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卫生无害化处理制度动物卫生无害化处理制度 为防止动物疫病的发生和传播,规范病害动物、病害动物产品 无害化处理工作,根据《动物防疫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动物屠宰加工企业应配备焚烧炉、污水处理等无害化处理 设施。 二、发病、病死或死因不明的动物、经检疫确认为不可食用的 动物产品,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对非动物疫病引起死亡的动物,应当在当地动物卫生监督 机构指导下进行处理;对病死但不能确定死亡病因的,应立即采样 进行试验室确诊,动物尸体应当在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监督下进 行无害化处理。 四、无害化处理的方法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