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防工程“清欠”工作实施方案【可编辑版】

人防工程“清欠”工作实施方案【可编辑版】

举报
开通vip

人防工程“清欠”工作实施方案【可编辑版】人防工程“清欠”工作实施方案【可编辑版】 人防工程“清欠”工作实施方案 人防工程“清欠”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我县人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确保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足额收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民防空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X〕4号),《河北省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管理规定》(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X〕第22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现决定在全县依法开展清查追缴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欠费工作(简称 清欠 ...

人防工程“清欠”工作实施方案【可编辑版】
人防工程“清欠”工作实施方案【可编辑版】 人防工程“清欠”工作实施方案 人防工程“清欠”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我县人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确保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足额收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办法 鲁班奖评选办法下载鲁班奖评选办法下载鲁班奖评选办法下载企业年金办法下载企业年金办法下载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民防空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X〕4号),《河北省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管理规定》(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X〕第22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现决定在全县依法开展清查追缴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欠费工作(简称 清欠 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拖欠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的开发建设单位,必须在5月10日前主动到县人民防空办公室补缴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 二、凡县城规划区内新建民用建筑(建筑面积201X平米以上),既未办理结建审批手续,也未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开发建设单位,必须在5月10日前主动到县人民防空办公室补办审批手续,并按规定足额缴纳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 三、对既不在规定时间内补建人防工程、也不补缴易地建设费的建设单位、开发商,人防主管部门将依法申请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以切实维护人防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四、涉及欠缴易地建设费、没有办理人防工程审批手续的建设单位、 开发商要自觉履行法律责任,按要求完善相关手续,做到应缴尽缴、 应建尽建。
本文档为【人防工程“清欠”工作实施方案【可编辑版】】,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该文档来自用户分享,如有侵权行为请发邮件ishare@vip.sina.com联系网站客服,我们会及时删除。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下载需要: 免费 已有0 人下载
最新资料
资料动态
专题动态
is_682974
暂无简介~
格式:doc
大小:11KB
软件:Word
页数:0
分类:企业经营
上传时间:2018-11-01
浏览量: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