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大学湘雅口腔医学院奖学金评颁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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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学湘雅口腔医学院奖学金评颁实施办法
单年禧同志是口腔医学院的优秀校友。单年禧同志在中南大学口腔医学院设立优秀贫困生奖学金,奖励在校贫困学生中品学兼优者,以鼓励其勤奋学习、培养良好的公民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奖学金的名称为中南大学口腔医学院单年禧奖学金,专门用于奖励与资助品学兼优的贫困大学本科生。
第二条 本基金的管理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在国家法律允许和本办法规定的范围内开展活动。
第三条 奖学金的具体评审工作由中南大学口腔医学院奖学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评审结果报管理委员会批准,获奖名单报单年禧同志认可。 第二章 资金来源、奖励名额和金额
第四条 单年禧每年捐资贰万元人民币,暂定三年。捐赠资金总额的90%直接用于奖学金,10%用于相关学生辅导与公益活动。奖学金全部面向中南大学口腔医学专业全日制1—4年级学生。
第五条 奖励名额:一等奖学金7名(2000元/人);二等奖学金14名(1000元/人); 三等奖学金21名(500元/人)。
第三章 申报范围和评选条件
第六条 凡在中南大学正式注册的在读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口腔医学专业优秀贫困大学本科生均可申请基金奖励。
第七条 申请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祖国,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
(二)家庭贫困〔在同学中和年级办老师中调查属贫困生〕;
(三)尊敬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勇于承担社会责任。
(四)本年度内没有获得过其它奖学金(含校级)者优先
第四章 资金管理及要求
第八条 奖学金由口腔医学院办公室管理。
第九条 设立奖学金独立账户,专款专用。
第五章 评选原则及评选程序
第十条 遵循“公开、公正、平等和效率”加“自愿申请”的原则。
第十一条 每年9月份发布奖学金评选
通知
关于发布提成方案的通知关于xx通知关于成立公司筹建组的通知关于红头文件的使用公开通知关于计发全勤奖的通知
,10月份评审,11月份宣布当年获奖名单,举行颁奖仪式。符合条件的申请者须按规定如实填写《申请
表
关于同志近三年现实表现材料材料类招标技术评分表图表与交易pdf视力表打印pdf用图表说话 pdf
》,由口腔医学院办公室组织评审与发放。
第十二条 获奖学生的名单不张榜公布,以保护学生隐私权。
第十三条 对于以弄虚作假等不道德手段获得奖励或资助者,一经查实,将撤销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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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回奖金。
第六章 附则
第一条 本办法由中南大学口腔医学院负责制定。
第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三条 本办法由中南大学口腔医学院负责解释。
第四条 本办法的修订权属于中南大学口腔医学院。
中南大学口腔医学院
二,一三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