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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庚纪念医院主治医师职位晋升作业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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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庚纪念医院主治医师职位晋升作业准则长庚纪念医院主治医师职位晋升作业准则 長庚醫療財團法人 規章編號 M03004 主治醫師職位晉升作業準則 制定部門,行政中心 原訂日期,中華民國 75年10月22日 新訂日期,中華民國101年09月01日 本著作非經著作權人同意,不得轉載、翻印或轉售。 著作權人,長庚醫療財團法人 目 錄 頁次 第1章 總則 ?? 1.1 目的................................................................................1-1 ...

长庚纪念医院主治医师职位晋升作业准则
长庚纪念医院主治医师职位晋升作业准则 長庚醫療財團法人 規章編號 M03004 主治醫師職位晉升作業準則 制定部門,行政中心 原訂日期,中華民國 75年10月22日 新訂日期,中華民國101年09月01日 本著作非經著作權人同意,不得轉載、翻印或轉售。 著作權人,長庚醫療財團法人 目 錄 頁次 第1章 總則 ?? 1.1 目的................................................................................1-1 1.2 適用範圍........................................................................1-1 1.3 職位類別........................................................................1-1 第2章 申請資格 2.1 晉升各職級之年資及論文規定....................................2-1 2.2 論文歸類計分................................................................2-2 2.3 論文期刊標準................................................................2-2 2.4 檢送論文........................................................................2-3 2.5 優良實績........................................................................2-5 第3章 申請程序 3.1 申請程序........................................................................3-1 3.2 申請者應檢附之文件資料及相關規定........................3-1 第4章 評審作業 4.1 評審標準........................................................................4-1 4.2 評審程序............................... ........................................4-2 4.3 院區評審委員會............................................................4-4 4.4 主治醫師職位晉升評審委員會....................................4-5 4.5 辦理期間........................................................................4-9 第5章 部定教職申請 5.1 原則................................................................................5-1 5.2 申請長庚大學教職規定................................................5-1 第6章 附則 6.1 論文檢送.........................................................................6-1 6.2 新聘主治醫師職級評定.................................................6-1 6.3 實施與修訂.....................................................................6-1 附件 附件 1-1 西醫主治醫師職位歸類計分法 附件 1-2 中醫主治醫師職位歸類計分法 附件 1-3 牙醫主治醫師職位歸類計分法 附件 2-1 主治醫師職位晉升論文歸類計分 关于同志近三年现实表现材料材料类招标技术评分表图表与交易pdf视力表打印pdf用图表说话 pdf 附件 2-2 近五年內研究表現指數,RPI,統計表 附件 3-1 本院認可之中醫期刊 附件 3-2 本院認可之牙醫期刊 附件 4-1 主治醫師職位晉升申請表 附件 4-2 個人對本院及科教學及其他貢獻 附件 5 履歷表,Curriculum Vitae, 附件 6-1 資料提報確認表,Check List, 附件 6-2 申請案卷資料 排列順序表 附件 6-3 提交發表論文資料的格式規範 附件 7 部定教師晉升年資規定 附件 8 主治醫師職位晉升初審評核表 附件 9 主治醫師職位晉升複審評核表 附件 10 改推薦適當職級意願調查表 附件 11 院區評審委員會評估要項 附件 12 主治醫師職位晉升審查基準 主治醫師職位晉升作業準則 101年09月01日第12次修訂 第1章 總則 1.1 目的 為促進本院主治醫師之教學及研究風氣,以提高醫療水準,激發醫學進 步,特訂定主治醫師職位晉升作業準則,以下簡稱本準則,。 1.2 適用範圍 本準則稱「主治醫師」係指於本院各職級「主治醫師」及各教職「兼任 主治醫師」,不含兼任開診醫師、兼任教學醫師及顧問級主治醫師在內。 1.3 職位類別 主治醫師職位區分為「學術組」及「臨床組」2類,各類組職位名稱分 別為, (1) 學術組 A. 講師 B. 助理教授 C. 副教授 D. 教授 (2) 臨床組 A. 副教授 B. 教授 主治醫師職位晉升作業準則 1-1 101年09月01日第12次修訂 第2章 申請資格 2.1 晉升各職級之年資及論文規定, (1) 申請學術組晉升應備年資及論文條件標準如下表, 論文條件 申請晉現任職級 現職級 升職級 ,學位, 須任滿年資 歸類計分 教授 學術組副教授 副教授3年以上 300分以上 博士學位之一般級 取得博士學位後4年以上 副教授 250分以上 學術組助理教授 助理教授3年以上 博士學位之一般級 一般級主治醫師 碩士學位之一般級 取得碩士學位後3年以上 助理教「主治醫師PF年資積分起200分以上 授 一般級 算日」起年資達第5年(含) 以上 學術組講師 講師3年以上 「主治醫師PF年資積分起 講師 一般級 算日」起年資達第2年(含)60分以上 以上 (2) 申請臨床組晉升應具年資及論文篇數規定如下表, 論文最低篇數 申請 現職級 須任滿 現任職級 國外 職級 須任滿年資 主治醫師年資 總篇數 篇數 學術組或臨副教授 教授 25年(含)以上 3 2 床組副教授 6年(含)以上 學術組助理助理教授 副教授 20年(含)以上 3 1 教授 6年(含)以上 備註,晉升「臨床組教授」之申請者至少須有1篇第一作者或指導作者 論文。 (3) 「主治醫師PF年資積分起算日」係符合本院「一般級」主治醫師 任用資格者,由資審會依其完成第4年住院醫師訓練之日期所核定 之PF年資積分起算日。 (4) 「任滿年資」係以現職級晉升之生效日期至申請當次通過後生效日 期計算。 (5) 派赴聯盟合作醫療院所者之主治醫師年資計算, A. 配合本院發展需要而派赴聯盟合作醫療院所之主治醫師,其執業 執照登記在本院執業且仍在本院提供醫療服務者,其年資與晉升 資格比照本院主治醫師辦理。 主治醫師職位晉升作業準則 2-1 101年09月01日第12次修訂 B. 因前述原因派赴聯盟合作醫療院所之主治醫師,其執業執照登記 在聯盟合作醫療院所執業者,在聯盟合作醫療院所服務期間其服 務年資凍結,俟回本院復職後,其晉升年資得比照在本院服務者 核算。 (6) 申請學術組及臨床組職位晉升者須填報歸類計分表,歸類計分標準 如第2.2條之規定。申請晉升學術組教授或副教授職級之主治醫師 須另比照國科會之規範製作「近5年內研究表現指數(RPI)統計表」 ,如附件2-2,供評審委員參考,且在計算歸類計分時,應剔除在無 同儕審查機制之期刊上發表之論文。 (7) 獲得本院學術組職級者視同取得臨床組相等職級,並得依該職級及 應任滿之規定年資跨組申請臨床組職級晉升,惟, A. 僅取得臨床組職級者欲跨組申請學術組職級或晉升時,須自「學 術組助理教授」辦理申請。 B. 當年度通過晉升臨床組副教授或教授職級者,若擬再申請學術組 副教授或教授職級之晉升,應間隔2年(含第2年)始得提出。 (8) 申請晉升副教授職級者須取得曾參加聆聽同申請職級3位以上之晉 升口頭報告出席證明。,惟「學術組助理教授主治醫師」年資任滿 25年(含)以上者得免附聆聽證明,年資計算以正式晉升一般級主治 醫師生效日起至民國92年12月31日止, 2.2 論文歸類計分 申請晉升學術組職級者,須依本院公佈之歸類計分標準,如附件1-1、1-2、1-3,計算提報論文歸類計分表,如附件2-1,,申請晉升各職級之積分數最低標準如下, (1) 教授級,300分 (2) 副教授級,250分 (3) 助理教授級 ,200分 (4) 講師級,60分 2.3 論文期刊標準 前述送審之論文均須於本院認可之西、中、牙醫學期刊雜誌發表為限,相關標準如下, (1) 西醫期刊,國外期刊以「SCI」、「SSCI」或「EI」收錄之雜誌,國 內期刊為長庚醫誌、各專科醫學會雜誌及其他本院認可期刊。 (2) 中醫期刊,除前述西醫期刊外,尚包括國內雜誌、中國大陸國家級 雜誌以及國外期刊,期刊名稱詳如附件3-1,。 (3) 牙醫期刊,除前述西醫期刊外,尚包括國內牙科專科醫學會雜誌 ,期刊名稱詳如附件3-2,。 主治醫師職位晉升作業準則 2-2 101年09月01日第12次修訂 2.4 檢送論文 (1) 各職級晉升申請之論文檢送規定如下表, A. 學術組, 申請晉升或現任/申請 論文檢送規定 評定職級 職級(學位) (1)註檢送之論文其中至少須有2篇符合 以,,第一作者並為通訊作者、,非第學術組 教授 一作者之通訊作者,身分發表之論文,副教授 上述論文中至少須有1篇為發表於SCI (2)註之論文 (1)註,論文檢送須至少有2篇第一作者 (2)註論文並其中1篇係發表於SCI之論 文,或 博士學位,已取得助理教授職級者得以博士學位之一般級 後4年之一般級主治醫師之資格申請晉副教授 升副教授,惟其檢送之論文至少應有1 篇係於取得助理教授資格後發表於SCI (2)註之論文 (1)註學術組 檢送之論文其中至少須有1篇為發 (2)註助理教授 表於SCI之論文 (1)註,論文之檢送須至少有2篇第一作 (2)註者論文並其中1篇係發表於SCI之論博士學位 文,或之一般級 ,已取得講師級改以博士(碩士)資格申 請晉升助理教授者,其檢送之論文至少 應有1篇係於講師晉升申請案件年度送碩士學位 審截止日後始取得刊登接受 关于工期滞后的函关于工程严重滞后的函关于工程进度滞后的回复函关于征求同志党风廉政意见的函关于征求廉洁自律情况的复函 之SCI論之一般級 (2)註文 (1)註,檢送之論文 須至少有2篇第一作助理教授 者論文並其中1篇係現職級後發表於 (2)註SCI之論文,或 ,已取得講師改以主治醫師滿5年之資一般級 格申請晉升助理教授者,其檢送之論文 至少應有1篇係於講師晉升申請案件年 度送審截止日後始取得刊登接受函之 (2)註SCI論文 (1)註學術組 檢送之論文其中至少須有1篇為發 (2)註講師 表於SCI之論文 主治醫師職位晉升作業準則 2-3 101年09月01日第12次修訂 申請晉升或現任/申請 論文檢送規定 評定職級 職級(學位) 論文檢送須至少有2篇第一作者論文並講師 一般級 (2)註其中1篇發表於SCI之論文 註(1)檢送之論文須為本院前一職級晉升申請截止日後所發表之論文 註(2)SCI、SSCI或EI期刊之第一作者原著論文(ORIGINAL PAPER) B. 臨床組 申請晉升或現任/申請 論文檢送規定 評定職級 職級(學位) 學術組或臨床組 教授 副教授 檢送之論文需為前一職級晉升申 學術組 請截止日後所發表之論文。 副教授 助理教授 (2) 申請晉升教授或副教授職級者必須檢附已刊登之論文抽印本(但申 請截止日前已被接受刊登之論文,亦得於履歷表「PUBLICATION」 欄之最後表列並註明〝IN PRESS〞供參考,惟不得列入歸類計分計 算)。 申請晉升助理教授或講師職級者,得檢附「論文接受函」及「論文 草稿」送審(免辦理電腦登錄手續),惟該論文不得重複使用於非以 一般級主治醫師身份申請晉升學術組助理教授或副教授職級。 (3) 所提報及送審之論文須為前一職級申請截止日後所發表並確定前 次升等未曾使用之論文,並依個人履歷表內「PUBLICATION」欄 位之順序排列及編號。 (4) 檢送之論文抽印本應依本院「醫學論文電腦登錄作業準則」之規定 於「申請截止日前」完成認證登錄手續。 (5) 送審論文中須提報至少1篇以上之論文為主要論文,並須於「主治 醫師職位晉升申請表」內提報編號,該編號須與個人履歷表之編號 一致。 (6) 各職級申請者檢送審查之論文篇數上限規定如下, 教授,7篇、副教授,5篇、助理教授,3篇、講師,2篇。 主治醫師職位晉升作業準則 2-4 101年09月01日第12次修訂 (7) 牙醫、中醫主治醫師申請職位晉升者,檢送之第一作者論文除為發 表SCI、SSCI或EI期刊之原著論文(ORIGINAL PAPER)外,亦可以 第一作者發表於本院認可之牙醫、中醫期刊之原著論文,餘規定同 前。 (8) 以碩、博士學位申請各級職位晉升者,其取得學位應以修習醫學相 關系所之學位為原則,以非醫學相關系所修習之學位申請晉升者, 須經由院區醫教會主席聘請3位學術組副教授(含)以上委員評審認 定後,呈決策會主任委員核定適用。 2.5 優良實績 近3年內獲國際著名機構獎勵或對本院有特殊貢獻具表揚實績者,由 「主治醫師職位晉升評審委員會」評估推荐。 主治醫師職位晉升作業準則 2-5 101年09月01日第12次修訂 第3章 申請程序 3.1 申請程序 (1) 申請醫師須填寫「主治醫師職位晉升申請表」及「個人貢獻」,如 附件4-1、4-2,,送各院區教學部辦理,科(系、部)主任於審查電腦 作業線上核簽意見。 (2) 各院區教學部應彙整申請醫師之全院醫學教育貢獻實蹟及各委員 會紀錄等臨床服務事項,並安排召開「院區評審委員會」會議討論 後,呈報醫教會主席與院長核示後送審。 3.2 申請者應檢附之資料及相關規定 (1) 檢附資料, A. 主治醫師職位晉升申請表。 B. 履歷表。,如附件5,請依格式詳實繕打, C. 論文歸類計分表。 D. 資料確認表。,如附件6, E. 本院在職證明、部定證書,未取得者免附,。 F. 院內前一職級晉升申請截止日以後發表在「SCI,科學引用文獻 索引,」、「SSCI」、「EI」、國內各專科醫學會雜誌及長庚醫學雜誌 之「論文抽印本」或「論文接受函及草稿」,後者限申請助理教 授及講師職級者適用,檢附草稿者,須檢附接受函證明文件,。 G. 現職級任內與教學相關教材及資料、研究、行政及醫療服務等相 關文件資料。 H. 參加聆聽同申請職級職位晉升之口頭報告證明文件。,申請晉升 副教授職級者適用, (2) 配合評審作業需要,前述各項「申請表」、「個人貢獻」、「履歷表」、 「論文歸類計分表」、「論文抽印本或接受函」等資料,申請者須提 供紙本1份放入申請案卷送院區教學部查核驗證。 (3) 申請者須在履歷表中註明推薦人2名,推薦者姓名、服務機構、職 稱及與申請者之關係等,,推薦者之資格限定為申請者之師長、主 管、長庚體系之教授職級人員、同專科內之教授主治醫師或於3年 內曾擔任申請者在職進修期間之指導教授,並由推薦人將推薦信彌 封寄送至院區教學部。 (4) 申請晉升之主治醫師若同時為該科之主管時,則在職位晉升申請表 上的「主管意見」欄位內僅需註明「同申請者」,不需再另填推薦意 見,其餘「主管意見」欄位則應由其直屬部系主管或院長級主管填 註意見。 主治醫師職位晉升作業準則 3-1 101年09月01日第12次修訂 第4章 評審作業 4.1 評審標準 本院主治醫師職位晉升依下列各項表現綜合評審之, (1) 基本要件,基本資料、年資、論文、病歷記載品質審查及口頭報 告審查,均須符合規定。 (2) 學術研究與學術活動, A. 學術論文之發表質量。 B. 於學術性會議宣讀學術論文之表現。 C. 參與學術雜誌之編輯及其評審。 D. 已完成或正進行中之研究工作。 E. 研究計劃或研究工作之設計、輔導與監督。 F. 國內外專業考試、高等考試及格或取得國內外專業學院之院 士狀況。 G. 取得國內外大學之博士、碩士學位。 (3) 教學貢獻, A. 對於在學學生、實習醫學生、住院醫師等教學之質量表現。 B. 發表新的教育模式、方法或資料。 C. 協助教育、衛生主管機關、醫學院或本院訂定重要之教學計 劃與原則。 D. 病歷品質及其教學記錄之質量。 E. 對於開業醫師教育之貢獻。 F. 對於民眾衛生教育之貢獻。 (4) 專業服務與醫務行政貢獻, A. 醫術、醫德優良為同仁及病患所稱道。 B. 對於國內外醫療團體之領導獲有相當名銜。 C. 擔任本院或國內其他重要醫療學術委員會之委員。 D. 實際從事醫務行政工作具有相當經驗及貢獻。 主治醫師職位晉升作業準則 4-1 101年09月01日第12次修訂 4.2 評審程序 職位晉升評審作業分為以下階段, 區分 階段 負責單位 負責事項 A. 基本資料審查,年資、論文及相關文 件查核確認,不符合規定者即退件。 B. 病歷品質審查, a. 評審委員3位,其中院內委員1 位、院外委員2位。 b. 評審委員由院區醫學教育委員會 ,以下簡稱醫教會,主席邀請院 內(外)副教授(教授)職級以上主治 醫師擔任評核委員,除參考病歷 委員會例行評核成績外,另抽查 申請者最近3年內住診病歷至少 15本,就其病歷記載及指導實、 見習、住院醫師之表現予以評 核,評審結果經三分之二以上委 員評審合格,基準分80分(含)以 上,後始屬審查通過。 c. 除無住院科別外餘所有住院科申 院區 資格審查 院區教學部 請職級晉升之各級主治醫師須按 規定完成病歷審查,無半年內住 診病歷可供審查者,視同病歷審 查不通過,惟屬住院科別資深副 教授者若未收治病患但臨床服 務、教學及研究表現均優,得經 院區院長核准免依規定完成病歷 審查作業。 C. 申請晉升副教授口頭報告, a. 申請晉升副教授級職位者,口頭 報告由各院區教學部辦理,得集 中於數日內舉行或安排於全院性 演講以外之晨會時段舉行,並得 開放觀摩學習,,評審委員至少3 人,由醫教會主席就院內、外之 相關學者專家中邀請副教授職級 (含)以上主治醫師或教師擔任,口 頭報告時間為20分鐘。 主治醫師職位晉升作業準則 4-2 101年09月01日第12次修訂 區分 階段 負責單位 負責事項 b. 口頭報告內容應包含個人現職 後之研究成果及教學心得等。 c. 每位報告者須備妥個人履歷資 料及口頭報告書面資料,於事前 交教學部彙整並於審查前2週送 達各評審委員。 d. 經由三分之二(含)以上評審委員 同意後始屬審查通過。 資格審查 院區教學部 D. 申請晉升教授口頭報告, 院區 a. 申請晉升教授級職位者,口頭報 告由行政中心人資部辦理,評審 委員至少3人,由主任委員就院 內、外之相關學者專家中邀請教 授級醫師或教師擔任,口頭報告 時間為30分鐘。 b. 其餘事項與前項副教授相同。 依據評估要項,附件11,評審各申請臨床服務 院區評審 者在「臨床服務、醫療品質、研究倫理表現審查 委員會 及教學」等表現。 審查受分配申請案件之「學術表現」(講學術表現各審查委員 師及助理教授僅進行一階段審查,其他審查 職級進行初審及複審二階段審查)。 A. 小組會議依「臨床服務表現審查」職位晉及「學術表現審查」之結果進行討升評審各職級晉升 綜合評審 論及推薦,附件12,。 委員會審查小組 B. 若遇爭議案件無法做出決議時,則(總會) 提交總會討論。 審查申請晉升學術組教授之案件,覆核晉升評定總會 其他職級晉升評審小組推薦晉升之人審查 員、審議爭議性案件。 主治醫師職位晉升作業準則 4-3 101年09月01日第12次修訂 4.3 院區評審委員會 為確實瞭解申請者在學術研究以外之表現,於各院區設置「院區評審委員會」,專責審查申請者在學術研究成果以外之表現,委員會組成及相關作業如下, (1) 委員會組成, A. 主席,由院區院長擔任。 B. 執行秘書,由院區教學部業務承辦人員擔任,負責接洽及彙整各 相關部門提供之審核資料,並安排召開會議。 C. 委員會成員,由院長指派各申請者所屬單位之最高層級主管及院 區相關委員會主席擔任委員,並依需要指定其他業務相關部門之 最高主管,如護理部主任,列席。 (2) 開會頻率,每年1次。,於12月下旬辦理完畢, (3) 審查內容,審查申請者之臨床服務、醫療品質、教學表現,如附件 12,,惟若申請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予則逕核定為不通過, A. 發生重大醫療爭議事件。 B. 涉及性騷擾案件經查證屬實。 C. 不當對外發言損及院譽。 D. 發生經院區各相關委員會討論認定為重大瑕疵事件。 E. 受記大過(含)以上懲處。 F. 其他妨害本院權益等有確切證據,經主管認定者。 主治醫師職位晉升作業準則 4-4 101年09月01日第12次修訂 4.4 主治醫師職位晉升評審委員會,總會, 本院設「主治醫師職位晉升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委員會,,負責職位晉升評審作業, (1) 本委員會設委員15名,其中主席由決策委員會主任委員兼任,其 餘委員由長庚決策委員會主任委員就本院「教授主治醫師」及長庚 大學醫學院教授中圈選推薦後,報請董事長核定聘任之,委員任期 3年,自聘任當年1月1日起至第3年12月31日止,。 (2) 本委員會依申請晉升之職級設置「晉升審查小組」,審查申請者之 「學術研究」表現,其組成及任期如下, A. 晉升審查小組 區分 晉升核定 人數 資格 任期 本院學術組副教一年一聘,自當講師組 13人 由決策會主授(含)以上主治年一月一日起至任委員核定 助理教授組 11人 醫師 十二月卅一日止 B. 初審委員 晉升審查小組 評審委員會 區分 人數 資格 任期 人數 資格 任期 人數 資格 任期 本院學術三年9 一年一副教授組 組教授主一依每年一年人 聘,自治醫師 本院聘,申請之一當年一本院學術自聘本院學術件數設聘,月一日學術組教任當組與臨床定初審自當9 起至十組與授主年一臨床組 組教授主委員人年一人 二月卅臨床15 治醫月一治醫師擔數,區月一一日止 組教人 師或日起任 分為,日起授主醫學至第由「主治醫師職位內、外至十治醫院教三年晉升評審委員會」及其他二月師 授擔十二15 委員兼任 專科組卅一教授組 任 月卅人 三類 日止 一日 止 主治醫師職位晉升作業準則 4-5 101年09月01日第12次修訂 (3) 「晉升審查小組」召集人 各「晉升審查小組」設召集人1名,由決策會主任委員自主治醫師職位評審委員中指派,其職責為, A. 召集該組審查委員說明本院職位晉升制度、評審標準、審查重 點及審查表填寫原則。 B. 講師級及助理教授級審查由召集人指派每1案件之「主審委 員」,餘各組召集人須指派每1案件之「初審委員」及「複審 之主審委員」。 C. 召開及主持審查小組會議審理申請晉升案件,並討論晉升作業 制度修訂建議。 D. 出席主治醫師職位晉升評審委員會會議並報告該審查小組之 會議審理結果。 主治醫師職位晉升作業準則 4-6 101年09月01日第12次修訂 (4) 作業方式, 組別 初審作業 組別 複審作業 評審委員會 1. 每1案件由召集1. 每1案件由召集人指派 由主任委員召開評 人指派不同科組2位複審小組委員擔任審委員會,會中覆 之初審委員2名主審,講師級及助理教核各複審小組之推 講擔任審查。 授級由審查小組委員擔薦案件,並經由三師2. 每1位初審委員任,。 分之二(含)以上與組 負責案件以不超2. 各案件之初、複審意見會委員同意後始通、 過5件為原則。 分送審查委員審查後,過晉升,並須提報助 理3. 各委員依初審評由召集人召開審查小組決策委員會核備。 副 教教核表(如附件8)辦會議,並由各主審委員 授授理審查。 逐一報告各案審查意見組組供討論,經二分之一 、、 (含)以上委員通過始得臨副 推薦。主審評核表如附教床 組授件9。 組3. 通過推薦之講師、助理 、教授晉升者,呈決策委 臨員會主任委員核准後生床 效,副教授、臨床組二組 職級複審結果由召集人 提評審委員會中報告及 覆核。 1.每1案件由召集 人指派2位評審 委員擔任主審。 2.各案件分送各評 審委員審查後, 由召集人召開評教教審委員會議,並----- 授授由主審委員報告 組組 審查意見及討論 後,經三分之二 (含)以上與會委 員同意通過晉 升,並須提報決 策委員會核備。 主治醫師職位晉升作業準則 4-7 101年09月01日第12次修訂 (5) 經評定未通過該年度職位晉升者,其再度提出申請之規定如下, A. 病歷及口頭報告各自獨立審查,其中1項未通過者即不具申請 資格。「口頭報告」及「病歷審查」若獲全數委員評審合格,得 保留其資格至隔年。 B. 若無本院認可之新刊登第一作者論文或論文接受函,後者限申 請晉升講師或助理教授職級者適用,,不得重新提出申請。 C. 屬再次申請晉升副教授或晉升臨床組各職級者,得依下列規定 提出申請, a. 屬再次申請晉升副教授級(含)以上者,得以「第一作者」或 「通訊作者」身份之新刊登論文,重新提出申請。 b. 屬再次申請晉升臨床組各職級者,若有新刊登之「第一作者」 或「通訊作者」論文,得於隔年再次提出申請,未有新刊登 論文者,須間隔3年,含第3年,始得提出申請。 (6) 未通過該次申請職級得由本委員會改推薦其他職級資格之適用對象與規定如下, A. 委員會評定改推薦其他職級者資格條件與規定, 適用對象 推薦評定職級 現職級須任滿年資 審查規定 申請學術組臨床組教授主學術組副教授年資應獲主治醫師評 教授主治醫治醫師 6年(含)以上 審委員會與會委 師未通過者 員「推薦晉升」票 數過半數(含)以 上 申請學術組臨床組副教授學術組助理教授年 副教授主治主治醫師 資6年(含)以上 應獲主治醫師評醫師未通過審委員會各小組者 與會委員『推薦晉申請學術組學術組講師主一般級主治醫師 升』票數達三分之助理教授主治醫師 一(含)以上 治醫師未通 過者 B. 申請「學術組」助理教授級(含)以上各主治醫師,於年度晉升作 業申請送件時,應併同送審案件檢附「改推薦適當職級意願調 查表」,如附件10,。 主治醫師職位晉升作業準則 4-8 101年09月01日第12次修訂 4.5辦理期間 (1) 每年9月由行政中心統一發函公告次年度學術組及臨床組各職級晉 升之申請資格條件及受理申請期限。 (2) 院區教學部依行政中心之發函受理申請期限收件,並辦理基本資料 確認、病歷審查及口頭報告等。 (3) 職位晉升評審委員會審理完畢,並提報長庚決策委員會議核備後公 告及回覆所有申請者之申請結果,所有通過晉升之申請案件皆自該 年7月1日起生效。 (4) 新進醫師之職位評定依本準則6.2條規定辦理。 主治醫師職位晉升作業準則 4-9 101年09月01日第12次修訂 第5章 部定教職申請 5.1 原則 本院主治醫師得依個人意願逕向所屬院區鄰近區域之大學院校申請部定教職,並於取得後將教職證書影本送交院區教學部建檔。 5.2申請長庚大學教職規定 (1) 兼任, A. 通過本院年度職級晉升,若其申請資格條件亦符合申請部定職 級,限申請本院通過同職級(含)以下,資格規定(如附件7)且當 學期已有於長庚大學實際安排授課證明者,由各院區教學部將 審理通過後之案件直接送交長庚大學人事室辦理該校教師升等 或新聘審查手續。餘晉升當年度未符合申請部定教職資格者, 待資格符合後均可隨時向院區教學部申請轉送部定教職推薦審 查作業。 B. 其餘未參加院內職位晉升之主治醫師,若其符合申請部定職級 資格規定且當學期已有於長庚大學實際安排授課證明者,亦得 自行向長庚大學提出申請。 (2) 兼任轉推薦為專任,由大學提出員額及需求專長,由本院依以下原 則推薦 A. 院區發展需要,由院區依特殊需求個別提出。 B. 近3年有SCI、SSCI或EI第一作者或指導作者論文者。 C. 符合前列規定,再依下列順位考量, a. 具醫學博士者,依部定教職職位高低排序。 b. 未具醫學博士者,依部定教職高低排序。 以上排序中若有多人符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一優先順位,依教學熱忱及歸類積分 決定順位。 D. 轉任專任教師之聘期內,若未符大學所訂評核標準,依該校改聘 兼任或停聘之規定辦理。 主治醫師職位晉升作業準則 5-1 101年09月01日第12次修訂 第6章 附則 6.1 論文檢送 以「論文接受函及草稿」送審本院學術組講師、助理教授晉升之主治醫 師,於晉升年度起算3年內應主動將該項論文之抽印本繳交至院區教學 部驗證並登錄結案,於3年內仍未發表者,應送醫師資格審查委員會審 議,若經查證造假屬實,則不得晉升本院各職級醫師並改以一般級主治 醫師任用。 6.2 新聘主治醫師職級評定 屬院或科爭取來院服務者併同本院主治醫師任用審查作業申請,得依該 申請醫師之教育部部定副教授(含)以上職級或教育部認定之國外醫學院 聘任之副教授、教授職級任用。 6.3 實施與修訂 本準則經長庚決策委員會主任委員核准後實施,修訂時亦同。 主治醫師職位晉升作業準則 6-1 101年09月01日第12次修訂 附件1-1 西醫主治醫師職位晉升 論文歸類計分法 壹、 論文評分方法 一、 論文性質評分,G, 1. 原始論著 3分 2. 研究簡報 2分 3. 案例簡報 1分 4. 綜合評論,review, 2分 二、 刊登雜誌評分,J, 1. Citation Report,SCI,刊登雜誌以impact factor,if,及在各 科系學術領域排名為準。 (1) if 5.0以上者。 6分 (2) 25%以內者,或if 2.0以上, 5分 (3) 50%以內者 4分 (4) 75%以內者 3分 (5) 75%以外者 2分 2. 其他國內外雜誌 長庚醫誌 2分 其他本院認可之雜誌 1分 貳、 作者排名之評分,A, 一、 第一作者 5分 二、 第二作者 3分 三、 第三作者 1分 四、 第四及以下作者 0.5分 五、 通訊作者及論文主要指導者 4分 參、 論文計分方式 一、 博士論文以60分、碩士論文以30分計算。以上計分不適用於教授 組。 二、 每一申請人現職後發表之所有論文按『壹』之評分方法,每篇以G ×J×A評分後,Σ,G×J×A,即為所得分數。 肆、 論文歸類積分標準,本標準得視實際情形逐年修訂, 教授 300分 副教授 250分 助理教授 200分 講師 60分 伍、 附註, 一、 屬「共同第一作者,Co-First Author,」論文,其作者排名之評分同 第一作者,另論文歸類計分以共同第一作者人數平分計算之。 二、 屬「共同通訊作者」之論文計分方式為,按通訊作者總人數,依序 以「通訊作者、第二作者、第三作者…」配分並加總後,除以「共附件三 同通訊作者」總人數。 主治醫師職位晉升作業準則 A-1-1 101年09月01日第12次修訂 附件1-2 中醫主治醫師職位晉升 論文歸類計分法 壹、 論文評分方法 一、 論文性質評分,G, 1. 原始論著 3分 2. 研究簡報 2分 3. 案例簡報 1分 4. 綜合評論(review)視內容論 2分 (視內容與其本行不相關者不計分) 二、 刊登雜誌評分,J, 1. Citation Report(sci)刊登雜誌以impact factor(if)及在各科系學術 領域排名為準。 (1) if 5.0以上者 6分 (2) 50%以內者 5分 (3) 50%以外者 3分 2. 其他國內外雜誌 長庚醫誌 2分 其他本院認可雜誌 1.5分 貳、 作者排名之評分,A, 一、 第一作者 5分 二、 第二作者 3分 三、 第三作者 1分 四、 第四及以下作者(最多以四篇為限) 0.5分 五、 通訊作者及論文主要指導者 4分 參、 論文計分方式 一、 博士論文以60分、碩士論文以30分計算。以上計分不適用於教授 組。 二、 每一申請人現職後發表之所有論文按『壹』之評分方法,每篇以G ×J×A評分後,Σ,G×J×A,即為所得分數。 肆、 論文歸類積分標準,本標準得視實際情形逐年修訂, 教授 300分 副教授 250分 助理教授 200分 講師 60分 伍、 附註, 一、 屬「共同第一作者,Co-First Author,」論文,其作者排名之評分同 第一作者, 另論文歸類計分以共同第一作者人數平分計算之。 二、 屬共同通訊作者之論文計分方式為。按通訊作者總人數,依序以「通 訊作者、第二作者、第三作者…」配分並加總後,除以「共同通訊 作者」總人數。 主治醫師職位晉升作業準則 A-1-2 101年09月01日第12次修訂 附件1-3 牙醫主治醫師職位晉升 論文歸類計分法 壹、論文評分方法 一、 論文性質評分(G) 1. 原始論著 3分 2. 研究簡報 2分 3. 案例簡報 1分 4. 綜合評論(review) 2分 二、 刊登雜誌評分(J) 1. Citation Report(sci)刊登雜誌以impact factor(if)及在各科系學術領域 排名為準。 (1) if 5.0以上者。 6分 (2) 50%以內者(或if 2.0以上) 5分 (3) 50%以外者 3分 2. 其他國內外雜誌 長庚醫誌 2分 其他本院認可之雜誌 1.5分 貳、作者排名之評分(A) 一、 第一作者 5分 二、 第二作者 3分 三、 第三作者 1分 四、 第四及以下作者 0.5分 五、 通訊作者及論文主要指導者 4分 參、論文計分方式 一、 博士論文以60分、碩士論文以30分計算。以上計分不適用於教授組。 二、 每一申請人現職後發表之所有論文按『壹』之評分方法,每篇以G× J×A 評分後,Σ(G×J×A)即為所得分數。 肆、論文歸類積分標準(本標準得視實際情形逐年修訂) 教授 300分 副教授 250分 助理教授 200分 講師 60分 伍、附註, 一、 屬共同第一作者,Co-First Author,論文,其作者排名之評分同第一作 者,另論文歸類計分以共同第一作者人數平分計算之。 二、 屬共同通訊作者之論文計分方式為。按通訊作者總人數,依序以「通訊 作者、第二作者、第三作者…」配分並加總後,除以「共同通訊作者」 總人數。 主治醫師職位晉升作業準則 A-1-3 101年09月01日第12次修訂 附件2-1 主治醫師職位晉升 論文歸類計分表 姓名,_________ 科別:____________ 申請晉升職級:___________ 本次申請職級身份,___________,職級生效日,___年___月, 屬”In Press”項目 論文性質評分 刊登雜誌論文 作者排名評分 請於該選項內打,確認 著作論文歸論文名稱及相關發表資料 著作 領域類別 作者排名impact 得分得分得分(期刊名稱及發表年代,卷數,起訖頁數) 編號 類計分 論文接受函 論文草稿 factor (G) (J) (A) 性質 及SCI排名/總數=___% /總數 總分:__________________ 申請者,___________________ 註, 1、著作編號需與履歷表上之編號相同。 2、著作性質(G), F,原始論著、S,研究簡報、C,病例報告、R,綜合評論、D,博士,碩士,論文 3、領域類別及SCI排名/總數(J), 依SCI分類所屬領域,如Biochemistry, Pathology及您發表論文所刊登之雜誌在該領域之排名/該領域之期刊總數。 4、作者排名/總數(A), F,第一作者、S,第二作者、T,第三作者、A,第四作者,含,以上、C,通訊作者或指導作者/該論文之作者總數。 主治醫師職位晉升作業準則 A-2-1 101年09月01日第12次修訂 附件2-2 研究人員近5年內研究成果統計及獲獎勵情形,表A, 1. 5年內曾生產或請育嬰假者,得填寫近七年內研究成果統計及獲獎情形,但須附證明文件。 2. 5年內曾服國民義務役者,得加上實際服役時間延長選填研究成果及獲獎情形,但須附證明文件。 (2010/11/30版) 姓名 院區/科別 ※本表所填寫下列各項數量資料均應以研究人員個人資料表所填列之資料為依據。 (一)請填寫五年內(2008.1.1迄今)已發表或已被接受發表之研究論文數量 SCI、SSCI、EI期刊論文 研究成果 (包括填表說明六(一)之1.所列4類論文,正式論文、簡報型論文、 病例報告、綜合評論) 其他學術期刊論文 (左列3類以外之期 作者序 SCI論文 SSCI論文 EI論文 刊論文) 第一作者 論文篇數 非第一作者之通訊作 者 論文篇數 非第一或通訊作者 之其他序位作者 論文篇數 總篇(件)數 (以上3項總和) SCI 、SSCI、EI之期刊論文資料,可就近至各大學圖書館、國科會科技政策研究與資訊中心等查閱或上網檢索。上述SCI、SSCI及EI期刊資料以2011年版本為準。 (二)請填寫5年內(2008.1.1迄今)已獲得或已刊登之下列研究成果數量 研討會論文摘要 專書或專書章節 成果名稱 專利 技轉 其他 ,件、冊、章、篇,數 (三)請填寫5年內(2008.1.1迄今)獲得獎勵情形 請選填下列獎項名稱, 年 度 傑出獎、吳大猷獎、其他獎(請填其他獎之名稱) 1. 2008年(2008.1.1~12.31) 2. 2009年(2009.1.1~12.31) 1 3. 2010年(2010.1.1~12.31) 4. 2011年(2011.1.1~12.31) 5. 2012年(2012.1.1~迄今) 2 研究人員近五年內研究表現指數,RPI,統計,表B, (2010/11/30版) 姓名 院區/科別 ?滿5年以上(選最佳7篇), ?滿4年(選最佳4篇), ?滿3年(選最佳2篇), ?未滿3年(選最佳1篇) 研究年資, 1.五年內曾生產或請育嬰假者,得於七年內選擇上列所須論文篇數,研究年資則扣除2年後,於上列四 項年資中勾選年資,並請附上生產或請育嬰假證明文件。 (請打,) 2.五年內曾服國民義務役者,得加上實際服役時間延長選擇上列所須論文篇數,研究年資則為扣除實際 服役時間,於上列四項年資中勾選您的年資,並請附上服國民義務役證明文件。 5年內(2008.1.1 迄今)代表性研究成果名稱 刊登 成果 論文 作者 ?1.學術論文必須填寫所有作者(按期刊所刊登之原排序)、著作名 雜誌 性質 排名 稱、期刊名稱、年份、卷期、起迄頁數。 序類別 分數 分類 ?2.專利必須填寫專利名稱、發明人、證書號碼、國別、專利期限。 分數 分數 (CxJxA) 號 代碼 ?3.技術移轉必須填寫技術名稱、技轉金額及對象、年份。 分數 (參看填表(C) (A) (J) ?4.刊登雜誌分類排名以2011年版本之SCI及SSCI資料為準。 說明之三) 1 2 3 4 5 6 7 積分,以上各項研究成果分數之總和, 研究表現指數(RPI)【(積分x100) / 指標上限滿分】 ?註1.已被接受但未出刊之論文須附接受函或相關證明文件,技術移轉須附上合約書,專利須附上專利證書,採相同 貢獻作者計分者須附該論文註明「相同貢獻作者」部份之電子檔,五年內曾生產或請育嬰假或曾服國民義務役 而延長選取研究成果著作期限者請附證明文件,前述文件請掃描附於本表之後一併上傳,未附者將不採計。 ?註2.申請人填寫本表之資料經核對結果,若填寫不實將予更正,無法辨識者將取消計分,蓄意造假者,其申請案不 予通過外,並送本會學術倫理審議委員會按情節輕重程度議處。 3 檢附上傳之相關證明文件 ,請勾選下列須附之文件並將其附於B表後,轉成PDF檔一併上傳, ?1.表B所列被接受但未出刊之論文須附接受函或相關證明文件 ?2.表B所列專利須附專利證書 ?3.表B所列技術移轉須附合約書 ?4.採計相同貢獻作者計分者,須附該論文註明「相同貢獻作者」部份之影本 ?5.5年內生產或請育嬰假證明文件 ?6.5年內服國民義務役證明文件 4 填 表 說 明 一、填表前提醒事項 請參照填表說明填妥表A、表B,以及備妥相關所須證明文件附於表後,轉成(一) PDF檔一併上傳。(本「填表說明」不須上傳) 務必上國科會網站首頁登入「研究人才」網頁,詳實更新或填寫個人資料之3項(二) 表格,包括,(表C301)基本資料、(表C302)論文著述、(表C303)專利及技術移 轉,否則將造成審查資料不全以及個人資料無法核對。 二、 「研究年資」及填入「表B」 之代表性研究成果篇數 1.研究年資滿5年以上者,請選擇5年內最佳代表性研究成果至多7篇填入「表B」計算RPI, (一) 依次,「研究年資」僅滿4年者選擇5年內至多4篇,僅滿3年者選擇5年內至多2篇,未 滿3年選擇5年內至多1篇最佳代表性研究成果填入「表B」計算RPI。 2.五年內曾生產或請育嬰假者請於七年內選擇上列所須論文篇數,研究年資則扣除2年後,於 表中所列四項年資中勾選年資,並請附上生產或請育嬰假證明文件。 3.五年內曾服國民義務役者,得加上實際服役時間延長選擇上列所須論文篇數,研究年資則扣 除實際服役時間後,於表中所列四項年資中勾選年資,並請附上服國民義務役證明文件。 研究年資之起算時間 (二) 1.任國內外大學院校專任助理教授起。 2.具博士學位任國內外專任教學或研究人員起 (博士後年資不計) 。 3.任技正或國內外副研究員或相當副研究員資格起。 4.任講師或具碩士學位任國內外教學或研究人員滿四年起。 5.任主治醫師滿二年起。 (三) 若具多項年資,應合併考慮,例如任主治醫師滿4年或任講師6年後,在職進修 4年獲博士學位,其於獲博士學位時之研究年資應為滿6年,其餘類推。 三、 研究成果類別代碼 類別代碼 研究成果 類別代碼 研究成果 01 正式論文,Full Article, 04 綜合評論 (Review Article) 簡報型論文(發表原始研究成果之 05 專利 Letter, Short Report, Note, 02 Communication, Accelerated或 06 技術移轉 Rapid Publication等) 03 病例報告(case report) 07 專利且技轉 四、 研究成果名稱之填寫 必須為2008.1.1迄今發表之前項所列之各類研究成果,若填寫不實或無法查證,則該項成果將不予計 分。若為已接受但尚未刊印或刊印中之期刊論文,須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未附證明文件者不予採計。 (一) 正式論文,Full Article,、簡報型論文、病例報告或綜合評論等名稱之填寫, 1. 完整填寫所有作者(按期刊原排序)、論文名稱、期刊名稱、年份、卷期及起 2. 迄頁數。 3. 請加劃底線表示申請人,主持人,及期刊名稱。 4. 通訊作者請於姓名前以'*'符號標示。 5. 期刊名稱務必填寫全名,或使用JCR,Journal Citation Reports,之縮寫。 6. 若發表的研究成果刊載於SSCI期刊,請於論文名稱後面加註,SSCI,。 刊載於EI收錄之期刊,請於論文名稱後面加註,EI,。 (二) 專利及技術移轉之填寫,主持人務必上國科會研究人才網個人網頁,更新國、內5 外專利或技術移轉(表C303)。 1. 專利必須填寫專利名稱、發明人、證書號碼、國別、專利期間。 2. 技術移轉必須填寫技術名稱、技轉金額及對象、年份。 3. 若為國外專利或技術移轉,請同時提供專利或技術移轉名稱之中文譯名。 4. 請參看本填表說明六之(二)填寫(C)、(J)、(A)三項加權分數。 6 五、 不同研究年資選取研究成果之篇數上限(M)及「指標上限滿分」 研究年資 M 指標上限滿分 滿5年及5年以上 7 525 (7x75) 滿4年但未滿5年 4 300 ( 4x75) 滿3年但未滿4年 2 150 ( 2x75) 未滿3年 1 75 ( 1x75) 六、 研究成果計分 (一) 學術期刊論文之計分,每篇論文依下列方式填入論文性質分類、刊登雜誌分類排 名及作者排名等3項之加權分數後,求其乘積(C×J×A)即為該篇論文之歸類計分。 1.論文性質分類加權分數(C) 論文性質分類 加權分數(C) 3分 正式論文,Full Article, 2分 簡報型論文 1分 病例報告 2分 綜合評論,Review article,,1年1篇為限 註1.技術報告或 DNA、RNA及amino acid序列登錄,均不計分。 註2.碩、博士論文、未發表於學術期刊之論文或研究報告、科普性、評論他人或自己論文、或回覆其他 評論者之意見或疑問等而非發表自己研究成果數據之文章、學會年會或研討會摘要、以及專書或其 章節,均不能視為上表所列各項論文。 2.學術論文刊登雜誌分類排名加權分數(J), 2-1. 國外SCI、SSCI期刊排名百分比 加權分數(J) (期刊排名/該領域期刊總數,以2011年版JCR資料為準) IF IF,5 排名?20.00% 5分 20.00%<排名?40.00% 4分 40.00%<排名?60.00% 3分 60.00%<排名?80.00% 2分 排名80.00%以後 1分 參看附表1 2-2. 國內SCI期刊 2-3. EI期刊 1分 ,以2011年版Publications in Engineering收錄資料為準, 0.5分 2-4. 其它國內外非SCI、SSCI、EI學術性雜誌 3.作者排名加權分數(A) 作者序 加權分數(A) 第1作者或通信作者 5分 第2作者 3分 第3作者 1分 7 第4作者或以後之作者 0.5分 1.有2位作者相同貢獻,相同貢獻作者均以其排序之加權分數90%計分,如發表 於IF,6之期刊論文其加權分數以100%計分。 相同貢獻作者 2.有3-4位作者相同貢獻,相同貢獻作者均以其排序之加權分數60%計分,如發(Equal Contribution) 表於IF,10之期刊論文其加權分數以100%計分。 採計相同貢獻作 者計分者,須附該論3.有5位及以上作者相同貢獻,相同貢獻作者均以其排序之加權分數30%計分。 文註明「相同貢獻作 4.相同貢獻之作者均與其最先一位視為同一排序,之後一位作者之排序則以其在者」部份之影本。 所有作者中之實際序位計算加權分數,以上計分若未達0.5分者均以0.5分計 分。 8 (二) 五年內專利或技術移轉之加權分數 (2008 1.1.以後獲得之專利或簽約之技術移轉) 加權分數 No. 類 別 (C) (J) (A) 1 15 1 1 國內新型或新式樣專利 2 20 1 1 國外新型或新式樣專利 3 40 1 1 國內發明專利 4 50 1 1 國外發明專利 5 50 1 1 技轉金台幣20萬元以下之技術移轉 6 60 1 1 技轉金台幣20-50萬元(含20萬元)之技術移轉 7 75 1 1 技轉金台幣50~100萬元(含50萬元)之技術移轉 8 90 1 1 技轉金台幣100萬元以上(含100萬元)之技術移轉 註1. 同一項發明獲多個國家(多處)專利者仍視為一件專利,選其最高之分數計分,已有發明之新型改良 不視為另一件專利,專利且有技轉者採其一或較高之技轉分數計分,不能分為兩次計分。 註2. 同一專利或技術移轉之所有共同發明人或技術共同所有權人,立合約人,3人以內者各以本表所列 加權分數100%計分,4人者各以本表所列加權分數之90%計分,5人或5人以上者各以本表所列 註3. 加權分數之80%計分。 註4. 技轉金額以技轉合約所載為準,以同一專利或同一技術之技轉累計總金額計算。 非真正技術移轉產生之技轉金,如研究計畫之先期技轉金等,不能視為上表所列之技轉金項目。 ,表B填表舉例, 本「表B填表舉例」僅供參考,不須上傳。 研究人員近五年內研究表現指數,RPI,統計,表B, 姓名 院區/科別 ? 滿5年以上(選最佳7篇), ,滿4年(選最佳4篇), ?滿3年(選最佳2篇), ?未滿3年(選最佳1篇) 1.五年內曾生產或請育嬰假者請於七年內選擇上列所須論文篇數,研究年資則扣除2年後,於上列四項研究年資, 年資中勾選年資,並請附上生產或請育嬰假證明文件影本。 (請打,) 2.五年內曾服國民義務役者,得加上實際服役時間延長選擇上列所須論文篇數,研究年資則扣除實際服役 時間後,於上列四項年資中勾選年資,並請附上服國民義務役證明文件影本。 刊登 成果 論文 作者 5年內(2008.1.1 迄今)代表性研究成果名稱 雜誌 ?1.學術論文必須填寫所有作者(按期刊所刊登之原排序)、著作名 性質 排名 序類別 分數 稱、期刊名稱、年份、卷期、起迄頁數。 分類 分數 分數 (CxJxA) 號 代碼 ?2.專利必須填寫專利名稱、發明人、證書號碼、國別、專利期限。 分數 ?3.技術移轉必須填寫技術名稱、技轉金額及對象、年份。 (參看填表說(C) (A) (J) 明之三) ,Txxx KJ, Cxxxx H, Jxxxxx CC, Txxx resxxxxx imaxxxx of 3 3 5 1 1 anterior cruciate lxxxxx rupture. BMC Musculoskel Disord. 2009 45 Jul 8;5:21 Txxi KJ, Sxxx PW, ,Hxxxx WC, Syyyyyy Assisted Tyyyyy for 1 3 5 The Ryyyyl of A Femoral Interlocking Nail -- A Technical Note. 2 1 15 BMC Musculoskelet Disord. 2007 Oct 17;6(1):51 Cxxxxx Cxxx, Cxxa KH, Txxi KJ, Sxx-Zx Hxxx & ,Sxx-Txxx 3 1 1 3 1 Yxxxx,, An Ixxx Nexx Txp Pxxitixxg Syxx for EpxxxlAnxxxxia 3 Prxxss. J. of Biomed. Eng. Society. 2008. Vol. 6, p.121-11. (EI) ,Sxxn YC, & Txxx KJ, The Rxxe of Inxxxxtion Prexxxtion 3 1 3 4 1 Foxxts inBxxef Upxxing.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Psycholog., 9 (2009) 12, 119-119,SSCI, 5 6 7 72 積分,以上各項研究成果分數之總和, 24 研究表現指數(RPI)【(積分x100)/ 指標上限滿分】 ?註1.已被接受但未出刊之論文須附接受函或相關證明文件,技術移轉須附上合約書,專利須附上專利證書,採相同貢獻作者計分者須附該論文註明「相同貢獻作者」部份之電子檔,五年內曾生產或請育嬰假或曾服國民義務役而延長選取研究成果著作期限者請附證明文件,前述文件請掃描附於本表之後一併上傳,未附者將不採計。 ?註2.申請人填寫本表之資料經核對結果,若填寫不實將予更正,無法辨識者將取消計分,蓄意造假者,其申請案不予通過外,並送本會學術倫理審議委員會按情節輕重程度議處。 附件3-1 本院認可之中醫期刊 國內, 中台灣醫學科學雜誌 中醫藥雜誌 生物醫學會雜誌 大陸, 新中醫雜誌 中醫教育雜誌 中國針灸雜誌 中國骨傷雜誌 中國中醫骨傷科雜誌 中國中藥雜誌 中醫雜誌 中國中西醫結合雜誌 中國中西醫結合消化雜誌 北京中醫藥大學學報 廣州中醫藥大學學報 上海中醫藥大學學報 成都中醫藥大學學報 南京中醫藥大學學報 中國醫藥學報 中西醫結合腎病雜誌 中西醫結合肝病雜誌 中草藥 中藥材 國外, American Journal of Acupuncture 主治醫師職位晉升作業準則 A-3-1 101年09月01日第12次修訂 附件3-2 本院認可之牙醫期刊 國內,中華牙醫學雜誌 台灣口腔顎面外科學會雜誌 中華民國齒顎矯正學雜誌 主治醫師職位晉升作業準則 A-3-2 101年09月01日第12次修訂 附件4-1 ? 學術組 ____年度主治醫師 __________級職位晉升申請表 ? 臨床組 院區,?林口 ?基隆 ?嘉義 ?高雄 ?桃園 申請日期, 年 月 日 姓名, 科別, 身份證號, 醫師代號, 生日, 最高學歷, ,博士,碩士,學士 ___年___月___日 學校_________ 系所___________(___年___月畢) 現任職級, 部定教職, _______組_____________主治醫師 _____________________(未有部定職級者免填) 職級生效日,_____年________月 職級生效日,_______年________月 本次申請職級身分, 主治醫師PF年資積分起算年月,? _____組___________主治醫師,職級生效日,_____年______月, ________年______月 ? 一般級主治醫師 主論文 第一作 共同作 通訊作 篇數 著作別 \ 類 別 者篇數 者篇數 者篇數 小計 著作編號 本SCI、SSCI、EI雜誌 次 提專科醫學會雜誌 報 論 長庚醫誌 文 彙 (總合計 申 請 歸類積分,_______分 者 填申請晉升醫師,_______________ ) 寫 論文資料填寫 ?正確 ?調整如上 審查確認 論文歸類積分 ?正確 ?須調整為,______,分 (由教學部填寫) (敬請科主任針對申請者於近年內於科內之教學、研究及服務三方面之表現予以陳述及評核。請具體列述,不 敷使用,請另以A4紙繕打) 主 管 意 見 科主任簽名,__________ 科部主任,_______________ 科系主任,__________ 姓名, 科別, 申請晉升職級,,學術組,臨床組___________主治醫師 (P1/P2,續下頁) 一、基本資料確認 ? 通過 ?不通過,原因,?年資不符?論文積分不足?缺合格論文, ? 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病歷品質審查 ? 通過 ? 不通過 ? 無住院科 ? 其他,__________ 三、口頭報告審查 ? 通過 ? 不通過 (請簡要具體列述,如一般醫學教育導師等,如不敷使用請另以A4紙繕打) 四、全院醫學教育貢獻, ? 無 ? 有, 醫 教 會 五、近3年內各委員會紀錄, 資審會 ?無 ?有(如附件) 研審會 ?無 ?有(如附件) 醫品會 ?無 ?有(如附件) 倫理委員會 ?無 ?有(如附件) 醫療爭議 ?無 ?有(如附件)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附件) 執行祕書,__________________ 綜合評定, ?推薦送審 ?不推薦送審 主席,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推薦送審 ?不推薦送審 院 長 院長,______________________ (P2/P2,本頁完) 附件4-2 個人對本院及科教學及其他貢獻 請針對個人於升任現職以後在教學、研究及服務3方面實際表現,提出自我申報,以A4紙規格繕打檢附,。 1. 教學貢獻, 申請者在現職級期間參與教學之具體表現,其項目包含,A.對於在學學生、實 習醫學生、住院醫師等教學之質量表現。B.發表新的教育模式、方法或資料。 C.協助教育及衛生主管機關、醫學院或本院訂定重要之教學計劃與原則。D.病 歷品質及其教學記錄之質量。E.對於開業醫師教育之貢獻。F.對於民眾衛生教育 之貢獻。G.上述活動各項教材及文獻。 2. 研究表現, 申請者擔任現職級期間所發表之論文或相關研究之具體表現,其項目包含,A. 學術論文發表之質量、指導提攜後進或與同儕合作狀況、論文表現在國內、外 相同專科領域間之水準、論文研究之創新性、論文價值及被引用狀況。B.於學 術性會議受邀"宣讀"相關學術論文之表現。C.參與本院或院外相關醫學雜誌之 編輯或評審狀況及該雜誌之被引用狀況與學術排名。D.研究主題與研究領域相 關性。E.整體研究之設計能力、指導與監督工作表現。F.取得國內外專業學院之 院士或相對等之榮譽職稱狀況。G.取得國內外醫學院之博士、碩士學位等學位 或曾進修相關研究課程狀況。 3. 專業服務與醫務行政貢獻, 申請者在近3年來對於專業服務或醫務行政之貢獻,其內容可包含,A.於院內 醫療服務中病患之評價。B.參與本院推動之醫療服務最優化活動之狀況。C.參 與國內外醫療團體之狀況及擔任理監事重要幹部表現。D.參與本院各委員會或 國內其他重要醫療學術委員會活動狀況。E.參與科內之醫務行政工作狀況。 主治醫師職位晉升作業準則 A-4-2 101年09月01日第12次修訂 附件5 Curriculum Vitae Name,Family Name,First Name and Middle Name ,In Chinese,English, Sex, Birth Date, Birth Place, Citizenship, Home Address ,TEL NO, Office Address ,TEL NO, Chinese Permanent Registration NO.,or any other person identification NO, Language, Spouse,,Name, Birth Date, Children,,Name, Birth Date, Sex, Education,,Date, Name of Medical or Dental School, Location, Post-Graduate Education,,Date, Department, Graduate School, Location, Degree—M.S.or M.A. or Ph.D, Academic Appointment,lnclude Teaching Experience,,,As Above, Employment Record,,Date,Title, Department, Name of Hospital of Institutions,Location, Board Certification,,Date,Name of the Board ,Certification NO., Licensers,1.Chinese License NO 2.Foreign State License NO Professional Affiliations,,Medical Organizations or Societies, Professional Activities,,Include Administrative Experience, Committee Membership, editorial Boards of Journals,…….. etc., Research Interest, Research Project,,Please list in research subject, research grant from the institutions and research records no, as HMRP, NMRP, CMRP, etc. by yearly) Bibliography,1.Publications,,Please List In Bibliographical Form-Local Publication and International Publication, First Author and co-author, 2.Presentations,,Title, Meeting Location, Date, Oral/Poster, Honor &/or Awards, Other Information You Want Us to Know, References,,Name, Title, Address, Signature, Date, 主治醫師職位晉升作業準則 A-5 101年09月01日第12次修訂 附件6-1 資 料 提 報 確 認 表 ,CHECK LIST, ? 1.所提報之論文,均依本院論文檢送規定之期間發表在「SCI,科學引用文獻 索引,」、「SSCI」、「EI」、國內各專科醫學會雜誌及長庚醫學雜誌之「論 文抽印本」或「論文接受函及原稿」,後者僅適用於申請晉升「助理教授」 或「講師」職級者,。 ? 2.申請晉升檢附之論文均已在本院登錄,附論文接受函及原稿除外,,且主治 醫師職位晉升論文歸類計分表已填寫完整。 ? 3.以本院教職身分申請晉升者,其論文不曾使用於本院現職之職位晉升。 ? 4.主治醫師職位晉升申請表,表中論文篇數與前述1-3項相符合。 ? 5.論文歸類計分表、論文對照表及履歷表內之論文編號相符。 ? 6.所提論文之論文積分數或論文篇數已達本院規定標準。 ? 7.已申報主要論文著作,其論文編號與履歷表內之論文編號相符。 ? 8.履歷表已依規定完整填寫。 ? 9.已檢附在職證明正本、部定證書影本,未有部定教職者免附,。 ? 10.已申報有關升任現職級後於教學、研究及服務方面之表現,以A4規格紙 張繕打,。 ? 11.已檢附現職任內與教學相關教材及資料,上限3份,。 ? 12.前述各項資料已檢附紙本1份放入申請案卷。 ? 13.確認論文抽印本封面右上角已註明與「論文歸類計分表」論文相符之編號 ? 14.已附上主治醫師職位晉升論文歸類計分表。 ? 15.發表論文資料之格式已確依規定格式整理。 ? 16.申請案卷資料已確依規定排列順序。 ? 17.申請晉升學術組教授及副教授者,已確實依據國科會之規範製作「近5年 內研究表現指數(RPI)統計表」供評審委員參考。 本人已詳細閱讀並了解本院「主治醫師職位晉升作業準則」之規定,並已確認所檢附之文件資料均真實無誤。若所檢附之文件資料與主治醫師職位晉升作業準則中之規定不符,本人了解將會影響本人職位晉升之申請。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主治醫師職位晉升作業準則 A-6-1 101年09月01日第12次修訂 附件6-2 主治醫師職位晉升 申請案卷資料 排列順序表 資料放置區段 區段名稱 放置資料順序 1. 主治醫師職位晉升申請表(科、系、部主任不須簽 名) 2. 「升任現職級後於教學、研究及服務方面表現」 之自我申報資料,以A4規格紙張繕打, 第1區段 申請資料 3. 資料提報確認表,CHECK LIST, 4. 改推薦晉升適當職級意願調查回覆,由申請者依 意願勾選, 5. 【,申請者自製標籤分頁紙,申請資料】 1. 主治醫師職位晉升口頭報告評審表3份,由院區 教學部掃描上傳HIS系統,不夾入案卷內, 第2區段 審查資料 2. 主治醫師職位晉升病歷審查表3份,由院區教學 部掃描上傳HIS系統,不夾入案卷內, 3. 【,申請者自製標籤分頁紙,審查資料】 1. 個人履歷,CV, 2. 各類證件,如,院內聘書、學位證書、醫師證書、 專科醫師證書、在職證明…等, 第3區段 履歷證件及推薦 3. 推薦信,由院區教學部掃描上傳HIS系統,不夾 入案卷內, 4. 【,申請者自製標籤分頁紙,履歷證件及推薦】 1. 論文歸類計分表 2. 近5年內研究表現指數,RPI,提報表,僅申請晉 升學術組「教授」或「副教授」者需填報, 3. 現職後之「論文抽印本」,封面右上角註明與「論第4區段 論文資料 文歸類計分表」著作編號相符之編號,,或「論文 接受函及原稿」,僅適用於申請晉升「助理教授」 及「講師」職級者, 4. 【,申請者自製標籤分頁紙,論文資料】 1. 現職任內與教學相關之教材及資料,與上傳檔案 相同,上限3個, 第5區段 教學成果及教材 2. 【,申請者自製標籤分頁紙,教學成果及教材】 備註,審查作業結束後,案卷資料由院區教學部歸還申請者留存 主治醫師職位晉升作業準則 A-6-2 101年09月01日第12次修訂 附件6-3 申請職位晉升之醫師 提交發表論文資料的格式規範 為便於職位晉升評審委員審查申請者提交之論文資料,個人履歷,Curriculum Vitae,內之「Publications」中登載之論文, 1. 應於SCI論文之英文篇名後註明引證係數,Impact Factor,及領域排名, 如, Effective Duration of Antimicrobial Therapy for the Treatment of Acute Lobor Nephronia. Pediatrics 2007, 117(1):84-89 ,SCI,IF=5.012,Pediatrics 1/68,。 *2. 若申請者為「通訊作者」時,應以粗體、底線及上標號標示,如, *, Chang HW, Yang CH, Yeh KH Wu CJ, Yip HK *3. 若申請者為「第一作者」時,應以粗體及底線標示,同時以上標號標 示該篇論文之通訊作者,如, *, Yang CH, Yeh KH Yip HK, Wu CJ, Chang HW *4. 若申請者為「共同作者」時,應以粗體及底線標示,同時以上標號標 示該篇論文之通訊作者,如, *Yip HK, Wu CJ, Chang HW, Yang CH, Yeh KH 主治醫師職位晉升作業準則 A-6-3 101年09月01日第12次修訂 附件7 部定教師晉升年資規定 本院 教育部現任 申請職級 教育部現職年資 現任職級 職級或學位 副教授 3年,兼任6年,以上 教授 教授 博士學位 畢業後從事相關研究8年以上 助理教授 3年,兼任6年,以上 副教授 副教授 博士學位 畢業後從事相關研究4年以上 講師級 3年,兼任6年,以上 ,中、牙,醫學系畢業9年以上,其中醫學中無 助理教授 助理教授 心主治醫師4年以上 博士學位 不限 碩士學位 畢業後從事相關研究4年以上 碩士學位 不限 講師 講師 無 ,中、牙,醫學系畢6年以上 助教 3年以上 主治醫師職位晉升作業準則 A-7 101年09月01日第12次修訂 附件8 年度主治醫師職位晉升 初審評核表 編號, 現任 現任職級 職級 晉升日期 科申請晉姓名 本次申本次申請別 升職級 請職級職級晉升 身分 日 臨床 研究 及 學術 表現 ?擬推薦晉升 ?擬不推薦晉升 初審委員,_______________ (簽章) 主治醫師職位晉升作業準則 A-8 101年09月01日第12次修訂 附件9 年度主治醫師職位晉升複審評核表 編號, 科現任現任職級申請晉姓名 別 職級 晉升日期 升職級 項次 評 核 內 容 評語,請針對申請者之各項優缺點詳盡評核, 1. 學術論文之發表。 2. 於學術性會議宣讀學術論文。 3. 參加學術雜誌之編輯及其評審。 臨床 4. 正進行中之研究工作。 研究5. 研究計劃或研究工作之設計、輔導 及 與監督。 學術 6. 國內外專業考試或取得國內外專 表現 業學院之院士。 7. 取得國內外大學之博士、碩士學 位。 ? 擬推薦晉升 ? 擬不推薦晉升 複審委員,_____________ (簽章) 請提供評語以利彙整後供未通過晉升者改進參考。 主治醫師職位晉升作業準則 A-9 101年09月01日第12次修訂 附件10 改推薦晉升適當職級 意願調查 主旨,為爭取主治醫師晉升甄審時效與確保 貴醫師晉升權益,擬事前徵詢 貴醫師 對於若經評審未能通過原申請職級時,得由評審委員會逕行推薦、核給適當職 級,敬請 惠予確認賜覆。 說明, 一、 依本院決策委員會94年度第3次會議決議,本院主治醫師職位晉升評定作 業時,對於經評審未通過其申請之職級者,得由評審委員會逕行推薦晉升適 當職級,但限申請人自行勾選同意者。 二、 本院主治醫師職級晉升申請未獲通過者,得經主治醫師職位晉升評審委員會 改推薦適當職級資格規定如下, 申請職級 改推薦適當職級 年資規定 學術組教授 臨床組教授 學術組副教授6年(含)以上 學術組副教授 臨床組副教授 學術組助理教授6年(含)以上 一般級主治醫師,主治醫師起算年資學術組助理教授 學術組講師 第2年(含)以上, 三、 敬請 貴醫師充分瞭解後填表回覆,併同晉升申請案件檢送教學部,以利後 續晉升審查作業辦理,若 貴醫師未勾選意願,則視同 貴醫師不同意,故 原申請職級若未通過時,將不再另行討論是否推薦晉升其他適當職級。 主治醫師職位晉升評審委員會 啟 改推薦晉升適當職級 意願調查回覆 姓名, 院區, 科別, 本次申請晉升職級, ? 學術組教授 ? 學術組副教授 ? 學術組助理教授 本人 ? 同意 ? 不同意 若經評審未通過原申請職級,得由評審委員會逕行 推薦晉升適當職級 ? 年資尚未符合規定 簽名,_________________,本人簽名, 主治醫師職位晉升作業準則 A-10 101年09月01日第12次修訂 附件11 主治醫師職位晉升 「院區評審委員會」 評估要項 項次 項目 內容 資料提供部門 1 院長信箱正負向案件數及評估 院區管理部 醫政組 2 醫療爭議案件數及評估 院區 法務 院區管理部 醫政組 3 性騷擾事件數及評估 人資部 員工諮商 臨床服務 4 健保糾舉案件數及評估 院區醫事處(課) 5 健保核減案件數及評估 院區醫事處(課) 6 違反執業規定件數及評估 院區管理部 醫政組 7 服務優良選拔獲獎 院區管理部 醫政組 8 醫療品質 醫療品質審查結果及評估 院區管理部 醫品 9 研究倫理 違反研究倫理案件數及評估 院區醫研部 10 擔任教學專責主治醫師及評估 院區教學部 11 獲選為優良教師之紀錄 院區教學部 負責教學訓練及活動情形, 1. 全院性演講之次數 2. 全院病理討論會之次數 3. 院(科)際教學研討會之次數 教學表現 4. 專科教學研討會之次數 12 5. 參與OSCE、Mini-CEX、實證醫學、院區教學部 DOPS等教學事務之時數 6. 教學住診次數 7. 開設教學門診 8. 科內教學委員實績 9. 其他(如,360度評量結果…) 1. 資審相關案件(如,不當對外發言損 及院譽、受警告(含)以上懲處紀錄、… 13 其他 等) 2. 對科內及院內作業配合度 3. 其他 主治醫師職位晉升作業準則 A-11-1 101年09月01日第12次修訂 年度主治醫師職位晉升 院區評審委員會審查結果彙總表 申請晉升類別 評審結果 序號 科別 姓名 組別 職級 推薦 保留 不推薦 說明 XXXXX XXXX V 1 學術組 教授 XXXXX XXXX 2 V XXXXX XXXX 3 副教授 V XXXXX XXXX 4 V XXXXX XXXX 5 助理教授 V XXXXX XXXX 6 V XXXXX XXXX 7 講師 V XXXXX XXXX 8 V XXXXX XXXX 9 V XXXXX XXXX 10 V XXXXX XXXX 11 V … 院區評審會議主席,院長,, 主治醫師職位晉升作業準則 A-11-2 101年09月01日第12次修訂 附件12 主治醫師職位晉升 審查基準 院區評審委員會 各職級晉升審查小組委員 各職級晉升審查小組會議 臨床表現 學術表現 綜合審查結果 審查結果 審查結果 推薦 推薦 推薦 推薦 不推薦 不推薦 1. 依審查結果推薦或不推薦 保留 推薦 2. 無共識案件提交主治醫師職 位晉升評審委員會討論 保留 不推薦 不推薦 1. 依審查結果推薦或不推薦 不推薦 推薦 2. 無共識案件提交主治醫師職 位晉升評審委員會討論 不推薦 不推薦 不推薦 主治醫師職位晉升作業準則 A-12 101年09月01日第12次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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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生活休闲
上传时间:2017-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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