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式起重机租赁合同
甲方:
乙方:上海庞源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根据甲方工程的需求,乙方愿意向甲方出租塔吊和提供相应的配套服务。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订本合同,双方应严格遵照执行。
一、概况
工程名称:长春化工(江苏)厂房新建工程EME及DFR厂房
施工地点:常熟市沿江开发区――沿江工业园区
乙方向甲方提供起重设备:ZJ5311 塔吊一台,固定式塔。
塔吊安装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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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钩高度不小于米,工作半径53 米。
乙方在2003年6 月日前提供整机并在月日前安装调试完毕交付使用。
乙方配备的随机操作人员:每天按甲方要求作业,根据施工现
场特殊情况,满足现场需要。持有相关的特殊工种上岗证书,操作熟练并佩戴塔吊在正常使用中符合国家有关要求的对讲机(由甲方提供)等指挥工具。
甲方配置信号指挥及起重工。
乙方工作
内容
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内容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内容人员招聘与配置的内容项目成本控制的内容消防安全演练内容
:
1、负责塔吊进退场运输、安装、调试、验收、拆卸、维修保养和按照
国家与地方管理部门要求办理相关的塔吊使用许可证等业务。2、在塔吊的整个租用期间,乙方随时按照甲方的指令,负责施工
现场物质的垂直运输服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为其它任何第
三方提供垂直运输服务。
二、塔吊
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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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时间(不含塔吊安装和拆卸的时间)
1、预计自2003年 6 月至2003 年月(按实结算)。
2、塔吊停用前,甲方应提前十天通知乙方确定的停用退场时间。
三、费用细则
甲方按照本合同上“乙方工作内容”向乙方支付费用。
1、“乙方工作内容第一项”(即进出场费,包含进出场运输费、装
卸车费用及安装、拆除、报验等)费用包干价为 4.5 万元
整。含各种税金,乙方工作内容第一项可能产生的其它费用均
包含在内(固定支脚及7.5M节或稳固框在现场卸车及安装时
发生的机械费不含在内,此部分由甲方解决,费用由甲方承担)。
2、“乙方工作内容第二项”费用(机械租费)包干价2.2 万元/月
(含各种税金),甲方需按月支付,以转帐支票或汇票形式结算
乙方提供正规发票。机械消耗的电费由甲方承担。不足一个月
的部分按天计算,每天733元。由于施工现场由不可预见、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甲方现场施工停工的(有建设单位的正式手
续,且停工一个月以上),对于停工时间超出一个月之上的部分,付款改为支付设备停置费的办法,设备停置费按450元/天计。3、塔吊计费时间
启用时间:塔吊安装后,达到以下条款中任何一条即从当天开
始计算租赁费:
(1)塔吊通过建委检测中心验收。
(2)塔吊通过技术监督局验收。
(3)塔吊虽未通过验收,但因工程需要开始投入使用。
4、付款:
(1)合同签订后,乙方将固定支脚及7.5M节或固定框运至现场,甲
方支付固定支脚一套押金0.8万元(如塔吊退场10天内甲方能
够将固定支脚完好取出,乙方则将押金退还给甲方)。
(2)塔吊主体部分运至现场,甲方支付进出场费50%,即2.25万元。
(3)塔吊安装完毕,开始计费,甲方支付进出场费50%,即2.25万元。
(4)塔吊计费满月,甲方须支付月租费。若逾期十五日甲方仍未付款,
乙方有权停机,停机期间,租赁费照计。
(5)退场前必须付清全部款项。
四、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约定的设备进出场前10天向乙方提供施工组织
设计
领导形象设计圆作业设计ao工艺污水处理厂设计附属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清扫机器人结构设计
,现
场地质勘探报告,施工现场平面图、立面图及设备进退场计划
等资料。
2、在甲方约定的设备进场日前,乙方应来现场踏勘,并针对进场
实际情况向甲方提出具体要求,以确保设备在今后各项施工中
的安全、顺利、正常。
3、甲方应严格按照该设备的基础资料数据,设计埋设塔机基础支
座,并保证在基础砼凝固后基础支座的垂直和水平偏差要严格控制在塔机使用说明书要求范围以内。由乙方负责验收水平偏差,合格后方能组织安装。由基础不均匀沉降原因造成的停机,甲方需全额承担租赁费及其损失。
4、甲方提供的设备用电、安装接地桩(对地电阻小于4Ω),距设
备3M处配置设备专用电箱(150 A 380 V),确定设备用电及施工照明,提供安装、拆除过程中必要的场地和通道。
5、甲方给乙方人员提供住宿方便(3人),生活用品、交通费和就
餐费用乙方自理。
6、乙方应按甲方约定日期(书面通知)进场、安装、拆除及退场,
并提供相应资料给甲方,以利于甲方向国家有关安检部门履行塔吊安、拆报监工作。
7、乙方配备的人员满足甲方施工期间需要,其中两名为机上操作,
其余为维修人员。并指定一名责任人,全面负责该塔吊的安全操作、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并按国家塔吊使用规定形成记录及时报给甲方。遇到施工现场特殊需要,乙方人员必须满足甲方施工的需要,确保遵章守纪,严格服从甲方的指令和工作安排。乙方随机人员如有违章作业、消极怠工、不服从甲方指挥、设备的非正常停机时间多影响工程施工的情况,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各种措施(包括扣减乙方费用),以确保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8、乙方人员有权拒绝甲方的各种违章指令。
9、乙方应定期对施工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及时作好故障处理。
如果维护保养计划时间需要在2小时以上的,需提前7天书面通知甲方认可(开机前10-20分钟例保除外)。每月停机保养、故障停机或其它正常的停机时间累计不超过48小时,超过部分的时间,甲方可以按照相应的停机时间扣减乙方相应的费用。
10、节假日塔吊不报停,亦不计加班。
五、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双方必须无条件全面履行合同,凡发生违约行为,
违约方应按合同法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2、施工期末,甲方要求乙方在本工地继续施工,则在塔吊使用时
间到期前两周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费用按原价标准结算。因甲方责任造成设备停用也不能拆除退场,应向乙方支付设备停置费,即450元/天。
六、安全施工
1、乙方进入甲方施工现场后,应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严格遵守
建筑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规定,搞好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文物保护工作。否则,发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2、若发生意外情况,均应经过事故调查,明确责任。
3、乙方作业人员因思想不集中、疲劳作业、违章操作、设备带病
运转等原因造成对施工现场损坏或自身及他人伤亡事故,一切费用及责任由乙方负责。
4、在施工现场若发生工伤事故、机械事故或他人、他物的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