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处罚条例教师处罚条例 一、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工,迟到5分钟扣1分,10分钟扣2分, 以此类推,迟到30分钟记旷工,扣一天工资。无故旷工一天扣3天工资, 并记过处分1次,连续3次自动开除。 二、要热爱小朋友,体罚或打骂幼儿,扣10分并自动开除。 三、上课语气亲切、和蔼、不说粗话、脏话,违者1分/次。 四、上班时间请说普通话,违者1分/次。 五、上班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会客时间超过5分钟扣1分。 六、作好该班物品保管及清洁工作,所领物品遗失或损伤,照价赔偿。物品未 /次。卫生不到位扣1—3分/次,床上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