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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违法行为种类及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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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违法行为种类及其法律责任土地违法行为种类及其法律责任 ,一,土地违法行为的概念 土地违法行为是指单位和个人,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其主要有四个要件构成: ,1,土地违法行为必须是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客观要件, ,2,土地违法行为必须侵犯了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所保护的土地关系和土地管理秩序~对社会造成了某种危害。,客体要件, ,3,土地违法行为必须是行为人出于故意或过失~即有主观方面的过错。,主观要件, ,4,土地违法行为的主体必须是具有法定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法...

土地违法行为种类及其法律责任
土地违法行为种类及其法律责任 ,一,土地违法行为的概念 土地违法行为是指单位和个人,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其主要有四个要件构成: ,1,土地违法行为必须是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客观要件, ,2,土地违法行为必须侵犯了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所保护的土地关系和土地管理秩序~对社会造成了某种危害。,客体要件, ,3,土地违法行为必须是行为人出于故意或过失~即有主观方面的过错。,主观要件, ,4,土地违法行为的主体必须是具有法定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法 和其他组织。(主体要件) 人 ,二,土地违法行为的种类 非法转让土地类,7项, 1、非法转让、出租、抵押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 处罚种类:没收其非法收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 1 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六条“违反本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转让房地产~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责令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六条“对未经批准擅自转让、出租、抵押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应当没收其非法收入~并根据情节处以罚款。” ,4,《浙江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实施办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违反本办法规定~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没收非法收入~限期拆除或者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可根据情节对当事人处以相当于其非法所得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对主管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其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2、非法转让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处罚种类:没收非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 2 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五条“违反本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转让土地使用权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非法所得的百分之五十以下。” ,4,《浙江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实施办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违反本办法规定~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没收非法收入~限期拆除或者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可根据情节对当事人处以相当于其非法所得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 3、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非法出让、转让、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处罚种类: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一条“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 3 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非法所得的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 4、擅自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 处罚种类: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五条“违反本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转让土地使用权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第六十六条“违反本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转让房地产~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责令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2,《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 5、以转让房屋,包括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以土地与他人联建房屋分配实物、利润~或者以土地出资入股、联营与他人共同进行经营活动~或者以臵换土地等形式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土地上新建的建 4 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没收在非法转让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罚款。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十一条“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非法所得的百分之五十以下。” 6、买卖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没收在非法转让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罚款。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买卖或者以其 5 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十一条“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非法所得的百分之五十以下。” ,3,《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三十条第,四,项“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从重给予处罚:,四,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基本农田的。” ,4,《浙江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重处罚:,四,买卖或者以其他非法形式转让基本农田的。” 7、非法转让、转租国有租赁土地使用权 处罚种类:责令改正~罚款。 6 法律依据: 《浙江省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及县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可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3,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转让、转租租赁土地使用权的。” 非法占用土地类,11项, 8、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 处罚种类: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没收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罚款。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非法占用土地 7 每平方米30元以下。” ,3,《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一,、,二,项“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从重给予处罚: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基本农田的, ?超过批准数量~非法占用基本农田的,” ,4,《浙江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二,项“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重处罚: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基本农田的, ?超过批准数量非法占用基本农田的,” 9、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 处罚种类: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法律依据: 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10、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 8 处罚种类: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没收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第七十七条第二款“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11、依法收回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 处罚种类: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没收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12、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 处罚种类:责令交还土地~罚款。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条“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的~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的~或者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还土地~处以罚款。” 9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八十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以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10元以上30元以下。” ,3,《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四十九条“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的~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的~或者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交还土地~并处以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二十元以上三十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仍不交还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3、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土地 处罚种类:责令交还土地~罚款。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条“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的~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的~或者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还土地~处以罚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八十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以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10元以上30元以下。” ,3,《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四十九条“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的~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的~或者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县级 10 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交还土地~并处以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二十元以上三十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仍不交还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4、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 处罚种类:责令交还土地~罚款。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条“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的~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的~或者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还土地~处以罚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八十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以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10元以上30元以下。” ,3,《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四十九条“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的~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的~或者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交还土地~并处以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二十元以上三十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仍不交还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不按照批准的用地位臵和范围使用土地 15、 处罚种类: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没收在非法占用土地上 11 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罚款。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第七十七条“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30元以下。” ,3,《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一,、,二,项“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从重给 12 予处罚: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基本农田的, ?超过批准数量~非法占用基本农田的,” ,4,《浙江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二,项“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重处罚: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基本农田的, ?超过批准数量非法占用基本农田的,” 16、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禁止开垦区内进行开垦~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 处罚种类: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没收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禁止开垦区内进行开垦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处罚。” 17、在临时使用的土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 处罚种类:责令限期拆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在临时使 13 用的土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8、重建、扩建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建筑物、构筑物 处罚种类:责令限期拆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对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前已建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的建筑物、构筑物重建、扩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破坏耕地类,6项, 19、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 处罚种类:责令改正或者治理~罚款。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依照《土 14 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耕地开垦费的2倍以下。” 20、非法占用基本农田建房、建窑、建坟、挖砂、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从事其他活动破坏基本农田~毁坏种植条件 处罚种类:责令改正或者治理~限期恢复原种植条件、罚款。 法律依据: ,1,《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占用基本农田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从事其他活动破坏基本农田~毁坏种植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治理~恢复原种植条件~处占用基本农田的耕地开垦费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浙江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第,一,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从事下列行为:,一,建窑、建房、建坟、采石、采矿、挖砂、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以及排放、倾倒污染物或者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 21、在耕地上发展林果业、养殖业~导致粮食种植条件毁坏 处罚种类:责令恢复原种植条件~罚款。 法律依据: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五十一条“在耕地上发展林果业、养殖业~导致粮食种植条件毁坏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恢复原种植条件~逾期不恢 15 复的~处以耕地开垦费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 22、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 处罚种类:责令限期改正~责令缴纳复垦费~罚款。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缴纳复垦费~专项用于土地复垦~可以处以罚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土地复垦费的2倍以下。” ,3,《土地复垦规定》第二十条“对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 要求 对教师党员的评价套管和固井爆破片与爆破装置仓库管理基本要求三甲医院都需要复审吗 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企业和个人~由土地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土地管理部门根据情节~处以每亩每年二百元至一千元的罚款。对逾期不改正的企业和个人~在其提出新的生产建设用地申请时~土地管理部门可以不予受理。” 23、临时占用耕地~逾期不恢复耕地种植条件 处罚种类:责令限期改正~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逾期不恢复种植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耕地复垦费2倍以下的罚 16 款。” 24、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 处罚种类: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罚款。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耕地开垦费的2倍以下。” 其他类,7项, 25、征地单位逾期不支付土地补偿费、安臵补助费、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处罚种类:责令限期支付。 法律依据: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四十七条“逾期不支付土地补偿费、安臵补助费、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的~由上一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26、不按规定办理土地权利设定、变更登记 17 处罚种类:责令限期办理土地登记~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二条“不依照本法规定办理土地变更登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办理。” ,2,《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五十条“不依法办理土地变更登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给予警告~并可处以每平方米十元以上二十元以下的罚款。” ,3,《浙江省土地登记办法》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不申请办理土地登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办理,逾期仍不办理的~给予警告~并可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土地所有者、使用者不办理土地变更登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办理,逾期仍不办理的~给予警告~并可处以每平方米10元以上20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土地所有者、使用者、他项权利当事人不办理土地变更登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给予警告~并可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 27、骗取土地登记、伪造、擅自涂改土地证 关于书的成语关于读书的排比句社区图书漂流公约怎么写关于读书的小报汉书pdf 18 处罚种类:责令限期改正~罚款。 法律依据: 《浙江省土地登记办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并收缴土地证书: ,1,采取欺骗手段~骗取土地登记的, ,2,伪造土地证书的, ,3,涂改土地证书的。” 28、破坏或者擅自改变基本农田保护标志 处罚种类:罚款~责令恢复原状。 法律依据: ,1,《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三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破坏或者擅自改变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可以处1000元以下罚款。” ,2,《浙江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三,项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规定处罚。” 29、侵占或者破坏基本农田设施 处罚种类:责令恢复原状~罚款。 法律依据: 《浙江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违反本条例第 19 十六条第,二,项规定~侵占或者损坏基本农田保护区设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可以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30、未按规定期限和条件开发利用土地 处罚种类:责令限期改正~警告~罚款~收回土地使用权。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应当予以纠正~并根据情节可以给予警告、罚款直至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处罚。” ,2,《浙江省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及县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可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 ,二,未按规划要求开发利用土地的 31、拒不交出土地 处罚种类:责令交出土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0 ,三,土地犯罪的认定 土地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主要有四类: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非法批准征,收,用、占用土地罪~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刑法》有关条文分别为:第二百二十八条、第三百四十二条、第四百一十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 快递公司问题件快递公司问题件货款处理关于圆的周长面积重点题型关于解方程组的题及答案关于南海问题 的解释》,法释[2000]14号, 1、如何认定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1,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是指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将国有或集体土地的使用权转让、倒卖~情节严重的行为。 ,2,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所侵害的客体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客观方面 关于同志近三年现实表现材料材料类招标技术评分表图表与交易pdf视力表打印pdf用图表说话 pdf 现为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情节严重的行为,犯罪主体是不具备法定条件的用地单位和个人~个人同时要具备刑事责任主体资格,16周岁以上,。犯罪的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 ,3,如何认定“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的规定~以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定罪处罚:?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的,?非法获利五十万元以上,?非法转让、倒卖土地接近上述数量标准并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如曾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受到行政处罚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等。 21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特别严重: ?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十亩以上的,?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二十亩以上的,?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四十亩以上的,?非法获利一百万元以上,?非法转让、倒卖土地接近上述数量标准并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如造成严重后果等。 2、如何认定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1,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行为。 ,2,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侵害的客体是破坏环境资源保护,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并造成耕地、林地大量毁坏,犯罪的主体是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占用耕地、林地的单位或个人~个人同时要具备刑事责任主体资格,16周岁以上,,犯罪的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 ,3,如何认定‘数量较大“和”造成耕地大量毁坏“,重点讲耕地,:?非法占用耕地“数量较大”~是指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非法占用基本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非法占用耕地“造成耕地大量毁坏”~是指行为人非法占用耕地建窑、建坟、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非农业建设~造成耕地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 3、如何认定非法批准征收,用,、占用土地罪 22 ,1,非法批准征收,用,、占用土地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收,用,、占用土地~情节严重的行为。 ,2,该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审批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徇私舞弊,包括谋取局部利益或小集团利益,~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滥用职权~非法征收,用,、占用土地~情节严重的行为,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观方面则表现为故意。 ,3,如何认定“情节严重”和致使国家或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情节严重”:?非法批准征收,用,、占用基本农田十亩以上的,?非法批准征收,用,、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三十亩以上的,?非法批准征收,用,、占用其他土地五十亩以上的,?虽未达到上述数量标准~但非法批准征收,用,、占用土地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三十万元以上,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等恶劣情节。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非法批准征收,用,、占用基本农田二十亩以上的,?非法批准征收,用,、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六十亩以上的,?非法批准征收,用,、占用其他土地一百亩以上的,?非法批准征收,用,、占用土地~造成基本农田五亩以上~其他耕地十亩以上严重毁坏的,?非法批准征收,用,、占用土地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等恶劣情节的。 23 4 、如何认定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 ,1,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滥用职权~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2,该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出让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徇私舞弊,包括谋取局部利益或小集团利益,~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滥用职权~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犯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观方面则表现为故意。 ,3,如何认定“情节严重”和致使国家或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在三十亩以上~并且出让价额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价额标准的百分之六十的,?造成国有土地资产流失价额在三十万元以上。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在六十亩以上~并且出让价额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价额标准的百分之四十的,?造成国有土地资产流失价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单位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依照上述规定执行。 个人、单位一年内实施上述的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累计的数量、数额处罚。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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