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一期)
实施
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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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部《关于推广北京东城区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的意见》(建城〔2005〕121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进“数字城管”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09〕9号)和市政府第四十八次常务(市长办公)会议纪要精神的要求,为切实搞好我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以下简称“数字城管”)工作,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加快建立分工明确、责任到位、监督有力、运转高效、科学规范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结合我市城市管理的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进“数字城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化现代信息技术支撑,建立规划、建设、管理、服务、监督有机衔接的“数字城管”系统,再造城市管理
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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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城市管理体制,努力实现“第一时间发现问
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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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时间处置问题、第一时间解决问题”的城市管理机制,不断提高城市的日常管理和应急处置的能力、效率。
二、工作目标
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适用适度”的要求进行“数字城管”平台建设,构建标准统一、资源共享、实用高效的“数字城管”体系,形成指挥统一、监督有力、沟通快捷、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处置及时、运转高效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实现管理、监督与服务一体化,使之成为城市日常管理和应急处置的有效平台,成为面向城市居民的信息化服务平台。
三、实施范围及内容
(一)管理范围
按照整体规划、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分步实施的原则,确定一期实施范围为:市区36平方公里建城区。做到保质保量做精主城区,实行主城区与其外围区域分类管理。
(二)实施标准
严格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进“数字城管”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09〕9号)的标准实施。“数字城管”应当按照指挥─处置、
监督─考评“两轴”分离原则设置管理服务平台。根据我市的城市规模和城市管理的实际需要,建设监督指挥平台,实行“统一接纳、分别派遣、市级受理、部门处置”。
(三)对象范围
纳入“数字城管”对象的范围,以建设部颁布的《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管理部件和事件分类与编码》(CJ/T214-2005)中城镇建设行业标准确定的六大类部件(包括公用设施类、道路交通类、市容环境类、园林绿化类、房屋土地类及其它有关设施)和五大类事件(包括市容环境、宣传广告、施工管理、突发事件、街面秩序)为主,并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确定事部件。
(四)建设内容
包括标准规范建设、机构建设、信息采集员队伍建设、空间地理基础信息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网格化城管信息系统建设、呼叫中心系统建设、“城管通”系统建设、视频监控接入显示系统建设、GPS定位平台和评价考核监督体系等,实现城市管理业务的数字化、网络化、空间可视化
四、机构设置及流程
(一)机构设置
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明确职能,理顺关系,构建城市管理信息监督、处置指挥、综合协调的实体机构:东阳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该中心承担城市管理综合协调和监督指挥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监督考核和绩效评估。
“东阳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内通过业务流程和数据流程分设两个“中心”:
——监督中心:负责收集城市管理问题(城市部件和事件的收集),根据存在问题的
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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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分门别类地进行数据整理,然后将信息传输到协同指挥中心,完成处置信息的立案、复核、销案归档、考核评价、统计汇总、实时公布等整个流程的运转维护工作。
——指挥中心:承接监督中心转入案件的协同指挥、下达指令、任务派遣、启动应急等工作。
将“东阳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设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中心主任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领导兼任,设1名常务副主任主持日常工作,根据岗
位设置,需要32人(不含专职和兼职领导编制)。
(二)工作流程
“数字城管”的工作流程一般包括:受理、立案、派遣、处理、督察、核查和结案等七个环节。
1、受理:信息采集员、社区联系站、社会公民发现的城市管理部件和事件问题上报到城市管理监督中心。
2、立案:城市管理监督中心在接收到上报的问题后,经审核,根据问题的性质进行分类立案,并批转到城市管理指挥中心。
3、派遣:城市管理指挥中心接收城市管理监督中心批转的案卷,根据问题的权属,派遣至各专业部门处理,若案件紧急,则启动
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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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处理:相关专业部门按照城市管理指挥中心的指令,在规定处理期限内处理问题,将处理结果信息反馈到城市管理指挥中心。
5、督察:城市管理指挥中心进行督查,并将信息批转给城市管理监督中心核查。
6、核查:城市管理监督中心派信息采集员到现场核查。
7、结案:核查结果属实的案卷给予结案,对于不属实的重大问题交由协调小组,对于可以进行有效解决的案件责令专业部门重新处理,不能有效解决的案件召开听证会,并将结果予以公示。
五、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11年10月~2012年2月)
1、调查、调研、拟定东阳市“数字城管”实施方案。
2、成立东阳市“数字城管”工作领导小组。
3、做好系统流程分析和技术方案需求分析工作,拟定“数字城管”项目可行性报告。
4、聘请专家对建设方案进行论证、评审。
5、完成东阳市城市管理督指挥中心选址。办公场地初步意向确定在东阳市环卫处位于人民路沿街的6间业务用房一、二楼,可使用面积约为400平方米。
6、确定建设模式与概算投资。
(1)、建立新的“数字城管”系统平台。
(2)、实现与公安视频监控资源的共享(节省前期投资费用),另外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先期确定再增加50路监控视频。
(3)、系统平台拟委托市电信局承建(确保与公安视频监控资源的共享在设备和技术上的无缝对接)。
(4)、房屋改造装修(办公家具、空调设备)和信息采集单位实行公开招标,统一采购。
政府一次性划拨资金建设,计划(一期)投资资金1250万元,后续每年的运行维护费用为250万元。项目建设完工后由“东阳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接管使用,“数字城管”系统平台由市电信局负责日常的设备维护。
7、项目立项、评审、审批及招投标工作。项目建设必须全部按规定程序进行。
8、完成项目建设资金的筹集。
(二)第二阶段:实施阶段(2012年3月~10月)
1、城市管理部件普查、数据建库、单元网格划分等地理信息系统建设。
2、完成应用软件建设,建立城市管理信息系统。
3、依托政府网(专网)和无线通信网络,建立连接所有相关部门的广域网,实现无线通信网络和有线网络之间的专线连接。
4、建立指挥调度中心系统。
5、完成监督指挥中心建设。
6、成立监督指挥中心,并完成工作人员的招考、培训工作。
7、完成信息采集单位的招标和信息采集员的培训,建议对信息采集任务进行量化外包,走市场化路子。
8、整合、共享已建设的电子政务网、城市电子地图、城市地理空间数据库、公安视频监控、路灯监控系统、地下管网等信息,完成信息系统平台、硬件及网络环境、指挥调度中心、无线信息采集系统的建设和各系统的系统集成。
(三)第三阶段:试运行阶段(2012年11月)
进行各子系统的功能测试和系统的整体联调,完善与相关职能部门系统的接口功能。对试运行出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四)第四阶段:完善验收阶段(2012年年底前)
按照建设部的有关技术规范,编写提交项目文档,并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现
场测试和验收。验收后正式投入运行。
1、完善管理流程和运作机制。
2、建立考核、评价体系。
3、查漏补缺对信息系统进行完善和必要的扩充修改。
4、组织系统验收
东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