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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汇协议,范本退汇协议,范本 篇一:汇入汇款通知书 汇款通知书 广州市***有限公司:2013年7月至9月期间,我司已为贵公司***人进行了员工健康体检,合计金额 元,发票已开具,以下是我公司的汇款帐号,请按此帐号将款项汇入我司,谢谢合作~ 汇入银行: 抬头请写: 汇入银行帐号: 如有特殊情况,请即与我公司 联系,联系电话:广州***医疗…… 2013年10月30日篇二:汇款通知单(新版) 汇款通知单 篇三:汇款入账通知书样本 汇款入账通知书 我单位于 号)汇入货款 , 元(大写: ), 请查收,并冲减我单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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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检查票据表面是否有涂改痕迹。票据表面不能有未证实的涂改痕迹。重要地方,如币 别、金额等处不得有修改、覆盖;大小写金额必须一致。如有疑问,应电洽出票行要其证实。 4.检查汇票是否已超过有效期(一般为出票后一年之内有效,也有半年期汇票),若汇票 出票日期比提示日期还晚,应电洽出票行要其证实,或直接做托收处理,或拒收。 3 5.检查汇票收款人名称及背书。如汇票是以银行为抬头人则不需背书,但提示人应出具 有关的公函或书面证明以证实其为合法的收款人;其余抬头人则必须加盖提示人的有效印鉴 (提示人若是银行开户单位,其印鉴必须与预留印鉴相符),如提示人 903不是汇票上的收款人,应注意有关的背书是否连续、有效。如提示的是划线汇票,要认 真判断平行线中的内容,确认提示人是汇票中规定的抬头人,并由其背书后才可接纳。 6.汇票上若有其他内容的记录,也要认真检查。 对于有问 快递公司问题件快递公司问题件货款处理关于圆的周长面积重点题型关于解方程组的题及答案关于南海问题 的汇票,业务人员可拒绝受理或电洽出票行后再行解决,如发现已挂失或伪 造的汇票应予以没收。 收到客户提交的汇票后,应根据出票行和汇票号码核查是否已收到出票行拨付的头寸, 如未收到出票行拨付的头寸而仅收到出票行发来的汇票开立通知(swift mt-110),一般情况 下应等收到头寸后再将款项贷记提示人的帐户。 信汇汇入 1.检查汇款行名称及签字。信汇委托书上的签发人必须是有权签字人,汇款金额必须在 其限定的签字级别范围内,如发现签字不符或无汇款行的 4 签字样本,应电洽汇款行要求其证 实。 2.审核委托书内容,审核重点参见电汇部分。如发现帐号和户名不符或有其他疑问,应 电洽付款行要求其证实。 对于信汇委托书上的付款指令应详细检 查是否有偿付行。若有,银行应等到头寸收妥后 再贷记有关帐户,除非发报行与银行签有代理汇款协议。通知和解付汇款 在收款人明确或经查询后已明确的情况下,且收款人已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材料, 若无特殊理由,应在收到汇入头寸的当天,将款项划入收款人帐户或通知其来取款。分行凭 以入帐的汇款指令的发报银行是境外帐户行的情况下,在解付款项的同时,还应发送一份收 款通知电文swift mt-210给总行。若需结汇或套汇,还应通知结售汇人员办理相应的结套汇 手续。 缮制会计传票,连同汇款解付所需单证、收款通知电文等签字后交复核人员。复核人员 除审核汇款指令的有效性外,还应着重审核以下内容: 收款人提供的单证是否符合规定; 付款指令上的收款人、 5 帐号、起息日、币种、金额是否与传票、入帐证明等一致; 贸易 项下的汇入汇款,银行出具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应严格按照国家外汇局的相关规定办理。 复核无误后,复核人员应在有关的凭证上签字。 有关电文须经有权签发人签发后交电传人员发送,传票等凭证交会计人员。 汇入汇款业 务完成后,业务人员应将有关资料,包括证明文件、来电底稿、汇票复印件等归汇入汇款档 案。业务人员应严格按照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有关规定,根据客户填具的申报单内容并经核 对无误后,通过国际收支监测系统在外汇局规定的期限之内进行申报。汇入汇款的查询 汇入汇款的查询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向外查询 款项汇入后,若汇款指令内容不详,如收款人名称有误、帐号与户名不符、开户行名称 或地址不对等使银行无法将款项及时入客户帐,业务人员应立即电洽帐户行或发报行要求其 确认,待其回电后即按正常程序办理入帐手续。向外查询可采用swift mt-195/295或telex 或自由格式电文。 答复查询 904 境外代理行来电查询有关汇入汇款指令是否被解付, 6 应根据其查询函电中的业务编号、 起息日、币种、金额等查询有关业务档案,确认是否收到汇款指令或是否已按原汇款指令正 确解付给客户,并及时电告查询行。答复查询可根据来电格式采用swift mt-196/296/telex 或自由格式电文。 汇入汇款的挂帐 款项汇入后,因种种原因款项无法于起息日当天入收款人帐户,业务人员需视具体情况 一方面及时向帐户行查询或联系收款人,同时将汇入款项挂帐。 汇入汇款指令的修改 银行收到汇入汇款指令后,汇款银行或帐户行以加押电文或有权签字人签发的书面申请 等方式来电、来函要求修改汇款内容: 1.原汇款指令尚未执行的情况下,应按修改后的内容通知或划收收款人帐户; 2.原汇款指令已被执行:修改收款人名称的,应视为第一次汇款的撤销并重新办理的汇款。业务人员可主动扣划 原收款人帐户入修改后的收款人帐户。若帐户余额不足且客户不同意退款,业务人员应及时 发电通知帐户行或汇出行,银行不承担因此造成的后果;修改起息日的,如倒起息应要求汇出行已按规定补偿有关的 7 利息;修改汇款附言、汇款人名称的,业务人员致函或将电文复印件交客户即可。 汇入汇款的 修改业务完成后,业务人员应将来电底稿等有关资料归原汇入汇款档案。 汇入汇款的退汇止付 在收到国外银行发来的要求止付、退汇的电文或信函时,业务人员应首先根据其业务参 号、币种、金额等调出原汇入汇款档案,确认款项是否已入客户帐户。如已解付,应出具一 份退汇通知书给收款人并向收款人了解款项是否能退回,并将处理结果电告国外银行。如收 款人同意退汇,该笔业务视同一笔新的汇出汇款业务处理。 如款项尚未解付,业务人员可直接办理退汇。款项未解付主要原因有: 收款人名称有误; 收款人名称与帐号不符; 收款人非银行客户,无处查找;通知收款人后,收款人未来取款。 如由于汇出行的错误造成同笔业务的重复付款,业务人员发现后应先行挂账并立即发出 查询,证实确为汇出行重复汇款后予以退回。 现场检查流程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与执行内部控制制度 1.检查方法: ?查阅现有涉及汇入汇款业务各项规章制度;?查阅岗位 8 责任制,查看各岗位的分工情况;?将现有各项汇入汇款业务内部管理制度与国家金融法律法规政策和监管当局的要求进 行比较。 2.风险提示: ?未建立汇入汇款业务管理办法和 操作规程 操作规程下载怎么下载操作规程眼科护理技术滚筒筛操作规程中医护理技术操作规程 ;905 ?未建立健全的汇入汇款业务业务岗位责任制; ?岗位分工不合理; ?现有汇入汇款业务内部管理制度与国家金融法规政策规定和监管当局的要求不相符;?未及时修改和完善汇入汇款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授权管理 1.检查方法: 查阅银行各级授权和转授权书。 2.风险提示: ?超授权范围经营业务; ?未严格履行收结汇的各级授权审批流程。 合规性 对业务合规性的审查 1.检查方法: 调阅业务档案,审查各项留存的材料。 2.风险提示: ?收款人提供入账材料不符合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政策规定;?违反国家外汇管理局结汇相关管理规定; ?未及时 9 准确地做好相关业务的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和对外汇局相关报表的报送。 业务及 会计核算管理 1.检查方法: ?调阅汇入汇款业务相关的档案、台帐、登记簿和会计凭证; ?核查出口收汇核销专用结汇水单或出口收汇核销专用收帐通知单留存联; 2.风险提示: ?对要素不全导致无法解付的汇入汇款,应加强管理; ?加强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的管理; ?解付个人汇入汇款时,严防被冒领。监督检查 检查方法: 查阅内审及业务部门的检查报告及有关整改报告。 风险提示: 未建立定期检查制度; 内部审计的审计范围、频率及深度不够充分;对查出的问题没有适当处理;落实整改不够及时。 检查依据 1. 2. 3. 4. 10 5. 906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中华人 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的决定》 《金 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 6.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 7. 《商业银行表外业务风险管理指引》 8. 《商业银行授权、授信管理暂行办法》 9. 《商业银行实施统一授信制度指引》 10. 《关于印发〈银行外汇业务管理规定〉等规章的通知》 11.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1993年修订本》 12. 《关于印发〈国内信用证办法〉和〈信用证会计核算手续〉的通知》 13. 《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 14. 《合约担保统一规则》(《urcg325》) 15. 《见索即付保函统一规则》(《urcg458》) 16. 《国内备用信用证惯例》(《isp98590》) 17. 《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实施细则公司办公室6S管理实施细则国家GSP实施细则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大体积混凝土实施细则 》 18. 《外汇指定银行办理结汇、售汇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19. 《票据法》 20. 《支付结算办法》(银发〔1997〕393号) 11 21. 《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令〔2001〕5号) 22.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贸易进口付汇核销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汇发〔2002〕 13号) 23. 《个人外汇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3号) 24.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 细则 测试细则下载防尘监理实施细则免费下载免费下载地暖施工监理细则公路隧道通风设计细则下载静压桩监理实施细则下载 的通知》(汇发〔2007〕 1号) 25.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下发《非贸易售付汇及境内居民个人外汇收支管理操作规格中》 (试行)的通知907篇五:对账汇款通知书 对账汇款通知书 ___________有限公司:我公司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在2015年___月_____日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造工程之用,计有_______方,单价____元/方(_____款为 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望贵公司将应付______款付给我公司,开户 银行: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附贵公司收货单壹张)。 12 篇二:收付汇核销 进口付汇核销报审流程 进口付汇到货报审是进口单位根据《进口付汇核销监管暂行办法》的要求,按月将“贸易付汇到货核销表”及所附单证报送外汇局审查的业务过程和手续。 进口货物报关单正本、复印件及IC卡 1、概念 进口付汇到货报审是进口单位根据《进口付汇核销监管暂行办法》的要求,按月将“贸易付汇到货核销表”及所附单证报送外汇局审查的业务过程和手续。 2、业务审核单据 根据《进口付汇核销监管暂行办法》规定,进口单位“应当在有关货物进口报关后一个月内向外汇局办理核销报审手续”。进口单位在办理到货报审手续时,须对应提供下列单据: (1)进口付汇核销单(如核销单上的结算方式为“货到付款”,则报关单号栏不得为空); (2)进口付汇备案表(如核销单付汇原因为“正常付汇”,企业可不提供该单据); (3)进口货物报关单正本(如核销单上的结算方式为“货到付汇”,企业可不提供该单据); (4)进口付汇到货核销表(一式两份,均为打印件并加 13 盖公司章); (5)结汇水单及收帐通知单(如核销单付汇原因不为“境外工程使用物资”及“转口贸易”,企业可不提供该单据); (6)外汇局要求提供的其他凭证、文件。上述单据的内容必须真实、完整、清楚、准确。 3、办理进口付汇报审业务手续 (1)进口单位须备齐上述单据,一并交外汇局进口核销业务人员初审。 (2)初审人员对于未通过审核的单据,应在向企业报审人员明确不能报审的原因后退还进口单位。 (3)初审结束后,经办人员签字并转交其他业务人员复核; (4)复核人员对于未通过审核的单据,应在向企业报审人员明确不能报审的原因后退还进口单位。 (5)复核无误,则复核员签字并将企业报审的全部单据及IC卡留存并留下企业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 (6)外汇局将留存的报关单及企业IC卡通过报关单检查系统检验报关单的真伪。如无误,则将IC卡退进口单位,并在到货报审表和报关单上加盖“已报审”章;如报关单通不过检查,则将有关材料及情况转检查部门。 (二)进口付汇备案手续 进口付汇备案是外汇治理局依据有关法规要求企业在办 14 理规定监督范围内付汇或开立信用证前向外汇局核销部门登记,外汇局凭以跟踪核销的事前备案业务。 1、企业在办理下列付汇或开立信用证业务时,须办理备案手续: (1) 开立90天以上(不含90天)的远期信用证; (2) 信用证开立日期距最迟装运日期超过90天(不含90天); (3) 办理90天以上(不含90天)承兑交单的承兑业务; (4) 提单签发日期距付汇日期超过90天(不含90天)的付汇交单业务; (5) 付汇日期距预计到货日期超过90天的预付货款; (6) 超过合同总额的15,且超过等值10万美元的预付货款; (7) 报关单签发日期距付汇日期超过90天(不含90天)的货到汇款业务; (8) 境外工程使用物资采购的付款、开证业务; (9) 转口贸易的付款、开证业务; (10)不在名录内企业付汇、开证业务; 进口单位进口付汇核销 1.办理信用证、托收、预付货款项下进口付汇核销手续 办理依据:(1)《贸易进口付汇核销监管暂行办法》(〔1997〕汇国发字第01号);(2)《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关于 15 对凭进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办理售付汇及核销实行分类管 理的通知》(汇发〔2003〕15号 )。 办理期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提交材料:(1)加盖单位公章的“贸易进口付汇到货核销表”(一式两份);(2)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代申报单);(3)进口付汇备案表(如需办理备案的);(4)进口货物报关单; (5)中国电子口岸IC卡;(6)按报关单分类管理规定(汇发[2003]15号)中的24种有条件付汇需要审核的资料;(7)特殊情况下经核准付汇的,提供有关核准件;(8)收汇凭证(退运、转口等项下)。 2.办理保税仓库项下寄售、代销、买断方式项下进口核销 办理依据:(1)《贸易进口付汇核销监管暂行办法》(〔1997〕汇国发字第01号);(2)《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关于对凭进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办理售付汇及核销实行分类管理的通知》(汇发〔2003〕15号 )。 办理期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办理保税仓库项下寄售、代销方式进口付汇核销手续需提交的审核材料:(1)加盖单位公章的“贸易进口付汇到货核销表”(一式两份);(2)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代申报单);(3)进口合同;(4)进口付汇备案表(如需办理备案的);(5)海关代征关税专用缴款书或海关免税证明;(6)起运国(地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142)”、境内目的地为“中 16 国某地”、运输方式为“保税”的、加盖海关“验讫章”的正本进口货物报关单。 办理保税仓库项下买断方式进口付汇核销手续,需提交的审核材料:(1)加盖单位公章的“贸易进口付汇到货核销表”(一式两份);(2)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3)进口合同;(4)进口付汇备案表(如需办理备案的);(5)海关代征关税专用缴款书或海关免税证明;(6)起运国(地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142)”、境内目的地为“中国某地”、运输方式为“保税”的、加盖海关“验讫章”的正本进口货物报关单(出仓报关单);(7)起运国(地区)为境外、贸易方式为“保税仓库货物(1233)”的加盖海关验讫章的正本进口货物报关单(进仓报关单)。 3.办理报关单上经营单位与付汇单位不一致项下进口付汇核销手续 办理依据:(1)《贸易进口付汇核销监管暂行办法》(〔1997〕汇国发字第01号);(2)《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关于对凭进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办理售付汇及核销实行分类管理的通知》(汇发〔2003〕15号 )。 办理期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提交材料:(1)加盖单位公章的贸易进口付汇到货核销表(一式两份);(2)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3)进口付汇备案表(如需办理备案的);(4)进口货物报关单;(5)进口 17 合同;(6)代理协议及有关批准文件;(7)针对前述材料应当提供的补充说明材料。备注:仅适用于以下情况:?进口单位代理外商投资企业和受捐赠项下的进口;?许可证、进口配额、重要登记商品项下的进口。 4.办理退汇项下进口付汇核销手续 办理依据:(1)《贸易进口付汇核销监管暂行办法》(〔1997〕汇国发字第01号);(2)《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关于对凭进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办理售付汇及核销实行分类管理的通知》(汇发〔2003〕15号 )。 办理期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提交材料:(1)加盖单位公章的“贸易进口付汇到货核销表”(一式两份);(2)进口付汇核销单(代申报单);(3)进口付汇备案表(如需办理备案的);(4)与外商确定的退货或退汇协议;(5)银行出具的具有“进口退汇”字样的收汇凭证正本;(6)国际收支涉外收入申报单。 5.办理转口贸易项下进口付汇核销手续 办理依据:(1)《贸易进口付汇核销监管暂行办法》(〔1997〕汇国发字第01号);(2)《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关于对凭进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办理售付汇及核销实行分类管理的通知》(汇发〔2003〕15号 )。 办理期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提交材料:(1)加盖单位公章的“贸易进口付汇到货核销 18 表”(一式两份);(2)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代申报单);(3)进口付汇备案表(如需办理备案的);(4)银行出具的结汇水单或收账通知正本;(5)进出口合同、发票;(6)国际收支涉外收入申报单。 6.办理异地付汇项下进口付汇核销手续 办理依据:(1)《贸易进口付汇核销监管暂行办法》(〔1997〕汇国发字第01号);(2)《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关于对凭进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办理售付汇及核销实行分类管理的通知》(汇发〔2003〕15号 )。 办理期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提交材料:(1)加盖单位公章的“贸易进口付汇到货核销表”(一式两份);(2)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3)进口付汇备案表(如需办理备案的)原件及复印件;(4)进口货物报关单及中国电子口岸操作员IC卡;(5)按报关单分类管理规定(汇发[2003]15号)中的24种有条件付汇需要审核的资料。 7.深加工结转项下付汇核销手续 办理依据:(1)《贸易进口付汇核销监管暂行办法》(〔1997〕汇国发字第01号);(2)《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关于对凭进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办理售付汇及核销实行分类管理的通知》(汇发〔2003〕15号 )。 办理期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19 提交材料:办理深加工结转项下进料转进料付汇核销手续,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1)加盖单位公章的“贸易进口付汇到货核销表”(一式两份);(2)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3)转厂合同;(4)进口付汇备案表(如需办理备案的);(5)起运国(地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142)”、贸易方式为“进料深加工(0654)”、加盖海关“验讫章”的正本进口货物报关单; (6)运抵国(地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142)”、贸易方式为“进料深加工(0654)”、加盖海关“验讫章”的正本出口报关单的复印件;(7)转出方加盖海关“验讫章”的出口收汇核销单的复印件。 办理深加工结转项下来料转进料付汇核销手续,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1)加盖单位公章的“贸易进口付汇到货核销表”(一式两份);(2)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3)转厂合同; (4)进口付汇备案表(如需办理备案的);(5)起运国(地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142)”、贸易方式为“进料深加工(0654)”、加盖海关“验讫章”的正本进口货物报关单;(6)运抵国(地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142)”、贸易方式为“来料结转(0255)”的正本出口报关单的复印件。 办理深加工结转项下来料加工转内销付汇核销手续,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1)加盖单位公章的“贸易进口付汇到货核销表”(一式两份);(2)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3)合同; 20 (4)进口付汇备案表(如需办理备案的);(5)起运国(地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142)”、贸易方式为“来料料件内销(0245)”或“来料成品内销(0345)”,加盖海关“验讫章”的正本报关单;(6)外经贸主管部门批准内销的文件。 8.办理境外工程使用物资项下付汇核销手续 办理依据:(1)《贸易进口付汇核销监管暂行办法》(〔1997〕汇国发字第01号);(2)《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关于对凭进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办理售付汇及核销实行分类管理的通知》(汇发〔2003〕15号 )。 办理期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提交材料:(1)加盖单位公章的“贸易进口付汇到货核销表”(一式两份);(2)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3)进口货物报关单(工程结束设备运回或收汇凭证)。 出口单位出口收汇核销 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1996第193号令);(2《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汇发〔)2003〕91号);(3)《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出口收汇核销管理操作规程<出口收汇核销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汇发〔2003〕107号)。 办理期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出口单位进行出口收汇核销报告时,应填写《出口收汇核 21 销报告表》并按照下列规定提供核销凭证。(1)以“一般贸易”、“进料非对口”、“有权军事装备”、“无权军事装备”、“对台贸易”方式出口的,提供核销单、报关单、核销专用联。(2)以“易货贸易”方式出口的,提供易货合同、核销单、报关单,属全额易货的,还应提供易进货物的进口报关单; 部分易货的,还应提供核销专用联以及易进货物的进口报关单。(3)以“来料加工”、“来料深加工”方式出口的,提供核销单、报关单、核销专用联。同一合同项下的出口首次进行收汇核销报告时,还应提供经商务主管部门核准的加工合同,合同发生变更或终止执行时,还应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4)以“补偿贸易”方式出口且合同规定以实物形式补偿的,提供补偿贸易合同、核销单、出口报关单以及相应的进口报关单,出口报关单金额大于进口报关单金额时还应提供核销专用联。(5)以“进料对口”、“进料深加工”、“三资进料加工”方式出口的,全额收汇的,提供核销单、报关单、核销专用联; 进料抵扣的,需到外汇局进行进料抵扣登记,提供核销单、报关单,差额部分的核销专用联以及相应的进口报关单。同一合同项下的出口首次进行抵扣核销报告时,还应提供经商务主管部门核准的加工合同; 合同发生变更或终止执行时,还应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以“进料深加工”方式出口且转入方以“进料深加工”方式进口的,提供经商务部门核准的加工合同、核销单、报关单、核销专用联; 以人民币计价结算的, 22 提供人民币入账凭证和进口报关单。(6)以“货样广告品A”方式出口的,提供核销单、报关单,收汇核销的提供核销专用联。(7)以“对外承包出口”方式出口的,提供承包工程合同或协议、核销单、报关单及核销专用联。(8)以“退运货物”方式出口的,提供核销单、出口报关单、进口报关单,对于已经办理付汇手续的退运货物还应当提供核销专用联。(9)以“进料料件复出”、 “进料边角料复出”方式出口的,收汇核销的提供核销单、报关单、核销专用联; 不收汇的提供核销单、报关单、注明“进料对口”或“进料深加工”等方式的进口报关单。(10)以“进料料件退换”方式出口的,有收汇的提供核销单、报关单及核销专用联; 不收汇的提供核销单、出口报关单及进料加工类的进口报关单。(11)以“对台小额”方式出口的,以现汇结算的,提供核销单、报关单及核销专用联; 以外币现钞结算的,提供核销单、报关单、外币现钞结汇水单和购货发票; 以人民币结算的,提供核销单、报关单、人民币入账证明。(12)以“保税工厂”、 “出料加工”方式出口的,收汇的提供核销单、报关单及核销专用联; 加工后货物运回且不收汇的,提供核销单、出口报关单及相应的进口报关单。(13)以“租赁贸易”和“租赁不满一年”方式出口的,提供租赁合同、核销单、报关单,如外商为承租方的,还应提供核销专用联,如收回的租金不足核销的,还应提供进口报关单; 如我方为承租方的,还应当提供进口报 23 关单电子底账打印件(加盖银行业务印章)。(14)以“寄售代销”方式出口的,提供核销单、报关单及核销专用联, 不能全额收汇的,还应提供寄售代销确认书。(15) 以“边境小额”出口的,以现汇结算的,提供核销单、报关单、核销专用联; 以外币现钞结算的,提供核销单、报关单、外币现钞结汇水单、购货发票; 以人民币结算的,提供核销单、报关单、人民币入账证明(在境外贸易机构已开立人民币边境贸易结算专用账户的地区,可以提供境内人民币资金划转证明); 以毗邻国家货币结算的,提供核销单、报关单、经海关核验的携带毗邻国家货币现钞入境申报单或汇入汇款证明; 以易货方式结算的,提供核销单、出口报关单、进口报关单; 通过境内居民个人汇款收回外汇货款的,提供报关单、核销单、出口收汇核销专用结汇水单。(16)以其他海关贸易监管方式出口的,按外汇局及有关部门的规定提供相关凭证。 进口单位在办理到货报审手续时,须对应提供什么单据, 1、进口付汇核销单(如核销单上的结算方式为货到付款,则报关单号栏不得为空); 2、进口付汇备案表(如核销单付汇原因为正常付汇,企业可不提供该单据); 3、进口货物报关单正本(如核销单上的结算方式为货到付汇,企业可不提供该单据)和中国电子口岸IC卡; 24 4、进口付汇到货核销表(一式两份,均为打印件并加盖公司章); 5、结汇水单及收账通知单(如核销单付汇原因不为“境外工程使用物资”及“转口贸易”,企业可不提供); 6、外汇局要求提供的其他凭证、文件。 上述单据的内容必须清晰、完整、准确、真实。 货到付款结算方式的进口付汇在银行实行自动核销处理,进口单位无需到外汇局办理核销报审手续。 法规依据: 《贸易进口付汇核销监管暂行办法》《进口付汇核销贸易真实性审核规定》 《关于完善售付汇管理的通知》 《关于完善售付汇管理的补充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货到汇款项下贸易进口付汇自动核销管理规定》的通知(汇发 [2004]82号) 进口单位应持哪些材料到外汇局办理进口核销报审手续(货到付款除外), 正本进口货物报关单; 进口付汇备案表(如需); 贸易进口付汇到货核销表; 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 25 报关单核查系统IC卡; 外汇局要求的其它凭证; 特殊情况下经核准付汇的,提供有关核准件; 收汇凭证(退运、转口等项下)。 法规依据: 《贸易进口付汇核销监管暂行办法》 《进口付汇核销贸易真实性审核规定》 《关于完善售付汇管理的通知》 《关于完善售付汇管理的补充通知》 报关单上经营单位与付汇单位不一致付汇核销的报审程序 仅有以下情况可以允许报关单上的经营单位和付汇单位不一致: 1、进口单位代理外商投资企业和受捐赠项下的进口; 2、许可证、进口配额、重要登记商品项下的进口。 进口单位需要携带以下材料到外汇局办理核销报审手续: 篇三:Letter of Authorization 授权委托书(中英对照) Letter of Authorization 委托书 Client: (client commissioned payer --- Turkish company name) Legal representative: Position: 26 Domicile of the company: Register Registration No.: 委托人:(客户委托付款方---土耳其公司全称) 法定代表人:职务: 公司住所地: 注册登记证号 Representative: Ren YanGender: Male ID number: Date of Birth: Address: 受委托人:任彦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 出生年月: 住址: the undersigned legal representative to act for and on behalf of the Company to dispose withthe following affairs in respect of the remittance and re-exchange with ABCD ENTERPRISE DEVELOPMENT LIMITED in Bank of Communication of China, and sign the relevant documents: To engage Chinese lawyer, sign the contract of engagement, pay the security deposit of the property preservation, pay the litigation cost and attorney fee; to 27 investigate, collect and submit the evidential materials, sign for all the relevantlegal documents; to bring lawsuit inthe courts in China, apply for the property preservation,admit, give upormodify the litigation claims, to appeal, mediate, apply for the compulsory execution, and to collect the executing amount. 委托人因与ABCD企业发展有限公司(ABCD ENTERPRISE DEVELOPMENT LIMITED)在中国交通银 行汇款、退汇事宜,现委托受委托人为合法代理人,全权代 表委托人办理上述汇款、退汇的下列手续及签署有关文件: 代委托人在中国境内委托中国执业律师,签订委托代理合 同,支付财产保全押金、诉讼费、律师费。代为调查取证、 收集提交证据材料,代为签收所有涉案的法律文件。代为向 中国境内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申请财产保全,承认、 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代为提起上诉,调解、申请法院强制 执行,代为收取执行款项。 The above behaviors and relevant documents signed by authorized representative are all admitted and authorized by the Client. The representative may also delegate to others any and all of the powers hereby granted to the representative, and the Client admits all the documents signed by the representative’s designees. The valid period of 28 this Letter of Authorization is from the date of execution to the day of the accomplishment of the entrusted matters. 受委托人依法办理上述事项的行为及签署的有关文件,委 托人均予以承认,受委托人有转委托权,受转委托人签署的 有关文件,委托人均予以承认。此委托书有效期限从签署之 日起至委托事项办结之日终止 It is hereby authorized. Name of the Company: (official seal) Legal representative: (signature) Authorized representative: (signature) Date: 委托人: 委托日期:2013年月日 相关热词搜索:范本 协议 退汇协议样本 外汇退汇协议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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