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农产品加工范围
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
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
(2008 年版)
一、种植业类
(一)粮食初加工
1.小麦初加工。通过对小麦进行清理、配麦、磨粉、筛理、
包装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的小麦面粉及各种专用粉。 分级、
2.稻米初加工。通过对稻谷进行清理、脱壳、碾米(或不碾 米)、烘干、分级、包装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的成品粮及其初制 品,具体包括大米、蒸谷米。
3.玉米初加工。通过对玉米籽粒进行清理、浸泡、粉碎、分 离、脱水、干燥、分级、包装等简单加工处理,生产的玉米粉、 玉米碴、玉米片等;鲜嫩玉米经筛选、脱皮、洗涤、速冻、分级、 包装等简单加工处理,生产的鲜食玉米(速冻粘玉米、甜玉米、 花色玉米、玉米籽粒)。
4.薯类初加工。通过对马铃薯、甘薯等薯类进行清洗、去皮、 磋磨、切制、干燥、冷冻、分级、包装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薯 类初级制品。具体包括:薯粉、薯片、薯条。
5.食用豆类初加工。通过对大豆、绿豆、红小豆等食用豆类 2
进行清理去杂、浸洗、晾晒、分级、包装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 的豆面粉、黄豆芽、绿豆芽。
6.其他类粮食初加工。通过对燕麦、荞麦、高粱、谷子等杂 粮进行清理去杂、脱壳、烘干、磨粉、轧片、冷却、包装等简单 加工处理,制成的燕麦米、燕麦粉、燕麦麸皮、燕麦片、荞麦米、 荞麦面、小米、小米面、高粱米、高粱面。
(二)林木产品初加工
通过将伐倒的乔木、竹(含活立木、竹)去枝、去梢、去皮、 去叶、锯段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的原木、原竹、锯材。 (三)园艺植物初加工
1.蔬菜初加工
(1)将新鲜蔬菜通过清洗、挑选、切割、预冷、分级、包装 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净菜、切割蔬菜。
(2)利用冷藏设施,将新鲜蔬菜通过低温贮藏,以备淡季供 应的速冻蔬菜,如速冻茄果类、叶类、豆类、瓜类、葱蒜类、柿 子椒、蒜苔。
(3)将植物的根、茎、叶、花、果、种子和食用菌通过干制 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的初制干菜,如黄花菜、玉兰片、萝卜干、 冬菜、梅干菜、木耳、香菇、平菇。
* 以蔬菜为原料制作的各类蔬菜罐头(罐头是指以金属罐、 玻璃瓶、经排气密封的各种食品。下同)及碾磨后的园艺植物(如 胡椒粉、花椒粉等)不属于初加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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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水果初加工。通过对新鲜水果(含各类山野果)清洗、脱
壳、切块(片)、分类、储藏保鲜、速冻、干燥、分级、包装等简 单加工处理,制成的各类水果、果干、原浆果汁、果仁、坚果。 3.花卉及观赏植物初加工。通过对观赏用、绿化及其它各种 用途的花卉及植物进行保鲜、储藏、烘干、分级、包装等简单加 工处理,制成的各类鲜、干花。
(四)油料植物初加工
通过对菜籽、花生、大豆、葵花籽、蓖麻籽、芝麻、胡麻籽、 茶子、桐子、棉籽、红花籽及米糠等粮食的副产品等,进行清理、 热炒、磨坯、榨油(搅油、墩油)、浸出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的 植物毛油和饼粕等副产品。具体包括菜籽油、花生油、豆油、葵 花油、蓖麻籽油、芝麻油、胡麻籽油、茶子油、桐子油、棉籽油、 红花油、米糠油以及油料饼粕、豆饼、棉籽饼。
* 精炼植物油不属于初加工范围。
(五)糖料植物初加工
通过对各种糖料植物,如甘蔗、甜菜、甜菊等,进行清洗、 切割、压榨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的制糖初级原料产品。 (六)茶叶初加工
通过对茶树上采摘下来的鲜叶和嫩芽进行杀青(萎凋、摇青)、 揉捻、发酵、烘干、分级、包装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的初制毛 茶。
* 精制茶、边销茶、紧压茶和掺兑各种药物的茶及茶饮料不 4
属于初加工范围。
(七)药用植物初加工
通过对各种药用植物的根、茎、皮、叶、花、果实、种子等, 进行挑选、整理、捆扎、清洗、凉晒、切碎、蒸煮、炒制等简单 加工处理,制成的片、丝、块、段等中药材。
* 加工的各类中成药不属于初加工范围。
(八)纤维植物初加工
1.棉花初加工。通过轧花、剥绒等脱绒工序简单加工处理, 制成的皮棉、短绒、棉籽。
2.麻类初加工。通过对各种麻类作物(大麻、黄麻、槿麻、 苎麻、苘麻、亚麻、罗布麻、蕉麻、剑麻等)进行脱胶、抽丝等 简单加工处理,制成的干(洗)麻、纱条、丝、绳。 3.蚕茧初加工。通过烘干、杀蛹、缫丝、煮剥、拉丝等简单 加工处理,制成的蚕、蛹、生丝、丝棉。
(九)热带、南亚热带作物初加工
通过对热带、南亚热带作物去除杂质、脱水、干燥、分级、 包装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的工业初级原料。具体包括:天然橡 胶生胶和天然浓缩胶乳、生咖啡豆、胡椒籽、肉桂油、桉油、香 茅油、木薯淀粉、木薯干片、坚果。
二、畜牧业类
(一)畜禽类初加工
1.肉类初加工。通过对畜禽类动物(包括各类牲畜、家禽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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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以及其他经济动物)宰杀、去头、去 蹄、去皮、去内脏、分割、切块或切片、冷藏或冷冻、分级、包 装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的分割肉、保鲜肉、冷藏肉、冷冻肉、 绞肉、肉块、肉片、肉丁。
2.蛋类初加工。通过对鲜蛋进行清洗、干燥、分级、包装、 冷藏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的各种分级、包装的鲜蛋、冷藏蛋。 3.奶类初加工。通过对鲜奶进行净化、均质、杀菌或灭菌、 灌装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的巴氏杀菌奶、超高温灭菌奶。 4.皮类初加工。通过对畜禽类动物皮张剥取、浸泡、刮里、 晾干或熏干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的生皮、生皮张。 5.毛类初加工。通过对畜禽类动物毛、绒或羽绒分级、去杂、 清洗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的洗净毛、洗净绒或羽绒。 6.蜂产品初加工。通过去杂、过滤、浓缩、熔化、磨碎、冷 冻简单加工处理,制成的蜂蜜、蜂蜡、蜂胶、蜂花粉。 * 肉类罐头、肉类熟制品、蛋类罐头、各类酸奶、奶酪、奶 油、王浆粉、各种蜂产品口服液、胶囊不属于初加工范围。 (二)饲料类初加工
1.植物类饲料初加工。通过碾磨、破碎、压榨、干燥、酿制、 发酵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的糠麸、饼粕、糟渣、树叶粉。
烘干、制粉等简单加工处 2.动物类饲料初加工。通过破碎、
理,制成的鱼粉、虾粉、骨粉、肉粉、血粉、羽毛粉、乳清粉。 3.添加剂类初加工。通过粉碎、发酵、干燥等简单加工处理, 6
制成的矿石粉、饲用酵母。
(三)牧草类初加工
通过对牧草、牧草种籽、农作物秸秆等,进行收割、打捆、 粉碎、压块、成粒、分选、青贮、氨化、微化等简单加工处理, 制成的干草、草捆、草粉、草块或草饼、草颗粒、牧草种籽以及 草皮、秸秆粉(块、粒)。
三、渔业类
(一)水生动物初加工
将水产动物(鱼、虾、蟹、鳖、贝、棘皮类、软体类、腔肠 类、两栖类、海兽类动物等)整体或去头、去鳞(皮、壳)、去内 脏、去骨(刺)、擂溃或切块、切片,经冰鲜、冷冻、冷藏等保鲜 防腐处理、包装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的水产动物初制品。 * 熟制的水产品和各类水产品的罐头以及调味烤制的水产食 品不属于初加工范围。
(二)水生植物初加工
将水生植物(海带、裙带菜、紫菜、龙须菜、麒麟菜、江篱、 浒苔、羊栖菜、莼菜等)整体或去根、去边梢、切段,经热烫、 冷冻、冷藏等保鲜防腐处理、包装等简单加工处理的初制品,以 及整体或去根、去边梢、切段、经晾晒、干燥(脱水)、包装、粉 碎等简单加工处理的初制品。
* 罐装(包括软罐)产品不属于初加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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