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某公司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某公司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举报
开通vip

某公司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前言XXX公司XXX项目于2015年11月竣工并开始试运行,试运行至今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和《辽宁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有关“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规定,XXX公司委托XXX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安全验收评价。接受委托并签订技术服务合同后,XXX有限公司随即组成评价项目组,深入现场勘查,收集国内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收集并分析评价对象的基础资料,根据《安全评...

某公司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前言XXX公司XXX项目于2015年11月竣工并开始试运行,试运行至今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和《辽宁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有关“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规定,XXX公司委托XXX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安全验收 评价 LEC评价法下载LEC评价法下载评价量规免费下载学院评价表文档下载学院评价表文档下载 。接受委托并签订技术服务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后,XXX有限公司随即组成评价项目组,深入现场勘查,收集国内相关法律、法规、技术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收集并分析评价对象的基础资料,根据《安全评价通则》、《安全验收评价导则》及现场实际情况,按照有关安全生产和安全评价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的要求,编制完成《XXX公司XXX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本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的主要内容有:概述、建设项目概况、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与分析、评价单元及评价方法、定性定量评价、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安全验收评价结论等。在报告的编写过程中,得到了XXX公司领导及有关专家的大力支持与帮助,在此一并表示谢意;不足之处,敬请指正。目录11概述11.1评价目的11.2评价依据81.3评价范围91.4评价程序102建设项目概况102.1建设单位简介102.2项目简介112.3自然条件122.4总平面布置及建筑结构152.5生产工艺及设备172.6公用工程192.7工作制度及劳动定员213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213.1物料的危险有害因素分析293.2生产过程中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383.3重大危险源辨识394评价单元及评价方法394.1评价单元划分394.2评价方法介绍405定性、定量评价405.1厂址与平面布置445.2联合厂房495.3辅助建筑595.4公用工程655.5安全管理675.6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落实情况726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737.安全验收评价结论737.1符合性评价的综合结果737.2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其危险程度737.3安全验收评价结论附件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附件B.《辽宁省沈阳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沈阳-欧盟经济开发管理委员会沈欧盟备[2013]10号附件C.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件D.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凭证沈阳市消防局210000WYS140021618附件E.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凭证沈阳市消防局210000WYS150016773附件F.防雷装置验收意见书沈阳市气象局沈雷验NO:DD201522附件G.防雷装置检测结论报告书沈雷检字[2015]DD第154号附件H.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图附件I.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附件J.特种设备检测报告附件K.安全生产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文件(目录)附件L.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目录)附件M.总平面布置图1概述1.1评价目的安全验收评价是贯彻“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运用安全系统工程原理和方法对已竣工和试生产运行正常后,建设项目在正式投产前进行的一种检查性评价。通过对XXX公司联明机械汽车零部件沈阳生产基地的建筑以及设置的设施、设备、装置的实际状况、安全管理情况及其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定性、定量评价,检查各类安全生产相关证照是否齐全,审查、确认主体工程建设是否满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的要求,检查安全设施、设备、装置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检查安全生产管理措施是否到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建立了事故应急预案。判断项目在安全上的符合性和配套安全设施的有效性,从而做出评价结论并提出补救或补偿的安全对策措施,实现系统安全的目的,以防止或减少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项目的安全运行,并为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日常监管工作提供依据。1.2评价依据1.2.1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2014]第13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1年修订)》国家主席令[2011]第52号(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家主席令[2008]第6号(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家主席令[1994]第28号(5)《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2014年修订)》国家主席令[2014]第14号(6)《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主席令[2007]第69号(7)《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国家主席令[2008]第7号(8)《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家主席令[2007]第74号(9)《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国家主席令[2013]第4号(10)《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国家主席令[2004]第31号(1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的决定》国家主席令[2012]第54号(1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主席令[2014]第9号1.2.2法规(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4)《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5)《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6)《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务院令第570号(7)《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8)《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45号(9)《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86号(10)《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辽宁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61号(11)《辽宁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辽宁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7号(12)《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5号(13)《沈阳市安全生产条例》沈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0号1.2.3规章(1)《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培训等领域十部规章的决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5]第80号(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4)《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5)《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6)《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4号(7)《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8)《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9)《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9号(10)《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11)《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8号(12)《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修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等件规章的决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3号(13)《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0号(14)《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4号(15)《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6号(16)《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等四部规章的决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7号(17)《危险化学品名录(2015版)》国家安监总局公告[2015]第5号(18)《公布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发展改革委令[2013]第21号(19)《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公安部令[1990]第6号(20)《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2012]第119号(21)《中国气象局关于修改<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家气象局令[2013]第24号(2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140号(23)《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1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公告(24)《辽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辽宁省人民政府令[2005]第178号(25)《辽宁省雷电灾害防御管理规定》辽宁省人民政府令[2005]第180号(26)《辽宁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辽宁省人民政府令[2009]第229号(27)《辽宁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辽宁省人民政府令[2011]第264号(28)《沈阳市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沈阳市人民政府令[2012]第37号1.2.4 规范 编程规范下载gsp规范下载钢格栅规范下载警徽规范下载建设厅规范下载 性文件(1)《关于加强重大工程安全质量保障措施的通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发改投资[2009]3183号(2)《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09]159号(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1]142号(5)《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财企[2012]16号(6)《关于印发<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的通知》国家卫生计生委等四部门国卫疾控发[2013]第48号(7)《质检总局关于修订<特种设备目录>的公告》质检总局[2014]第114号(8)《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辽政发[2005]4号(9)《关于印发辽宁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辽宁省安全生产委员会辽安委[2009]2号(10)《辽宁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辽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辽安监应急[2010]30号(11)《沈阳市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细则》沈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沈安委办[2011]29号1.2.5标准(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l6-2014)(2)《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3)《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4)《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5)《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6)《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7)《室外排水设计规范[2014年版]》(GB50014-2006)(8)《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GB50069-2002)(9)《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10)《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36-2005)(11)《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67-2006)(1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13)《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1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15)《用电安全导则》(GB/T13869-2008)(16)《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17)《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18)《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06)(19)《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2011)(20)《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分级》(GB4208-2008)(21)《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22)《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GB17945-2010)(2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24)《库区、库房防火防爆管理要求》(WB/T1028-2006)(25)《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2013)(26)《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27)《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安装和运行》(GB13955-2005);(28)《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的一般要求》(GB/Z6829-2008)(29)《系统接地的型式及安全技术要求》(GB14050-2008)(30)《交流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T50065-2011)(31)《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2014)(32)《焊接与切割安全》(GB9448-1999)(33)《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15)(34)《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35)《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36)《公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辽宁省地方标准》(DB21/T1477-2006)(37)《供热计量技术规程》(JCJ173-2009)(38)《工业环境用机器人安全要求第1部分:机器人》(GB11291.1-2011)(39)《公共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DB21/T1899-2011)(40)《锅炉房设计规范》(GB50041-2008)(41)《地面辐射供暖技术规程》(DB21/T1686-2008)(42)《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GB50029-2014)(43)《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T12801-2008)(44)《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GB4387-2008)(45)《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GB15630-1995)(46)《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1999)(47)《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48)《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一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4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二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50)《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T50087-2013)(51)《起重机械吊具与索具安全规程》(LD48-1993)(52)《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第1部分:总则》(GB6067.1-2010)(53)《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合和安全标识》(GB7231-2003)(54)《机械安全防护装置固定式和活动式防护装置设计与制造一般要求》(GB/T8196-2003)(55)《机械安全避免人体各部位挤压的最小间距》(GB12265.3-1997)(56)《机械工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JBJ18-2000)(57)《安全色》(GB2893-2008)(58)《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2008)(59)《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61-2009)(60)《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1986)(61)《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11651-2008)(62)《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1部分:钢直梯》(GB4053.1-2009)(63)《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2部分:钢斜梯》(GB4053.2-2009)(64)《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3部分:工业防护栏杆及钢平台》(GB4053.3-2009)(65)《高处作业分级》(GB/T3608-2008)(66)《噪声作业分级》(LD80-1995)(67)《冲压车间安全生产通则》(GB/T8176-2012)(68)《冷冲压安全规程》(GB13887-2008)(69)《液压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B/T3766-2001)(70)《机械压力机安全使用要求》(AQ7001-2007)(71)《液压机安全技术条件》(GB28241-2012)(72)《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检测规程》(LD84-1995)(73)《加工中心安全防护技术条件》(GB18568-2001)(74)《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75)《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76)《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2007)1.2.6参考资料(1)《安全评价》煤炭工业出版社(第3版)(2)《XXX公司XXX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沈阳机电研究设计院(3)《XXX公司XXX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备案稿)》辽宁长丰建设评价有限公司1.3评价范围本次安全验收评价的对象为XXX公司XXX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具体评价范围包括厂址、总平面布置、建(构)筑物、生产工艺、设备及其安全防护设施、公用工程以及安全管理等。所涉及的建筑物主要有办公楼、联合厂房、联合站房、其他辅助用房、倒班宿舍、主门卫、次门卫。另外,厂区东侧燃气调压站由燃气公司管理,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1.4评价程序安全验收评价工作按照《安全验收评价导则》要求进行。具体评价程序,如图1-1所示。图1-1安全验收评价程序图2建设项目概况2.1建设单位简介XXX公司成立于2003年1月,地址位于沈阳市大东区轩顺南路26号,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承茂,注册资金人民币贰仟万元,经营范围为汽车零部件的设计、生产、销售;模具的研究、设计、销售。2.2项目简介2.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安全投入300万元,占地面积41496.91㎡,建筑面积约为25912.6㎡。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有:办公楼一座、联合厂房(焊接车间、冲压车间)一座、联合站房一座、其他辅助用房一座、倒班宿舍一座、主门卫一座(地下为水泵房、消防水池)、次门卫一座。本项目年产水箱横梁、左右前轮罩、左右尾灯支架、左右包裹支架等总成汽车零部件128万件。本项目由辽宁北方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进行设计,由江苏九鼎环球建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和沈阳鑫海洋消防设备维护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由沈阳市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完成施工监理。本项目预评价编制单位为辽宁长丰建设评价有限公司,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单位为沈阳机电研究设计院。2.2.2厂址及周边环境本项目位于沈阳市大东区轩顺南路26号,大东区汽车城内。厂区西北侧为凌云股份有限公司,东北侧为上海航空发动机有限公司,西南侧为轩顺南路,东南侧为东腾一街。厂区位置及与周边环境距离见图2-1:图2-1周边环境示意图2.3自然条件(1)气象条件沈阳市属温带半湿润季风性气候。由于受大陆性和海洋性气团控制,冬季漫长寒冷,春季多风干燥,夏季炎热多雨,秋季湿润凉爽。该区主要气象条件如下:年平均温度:7.9℃极端最高气温:37.5℃极端最低气温-30.5℃夏季平均气温:25.2℃冬季平均气温:-12.8℃平均相对湿度:78%(夏季)67%(冬季)年平均降雨量:675mm最大积雪厚度:200mm最大风速及风向:29.7m/sSW主导风向及频率:NNW10%(冬季)SSW、S17%(夏季)SSW13%(全年)基本雪压:0.5KN/㎡(50年一遇)基本风压:0.55KN/㎡(50年一遇)最大冻土层深度:1.39m雷暴日:26.9d/a(2)地质条件本项目选址地形平坦,地貌单元属于浑河冲积阶地,无不良地质作用,地层基本稳定。建筑场地类别为Ⅱ类,场区内不存在可液化土层。场地地层为第四系地层,主要由杂填土、粉质粘土、中砂、粗砂、砾砂、圆砾构成。(3)水文条件地下水类型为潜水,水位埋深8.5~9.0m。地下水受季节性影响,年变化幅度为1~2m。根据整个厂区所取得水试样的分析结构,判定地下水对混凝土结构无腐蚀性,对钢筋混凝土结构中的钢筋无腐蚀性,对钢结构具有弱腐蚀性。(4)地震烈度沈阳地区的地震设防烈度为7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10g,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一组,设计特征周期为0.35s。2.4总平面布置及建筑结构2.4.1总平面布置本项目厂区占地面积为41496.91㎡,地块大体为长方形。厂区前道路宽18m;生产区围绕厂房布置9~10m宽环状道路,厂区设环形消防通道,转弯半径9m,满足物流运输要求及消防要求。本项目厂区设置两个出口,出口位于厂区的南侧和东侧。总平面布局整个厂区分为三部分:生活区、生产区及辅助区。(1)生产区生产区位于厂区中部,厂区中部为联合厂房,南侧为焊接车间,北侧为冲压车间,冲压车间与焊接车间由防火墙隔开,并设2个卷帘门。联合厂房内采用燃气热辐采暖。焊接车间分为四跨,西跨为物料存放区,中间两跨为焊接区,东跨为成品区。焊接区南侧为机器人焊接线、人工植焊、凸焊,焊接区西北角设叉车充电区。冲压车间分为四跨,西跨为物料存放区、中间两跨为冲压区,东跨为成品区。冲压区内设有2台油压机,3台冲压机。(2)生活区生活区位于厂区南部,有办公楼和倒班宿舍,其中办公楼与联合厂房南侧贴邻而建,由防火墙隔开。倒班宿舍首层设食堂、餐厅、灶间。(3)辅助区辅助区位于厂区东侧,由北向南依次为其他辅助用房、联合站房、次门卫、主门卫(消防水泵房)。其他辅助用房由北向南依次为材料库、更衣室、值班室及变电所。建筑物主体为1个防火分区,每个工作区均有独立的对外出入口。联合站房由北向南依次为循环泵房、空压机房、锅炉房、休息室及金工车间。建筑物主体为1个防火分区,每个工作区均有独立的对外出入口。主门卫由西向东依次为门卫、五金库。建筑物主体为1个防火分区。建筑物主体为1个防火分区,每个工作区均有独立的对外出入口。门卫内设消防水泵房、消防水池及消防控制室,其中消防水泵房、消防水池为地下设置。本项目总平面布置示意图见图2-2。图2-2平面布置示意图2.4.2建筑结构本项目主要建筑物情况,见表2-1。表2-1主要建筑物工程一览表 序号 建筑名称 建筑面积(㎡) 占地面积(㎡) 层数 高度(m) 耐火等级 火灾危险性类别 结构形式 备注 1 联合厂房 20397 20397 1F 18.15 二 丁 钢排架结构 2 办公楼 2006 761 3F 9.8 二 - 框架结构 3 倒班宿舍 2372 593 4F 16.35 二 - 框架结构 4 联合站房 405 405 1F 5.1 二 丁 框架结构 5 其他辅助用房 402 402 1F 5.1 二 戊 框架结构 6 主门卫 120 120 1F 5.1 二 砖混结构 7 次门卫 72 72 1F 4.5 二 - 砖混结构 8 水泵房、消防水池 138.6 - - - 二 - 砖混结构 地下2.5生产工艺及设备2.5.1工艺流程冲压车间:本生产车间主要是针对冲压件进行冲压处理,冲压件经落料、冲孔、成型、翻边等工序,冲压车间工艺流程图如图2-3。图2-3冲压车间工艺流程图焊接车间:轮罩及水箱上梁经左右合模、机器人焊、植焊、人工凸焊完成零部件的加工,焊接车间工艺流程图如图2-4。图2-4焊接车间工艺流程图2.5.2主要生产设备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及特种设备情况,见表2-2及表2-3。表2-2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及规格 数量(台套) 备注 1 1000t油压机 Y1000 1 2 630t油压机 Y630 1 3 630t冲床 G630t 2 4 400t冲床 G400t 1 5 机器人(焊接) MOTOMAN165D/200D 30 6 凸焊机 MEIDA 8 7 植焊机 1702 2 8 三座标 VIEW152512 1 9 空压机 14m³ 2 10 电瓶叉车 2T/3T 6 11 燃气热水锅炉 CJZSO.7-85/60-Q 1 12 热水一次循环泵 Q=18m³/hH=12.5m 2 13 热水二次循环泵 Q=15m³/hH=18m 2 14 供暖循环泵 Q=35m³/hH=20m 2 15 水箱 2m³ 1 16 螺杆空气压缩机(风冷) Q=14.6m³/minP=0.8MPa 2 17 冷干机 Q=17m³/min 2 18 精密过滤器 Q=14.6m³/min 4 表2-3特种设备参数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及规格 数量(台套) 1 起重机 15/5t 1 2 起重机 25/5t 2 3 起重机 20/5t 1 4 储气罐 V=3m³ 1 5 叉车 2t/3t 62.5.3原辅材料本项目各种材料运输和供应厂家采用公路运输。公路运输车辆采用租赁形式。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消耗的主要原辅材料年消耗量及储存量,见表2-4。表2-4主要原辅材料需求量及储存量一览表 原料名称 年需求量 现场使用量/储存量 火灾危险类别 储存地点 钢板 15000t/a 125t 戊 联合厂房物料存放区 标准件 80t/a 800t 戊 联合厂房物料存放区 润滑油 50L 1000t 丙 暂存其他辅助用房材料库内,由销售商配送 液压油 8.91/a 150t 丙 储存于油压机油箱内,循环使用 天然气 21.6t/a 0.06t 甲 / 乙炔 0.2t 0.01t 甲 金工车间 氧气 0.12t 0.01t 乙 金工车间2.5.4能源消耗情况本项目能源消耗情况见表2-5。表2-5主要能源需求量 序号 名称 年消耗量 单位 1 电 2500 104kW.h 2 水 5400 m3 3 天然气 5000 m3 4 压缩空气 360 m32.6公用工程2.6.1电气系统本项目厂区用电由开发区供电公司供给,两路10kV电源引入厂区配电室。厂区变电所位于其他辅助用房内,内置7台高压柜,2台800kVA(10/0.4)的干式变压器,20台低压柜(包括电容补偿柜)各建筑380V电源以放射式由变电所引入,电压等级0.4kV。低压配电系统接地形式为TN-S。本项目按第三类工业建筑物进行防雷接地设计。防雷接地装置与电气接地装置共用同一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大于1Ω。变电所单独接地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采用接零保护。厂区道路照明采用节能灯具,路灯控制在变配电所值班室。车间照明光源采用高效金卤灯,值班(事故)照明光源为白炽灯。车间照明采用均匀照明和局部照明,以均匀照明为主。2.6.2给排水系统(1)给水系统厂区水源由市政给水管网上引入一根DN150的给水管,压力为0.1MPa,厂区内设立生活泵房和消防泵房,以满足全厂用水需要。本项目生产、生活供水系统由位于一层的生活水泵房供给,管网为枝状;消防供水系统由位于地下的消防泵房供给,室内、外消火栓系统均为环状管网。冷却循环水系统为工艺生产用冷却循环水系统。冷却水进水温度32℃,出水温度37℃,冷却水由冷却塔提供,系统为闭式循环。(2)排水系统本厂区排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及雨水排水。排水体制采用分流制,生活污水经地埋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2.6.3消防系统本项目消防水源由市政管网提供,厂区设置1座300m³消防水池,经地下一层消防水泵房内的消防泵加压供给用户。在倒班宿舍水箱间内设一座有效容积12m³消防水箱及一套稳压设备。厂区消防用水量为35L/s,其中室外消防用水量为20L/s,室内消防用水量为15L/s。火灾延续时间为2h。本项目设置了室内外消火栓灭火系统,室外采用室外地下式消火栓灭火系统。办公楼设置了烟感火灾报警器,主门卫设置了火灾报警控制器,同时在建筑物内按要求数量配备了灭火器。2.6.4采暖通风(1)采暖系统本项目设集中采暖系统。办公楼、倒班宿舍、厂区内其他辅助用房及站房采暖用热水取自厂区锅炉房,热媒为80/60℃热水。其中办公楼、倒班宿舍、采用低温地热辐射采暖方式,厂区内其他辅助用房及站房采暖为散热器热水采暖系统;联合厂房燃气辐射采暖使用的天然气取自市政燃气网,管道压力1.0Mpa,管径为DN80mm,采用燃气辐射采暖方式。(2)通风及防排烟系统联合厂房采用机械排烟方式。屋顶设双速消防高温排烟风机16台,平时低速运行供通风使用,火灾时高速运行用于消防排烟。办公楼及宿舍的内走廊均设置自然排烟设施,在外墙上设置符合排烟要求的外窗。在手工焊接作业区为每2位焊接操作工配备1套移动焊烟净化机组,通过侧吸罩和连接管对每个工位进行烟尘的收集及处理,以防止焊接烟尘对焊接劳动者产生的不利影响。2.6.5动力系统(1)压缩空气站本项目空压站位于联合站房内,其中包含2台风冷螺杆空压机(一用一备)、2台储气罐、两台冷冻式干燥机以及二级过滤器。空压站负责提供厂区生产所需的压缩空气。压缩空气供气压力为0.8MPa。(2)天燃气调压柜本项目天然气调压站设置于厂区东侧,用于联合厂房采暖及燃气锅炉,由燃气公司管理。(3)锅炉房本项目在厂区辅房内设一锅炉房,负责提供全厂散热器采暖热水。锅炉房内设一台燃气常压热水锅炉供宿舍及办公楼采暖。锅炉房内设燃气报警装置,燃气管道末端设置天燃气停用时的排空管道。2.7工作制度及劳动定员(1)工作制度本项目生产岗位均实行二班制,每班工作8h,每周工作5d,全年工作250d,年工作2000h,具体见表2-5表2-5生产制度表 序号 车间(岗位)名称 轮班制度(班) 工人作业时间(h/a、h/d) 周工作日(天) 年工作日(天) 1 联合厂房 二班 2008/8 5 250 2 公用站房 二班 2008/8 5 250 3 管理人员 二班 2008/8 5 250(2)劳动定员本项目劳动定员298人,其中安全管理人员1人,管理岗位57人,生产及辅助生产岗位230人,其它人员10人;男职工266人,女职工32人。3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根据《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及《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的相关标准,结合项目生产的工艺特点进行危险、有害因素的辩识与分析。本项目使用的危险物料情况见表3-1。表3-1使用危险物料情况一览表 序号 名称 分类 UN编号/危险货物编号 火灾危险类别 用途 是否为首批重点监管危化品 1 液压油 可燃液体 — 丙类 液压系统循环使用 否 2 润滑油 可燃液体 — 丙类 机械设备保养 否 3 天然气 易燃气体 1971/8006-14-2 甲类 车间采暖、锅炉房及食堂使用 是 4 乙炔 易燃气体 1001/74-86-2 甲类 维修 是 5 氧气 助燃气体 1072 乙类 维修 否 6 压缩空气 非易燃无毒气体 1002 戊 冲压机使用 否3.1物料的危险有害因素分析3.1.1润滑油润滑油的理化性质,见表3-2。表3-2润滑油的理化性质 标识 中文名 润滑油(机油) 英文名 lubricatingoil 理化特征 外观与性状 油状液体,淡黄色至褐色,无气味或略带异味。 溶解性 可混溶于多数有机溶剂。 主要用途 用在各种类型机械上以减少摩擦,保护机械及加工件的液体润滑剂,主要起润滑、冷却、防锈、清洁、密封和缓冲等作用。 毒性及健康危害 侵入途径 吸入、食入 毒性 LD50:无资料;LC50:无资料 健康危害 急性吸入,可出现乏力、头晕、头痛、恶心,严重者可引起油脂性肺炎。慢接触者,暴露部位可发生油性痤疮和接触性皮炎。可引起神经衰弱综合征,呼吸道和眼刺激症状及慢性油脂性肺炎。有资料报道,接触石油润滑油类的工人,有致癌的病例报告。   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流动清水冲洗。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燃烧爆炸危险性 燃爆危险 遇明火、高热可燃。 闪点(℃) 180~210 爆炸上限[%(V/V)] 无资料 引燃温度(℃) 300~350 爆炸下限[%(V/V)] 无资料 危险特征 遇明火、高热可燃。有害燃烧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储存条件与泄漏处理 储存条件: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应与氧化剂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泄漏处理: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毒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小量泄漏:用砂土或其它不燃材料吸附或吸收。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灭火方法 消防人员须佩戴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服,在上风向灭火。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处在火场中的容器若已变色或从安全泄压装置中产生声音,必须马上撤离。灭火剂:雾状水、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3.1.2液压油液压油的理化性质,见表3-3。表3-3液压油的理化性质 标识 中文名 液压油 英文名 hydraulicoil 理化特征 外观与性状 油状液体,淡黄色至褐色,无气味或略带异味。 性质 液压油为高闪点丙B类可燃液体。闪点大于170℃,引燃温度248℃。 毒性及健康危害 健康危害 急性吸入,可出现乏力、头晕、头痛、恶心,严重者可引起油脂性肺炎。慢接触者,暴露部位可发生油性痤疮和接触性皮炎。可引起神经衰弱综合征,呼吸道和眼刺激症状及慢性油脂性肺炎。有资料报道,接触石油润滑油类的工人,有致癌的病例报告。 急救方法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燃烧爆炸危险性 燃烧性 本品可燃,具刺激性。 危险特性 遇明火、高热可燃。有害燃烧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泄漏处理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毒服。小量泄漏:用砂土或其它不燃材料吸附或吸收。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灭火方法 消防人员须佩戴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服,在上风向灭火。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灭火剂:雾状水、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3.1.3天然气天然气的理化性质,见表3-4。表3-4天然气的理化性质 基本信息 中文名:甲烷;沼气英文名:Methane;Marshgas分子式:CH4分子量:16.04 UN编号:1971危险货物编号:21007CAS号:8006-14-2危险性类别:第2.1类易燃气体主(次)危险性:易燃气体 特别警示 极易燃气体。 理化特性 无色、无臭、无味气体。微溶于水,溶于醇、乙醚等有机溶剂。分子量16.04,熔点-182.5℃,沸点-161.5℃,气体密度0.7163g/L,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0.6,相对密度(水=1)0.42(-164℃),临界压力4.59MPa,临界温度-82.6℃,饱和蒸气压53.32kPa(-168.8℃),爆炸极限5.0~16%(体积比),自燃温度537℃,最小点火能0.28mJ,最大爆炸压力0.717MPa。主要用途:主要用作燃料和用于炭黑、氢、乙炔、甲醛等的制造。 危害信息 【燃烧和爆炸危险性】极易燃,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热源和明火有燃烧爆炸危险。【活性反应】与五氧化溴、氯气、次氯酸、三氟化氮、液氧、二氟化氧及其他强氧化剂剧烈反应。【健康危害】纯甲烷对人基本无毒,只有在极高浓度时成为单纯性窒息剂。皮肤接触液化气体可致冻伤。天然气主要组分为甲烷,其毒性因其他化学组成的不同而异。 安全措施 【一般要求】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熟练掌握操作技能,具备应急处置知识。密闭操作,严防泄漏,工作场所全面通风,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在生产、使用、贮存场所设置可燃气体监测报警仪,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配备两套以上重型防护服。穿防静电工作服,必要时戴防护手套,接触高浓度时应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佩带供气式呼吸器。进入罐或其它高浓度区作业,须有人监护。储罐等压力容器和设备应设置安全阀、压力表、液位计、温度计,并应装有带压力、液位、温度远传记录和报警功能的安全装置,重点储罐需设置紧急切断装置。避免与氧化剂接触。生产、储存区域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在传送过程中,钢瓶和容器必须接地和跨接,防止产生静电。搬运时轻装轻卸,防止钢瓶及附件破损。禁止使用电磁起重机和用链绳捆扎、或将瓶阀作为吊运着力点。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特殊要求】【操作安全】(1)天然气系统运行时,不准敲击,不准带压修理和紧固,不得超压,严禁负压。(2)生产区域内,严禁明火和可能产生明火、火花的作业(固定动火区必须距离生产区30m以上)。生产需要或检修期间需动火时,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配气站严禁烟火,严禁堆放易燃物,站内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并应有事故排风装置。(3)天然气配气站中,不准独立进行操作。非操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准进入配气站。(4)含硫化氢的天然气生产作业现场应安装硫化氢监测系统。进行硫化氢监测,应符合以下要求:——含硫化氢作业环境应配备固定式和携带式硫化氢监测仪;——重点监测区应设置醒目的标志;——硫化氢监测仪报警值设定:阈限值为1级报警值;安全临界浓度为2级报警值;危险临界浓度为3级报警值;——硫化氢监测仪应定期校验,并进行检定。(5)充装时,使用万向节管道充装系统,严防超装。【储存安全】(1)储存于阴凉、通风的易燃气体专用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房温度不宜超过30℃。(2)应与氧化剂等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存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3)天然气储气站中:——与相邻居民点、工矿企业和其他公用设施安全距离及站场内的平面布置,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天然气储气站内建(构)筑物应配置灭火器,其配置类型和数量应符合建筑灭火器配置的相关规定;——注意防雷、防静电,应按《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的规定设置防雷设施,工艺管网、设备、自动控制仪表系统应按标准安装防雷、防静电接地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检测。【运输安全】(1)运输车辆应有危险货物运输标志、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未经公安机关批准,运输车辆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2)槽车和运输卡车要有导静电拖线;槽车上要备有2只以上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和防爆工具。(3)车辆运输钢瓶时,瓶口一律朝向车辆行驶方向的右方,堆放高度不得超过车辆的防护栏板,并用三角木垫卡牢,防止滚动。不准同车混装有抵触性质的物品和让无关人员搭车。运输途中远离火种,不准在有明火地点或人多地段停车,停车时要有人看管。发生泄漏或火灾时要把车开到安全地方进行灭火或堵漏。(4)采用管道输送时:——输气管道不应通过城市水源地、飞机场、军事设施、车站、码头。因条件限制无法避开时,应采取保护措施并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输气管道沿线应设置里程桩、转角桩、标志桩和测试桩;——输气管道采用地上敷设时,应在人员活动较多和易遭车辆、外来物撞击的地段,采取保护措施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输气管道管理单位应设专人定期对管道进行巡线检查,及时处理输气管道沿线的异常情况,并依据天然气管道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保护管道。 应急处置原则 【急救措施】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皮肤接触:如果发生冻伤:将患部浸泡于保持在38~42℃的温水中复温。不要涂擦。不要使用热水或辐射热。使用清洁、干燥的敷料包扎。如有不适感,就医。【灭火方法】切断气源。若不能切断气源,则不允许熄灭泄漏处的火焰。喷水冷却容器,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灭火剂:雾状水、泡沫、二氧化碳、干粉。【泄漏应急处置】消除所有点火源。根据气体的影响区域划定警戒区,无关人员从侧风、上风向撤离至安全区。应急处理人员戴正压自给式空气呼吸器,穿防静电服。作业时使用的所有设备应接地。禁止接触或跨越泄漏物。尽可能切断泄漏源。若可能翻转容器,使之逸出气体而非液体。喷雾状水抑制蒸气或改变蒸气云流向,避免水流接触泄漏物。禁止用水直接冲击泄漏物或泄漏源。防止气体通过下水道、通风系统和密闭性空间扩散。隔离泄漏区直至气体散尽。作为一项紧急预防措施,泄漏隔离距离至少为100m。如果为大量泄漏,下风向的初始疏散距离应至少为800m。3.1.4乙炔乙炔的理化性质,见表3-5。表3-5乙炔的理化性质 特别警示 极易燃气体;经压缩或加热可造成爆炸;火场温度下易发生危险的聚合反应。 理化特性 无色无臭气体,工业品有使人不愉快的大蒜气味。微溶于水,溶于乙醇、丙酮、氯仿、苯。分子量26.04,熔点-80.8℃,沸点-83.8℃,气体密度1.17g/L,相对密度(水=1)0.62,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0.91,临界压力6.19MPa,临界温度35.2℃,饱和蒸气压4460kPa(20℃),爆炸极限2.1%~80%(体积比),自燃温度305℃,最小点火能0.02mJ。主要用途:主要是有机合成的重要原料之一。亦是合成橡胶、合成纤维和塑料的原料,也用于氧炔焊割。 危害信息 【燃烧和爆炸危险性】易燃烧爆炸。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爆炸范围非常宽,遇明火、高热和氧化剂有燃烧、爆炸危险。【活性反应】与氧化剂接触猛烈反应。与氟、氯等接触会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能与铜、银、汞等的化合物生成爆炸性物质。【健康危害】具有弱麻醉作用,麻醉恢复快,无后作用,高浓度吸入可引起单纯窒息。 安全措施 【一般要求】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应具有防火、防爆、防静电事故和预防职业病的知识和操作能力,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密闭操作,避免泄漏,全面通风,防止乙炔气体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在发生或合成、使用、储存乙炔的场所,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并与应急通风联锁,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操作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禁止穿戴易产生静电衣物和钉鞋。避免与氧化剂、酸类、卤素接触。生产、储存区域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搬运时轻装轻卸,防止钢瓶及附件破损。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特殊要求】【操作安全】(1)在有乙炔存在或使用乙炔作业的人员,应配备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不能接触铜、银和汞。要避免使用含铜66%以上的黄铜、含铜银的焊接材料和含汞的压力表。(2)进入有乙炔存在或泄漏密闭有限空间前,应首先检测乙炔浓度,强制机械通风10分钟以上,直至乙炔浓度低于爆炸下限20%,作业过程中有人监护,每隔30分钟监测一次,可燃气体含量不得高于爆炸下限的20%。(3)凡可能与易燃、易爆物相通的设备,管道等部位的动火均应加堵盲板与系统彻底隔离、切断,必要时应拆掉一段连接管道。(4)电石库禁止带水入内。(5)使用乙炔气瓶,应注意:——注意固定,防止倾倒,严禁卧放使用,对已卧放的乙炔瓶,不准直接开气使用,使用前必须先立牢静止15分钟,再接减压器使用,否则危险。轻装轻卸气瓶,禁止敲击、碰撞等粗暴行为;——同时使用乙炔瓶和氧气瓶时,两瓶之间的距离应超过10m。不得将瓶内的气体使用干净,必须留有0.05MPa以上的剩余压力气体;——乙炔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夏季要有遮阳措施防止暴晒,与明火的距离要大于10m。气瓶的瓶阀冻结时,严禁用火烘烤,可用10℃以下温水解冻;——乙炔气瓶在使用时必须设专用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工作前必须检查是否好用,否则禁止使用,开启时,操作者应站在阀门的侧后方,动作要轻缓。(6)在乙炔站内应注意:——站房内允许冬季取暖时,不得用电热明火,宜采用光管散热器,以免积尘及静电感应,并应离乙炔发生器1m以上,当气温在0℃以下时,可用氯化钠的水溶液代替发生器及回火防止器的用水,以防冰冻的发生。乙炔发生器管道冻结可用热水解冻。移动式乙炔发生器在夏季应遮阳,防高温和热辐射;——乙炔发生器设备运行时,操作者应密切注意各部位压力和温度的变化。若发现压力表读数骤升或有气体从安全阀逸出,或者启动数分钟压力表的指针没有上升应停止作业,排除故障。严禁超出规定压力和温度;(7)乙炔设备、容器及管道在动火进行大、小修之前应作充氮吹扫。所用氮气的纯度应大于98%,吹扫口化验乙炔含量低于0.5%时,才能动火作业,并应事先得到有关部门批准,设专人监护和采取必要的防火、防爆措施。【储存安全】(1)乙炔瓶储存于阴凉、通风的易燃气体专用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房温度不宜超过30℃。(2)应与氧化剂、酸类、卤素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存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乙炔瓶贮存时要保持直立,并有防倒措施,严禁与氧气、氯气瓶及易燃品同向贮存。乙炔瓶严禁放在通风不良及有放射线的场所,不得放在橡胶等绝缘体上,瓶库或贮存间有专人管理,要有消防器材和醒目的防火标志。(3)储存室内必须通风良好,保证空气中乙炔最高含量不超过1%(体积比)。储存室建筑物顶部或外墙的上部设气窗或排气孔。排气孔应朝向安全地带,室内换气次数每小时不得小于3次,事故通风每小时换气次数不得小于7次。【运输安全】(1)运输车辆应有危险货物运输标志、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未经公安机关批准,运输车辆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2)槽车运输时要用专用槽车。槽车安装的阻火器(火星熄灭器)必须完好。槽车和运输卡车要有导静电拖线;槽车上要备有2只以上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和防爆工具;要有遮阳措施,防止阳光直射。(3)车辆运输钢瓶时,瓶口一律朝向车辆行驶方向的右方,装车高度不得超过车箱高度,直立排放时,车厢高度不得低于瓶高的2/3。不准同车混装有抵触性质的物品和让无关人员搭车。运输途中远离火种,不准在有明火地点或人多地段停车,停车时要有人看管。发生泄漏或火灾要开到安全地方进行灭火或堵漏。(4)输送乙炔的管道不应靠近热源敷设;管道采用地上敷设时,应在人员活动较多和易遭车辆、外来物撞击的地段,采取保护措施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乙炔管道架空敷设时,管道应敷设在非燃烧体的支架或栈桥上。在已敷设的乙炔管道下面,不得修建与乙炔管道无关的建筑物和堆放易燃物品;乙炔管道外壁颜色、标志应执行《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7231)的规定。 应急处置原则 【急救措施】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灭火方法】切断气源。若不能切断气源,则不允许熄灭泄漏处的火焰。喷水冷却容器,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灭火剂:雾状水、泡沫、二氧化碳、干粉。【泄漏应急处置】消除所有点火源。根据气体的影响区域划定警戒区,无关人员从侧风、上风向撤离至安全区。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正压自给式空气呼吸器,穿防静电服。作业时使用的所有设备应接地。禁止接触或跨越泄漏物。尽可能切断泄漏源。若可能翻转容器,使之逸出气体而非液体。喷雾状水抑制蒸气或改变蒸气云流向,避免水流接触泄漏物。如有可能,将残余气或漏出气用排风机送至水洗塔或与塔相连的通风橱内。禁止用水直接冲击泄漏物或泄漏源。防止气体通过下水道、通风系统和密闭性空间扩散。隔离泄漏区直至气体散尽。作为一项紧急预防措施,泄漏隔离距离至少为100m。如果为大量泄漏,下风向的初始疏散距离应至少为800m。3.1.5氧气氧气的理化性质,见表3-6。表3-6氧气的理化性质 标识 中文名 氧、氧气 英文名 oxygen 分子式 O2 分子量 32.00 UN编号 1072 危险货物品编号 22001 CASNO 7782-44-7 理化特征 外观与性状 无色无臭气体。 熔点(℃) -218.8 沸点(℃) -183.1 相对密度(水=1) 1.14(-183℃) 相对密度(空气=1) 1.43 饱和蒸汽压(kPa) 506.62(-164℃) 燃烧热(kJ/mol) 无意义 临界压力(MPa) 5.08 临界温度(℃) -118.4 稳定性 稳定 禁配物 易燃或可燃物、活性金属粉末、乙炔。 溶解性 溶于水、乙醇。 主要用途 用于切割、焊接金属,制造医药、染料、炸药等。 毒性及健康危害 侵入途径 吸入 毒性 LD50:无资料;LC50:无资料。 健康危害 常压下,当氧的浓度超过40%时,有可能发生氧中毒。吸入40%~60%的氧时,出现胸骨后不适感、轻咳,进而胸闷、胸骨后烧灼感和呼吸困难,咳嗽加剧;严重时可发生肺水肿,甚至出现呼吸窘迫综合征。吸入氧浓度在80%以上时,出现面部肌肉抽动、面色苍白、眩晕、心动过速、虚脱,继而全身强直性抽搐、昏迷、呼吸衰竭而死亡。长期处于氧分压为60~100kPa(相当于吸入氧浓度40%左右)的条件下可发生眼损害,严重者可失明。 急救措施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燃烧爆炸危险性 危险性类别 第2.2类非易燃无毒气体 燃爆危险 本品助燃。 闪点(℃) 无意义 爆炸上限[%(V/V)] 无意义 引燃温度(℃) 无意义 爆炸下限[%(V/V)] 无意义 危险特征 与乙炔、氢、甲烷等易燃气体能形成有爆炸性的混合物;受热后瓶内压力增大,有爆炸危险;能使油脂剧烈氧化,甚至燃烧爆炸;助燃。 储存条件与泄漏处理 储存条件: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30℃。应与易(可)燃物、活性金属粉末等分开存放,切忌混储。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泄漏处理: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一般作业工作服。避免与可燃物或易燃物接触。尽可能切断泄漏源。合理通风,加速扩散。漏气容器要妥善处理,修复、检验后再用。 灭火方法 用水保持容器冷却,以防受热爆炸,急剧助长火势。迅速切断气源,用水喷淋保护切断气源的人员,然后根据着火原因选择适当灭火剂灭火。3.1.6压缩空气压缩空气理化性质,见表3-7。表3-7压缩空气理化性质 标识 中文名:压缩空气 英文名:compressedair UN编号:1002 外观与性状 无色、无味气体 燃烧爆炸危险性 燃烧性 本品不燃,有助燃性。 危险特性 受热后罐内压力增大,有爆炸危险;遇硫、磷会引起爆炸;能使油脂剧烈氧化,甚至燃烧爆炸;助燃。 储运条件 储运条件: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30℃。应与易(可)燃物分开存放,切忌混储。3.2生产过程中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3.2.1火灾爆炸(1)天然气使用过程中火灾爆炸本项目设有锅炉房,锅炉房内如果未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室内通风不畅,一旦燃气管道发生泄漏,与空气混合,达到爆炸极限。如果现场出现明火、电火或静电火花,就可能引发火灾爆炸事故。燃气锅炉未设置熄火保护、低压报警及自动切断等安全装置,燃烧嘴处火焰意外熄灭,导致空气进入天然气管道,再次点火时就可能发生爆炸事故。另外,如果循环水泵出现故障,锅炉内严重缺水,瞬时补充大量冷水,造成冷水迅速汽化,压力急剧升高,可能导致锅炉发生爆炸。本项目设有食堂灶间,如果没有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一旦由于阀门破损造成天然气泄漏,与空气混合并达到爆炸极限,遇明火、火花或高温极易发生火灾、爆炸。如果天然气管道阀门或法兰处发生泄漏,天然气外泄,现场未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与空气混合达到爆炸极限。燃气管道未进行防静电接地或法兰跨接,电气设备不防爆或防爆等级不符合环境要求,违章动火等,导致出现点火源,就可能造成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2)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爆炸本项目设有天然气管道,气瓶、空压站。若出现设计、制造、使用、维护和管理等方面的缺陷,当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本身材质问题或因腐蚀导致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机械强度下降,或容器、管道砂孔等问题,当系统压力出现异常超压时会造成容器爆炸。如泄放系统在达到规定压力时不动作、压力监测与自动控制系统失效等,以及管路堵塞、误操作、压力显示系统失效等也会引起超压爆炸。本项目涉及压力管道,如果使用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焊接质量差等也会发生爆炸。各种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由于安全附件失效或过载运行,气瓶使用中无防倾倒措施,或由于金属材料疲劳、蠕变出现裂缝,如果不按规定定期检测,均有发生爆炸的危险性。(3)叉车充电过程中的火灾爆炸本项目焊接车间设有充电区,区域为敝开式,若由于氢气大量聚集,通风情况不良,亦容易发生火灾爆炸。(4)焊接过程的火灾、爆炸本项目焊接车间设置多台焊机。焊接过程中会产生炽热的金属熔渣。如果在作业前没有对焊接现场周围进行认真检查,及时清除附近的易燃物品,一旦火星或炽热金属熔渣飞溅到可燃物上,就可能引发火灾。本项目金工车间设有电气焊设备。在焊接作业过程中,如果气瓶距焊接作业点较近,火花、热渣或火焰可接触到气瓶,气瓶没有耐火屏障;气瓶没有稳固竖立或固定在专用车(架)上,靠近热源或被阳光暴晒,也都有可能引起气瓶的爆炸事故。(5)可燃油品火灾本项目生产设备在使用过程中会使用润滑油、液压油等,上述油品为丙类可燃液体。如果储存或使用不当,发生泄漏,漏出的油品长时间在地面无人处理,一旦现场出现明火或高温物体,就有可能引发液体火灾。液压油系统在工作过程中管道内压力较大,一旦发生破裂,液压油往往呈雾状喷射而出,一旦附近有明火,就容易引发液体火灾。(6)电气火灾①电气设备在使用过程中有由于短路、过载、接触不良、散热不良、照明灯具安置或使用不当、违章作业等会引起电气火灾事故。电气设备在开关、运行过程中产生的电火花和高温可引起可燃物发生火灾。②普通电气设备和线路,可能因超负荷、过热、机械损伤、老化、电气故障等而导致短路,引发电气火灾。③电气设备短路可能造成电气设备着火燃烧。配电装置、电动机以及各种照明设备等也存在电气火灾的危险性。④用电设备在运行过程因安全防护装置不齐、失效、作业环境不良、维护管理不善,可能(存在)发生触电伤亡事故与电气火灾的危险。(7)办公场所火灾各办公室有纸张等可燃办公用品及可燃装饰材料等,遇到点火源会发生火灾;常发生的还有电气火灾,如日光灯短路及用电过负荷着火等。(8)雷电火灾雷电引起火灾的原因大体上有3种:一是雷直接击在建筑物上发生的热效应、机械效应作用等;二是雷电产生的静电感应作用和电磁感应作用;三是高电位沿着电气线路或金属管道系统侵入建筑物内部。在雷击较多的地区,建筑物上如果没有设置可靠的防雷保护设施,便有可能发生雷击起火。3.2.2机械伤害生产中机械伤害主要由设备本身裸露的运动部分,如传动机构,对人体造成的碰撞、卷入、绞、碾等。机械设备不符合安全人机学原理、安全管理不完善、机械设备保护罩和保护装置不完备、违章操作等都是导致人员机械伤害的重要因素。本项目焊装车间内设有焊接机器人,如果机器人作业区域安全联锁缺失或失效,人员意外进入,旋转的机械手臂等可能对人体造成机械伤害。本项目冲压车间在生产过程中均处在一个封闭的空间内,换模、冲压、输送均通过机械手完成,现场没有人员作业。只在出料端设置工作人员整理成品工件,所以安全性较高。在维修过程中,如果作业区域安全联锁缺失、误动作或失效,设备意外启动,旋转的机械手臂或电机对轮、飞轮、齿轮、皮带轮等转动部位以及啮合的齿轮、皮带轮和传动链的夹紧点、滑块和相对静止部分之间的夹紧点可能对人体造成机械伤害。如果机器人作业区域安全联锁缺失或失效,人员意外进入,旋转的机械手臂等可能对人体造成机械伤害。另外,自动控制系统故障时,机械设备防护罩等保护装置故障或损坏时,也会对操作人员造成机械伤害。3.2.3触电触电伤害分为电击和电伤。主要是电流直接作用于人体所造成的伤害,即电击。电伤是电流转换成热能、机械能等其他形式的能量作用于人体造成的伤害;绝缘损坏、屏护不够、间距不够是发生触电的3个原因。(1)冲压生产过程中的触电联合厂房内设有高低压配电柜及大量的用电设备,如各类机械手、起重设备以及维修机床等。如果工作人员违章用电、电气设备接零(地)安全保护设施不完善、电缆敷设不合理、绝缘损坏等造成电气设备、电缆外壳意外带电,人体如果与之接触就会发生触电伤害事故。(2)焊接生产过程中的触电人工焊接过程中触电的直接原因:①在焊接操作中,手或身体某部位接触到电极、焊枪或焊钳的带电部分,而脚或身体其他部分对地和金属结构之间又无绝缘防护。在金属结构上的焊接,或在阴雨天、潮湿地方焊接。②在接线或调节焊接电流时,手或身体某部位碰触接线柱、极板等带电体。③登高电焊作业触及或靠近高压网路引起的触电事故。④机器人自动焊接设备如果没有可靠接零(地)保护设施,一旦设备外壳漏电,与人体接触,就可能引发触电。人工焊接过程中触电的间接原因:①人体接触漏电的焊机外壳或绝缘破损的电缆。②电焊变压器的一次绕组对二次绕组之间的绝缘损坏时,变压器反接或错接在高压电源时,手或身体某部位触及二次回路的裸导体。③操作过程中触及绝缘破损的电缆、胶木闸盒破损的开关等。④由于利用厂房的金属结构、轨道、天车、吊钩或其他金属物体代替焊接电缆而发生的触电事故。(3)变配电系统的触电变压器、配电柜在运行中由于产品质量不佳,绝缘性能不好;运行不稳定、受机械损伤等导致绝缘老化破损;设计不合理、安装工艺不规范、电气安全净距离不够;安全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不完备、违章操作、保护失灵等原因,若人体不慎触及带电体或过份靠近带电部分,都有可能发生电击、电灼伤的触电危险。特别是高压电气设备和线路,因其电压值高,电场强度大,触电的潜在危险更大。电气设备维修时,有时须带电作业,如果作业时没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又无人监护,未正确穿戴防护用品和使用防护用具、违反操作规程等原因都有可能引发触电事故。(4)雷击触电如果防雷设施设计不合理、施工不规范、接地电阻值不符合规范要求,则雷电过电压在雷电波及范围内会严重破坏建筑物及设备设施,并可能危及人身安全乃至有致命的危险,巨大的雷电流流入地下,会在雷击点及其连接的金属部分产生极高的对地电压,可能导致接触电压或跨步电压的触电事故。3.2.4淹溺本项目消防水池没有设置防护盖板或设置的栏杆有缺陷、强度不足,夜间照度不够,周围没有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或标志不全、不明显,很容易引起人员坠落,造成淹溺伤害。3.2.5中毒窒息本项目设置天然气管道,如果天然气管道发生泄漏,室内通风不畅,作业人员意外吸入可能造成头昏、头痛、呕吐、乏力甚至昏迷窒息。病程中尚可出现精神症状,步态不稳,昏迷过程久者,醒后可有运动性失语及偏瘫。长期接触天然气者,可出现神经衰弱综合征。金工车间电气焊使用过程中会产生烟尘,焊接烟尘主要包括臭氧、氮氧化物、一氧化碳氟化物及氯化物等。焊接区内的臭氧是经高温光化学反应而产生的。电弧与等离子辐射出的短紫外线使空气中的氧分子分解成氧原子,这些氧原子或氧分子在高温下获得一定的以量后,互相撞击即可生成臭氧。臭氧吸入人体内,主要是刺激呼吸系统和神经系统,引起胸闷、咳嗽、头晕、全身无力和不想吃饭等症状,严重时可发生肺水肿与支气管炎等。在电弧的高温下,空气中的氮分子可被直接氧化成氮氧化物。氧化物的种类很多,主要有N2O,NO,NO2和N2O5等为红褐色气体,比空气重,其毒性为NO的4~5倍。遇水可变成硝酸或亚硝酸,产生强烈的刺激作用。吸入高浓度的氮氧化物可引起急性哮喘症或产生肺气肿。长期慢性作用可引起神经衰弱症状群及慢性呼吸道炎症。3.2.6高处坠落高处坠落指在高处作业中发生坠落造成的伤亡事故(不包括触电坠落事故),指在地面(基准面)2m以上作业发生的坠落。本项目厂房内设有高度超过2m的操作平台和维修平台。如果在清扫、处理故障、检修、巡检等作业时,其平台没有防护护栏或出现缺陷、防护不当等可致人员站立失稳而不慎掉下,发生高处坠落伤害。起重设备、冲压设备、厂房顶部设置的灯具、燃气热辐射采暖设备等设备设施在维修过程中,存在高处作业,如果没有作业平台或个人防护设施佩戴不齐全,梯子踏板不防滑,高处检修平台没有设置护栏或设置的护栏强度不足、有缺陷等情况,均有可能导致高处坠落的发生。3.2.7物体打击物体打击指在重力或其他外力的作用下产生运动,打击人体造成人身伤亡事故(不包括因机械设备、车辆、起重机械、坍塌等引发的物体打击)。作业人员在车间高空作业平台进行检修、维修和巡检时,如果作业平台没有防护栏杆及踢脚挡板或设置的护栏、踢脚挡板有缺陷,高处作业平台物料摆放不规范、不整齐,人员作业时意外将工具、物料掉落等,均可能砸伤下面作业人员,造成物体打击伤害。起重机上的物品掉落,厂房上的灯具、物品掉落等,也都有可能造成物体打击伤害。模具、成品冲压件以及钢板毛坯在厂房堆存过程中,如果摆放高度过大、摆放不稳、堆存物品的地面不平或被外力碰撞,从而造成倒塌,可能对周边的作业人员造成物体打击伤害。另外,在装卸过程中,可能会发生滑落而碰伤人员。3.2.8起重伤害起重伤害指各种起重作业(包括起重机安装、检修、试验)中发生的挤压、坠落(吊具、吊物)物体打击和触电。本项目在各厂房内使用大量起重机,如果起重设备未购买有资质厂家的合格产品,未找有资质的公司进行安装和检测,未对起重设备和吊钩、钢丝绳、卷筒、制动器等装置进行定期检修维护和检测,未建立健全相关的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和管理制度,都可能使起重设备存在隐患引发起重伤害。起重伤害的主要原因是人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违反操作规程、违章指挥,非吊车工操作,歪拉斜拽,超负荷起吊、吊具选用不当、使用报废钢丝绳;维护保养不到位,不进行点检,限位、联锁等安全装置缺损均可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另外,钢丝绳超载或损伤,制动器、限位器或其他安全装置失灵,捆绑吊挂不牢固,吊物上有人或有浮置物,吊物下有人,违章指挥与违章作业等,也可造成起重伤害事故。起重伤害事故的特点是:事故大型化、常见事故反复发生;受到起重伤害的工种主要是起重司机、地面指挥人员和装卸工人;起重事故不仅能直接伤害起重作业人员,还能引起多种事故的发生,伤害其他人员。3.2.9灼烫灼烫伤害指火焰烧伤、高温物体烫伤、化学灼伤、物理灼伤(不包括电灼伤和火灾引起的烧伤)。人工焊接作业过程中产生的炽热金属熔渣和弧光,是造成烧伤和烫伤事故的主要原因。若操作者没有按规定穿戴好工作服、防护帽、手套、防护眼镜或其他劳动防护用品,作业过程中裸露的皮肤和眼角膜很容易被灼伤。此外,焊接作业没有在指定区域内进行或指定的区域没有与其它作业点进行隔离设置防护,也很可能对其它人员造成灼烫伤害。本项目设置燃气热水锅炉,如果热水锅炉高温外壳以及热水管道隔热防护装置缺失或失效,未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作业人员意外与高温炉壁接触,就可能造成灼烫伤害。3.2.10车辆伤害车辆伤害是指企业机动车辆在行驶中引起的人体坠落和物体倒塌、飞落、挤压造成的伤亡事故。本项目原材料、成品均通过汽车运输完成,车间内物料转运由叉车完成。如果厂内机动车辆状态不良,如制动失灵、转向失灵、灯光音响等信号损坏、失灵,均有可能造成车辆伤害事故;厂区或车间作业环境不良,如厂区内道路宽度和转弯半径参数不够、堆物占用厂内或车间道路、厂内道路交通信号标志缺乏、车间内货运密集和过于拥挤都可造成车辆伤害事故。此外,如果车辆载物不稳,货物超高、超宽;车辆超速、超载,人员无证驾驶,违章作业等也可造成车辆伤害事故。3.2.11高温本项目设置燃气热水锅炉,锅炉运行时,室内温度较高。如果室内通风不畅,长时间在高温环境下作业,就可能引发中暑等事故。3.2.12噪声及震动危害噪声可分成由机械构件相互撞击或摩擦产生的机械性噪声;由气流的起伏运动或气动力产生的流体动力性噪声;以及电磁性噪声和其它噪声等。本项目噪声源包括:工件冲压以及设备运行过程中均会产生噪声及振动。如果未采用低噪声设备,隔音、减振设施缺失或失效,作业场所的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工业卫生标准,作业人员长期接触可对人体造成危害。噪声及振动对人体的危害是多方面的。对听觉系统及振动会造成暂时性或永久性听觉损伤,特别是长期接触高强度及振动会导致内耳耳蜗底部的感受器发生不可逆病变,或者永久性听觉损伤。此外及振动还会对人的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消化系统产生不良影响。及振动还干扰影响信息交流,听不清谈话或信号,致使误操作发生率上升,甚至引发工伤事故。根据《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每周工作5d,每天工作8h,稳态噪声限值为85dB(A),非稳态噪声等效声级的限值为85dB(A),见表3-8。表3-8工作场所噪声职业接触限值 接触时间 接触限值[dB(A)] 备注 5d/w,=8h/d 85 非稳态噪声计算8h等效声级 5d/w,≠8h/d 85 计算8h等效声级 ≠5d/w 85 计算40h等效声级3.3重大危险源辨识(1)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对本项目危险物料的使用及储存量进行辨识。危险化学品总量等于或超过其临界量包括:单元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为单一品种,则该危险化学品的数量即为单元内危险化学品的总量,若等于或超过相应的临界量,则为重大危险源;单元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为多种时,则按下式计算,若满足则定为重大危险源:q1/Q1+q2/Q2+q3/Q3……+qn/Qn≥1式中q1、q2……qn——每种危险化学品的实际存在量,单位为吨(t)Q1、Q2……Qn——每种危险化学品相对应的临界量,单位为吨(t)本项目危险物料的储量及临界量见表3-9。表3-9危险物料储量及临界量表 序号 名称 日常储存及使用量(t) 临界量(t) 1 天然气 0.06 50t 2 乙炔 0.01 1t根据公式计算:0.06/5000+0.01/1=0.010012<1可知本项目使用或储存的危险物料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2)辨识结果通过以上分析可知,XXX公司XXX项目未构成重大危险源。4评价单元及评价方法4.1评价单元划分评价单元就是在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与分析的基础上,根据评价目标和评价方法的需要,将系统分成有限的、确定范围的评价单元。本次安全验收评价单元划分情况,见表4-1。表4-1安全验收评价单元划分一览表 序号 评价单元 包括子单元及内容 评价方法 1 厂址及平面布置 选址、总平面布置、建筑结构、厂内道路等 安全检查表法 2 联合生产厂房 焊接车间、冲压车间及附属办公楼 3 辅助建筑 联合站房、其他辅助用房、倒班宿舍、主门卫 4 公用工程 供配电系统、消防系统、通风及防排烟、动力系统等 5 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事故应急预案等 6 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落实情况 检查安全设施设计专篇中提出安全对策措施的落实情况 4.2评价方法介绍安全检查表(SafetyCheckList,缩写为SCL)是系统安全理论应用的一种最基础、最简便、广泛应用于系统危险性评价的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安全检查表是由一些对工艺过程、机械设备和作业情况熟悉并富有安全技术、安全管理经验的人员,根据法规、标准制定检查表,并对类比装置进行现场(或设计文件)检查,可预测建设项目在运行期间可能存在的缺陷、疏漏、隐患,并原则性的提出装置在运行期间(或工程设计、建设)应注意的问题。5定性、定量评价5.1厂址与平面布置5.1.1厂址根据《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对本项目厂址进行评价。厂址安全检查表,见表5-1。表5-1厂址安全检查表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实际情况 检查结果 1 厂址选择是否符合国家的工业布局、城镇(乡)总体规划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第3.0.1条 厂址选择符合国家的工业布局、城镇(乡)总体规划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 符合 2 厂址是否有便利和经济的交通运输条件,与厂外铁路、公路的连接,是否便捷、工程量小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第3.0.5条 厂址有便利和经济的交通运输条件,与厂外道路直连,便捷、工程量小 符合 3 厂址是否具有满足生产、生活及发展所必需的水源和电源。水源和电源与厂址之间的管线连接是否短捷,且用水、用电量(特别)大的工业企业宜靠近水源及电源地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第3.0.6条 本项目水源、电源均由沈阳汽车城产业园提供,水源和电源与厂址之间的管线连接短捷 符合 4 散发有害物质的工业企业厂址,是否位于城镇、相邻工业企业和居住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是否位于窝风地段,是否满足有关防护距离的要求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第3.0.7条 散发有害物质的工业企业厂址,位于城镇、相邻工业企业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不位于窝风地段,满足有关防护距离的要求 符合 5 厂址是否具有满足建设工程需要的工程地质条件和水文地质条件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第3.0.8条 厂址具有满足建设工程需要的工程地质条件和水文地质条件 符合 6 厂址是否满足适宜的地形坡度,尽量避开自然地形复杂、自然坡度大的地段,是否避免将盆地、积水洼地作为厂址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第3.0.10条 厂址满足适宜的地形坡度,避开自然地形复杂、自然坡度大的地段,未将盆地、积水洼地作为厂址 符合 7 下列地段和地区是否选为厂址:1、发震断层和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及高于9度的地震区;2、有泥石流、滑坡、流沙、溶洞等直接危害的地段;3、采矿陷落(错动)区地表界限内;4、爆破危险界限内;5、坝或堤决溃后可能淹没的地区;6、有严重放射性物质污染影响区;7、生活居住区、文教区、水源保护区、名胜古迹、风景游览区、温泉、疗养区、自然保护区和其它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8、对飞机起落、电台通讯、电视转播、雷达导航和重要的天文、气象、地震观察以及军事设施等规定有影响的范围内;9、很严重的自重湿陷性黄土地段,厚度大的新近堆积黄土地段和高压缩性的饱和黄土地段等地质条件恶劣地段;10、具有开采价值的矿藏区;11、受海啸或湖涌危害的地区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第3.0.14条 厂址不位于标准中提及的地段和地区 符合 8 与周边建构筑物间距是否小于10m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3.4.1条 厂区内建筑物与北侧凌云股份有限公司距离为13.49m;与东北侧上海航空发动机有限公司间距为14.73m;与西南侧轩顺南路间距为32m;与东南侧东腾一街间距为31.15m 符合 9 厂区围墙与厂内建筑之间的间距不宜小于5m,围墙两侧的建筑之间还应满足相应的防火间距要求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3.4.12条 本项目建筑物与围墙最近距离为5m 符合厂址选择符合国家的工业布局、城镇(乡)总体规划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厂址具有满足建设工程需要的工程地质条件和水文地质条件,与周边企业的防火间距符合标准要求,本项目选址可以满足项目安全运行的需要。5.1.2总平面布置根据《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对本项目总平面布置进行评价。总平面布置安全检查表,见表5-2。表5-2总平面布置安全检查表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实际情况 检查结果 1 总平面布置,是否结合当地气象条件,使建筑物具有良好的朝向、采光和自然通风条件。高温、热加工、有特殊要求和人员较多的建筑物,是否避免西晒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第5.1.6条 各建筑具有良好的朝向、采光和自然通风条件,避免西晒 符合 2 总平面布置是否采取防止高温、有害气体、烟、雾、粉尘、强烈振动和高噪声对周围环境和人身安全的危害的安全保障措施,是否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业企业卫生设计标准的规定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第5.1.7条 总平面布置采取防止高温、有害气体、烟、雾、粉尘、强烈振动和高噪声对周围环境和人身安全的危害的安全保障措施,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业企业卫生设计标准的规定 符合 3 总平面布置,是否合理地组织货流和人流,并是否符合下列要求:1、运输线路的布置,是否保证物流顺畅、径路短捷、不折返;2、是否避免运输繁忙的铁路与道路平面交叉;3、是否使人、货分流,是否避免运输繁忙的货流与人流交叉;4、是否避免进出厂的主要货流与企业外部交通干线的平面交叉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第5.1.8条 1、运输线路的布置,保证物流顺畅、径路短捷、不折返;2、人、货分流,避免运输繁忙的货流与人流交叉;3、避免进出厂的主要货流与企业外部交通干线的平面交叉 符合 4 耐火等级为二级的戊类厂房与耐火等级为二级戊类厂房、耐火等级为二级民用建筑间距是否不小于10m;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3.4.1条 本项目各建筑间距符合要求,具体内容见表5-3 符合 5 耐火等级为二级的民用建筑之间的间距是否不小于6m;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2.2条 办公楼与次门卫间距为21.5m 符合 6 工厂、仓库区内应设置消防车道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7.1.3条 联合厂房设置环形消防车道 符合 7 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是否小于4.0m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7.1.8条 各建(构)筑物四周均设有4m的环行通道,净空高度均不小于4m 符合 8 厂内道路交叉口路面内边缘转弯半径是否小于9m 《厂矿道路设计规范》第2.3.4条 转弯半径9m 符合 9 厂内主干道道路路面宽度是否在7~9m范围。次干道道路路面宽度应在7~9m范围 《厂矿道路设计规范》第2.3.3条 厂区前道路宽18m;生产区围绕厂房布置9~10m宽环状道路 符合本项目各建筑物均具备良好的采光及自然通风条件,总平面布置合理地组织货流和人流,厂区及车间内道路均为环形布置。各建(构)筑物四周均设有不小于4m的环行通道,净空高度均不小于4m。各建构筑物防火间距符合标准要求。厂区总平面布置可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本项目各建筑内、外部距离如表5-3所示,表中标准距离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3.4.1条。表5-3各建(构)筑物内、外间距 序号 建构筑物名称 实际距离(m) 标准距离(m) 符合性 1 联合厂房 联合站房 21.5 10 符合 其他辅助用房 21.5 10 符合 办公楼 0 10 符合 倒班宿舍 21.5 10 符合 主门卫 - 10 符合 次门卫 22 10 符合 2 联合站房 其他辅助用房 10 10 符合 次门卫 15 10 符合 3 办公楼 倒班宿舍 21.5 6 符合 主门卫 27 10 符合 4 倒班宿舍 主门卫 25 10 符合 次门卫 9 6 符合5.2联合厂房5.2.1总平面布置根据《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标准对联合厂房的平面布置进行检查。具体检查内容,见表5-4。表5-4联合厂房平面布置安全检查表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实际情况 检查结果 1 耐火等级为二级的单层丁戊类厂房占地面积不限,防火分区面积不限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3.4.1条 联合厂房占地面积20397㎡ 符合 2 厂房的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每个防火分区、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其相邻2个安全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0m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3.7.1条 联合厂房设有8个出入口,其中焊接车间4个出入口,冲压车间4个出入口,相邻两个出入口之间间距最小为55m 符合 3 厂房的每个防火分区,其安全出口的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个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3.7.2条 联合厂房设有2个防火分区,焊接车间、冲压车间各一个防火分区,由防火墙防火卷帘门隔开 符合 4 甲类厂房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0m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3.4.2条 充电区火灾危险性为甲类,设置在联合厂房焊接车间中间跨 不符合 5 距下方相邻地板或地面1.2m及以上的平台、通道或工作面的所有敞开边缘应设置防护栏杆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3部分:工业防护栏杆及钢平台》第4.1.1条 钢平台均设置了安全防护栏杆 符合 6 在平台、通道或工作面上可能使用工具、机械部件或物品场合,应在所有敞开边缘设置带踢脚板防护栏。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3部分:工业防护栏杆及钢平台》第4.1.2 冲压车间平台未设置踢脚板 不符合 7 防护栏杆及钢平台应采用焊接连接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3部分:工业防护栏杆及钢平台》第4.5.1条 是采用焊接连接 符合 8 各种机械传动装置,如传动带、明齿轮、联轴器、皮带轮、飞轮和转轴的突出部分等,应安装防护装置 《机械工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第3.1.3条 冲压设备、焊接设备等设备联轴器、皮带轮、传动带等均设置了防护罩 符合 9 车间通道应在地面明确标出 《机械工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第3.1.4条 联合厂房内划留安全通道 符合 10 作业区的设备布置应保证人员有足够的安全活动空间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第5.7.5条 本项目作业区设备布置合理,留有足够的安全活动空间 符合 11 厂房内生产物料、半成品及成品直接存放在地面上时,堆垛高度应不超过1.4m;超过时应设置支架、平台存放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第5.7.5条 厂房内物料、半成品及成品均放置在专用铁箱内 符合 12 厂房内门的最小净宽度不应小于0.9m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3.7.5条 厂房内门净宽为1.8m 符合 13 厂房内严禁设置员工宿舍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3.3.5条 厂房内未设置员工宿舍 符合 14 厂房布置应按生产流程做到工序衔接紧密,物料传送路线短,操作检修方便,符合安全卫生要求。 《机械工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第2.3.1条 联合厂房内工序衔接紧密,设备布置合理 符合 15 可能发生危险事故的场所,应设置安全标志 《机械工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第2.5.1条 危险场所设置了安全标志 符合 16 车间地面应平坦、不打滑 《机械工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第3.1.4条 车间地面平坦 符合 17 生产线平台、走台、坑池边和升降口有跌落危险处,必须设栏杆或盖板 《机械工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第3.1.5条 冲压车间地坑部分均设置栏杆或盖板 符合 18 建筑内可能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场所应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8.4.3条 联合厂房内共设3个燃气浓度检测报警器 符合 19 阀门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各燃气设备前的燃气管道上均应单独设置阀门;燃气管道阀门与用气设备阀门之间应设放散管;2)每个燃烧器的燃气接管上,必须单独设置有启闭标记的燃气阀门;3)每个机械鼓风的燃烧器,在风管上必须设置有启闭标记的阀门;4)大型鼓风机,其出口必须设置阀门;5)放散管前必须设置阀门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第10.6.8条 各燃气设备燃气管道上均设置了阀门和放散管;燃气阀门设置了启闭标记;放散管设置了阀门 符合 20 燃气燃烧所产生的烟气必须排出室外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第10.7.1条 通过烟囱排除室外 符合 21 进出建筑物的燃气管道的进出口处,室外的屋面管、立管、放散管、引入管和燃气设备等处均应有防雷、防静电接地设施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第10.8.5条 进出建筑物的燃气管道的进出口处,室外的屋面管、立管、放散管、引入管和燃气设备等处均有防雷、防静电接地设施 符合 22 厂区内工业管道应按GB7231标准,涂刷识别色和识别符号。基本识别色可涂刷在管道全长上。基本识别色,色环应涂刷在所有管路交叉点,阀门和穿孔两侧等管路,以及其他需要识别的部位。同时,标明管内流体的性质、名称和流向 《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第4.2条 厂房内工业管道未按规定涂色环并注明介质名称及流向 不符合小结:通过检查结果可以看出,联合厂房内的作业区设备布置合理,留有足够的安全活动空间,厂房有不少于2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车间地面平坦,可能发生危险事故的场所,均设置安全标志。但存在以下问题:(1)充电区设置在联合厂房焊接车间中间跨,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小于30m;距离明火任一点到最近安全出口距离大于30m;(2)冲压车间平台未设置踢脚板;(3)厂房内工业管道未按规定涂色环并注明介质名称及流向。5.2.2焊接车间根据《焊接与切割安全》、《点焊机器人通用技术条件》及《工业环境用机器人安全要求第1部分:机器人》等标准对焊接车间进行检查。具体检查内容,见表5-5。表5-5焊接车间安全检查表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实际情况 检查结果 1 焊接设备外露的带电部分必须设置完好的保护,以防人员或金属物体与之相接触 《焊接与切割安全》第11.2.4条 焊接设备外露的带电部分设置了防护罩 符合 2 焊机必须以正确的方法接地或接零。接地装置必须连接良好,永久的接地或接零应做定期检查 《焊接与切割安全》第11.3条 进行了良好的接地 符合 3 构成焊接回路的焊接电缆外皮必须完整、绝缘良好 《焊接与切割安全》第11.4.2条 现场未发现电缆外皮破损情况 符合 4 焊机的电缆应使用整根导线,尽量不带连接接头。需要接长导线时,接头处要连接牢固、绝缘良好 《焊接与切割安全》第11.4.3条 电缆未发现接头 符合 5 每台电阻焊设备的操作程序应完备 《焊接与切割安全》第12.1.3条 制定了安全操作规程 符合 6 所有电阻焊设备的外部焊接控制电路必须工作在规定的电压条件下 《焊接与切割安全》第12.4.1条 焊接控制电路电压为24V 符合 7 电阻焊机的所有拉门、检修面板及靠近地面的控制面板必须保持锁定或联锁状态以防止无关人员接近设备的带电设备 《焊接与切割安全》第12.4.3.2条 电阻焊接设置在专用区域内,外部设有防护栏杆及联锁 符合 8 焊机或控制器中暴露在外而且易于人体接触的电路,其电压不应超过交流42V,直流48V 《电阻焊机的安全要求》第5.9.3条 焊机或控制器中暴露在外而且易于人体接触的电路,电压为36V 符合 9 机器人操作机、控制装置、动力源及焊接电源都必须有接地点。不能明显表明的接地点,应在其附近标注明显的接地符号。接地点与机器人因绝缘损坏可能带电的金属部件之间的电阻不得超过0.1Ω 《点焊机器人通用技术条件》第5.5.2条 焊接机械手均进行了接地处理,并设有明显的接地标志 符合 10 在机器人的工作区,要设置阻止人进入危险区域的安全防护栏杆,且当人误入危险区域时,机器应具有报警、停机功能。因示教、检修、故障处理等不得不进入危险区域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工业环境用机器人安全要求第1部分:机器人》第4.2条 焊接机械手作业区域均设有防护围栏,并设有红外线报警联锁和门禁联锁等设施 符合 11 为防止机器人误动作产生的危险性,应具有异常状态检测、显示、报警、紧急停机等安全防护功能 《工业环境用机器人安全要求第1部分:机器人》第5.1.1条 机械手操作台可以检测到设备的异常状态,并可以报警,由人工手动停止设备运行 符合 12 由于机器人系统的故障而停机时,应具有显示、通知外部的功能 《工业环境用机器人安全要求第1部分:机器人》第5.1.4条 停机后可以在操作台上显示出来 符合 13 每台机器人都应具有紧急停机功能。一旦发出紧急停机指令,机器人的运动应立即停止 《工业环境用机器人安全要求第1部分:机器人》第5.3.1条 设有紧急停机按钮 符合 14 机器人结构应布局合理、操作方便、造型美观、便于维修 《点焊机器人通用技术条件》第5.2.1条 机械手布局合理,操作均在安全区进行,便于维修 符合 15 机器人的开关、按钮、显示、报警及连锁装置,功能应正常 《点焊机器人通用技术条件》第5.3.1条 现场机械手的一切性能均正常 符合 16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害因素,如对建(构)筑物造成影响时,应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第5.4.4条 焊接车间东北角休息间延安全通道部分未设置防撞柱 不符合小结:通过检查结果可以看出,焊接车间安全防护装置便于调节;生产设备上供人员作业的工作位置安全可靠。但存在以下问题:(1)焊接车间东北角休息间延安全通道部分未设置防撞柱。5.2.3冲压车间根据《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机械工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等标准对冲压车间进行检查。具体检查内容,见表5-6。表5-6冲压车间安全检查表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依据 实际情况 检查结果 1 加工车间通道尺寸不应小于3m,并应在地面明显标出 《机械工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第3.1.4条 厂房内划出了安全通道,宽度为3m 符合 2 生产线上压力机的排列间距大于5.5m,压力机与厂房间距大于4m 《冲压车间安全生产通则》第4.2.4条 压力机间距最近为6m,压力机与厂房间距最近距离大于15m 符合 3 工厂必须在压力机危险区内,为操作者选择、提供并强制使用安全装置。安全装置包括安全保护装置(如各种防护罩、防护隔栏等)与安全控制装置(如双手控制装置、光控式保护装置等)两大类 《冲压车间安全生产通则》第6.5.1条 生产车间内设置的冲床、油压机设置安全保护装置和安全控制装置 符合 4 刚性离合器与制动器可以采用脚踏操纵装置或双手式操纵装置,但两者应择其一 《冷冲压安全规程》第5.2.2.2条 冲床、油压机设备均采用双人双锁操纵装置 符合 5 大型压力机上部应设置供检修的平台、登高梯子合栏杆 《冷冲压安全规程》第5.6.1.1条 冲床、油压机上部设有供检修的平台、登高梯子和栏杆 符合 6 机械化装置的传动部分和运转零部件,在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地方,应设置防护隔栏 《冲压车间安全生产通则》第6.4.2条 机械化装置的传动部分和运转零部件设有防护隔罩 符合 7 车间各区域(空间)、部门和设备,凡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应按《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有关规定,于醒目处设标志牌 《冲压车间安全生产通则》第8.1.1条 醒目处设标志牌 符合 8 每台压力机控制系统应有总电源开关。电源开关应能锁紧在“OFF”位置 《机械压力机安全使用要求》第4.1.1条 每台压力机控制系统设有总电源开关。电源开关能锁紧在“OFF”位置 符合 9 液压系统中必须装备防止液压过载的安全装置 《液压机安全技术条件》第5.1条 设有防过载保护装置 符合 10 液压泵和马达应安装在对可预见的损害有防护的地方,或适当地安装防护装置。应对所有驱动轴和联轴器采取适当的保护 《液压系统通用技术条件》第6.1.1条 液压泵和马达安装在油压机顶部,四周有防护设施,对所有驱动轴和联轴器设护罩 符合 11 液压系统和气压系统应采取故障保护措施以避免动力发生故障和动力恢复时压力气体或液体意外喷出 《加工中心安全防护技术条件》第4.9.2条 冲床、油压机均采取了防止动力发生故障和动力恢复时压力气体或液体意外喷出的保护措施 符合小结:通过检查结果可以看出,冲压车间安全防护装置便于调节;生产设备上供人员作业的工作位置安全可靠。5.3辅助建筑5.3.1其他辅助用房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及《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等标准对其他辅助用房进行检查。具体检查内容,见表5-7。表5-7其他辅助用房安全检查表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实际情况 检查结果 1 耐火等级为二级的单层丁戊类仓库占地面积不限,防火分区面积不大于3000㎡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3.3.2条 其他辅助用房为单层丁类框架结构的工业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占地面积为402㎡。建筑物主体为1个防火分区,主体高度为5.1m 符合 2 仓库的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每个防火分区、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其相邻2个安全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0m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3.8.1条 其他辅助用房由北向南依次为材料库、更衣室、值班室及变电所。建筑物主体为1个防火分区,每个工作区均有独立的对外出入口 符合 3 每座仓库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当一座仓库的占地面积不大于300㎡时,可设置1个安全出口。仓库内每个防火分区通向疏散走道、楼梯或室外的出口不宜少于2个,当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大于100㎡时,可设置1个出口。通向疏散走道或楼梯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3.8.2条 材料库、更衣室、值班室及变电所总占地面积为402㎡,均由防火墙隔开,均设1个独立的对外出入口 符合 4 其他辅助用房内是否配备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1个计算单元是否不少于2个,每个设置点是否不多于5个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第6.1.1条和第6.1.2条 材料库、更衣室、值班室及变电所内均设置了一组干粉灭火器,每组2个 符合小结:通过检查结果可以看出,其他辅助用房为单层丁类框架结构的工业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占地面积为402㎡。建筑物主体为1个防火分区,主体高度为5.1m,每个工作区均有1个独立的对外出入口,并设置干粉灭火器。5.3.2联合站房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等标准对本项目联合站房进行检查。具体检查内容,见表5-8。表5-8联合站房安全检查表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实际情况 检查结果 常规防护 1 耐火等级为二级的单层丁戊类厂房占地面积不限,防火分区面积不限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3.4.1条 联合站房为单层丁类框架结构工业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建筑物主体为1个防火分区,主体高度为5.1m 符合 2 厂房的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每个防火分区、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其相邻2个安全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0m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3.7.1条 联合站房由北向南依次为循环泵房、空压机房、锅炉房、休息室及金工车间。建筑物主体为1个防火分区,每个工作区均有独立的对外出入口 符合 3 厂房的每个防火分区,其安全出口的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个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3.7.2条 循环泵房、空压机房、锅炉房、休息室及金工车间均设有独立的对外出入口 符合 4 其他辅助用房内是否配备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1个计算单元是否不少于2个,每个设置点是否不多于5个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第6.1.1条和第6.1.2条 循环泵房、空压机房、锅炉房、休息室及金工车间均设置了一组干粉灭火器,每组2个 符合 循环泵房 1 循环水泵房的电机外壳防护等级为IP44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第4.2条 防护等级为IP44 符合 2 循环泵房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7.4.12条 循环泵房的门向外开启 符合 3 室内工作及相关辅助场所均应设置正常照明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第3.1.2条 循环泵房内设有工作照明 符合 空压站 1 储气罐上必须装设安全阀。储气罐与供气总管之间,应装设切断阀 《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第3.0.18条 储气罐上设有安全阀及切断阀 符合 2 压缩空气储气罐应布置在室外或独立建筑内,当在室外布置有困难时,工作压力小于10MPa、单个容积不大于10m³、含油等级不低于3级、总数量不超过3个时,可布置在与机器间比邻的独立房间内 《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第4.0.5条 本项目设有一个空气储罐,布置在空压站内,容积为3m³,工作压力为0.8MPa 符合 3 空气压缩机组的联轴器和皮带传动部分,必须装设安全防护设施 《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第4.0.14条 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符合 4 安全泄放装置的进、出口侧不得安装切断阀 《压力管道规范工业管道第6部分:安全防护》第4.1.8条 泄放装置的进出口未设置切断阀 符合 5 安全阀的选用应符合以下规定:a.安全阀适用于清洁、无颗粒和低黏度的介质;b.安全阀应按泄放介质的状态(气/汽或液体)选用,并考虑背压的影响;c.安全阀的选用应符合《钢制压力容器》、《安全阀一般要求》、《压力释放装置性能试验规范》及《弹簧直接载荷式安全阀》的规定 《压力管道规范工业管道第6部分:安全防护》第4.2.1条 安全阀选用合适 符合 6 压力表的校验和维护应当符合国家计量部门的有关规定,压力表安装前应当进行校验,在刻度盘上应当画出指示工作压力的红线,注明下次校验日期。压力表校验后应当加铅封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8.4.2条 压力表均经过检测,表面上贴有合格标签 符合 7 压力表装设位置应当便于操作人员观察和清洗,并且应当避免受到辐射热、冻结或者震动等不利影响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8.4.3条 压力表安装位置明显,且便于人员观察 符合 锅炉房 1 燃油、燃气锅炉房锅炉间与相邻的辅助间之间的隔墙,应为防火墙;隔墙上开设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朝锅炉操作面方向开设的玻璃大观察窗,应采用具有抗爆能力的固定窗 《锅炉房设计规范》第15.1.3条 锅炉房与休息室、空压站由防火墙隔开 符合 2 锅炉房通向室外的门应向室外开启,锅炉房内的工作间或生活间直通锅炉间的门应向锅炉间内开启 《锅炉房设计规范》第4.3.8条 锅炉房通向室外的门向外开启 符合 3 燃气锅炉间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应与燃气供气母管总切断阀和排风扇联动 《锅炉房设计规范》第11.1.8条 报警装置与燃气供气母管总切断阀和排风扇联动 4 燃气锅炉应设置点火程序控制和熄火保护装置 《锅炉房设计规范》第11.2.12条 锅炉设有点火程序和熄火保护装置 5 燃气锅炉应设置下列电气联锁装置:引风机故障时,自动切断鼓风机和燃料供应,鼓风机故障时,自动切断燃料供应,燃气压力低于规定值时,自动切断燃气供应,室内空气中可燃气体浓度高于规定值时,自动切断燃气供应和开启事故排气扇 《锅炉房设计规范》第11.2.14条 设有自动切断鼓风机和燃料供应、自动切断燃气供应、自动切断燃气供应和开启事故排气扇等电气联锁。 符合 6 燃气管道上应装设放散管、取样口和吹扫口,其位置应能满足将管道与附件内的燃气或空气吹净的要求。放散管可汇合成总管引至室外.其排出口应高出锅炉房屋脊2m以上,并使放出的气体不致窜入邻近的建筑物和被通风装置吸入 《锅炉房设计规范》第13.3.4条 燃气管道上装设放散管、取样口和吹扫口。放散管汇成总管引至室外,其排出口高出屋脊3m。 符合 7 锅炉房内燃气管道不应穿越易燃或易爆品仓库、值班室、配变电室、电缆沟(井)、通风沟、风道、烟道和具有腐蚀性质的场所;当必需穿越防火墙时,其穿孔间隙应采用非燃烧物填实 《锅炉房设计规范》第13.3.6条 未穿越上述场所 符合 8 不需保温或要求散热,且外表面温度高于60℃的裸露设备及管道,在下列范围内应采取防烫伤的隔热措施:距地面或操作平台的高度小于2m;距操作平台周边水平距离小于等于0.75m时 《锅炉房设计规范》第14.1.3条 锅炉裸露设备及管道采取防烫伤的隔热措施 符合 9 气体燃料管道应有静电接地装置。当其管道为金属材料,且与防雷电气系统接地保护线相连时,可不设静电接地装置 《锅炉房设计规范》第15.2.17条 气体燃料管道设有静电接地装置 符合 10 燃气引入管不得敷设在有腐蚀性介质的房间、配电间、变电室、不使用燃气的空调机房、通风机房、计算机房、电缆沟、暖气沟、烟道和进风道、垃圾道等地方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第10.2.14条 天然气管道从调压站内引出后直接进入锅炉房内,未穿过上述房间 符合 11 燃气引入管穿过建筑物基础、墙或管沟时,均应设置在套管中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第10.2.16条 天然气管道穿过墙体时设置在套管中 符合 12 地上密闭房间敷设燃气管道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应有良好的通风设施,房间换气次数不得小于3次/h;并应有独立的事故机械通风设施,其换气次数不应小于6次/h。2)应有固定的防爆照明设备。3)应采用非燃烧体实体墙与电话间、变配电室、修理间、储藏室、卧室、休息室隔开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第10.2.21条 锅炉房内设置了事故机械排风设施;室内照明设备均为防爆型;通过实体墙与休息室、空压站隔开,屋顶为轻质泄压屋顶 符合 13 工业企业用气车间以及大中型用气设备的燃气管道上应设放散管,放散管管口应高出屋脊(或平屋顶)1m以上或设置在地面上安全处,并应采取防止雨雪进入管道和放散物进入房间的措施。当建筑物位于防雷区之外时,放散管的引线应接地,接地电阻应小于10Ω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第10.2.39条 设置了放散管,管口高出屋脊1m,管口处设有防雨帽。放散管引线进行了接地,设计接地电阻小于10Ω 符合 14 室内燃气管道的下列部位应设置阀门:燃气引入管;调压器前和燃气表前;燃气用具前;测压计前;放散管起点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第10.2.40条 上述部位设置了阀门 符合 15 工业企业生产用气设备应有下列装置:1.每台用气设备应有观察孔或火焰监测装置,并宜设置自动点火装置和熄火保护装置;2.用气设备上应有热工检测仪表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第10.6.5条 1.燃气加热炉设有观察孔,并设置了自动点火和熄火保护装置;2.燃气加热炉上设置了热工检测仪表,如压力、温度等 符合 16 工业企业生产用气设备应安装在通风良好的专用房间内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第10.6.9条 锅炉房通风条件良好 符合 17 建筑内可能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场所应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8.4.3条 锅炉房内设置了燃气浓度检测报警器 符合 金工车间 1 在进行焊接操作的地方应配置足够的灭火设备 《焊接与切割安全》第6.1.5条 焊接区周围设有2个干粉灭火器 符合 2 焊接区域应设置必要的防火警告标志 《焊接与切割安全》第4.1.2条 焊接区设有防火警告标志 符合 3 为保证作业人员在无害的呼吸氛围工作,所有焊接、切割的有关操作必须在足够通风的条件下进行 《焊接与切割安全》第5.1条 金工车间采用自然通风,利用门窗进行通风 符合 4 气瓶在使用时必须稳固竖立或装在专用车(架)或固定装置上。气瓶不得置于受阳光暴晒、热源辐射及可能受到电击的地方 《焊接与切割安全》第10.5.4条 气瓶在金工车间内,有防倾倒措施 符合 5 机加车间通道是否小于1m 《机械工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第3.1.4条 机加车间划出1m安全通道 符合 6 机床操作面之间距离是否小于1.1m;机床、侧面离墙柱是否小于0.8m;机作操作面离墙柱是否小于1.3m 《机械工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第3.3.3条 机床之间、机床与侧面的距离符合相关要求 符合 7 各种机械传动装置,如传动带、明齿轮、联轴器、皮带轮、飞轮和转轴的突出部分等,是否安装防护装置 《机械工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第3.1.3条 机加设备转动部位均设有防护装置 符合小结:通过检查结果可以看出,联合站房为单层丁类框架结构工业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建筑物主体为1个防火分区,主体高度为5.1m,联合站房由北向南依次为循环泵房、空压机房、锅炉房、休息室及金工车间,每个工作区均有独立的对外出入口。循环泵房、空压站、锅炉房、金工车间布置及设备安全防护措施齐全有效。5.3.3倒班宿舍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宿舍建筑设计规范》等标准编制倒班宿舍安全检查表。倒班宿舍安全检查结果,见表5-9。表5-9倒班宿舍安全检查表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实际情况 检查结果 1 耐火等级为二级的多层民用建筑最大防火分区面积为2500㎡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3.1条 倒班宿舍为4层框架结构,耐火等级为二级,占地面积为593㎡,建筑面积为2372㎡,主体设计为1个防火分区 符合 2 建筑内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门应分散布置,且建筑内每个防火分区或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每个住宅单元每层相邻两个安全出口以及每个房间相邻两个疏散门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5.2条 倒班宿舍设有2个安全出入口,2部疏散楼梯,安全出口间距大于5m 符合 3 公共建筑内每个防火分区或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其安全出口的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个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5.8条 倒班宿舍设有2个安全出入口 符合 4 公共建筑内疏散门和安全出口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90m,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10m;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5.18条 公共建筑内疏散门和安全出口的净宽度为1.40m,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净宽度为1.40m; 符合 5 公共建筑内的疏散走道应设置应急照明灯具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10.3.1条 疏散走道设置应急照明灯具 符合 6 宿舍安全出口门不应设置门槛,其净宽不应小于1.40m 《宿舍建筑设计规范》第4.5.7条 宿舍安全出口门未设置门槛,其净宽为1.40m 符合 7 宿舍配电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安全要求:宿舍电气系统应采取安全的接地方式,并进行总等电位联结;电源插座应与照明分路设计。除空调电源插座外,其余电源插座回路应设置剩余电流保护装置;分室计量的居室应设置电源断路器,并应采用可同时断开相线和中性线的开关电器 《宿舍建筑设计规范》第6.3.3条 配电符合以上安全要求 符合 8 (1)建筑物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2)门、窗应向外开。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第8.9.1条 炉灶间耐火等级是为二级。门窗均向外开启。 符合 9 燃气引入管不得敷设在卧室、卫生间、有腐蚀性介质的房间、配电间、电缆沟、烟道和进风道、垃圾道等地方。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第10.2.14条 燃气管道未经过上述场所 符合 10 燃气管道引入管穿过建筑物基础、墙或管沟时,均应设置在套管中。套管与墙或管沟之间的间隙应填实。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第10.2.16条 燃气管道穿墙处设置了套管,套管与墙之间由不燃材料填实 符合 11 室内燃气管道的下列部位应设置阀门:燃气引入管;调压器和燃气表前;燃气用具前;测压计前;放散管起点。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第10.2.40条 燃气引入管、燃气用具前均设置了阀门 符合 12 燃气燃烧所产生的烟气必须排出室外。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第10.7.1条 炉灶设置了排烟装置 符合 13 地上密闭的用气房间应设置燃气浓度报警器。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第10.8.1条 炉灶间内设置了燃气浓度报警装置 符合小结:倒班宿舍为4层框架结构,耐火等级为二级,占地面积为593㎡,建筑面积为2372㎡,主体设计为1个防火分区,设有2个安全出口,2部疏散楼梯。食堂使用的燃气管道穿墙处设置了套管,套管与墙之间由不燃材料填实,燃气引入管、燃气用具前均设置了阀门,并在炉灶间设置了燃气浓度报警装置。5.3.4办公楼根据《建筑防火设计规范》和《办公建筑设计规范》等对办公楼进行检查。具体检查内容,见表5-10。表5-10办公楼安全检查表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实际情况 检查结果 1 两座厂房相邻较高一面的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不限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3.4.1条 办公楼与联合厂房通过防火墙隔开,为毗邻建造 符合 2 耐火等级为二级的多层民用建筑最大防火分区面积为2500㎡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3.1条 办公楼占地面积为761㎡,4层,建筑面积2006㎡,办公楼设一个防火分区 符合 3 建筑内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门应分散布置,且建筑内每个防火分区或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每个住宅单元每层相邻两个安全出口以及每个房间相邻两个疏散门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5.2条 办公楼设置的安全出口之间距离不小于5m 符合 4 公共建筑内每个防火分区或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其安全出口的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个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5.8条 办公楼首层设有4个安全出口,楼内设有两部疏散楼梯 符合 5 公共建筑内疏散门和安全出口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90m,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10m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5.18条 安全出口最窄宽度为1.5m,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宽度最窄为1.8m 符合 6 公共建筑内的疏散走道应设置应急照明灯具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10.3.1条 办公区域内疏散通道设置了应急照明灯具 符合 7 当办公建筑与其他建筑共建在同一基地内时,是否满足办公建筑的使用功能和环境要求,分区明确,宜设置单独出入口 《办公建筑设计规范》第3.2.3条 设置了单独的安全出口 符合 8 办公建筑当走道长度小于40m时,其宽度是否不小于1.5m 《办公建筑设计规范》第4.1.9条 办公建筑通道宽度为1.8m 符合 9 根据办公建筑分类,办公室的净高是否满足办公建筑是不低于2.60m;办公建筑的走道净高是否不低2.20m,贮藏间净高是否不低于2.OOm 《办公建筑设计规范》第4.1.11条 办公室高度2.8m,走道高度2.5m 符合 10 办公室用房是否有良好的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 《办公建筑设计规范》第4.2.2条 办公室用房具有良好的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 符合 11 办公建筑的开放式、半开放式办公室,其室内任何一点至最近的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是否不超过30m 《办公建筑设计规范》第5.0.2条 办公建筑内任意一点距离最近的安全出口最远为25m 符合 12 办公建筑电气管线是否暗敷,管材及线槽是否采用非燃烧材料 《办公建筑设计规范》第7.3.3条 办公建筑内电气管线均为暗敷 符合 13 办公建筑的照明是否采用高效、节能的荧光灯及节能型光源,灯具是否选用无眩光的灯具 《办公建筑设计规范》第7.3.5条 办公建筑内照明灯具为节能型灯具 符合 14 办公建筑配电回路是否将照明回路和插座回路分开,插座回路是否有防漏电保护措施 《办公建筑设计规范》第7.3.6条 照明回路与插座是分开设置。插座回路设有防漏电保护措施 符合 15 办公区内是否配备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1个计算单元是否不少于2个,每个设置点是否不多于5个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第6.1.1条和第6.1.2条 现场设置了干粉灭火器,每组在2~4个 符合小结:通过检查结果可知,办公楼设置的4个安全出口,分散布置,最近安全出口之间距离不小于5m;办公室用房具有良好的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现场设置了干粉灭火器,每组在2~4个。5.4公用工程5.4.1供配电系统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等标准对本项目供配电系统进行检查。具体检查内容,见表5-11。表5-11供配电系统安全检查表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实际情况 检查结果 1 配电室长度超过7m时,是否设2个出口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第4.3.2条 变电所内不超过7m,设置一个安全出口 符合 2 高压配电室内单排布置与双排面对面布置柜后维护通道不小于800mm,双排背对背布置柜后维护通道不小于1000mm;单排布置与双排背对背布置柜前操作通道不应小于1500mm,双排面对面布置柜前操作通道不应小于2000mm 《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第4.2.7条 厂房内配电室维护通道宽度满足要求 符合 3 变压器室、配电室和电容室的耐火等级是否低于二级 《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第6.1.1条 耐火等级为二级 符合 4 变压器室的通风窗,是否采用非燃烧材料 《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第6.1.4条 变压器室的通风窗,采用非燃烧材料 符合 5 变压器室、配电室、电容器室的门应向外开启。 《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第6.2.2条 门向外开启 符合 6 变电所各房间经常开启的门、窗,是否未直通相邻的酸、碱、蒸汽、粉尘和噪声严重的场所 《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第6.2.3条 变电所各房间经常开启的门、窗,未直通相邻的酸、碱、蒸汽、粉尘和噪声严重的场所 符合 7 变压器室、配电室、电容器室等应设置防止雨、雪和蛇、鼠类小动物从采光窗、通风窗、门、电缆沟等进入室内的设施。 《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第6.2.4条 设置防止雨、雪和蛇、鼠进入室内的设施 符合 8 在变压器、配电装置和裸导体的正上方是否未布置灯具。当在变压器室和配电室内裸导体上方布置灯具时,灯具与裸导体的水平净距是否不小于1.0m,灯具是否未采用吊链和软线吊装 《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第6.4.3条 在变压器、配电装置和裸导体的正上方未布置灯具 符合 9 配电室内除本室需用的管道外,是否有其他的管道通过,室内水、汽管道上是否设置阀门和中间接头;水、汽管道与散热器的连接是否采用焊接,是否做等电位联结。配电屏上、下方及电缆沟内是否敷设水、汽管道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第4.1.3条 配电室内除本室需用的管道外,没有其他的管道通过,室内水、汽管道上设置阀门和中间接头;水、汽管道与散热器焊接,做等电位联结。配电屏上、下方及电缆沟内未敷设水、汽管道 符合 10 落地式配电箱的底部是否抬高,高出地面的高度室内是否低于50mm,室外是否低于200mm;其底座周围是否采取封闭措施,是否能防止鼠、蛇类等小动物进入箱内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第4.2.1条 落地式配电箱的底部抬高,高出地面的高度室内不低于50mm,其底座周围采取封闭措施,能防止鼠、蛇类等小动物进入箱内 符合 11 配电室的顶棚、墙面及地面的建筑装修,是否使用不易积灰和不易起灰的材料;顶棚是否抹灰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第4.3.3条 配电室的顶棚、墙面及地面的建筑装修,使用不易积灰和不易起灰的材料;顶棚抹灰 符合 12 配电线路是否装设短路保护和过负荷保护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第6.1.1条 配电线路装设短路保护和过负荷保护 符合 13 电缆托盘和梯架在穿过防火墙及防火楼板时,是否采取防火封堵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第7.6.21条 电缆托盘和梯架在穿过防火墙及防火楼板时,采取防火封堵 符合 14 电缆沟在进入建筑物处是否设防火墙。电缆的穿墙处保护管两端是否采用难燃材料封堵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第7.6.28条 电缆沟在进入建筑物处设防火墙。电缆的穿墙处保护管两端采用难燃材料封堵 符合 15 采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电器作为间接接触防护电器的回路时,必须装设保护导体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第3.1.12条 采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电器作为间接接触防护电器的回路时,装设保护导体 符合 16 配电室等处应设置消防应急照明灯具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10.3.3条 设置消防应急照明灯具 符合 17 配电箱(板)应采用完整的、带保护线的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或护套软线作电源线,同时应装设漏电保护器 《用电安全导则》第4.11条 配电箱(板)采用完整的、带保护线的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或护套软线作电源线,同时装设了漏电保护器 符合 18 用电产品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并定期进行检修 《用电安全导则》第10.7条 辅助用房电气焊维修间配电箱箱破损 不符合 19 标志牌应设在与安全有关的醒目地方,并使大家看见后,有足够的时间来注意它所表示的内容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第9.1条 部分电气设备未设置防触电安全标志 不符合 20 避雷器、避雷针应定期检测,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同时,应有检测记录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已完成防雷检测 符合 21 配电值班室疏散门应直通室外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8.1.7条 配电值班室直通室外出口堵塞 不符合 22 敷设电缆的电缆沟和竖井,按设计要求位置,有防火隔堵措施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第13.2.3(5)条 配电室电缆沟下电缆穿越的孔洞未进行防火封堵 不符合小结:通过检查结果可知,各厂房内配电室维护通道宽度满足要求;门向外开启;设置防止雨、雪和蛇、鼠进入室内的设施;设置消防应急照明灯具。但存在以下问题:(1)辅助用房电气焊维修间配电箱箱破损;(2)部分电气设备未设置防触电安全标志;(3)配电值班室直通室外出口堵塞(4)配电室电缆沟下电缆穿越的孔洞未进行防火封堵5.4.2消防系统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等标准对本项目消防系统进行检查。具体检查内容,见表5-12。表5-12消防系统安全检查表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实际情况 检查结果 1 建筑物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不应小于20L/s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第3.3.2条 建筑物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20L/s 符合 2 建筑物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不应小于10L/s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第3.5.2条 建筑物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为15L/s 符合 3 建筑室外消火栓应采用湿式消火栓系统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第7.1.1条 建筑室外消火栓采用湿式消火栓系统 符合 4 室内环境温度不低于4℃,且不高于70℃的场所,应采用湿式室内消火栓系统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第7.1.2条 室内环境温度不低于4℃,且不高于70℃的场所,采用湿式室内消火栓系统 符合 5 当采用地下式室外消火栓,地下消火栓井的直径不宜小于1.5m,且当地下式室外消火栓的取水口在冰冻线以上时,应采取保温措施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第7.2.1条 当采用地下式室外消火栓,地下消火栓井的直径不小于1.5m,且当地下式室外消火栓的取水口在冰冻线以上时,采取保温措施 符合 6 室外地下式消火栓应有直径为100mm和65mm的栓口各一个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第7.2.2条 室外地下式消火栓有直径为100mm和65mm的栓口各一个 符合 7 室外消火栓的保护半径不应超过150m,间距不应大于120m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第7.2.5条 室外消火栓的保护半径不超过150m,间距不大于120m 符合 8 设置室内消火栓的建筑,包括设备层在内的各层均应设置消火栓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第7.4.3条 设置室内消火栓的建筑,包括设备层在内的各层均设置消火栓 符合 9 室内消火栓的布置应满足同一平面有2支消防水枪的2股充实水柱同时达到任何部位的要求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第7.4.6条 室内消火栓的布置满足同一平面有2支消防水枪的2股充实水柱同时达到任何部位的要求 符合 10 消火栓按2支消防水枪的2股充实水柱布置的建筑物,消火栓的布置间距不应大于30m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第7.4.10条 消火栓按2支消防水枪的2股充实水柱布置的建筑物,消火栓的布置间距不大于30m 符合 11 消防给水应采用环状给水管网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第8.1.2条 消防给水采用环状给水管网 符合 12 向室外、室内环状消防给水管网供水的输水干管不应少于两条,当其中一条发生故障时,其余的输水干管应仍能满足消防给水设计流量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第8.1.3条 向室外、室内环状消防给水管网供水的输水干管不少于两条,当其中一条发生故障时,其余的输水干管仍能满足消防给水设计流量 符合 13 室外消防给水采用两路消防供水时应采用环状管网;管道的直径不应小于DN100;消防给水管道应采用阀门分成若干独立段,每段内室外消火栓的数量不宜超过5个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第8.1.4条 室外消防给水采用两路消防供水时采用环状管网;管道的直径为DN100;消防给水管道采用阀门分成若干独立段,每段内室外消火栓的数量少于5个 符合 14 室内消火栓系统管网应布置成环状;室内消火栓竖管管径不应小于DN100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第8.1.5条 室内消火栓系统管网布置成环状;室内消火栓竖管管径不小于DN100 符合 15 在寒冷、严寒地区,室外阀门井应采取防冻措施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第8.3.6条 室外阀门井采取了防冻措施 符合 16 消防给水系统的室内外消火栓、阀门等设置位置,应设置永久性固定标识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第8.3.7条 消防给水系统的室内外消火栓、阀门等设置位置,设置永久性固定标识 符合 17 室内消防排水设施应采取防止倒灌的技术措施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第9.2.4条 室内消防排水设施采取防止倒灌的技术措施 符合 18 消防用电设备应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10.1.6条 采用专用供电回路 符合 19 系统的应急工作时间不应小于90min,且不小于灯具本身标称的应急工作时间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第6.3.1.2条 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的应急工作时间为90min 符合 20 消防控制室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消防设备房应设置备用照明,其作业面的最低照度不应低于正常照明的照度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10.3.3条 设置消防应急照明灯具 符合 21 联合厂房、锅炉房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8.4.1条 联合厂房、锅炉房设置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符合 22 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需要联动控制的消防设备的建筑(群)应设置消防控制室。消防控制室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独建造的消防控制室,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2 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控制室,宜设置在建筑内首层或地下一层,并宜布置在靠外墙部位;3不应设置在电磁场干扰较强及其他可能影响消防控制设备正常工作的房间附近;4疏散门应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5 消防控制室内的设备构成及其对建筑消防设施的控制与显示功能以及向远程监控系统传输相关信息的功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和《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25506的规定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8.1.7条 1在门卫室东侧设有消防控制室,耐火等级为二级;2附近无电磁场干扰较强及其他可能影响消防控制设备正常工作的房间;3疏散门能直通室外;4消防控制室内的设备构成及其对建筑消防设施的控制与显示功能以及向远程监控系统传输相关信息的功能,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符合 2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设有自动和手动两种触发装置。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第3.1.2条 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均设有自动和手动触发装置 符合小结:通过检查结果可知,建筑物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20L/s,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为10L/s;设置室内消火栓的建筑,包括设备层在内的各层均设置消火栓;室外阀门井采取防冻措施;地下消防水池容积300m³;设置于地下。5.4.3通风和空气调节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等对厂区内设置的通风与空气调节系统进行评价。通风和空气调节安全检查表,见表5-13。表5-13通风与空气调节安全检查表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实际情况 检查结果 1 通风、空气调节系统应采取防火安全措施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10.1.1条 穿越防火墙等处均设置了防火阀,管道均为不燃材料制成 符合 2 下列情况之一的通风、空气调节系统的风管上应设置防火阀:1)穿越防火分区处;2)穿越通风、空气调节机房的房间隔墙和楼板处;3)穿越重要的或火灾危险性大的房间隔墙和楼板处;4)穿越变形缝处的两侧;5)垂直风管与每层水平风管交接处的水平管段上,但当建筑内每个防火分区的通风、空气调节系统均独立设置时,该防火分区内的水平风管与垂直总管的交接处可不设置防火阀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10.3.12条 以上部位均设有防火阀 符合 3 通风、空气调节系统的风管应采用不燃材料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10.3.15条 风管均采用不燃金属材料制成 符合小结:厂区内通风管道穿越防火分区、隔墙或楼板等处时均设置了防火阀,通风、空气调节系统的风管均采用不燃材料制成。5.4.4给排水系统根据《室外排水设计规范》及《室外给水设计规范》对给排水系统进行评价。具体评价结果,见表5-14。表5-14给排水系统安全检查表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实际情况 检查结果 1 生活饮用水管网,严禁与非生活饮用水管网连接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第7.1.9条 生活饮用水未与生产给水管网相连 符合 2 建筑物距离给水管线最小水平净距是否不小于1m,距离污水、雨水排水管是否不小于1m,距离道路侧石边缘是否不小于1.5m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附录A 给水、污水、雨水管线距离最近建筑物水平距离大于1m,距离道路边缘大于1.5m 符合 3 污水管道、合流管道与生活给水管道相交时,是否敷设在生活给水管道的下面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第4.13.2条 相交时,生活管网设置在上方 符合小结通过以上评价结果可以看出,本项目给排水系统的设置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5.5安全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对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安全管理安全检查表,见表5-15。表5-15安全管理安全检查表 序号 检查内容 根据法规标准 现场情况 检查结果 安全管理资料 1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18条 (一)企业建立了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组织制定了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三)组织制定了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四)确保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符合 2 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21条 有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并配备1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符合 从业人员培训、教育、资格证书 1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24条 主要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均有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符合 2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27条 特种作业人员由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符合 3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25条 新职工入厂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上岗 符合 安全检查、检测和隐患整改 1 应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应有维护、保养检测记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33条 能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维护、保养检测记录见附件 符合 2 特种设备应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并取得安全使用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34条 本项目特种设备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 符合 3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38条 建立了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相关的安全管理人员能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并消除事故隐患 符合 4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42条 生产经营单位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符合 5 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13条 已完成消防备案 符合 6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条 企业按时给职工个人缴纳工伤保险费 符合小结:XXX公司建立了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制定了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编制了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培训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证。5.6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落实情况本节主要针对《XXX公司XXX项目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落实情况安全检查表,见表5-16。表5-16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落实情况安全检查表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实际情况 检查结果 1 车间内设备的各种机械传动装置和运动部件设有安全防护装置,防止碰撞伤人,封闭式加工设备设有安全门,安全门与运转控制系统联锁,开门后能自动切断动能。对高温部位及管道采取保温措施,并设置警示标志,防止烫伤事故发生 《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第5.4条(2) 车间内设备的各种机械传动装置和运动部件设有安全防护装置。封闭式加工设备设有安全门,安全门与运转控制系统联锁,开门后能自动切断动能。对高温部位及管道采取保温措施,并设置警示标志 已落实 2 本项目冲压设备均设有安全护罩,并设有标牌及安全标志 《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第5.4条(3) 本项目冲压设备均设有安全护罩,并设有标牌及安全标志 已落实 3 半成品及成品存放货架安全防范措施1)货品存放的每层重量不得超过货架设计的最大承载。2)防撞击:叉车在运行过程中,应尽量轻拿轻放;并在货架的正面安装防撞护角,防止货架被叉车撞坏。3)货架码放物品本着下重上轻的原则,上方应码放托盘有围栏的、码放整齐的、分量较轻的物品,分量较重、体积较大、不规则的、金属类的物品应放在下方。4)货架上方有摆放货物时,操作人员尽量不要直接进入货架底部 《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第5.4条(4) 半成品及成品存放货架采取了安全防范措施 已落实 4 本项目架空平台及行车检修平台应设有防护栏杆及脚踢板 《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第5.4条(5) 本项目架空平台及行车检修平台设有防护栏杆及脚踢板 部分未落实 5 起重机的安全防范措施起重机有标记、标牌和安全标志。1)起重机的规格标记符合下列要求:①额定起重量(或额定起重力矩),永久性标明;②额定起重量随全幅度范围变化的起重机,设有明显可见的额定起重量随幅度全程变化的曲线或表格;凡不同幅度段规定有不同额定起重量的,幅度段的划分及各段的额定起重量,均永久性地标明并明显可见。由制造商提供的操作说明书能对不同幅度起重量做出更详细17的说明;③如果起重机配备有多个起升机构,则分别标明每个起升机构的额定起重量。由制造商提供的操作说明书应指明这些起升机构是否可以同时使用。2)在起重机的合适位置或工作区域设有明显可见的文字安全警示标志,如“起升物品下方严禁站人”、“臂架下方严禁停留”、“作业半径内注意安全”、“未经许可不得入内”等。在起重机的危险部位,有安全标志和危险图形符号,安全标志和危险图形符号应符合GB2894-2008的规定。安全标志的颜色,应符合GB2893-2008的规定3)根据《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第一部分:总则》第6.2.4条,每台起重机械备有一个或多个可从操作控制站操作的紧急停止开关,当有紧急情况时,能够停止所有运动的驱动机构。紧急停止开关动作时不切断可能造成物品坠落的动力回路(如电磁盘、气动吸持装置)。紧急停止开关为红色,并且不能自动复位。4)根据《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第一部分:总则》第9.2.1条,起升机构均装设起升高度限位器。5)根据《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第一部分:总则》第9.2.2条,起重机和起重小车(悬挂型电动葫芦运行小车除外),在每个运行方向装设运行行程限位器,在达到设计规定的极限位置时自动切断前进方向的动力源。6)根据《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第一部分:总则》第9.2.10条,在轨道上运行的起重机的运行机构、起重小车的运行机构及起重机的变幅机构等均装设缓冲器或缓冲装置。缓冲器或缓冲装置可以安装在起重机上或轨道端部止挡装置上。轨道端部止挡装置牢固可靠,防止起重机脱轨 《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第5.4条(7) 起重机按照树上述要求设置,并定期进行检测 已落实 6 在厂房部分、封闭楼梯间及疏散走道设置消防应急照明及疏散照明,疏散走道照度不低于1.0lx,厂房部分照度不低于3.0lx,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配电室、防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消防设备房设置备用照明,其作业面的最低照度不应低于正常照明照度。疏散指示灯和消防应急照明灯匀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疏散指示连续供电时间不少于90min。消防应急照明连续供电时间不少于90min 《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第5.5条(2) 在厂房部分、封闭楼梯间及疏散走道设置消防应急照明及疏散照明,照度符合要求。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配电室、防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消防设备房设置备用照明,其作业面的最低照度不低于正常照明照度。疏散指示灯和消防应急照明灯匀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连续供电时间均不少于90min 已落实 7 灭火设施:根据《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的规定:联合厂房为A类火灾配置场所,危险等级为轻危险级,选用手提式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单具灭火器最小配置灭火级别1A,型号为MF/ABC2。办公楼部分为中危险级,先用手提式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单具灭火器最小配置灭火级别3A,型号为MF/ABC5。倒班宿舍为A类火灾配置场所,危险等级为中危险级,选用手提式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单具灭火器最小配置灭火级别2A,型号为MF/ABC3。一个计算单元内配置的灭火器数量不得少于2具 《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第5.5条(7) 厂区各建筑灭火器按照上述规定设置 已落实 8 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排烟在联合厂房及办公楼内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按《火灾自动报警设计规范》(GB50116-2013)规定,报警系统形式为集中报警。消防自动报警系统按两总线环路设计,任一点断线不影响系统报警。当确认火灾发生时,能自动切断非消防电源,确保消防安全。凡穿越防火分区隔墙、楼板的电缆桥架洞,施工完后均用防火堵料封堵。联合厂房使用燃气热辐射采暖需安装危险气体浓度报警装置(与风机联动)并设置红外线对射感烟探测器(贴墙布置,距离7.5m一个,两边对应),消防控制室对消火栓泵、送风机、排风机等即可通过现场模块进行自动控制也可在联动台上通过硬线手动控制,并接收其返馈信号。消防控制可联动控制所有与消防有关的设备。联动控制方式,应由消火栓系统出水干管上设置的低压压力开关、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上设置的流量开关或报警阀压力开关等信号作为触发信号,直接控制启动消火栓泵,联动控制不应受消防联动控制其处于自动或手动状态影响。消防控制室位置的确定和要求:消防控制室设在主门卫内。控制室内设有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其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控制室内严禁与消防控制室无关的电气线路和管路穿过 《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第5.5条(8) 厂区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排烟按照上述要求设置 已落实 9 噪声控制措施项目选用的空压机、风机、泵均为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联合厂房及动力站房的噪声级均未超过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规定的噪声限值 《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第5.7条(1) 空压机、风机、泵均为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联合厂房及动力站房的噪声级均未超过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规定的噪声限值 已落实 10 生产装置区所有传动带、转轴、联轴节、带轮、链轮外露危险零部件及危险部位,都必须设置安全防护装置 《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第5.8条(2) 设备传动带、转轴、联轴节、带轮、链轮外露危险零部件及危险部位均设置安全防护装置 已落实 11 在设备、设施、管线上有发生坠落危险的部位,设计安装防护罩、防护屏、固定或半固定防护装置,配置便于人员操作、检查和维修的扶梯、平台、围栏和系挂装置等附属设施 《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第5.8条(3) 设备高处作业平台设有护栏 已落实 12 凡容易发生事故的地方,按GB2894的规定在醒目地方设置安全标志和在建(构)筑物及设备上涂安全色 《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第5.8条(4) 配电室部分配电柜未设置防触电标志 部分未落实小结:通过以上评价结果可以看出,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将安全专篇中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基本实施。6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1)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3.4.2条,充电区为火灾危险性为甲类,甲类厂房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0m。(2)根据《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3部分:工业防护栏杆及钢平台》第4.1.2,在平台、通道或工作面上可能使用工具、机械部件或物品场合,应在所有敞开边缘设置带踢脚板防护栏。(3)根据《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第4.2条,厂区内工业管道应按GB7231标准,涂刷识别色和识别符号。基本识别色可涂刷在管道全长上。基本识别色,色环应涂刷在所有管路交叉点,阀门和穿孔两侧等管路,以及其他需要识别的部位。同时,标明管内流体的性质、名称和流向。(4)根据《机械工业厂房建筑设计规范》第7.1.1条,焊接车间东北角休息间延安全通道部分应设置防撞柱。(5)根据《用电安全导则》第10.7条,用电产品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并定期进行检修。(6)根据《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第9.1条,可能发生触电危险的部位应设置警告标志。(7)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8.1.7条,配电值班室疏散门应直通室外。(8)根据《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第13.2.3(5)条,配电室电缆沟下电缆穿越的孔洞应进行防火封堵。7.安全验收评价结论7.1符合性评价的综合结果通过安全检查表检查结果可以看出,本项目未构成重大危险源。本项目生产工艺成熟、安全防护设施基本齐全有效。生产厂房可以满足本项目安全生产的需要,厂区道路、安全出口等均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厂房内设备摆放合理,水、电、气等原有公辅设施可以满足本项目生产需要。XXX公司安全管理体系科学、合理,制定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7.2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其危险程度项目生产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包括:火灾、爆炸、机械伤害、触电、淹溺、中毒窒息、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起重伤害、灼烫、车辆伤害、噪声危害、高温危害。其中,火灾爆炸、机械伤害、触电、中毒窒息、起重伤害危险性比较突出,需重点防范。7.3安全验收评价结论XXX公司XXX项目履行了国家有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各项程序,项目的安全设施能做到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安全设施安全专篇所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也得到了落实,并且是行之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符合《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安全管理制度较全面、有效;建设单位在落实本评价报告提出的相关整改措施的基础上,本项目可以满足整体安全性要求。因此,本评价认为XXX公司XXX项目具备安全验收条件。前期准备辨识与分析危害、有害因素划分评价单元选择评价方法定性、定量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建议做出评价结论编制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本文档为【某公司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该文档来自用户分享,如有侵权行为请发邮件ishare@vip.sina.com联系网站客服,我们会及时删除。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下载需要: 免费 已有0 人下载
最新资料
资料动态
专题动态
个人认证用户
百里登峰
暂无简介~
格式:doc
大小:632KB
软件:Word
页数:0
分类:工学
上传时间:2020-07-20
浏览量: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