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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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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赔偿解除劳动合同赔偿 解除劳动合同赔偿 篇一: 新法之下劳动合同解除及赔偿一览表_图文新法之下劳动合同解除及赔偿一览表解除和终止 条件 期限 经济补偿 金 需支付 不需支付 无需支付 无需支付 无需支付 无需支付 无需支付 无需支付 协商 单位提出 不论何种类型的劳动合同,也不需要 无要求 解除 员工提出 任何条件,都可以协商解除 无要求 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 即时通知 解除劳动 合同(过 失性解除 劳动合 同) 单位 解除 的情 预告通知 形 解除(非 过失性解 除劳动合 同) 严重违纪 造成重大损害...

解除劳动合同赔偿
解除劳动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赔偿 解除劳动合同赔偿 篇一: 新法之下劳动合同解除及赔偿一览表_图文新法之下劳动合同解除及赔偿一览表解除和终止 条件 期限 经济补偿 金 需支付 不需支付 无需支付 无需支付 无需支付 无需支付 无需支付 无需支付 协商 单位提出 不论何种类型的劳动合同,也不需要 无要求 解除 员工提出 任何条件,都可以协商解除 无要求 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 即时通知 解除劳动 合同(过 失性解除 劳动合 同) 单位 解除 的情 预告通知 形 解除(非 过失性解 除劳动合 同) 严重违纪 造成重大损害 随时 随时 随时兼职,对本职工作有严重影响或经提 随时 出拒不改正的 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趁人之危订立 随时 劳动合同 被追究刑事责任 随时提前 30 天或 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从事 支付一个月 需支付 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 工资 提前 30 天或 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岗后仍无 支付一个月 需支付 法胜任的 工资 提前 30 天或 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且无法达成变更劳 支付一个月 需支付 动合同协议的 工资 需支付破产;经营困难;转产、重大技术革 履行法定程 裁员解除 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客观情况发生 序后可以裁 重大变化 员不论何种类型的劳动合同,也不需要 提前 30 天 提前 30 天通 任何条件, 劳动者都可以提前 30 天通 无需支付 通知解除 知 知解除劳动合同 提前 3 天 在试用期内 通知解除 提前 3 天通知 无需支付 需支付 需支付 需支付 需支付 需支付 需支付未提供约定的劳动保护和条件 随时通知 员工 未 随时通知 解除 的情 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随时通知 随时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通知 形 规章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违法损害劳动者利益 随时通知 解除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趁人之危订 随时通知 立劳动合同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随时通知无需通知 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 立即解除,无 需支付 立即解除 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需通知 违规违章强令冒‎‎险作业 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的立即解除,无 需支付 需通知 需支付用人单位降低劳动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 劳动合同 需支付 意续订的 期满的 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 无需支付 动者不同意续订的 劳动 无需支付 合同 劳动者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终止 劳动者死亡、或被法院宣告死亡或失踪的 无需支付 单位被宣告破产 需支付 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 需支付 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无需支付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 不得 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 解除 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或需 的 逾期 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终止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的情 在单位连续工作满 15 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5 年 形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赔偿金。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 应当按照经济补偿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的二倍向劳动者 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 25 条规定: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 25 条规定》第三十八条规定: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 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用人单位可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但《劳动合同 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 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 补偿按 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 个月 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固定 期限劳动合同终止需支付经济补偿是《劳动合同法》的最新规定,根据法不溯及既往原则, 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 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 付经济补偿的, 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案中公司与小赵的劳动合同于 2017 年 4 月 14 日终止, 公司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从 2017 年 1 月 1 日开始计算, 工作年限不满六 个月, 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因此公司应当向小赵支付经济补偿 2017 元(月 薪 4000 元×0.5 个月),小赵 2017 年至 2017 年 1 月 1 日前的工作年限,公司可不支付经济 补偿金。对于问题 2,用人单位解除与小李的劳动合同,按照新法和旧法都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但对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 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即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本案中公司在 2017 年 3 月 30 日强行解除劳动 合同,如果小李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则 2017 年 4 月 15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工 作年限(2 年零 8 个半月)公司应当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为 3 个月×4000 元=12017 元。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3 月 30 日工作年限(不满 6 个月)公司应当支付违法解除劳 动合同的赔偿金, 注意支付的是赔偿金而非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 偿标准的二倍,即 4000 元×0.5 个月×2 倍=4000 元,总计 16000 元。 篇三:劳动合同 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 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 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 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 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固定 期限劳动合同终止需支付经济补偿是《劳动合同法》的最新规定,根据法不溯及既往原则, 本法施行 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 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 付经济补偿的, 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案中公司与小赵的劳动合同于 2017 年 4 月 14 日终止, 公司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从 2017 年 1 月 1 日开始计算, 工作年限不满六 个月, 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因此公司应当向小赵支付经济补偿 2017 元(月 薪 4000 元×0.5 个月),小赵 2017 年至 2017 年 1 月 1 日前的工作年限,公司可不支付经济 补偿金。对于问题 2,用人单位解除与小李的劳动合同,按照新法和旧法都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但对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 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即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本案中公司在 2017 年 3 月 30 日强行解除劳动 合同,如果小李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则 2017 年 4 月 15 12 月 31 日的工日至 2017 年 作年限(2 年零 8 个半月)公司应当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为 3 个月×4000 元=12017 元。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3 月 30 日工作年限(不满 6 个月)公司应当支付违法解除劳 动合同的赔偿金, 注意支付的是赔偿金而非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 偿标准的二倍,即 4000 元×0.5 个月×2 倍=4000 元,总计 16000 元。 篇三》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 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 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 用人单 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 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八十七条规 劳动者违法解除合同的劳动合同赔偿 根据《违反 劳动法 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4条对此规定,劳动者 第 条 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 用人单位 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赔偿金、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标准、文件资料、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 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劳 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赔偿金。新劳动合同法解释:违反 劳动法 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4条对此规定,劳动者 第 条 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 用人单位 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赔偿金、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标准、文件资料、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 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劳 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赔偿金。新劳动合同法解释》的规定,对于 因用人单位的合并、兼并、合资、单位改变性质、法人改变名称等原因而改变工作单位的,其改制前的工 作时间可以计算为“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在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签订,施行前解除或者终止的 劳动合同,依照劳动法和原有关国家规定计算经济补偿。在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签订,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 的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 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为: 二、计算标准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 工资的经济补偿。本法关于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较我国以往的做法,更为细化了。1994年,劳动部颁布了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了计算经济补偿时,不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 偿金。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草案也曾规定工作不满一年的, 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在修改过程中,有的意见提出,为适应生产需求,有些企业每年招用许多 季节工和临时工,这些人员一般工作期限较短,只工作几个月,却按一年支付经济补偿,加大了用人单位 的负担,建议细化标准。因此,本条将计算标准进一步细化,以六个月为界限,分别支付一个月和半个月 工资为经济补偿。如果劳动者工作一年又六个月,经济补偿为二个月的工资;如果劳动者工作一年又五个 月的,经济补偿为一个半月的工资;如果劳动者工作五个月的,经济补偿为半个月的工资。 三、计算基数 计算经济补偿时,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关于一个月工资是劳动者本人月工资、本企业的职工 月平均工资还是当地月平均工资,在劳动合同法制定过程中进行了讨论和研究,最后规定月工资是指劳动 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之所以如此规定,主要有以下考虑: 第一,保持制度的 延续性,原有规定有不足的,适当进行修改。《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本办 法中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用人单位依据本办法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 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按照该规定,月平均工资在不同的情形下有不同的内容,这样的规定 一定程度上有利于保护低收入劳动者的权 益,但失之于 设计 领导形象设计圆作业设计ao工艺污水处理厂设计附属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清扫机器人结构设计 过于复杂,不利于劳动者掌握。同时也与其他 国家和地区的做法不同。因此,劳动合同法统一了月平均工资的内容,这样便于操作,一目了然。第二, 讲究公平性,平衡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劳动合同法规定月平均工资为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这样的规定一方面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有的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年限比 较长,最初的工资可能比最后的工资要低得多,考虑到物价等因素,劳动合同法规定了以最近十二个月的 平均工资为标准。另一方面也考虑到用人单位的实际情况。劳动者的经济补偿应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收人 相适应。一般来说,受市场规律的调节,有的工作岗位的工资水平很高,有的工作岗位的工资水平较低。某一个地区,不同企业之间有着很大差别。如果规定以企业职工平均工资或者当地平均工资为标准,将对 部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不公。四、计算封顶 在劳动合同法制定过程中,有的意见认为有些高端劳动者,工资收人较高,谈判能力较强,在劳动关 系中并不总处于弱势地位,如果完全适用经济补偿的规定,用人单位负担太重,也体现不出经济补偿的性 质和特点,建议劳动合同法做出调整。这种观点有一定的合理性,目前最迫切的问题是如何更好地保护处 于弱势地位的低端劳动者的基本劳动权利,对于高端劳动者,可以通过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市场调节并举的 方式,保护其合法劳动权益。但考虑到我国还没有将劳动者区分不同群体,并适用不同法律的先例,在立 法技术上也较难处理,因此劳动合同法并没有将高端劳动者排除在保护范围之外,但在经济补偿部分对高 端劳动者做了一定限制。即从工作年限和月工资基数两个方面做了限制,规定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 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的,用人单位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 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另外,为督促用人单位及时支付经济补偿,本法第八十四条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 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经济补 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 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篇四: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本办 法中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用人单位依据本办法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 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按照该规定,月平均工资在不同的情形下有不同的内容,这样的规定 一定程度上有利于保护低收入劳动者的权益,但失之于设计过于复杂,不利于劳动者掌握。同时也与其他 国家和地区的做法不同。因此,劳动合同法统一了月平均工资的内容,这样便于操作,一目了然。第二, 讲究公平性,平衡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劳动合同法规定月平均工资为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这样的规定一方面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有的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年限比 较长,最初的工资可能比最后的工资要低得多,考虑到物价等因素,劳动合同法规定了以最近十二个月的 平均工资为标准。另一方面也考虑到用人单位的实际情况。劳动者的经济补偿应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收人 相适应。一般来说,受市场规律的调节,有的工作岗位的工资水平很高,有的工作岗位的工资水平较低。某一个地区,不同企业之间有着很大差别。如果规定以企业职工平均工资或者当地平均工资为标准,将对 部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不公。四、计算封顶 在劳动合同法制定过程中,有的意见认为有些高端劳动者,工资收人较高,谈判能力较强,在劳动关 系中并不总处于弱势地位,如果完全适用经济补偿的规定,用人单位负担太重,也体现不出经济补偿的性 质和特点,建议劳动合同法做出调整。这种观点有一定的合理性,目前最迫切的问题是如何更好地保护处 于弱势地位的低端劳动者的基本劳动权利,对于高端劳动者,可以通过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市场调节并举的 方式,保护其合法劳动权益。但考虑到我国还没有将劳动者区分不同群体,并适用不同法律的先例,在立 法技术上也较难处理,因此劳动合同法并没有将高端劳动者排除在保护范围之外,但在经济补偿部分对高 端劳动者做了一定限制。即从工作年限和月工资基数两个方面做了限制,规定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 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的,用人单位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 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另外,为督促用人单位及时支付经济补偿,本法第八十四条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 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经济补 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 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篇四》 ,对以往的规定进行了多方面完善补充,因此在计算标准 上,往往要考虑跨 2017 年的问题。如果是 2017 年之后签订合同,直接按《劳动合同法》的 标准计算。王先生的个案中,存在分段计算的问题。在 2017 年 1 月 1 日之前,支付经济补偿金适用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 偿办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 1 年发给相当于 1 个月工资 的经济补偿金, 工作时间不满 1 年的按 1 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2017 年 1 月 1 日之后, 适用《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 1 年支付 1 个月 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 个月以上不满 1 年的,按 1 年计算;不满 6 个月的,向劳动者支 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王先生 2017 年 9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工作 1 年 3 个月, 根据原规定应当得到相 当于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4 月 31 日工作两年 4 个月, 根据 《劳动合同法》应当得到两个半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两者相加,便是其应得的总的经济补 偿 金。劳动合同期满也有补偿金? 典型个案:劳动合同法》的 标准计算。王先生的个案中,存在分段计算的问题。在 2017 年 1 月 1 日之前,支付经济补偿金适用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 偿办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 1 年发给相当于 1 个月工资 的经济补偿金, 工作时间不满 1 年的按 1 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2017 年 1 月 1 日之后, 适用《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 1 年支付 1 个月 工资的标准 1 年的,按 1 年计算;不满 6 个月的,向劳动者支 付向劳动者支付;6 个月以上不满 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王先生 2017 年 9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工作 1 年 3 个月, 根据原规定应当得到相 当于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4 月 31 日工作两年 4 个月, 根据 《劳动合同法》应当得到两个半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两者相加,便是其应得的总的经济补 偿金。劳动合同期满也有补偿金? 典型个案》的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 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 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 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 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2017 年 1 月 1 日《劳动合同法》施行之前经济补偿金的计算 年限按照当时的有关规定执行‎‎。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是《劳动合同法》的新规定,这体 现了企业对长期服务员工的一种补偿机制。这一经济补偿金是从 2017 年 1 月 1 日起算的, 其标准按一年一个月工资计算。上述李先生自 2017 年与公司签合同,按相关规定,从 2017 年 1 月 1 日起算到今年 5 月份合同期满,共两年零 5 个月,他可获得两个半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称职被解约有无补偿金?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如何计算, 典型个案:劳动合同法》施行之前经济补偿金的计算 年限按照当时的有关规定执行。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是《劳动合同法》的新规定,这体 现了企业对长期服务员工的一种补偿机制。这一经济补偿金是从 2017 年 1 月 1 日起算的, 其标准按一年一个月工资计算。上述李先生自 2017 年与公司签合同,按相关规定,从 2017 年 1 月 1 日起算到今年 5 月份合同期满,共两年零 5 个月,他可获得两个半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称职被解约有无补偿金?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如何计算, 典型个案》是有明确规定的。如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 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 支付劳动者 1 个月工资后,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 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也 就是说,如果员工因不胜任工作而被解约,需要经过培训、调整的过程,并且要提前 30 天通知。这是防止用人单位滥用 “不称职” 的理由随意解雇劳动者。同时, 《劳动合同法》 规定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体现了对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的劳动者利益的适当保护, 也是合理的。因此,上述罗小姐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其标准可参照上面的案例进行计算。小结:劳动合同法》 规定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体现了对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的劳动者利益的适当保护, 也是合理的。因此,上述罗小姐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其标准可参照上面的案例进行计算。小结》第三十六条规定: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第四十七条规定: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 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 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 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三倍的, 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 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 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应强调的是,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仍应按每工作一年,发给 一个月工资的标准给付经济补偿金,而不可自行协商成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如劳 动者确同 可采用劳动者提出书面辞职书,用人单位予以同 意的方意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式。 (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 1、过失性辞退 《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第三十九条规定: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 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 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 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 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合同法》就过失性辞退的规定比《劳动法》更为完善,逐项比较的话,可 注意到《劳动合同法》去除了“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仅规定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情形,这可理解为《劳动合同法》更为强调 规章制度的重要性,因为劳动纪律可在规章制度中规定;另外《劳动合同法》还 增加了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以及劳动者使用欺诈等方式和 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依照上述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注意如下事项:劳动合同法》就过失性辞退的规定比《劳动法》更为完善,逐项比较的话,可 注意到《劳动合同法》去除了“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仅规定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情形,这可理解为《劳动合同法》更为强调 规章制度的重要性,因为劳动纪律可在规章制度中规定;另外《劳动合同法》还 增加了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以及劳动者使用欺诈等方式和 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依照上述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注意如下事项》 ,“重大损害”应由企业内 部规章来规定,因为企业类型各有不同,对重大损害的界定也千差万别,故用人 单位的规章制度应注意明确何为“重大损害”。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 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则应注意对未造成严重影响 的员工应及时提出。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主 要指劳动者使用虚假的学历证明、工作证明等欺诈手段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 同,用人单位可以因此解除劳动关系。(6)、 至于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 《劳动部关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若干条文的说明》 ,具体指:劳动部关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若干条文的说明》 ,具体指》第四十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 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 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 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 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 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依照上述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注意如下事项: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可参见《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 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劳动部《关于贯彻 企业职工患病或 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 的通知》(劳部发【1995】236号),职工患病或非因工 负伤, 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的年限和本企业工作年限长短,享受3-24个月的医 疗期。对于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24个月内尚不 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当地劳动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 (2)、根据《劳动部关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若干条文的说明》 ,“不能 胜任工作”是指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种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 同岗位人员 的工作量,用人单位不得故意提高定额标准,使劳动者无法完成。 (3)、根据《劳动部关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若干条文的说明》 ,“客观 情况”是指发生不可抗力或者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得其 他情况,如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但不包含企业濒临破产或生产 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等情况。在非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出具 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给劳动者并要求劳动者签收,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 七条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3、经济性裁员及补偿 《劳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 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劳动部《关于贯彻 企业职工患病或 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 的通知》(劳部发【1995】236号),职工患病或非因工 负伤, 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的年限和本企业工作年限长短,享受3-24个月的医 疗期。对于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24个月内尚不 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当地劳动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 (2)、根据《劳动部关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若干条文的说明》 ,“不能 胜任工作”是指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种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 同岗位人员 的工作量,用人单位不得故意提高定额标准,使劳动者无法完成。 (3)、根据《劳动部关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若干条文的说明》 ,“客观 情况”是指发生不可抗力或者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得其 他情况,如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但不包含企业濒临破产或生产 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等情况。在非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出具 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给劳动者并要求劳动者签收,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 七条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3、经济性裁员及补偿 《劳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 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 用人单位提前三十 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经 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 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 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 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 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 年人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 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劳动合同法》 对用人单位裁减人员的情形做了比较详细的规定,用人单位在裁 减人员时应严格遵照实行。根据 《劳动部关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若干条文 的说明》 ,“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可以根据地方政府规定的困难企业标 准来界定;“报告”仅指说明情况,无批准的含义。“优先录用”指同等条件下 优先录用。另外,因经济性原因裁员的,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 被裁减的人员。 在经济性裁员的情况下, 用人单位应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出具解除劳动合 同的证明给劳动者并要求劳动者签收,用人单位均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 七条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4、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 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 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 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 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 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 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应特别指出的是,职工在医疗期内或女职工在三期内,即使劳动合同到期, 用人单位也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将顺延到医疗期或三期结束。南京律师 北京律师 ://china.findlaw.cn/nanjing ://china.findlaw.cn/beij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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