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佳公司打卡规定
佳佳公司考勤制度
一、 工作时间
公司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制定如下作息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午休12:00 —14:00。
二、考勤管理
(一)员工每天上、下班,均需使用考勤识别系统。员工应亲自进行指纹考勤,不得代他人或要求他人代为考勤。
违者每次乐捐家文化基金100元,并按照公司相关处理措施进行处理。
(二)忘记使用考勤识别系统的员工或者公出时间在1个工作日内, 需要在2天内填写《漏考勤
说明
关于失联党员情况说明岗位说明总经理岗位说明书会计岗位说明书行政主管岗位说明书
单》并由部门负责人签字,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三)因出差而未能使用考勤系统的员工,需在出差结束后2天内填写《漏考勤说明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字,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四)凡未使用考勤系统考勤,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漏考勤说明单》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五)各级机构考勤管理方法按本规定执行,如有特殊情况,可根据实际情况制订相关办法报总公司批准后执行。
三、 考勤处理
(一)在一个考勤月里,允许每名员工可以有3次8:30后到达公司,如不晚于8:40则不按迟到计入考勤。超过4次(含)的,自第4次起,按迟到计入考勤;超过8:40到达公司的,自第1次起按迟到计入考勤。
每迟到、早退一次乐捐20元。
一个考勤月迟到或早退累计达到3次(含本数)者,公司给予记过处分;一个考勤月迟到或早退累计达到6次(含本数)的,视为严重违纪,公司予以开除。
(二)员工上班期间未经批准,脱岗2小时以内视为事假,4小时以上视为旷工。员工未经批准而未到岗上班,或无正当理由超出假期期限而未到岗上班,均视为旷工。在一个考勤月内,连续旷工2日或累计旷工3日的,视为严重违纪,公司予以开除。旷工扣款=月度工资?21.75?8小时×旷工小时数×3。
(三)报送考勤结果有欺瞒现象的,第一次违规,予以通报批评;第二次违规,给予记过处分,直接责任人乐捐300元/人次,部门负责人乐捐300元/人次;
第三次违规,公司有权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开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