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欢送下载使用精品文档欢送下载使用2022建筑装饰工程施工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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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篇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14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de普及,合同出现的de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de行为。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de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de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1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de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1.3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 1.4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1.5工期:本工程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 1.6工程质量:__________________ 1.7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 第二条甲方工作 2.1开工前_________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de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_________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局部腾空房屋,去除影响施工的de障碍物。对只能局部腾空的de房屋中所滞留的de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de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本卷须知。办理施工所涉及的de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指派_________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委托_________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_________为总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合同副本交乙方_________份。 2.4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2.5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6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三条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de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de现场交底,拟定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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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进度方案,交甲方审定。 3.2指派_________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de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标准、平安操作规程、防火平安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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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de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de扰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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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de关系。 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de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关于工期的de约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de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de措施费用。 4.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de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de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等国家制订的de施工及验收标准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本工程质量应到达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局部或全部工程工程到达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de费用。 5.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de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成认。假设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假设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假设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4由于甲方提供的de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6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成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de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六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de约定 6.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_________种: (1)固定价格。 (2)固定价格加_________%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内容。 (3)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6.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_________次,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结算时一次结清。 6.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_________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_________天内,结清尾款。 第七条关于材料供应的de约定 7.1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de材料、设备(见附表一),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de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凡约定由乙方提货的de,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承担运输费用。由甲方供应的de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de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应支付材料价值_________%的de保管费。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2凡由乙方采购的de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应禁止使用,对工程造成的de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有关平安生产和防火的de约定 8.1甲方提供的de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标准。 8.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平安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平安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de法规、标准。 8.3由于甲方确认的de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平安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标准,导致发生平安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de一切经济损失。 8.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平安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平安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de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奖励和违约责任 9.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de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_元。甲方不按合同的de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de_________%支付滞纳金。 9.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_________元违约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措施费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_元,作为奖励。 9.3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全部或局部工程工程到达优良标准时,除按本合同5.2款增加优质价款外,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_元,作为奖励。 9.4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de设备及现场堆放的de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9.5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de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de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7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9.8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de经济损失。 第十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10.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de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0.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de争议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不在本合同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de,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它约定 第十二条附那么 12.1本工程需要进行保修或保险时,应另订协议。 12.2本合同正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_份,甲方执__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__份。 12.3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2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de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 1.4承包方式: 1.5工期:本工程自年月日开工,于年月日竣工。 1.6工程质量: 1.7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第二条甲方工作 2.1开工前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de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局部腾空房屋,去除影响施工的de障碍物。对只能局部腾空的de房屋中所滞留的de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de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本卷须知。办理施工所涉及的de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委托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为总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合同副本交乙方份。 2.4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2.5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6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三条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de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de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方案,交甲方审定。 3.2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de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标准、平安操作规程、防火平安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de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de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de关系。 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de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关于工期的de约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de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de措施费用。 4.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de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de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等国家制订的de施工及验收标准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本工程质量应到达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局部或全部工程工程到达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de费用。 5.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de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成认。假设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假设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假设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4由于甲方提供的de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6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成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de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六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de约定 6.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种: 〔1〕固定价格。 〔2〕固定价格加%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内容。 〔3〕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6.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次,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结算时一次结清。 ┌───────────────┬──────────┬───────┐ │拨款分次进行│拨款%│金额│ ├───────────────┼──────────┼───────┤ ││││ ├───────────────┼──────────┼─ ──────┤ ││││ ├───────────────┼──────────┼───────┤ ││││ └───────────────┴──────────┴───────┘ 6.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天内,结清尾款。 第七条关于材料供应的de约定 7.1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de材料、设备〔见附表一〕,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de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凡约定由乙方提货的de,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承担运输费用。由甲方供应的de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de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应支付材料价值%的de保管费。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2凡由乙方采购的de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应禁止使用,对工程造成的de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有关平安生产和防火的de约定 8.1甲方提供的de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标准。 8.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平安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平安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de法规、标准。 8.3由于甲方确认的de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平安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标准,导致发生平安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de一切经济损失。 8.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平安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平安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de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奖励和违约责任 9.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de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甲方不按合同的de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de%支付滞纳金。 9.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元违约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措施费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作为奖励。 9.3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全部或局部工程工程到达优良标准时,除按本合同5.2款增加优质价款外,甲方支付乙方元,作为奖励。 9.4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de设备及现场堆放的de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9.5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de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de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7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9.8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de经济损失。 第十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10.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de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0.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de争议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不在本合同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de,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它约定 12.1本工程需要进行保修或保险时,应另订协议。 12.2本合同正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12.3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12.4附件 〔1〕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2〕工程工程一览表 〔3〕工程预算书 〔4〕甲方提供货物清单 〔5〕会议纪要 〔6〕设计变更 〔7〕其他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代表人: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 :: 邮码:邮码: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户名:户名: 帐号:帐号: 年月日年月日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3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de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 1.4承包方式: 1.5工期:本工程自年月日开工,于年月日竣工。 1.6工程质量: 1.7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第2条、甲方工作 2.1开工前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de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局部腾空房屋,去除影响施工的de障碍物。对只能局部腾空的de房屋中所滞留的de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de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本卷须知。办理施工所涉及的de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委托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为总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合同副本交乙方份。 2.4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2.5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6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3条、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de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de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方案,交甲方审定。 3.2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de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标准、平安操作规程、防火平安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de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de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de关系。 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折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de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4条、关于工期的de约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de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de措施费用。 4.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de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5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de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等国家制订的de施工及验收标准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本工程质量应到达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局部或全部工程工程到达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de费用。 5.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de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成认。假设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假设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假设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4由于甲方提供的de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6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成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de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6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de约定 6.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种: 〔1〕固定价格。 〔2〕固定价格加%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内容。 〔3〕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6.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次,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结算时一次结清。 - |拨款分次进行|拨款%|金额| |----------|-------|------| |||| |----------|-------|------| |||| |----------|-------|------| |||| - 6.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天内,结清尾款。 第7条、关于材料供应的de约定 7.1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de材料、设备〔见附表一〕,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de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凡约定由乙方提货的de,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承担运输费用。由甲方供应的de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de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应支付材料价值%的de保管费。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2凡由乙方采购的de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假设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de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8条、有关平安生产和防火的de约定 8.1甲方提供的de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标准。 8.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平安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平安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de法规、标准。 8.3由于甲方确认的de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平安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标准,导致发生平安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de一切经济损失。 8.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平安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平安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de一切经济损失。 第9条、奖励和违约责任 9.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de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甲方不按合同的de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de%支付滞纳金。 9.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元违约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措施费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作为奖励。 9.3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全部或局部工程工程到达优良标准时,除按本合同5.2款增加优质价款外,甲方支付乙方元,作为奖励。 9.4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de设备及现场堆放的de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9.5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de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de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7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9.8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de经济损失。 第10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10.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de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0.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de争议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不在本合同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de,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11条、其它约定 第12条、附那么 12.1本工程需要进行保修或保险时,应另订协议。 12.2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12.3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12.4附件 〔1〕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2〕工程工程一览表 〔3〕工程预算书 〔4〕甲方提供货物清单 〔5〕会议纪要 〔6〕设计变更 〔7〕其他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代理人: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 :: 邮码:邮码: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户名:户名: 帐号:帐号: 年月日年月日 附表一:XXX工程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 |序|材料或设备|规格|单|数||供应|送达|| ||||||单价|||备注| |号|名称|型号|位|量||时间|地点|| |---|-----|----|---|---|----|----|----|--| |||||||||| |---|-----|----|---|---|----|----|----|--| |||||||||| |---|-----|----|---|---|----|----|----|--| ||||||||||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4 一、词语含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词语含义。在本合同,以下词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de含义: 1.合同:是指为实施工程,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达成的de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的de协议。包括合同条件、协议条款以及双方协商同意的de与合同有关的de全部文件。 2.协议条款:是指结合具体工程,除合同条件外,经发包方和承包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de条款。 3.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de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de当事人。 甲方的de具体身份、发包范围、权限、性质均需在协议条款内约定。 4.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de具有工程承包主体资料并被甲方接受的de当事人。 5.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内指定的de履行合同的de负责人。 6.乙方驻工地代表(称简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内指定的de履行合同的de负责人。 7.社会监理: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de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的de监理。 8.总监理工程师: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委派的de监理总负责人。 9.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de具备与工程相应资质等级的de设计单位。 本合同工程的de装饰或二次及以上的de装饰,甲方委托乙方局部或全部设计,且乙方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设计合同。 10.工程: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到达一定的de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de工程。包括对旧有建筑物及其设施外表的de装饰处理。 11.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de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12.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de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3.合同价款:甲、乙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的de、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内容的de价款总额。招标工程的de合同价款为中标价格。 14.追加合同价款:在施工中发生的de、经甲方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de方法增加的de合同价款。 15.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de开支或乙方应承担的de开支。 16.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de、按总日历天数(包括一切法定节假日在内)计算的de工期天数。 17.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de绝对或相对的de工程开工日期。 18.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de绝对或相对的de工程竣工日期。 19.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de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20.分段或分部工程:协议条款约定构成全部工程的de任何分段或分部工程。 21.施工场地:由甲方提供,并在协议条款内约定,供乙方施工、操作、运输、堆放材料的de场地及乙方施工涉及的de周围场地(包括一切通道)。 22.施工设备和设施: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方提供应乙方施工和管理使用的de设备或设施。 23.工程量清单:发包方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de、按法定的de工程量计算方法(规那么)计算的de全部工程的de分局部项工程量明细清单。 24.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de手写、打英复写、印刷的de各种通知、证明、证书、签证、协议、备忘录、函件及经过确认的de会议纪要、电报、电传等。 25.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de瀑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de自然灾害等。 第二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de纪要、协议; 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5.监理合同; 6.招标发包工程的de招标文件、投标书和中标通知书; 7.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de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8.标准、标准和其它有关的de技术经济资料、要求; 当合同文件出现模糊不清或不一致时,由双方协商解释,协商不成时,按协议条款第35条约定的de方法解决。 第三条合同文件使用的de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或协议条款约定的de少数民族语言书写、解释和说明。 施工中必须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de国家标准、标准。没有国家标准、标准时,有行业标准、标准的de,使用行业标准、标准;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标准的de,使用地方的de标准、标准。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de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de标准、标准。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标准时,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de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和设计单位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标准的de,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本条所发生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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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制定标准、标准的de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适用于合同文件的de法律是国家的de法律、法规(含地方法规),及协议条款约定的de规章。 第四条图纸。甲方在开工日期7天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de日期和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de施工图纸。乙方需要超过协议条款双方约定的de图纸份数,甲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使用国外或境外图纸,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时,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置标准图纸等的de责任和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责任 第五条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de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de义务: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行使自己局部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de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行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24小时后不予答复,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de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立即执行的de指令或乙方加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de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而发生的de追加合同价款和对乙方造成的de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de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de义务。否那么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de理由和迟误的de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de追回合同价款,并赔偿乙方的de有关损失,延误的de工期相应顺延。 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de前任的de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委托监理。本工程甲方委托监理,应与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并在本合同协议条款内明确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及其应履行的de职责。 本合同中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代表的de职责不能相互交叉。 非经甲方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代表无权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de任何义务。 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的de事件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作出公正的de处理。 为保证施工正常进行,甲乙双方应尊重总监理工程师的de决定。对总监理工程师的de决定有异议时,按协议条款的de约定处理。 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接到监理单位通知后应同时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赋予前任的de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乙方驻工地代表。乙方任命驻工地负责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de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de义务: 1.乙方的de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行上签署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de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de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de情况下,可采取保护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平安的de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de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乙方代表易人,乙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de前任的de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甲方工作。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de内容和时间,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1.提供施工所需的de场地,并去除施工场地内一切影响乙方施工的de障碍;或承担乙方在不腾空的de场地内施工采取的de相应措施所发生的de费用,一并计入合同价款内; 2.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热力、电讯等管道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协议条款约定的de地点,并保证乙方施工期间的de需要; 3.负责本工程涉及的de市政配套部门及当地各有关部门的de联系和协调工作; 4.协调施工场地内各交叉作业施工单位之间的de关系,保证乙方按合同的de约定顺利施工; 5.办理施工所需的de有关批件、证件和临时用地等的de申请报批手续; 6.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7.向乙方有偿提供协议条款约定的de施工设备和设施。 甲方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de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误,承担由此造成的de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第九条乙方工作。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de时间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de范围内,按协议条款的de约定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de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方案及相应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 3.在腾空后单独由乙方施工的de施工场地内,按工程和平安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de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de费用; 在新建工程或不腾空的de建筑物内施工时,上述设施和人员由建筑工程承包人或建筑物使用单位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4.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代表同意,需办理有关手续的de,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de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de罚款除外; 5.遵守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de一切规定和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de损失和罚款; 6.按协议条款的de约定保护好建筑物结构和相应管线、设备;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验收之前,负责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第三方原因造成损坏,通过甲方协调,由责任方负责修复;或乙方修复,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de分段或分部工程,其费用由甲方承担,并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甲方在竣工验收前使用,发生损坏的de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十条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方案。乙方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de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方案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de时间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方案已经批准。乙方必须按批准的de进度方案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de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进度方案不符时,乙应按甲方代表的de要求提出措施,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延期开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de开工日期开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de开工日期7天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de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7天内答复乙方。甲方代表7天内不予答复,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竣工工期不予顺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要求推迟开工日期,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de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二条暂停施工。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乙方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可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应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de费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时作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已局部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工期延误。由于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的de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2.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3.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工程未按时支付; 5.不可抗力; 6.其它非乙方原因的de停工。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7天内,就延误的de内容和因此发生的de追加合同价款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7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可视为延期及要求已被确认。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工期提前。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乙方按协议修订进度方案,报甲方批准。甲方应在7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de时间; 2.乙方采取的de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de条件; 4.赶工措施的de追加合同价款和承担; 5.提前竣工受益(如果有)的de分享。 四、质量与检验 第十五条工程样板。按照协议条款规定,乙方制作的de样板间,经甲方代表检验合格后,由甲乙双方封存。样板间作为甲方竣工验收的de实物标准。制作样板间的de全部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六条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标准、设计和样板间标准的de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de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de要求返工、修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de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原因引起的de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de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de费用,赔偿甲方的de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检查检验合格后再进行检查检验应不影响施工的de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的de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施工的de费用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de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七条工程质量等级。工程质量应到达国家或专业的de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de合格条件。甲方要求局部或全部工程质量到达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de追加合同价款,对工期有影响的de应给予相应的de顺延。 达不到约定条件的de局部,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到达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因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甲方承担返工的de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请协议条款约定质量监督部门调解,调解费用及因此造成的de损失,由责任一方承担。 第十八条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到达协议条款约定的de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de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工程符合标准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在开始验收24小时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甲方应成认验收记录。 第十九条重新检验。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验收的de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de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隐蔽或修复后隐蔽。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de追加合同价款,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de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五、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第二十条合同价款与调整。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de可作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de工程量增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de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de价风格整; 4.一周内非乙方原因造成停水、停电、停气累计超过8小时; 5.协议条款约定的de其它增减或调整。 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调整合同价款的de方法及范围。乙方在需要调整合同价款时,在协议条款约定的de天数内,将调整的de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后通知经办的de银行和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后7天内不作答复,视为已经批准。 对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应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甲方给予乙方的de风险金额或按合同价款一定比例约定风险系数,同时双方约定乙方在固定价格内承担的de风险范围。 第二十一条工程款预付。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de时间和数额,向乙方预付工程款,开工后按协议条款约定的de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不按协议条款约定预付工程款,乙方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内后向甲方发出要求预付工程款的de通知,甲方在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工程款,乙方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从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的de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工程量的de核实确认。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de时间,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的de报告。甲方代表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数量(以下简称计量),并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计量,甲方代表自行进行,计量结果视为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de依据。甲方代表收到乙方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乙方报告中开列的de工程量视为已被确认,作为工程款支付的de依据。甲方代表不按约定时间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要求增加的de工程量和自身原因造成的de返工的de工程量,不予计量。 第二十三条工程款支付。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de时间和方式,根据甲方代表确认的de工程量,以构成合同价款相应工程的de单价和取费标准计算出工程价款,经甲方代表签字后支付。甲方在计量结果签字后超过7天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经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甲方可延期付款。协议需明确约定付款日期,并由甲方支付给乙方从计量结果签字后第8天起计算的de应付工程价款利息。 六、材料供应 第二十四条材料样品或样本。不管甲乙任何一方供应都应事先提供材料样品或样本。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de实物标准。甲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de材料品种,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样、色调和规格的de样品或样本。 第二十五条甲方提供材料。甲方按照协议条款约定的de材料种类、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的de清单,向乙方提供材料及其产品合格证明。甲方代表在所提供材料验收24小时前将通知送达乙方,乙方派人与甲方一起验收。无论乙方是否派人参加验收,验收后由乙方妥善保管,甲方支付相应的de保管费用。发生损坏或丧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不按规定通知乙方验收,乙方不负责材料设备的de保管,损坏或丧失由甲方负责。 甲方供应的de材料与清单或样品不符,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材料单价与清单不符,由甲方承担所有差价; 2.材料的de种类、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清单或样品不符,乙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甲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 3.到货地点与清单不符,甲方负责倒运至约定地点; 4.供应数量少于清单约定数量时,甲方将数量补齐。多于清单数量时,甲方负责将多余局部运出施工现场; 5.供应时间早于清单约定时间,甲方承担因此发生的de保管费用。 因以上原因或迟于清单约定时间供应而导致的de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发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并由甲方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de损失。 乙方检验难过之后仍发现有与清单和样品的de`规格、质量等级不符的de情况,甲方还应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