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税收自查报告
珙县蜀南煤矿自查报告
珙县国税局:
我矿根据8月3日煤炭税收专项整治动员大会精神,对我矿XX年至XX年7月的帐务进行了认真的清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1、XX年度自用煤110吨未计销售。应补计收入110×180=19800元,补缴增值税元。
2、XX年度销售吨已逐月正常申报纳税。另有3210吨电煤因市场原因,已运至凤天火车站货场场,至今未销售,经自查查有2320吨原煤未计入销售,应补计收入计180×2320=元1,,应补缴增值税元。有自自用煤150号未计销售售,应补计收入150××180=元,补缴增值税元。值
3、XX年1?7月销售吨已逐月1正常申报纳税。有自用正煤煤90吨未计销售,应补计收入90×180补==元,补缴增值税元。
4、我矿于XX年底经批准为一般纳税人,属批正常生产企正业,经查无进进项用于在建工程的费用,农产品收购均按实用开开具抵扣,无多开虚开现象。现
5、以上共计应应补缴增值税元。
特此报告此
珙县蜀南煤矿
二??七年九月九日
1 / 2
2 / 2
本文档为【煤矿税收自查报告】,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该文档来自用户分享,如有侵权行为请发邮件ishare@vip.sina.com联系网站客服,我们会及时删除。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