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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 北京智讯盛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单位,须经保密工作部 门审批,并取得《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方可从事涉密信息系统 集成业务。 为进一步加强对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规范化管理,确保国家秘密信息的安 全,国家保密局修订下发了新的管理办法。原颁发的资质证书有效期截止到2005年9月30 日,从2005年10月1日起启用新的资质证书。根据新的管理办法规定,涉密系统集成资质 分为甲级、乙级和单项三种,并引入...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 北京智讯盛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单位,须经保密工作部 门审批,并取得《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方可从事涉密信息系统 集成业务。 为进一步加强对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规范化管理,确保国家秘密信息的安 全,国家保密局修订下发了新的管理办法。原颁发的资质证书有效期截止到2005年9月30 日,从2005年10月1日起启用新的资质证书。根据新的管理办法规定,涉密系统集成资质 分为甲级、乙级和单项三种,并引入了评估机制。 1、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的种类与限定 涉密系统集成资质分为甲级、乙级和单项三种资质。 甲级资质单位可在全国范围内承接涉密信息系统的规划、设计和实施业务,并仅可承 担本单位承建的涉密信息系统的系统服务和系统咨询工作,不得从事其它单项资质业务。 乙级资质单位仅限在所批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行政区域内承接涉密信息系统 的规划、设计和实施业务,并仅可承担本单位承建的涉密信息系统的系统服务和系统咨询工 作,不得从事其它单项资质业务。 单项资质单位可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业务,但仅限承接所批准的涉密系统集成单项业务, 如:软件开发、综合布线、系统服务、系统咨询、屏蔽室建设、风险评估、工程监理、数据 恢复等。 取得甲级或乙级资质的单位如需承接单项业务,必须申请并取得相应的单项资质。取 得某一单项资质的单位如需从事其它单项业务,必须申请相应的单项资质。 单项资质包括:风险评估、工程监理、屏蔽室建设、软件开发、数据恢复、系统咨询、 系统服务、综合布线、军工 2、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评定条件 一、申请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港澳台地区除外); (二)由中国公民投资、中国法人投资或国家投资的企事业单位; (三)具有法人资格三年(含)以上,无违法记录; (四)工作人员仅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 (五)具有胜任涉密系统集成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六)具备符合国家保密局规定的安全保密措施和硬件环境。 二、甲级资质 (一)申请单位综合条件 1、历史清楚,从事信息系统集成业务三年以上; 2、主业是信息系统集成、安全保密集成及相关业务,主业收入是单位收入的主要来源; 3、产权关系明晰,资本结构符合要求,注册资金2000万元以上; 4、经济运行状况良好,财务数据通过国家认可的审计单位的审计; 5、员工和上级单位可靠、可信,近三年无违规和违法问 快递公司问题件快递公司问题件货款处理关于圆的周长面积重点题型关于解方程组的题及答案关于南海问题 。 (二)业绩 1、近三年内完成超过500万元的信息系统集成项目1个以上,工程质量合格,巳通过验收并投入使用; 2、近三年内每年至少完成1个安全系统集成项目,所完成项目有较高的技术含量且采 用的安全技术和产品符合要求、配置合理、切实有效; 3、主要业务领域的典型项目在技术水平、工程质量等方面居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 4、近三年内完成的主业业绩不低于2000万元; 5、近三年内承建的信息系统集成项目或安全系统集成项目均通过验收,未出现应由承 建单位承担责任的重大系统故障; 6、单位人员和上级单位同意并支持接受保密管理,并愿承担相应的保密责任。 (三)管理能力 1、具备完善的单位内部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和安全保密措施; 2、具有完善的技术管理体系和执行机制; 3、具有完备的技术服务体系,配置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能够为客户提供必要的技术服 务; 4、具有系统地对员工进行系统集成技术知识、保密技术知识和保密规章制度的培训机 制和计划,并能有效组织实施与考核; 5、具有合理的 人力资源 卫生院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主要流程人力资源管理课程教学大纲某公司人力资源分析报告护理人力资源调配方案及措施 管理制度和人员保密控制制度,并能有效实施。 (四)申请单位的技术能力 1、主要负责人应具有4年以上从事信息技术领域管理工作经历,主要技术负责人应获 得信息技术类高级职称且从事系统集成技术工作不少于3年,能够从事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作的经理人数不少于5人; 2、能够承担信息系统安全保密集成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且其中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所占比例不低于90%; 3、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技术实力和安全系统集成技术水平居国内前列; 4、有专门从事系统集成技术开发的高级研发人员及相应的科研场地、设备等,并已建 立完善的系统开发与测试体系。 三、乙级资质 (一)申请单位的综合条件 1、历史清楚,从事信息系统集成业务三年以上; 2、主业是信息系统集成、安全保密集成及相关业务,主业收入是单位收入的主要来源; 3、产权关系明晰,资本结构符合要求,注册资金200万元以上; 4、经济运行状况良好,财务数据通过国家认可的审计单位的审计; 5、员工和上级单位可靠、可信,近三年无违规和违法问题。 (二)业绩 1、近三年内完成超过50万元的信息系统集成项目1个以上,工程质量合格,已通过验收并投入使用; 2、近三年内每年至少完成1个安全系统集成项目,所完成项目有较高的技术含量且采 用的安全技术和产品符合要求、配置合理、切实有效; 3、主要业务领域的典型项目在技术水平、工程质量等方面居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 4、近三年内完成的主业业绩不低于200万元; 5、近三年内承建的信息系统集成项目或安全系统集成项目均通过验收,未出现应由承 建单位承担责任的重大系统故障; 6、单位人员和上级单位同意并支持接受保密管理,并愿承担相应的保密责任。 (三)管理能力 1、具备完善的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密措施; 2、具有完善的技术管理体系和执行机制; 3、具有完备的技术服务体系,配置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能够为客户提供必要的技术服 务; 4、具有系统地对员工进行系统集成技术知识、保密技术知识和保密规章制度的培训机 制和计划,并能组织有效实施与考核; 5、具有合理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人员保密控制制度,并能有效实施。 (四)申请单位的技术能力 1、主要负责人应具有4年以上从事信息技术领域管理工作经历,主要技术负责人应获 得信息技术类高级职称且从事系统集成技术工作不少于3年,能够从事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作的经理人数不少于3人; 2、能够承担信息系统安全保密集成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且其中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所占比例不低于80%; 3、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技术实力和安全系统集成技术水平居所在行政区域的前列; 4、有专门从事系统集成技术开发的高级研发人员及相应的开发场地、设备等,并已建 立完善的系统开发与测试体系。 四、单项资质 (一)申请单位的综合条件 1、历史清楚,从事所申请的单项业务三年以上; 2、主业包含单项业务中的一种或多种,主业收入是单位收入的主要来源; 3、产权关系明晰,资本结构符合要求,注册资金200万元以上; 4、经济运行状况良好,财务数据通过国家认可的审计单位的审计; 5、员工和上级单位可靠、可信,近三年无违规和违法问题。 (二)业绩 1、近三年内完成所申请的单项业务数目3个以上,工程质量合格,已通过验收并投入 使用; 2、近三年内每年至少完成1个单项业务,所完成项目有较高的技术含量且采用的安全 技术和产品符合要求、配置合理、切实有效; 3、主要业务领域的典型项目在技术水平、工程质量等方面居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 4、近三年内承担的单项业务均通过验收,未出现应由承建单位承担责任的重大系统故 障; 5、单位人员和上级单位同意并支持接受保密管理,并愿承担相应的保密责任。 (三)管理能力 1、具备完善的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密措施; 2、具有完善的技术管理体系和执行机制; 3、具有完备的技术服务体系,配置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能够为客户提供必要的技术服 务; 4、具有系统地对员工进行相关单项业务技术知识、保密技术知识和保密规章制度的培 训机制和计划,并能有效组织实施与考核; 5、具有合理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人员保密控制制度,并能有效实施。 (四)申请单位的技术能力 1、主要负责人应具有4年以上从事信息技术领域管理工作经历,主要技术负责人应获 得信息技术类高级职称且从事所申请单项业务技术工作不少于3年,能够从事单项业务管理工作的项目经理人数不少于3人; 2、能够承担单项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且其中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所占比例不低于80%; 3、在单项业务领域内的技术实力等居国内前列; 4、有专门从事单项业务的高级研发人员及相应的科研场地、设备等,并已建立完善的 单项系统开发与测试体系。 3、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评估机构 国家保密局授权北京国保恒信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作为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 集成资质评估机构,承担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甲级、乙级和单项资质的评估工作。 4、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审批程序 1、初审。涉密系统投入使用之前,保密部门应当对涉密系统主管部门(单位)报送的保 密设施情况书面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2、保密部门进行现场考察和测试。 3、保密部门组织有关主管部门、专家对涉密系统的安全保密情况进行评估论证。 4、对具备投入运行条件的涉密系统应当批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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