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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电子商务税收法律制度第七章电子商务与税收引言讨论:电子商务需要交税吗全国首例:B2C网站交易逃税被罚  7月,全国首例个人利用B2C网站交易逃税案于一审判决,被告张黎因偷逃税款,被上海市普陀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上海普陀区法院调查显示,去年6月至12月间,张黎用一间公司的名义在互联网上买卖婴儿用品,采用不开具发票、不记账的方式,也不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偷逃国家税款共计11万余元,法院依据偷税罪对其作出判决,处以张黎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罚金6万元,公司处罚金10万元,由于这是全国首例网上交易逃税案,因此引起了全国媒体的广...

我国电子商务税收法律制度
第七章电子商务与税收引言讨论:电子商务需要交税吗全国首例:B2C网站交易逃税被罚  7月,全国首例个人利用B2C网站交易逃税案于一审判决,被告张黎因偷逃税款,被上海市普陀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上海普陀区法院调查显示,去年6月至12月间,张黎用一间公司的名义在互联网上买卖婴儿用品,采用不开具发票、不记账的方式,也不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偷逃国家税款共计11万余元,法院依据偷税罪对其作出判决,处以张黎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罚金6万元,公司处罚金10万元,由于这是全国首例网上交易逃税案,因此引起了全国媒体的广泛关注,同时,由于很多媒体没有去现场听审,忽略了被告张黎以公司名义开设B2C网站、逃税的身份,截取其曾经在淘宝开店经历,误认为是在淘宝上卖东西逃税被罚,引起了很多个人网上卖家的恐慌,同时也引发了很多专家的关注,第七章电子商务与税收引言机遇挑战互联网和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以及贸易形式的改变,为企业带来巨大经济效益传统货物交易方式的税收理论、税收原则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冲击,给各国政府带来一个共同的难题:传统的税收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将如何适应电子商务的发展主要内容现行税法概述电子商务对现行税收制度的影响电子商务涉税的争议和对策我国电子商务税收法律制度电子商务税收概述税的定义税是国家为了满足一般的社会共同需求,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的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强制地、无偿地征收实物或货币而形成的特定的分配关系,税的分类按征收对象的属性划分:所得税、流转税、资源税按税收管辖权划分:国内税收、涉外税收、国际税收与外国税收按国家行使税收的管辖权划分税法的定义税收实质是国家为了行使其职能,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方式,它的特征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强制性,二是无偿性,三是固定性,税法的定义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 规范 编程规范下载gsp规范下载钢格栅规范下载警徽规范下载建设厅规范下载 的总称,它是国家及纳税人依法征税、依法纳税的行为准则,其目的是保障国家利益和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税收秩序,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税法的定义税法与税收密不可分,税法是税收的法律表现形式,税收则是税法所确定的具体内容,现行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税收法律关系在总体上与其他法律关系一样,都是由权利主体、义务主体、客体和法律关系内容几方面构成的,但在其内涵上,税收法律关系则具有特殊性,现行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1权利主体税收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在我国现行的税收法律关系中,权利主体一方是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责的国家税务机关,另一方是履行纳税义务的人,现行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2义务主体义务主体也即纳税义务人,简称为纳税人,是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法人和自然人,法律术语称为课税主体,纳税人是税收制度构成的最基本的要素之一,任何税种都有纳税人,从法律角度划分,纳税人包括法人和自然人两种,10.1.2现行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3权利客体/义务客体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也就是征税对象,现行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4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就是权利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所应承担的义务,这是税收法律关系中最实质的东西,也是税法的灵魂,它规定权利主体可以有什么行为,不可以有什么行为,若违反了这些规定,须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电子商务税收概述税收管辖权的概念它是指一国政府对一定的人或对象征税的权力,税收管辖权意味着主权国家在税收方面行使权力的完全自主性,对本国税收立法和税务管理具有独立的管辖权力,同时也意味着在处理本国税收事务时不受外来干涉和控制原则属地原则属人原则电子商务税收管辖权属人原则也称为居民或公民原则,是指一国依人员范围作为其征税权力所遵循的指导思想原则,属地原则也称为行为发生地原则,是指一国依地域范围作为其征税权力所遵循的指导思想原则,三种税收管辖权1收入来源地管辖权:对在一国领土范围内产生的收入有权征税,不管是哪国人2居民管辖权:对一国居民的全球收入征税3公民管辖权:对一国公民的全球收入征税国际税收管辖权的选择一般来说,发达国家的公民有大量的对外投资和跨国经营,能够从国外取得大量的投资收益和经营所得,因此多坚持“属人原则”为主来获取国际税收的管辖权;而发展中国家的海外收入较少,希望通过坚持“属地原则”为主来维护本国队国际税收的管辖权,根据我国目前外来投资较多得实际情况,在行使电子商务的国际税收管辖权问题上,应坚持“属地原则”为主,“属人原则”为辅的标准,一国税收管辖权的选择税收管辖权是国家主权的一部分,一国以自己利益为上选择本国的税收管辖权,三种税收管辖权居民管辖权公民管辖权收入来源地管辖权例:美籍华人在中国的收入应该由哪个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注意三个概念:收入来源地公民居民例:大山在中国国内的一笔收入应该由哪个国家征税属人原则属地原则典型国家的税收管辖权选择一般来说中,每个国家在选择自己税收管辖权的类型时,都基于以下三种类型中的一种:1单独实行来源地管辖权:拉美和非州国家为主/香港也在内为了吸引国外资本税收天堂2来源地管辖权+居民管辖权: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包括中国和加拿大.3来源地管辖权+居民管辖权+公民管辖权:美国 我国实行居民管辖权与地域管辖权相结合,思考以下问题:  海尔美国分公司的经营收入应该由哪个国家征税 只根据来源地管辖权的话,我国不能对海尔美国的分公司的收入进行征税,因此,我国还实行居民管辖权, 如果非居民企业在我国境内没有设立机构、场所,而是直接与我国境内的单位或个人签订合同开展经营活动如销售产品,其取得的所得就不能认定为是来源于中国境内的经营所得,我国也不能对这种所得行使地域管辖权, 例: 一家美国公司在中国没有设立任何机构,2006年它直接向中国一家企业销售了一台仪器设备,价款为500万元,美国公司取得销售利润50万元,根据常设机构标准,这50万元所得的来源地不在中国,因此美国公司不需要向中国政府缴纳企业所得税,    但如果该美国公司在中国设有办事处,并通过该办事处向中国这家企业销售了仪器设备,那么这50万元的销售利润就应当在中国申报纳税,知识因此,一国在考虑自己税收管辖权组合以及税率的时候,一定要权衡如何在保证本国税收利益与不打击纳税者积极性二者间找到一个平衡点,传统税收体制面临的挑战在虚拟的市场中进行交易,无纸化操作的快捷性、交易参与者的流动性,使得纳税主体、客体、纳税环节、纳税地址等基本环节的界定上陷入了困境;无纸化的操作导致的凭证不复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失去了审计的基础;交易主体是无形的,交易与匿名支付结合在一起,没有有形的合同,同时,保密技术的发展使得我们很难定纳税人的身份及交易的细节,电子商务出现的税收问题税务登记的困难经营场所难以确定产品固有形式模糊虚拟商务的管理税收管辖的界定:国政府对一定的人或对象征税的权力属人原则属地原则电子商务出现的税收问题有形产品交易和服务交易的区分是有形交易还是无形交易书或杂志的电子版本的交易,软件交易;难以确定征税地,及由谁向哪个税务机构缴纳;销售书籍容易征收,光盘或因特网下载征收困难.收益是销售所得,服务所得或特许权使用费难以确定适用的税种和税率.百科全书以书籍产品销售和征税;网上直接下载是商品销售,还是提供服务电子商务出现的税收问题交易地点难以确定网站不可追踪,交易难以追踪因特网址与供货履行或消费活动实际发生的位置之间的关系不清楚.知道谁在维护某一网址,但与网址相关的计算机的位置无法确定.税务机构难以追踪交易,无法确定交易人所在地和交易发生地.供应地原则,税收与关税的管辖权是建立在地理界限的基础上的.电子商务出现的税收问题交易信息和证明文件难以获知税收工作依赖的书面文件在电子商务中销声匿迹,审计 方法 快递客服问题件处理详细方法山木方法pdf计算方法pdf华与华方法下载八字理论方法下载 不能适用.即使能获知,也无法达到法庭规定的文件和证据的标准.电子实体与相对应的物体之间缺乏联系,难以追踪,尤其是跨国公司内部价格转移进行管理,确定交易的性质和内容.电子商务出现的税收问题征税标准商品跨国流动,对贸易公司征进口环节流转税/所得税.因特网使用者对所在国内的ISP征税.“虚拟商店”,按交易额大小征税不现实:交易额难以统计.电子商务出现的税收问题“常设机构”概念难以确定概念一个企业进行全部或部分经营活动的固定营业场所,包括管理场所/分支机构/办事处/工厂/作业场所等.非居民在一国内利用代理从事经营活动视作常设机构.纳税主体的定位难以确定传统的营业机构所在地/合同缔结地/供货地/管理中心所在地/常设机构等概念模糊不清,失去意义.销售国对销售商销往国外的商品或服务征税,销售商如何享受出口税收优惠如退税.电子商务出现的税收问题国际税收管辖权的冲突来源地税收管辖权优先的原则.美国财政部1996.11“全球电子商务选择性的税收政策”,强化居民税收管辖权:来源地税收管辖权可能会削弱.服务发生地通常根据始发地办法/服务执行地办法等确定,主要针对培训/教育/文化/娱乐/体育等,通过因特网的专项服务,其税收管辖地如何认定电子商务出现的税收问题跨国公司的征税问题Internet在跨国公司的征税问题上带来如下困难:使跨国公司内部价格转移的监管,控制更困难.增强了跨国公司组织机构与服务提供的一体化,以及经营活动的统一.跨国公司的Intranet:确定公司内部交易的情况益发困难.跨国公司可能行为操纵价格,转移利润,从事国际税收筹划,偷税1.概述中国税收咨询网Http://.tax.cn电子商务税收的特点电子商务税收的特点多国性便捷性虚拟化隐蔽性事例仅2011年11月11日当天淘宝商城与淘宝网交易额之和突破52亿,这个数字是“购物天堂”香港一天零售总额8.5亿的6倍,2011年7月份,淘宝网女装销售冠军“我的百分之一”网店被武汉市国税局开出的430.79万元税单,有调查机构预计,到今年年底,我国网购市场交易额有望突破万亿元大关,然而面对如此巨大的网上交易数额,却只有不到20%的网店依法纳税,网购税收流失或超过百亿元,电子商务提出的税收挑战纳税主体认定较为困难纳税主体没有固定场所,也没有常设机构,难确定,纳税时间确定困难现行税法对纳税期限的规定是分为按月、按季、按年,而电子商务完成的交易,它是在线完成交易行为,与传统的交易行为在交易方式上存在明显不同,是按现行税法规定来确定电子商务的纳税期限按月、按季,还是按发生交易当时来确定纳税期限,税务机关则显的不好操作,纳税环节游移不定在电子商务交易情形下,交易双方可以通过网上订单、网上支付、网上发货传递方式进行,可以在瞬间得以完成交易过程,而且交易具有隐匿性,因而纳税环节难以判断,纳税地点的确认难以把握交易行为的发生所涉及到的买卖双方主体、网上银行、服务器、网络服务商等,都可能处于不同的地方,因此,到底是以电子商务机构的所在地或是注册登记地为纳税义务发生地,还是以营业行为发生地为纳税义务发生地,或是以服务器所在地为纳税义务发生地,税务机关在实际工作中很难正确把握,税种划分不明确在计算机上下载一个软件和在计算机的电子信箱中收到一份咨询意见,二者在使用功能上不同,但均是以电子数据形式传送的,何为产品销售何为劳务提供数字化产品和数字化劳务的出现,产生了不同于传统商务的新产品和新交易方式,并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产品、劳务及其交易的性质,课税对象性质难以认定网络的下载和音频、视频传递的技术以数字化的形式进行转载,同时,这种数字化文件可以被无限制复制用于销售或者自用,针对这种形式销售货物的行为,到底是属于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还是属于提供特许权使用呢目前,国家税务总局尚未制定出合适的标准,个人认为:营业税电子商务对关税的挑战电子商务的出现对关税的征收产生了多方面的影响,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电子商务的税收问题一、关税征收的困难电子商务活动中,尽管实物商品通过电子化手段进行交易,但这些交易活动由于涉及实物商品跨国界的运动,关税的征收还可以设法实现,但是直接通过网上交易的无形产品,如计算机软件等,由于这些交易的产品可以直接在网上传输,其费用的支付也可以经由网络完成,整个交易过程完全在网络中进行,在这种情况下税务机构难以对交易进行追踪,难以确定交易人所在地、交易发生地,进而给税收工作增加了相当大的难度,使得关税的征收变得非常困难,电子商务的税收问题二、交易地点难以确定在传统贸易方式下,税收与关税的管辖权通常是建立在地理界限的基础上,某项特定交易的实际发生地点在传统的征税工作中是个非常重要的概念,例如“供应地”原则是各国增值税征收的一个重要原则,而在电子商务环境下,因为买卖双方在虚拟的空间中进行交易,所以很难甚至无法确定交易人所在地和交易发生地,从而使确定应由何国政府的税务机构向何人征收税款变得难度很大,在这种情况下,海关难以对交易活动进行跟踪,无法确定交易人所在地和交易发生地,因而关税征收工作面临着相当大的挑战,三税收管辖权面临冲击,电子商务的发展将会弱化来源地税收管辖权,企业可以通过互联网来进行国际贸易活动,交易双方通过网络和连接双方的服务器,就可以进行数字化商品的买卖活动,买卖双方的交易行为很难被分类和统计,交易双方也很难认定,互联网的出现使得交易活动和服务突破了地域的限制,提供交易和服务一方可能相距万里,所以,在这种背景下,各国如何判定关税收入的来源地将不可避免地产生众多争议,电子商务的税收问题四海关难以获得全面准确的交易信息和文件,关税征管离不开对国际贸易单证的审查,根据规定,所有这些记录都要以书面形式进行保存,但是,在电子商务环境下,随着信息技术尤其是互联网的普及和运用,国际贸易双方可以通过网络进行商品的订购、货款的支付,假如是数字化商品,还可以直接通过互联网进行交付,随着人们对网络的不断接受和认可,经济活动的无纸化程度越来越高,各种票据,比如订单、发票、装箱单、销售合同、销售凭证等都可以以电子形式存在,传统关税征收工作所依靠的书面文件不断减少,而电子凭证可被轻易修改却难以留下线索,导致常用的审计方法难以适用,传统的凭证追踪审计也失去了基础,电子商务税收一些国家组织的有关规定1、WTO通过电子商务减免关税一个的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2、欧盟:不准备针对网络上的电子商务活动增加新的税种,但也不希望为电子商务免除现有的税赋3、美国:免税4、ECTSG:提出一些建议5、发展中国家:等同传统商务6、我国政府:等同传统商务电子商务税收各国电子商务税收的政策主张美国的电子商务税收政策Conti.1997.7.1,克林顿发布“全球电子商务纲要”,号召各国政府鼓励和帮助发展因特网商业应用,建议将因特网宣布为免税区,三项原则:即不扭曲也不阻碍电子商务的发展,避免对商务形式选择发生影响;保持税收政策的简化和透明;与现行税收制度协调,与国际税收原则保持一致.各国电子商务税收的政策主张美国的电子商务税收政策Conti.1998.2.26,克林顿发表著名的“网络新政”演讲,宣布了三项因特网贸易免税政策草案,呼吁国会通过网络贸易免税议案,建立区分传统商业行为的新税制.1998.5.14,参议院商业委员会通过因特网免税法案;同年,参议院通过一项法案,3年内禁止联邦和州政府对因特网访问征收新税,比特税以及对电子商务征收重复或附加税.各国电子商务税收的政策主张美国的电子商务税收政策Conti.1998.5,克林顿亲临经贸组织部长级会议,督促各国支持美国关于电子商务完全永久免税的建议.欧盟与美国就全球电子商务指导原则达成协议,承诺建立“无关税电子空间”duty-freecyberspace.各国电子商务税收的政策主张发展中国家的电子商务税收政策传统商业形式刚刚适应其生产力发展,向富国开放无法保障其弱小的国有经济.政府有失去国内经济控制权给富国财团的危险.赞同发达国家的态度,本国经济利益将受到严重损失.两难:维护本国财政利益,扩大因特网商务.防止来源地税收管辖权的弱化.“零关税”对多数发展中国家也有利可图.我国电子商务税收基本思路1、电子商务税收定位:世界上有关电子商务税收政策有两种倾向:一是以美国为代表的免税派,认为对电子商务征税将会严重阻碍这种贸易形式的发展,有悖于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大趋势,另一种是以欧盟为代表的征税派,认为税收系统应具备法律确定性,电子商务不应承担额外税收,但也不希望为电子商务免除现有的税收,电子商务必须履行纳税义务,否则将导致不公平竞争,我国国家税务总局负责人表示,出于对税收中性原则和保护发展中国家税收管辖权力的考虑,我国将不会对电子商务实行免税政策,上页电子商务与税务管理我国在电子商务环境中的税收原则坚持税法公平原则坚持税收中性原则维护国家税收主权原则坚持财政收入原则坚持便于征收、缴纳的原则适当优惠原则123456我国电子商务税收政策的选择1、征税与不征税的选择2、是否开征新税的选择3、税种的选择4、关税的选择5、国际税收管辖权的选择国际上正在讨论的几种征税方案零关税比特税中性税收几种征税方案零关税理由对于跨国界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和计算机数据连接是不收关税的;在基本上消除了国际贸易的关税壁垒的今天,对电子商务更不应设置壁垒.几种征税方案比特税起因和定义加拿大税收专家ArthurCordell和荷兰LueSoete教授提出完善.对信息传输的每一数字单位征税,包括对增值的数据交易,如数据搜集/通话/图象和声音传输等的征税.理由:Internet威胁现有税基,新手段以防流失.批评对在线交易和数字通信无法区分征税,打击通信.受到企业界和欧美的反对,提议搁浅.几种征税方案中性税收含义适合于电子商务的税收,应与国际税收基本原则保持一致,避免国内不一致的税收管辖权和国际间的双重税收,实现公平税赋,促进平等竞争.得到各国认同.中国解决电子商务环境下常设机构标准适用问题的对策中国的信息产业起步时间较晚,目前的电子商务还处在发展阶段,与发达国家相比,电子商务交易的数量规模都比较小,但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中国的互联网电子商务在今后几年内,势必和发达国家一样获得飞速的增长,跨国电子商业交易额在中国的进出口贸易额中所占的比例将会迅速提高,如果我们不能尽早地重视和研究解决电子商务的国际税收分配问题的对策措施,政府将面临着贸易额增长而税基萎缩、财政收入流失的危险,面对这一形势,我国应积极寻求对外合作,在遵循国际惯例和维护国家利益的前提下,参与新一轮电子商务税收分配规则的制订,作为发展中国家,我国应强化所得来源地税收管辖权,并对常设机构概念做出新的阐释,首先应坚持已良好的运行多年的常设机构原则体系,同时对这一国际税法概念作出必要的调整修订,取消其中有关“固定的场所、设施”以及“人员的介入”等物理存在要件的限制要求,用更加合理更加灵活的方式来实现电子商务中对常设机构的认定,近期是否征收网络购物税据淘宝官方消息称:2008年淘宝网交易额达999.6亿元,与2007年的433亿元同比增长131%,约占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凭借这一数字,淘宝网当之无愧地成为了中国最大的综合卖场,日前,美国一些州已经瞄上了网络购物,希望开征网络购物销售税从而有助于减少财政赤字,前不久,各地为了规范网络开店,要求办理营业执照,遭到千万卖家强烈抵制,至今进度缓慢,而今国外又传出对网络购物征税的举动,达千亿交易额的淘宝加上国内的其它网上购物平台,包括:b2c的拍拍、易趣;b2b的阿里巴巴、慧聪;加上其它大大小小的平台,这一税基近2万亿《参考文章:2008年我国电子商务交易额近2万亿》,据此国家可能开征的销售税也是一笔很大的数字,当然可以很有效地增加国家财政收入,但在当今经济危机的大环境下,其负面影响亦不可忽视:消费者是税的最终承担者,征收销售税无疑提高了购物成本,降低了买家的消费需求,也违背了国家当前鼓励居民消费的大前提,更何况,网民选择网购是因为相比传统购物具有很多优势,特别是价格上的优势,经济危机的前提下,网购出现了逆势增长的势头,何况在消息源头地---美国,当有些州打算开征网络购物征税时,亚马逊等巨头已然提起了抗议,甚至美国零售业界发起了游说政府简化税则的活动……,美国的征税进程如此一波三折,在当前全球经济危机的背景下,国家为了保持网购的增长性,侧面带动经济复苏,应该不会采取对网络购物征税的相关措施的,电子商务的税收问题因此,为了保证政府的财政税收,有必要对电子商务实行有效的税收管理,这些情况表明,国际互联网的应用,电了商务的开展,给原有的税收政策措施、管理方式带来了新的问题与挑战,如果不能很好地解决,这些问题可能会影响到一国的财政税收,也可能会阻碍国际互联网的推广及电子商务的开展,然而,各国政府对网上征税又面临着种种实际困难,如果政策不当,很可能会对网络的应用、电子商务的开展产生阻碍作用,结果因小失大,因此,既要从网上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保证有足够的税收来源,又要不阻碍这种新技术的发展,这对各国政府来说是一个比较棘手的问题,也是各国开展电子商务所面临的一项挑战,小结电子商务活动的税收问题,是经济问题也是法律问题,还是一个国际问题,涉及按什么基数征收,由谁征收,按照不同的基数征收可能对电子商务的有不同的作用,或阻碍或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不同的税收管辖原则影响到不同国家的经济利益,因此税收问题的挑战是一个国际性的问题,需要不同的国家协调行动制定出照顾到各国利益或至少不损害有关国家的利益的税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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