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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账户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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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账户监管协议私募基金账户监管协议 篇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一) 香港商业银行在资本市场IPO中的角色 香港股市是国际化、成熟的资本市场。由于《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对发行上市的要求,以及历史形成的操作惯例,香港IPO过程已形成了一条完整的产业链。发行人要想在香港股市顺利上市,需要聘请一系列专业中介机构,包括主承销商(承销团)、审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公司、律师事务所、财务顾问、印刷商、公关公司、收款银行、登记公司、路演公司等。在IPO产业链上,商业银行可以承担两类角色,一是投资银行角色,担当发行人的承销商或财务顾问,二是传...

私募基金账户监管协议
私募基金账户监管协议 篇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一) 香港商业银行在资本市场IPO中的角色 香港股市是国际化、成熟的资本市场。由于《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对发行上市的要求,以及历史形成的操作惯例,香港IPO过程已形成了一条完整的产业链。发行人要想在香港股市顺利上市,需要聘请一系列专业中介机构,包括主承销商(承销团)、审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公司、律师事务所、财务顾问、印刷商、公关公司、收款银行、登记公司、路演公司等。在IPO产业链上,商业银行可以承担两类角色,一是投资银行角色,担当发行人的承销商或财务顾问,二是传统商业银行角色,担任发行人的收款银行。 1. 投资银行角色 IPO过程中,主承销商是整个上市项目的总协调人,起着牵头作用;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利用在世界不同区域的营销配售和与机构投资者的良好关系,负责股票发行营销。由于各中介机构在IPO项目中或多或少有自身的利益诉求,该诉求与 1 发行人的利益可能并不完全一致,为解决此问题,发行人会聘请财务顾问在整个IPO过程中进行咨询,以进一步保证自身利益。主承销商(承销商)和财务顾问都是由投资银行担任的。在国际资本市场上,除了高盛、所罗门兄弟等纯粹的投资银行之外,许多国际一流的商业银行(集团)也在投资银行领域展开服务,如汇丰银行、德意志银行、花旗集团等。香港市场上有中资银行背景的中银国际、证券等提供投资银行服务的机构也与商业银行(集团)有着直接关系。商业银行通过向发行人提供主承销商(承销商)和财务顾问等投资银行服务,在发行上市成功后,可获得不菲的承销费或顾问费收入。 2. 传统商业银行角色 在香港资本市场IPO链条上,商业银行还作为收款银行(Receiving Bank),发挥着传统商业银行的作用。香港公开发行(HKPO)采用的是现金申购方式,投资者通过填写纸质的认购申请表格或表格,划缴与申请认购股数相应的资金进行申购。在其中,收款银行的作用如下: 1) 在香港公开发行期间通过指定的分行发放招股书和认购申请表,并通过指定分行收集完成的认购申请表和支票(本票)。通常在上市前一周的周一开始在收款银行指定营业网点派发招股书和认购申请表,并于周四上午12:00结束认购申请表和支票(本票)的收取。 2) 及时处理认购申请表(及附带的支票),包括:审查认购表; 2 处理支票,并制作未兑现支票报告;通知认购无效的申请人,并退回认购款项;对每份认购申请表及附带的支票或银行本票进行分批和编号;向主承销商定期提交状态报告;将全部有效和无效认购表连同统计报告提交登记机构。 3) 管理发行人的认购资金。收款银行保管认购申请表格所划缴认购资金的时间一般有5至7天。收款银行根据与发行人约定的利率(如HIBID隔夜减若干百分点)向发行人计付认购资金的利息。 4) 由于收款银行不止一家,发行人通常指定一家收款银行担任首次公开发行的代理人(the Nominee)。代理人的主要功能是:建立代理人账户,代表发行人 最后接受全部认购款项;在中央结算系统(CCASS)建立CCASS 认购服务;建立电子认购账户,管理电子认购款项;处理退款支票;在香港公开发行结束时,代表认购成功的申请人将集资净额转账给发行人等。 5) 为投资者提供融资服务。香港的商业银行,包括收款银行,向认购新股的投资者(包括个人)提供融资服务。出于竞争需要,各银行还竞相推出优惠的贷款利率。收款银行由于与IPO项目的关系,在此项业务上更具竞争优势。 通过开展收款银行业务,香港的商业银行主要获得以下几大类收入:一是纸质认购表格的处理费收入;二是认购资金的运作收益;三是认股款贷款融资收入。而收款银行中的代理人更可获得电子 3 表格认购资金的运作收益等。 (二) 国内商业银行在资本市场IPO中的角色 与香港IPO相同,内地IPO也采用现金申购方式。除了网下定向询价发行之外,主要在网上公开发行。网上发行阶段类似于香港IPO中香港公开发行阶段,不同的是,在内地,一方面投资人申购新股要通过与交易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申购时须持有登记公司的证券账户卡和在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另一方面申购的技术手段比香港先进,完全通过交易系统申购,不存在填写纸质认购申请表格的认购方式。与发行方式相适应,内地申购资金结算占用的时间也较短,共三个工作日。 在内地IPO中,商业银行主要担任结算银行的角色,并提供新股验资服务。我国《证券法》中规定,证券结算中的交易结算资金、市场保证金、风险基金等必须全额存入指定的商业银行。具体来讲: * 网上申购日(T), 各地投资者通过与交易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进行申购委托,并足额缴纳申购款。 * T 1日,各证券交易网点将申购资金划入登记公司的结算银行账户。后转入结算银行验资专户进行资金冻结并验资。 * T 4日,由登记公司向各证券交易网点返还未中签申购款,再由各证券交易网点返还投资者;同时登记公司将中签的认购款项划至主承销商资金交收账户。 4 从上述商业银行服务过程中,不难看出,商业银行主要获得的收入是结算手续费收入,由于结算业务是商业银行向提供的基本业务品种,所以结算手续费收入是商业银行为任何机构或个人提供结算服务时都可获取的收益,并不具有为资本市场服务的特性。此外,从上讲,获得大量认股资金的商业银行可以获得认购资金的运作收益,但由于我国货币市场发育的不充分性,三个工作日认股资金运用的充分性和盈利性是十分有限的。 (三)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与资本市场相结合的主要业务 从上述资本市场IPO业务国内与香港商业银行提供服务的比较中,可以直观地发现,香港的商业银行已在新股发行中确立了自身成熟的角色与位置,已将各项服务渗透到新股发行全过程,并获取相应的利益。相比之下,内地商业银行对IPO的参与是十分有限的,也是比较被动的。国内商业银行缺少了两大块 可以获得收益的业务,一是投资银行业务,二是向股票投资者贷款业务。仅从新股发行这一资本市场活动中就可以看出国内商业银行对资本市场参与的深度与广度与西方商业银行相比是有很大差距的。当前,我国商业银行开展的与资本市场相结合的服务除了最基本的结算服务之外,主要集中在为证券、基金等机构提供中间业务上,如银证转账业务、代理基金业务等。此外,还有顾问咨询业务、证券质押贷款(2000年 5 2月13日央行和证监会正式出台《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 管理办法 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稽核管理办法下载并购贷款管理办法下载商业信用卡管理办法下载处方管理办法word下载 》,允许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以自营的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作质押向商业银行借款)、"资产证券化"(Securitization)业务等。这些业务基本属于资本市场的外围业务。 三、 充分发挥我国商业银行在资本市场积极作用 商业银行功能的演进告诉我们,商业银行与资本市场的竞争与融合,商业银行突破传统银行服务范畴,提供全功能的服务是商业银行的必然趋势;而我国商业银行在与资本市场共生发展方面与西方相比有较大的差距。这里面,除了金融管制与相关法规等客观制约原因之外,还存在商业银行的主观认识不足,认为商业银行与资本市场分别为社会单位提供了两种截然不同的融资方式,对商业银行全功能化的作用认识不足。 商业银行积极参与资本市场业务,开展全功能经营对商业银行自身发展具有十分积极的作用:一是可以积极应对资本市场发展而导致的商业银行"脱媒化"(disintermediation)倾向。所谓银行"脱媒化"是指国民储蓄转化为投资时,更多地脱离以银行为媒介的间接融资方式,转而采用直接融资方式。商业银行资金面、客户面等都受到资本市场的冲击,造成间接融资需求下降,存贷款利差逐步缩小,商业银行盈利能力下降。这就迫使银行 6 要寻找传统银行业务以外的新市场,为直接融资提供相应服务,开拓新的利润增长点。二是可以为客户提供全方位服务,有利于增强客户对银行的忠实度。三是有利于银行现有网点、人员等资源作用的充分挖掘与发挥,通过开展资本市场代理业务等丰富现有资源使用内涵,达到进一步降低相对营运成本的目的。四是通过实现资产多元化,有效分散银行经营风险。五是充分发挥商业银行各条线业务的交叉销售,如国际上大型商业银行在争取并非有绝对优势的IPO承销项目时,采取凭借雄厚资金实力开道的策略,先期入股发行,从而顺理成章地成为该企业下一步发行上市的主承销商。六是有助于缩短国内商业银行与国际商业银行的差距,增强我国商业银行参与金融全球化竞争的能力。 面对资本市场的迅猛发展,面对商业银行全功能经营的趋势及积极的作用,面对与西方商业银行的差距,我国商业银行应积极主动地参与到资本市场中去,建议在以下几方面下功夫: (一) 发挥结算银行作用,发展资本市场链条上的相关客户 资本市场的各项业务离不开商业银行的结算服务,无论是证券经营机构、还是机构投资者,如基金、大型集团财务公司和保险公司,无论是登记公司,还是新股发行人,都需要银行的结算服务。银行应积极拓展资本市场链条上的机构,将其发展 成系统客户群,在实现结算资金系统内循环的同时,加深与 7 资本市场的联系。同时,随着资本市场监管加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状况改善,商业银行还应更加积极发展与上市公司的业务往来,以提高资产质量,降低信用风险,扩大中间业务收入。 (二) 以资本市场为平台,积极开展产品创新 资本市场为商业银行在传统业务之外提供了广阔的产品创新平台,当前我国商业银行开办的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业务产品中,大部分都是金融产品创新的产物。商业银行在深入发挥现有产品作用的同时,也要积极主动,进一步开拓创新,根据客户需求,适时推出具有资本市场特点的特色化、专业化的金融服务产品。 (三) 做好开展投资银行业务的准备 在资本市场中,投资银行是最活跃的中介机构,投资银行业务既是资本市场的核心业务,也是资本市场链条上附加值最高的业务。虽然目前我国监管政策尚不允许混业经营,但综合经营是商业银行发展的必然趋势。商业银行可以有意识地适当进行人才与业务储备,先从发行企业融资券、开展一般财务顾问、公司理财、项目融资等业务着手,做好全面发展投资银行业务的准备。这样,一旦政策允许,商业银行可以立刻积极参与证券经纪、证券承销、私募发行、兼并收购、投资咨询等资本运作活动。 (四) 在监管允许的前提下,开展资本市场筹资、融资业务 8 在国家金融体制创新,法律法规框架许可的范围内,商业银行一方面可以利用资本市场,通过主动负债,增加负债来源,调整负债结构,发行浮动利率债券、分期付款债券等。另一方面,在 规范 编程规范下载gsp规范下载钢格栅规范下载警徽规范下载建设厅规范下载 经营,加强内控机制建设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地为资本市场投资者提供贷款支持,扩大银行证券投资收益来源。 篇二:私募基金登记备案材料清单 私募基金登记备案资料清单 NO.1 私募基金管理人初次登记材料清单 (一)常规格式文件 1、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入会申请书(协会格式文本) 2、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承诺函(协会格式文本,盖章承诺) (以上两项文件模板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均可下载) (二)管理人信息 1、机构基本资料: 1)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若是); 2)管理人的公司章程/有限合伙协议;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税务登记证; 5)营业执照; 6)管理人建立投资、风控、内控、员工个人交易、信息 9 披露等相关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2、实际控制人资料: 1)自然人: 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证明文件;与管理人之间的控制 关系图 2)法人及其他组织: 营业执照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与管理人之间的控制关系 图 3、最近三年合法合规及诚信情况 4、财务信息: 1)上一年审计报告(若有) 2)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 (三)股东/合伙人信息 1、自然人: 1)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证明文件; 2)与管理人之间的控制关系图 2、法人及其他组织: 1)营业执照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2)与管理人之间的控制关系图 (四)主要人员信息 主要人员包括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 1)身份证; 10 2)学历证; 3)个人简历; 4)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国籍、任职时间、职务、是否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是否为风控负责人、是否为信息填报负责人、学习经历、工作经历 (五)法律意见书 由从事相关事项的专业律师事务所出具 NO.2 私募基金备案材料清单 1、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完成登记,私募基金应进行备案。 2、根据《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基金备案及信息更新填表 说明 关于失联党员情况说明岗位说明总经理岗位说明书会计岗位说明书行政主管岗位说明书 》,私募基金备案时应填报信息并提交各类材料。本文将私募基金须提交的材料汇总,便于管理人了解,提前准备。 3、备案系统将私募产品分为私募证券、私募股权、私募创投、其他私募基金及顾问管理产品五类。备案时按基金所属类别,对应提交资料。 私募基金备案所需文件清单 一、正在运作的基金/新基金备案 (一)外包业务机构情况表 外包机构营业执照 (二)私募基金信息情况表 A.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1 1、营业执照\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合伙型、合作型、公司型基金适用) 2、基金招募说明书 3、基金风险揭示书 4、投资者承诺函 5、募集规模证明(包括验资证明、银行对账单等出资证明文件、工商登记调档材料等第三方出具的证明) 6、基金合同/合伙协议/公司章程 7、委托管理协议(若有) 8、基金托管协议(若有) 9、投资者明细(包括姓名/机构名称、证件号码、实际投资额。成立日期在2014年8月21日(含当日)以后的基金必填此项) 10、对销售业务的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11、对份额登记业务的管理制度 12、销售系统测试报告、销售系统与中央数据交换平台联网测试报告、销售系统功能说明 13、销售监管机构监督协议 14、份额登记系统测试报告、销售系统与中央数据交换平台联网测试报告、销售系统功能说明。(若有) 15、TA资金清算系统测试报告、功能说明。(若有) 16、份额登记监管机构监督协议(若有) 12 17、委托外包协议(若有) B.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1、营业执照\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合伙型、合作性、公司型基金适用) 2、基金招募说明书 3、基金风险揭示书 4、投资者承诺函 5、募集规模证明(包括验资证明、银行对账单等出资证明文件、工商登记调档材料等第三方出具的证明) 6、基金合同/合伙协议/公司章程 7、委托管理协议(若有) 8、基金托管协议(若有) 9、投资者明细(包括姓名/机构名称、证件号码、实际投资额。成立日期在2014年8月21日(含当日)以后的基金必填此项) 10、对销售业务的管理制度 11、对份额登记业务的管理制度 12、销售系统测试报告、销售系统与中央数据交换平台联网测试报告、销售系统功能说明 13、销售监管机构监督协议 14、份额登记系统测试报告、销售系统与中央数据交换平台联网测试报告、销售系统功能说明。(若有) 13 15、TA资金清算系统测试报告、功能说明。(若有) 16、份额登记监管机构监督协议(若有) 17、委托外包协议(若有) C.私募创业投资基金 1、营业执照\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合伙型、合作性、公司型基金适用) 2、基金招募说明书 3、基金风险揭示书 4、投资者承诺函 5、募集规模证明(包括验资证明、银行对账单等出资证明文件、工商登记调档材料等第三方出具的证明) 6、基金合同/合伙协议/公司章程 7、委托管理协议(若有) 篇三:私募基金管理合同 合同编号: XXXX稳健成长一号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深圳XX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函 尊敬的投资者: 当您参与本基金时,可能获得较高的投资收益,同时也需 14 要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为了使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对相关风险提示如下,请认真阅读。 (一)基金的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二)投资者在参与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三)本基金存在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及不可抗力风险等 (详见正文“风险揭示”章节),,从而可能对基金财产和收益产生影响,投资者应知晓本基金存在上述风险。尽管基金管理人已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仍有出现高于过往最高损失的可能性。投资者应在充分了解上述风险并确认自身可以承担上述风险的前提下参与本基金 。 (四)若本基金达到一定规模,管理人将暂停接受认购、参与申请。若基金管理人判断基金合同的继续执行难以带来预期收益,可终止本基金管理合同。 (五)本基金自成立之日起,每届基金申购开放日,每周一,三 10.基金赎回日,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故存在流动性风险。 (六)参与基金需要按照合同规定支付相关费用。 15 (七)基金管理人在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履行义 务。 (八)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投资产品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 未来表现。投资存在风险。投资人在选择投资产品时存在盈 利的可能,也存在亏损的风险。本风险提示并不能揭示从事 投资的全部风险及反映市场的全部情形。投资者在投资本基 金前,应对所有相关风险有充分的了解与认识,认真考虑是 否投资本基金。 本人/本单位已经阅读风险提示并完全理解上述内容,充 分了解并自愿承担本基金的风险。 投资者签章: 一、前 言................................................................................................... ........................................ 1 二、释 义................................................................................................... ........................................ 2 三、声明与承 诺 ................................................................................................. .............................. 5 四、基金的基本情 况 ................................................................................................. 16 ...................... 6 五、基金份 额 ................................................................................................................................... 7 六、基金份额的初始销 售 ............................................................................................................... 8 七、基金的备 案 ............................................................................................................................. 10 八、基金的参与和退 出 ................................................................................................................. 11 九、当事人及权利义 务 ................................................................................................................. 15 十、基金份额的登 记 ..................................................................................................................... 20 十一、基金的投 资 ......................................................................................................................... 21 十二、投资经理的指定与变 17 更 ..................................................................................................... 23 十三、基金的财 产 ......................................................................................................................... 24 十四、投资指令的发送、确认与执 行 ......................................................................................... 27 十五、交易及清算交收安 排 ......................................................................................................... 30 十六、越权交易的界 定 ................................................................................................................. 33 十七、基金资产的估值和会计核 算 ............................................................................................. 35 十八、基金的费用与税 收 ............................................................................................................. 39 十九、基金的收益分 配 ...............................................................................................(来自:WwW.CssYq.com 书业 网:私募基金账户监管协 18 议).................. 42 二十、信息披 露 ............................................................................................................................. 43 二十一、风险揭 示 ......................................................................................................................... 44 二十二、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财产清 算 ............................................................................. 48 二十三、违约责 任 ......................................................................................................................... 51 二十四、争议的处 理 ..................................................................................................................... 53 二十五、基金合同的效 力 ............................................................................................................. 54 二十六、其他事 项 ......................................................................................................................... 55 (一)订立基金管理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19 1、订立基金管理合同的目的是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规范上海盈象大象回报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运作,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本基金财产的安全。 2、订立本基金管理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若因法律法规的制定或修改导致本合同的内容存在与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一致之处,应当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各方当事人应及时就本合同做出相应的变更和调整。 3、订立本基金管理合同的原则是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基金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基金合同是规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文件,其他与本基金相关的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任何文件或表述,如与本基金合同不一致或有冲突,均以本基金合同为准。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基金委托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基金委托人自签订基金合同即成为基金合同的当事人。自其不再持有本基金份额之日起,基金委托人不再成为本基金的投资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三)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接受本合同的备案并不表 20 明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二、释义 本合同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若释义与合同正文内容不一致,以合同正文内容为准): 1、基金委托人 指委托基金管理人投资管理其委托财产的机构或个人。 2、基金管理人 3、基金托管人 4、本基金合同 5、本合同当事人 6、委托财产 7、本基金 8、合同生效日 9、中国证监会 10、工作日 11、估值日 委托人为初始委托财产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不含费用),且能够识别、判断和承担相应投资风险的自然人、法人、依法成立的组织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合格投资者 指受基金委托人委托,负责为基金委托人的利益,运用基金财产进行证券投资的专业机构。本合同中即指上海盈象资产 21 管理有限公司 指负责保管基金财产的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金融机构。本合同中即指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指基金委托人、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三方签署的《上海盈象大象回报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其附件,以及该三方对本合同及其附件做出的任何有效变更 指受本合同约束,根据本合同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的基金委托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指委托人拥有合法所有权或处分权、委托基金管理人管理并由基金托管人托管的、作为本合同标的财产及其投资运作产生的收益 指上海盈象大象回报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指本基金初始销售期结束,经托管人确认当日即为合同生效日。基金合同自合同生效日起生效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等相关交易场所的正常交易日 委托基金的估值日为每个工作日或本合同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它日期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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