,新风采气口的上风向不能有污染源;提倡新风直接入室,缩短新风风管的长度,减少途径污染。表20公共建筑主要空间的设计新风量 建筑类型与房间名称 新风量[m3/h.p] 办公 30 商场 20 旅游旅馆 客房 5星级 50 4星级 40 3星级 30 餐厅、宴会厅、多功能厅 5星级 30 4星级 25 3星级 20 2星级 15 大堂、四季厅 4~5星级 10 商业、服务 4~5星级 20 2~3星级 10 美容、理发、康乐设施 305.5.10空调区域(或房间))排风中所含的能量十分可观,加以回收利用可以取得很好的节能效益和环境效益。节约能耗就意味着保护环境,因此热回收装置的设置与否,除了考虑其经济效益外,更重要的是必须考虑节能效益和环境效益。因此,设计时应优先考虑回收排风中的能量,尤其是当新风与排风采用专门独立的管道输送时,非常有利于设置集中的热回收装置。5.5.11本条参考《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中第5.3.6条,空调系统设计时不仅要考虑到设计工况,而且应考虑全年运行模式。在过渡季,空调系统采用全新风或增大新风比运行,都可以有效地改善空调区内空气的品质,大量节省空气处理所需消耗的能量,应该大力推广应用。但要实现全新风运行,设计时必须认真考虑新风取风口和新风管所需的截面积,妥善安排好排风出路,并应确保室内合理的正压值。5.5.12大多数公共建筑的空调系统都是按照最不利情况(满负荷)进行系统设计和设备选型的,而建筑在绝大部分时间内是处于部分负荷状况的,或者同一时间仅有一部分空间处于使用状态。面临这种部分负荷、部分空间使用条件的情况,如何采用合理的系统分区和有效的控制方案以节约能源,就显得至关重要。系统设计应能保证在建筑物处于部分冷热负荷时和仅部分建筑使用时,能根据实际需要提供恰当的能源供给,同时不降低能源转换效率。要实现这一目的,就必须以节约能源为出发点,区分房间的朝向、细化空调区域,分别进行空调系统的设计。同时,冷热源、输配系统在部分负荷下的调控措施也是十分必要的。5.5.13蓄冷技术从能源转换和利用本身并不节约,但对于昼夜电力峰谷差异的调节具有积极作用,可降低对电力系统的冲击,符合城市能源结构调整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应针对峰谷电价,设备系统特点等比较选择。5.5.14公共建筑空调末端是提供室内使用者舒适性的重要保证手段。本条款的目的是杜绝不良的空调末端设计,如未充分考虑除湿的情况下采用辐射吊顶末端、宾馆类建筑采用不可调节的全空气系统等。而个性化送风末端、干式风机盘管、置换通风型送风模式,用户可通过手动或自动调节来满足要求,或室内空气温度、湿度的分布有助于提高使用舒适性。5.5.15根据需求控制新风量既能满足室内的舒适性,也能达到节能的目的。5.5.16冷却塔、空调室外机等尽可能在较高的位置排热,以减少场地热岛效应和对人员的干扰。5.5.17通过对集中空调系统的制冷机、风机、水泵运行参数设置检测计量装置,不仅能够检查各设备的运行状态,及时发现问题,还能得到各设备的实时运行能耗数据,获得准确的空调系统能耗数据。5.6电气5.6.1见条文说明4.6.1。5.6.2设备管线的设置应充分考虑日后维修、改造和更换的需要。5.6.3建筑用电应分类分户计量有利于实施有效的节能监控,实现运行节能。公共面积用电应可进行单独计量。公共建筑的能源消耗情况非常复杂,以空调系统为例,其组成包括冷冻机、冷冻水泵、冷却水泵、冷却塔、空调箱、风机盘管等多个环节。目前各类公共建筑基本上都是一块总电表,对建筑各耗能环节的状况往往难以了解,也就难以发现能耗不合理的地方。如果建筑内各耗能环节都能实现独立分项计量,则可以了解分析公共建筑各项能耗水平和能耗结构是否合理,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从而有效地实施建筑节能。5.6.4改建和扩建的公共建筑,有可能受到建筑原有状况和实际条件的限制,增加了分项计量的难度。5.6.5设计者应选用发光效率高、显色性好、使用寿命长、色温适宜并符合环保要求的光源。在满足眩光限制和配光要求条件下,应采用效率高的灯具,灯具效率满足《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表3.3.2的规定。办公建筑、商业建筑和旅馆建筑的照明标准值如表21、表22和表23:表21商业建筑照明标准值 房间或场所 参考平面及其高度 照明标准值(lx) 统一眩光值UGR 一般显色指数Ra 一般商店营业厅 0.75m水平面 300 22 80 高档商店营业厅 0.75m水平面 500 22 80 一般超市营业厅 0.75m水平面 300 22 80 高档超市营业厅 0.75m水平面 500 22 80 收款台 台面 500 - 80表22办公建筑照明标准值 房间或场所 参考平面及其高度 照明标准值(lx) 统一眩光值UGR 一般显色指数Ra 普通办公室 0.75m水平面 300 19 80 高档办公室、设计室 0.75m水平面 500 19 80 会议室 0.75m水平面 300 19 80 接待室、前台 0.75m水平面 300 - 80 营业厅 0.75m水平面 300 22 80 设计室 实际工作面 500 19 80 文件整理、复印、发行室 0.75m水平面 300 - 80 资料、档案室 0.75m水平面 200 - 80表23旅馆建筑照明标准值 房间或场所 参考平面及其高度 照明标准值(lx) 统一眩光值UGR 一般显色指数Ra 客房 一般活动区 0.75m水平面 75 - 80 床头 0.75m水平面 150 - 80 写字台 台面 300 - 80 卫生间 0.75m水平面 150 - 80 中餐厅 0.75m水平面 200 22 80 西餐厅、酒吧间、咖啡厅 0.75m水平面 100 - 80 多功能厅 0.75m水平面 300 22 80 门厅、总服务台 地面 300 - 80 休息厅 地面 200 22 80 客房层走廊 地面 50 - 80 厨房 台面 200 - 80 洗衣房 0.75m水平面 200 - 805.6.6照明功率密度要求见表24、表25和表26。表24办公建筑照明功率密度值 房间或场所 照明功率密度(W/m2) 对应照度值(lx) 现行值 目标值 普通办公室 11 9 300 高档办公室、设计室 18 15 500 会议室 11 9 300 营业厅 13 11 300 文件整理、复印、发行室 11 9 300 档案室 8 7 200表25商业建筑照明功率密度值 房间或场所 照明功率密度(W/m2) 对应照度值(lx) 现行值 目标值 一般商店营业厅 12 10 300 高档商店营业厅 19 16 500 一般超市营业厅 13 11 300 高档超市营业厅 20 17 500表26旅馆建筑照明功率密度值 房间或场所 照明功率密度(W/m2) 对应照度值(lx) 现行值 目标值 客房 15 13 - 中餐厅 13 11 200 多功能厅 18 15 300 客房层走廊 5 4 50 门厅 15 13 3005.6.7一般照明和局部照明相结合的有效节约照明能耗。5.6.8结合场地功能与条件,采用高效的控制方式是照明节能的重要组成部分。5.6.9应有效控制建筑夜间室外照明、室内照明的漏光、广告照明造成的光污染。在满足基本照度要求的前提下,室外照明设计应控制照明的上方光束比,景观和道路照明无直射光射向天空,并限制面向步行者的照明器具的光度。宜采用内透光照明与轮廓照明相结合的方法,既能获得良好的夜景艺术效果,又可以节约大量的能源,还可以有效控制逸散光,减少光污染。5.6.10电梯能耗占公共建筑的总能耗量比较大。应选用效率高的节能电梯,如配有永磁同步无齿轮主机的电梯具有较好的节能特性和环保特性。电梯在满足快速舒适、安全可靠前提下,其智能化已成为重要的发展方向。群控电梯、IC卡电梯、分层响应电梯等相继涌现,电梯的节能运行是电梯智能化的重要方面。电梯运行智能系统,对大厦内各电梯、自动扶梯运行状况进行实时监测与控制。按搭乘人数“出力”的智能电梯,采用按乘载量智能控制的变频系统可以实现节能。商业建筑内扶手电梯空载运行的现象造成不少浪费,在扶梯入口增加载客感应器,实现了无乘客时停运,乘客到达感应区时电梯自动启动运行。5.6.11设置室内空气监控系统是实现绿色人居环境的有效保障。5.6.12光伏发电系统、风力发电系统或生物质能发电系统等成本相对很高,但却是应对能源危机的有效途径,属于未来发展的方向,绿色建筑应该鼓励在经济技术适宜的条件下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减少电力系统的容量。5.6.13根据建筑功能与定位,合理选择楼宇智能控制系统,设计先进、实用、可靠的信息网络系统,实现设备控制智能化,能源管理智能化、安全监控智能化及系统运行实现智能化。智能化系统设计参照《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和《深圳市建筑智能化系统等级评定方法》的相关要求。智能化各子系统建设中,应采用先进、成熟、实用的技术。系统集成应根据具体工程的不同需求,将相关的子系统有机地结合起来,而不是把各子系统的功能简单的堆砌起来。主编单位深圳市规划局局长:王芃主管副局长:王幼鹏工作组组长:李台然工作组副组长:黄双强张一成主要参加人员:谢才通李凡编写单位: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院长:叶青项目主持人:叶青主要参加人:刘俊跃卜增文鄢涛罗刚王莉芸袁小宜张炜吕志军刘文彬刘勇李劲鹏袁芳莉生活污水再生水雨水消毒再生水采用建筑给水节水系统市政污水管网建筑物补充地下水(人工湿地等水质修复)水质安全保障措施再生水回用雨水雨水渗透系统景观水体集中再生水厂经处理后中水水源采用建筑给水节水系统建筑物回用雨水雨水收集利用系统清水池中水处理系统采用建筑给水的节水系统(人工湿地等水质修复)水质安全保障技术中水水源建筑物回用消毒2雨水雨水收集利用系统消毒1景观水体中水处理系统深圳市绿色建筑设计导则12_1154678870.unknown_1186894936.unknown_1186895023.unknown_1186894969.unknown_1154678882.unknown_1132127304.unknow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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