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县解决城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 - 吉安市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批转吉安县解决城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
难发展规划和年度
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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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研究~现将县房管局制订的《吉安县解决城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批转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十一月 日
吉安县解决城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
和年度计划(2008 -2010年)
县房管局
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是社会主义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城镇住房
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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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的补充和完善。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是全面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健全廉租住房制度~加快解决城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切实改善我县低收入家庭的住房状况~全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建设部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指导意见》(建住房[2007]218号)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基本原则
解决城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和社会性强~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全面覆盖~应保尽保的原则。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措施。根据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结合我县社会经济的发展水
平~逐步把低收入、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不断改善人居环境。
,二,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必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在制定统一的保障规划基础上~统筹安排、分步实施~真正做到精心组织、公开公正、群众得益、人民满意。
,三,适时调整~动态管理的原则。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是政府通过住房政策来满足其基本居住需求。保障范围、保障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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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政策的确定必须与一定时期社会经济发展的水平相适应。只有做到适时调整、动态管理才能提高政府公共资源配置的使用效率。
二、总体目标
力争通过3-5年的时间~建立健全以廉租住房、住房租金补贴、经济适用住房和公共租赁房为主要形式的解决城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制度~大力发展和
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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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市场~扩大住房公积金归集面~积极探索解决我县城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形成满足群众基本居住需求、具有我县特色的住房保障体系。
三、范围和对象
我县城区常住人口5.3万、计1.7万户~人口自然增长率8‰~人均GDP7000元~城镇在岗职工年工资总收入12857元~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500元。城镇家庭人均收入低于150元的~政
府进行差额救助。城区人均住房面积33平方米。根据国家、省关于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决定先解决家庭年收入在5000元以下、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0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在此基础上再逐步扩大到家庭年收入8000元以下、人均住房面积不足15平方米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廉租住房、住房租金补贴、经济适用住房和公共租赁房的保障对象必须是具有吉安县城区常住户口、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低收入家庭享受廉租住房和住房租金补贴政策,中等偏低收入家庭申购经济适用住房,未能申请到廉租住房和住房租金补贴、但又无力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住公共租赁房。
根据老住宅小区年久失修、基础配套设施缺乏以及其居住群体多数为中低收入家庭等实际情况~大力开展老住宅小区综合整治~落实长效管理~延长住宅使用寿命~切实改善这部分居民的居住环境。
四、进度和要求
根据我县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的目标任务~结合经济发展水平~明确时间要求~合理安排、分层实施、从低到高、有序推进。
,一,2008年重点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其中特困家庭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
,二,2009年把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全部纳入经济适用住房和公共租赁房的保障范围。
,三, 2010年在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基础上~通过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房等形式~逐步解决中等偏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五、措施保障
,一,提高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比例~多渠道筹措房源。今后3年中~实物配租占廉租住房总户数的比例逐步提高至80%左右~约300户。实物配租的房源主要来源于:在中低价位、中小套型商品房开发项目中分散配建,政府出资兴建,收购二手房和空置商品房,以及政府存量住房的盘活。新建、配建和收购的廉租住房产权收益归国家所有。
在中低价位、中小套型商品房开发项目中分散配建和政府投资兴建的廉租住房~应根据建筑规范强制性标准的要求~面积必须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列入控制性规划指标~作为土地出让招标的前置条件。收购二手房和空置商品房~以及政府存量住房的盘活作为廉租住房面积必须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根据建设周期的实际情况~2008-2009年廉租住房的房源以配建和兴建为
主~2010年以收购的为主。在中低价位、中小户型商品房开发项目中配建廉租住房的办法由县房管局会同相关部门另行制订。
,二,加大住房租金货币补贴覆盖面。根据我县经济发展以及房屋租赁市场变化等情况~及时调整租金补贴标准~让低收入家庭能真正租到满足基本居住需求的住房。2008年房屋租赁补贴标准调整到每人15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补贴1.5元人民币~租赁补贴标准根据住房租赁市场租赁价格变化进行调整。县财政每年安排不低于1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租金补贴。
,三,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管理。开发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坚持政府组织实施、总量保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做到保本微利、控制对象、限价销售、公开公平。确保每年建设供应量不低于100套。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实行申请、审批、公示和轮候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和国有土地收购储备项目中的被拆迁户经申请、审批、公示后无异议的一次性供应,其他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公开摇号轮候。
,四,建立公共租赁房制度。公共租赁房是指产权归出资、建设单位所有~以接近于市场租金水平的租金标准向特定对象出租的普通商品住房。公共租赁房以中小套型为主~建筑面积控制
在60-90平方米。未能申请到廉租住房和住房租金补贴、又无力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以申请租住。
鼓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出资建设、收购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宅~以保本、微利的原则~按廉租住房的方式进行运作~产权和收益归建设出资单位所有。
,五,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覆盖面。严格执行住房公积金缴存限额规定~用好管好住房公积金。积极支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消费的公积金贷款~适当放宽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支付房租等住房消费的支出条件。健全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决策制度~落实监管责任~加强住房公积金的风险控制体系建设。加大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力度~逐年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覆盖面~力争使全县归集人数从目前的1.32万人提高到2010年的1.4万人~归集余额从目前的0.83亿元提高到2010年的1.24亿元。对拒不缴存或擅自降低标准等损害职工利益的行为~加大执法查处力度。
,六,继续实施老住宅小区综合整治。2007 --2010年~基本完成42幢约8.4万平方米房改房屋面防渗隔热维修~切实改善老住宅小区居民的居住条件。实行综合整治的老住宅小区~必须做到边整治边落实管理~杜绝重整治轻管理的现象~实现老住宅小区的长效管理。
,七,大力发展和规范房屋租赁市场。发展和规范房屋租赁
市场~是完善住房供应体系~实施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对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管理~严肃查处房屋租赁中介的违规行为~坚决打击“黑中介”,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为~加强房屋租赁管理,建立覆盖全县的房地产租赁管理网络系统,制定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市民把闲置的中小套型住房向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出租。
,八,落实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建设用地保障。我县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保障用地有四块共17.8万平方米合267.08亩。其中文山路以南、高昌路以西、原民政局福利院4321平方米合6.47亩作为2008年度解决城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建设保障用地,凤凰路以东老干部宿舍旁9775平方米合14.7亩作为2009年度解决城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建设保障用地,富川路以东、庐陵大道以北、国税局新办公楼对面3.94万平方米合59. 2亩作为2010年度解决城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建设保障用地,县自来水公司办公楼对面经二路以东12.44万平方米合186.71亩作为我县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建设后备发展用地。
,九,多渠道筹措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资金。我县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资金主要来源于以下五个方面:一是县财政预算内安排的资金~二是国有土地出让净收益的10%~三是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按规定提取的城市廉租住房补充资金~四是社会捐赠的资金~五是其他渠道筹集的资金。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
困难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并接受审计和公众监督。2008年筹措960万元,其中县财政预算500万元,专项资金进行保障性住房建设~用以解决城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2009年筹措1180万元专项资金进行保障性住房建设~用以解决城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其中2008年经济适用住房销售收入可占专项资金的50%,,2010年筹措1350万元专项资金进行保障性住房建设~用以解决城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其中2009年经济适用住房销售收入可占专项资金的55%,。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资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办法~由县房管局、财政局会同相关部门另行制定。
,十,切实落实各项优惠政策。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用地~实行行政划拨方式供应,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小区外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费用由政府承担,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中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减免。收购二手房和空置商品房~以及盘活政府存量住房作为保障性住房~减免相关税费。由政府出资兴建和在中低价位、中小套型商品房开发项目中配建的廉租住房以及职能部门收购、兴建的公共租赁房等解决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用房~减免相关税费。廉租住房、公共租赁房租金收入免交营业税、房产税、政府调节基金。各商业银行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优先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性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不得
上浮。
,十一,明确工作职责。成立县解决城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房管局。负责组织实施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制定城区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年度计划~做好政策调整、业务指导、资金核定、督查督办等工作。
县发改委要对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建设项目优先立项。
县规划建设部门要把保障性住房建设纳入城市建设的总体规划。根据城区居住区规划的要求~编制好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廉租住房、公共租赁房的详细规划。
县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规划的要求~落实好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用地计划~切实把配建廉租住房的指标落实到中低价位、中小套型商品房开发项目中~列入土地出让招标的前置条件。
县财政部门要做好建立健全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的政策优惠、税费减免等政策。
附:吉安县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房建设年度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