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面构成-形式美法则
形式美法则
一 对称与均衡
对称的概念:对称指以对称中心为基点,周边各部分在比例、尺寸、高低、宽窄、色彩、形态、结构和排列上一一对应。
对称的形式
左右对称:即以中轴线为基准,左右两边的形态完全相同。
发射对称:即以点为中心,中心点四周的形态以一定角度回旋排列。 (对称图片欣赏)
均衡的概念:指的是两个以上的构成要素在造型,色彩,质感等方面彼此之间具有的相对的稳定状态,并不是实际的重量均等关系。
均衡的形式
对称式均衡 :人体和蝴蝶图案
非对称式均衡:例如,画面的一侧是4个小孩,另一侧是1匹小马驹,这就是非对称平衡。
(均衡图片欣赏)
二 对比与调和
对比的概念:
1 对比又称对照。把色彩,明暗,形态或材料的质与量相反的两个要素排列或组织,并强调其差异性,使人有鲜明强烈的感触。
2 对比关系主要通过色调的明暗、冷暖、形状、大小、粗细、长短、方圆等;方向的垂直、水平、倾斜;数量的多少;距离的远近、疏密;图与地的虚实、黑白、轻重;形态的动静等方面因素来达到。处理对比关系时,视觉要素各方面要有一个总的趋势,有一个重点,处处对比则会失去对比。 (对比作品欣赏)
调和的概念
是对形态构成要素共性的加强或差异性的减弱,在某种程度上弱化了对比的突兀性,协调了矛盾要素之间的关系,使无秩序化的事物变得合理有序。单独的一色,一根线无所谓调和。
只有几种要素具有基本的共通性和溶合性才能调和。但是,要素之间的类似过分强调时,反而易单调。 调和有形态、大小、方向、色彩、质感等的调和。 调和作品欣赏
三 节 奏 和 韵 律
节奏的概念
节奏:原指音乐中音响节拍轻重缓急的变化和重复,这里借指在视觉上有规律的动感,在形式上的表现特征是反复和渐变。
平面构成中形体的周期性连续、交叉、重叠,由此形成的大小、强弱、明暗、色彩的变化,在视觉上形成有规律的起伏和有秩序的动感,这就是节奏。 韵律的概念
韵律:指图形形式上的优美情调,也是节奏与节奏之间运动所表现的姿态。它是可见的,一定的节奏和韵律结合就形成一种运动形式区别于另一种运动形式的特征。
韵律的分类:
重复的韵律:指相同形的韵律构成(秩序井然的韵律)
近似的韵律: 指相似形的韵律构成(渐变或动感的韵律)
渐变的韵律:指基本单元形的形状、方向、角度、颜色等在重复出现的过程中连续递变。
复杂的韵律:将以上三种形式进行互相组合。
(节奏与韵律作品欣赏)
四 比 例 与 稳 定
比例:是指物体或图形的部分与部分或部分与全体之间的数量关系。它是比对称更为缜密的比率概念。
1 黄金比:比值为,:,.,,,:如雅典帕特农神庙即具此比例。古希腊人认为是神圣和美丽的比。
2 数列: , 等差数列……,(,,,(,,,,……,,(,,,),
, 等比数列……,(,(,,……,,,,
, 费波纳齐数列……,.2.3.5.8.13……,(,(,,,)
, 调合数列……,.,,,(,,,(……,,,
安定的感觉,不需涉及具体稳定:是一种心理状态,是人们内心的一种坦然、
尺寸,完全凭感觉上的印象来把握。
所以,在构成中,稳定不仅是形体的物理稳定,同时也是带给受众的一种视觉稳定状态。稳定是整体,比例是局部。由此可见,比例与稳定的形式法则,就是在整体形式中,处理好整体与局部、局部与局部之间产生的一种度量上的美感。
比例与稳定作品欣赏
五 小 结
1对称与均衡2对比与调和3节奏与韵律4比例与稳定
提一下:具象形态与抽象形态
具象形态
具象表现基本忠实于客观物象的自然形态,将客观事物进行高度概括、提练和简化.
抽象形态
抽象是指从特定角度出发,从已经存在的一些事物中抽取我们所关注的特性,形成一个新的事物的思维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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