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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促进就业扶持政策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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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促进就业扶持政策实施办法中山市促进就业扶持政策实施办法 为全面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我市促进就业政策,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5号)、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粤府〔2008〕55号),以及市政府《关于推进中山市劳动力转移的实施意见》(中府〔2008〕1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府〔2008〕188 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创业带动就业扶持政策 ?创业意识培训补贴 1、扶持对象。本市大专院校(含技师学院)、中等职业学校(含技...

中山市促进就业扶持政策实施办法
中山市促进就业扶持政策实施办法 为全面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我市促进就业政策,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5号)、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粤府〔2008〕55号),以及市政府《关于推进中山市劳动力转移的实施意见》(中府〔2008〕1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府〔2008〕188 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创业带动就业扶持政策 ?创业意识培训补贴 1、扶持对象。本市大专院校(含技师学院)、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中等专业学校、职业中学、理工学校)应届毕业生。 2、扶持政策。扶持对象可享受1次免费创业意识培训。 3、报名办法。以学校为单位选择到本市创业培训机构(市高级技工学校、市中等专业学校、现美职业培训学校,下同)办理报名手续。 4、补贴标准。创业意识培训补贴为每人80元。 5、补贴申请。创业培训机构组织培训后,向市劳动保障局提交《中山市促进就业补贴申领审批表》、培训学员花名册等资料申请创业意识培训补贴。 6、审核发放。经审核符合政策规定的,市劳动保障局将创业意识培训补贴通过银行直接划拨到创业培训机构银行账户。 ?创业培训补贴 1、扶持对象。有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的本市户籍登记失业人员及就业困难人员(具体对象见中府〔2008〕188号文,下同)或已成功创业人员。 2、扶持政策。扶持对象可享受1次免费创业培训或创业提升培训,以及创业技能培训。 3、报名办法。扶持对象持本人身份证、《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自主选择到创业培训机构办理报名手续。 4、补贴标准。创业培训补贴为每人580元。 5、补贴申请。创业培训机构组织培训、考核,学员创业率达40%后,向市劳动保障局提交《中山市促进就业补贴申领审批表》、培训学员花名册、考勤 登记表 调解登记表下载应聘登记表下载调解登记表下载调解登记表下载调解登记表下载 ,培训学员《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创业学员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资料,申请创业培训补贴。 ,、审核发放。经审核符合政策规定的,市劳动保障局在学员《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上做好扶持政策 记录 混凝土 养护记录下载土方回填监理旁站记录免费下载集备记录下载集备记录下载集备记录下载 (《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加盖已享受相应扶持政策印章,在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平台录入其享受政策情况,下同),将创业培训补贴通过银行直接划拨到创业培训机构银行账户。 ?帮扶创业补贴 1、扶持对象。创业培训机构或创业孵化基地。 2、扶持政策。创业培训学员或在创业孵化基地创业人员可享受创业培训机构或创业孵化基地为其提供的创业项目设计、开业指导、开业手续办理、创业跟踪服务。 3、补贴标准。扶持对象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并经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创业培训机构或创业孵化基地500元帮扶创业补贴。 4、补贴申请。扶持对象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后经营6个月以上,创业培训机构或创业孵化基地向市劳动保障局提交《中山市促进就业补贴申领审批表》、扶持对象《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创业学员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资料,申请帮扶创业补贴。 5、审核发放。经审核符合政策规定的,市劳动保障局在扶持对象《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上做好扶持政策记录,将帮扶创业补贴通过银行直接划拨到创业培训机构或创业孵化基地银行账户。 ?自主创业扶持金 1、扶持对象。本市户籍就业困难人员。 2、扶持政策。扶持对象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后连续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并依法纳税的;或到农村承包土地5亩以上(含5亩)并签订土地承包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从事农业生产3个月的,给予一次性创业扶持金。 3、补贴标准。给予一次性1000元创业扶持金。 4、补贴申请。扶持对象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后连续正常经营6个月或签订土地承包合同从事农业生产3个月,并以个体工商户身份参加社会保险后,向市劳动保障局提交《中山市促进就业补贴申领审批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和提出申请前6个月的纳税申报表或税单(含按规定享受免税的有关证明),或村委会出具的承包合同及农业生产证明等资料,申请创业扶持金补贴。 5、审核发放。符合政策规定的,市劳动保障局在其《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上做好扶持政策记录,将创业扶持金支付给申请人。 ?孵化基地创业补贴 1、扶持对象。本市户籍登记失业人员或就业困难人员。 2、扶持政策。扶持对象在创业孵化基地经营,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连续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并依法纳税,按时缴纳创业孵化基地场地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的,给予一次性补贴(已领取自主创业扶持金的扶持对象除外)。 3、补贴标准。给予一次性场地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创业费用补贴1000元。 4、补贴申请。扶持对象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后连续正常经营6个月,并以个体工商户身份参加社会保险后,向市劳动保障局提交《中山市促进就业补贴申领审批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和提出申请前6个月的纳税申报表或税单(含按规定享受免税的有关证明),缴纳创业孵化基地场地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发票等资料申请补贴。 5、审核发放。符合政策规定的,市劳动保障局在其《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上做好扶持政策记录,将补贴支付给申请人。 ?小额担保贷款 1、扶持对象。已成功创业的本市就业困难人员。 2、扶持政策。扶持对象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其自筹资金不足,在贷款担保机构承诺担保的前提下,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贷款最高额度为5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到期确需延长的,可展期,次。合伙经营的,按合伙经营人数,每人增加2万元贷款额度。 3、贷款申请。扶持对象向市劳动保障局提交《中山市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以及2名以上有稳定收入来源的本市户籍人员提供担保的担保 协议 离婚协议模板下载合伙人协议 下载渠道分销协议免费下载敬业协议下载授课协议下载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等资料,申请办理小额担保贷款。 4、审核发放。市劳动保障局收到申请资料后,委托贷款担保机构组织考察、评审,推荐到承办金融机构办理贷款相关事宜,金融机构按有关规定与申请人签订贷款协议并发放贷款。 ?小额担保贷款贴息 1、扶持对象。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并获小额担保贷款的本市就业困难人员。 2、扶持政策。扶持对象在社区、工业区等从事商业、餐饮和修理等个体经营项目(包括家庭手工业、修理修配、图书借阅、旅店服务、餐饮服务、洗染缝补、复印打字、理发、小卖部、搬家、钟点服务、家居清洁),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可享受财政全额贴息,展期不贴息。 3、贴息申请。扶持对象如期向贷款金融机构支付本金及利息满1年后的次月,持本人身份证、《中山市促进就业补贴申领审批表》、《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承办金融机构出具的贷款对账单等资料,向市劳动保障局申请小额担保贷款贴息。 4、审核发放。经审核符合政策规定的,市劳动保障局在其《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上做好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记录,并将小额担保贷款利息支付给申请人。 ?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 1、扶持对象。经市劳动保障局认定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 2、扶持政策。当年新招用广东省登记失业人员达到企业在职职工总数的30%以上(或在职职工超过100人,当年新招用广东省登记失业人员达到在职职工总数的15%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申请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贷款额度、财政贴息、经办银行手续费补助、呆坏账损失补助等按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3、贷款申请。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向市劳动保障局提交《中山市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申请表》,2名以上企业法人代表提供担保的担保协议,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和户口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等资料,申请贷款。 4、审核发放。市劳动保障局收到申请资料后,委托创业基金监督管理小组根据专业评审小组的评审意见、考察情况及公示结果,推荐到承办金融机构办理贷款相关事宜。金融机构按有关规定与申请人签订贷款协议,发放贷款。 ?高校毕业生创业 1、扶持对象。从事个体经营(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除外)招用广东省户籍人员就业的本市生源高校毕业生。 2、扶持政策。初创企业当年新招用广东省户籍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3、补贴标准。按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之和计算,个人应缴纳的部分仍由本人负担,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补贴申领。为招用的广东省户籍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后的次月,向市劳动保障局提交《中山市促进就业补贴申领审批表》、《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就业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清单等资料,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审核发放。市劳动保障局收到申请资料后进行核实,经审核符合政策规定的,在就业人员《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上做好扶持政策记录,将社会保险补贴通过银行直接划拨到企业账户。 二、促进就业基础设施投资扶持政策 ?创业孵化基地投资补贴 1、扶持对象。2009年至2011年间,投资创业孵化基地的投资者。 2、扶持政策。利用城乡各类园区、闲置厂房、专业化市场等场所建设的创业孵化基地,达到有关要求的,给予一次性20—30万元补贴。其中,商铺型、市场型、楼宇型创业孵化基地,要求一次性接受创业商户50户以上;工业型创业孵化基地,要求一次性接受创业企业10户以上。 3、补贴申请。创业孵化基地投资者向市劳动保障局提交《中山市促进就业补贴申领审批表》、《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消防验收合格书》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申请创业孵化基地投资补贴。 4、审核发放。市劳动保障局收到有关资料后,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考察评估。经评估合格并符合政策规定的,由市劳动保障局将创业孵化基地投资补贴通过银行直接划拨到投资者银行账户。 ?培训鉴定基地建设补贴 1、扶持政策。镇政府、区办事处或经市劳动保障局批准的定点培训机构投资建设的培训鉴定基地,符合环保、劳动保障、安全生产、消防、卫生等规定,教学场所达到800平方米以上,可容纳300人以上培训,设置5个以上适合当地经济发展并满足高级工培养要求的培训鉴定工种,有实习实验所需设备设施及充足的实习工位的,给予一次性10—20万元补贴。 2、补贴申请。投资者向市劳动保障局提交《中山市促进就业补贴申领审批表》、《消防验收合格书》、设备采购发票复印件等资料,申请培训鉴定基地建设补贴。 3、审核发放。市劳动保障局收到有关资料后,组织专家进行实地验收。经验收合格并符合政策规定的,市劳动保障局将培训鉴定基地建设补贴通过银行直接划拨到镇区财政专户或投资者银行账户。 ?二级人力资源市场建设补贴 1、扶持对象。各镇政府、区办事处。 2、扶持政策。镇区政府投资建设的二级人力资源市场,符合环保、劳动保障、安全生产、消防、卫生等规定,职业介绍大厅面积达250平方米以上,配置触摸屏3台、8平方米以上显示屏1台、接待座位50个以上,设备设施能满足职业介绍业务开展,信息系统能与市人力资源市场互联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补贴。 3、补贴申请。二级人力资源市场投资建成后,向市劳动保障局提交《中山市促进就业补贴申领审批表》、《消防验收合格书》、设备采购发票复印件等资料,申请人力资源市场建设补贴。 4、审核发放。市劳动保障局收到有关资料后,组织专家进行实地验收。经验收合格并符合政策规定的,由市劳动保障局将二级人力资源市场建设补贴通过银行直接划拨到镇区财政专户。 三、职业技能培训扶持政策 ?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1、扶持对象。本市户籍登记失业人员及就业困难人员,本省16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农村户籍人员。 2、扶持政策。扶持对象经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并实现就业的,给予全额补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但未实现就业的,按补助标准的80%给予补贴。 职业培训技能鉴定补贴标准 单位:元/人 培训类型 A类工种 B类工种 C类工种 培训 鉴定 培训 鉴定 培训 鉴定 初级工 700 240 600 170 500 120 中级工 900 300 800 240 600 170 高级工 1100 380 1000 310 800 230 技师 1300 600 1200 600 900 600 高级技师 1500 700 1400 700 1000 700 E类专项能力 培训补贴130 鉴定补贴70 3、培训报名。扶持对象持本人身份证、《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到定点培训机构办理报名手续,或委托户口所在地劳动保障分局、社区(村)劳动保障服务站办理报名手续。 4、补贴申请。定点培训机构组织扶持对象进行培训,学员经技能鉴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就业率达85%后,向市劳动保障局提交《中山市促进就业补贴申领审批表》、《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培训学员花名册、教学方案、考勤登记表、考试登记表、劳动合同复印件等资料,申请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5、审核发放。经审核符合政策规定的,市劳动保障局在培训学员《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上做好职业技能培训记录,并将职业技能培训补贴通过银行直接划拨到定点培训机构银行账户。 ?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1、扶持对象。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并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持有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并有向高一级技能提升愿望的在职人员;以及在本市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由就业转失业,办理登记失业的外省市户籍登记失业人员。 2、扶持政策。扶持对象经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按下列标准给予全额补贴。 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标准 (单位:元/人) 鉴定级别 A类工种 B类工种 C类工种 中级工 300 240 170 高级工 380 310 230 技 师 600 600 600 高级技师 700 700 700 3、鉴定报名。扶持对象持本人身份证、《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原《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到技能鉴定机构办理报考手续并缴纳鉴定费。定点培训机构培训的学员,由定点培训机构统一向技能鉴定机构办理报考手续,并由定点培训机构负责缴纳鉴定费。 4、补贴申领。经技能鉴定考核合格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由技能鉴定机构或定点培训机构向市劳动保障局提交《中山市促进就业补贴申领审批表》、鉴定对象《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鉴定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复印件等资料,申请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5、审核发放。经审核符合政策规定的,市劳动保障局在其《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上做好技能鉴定补贴记录,并将技能鉴定补贴通过银行直接划拨到技能鉴定机构或定点培训机构账户。技能鉴定机构或定点培训机构应将鉴定费用返还给扶持对象。 ?职业技能竞赛补贴 1、扶持对象。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并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持有本市核发《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或从事竞赛工种8年以上的在职人员。 2、扶持政策。参赛者经技能竞赛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的,按下列标准给予补贴: 职业培训技能鉴定补贴标准 单位:元/人 竞赛类型 A类工种 B类工种 C类工种 高级工 750 650 500 3、竞赛报名。扶持对象持本人身份证、《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原《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到经市劳动保障局批准举办职业技能竞赛的承办单位办理报名手续。承办单位须向技能鉴定机构缴纳鉴定费用。 4、补贴申领。经职业技能竞赛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承办单位向市劳动保障局提交《中山市促进就业补贴申领审批表》、参赛者《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职业技能竞赛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复印件等资料,申领职业技能竞赛补贴。 5、审核发放。经审核符合政策规定的,市劳动保障局在参赛者《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上做好技能竞赛补贴记录,并将职业技能竞赛补贴通过银行直接划拨到承办单位账户。 ?特种作业证考核补贴 1、扶持对象。本市生源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失业青年,本市以及汕尾、阳江、茂名等对口帮扶地区16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农村劳动力。 2、扶持政策。扶持对象参加培训机构组织的特殊工种作业培训(包括安装维修电工、建筑登高架设、制冷、金属焊接切割、厂内机动车辆驾驶、起重设备操作工、电梯安装维修工等7个工种),取得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后,再参加安全生产监督等相关部门组织的上述特殊工种作业培训,经培训考核取得相应《特种作业操作证》并在中山就业的,给予250元考核费补贴;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或不在中山就业的,考核费用由扶持对象承担。 3、考核报名 (1)扶持对象持本人身份证、《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到市高级技工学校或市中等专业学校办理安装维修电工作业、建筑登高架设作业、制冷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等4个工种的报考手续并缴纳考核费用。 (2)扶持对象持本人身份证、《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到机电职业培训学校办理厂内机动车辆驾驶、起重设备操作工、电梯安装维修工等3个工种的报考手续并缴纳考核费用。 4、补贴申请。培训机构组织扶持对象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向市劳动保障局提交《中山市促进就业补贴申领审批表》、培训学员《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培训学员花名册、《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等资料,申请特种作业证考核补贴。 5、审核发放。经审核符合政策规定的,在其《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做好特种作业证考核补贴记录,并将特种作业证考核补贴通过银行直接划拨到培训机构账户。 ?新职业工种开发补贴 1、扶持对象。政府上年度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装备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企业、行业协会、技术研发中心,以及劳动保障守法诚信(A级、B级)企业,以及本市大专院校、职业培训机构、技能鉴定机构等承办单位。 2、扶持政策。承办单位依据国家职业标准,组织开发的新工种初、中、高级的培训教材、考核大纲、考核试题,经市专家组审定,报省批准实施的,按每工种5万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3、补贴申请。经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批准后,开发新职业工种的承办单位向市劳动保障局提交《中山市促进就业补贴申领审批表》、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认定新工种开发证明等资料,申请新职业工种开发补贴。 4、审核发放。经市劳动保障局审核验收符合政策规定的,将新职业工种开发补贴通过银行直接划拨到承办单位银行账户。 四、就业服务扶持政策 ?职业介绍补贴 1、扶持对象。持《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的本市登记失业人员及就业困难人员、本省登记失业人员、外省在中山办理登记失业人员,可享受3次免费职业介绍服务。 扶持对象因个人原因,经3次免费职业介绍尚未实现就业的,不得再享受免费职业介绍扶持政策。 2、扶持政策。公益性职业介绍机构、社区(村)劳动保障服务站成功介绍本市户籍劳动力实现就业,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成功介绍持有市人事局核发《中山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的,给予每人120元的职业介绍补贴;成功介绍本省外市户籍劳动力转移就业,给予每人80元的职业介绍补贴;成功介绍外省户籍劳动者就业,给予每人20元的职业介绍补贴。 3、补贴申领。公益性职业介绍机构、社区(村)劳动保障服务站、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成功介绍上述人员就业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年以上劳动合同后,向市劳动保障局提交《中山市促进就业补贴申领审批表》、扶持对象花名册、《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中山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卡》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劳动合同复印件等资料,申请职业介绍补贴。 4、审核发放。经审核符合政策规定的,市劳动保障局在扶持对象《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上做好职业介绍记录,并将职业介绍补贴通过银行划拨到各镇区劳动保障分局。公益性职业介绍机构、社区(村)劳动保障服务站、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凭市劳动保障局出具的《组织发动及推荐就业补助经费审核通知书》,向所在地镇区劳动保障分局申领补助经费。 ?宣传组织发动奖励 1、扶持对象。公益性职业介绍机构、社区(村)劳动保障服务站。 2、扶持政策。成功组织发动1名劳动者参加培训,学员经培训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10元补助。 3、补贴申请。学员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后,由培训机构出具《中山市职业培训学员统计表》。输送学员的公益性职业介绍机构、社区(村)劳动保障服务站向市劳动保障局提交《中山市促进就业补贴申领审批表》及《中山市职业培训学员统计表》等资料,申请组织发动奖励。 4、审核发放。经审核符合政策规定的,市劳动保障局将组织发动奖励资金通过银行划拨到各镇区劳动保障分局。公益性职业介绍机构、社区(村)劳动保障服务站凭市劳动保障局出具的《组织发动及推荐就业补助经费审核通知书》,向所在地镇区劳动保障分局申领补助经费。 五、企业促进就业扶持政策 ?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 1、扶持对象。招用本市城镇户籍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用人单位。 2、扶持政策。用人单位吸纳本市城镇户籍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按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之和计算,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个人应缴纳的部分仍由本人负担。招用“4050”人员期限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可根据其劳动合同期限相应延长,直至法定退休年龄。 3、补贴申领。用人单位招用本市城镇户籍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后的次月,可向所在地劳动保障分局提交《中山市促进就业补贴申领审批表》、就业困难人员花名册、《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清单等资料,申请社会保险补贴。经所在地劳动保障分局核实并在《中山市促进就业补贴申领审批表》上加具意见,在《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上做好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记录,报市劳动保障局审核。 4、审核发放。经审核符合政策规定的,市劳动保障局将社会保险补贴通过银行直接划拨到用人单位账户。 ?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 1、扶持对象。吸纳本市户籍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用人单位。 2、扶持政策。用人单位招用本市户籍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每吸纳1名就业困难人员,给予1200元的就业岗位补贴。 3、补贴申请。用人单位招用上述人员就业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后的次月,可向所在地劳动保障分局提交《中山市促进就业补贴申领审批表》、就业困难人员花名册、《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清单等资料,申请就业岗位补贴。经所在地劳动保障分局核实并在《中山市促进就业补贴申领审批表》上加具意见,在《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上做好享受就业岗位补贴记录,报市劳动保障局审核。 ,、审核发放。经审核符合政策规定的,市劳动保障局将就业岗位补贴通过银行直接划拨到用人单位账户。 ?社区(村)车间补贴 1、扶持对象。用人单位在社区(村)设立的车间。 2、扶持对象。吸纳本市户籍就业困难人员50名以上,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的,每年给予10万元就业补贴。 3、补贴申领。用人单位招用本市户籍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的次月,可向所在地劳动保障分局提交《中山市促进就业补贴申领审批表》、就业困难人员花名册、《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清单等资料,申请社区(村)车间补贴。经所在地劳动保障分局核实并在《中山市促进就业补贴申领审批表》上加具意见,在《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上做好享受政策补贴记录,报市劳动保障局审核。 4、审核发放。经审核符合政策规定的,市劳动保障局将社区(村)车间补贴通过银行直接划拨到用人单位账户。 ?高校毕业生见习岗位补贴 1、扶持对象。为本市生源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6个月尚未实现就业的青年提供3至6个月跟班见习岗位,且在见习期间给予生活补贴的用人单位。 2、扶持政策。高校毕业生、失业青年见习期满后,用人单位每提供1个见习岗位,每月给予200元补贴。 3、补贴申请。高校毕业生、失业青年见习期满后,用人单位向市劳动保障局提交《中山市促进就业补贴申领审批表》、见习高校毕业生或失业青年花名册、《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高校毕业生或失业青年见习评价证明等资料,申请高校毕业生见习岗位补贴。 4、审核发放。经审核符合政策规定的,市劳动保障局在其《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做好见习岗位补贴记录,将补贴通过银行直接划拨到用人单位账户。 ?高技能人才评价补贴 1、扶持对象。结合生产实际,对员工进行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评价的用人单位。 2、扶持政策。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会同用人单位工程技术人员、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对员工进行工作场所能力考核与业绩评定。员工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用人单位每人380元的补贴;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用人单位每人600元的补贴;取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用人单位每人700元的补贴。 3、补贴申领。用人单位组织员工经技能鉴定考核合格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向市劳动保障局提交《中山市促进就业补贴申领审批表》、《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职业技能鉴定(竞赛)个人申报表》、鉴定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复印件等资料,申请高技能人才评价补贴。 4、审核发放。经审核符合政策规定的,市劳动保障局在其《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做好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补贴记录,将高技能人才评价补贴通过银行直接划拨到用人单位账户。 六、公益性岗位扶持政策 ?社区就业服务基地补贴 1、扶持对象。社区就业服务基地(大嫂工作坊)。 2、扶持政策。社区就业服务基地为15名以上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劳务服务(其中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及零就业家庭成员不少于各一人)的,给予火炬区、石岐区、东区、南区、西区每月场地费补助2500元、办公费补助500元、福利补助2200元;给予其他镇区每月场地费补助1500元、办公费补助500元、工资福利补助2200元。 3、补贴申请。社区就业服务基地于每季度末,向所在地劳动保障分局提交《中山市促进就业补贴申领审批表》、就业人员花名册等资料,申请社区就业服务基地补贴。经所在地劳动保障分局核实,在《中山市促进就业补贴申领审批表》上加具意见后,报市劳动保障局审核。 4、审核发放。经审核符合政策规定的,市劳动保障局将社区就业服务基地补贴通过银行直接划拨到所在地财政所,由财政所将补贴支付给社区就业服务基地。 ?社区公益性岗位补贴 1、扶持对象。社区(村)居委会。 2、扶持政策。社区(村)居委会开发社区保安、社区保洁、社区绿化、劳动保障协理员、卫生及计生协管员等公益性岗位,安置本市就业困难人员、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每安置1人就业满1年,给予每年1200元补贴。 3、补贴申请。社区(村)居委会于每年12月底,向所在地劳动保障分局提交《中山市促进就业补贴申领审批表》、就业人员花名册、《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工资发放表等资料,申请公益性岗位补贴。经核实,由所在地劳动保障分局在《中山市促进就业补贴申领审批表》上加具意见,并在《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上做好公益性岗位补贴记录,报市劳动保障局审核。 4、审核发放。经审核符合政策规定的,市劳动保障局将公益性岗位补贴划拨到镇区财政所,再由镇区财政所支付给社区(村)居委会。 ?农业工作坊吸纳就业补贴 1、扶持对象。经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办理营业执照,依法经营,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务协议,及时足额发放工资,在本市从事园林绿化、蔬菜种植、水产养殖、畜牧养殖等种养业的农业工作坊。 2、扶持政策。经市劳动保障局核准,2009年新办的上述农业工作坊,吸纳本市户籍就业困难人员、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达15名以上的,参照社区就业服务基地(大嫂工作坊)的补贴标准执行;不足15名的,每吸纳1名上述人员就业满1年的,给予1200元岗位补助。 3、补贴申请。农业工作坊于每年12月底,向所在地劳动保障分局提交《中山市促进就业补贴申领审批表》、就业人员花名册、《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劳务费发放表等资料,申请农业工作坊吸纳就业补贴。经核实,由所在地劳动保障分局在《中山市促进就业补贴申领审批表》上加具意见,并在就业人员《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上做好农业工作坊吸纳就业补贴记录,报市劳动保障局审核。 4、审核发放。经审核符合政策规定的,市劳动保障局将农业工作坊吸纳就业补贴通过银行直接划拨到农业工作坊经营者账户。 七、就业困难人员扶持政策 ?培训期间生活补贴 1、扶持对象。本市户籍就业困难人员。 2、扶持政策。参加市定点培训机构举办的定向工种培训,培训期间享受伙食补贴;到镇外定点培训机构培训需住宿的,享受住宿费补贴;无需住宿的享受交通补贴。住宿或交通补贴只能选择其中1项,所需费用由户籍所在地政府承担,具体补贴标准及补贴办法由各镇区政府制定。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1、扶持对象。本市城镇户籍就业困难人员。 2、扶持政策。扶持对象以下列方式实现灵活就业,并以个人身份或个体工商户身份参加社会保险的,可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担任社区公共管理的治安管理员、出租屋管理员、卫生及计生协管员、劳动保障协管员; ?从事社区(村)委组织的车辆保管、保洁保绿、家居设施维护、家政服务; ?在社区(大嫂)工作坊工作; ?到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或在农业企业就业; ?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务服务的临时工、季节工、承包工、小时工; ?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从事个体经营的“4050”人员、以及家庭手工业。 3、补贴标准。按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综合基本医疗保险或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并缴纳相应社会保险费总和的50,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4、补贴申领。扶持对象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采取先缴后补、按季结算方法划拨。每季度终了后的次月,扶持对象提供《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审核表》一式三份,身份证复印件、《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备案登记表》、雇主或服务对象提供的工作内容、工作时间证明、缴纳社会保险存折复印件等资料,向户籍所在地劳动保障分局提出社会保险补贴申请。 5、审核发放。各劳动保障分局对申请人就业状况及缴费情况进行审核,并将申请人资料录入电子信息平台,填写《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汇总表》报市劳动保障局复核。经复核符合政策规定的,由市劳动保障局在其《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上做好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记录,并将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总额通过银行直接划拨到申请人提供的账户。 ?智力扶贫补助 1、扶持对象。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本市五类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人家庭,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享受国家抚恤待遇的“三属”家庭,人均年纯收入5000元以下的城镇户籍家庭,人均年纯收入3600元以下的农村户籍家庭)在市高级技工学校就读的在校生。 2、扶持政策。每生每年给予智力扶贫资助金3500元,拨付比例为市财政占60%,镇财政占40%。 3、补贴申请。符合条件的扶持对象于每年9月30日前,向市高级技工学校提出申请,填写《中山市智力扶贫报名表》,交户口所在地社区(村)居委会。 4、审核发放。户口所在地社区(村)居委会将申请对象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三天。经公示无异议的,分别由所在地社区居(村)委会、劳动保障分局加具意见,扶贫办及镇政府(区办事处)审核。经镇政府(区办事处)审核同意,由当地劳动保障分局将《中山市智力扶贫贫困生报名审批表》送交市高级技工学校。市高级技工学校填写《中山市促进就业补贴申领审批表》后,连同智力扶贫名单分别报送扶持对象所在地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劳动保障局。经审核符合政策规定的,市承担部分由市财政在市促进就业专项资金中,将智力扶贫补助资金拨付给市高级技工学校;镇区承担部分由生源所在地财政在镇(区)促进就业专项资金中,将智力扶贫补助资金拨付给市高级技工学校。 八、技能人才奖励政策 每两年评选100名优秀技能人才,由市政府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和一次性奖励金。其中首席技师10名,给予每人10000元奖励;能工巧匠20名,给予每人2000元奖励;技术能手70名,给予每人1000元奖励。 九、健全就业再就业工作联动机制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实现就业再就业后,其家庭人均月收入达到或超过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继续保留6个月的低保待遇。符合就业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职业培训或推荐就业达两次的,从次月起民政部门可取消其家庭的低保待遇。 十、实行一级财政管理的镇区,除省级就业专项资金负担的职业培训、技能鉴定、职业介绍补贴由市财政拨付外,其他各项补贴按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由镇区财政负担。 十一、本通知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政策执行期限至2011年12月31日止。此前制定的有关政策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原文已完。下文为附加文档,如不需要,下载后可以编辑删除,谢谢~ 构建乡镇和谐交通管理执法环境心得体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与民方便的原则,与每一个行人、驾驶员和家庭都有着密切的关系。它给中国老百姓带来了对人的生命尊重、对守法公民的尊重以及对交通执法人滥用职权的惩戒,为整个社会构建了一个完善的交通安全防范体系,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了较为系统的法律保障,然而,自2004年5月1日实施以来,在实际贯彻过程中,不少基层的民警却反映由于新法处罚幅度的提升,受处罚违法行为人意见较大,尤其在一些经济欠发达的乡镇、农村道路,执法难度更大,执法民警与违法行为人冲突现象时有发生,执法“难”问题日益突出。 我队在经历了几次的群众对抗执法冲突后,围绕构建一个和谐的交通管理执法环境,组织专门人员深入辖区开展调研,在认真摸清辖区交通安全状况,充分掌握第一手材料的基础上,建立基础台帐,全面分析原因;积极开展各种宣传方式,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氛围;实行人性化管理,尽量化解被处罚群众的敌对情绪;调动群众参与交通 安全管理 企业安全管理考核细则加油站安全管理机构环境和安全管理程序安全管理考核细则外来器械及植入物管理 的积极性,开展“群防群治”;延伸各种交通安全管理业务到基层,进一步便民利民;加强警民沟通,强化廉政监督,开辟出一 条有效的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办法。 一、充分摸清辖区交通安全状况,建立台帐,掌握第一手材料 要建立和谐的交通管理执法环境,首先要摸清辖区的交通情况及其特点,充分做好交通安全管理基础工作。所要掌握的辖区交通情况包括:辖区人口数,辖区总面积,道路总长度(包括等级道路及非等级道路)、名称和等级,行政村及自然村数量,各种车辆型号、数量,专业驾驶员人数,分布规律(即每个村有多少部车辆及驾驶员),这些车辆主要从事何种营运,其运输时间、路线呈何规律,该辖区的客流、物流有何特点等等,充分掌握这些第一手资料后进行整理,制订详尽的台帐,掌握了这些材料将为创造和谐的执法环境奠定坚定的基础。 二、积极开展各种宣传方式,为构建和谐的执法环境营造良好的氛围 群众交通安全意识的高低、是否理解并支持决定着公安交通管理工作质量和效率,而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不是与生俱来的,虽然大部分是取决于自身文化素质,但是也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宣传工作紧密相连的。近年来,我队非常重视乡镇交通安全宣传,废除以往形式单一老一套做法,不断创新宣传形式,以丰富多样的宣传方式吸引广大农村群众接受教育。在近年的工作实践中,我队总结出以下行之有效的宣传途径: (一)自身执法宣传。交警的执法过程本身就是一个很好的宣传载体。一个有着严整的警容风纪、规范化的执法程序的执勤民警队 伍本身就是很好的“交通安全宣传牌”,在执法过程中最忌讳的是方法简单粗暴,动不动喝斥违法行为人等等行为,这样就会令群众对公安交通部门产生排斥感,自然就“敬而远之”了。我队特别注重执法解释工作,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时先进行交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指出违法行为人哪些行为是违法行为及其所存在安全隐患,对自身及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构成了哪些危害,违反了交通法规具体条款等等,让违法群众心服口服,自觉自愿接受处罚,交通管理工作自然顺利展开。 (二)新闻媒体宣传。新闻媒体具备了群众接受率高的特点。在实际工作中不少民警经常抱怨工作又累,群众又不支持,从事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吃力不讨好”等等,这与新闻媒体利用率少,缺乏与群众之间的沟通是分不开。我队充分利用抚松电视台遍布各乡镇、农村,收视率高的特点,在抚松电视台警务报道专题节目中开辟专栏,将公安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成效、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交通案例及经验教训、民警在开展交通管理工作中的苦与累镜头分类系列播出。让人民群众全面了解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拉进民警与群众的距离;让人民群众了解交通安全与他们的生活息息相关;让人民群众了解参与交通活动时要遵守的交通规则,如何避免不安全的因素造成的危害;……久而久之,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与交通文明意识也得到提高。 (三)开展交通安全共建活动。我队结合创平安大道中交通安全共建活动,经常组织民警深入设在事故高发路段或重点道路边上的村庄、企业、学校等单位,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交通安全图片展、交 通安全知识竞赛、播放交通安全知识教育碟片、上交通安全知识讲座、制作交通安全宣传栏等各种形式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坚持把交通安全知识送进村、厂、校。通过积极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充分提高了这些地区交通参与人的交通安全意识,使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事半功倍。 (四)举办交通安全教育展示厅。交通违法行为人之所以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通常是因为他们不懂其行为违反了相关交通法律法规或者虽然知道交通违法了但心存侥幸心理,不懂其行为会造成相应的危害。我队在各中队设立一个交通安全教育展示厅,悬挂交通安全知识、典型交通事故案例挂图,播放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光碟。在查获每起交通违法行为,准备对其进行处罚前首先要求违法人接受半个小时或一个小时的交通安全教育。通过教育让违法行为人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危害性,自觉接受处罚,且促进其在今后参与交通活动时会更注意交通安全了,这比起“重处罚轻教育”的效果要好很多。 (五)开展丰富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寓交通安全教育于娱乐中,大、中队经常组织娱乐宣传教育活动。例如开展交通安全知识竞赛。在交通安全共建村、厂、校,提前数天发给参与人一些交通安全知识资料让他们学习,数天后,在这些共建单位开展交通安全知识竞赛,就资料里的内容问答,答对的参与者奖励一些小奖品,这种活动容易提高群众了解交通安全知识的兴趣与主动性。又比如赠送安全头盔。对一些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人在查获之后,赠与安全头盔,原本以为会受到严厉处罚的违法行为人不仅没受到处罚,还意外获 赠,那还有什么“理由”不戴头盔呢,丰富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经常开展,让辖区群众受到经常性的交通安全教育,久而久之,安全意识也会有所提升。此外,在一些人流聚集地开展交通安全图片展、播放交通安全教育碟片、散发交通安全传单等等活动也能收到很好宣传教育效果。 三、实行人性化管理,尽量化解被处罚人的抵触情绪 在不少群众眼里,交通民警就等同于“罚款的警察”,为了消除这种误解,除了大力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极力提高辖区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外,很关键的一点是要强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人性化管理措施。作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工作的最终目的就是要尽量减少交通违法行为、遏制交通事故。安全是“目的”,“手段”未必要罚款。 为改变以往在群众眼里公安交警“以罚为主”的交通管理方式,大、中队经常性的开展交通安全劝导活动,对驾驶两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车辆违法停放、闯禁行路线等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在被查获后不再进行罚款,而是让交通违法人参与交通执勤劝勉其他人遵守交通法规、协助维持交通秩序来代替处罚,这既扩大了交通管理人员队伍,也改变了以往在群众眼中以罚为主的公安交警形象,既做好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又能够适应农村经济落后的民情,也能增强对交通违法人的交通安全教育,以教育代罚款,达到减少交通违法行为、改善交通秩序的目的。 四、调动群众主动参与交通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开展“群防群治” (一)成立各类型车辆“协会”自治。我队分片划区在农村基层鼓励各种类型的车辆驾驶人员成立协会等组织开展自治管理。目前,抚松全市按乡镇划分成立了客运车队、货运车队、农用车队等13个,在协会的内部再根据区域(我们管辖的区域——各乡镇——各行政村)的划分成立了相应的分支机构(即“分会”),层层而下,形成了一个类似“金字塔”型的管理机构,这些协会的“管理者”直接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负责签订安全责任状、定期组织交通安全教育等等,协会的管理章程里也制定了相关法律规定,如:严禁非法载客上路,严禁未无证驾驶无牌车辆等等,他们拥有了充分“自治权”,并相互监管。不仅节省了警力,提高了工作效率,又让这些驾驶人员有了“自治”的感觉,调动其参与交通管理的工作积极性。 (二)组织交通安全义务巡逻队。各中队与辖区团组织联合召集优秀青年组成道路交通义务巡逻队,负责各辖区的交通安全工作,开展对占道晒粮、路边堆放砂石建筑材料、乱摆摊设点、非法载客等行为进行劝导,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创造良好的交通执法环境。 (三)组织联勤执法队、各部门齐抓共管。交通管理工作并非仅仅交警部门的“独角戏”,交通管理工作直接面对群众、涉及面广,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尤其在乡镇基层,警力少、管理线路长,单靠交警一部门只会出现心有余力不足的现象,政府与各职能部门的支持起着关键性作用。争取当地政府、党委的支持,联合各职能部门组建一个联勤执法队,齐抓共管交通安全工作,开展社会化交通管理,不仅可以相应解决乡镇基层中队警力不足的问题,还可以相互弥补职能 的欠缺,效果尤佳。 五、延伸各种业务到基层,真正做到便民利民 农村基层之所以存在大量的无牌无证车辆,很大原因上是因为地处边远,进城培训驾驶证、车辆挂牌不方便,所以虽然很多乡镇基层中队大力强强整治,但是仍然治标不治本,很多车辆还是在被处罚后不及时参加培训驾驶证、车辆挂牌,而交通管理工作也很容易陷入一种僵局——整治力度大却收获小,辖区的交通违法率仍居高不下。抚松交警我队自2003年开展“贯彻十六大,全面奔小康,公安交警怎么办”大讨论以来,开展一系列便民利民措施,延伸车管、驾管业务到基层,组建流动车管站、驾驶证培训班,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各乡镇为边远地区群众挂牌、年检、培训驾驶证让正规购买的车辆方便挂牌,让愿意参加驾驶证培训的驾驶人员方便培训,这样一来便可以使辖区的无牌证车辆大大减少,不仅赢得群众对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的便民利民措施的肯定,促进和谐交通管理环境的建设,同时也可以降低辖区的交通违法率。 六、加强警民沟通,强化廉政监督 近年来,我们大、中队积极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管理对象等在人民群众中带有号召力的人士为廉政监督员,经常性召开通报会议,向监督员传达新的法律、法规和通报部署开展的专项整治活动,争取他们的理解支持,并充当警民沟通的共同桥梁。群众有什么热点、难点问题通过这些代表向我们反映,而我们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开展的一些专项活动的精神也通过这些代表公布。在执法工作展开时,遇到 一些群众“不理解”的责问时,这些代表便会发挥作用,对这些群众解释我们的工作目的等等,消除误会,使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与群众之间建立和谐的关系。建立廉政监督机制、开展民主评议行风等有利于强化警民关系的活动,不仅可以加强警民的沟通,更关键的是也给自己树立一面“镜子”,通过廉政监督,可以及时发现自己工作开展中存在哪些不足之处,即使改正或补救,以利于和谐执法环境的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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