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范文】办公室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_6096
办公室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办公室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第一条 为提高办公室工作人员整体素质,激励全体人员忠于职守,勤奋工作,转变作风,更好地服务领导、服务机关、服务基层,支撑全省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以“客观、公正、民主、权责相符”为原则,按照领导打分与职工自我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实行百分制,按月考核。
第三条 考核内容及考核办法:
1、工作任务,分值 60分。根据
岗位职责
总经理岗位职责总经理安全岗位职责工厂保安人员的岗位职责工厂财务部岗位职责工程测量员岗位职责
、岗位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和工作质量、工作时限,由个人和办公室领导分别打分,权重各为50,。
2、工作态度,分值20分。 根据工作作风、工作态度、服务意识和机关、基层等方面的反映,由个人和办公室分管领导分别打分,权重各为50,。
3、文明办公,分值10分。按照《办公室文明办公规定》,由办公室分管领导打分。
4、劳动纪律,分值10分。 按照《办公室考勤
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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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考勤记录,由办公室考勤人员打分。
第四条 考核结果与当月绩效奖金挂钩,当月考核所得分数的百分比乘以个人奖金基数(按人教处每季度考核结果测算)即为当月实得奖金数。
第五条 扣发的绩效奖金由办公室领导掌握使用,主要用于奖励工作业绩优秀的同志。
第六条 对因完成领导交办的重要工作、做出突出贡献、获得上级领导奖励等原因取得的绩效奖,分别按照25%、25%、50%的比例对相关人员、相关小组和办公室其他人员进行奖励。
第七条 对因没有完成部门指标和重点工作,出现工作差错或较严重违纪事件,或者发生企业明令禁止的行为或现象被省局扣发的绩效奖金,由相关责任人、相关小组和办公室其他人员分别按照25%、25%、50%的比例承担。
第八条 对考核低于85分或连续三个月处于末位的人员,由办公室领导向省局提出交流调整意见。
第九条 本办法自2004年12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