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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电典型事故案例原因分析及暴露问题、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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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电典型事故案例原因分析及暴露问题、防范措施送电典型事故案例汇编第一章送电工作中的人身伤亡事故案例一、高空坠落:【案例1】齐齐哈尔超高压局进行500千伏更换绝缘子作业,发生高处坠落人身死亡事故【案例2】安全带系在有伤的导线上,导线突然断线,安全带脱空,摔下死亡【案例3】工作人员不系安全带,作业中手抱抱杆,抱杆骤落,从高空坠落死亡【案例4】杆塔缺少脚钉大庆电业局高空坠落死亡事故【案例5】作业中紧固器失灵,人随导线和绝缘子串坠落死亡【案例6】登杆巡视工作中发生一起高处坠落死亡事故【案例7】调爬绝缘子工作,安全措施不落实,人身高处坠落死亡事故二、触电伤亡【案例8】...

送电典型事故案例原因分析及暴露问题、防范措施
送电典型事故案例汇编第一章送电工作中的人身伤亡事故案例一、高空坠落:【案例1】齐齐哈尔超高压局进行500千伏更换绝缘子作业,发生高处坠落人身死亡事故【案例2】安全带系在有伤的导线上,导线突然断线,安全带脱空,摔下死亡【案例3】工作人员不系安全带,作业中手抱抱杆,抱杆骤落,从高空坠落死亡【案例4】杆塔缺少脚钉大庆电业局高空坠落死亡事故【案例5】作业中紧固器失灵,人随导线和绝缘子串坠落死亡【案例6】登杆巡视工作中发生一起高处坠落死亡事故【案例7】调爬绝缘子工作,安全措施不落实,人身高处坠落死亡事故二、触电伤亡【案例8】苏州供电局线路工区带电一班进行检测不良绝缘子工作,发生人身触电事故。【案例9】工作票上停电范围不清,误登带电侧,造成触电死亡【案例10】监护人失职,对作业人员习惯性违章不予制止,造成触带电线路身亡【案例11】违章砍树造成导线对树木放电,导致触电人身重伤事故【案例12】处理线路缺陷,在装设接地线时,感应电触电,手、腿灼伤【案例13】安装防绕击避雷针作业,工作票签发人王X在登塔过程中触电坠落死亡【案例14】等电位带电作业处理线路缺陷,发生触电高空坠落人身死亡事故【案例15】架设跨越架时,使用潮湿木杆,触及110kV带电导线,造成人身死亡【案例16】清除带电导线下树木,导线对树放电造成双下肢部分被电弧灼伤【案例17】工作票签发人、工作监护人不称职、作业人员误触带电引流线,从杆上摔下致死三、物体打击【案例18】送电工区拆除原110kVX线时电杆折断倾倒造成两人死亡【案例19】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高处掉掉下紧线器打破头皮【案例20】超高压局送电工在起吊施工中被坠落绝缘子串打击死亡【案例21】送变电王程有限公司因钢丝绳套拉断造成工作人员被滑车打击死亡四、伤害机械【案例22】线路工地吊装钢管杆摆动碰及施工人员腿部造成重伤【案例23】电力工程公司城网新架设110kVX线倒杆造成2人死亡2人重伤【案例24】绞盘稳定不牢固,钢钎拔出伤人【案例25】新装设的钢丝绳拉线不符合要求,拆除临时拉线,引起倒杆事第二章送电工作中的设备事故案例【案例1】作业中下雨,处理不当引起线路跳闸【案例2】塔材大量被盗,发生倒塔事故【案例3】引流线脱落,接地短路【案例4】大拉钢上端断裂未能及时发现,断后落下来碰线接地【案例5】引流线对塔身距离不足放电【案例6】对交叉跨越的送电线路放电【案例7】送电线路导线对树放电【案例8】送电线路导线对脚钉孔放电【案例9】66kv送电线路污闪,酿成大面积停电【案例10】吊车在高压线路下面作业,转杆时碰线跳闸【案例11】爆压管压偏导致断线【案例12】事故抢修中采用错误的编接法,线路运行中发生断线【案例13】过引线线夹不匹配,运行中烧断线【案例14】移线时没有必要的可靠措施,使相位接错【案例15】二连板装反,导线从悬垂线夹中脱落,接地短路【案例16】人员安排不当,关键部位出差错,工作时间延长,延误送电【案例17】送变电公司“3.10”组塔施工造成220千伏电芬线跳闸故障第一章送电工作中的人身伤亡事故【案例】一、高空坠落:【案例1】齐齐哈尔超高压局进行500千伏更换绝缘子作业,发生高处坠落人身死亡事故事故类型:高坠一、事故简况:2009年5月8日至15日,齐齐哈尔超高压局送电工区进行500千伏冯大I号线更换绝缘子作业,全线共分6个作业组。5月12日,作业进行到第五天,第三作业组负责人周X,带领作业人员乌X(死者,男,蒙族,1974年10月出生,1995年由牡丹江电校毕业参加工作,班组安全员)等8人,进行103号塔瓷质绝缘子更换为合成绝缘子工作。塔上作业人员乌X、邢XX在更换完成B相合成绝缘子后,准备安装重锤片。邢XX首先沿软梯下到导线端,14时16分,乌X随后在沿软梯下降过程中,不慎从距地面33米高处坠落至地面,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故调查确认,乌X在沿软梯下降前,巳经系了安全带保护绳,但扣环没有扣好、没有检查。在沿软梯下降过程中,没有采用“沿软梯下线时,应在软梯的侧面上下,应抓稳踩牢,稳步上下”的规定操作方法,而是手扶合成绝缘子脚踩软梯下降,不慎坠落。小组负责人抬头看到乌X坠落过程中,安全带保护绳在空中绷了一下,随即同乌X一同坠落至地面。二、事故原因及暴露问题工作班成员乌X(死者)的违章行为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首先,乌X在系安全带后没有检查安全带保护绳扣环是否扣牢,违反《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6.2.2条的规定。其次,在沿软梯下降时,违反工区制定的使用软梯的规定。工作负责人没有实施有效监护,默认乌X使用软梯的违规操作方式是造成此次事故的间接原因。人员违章问题突出。作业人员在工区对软梯使用方法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仍然使用过去习惯性的做法,表现出对规定和要求的漠视,说明反违章工作开展不力。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亟待加强。员工实际操作技能较差,基本技能欠缺。安全意识和风险意识不强。对沿软梯上下的风险估计不足,在作业指导书和技术交底过程中,都没有强调软梯的使用。三、防范措施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管理,重点是各种规章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和措施的落实,并加大反违章工作的管理力度,吸取教训,深究自身存在的问题与不足。2、每次作业真正组织开展好班前会,认真作好危险点分析,并制订出具体的安全措施并逐条落实;要严格执行安全交底制度,做好作业指导书编制、审核和执行工作。3、吸取事故教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及自我防护能力,我们工作人员工作过程中要严格执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养成安全工作的习惯,监护人员全过程认真履行监护责任。工作前做到作业任务清楚、危险点清楚、作业程序清楚、安全措施清楚。4、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应挂在牢固可靠处,不允许低挂高用。系安全带后应检查扣环是否扣牢。5、对施工作业使用的工具、设备,以及劳动保护设施和防护用品的配备等进行检查,都要符合安全要求;对登高工器具、起重工具、电气绝缘工具等要进行全面检查,并按周期进行试验,责任落实到人,做到全过程管理,对于有安全隐患或功能有缺陷的停止使用。【案例2】安全带系在有伤的导线上,导线突然断线,安全带脱空,摔下死亡事故类型:高坠一、事故简况6月26日贵阳供电局所辖线路四班与带电班共同处理110kV贵惠(贵阳-惠水)线被农民放鞭炮炸伤的导线时,工人熊XX在53号杆装中线防振锤,安全带系在有伤的导线上,导线突然断线,熊XX所系的安全带脱空,不起作用,从高空摔下死亡。二、事故原因及暴露问题熊XX的安全带未按《安规》(规定的“安全带应系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而是系在有伤的导线上,在导线突然断线时,安全带脱空,起不到保护作用,造成高空摔跌死亡,是这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三、防范措施为了杜绝在安全带问题上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应特别强调工作负责人在监护中把好这一关,对那种严重习惯性违章、不系安全带就参加作业等不良现象,一定要严厉制止、严肃批评,并给予相应的处分。在高空作业时,要使用双保险安全带,并在使用前认真检查安全带和保险绳是否良好。在杆塔上,安全保险绳应拴在牢靠固定的构件上。今后严禁使用单一保险的安全带,更不允许用绝缘绳临时代用安全带。作业人员上、下杆和在杆塔上横向转移,脱离安全带保护时,一定要采取严密的防高空坠落措施。【案例3】工作人员不系安全带,作业中手抱抱杆,抱杆骤落,从高空坠落死亡事故类型:高坠一、事故简况10月27日14时30分,抚顺电力安装公司送变电安装队在组立220kV平虎线8号铁塔时,二班作业人员在组立第五段的基础上,继续组立该塔。班长王XX分配了工作,口头上讲了安全注意事项。副班长张XX负责地面指挥和监护。铁塔组立完第六段后,开始升抱杆(11m长、100kg重,铝合金材料)。这时,作业人员徐XX(男、41岁、八级送电工)上塔负责塔上指挥,塔上还有作业人员林XX、李XX两人。徐告诉林把升抱杆用的滑轮、钢丝套子拴在绳子上,由李拽上来。徐一看是3t滑子,就说“不要这个,换一个1t滑轮!”李把3t滑子放下去,换了一个1t滑轮,连同钢丝绳套一起递给了徐。徐没用钢丝套,而是将滑轮直接挂到塔的第六节上侧水平铁中线挂线板的内眼中,徐在塔上指挥升抱杆。地面用汽车绞盘牵引钢丝绳提升抱杆,当抱杆到位停止,由徐、李两人调整抱杆的方向和角度,徐脚踏着斜铁,两手调整抱杆,抱杆的四条临时拉线也随之调整。这时塔上提升滑车钩子突然折断,抱杆骤落,徐因腰上扎的安全带未系在牢固的构件上,失重,从32.4m高处坠落地面死亡。二、事故原因及暴露问题徐在塔上作业时,严重违反《安规》“安全带应系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的规定,在双手扶抱杆进行调整时,抱杆突然下落,双手脱离抱杆,身体失去平衡而高空坠落致死,是发生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安全技术措施不落实,施工方法错误。措施中明确规定:提升抱杆时,必须使用3t滑轮和钢丝绳套,而徐却自作主张改用1t滑轮,不用钢丝绳套,将滑轮直接挂在挂线板上。由于硬性连接和滑轮过小,承受不了过大的拉力,导致滑轮钩由钩脖处折断,造成抱杆骤然脱落,是发生这次事故的直接原因。现场工作负责人对工业人员缺乏监护和严肃管理,未能发现和及时纠正徐不系安全带、不按安全技术措施规定执行、擅自改变起重用具和使用方法等一系列严重习惯性违章行为,对这次事故发生应负有重要责任。三、防范措施为了杜绝在安全带问题上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应特别强调工作负责人在监护中把好这一关,对那种严重习惯性违章、不系安全带就参加作业等不良现象,一定要严厉制止、严肃批评,并给予相应的处分。在高空作业时,一定要使用新型双保险安全带,并在使用前认真检查安全带和保险绳是否良好。在杆塔上,安全保险绳应拴在牢靠固定的构件上。今后严禁使用单一保险的安全带,更不允许用绝缘绳临时代用安全带。作业人员上、下杆和在杆塔上横向转移,脱离安全带保护时,一定要采取严密的防高空坠落措施。【案例4】杆塔缺少脚钉大庆电业局高空坠落死亡事故事故类型:高坠一、事故简况一九九四年四月二十二日,送电工区进行220KV齐让乙线116号至385号杆调整绝缘工作,送电工区安达保线站办理开工手续、宣读工作票和安全措施后,站长杨国清提问宋长文(死者:男33岁)计划工作时间,宋回答正确,并在工作票背面签名,工作分为4个工作小组,杨国清与宋长文一组,负责285号至287号杆调整绝缘任务,12时调整完285号,286号杆绝缘,宋长文从287号杆右侧水泥杆登杆进行调整绝缘工作,由送电工区副主任张海彬、杨国清担任监护人,宋按A、B、C顺序进行工作(从右到左)。13时35分工作结束,宋长文用小绳将手拉葫芦和定滑轮递下后将小绳扔下。开始拆除监时接地线和解安全带,13时40分宋长文从287号杆左侧水泥杆下杆,张海彬站在距左杆8米处,杨国清站在右侧距左杆9米处监护。当宋长文脚下到上叉梁抱箍时,张海彬发现距地12米处外侧少一根脚钉,张海彬当即喊:“小宋,你从叉梁下,下面缺脚钉”宋长文未出声继续下杆,张海彬又喊“下面缺脚钉”。刚说完只见宋长文双臂一伸直,身体逐渐成水平坠落。当距地面3米时,脸朝上坠落地面。身体与线路同方向,脚距左杆1.5米时,安全帽仍戴在头上,安全带系在腰上。立即将宋长文送往大庆市第三医院,经检查确诊宋长文巳死亡。经过事故现场调查分析,确认宋长文从杆上坠落过程是:张海彬第二次提醒少脚钉时宋长文右脚巳到缺脚钉处,他确认无脚钉后将右脚贴杆下移约20公分,登在水泥杆钢圈突出部位(约突出1公分)右手抓脚钉后,下移左脚和左手,此时重心落在右脚,在左手左脚下移过程中右脚打滑脱离水泥杆,右手由于未抓牢而松开,造成高空坠落死亡。二、事故原因及暴露问题这次高空坠落死亡事故看起来很简单,事故经过并不复杂,但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是多方面的,教训是深刻的。1、事故后,省公司和大庆地方有关部门进行联合调查,一致认为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是死者本人安全意识不强造成的。同时也暴露出安全思想非常麻痹,登杆作业前不认真检查,缺少脚钉也不知道,遇到紧急情况手足无措。也反映出一部分职工安全技术素质较低,下杆的要领和技巧不熟练,说明我们在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上还有漏洞,还要做大量的艰苦细致的工作。2、安全措施流于形式,这次停电作业虽然制定了九条安全措施,但工作起来都不认真执行,对事先预防和分析危险点都没有做,也没有具体防范措施,措施只是写在纸上,没有落实到具体的工作项目和每个人的行动上,还是流于形式。3、缺脚钉是造成这次事故的重要原因。送电线路杆塔缺脚钉的情况时有存在,过去不被人们所重视。认为缺一两个脚钉死不了人,工作熟练照样上下。基于这种习惯性的认识和做法,工区也不重视。这种司空见惯的工作方法,实际上是一种习惯性违章行为,所有的习惯性违章不一定都死人,但这次洞长文的死亡,确确实实地是因为缺个脚钉,而且事先没做检查,在思想准备不足的情况下,脚踏空了失手造成坠落死亡。4、事故中还反映出监护人没有尽到职责。监护人发现缺一根脚钉的不安全苗头,虽然曾两次提醒被监护人注意,但没有果断地制止他的行为。事故之后,监护人认为缺个脚钉没啥,没有坚决制止是因为心里也默许了。5、“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具体问题上没有体现出来。现在,送电线路缺脚钉的现象很严重,有的是属于丢失的,有的是属于厂家制造质量不良或者安装时就缺的,齐让乙线287号杆缺的这根脚钉是安装就无法装上的,原因是水泥杆内的螺母内径没有丝扣,验收时也没严格要求和把关,这条线路巳经投产6年,对这样的所谓小缺陷,小问题视而不见,司空见惯,在安全上往往就在小的问题上出了大的事故。三、防范措施从庆局“4.22”死亡事故教训中认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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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切实制定和落实防范措施是非常重要的,要吸取事故教训,做到举一反三,认真制定和落实反事故对策。1、各电业局送、变、配专业立即开展一次对杆塔,构架脚钉进行彻底普查工作,认真登记上报,要有专人负责,限期整改完毕,丢失的要补全,锈蚀严重的要更换,对遗留缺陷拧不上的要采取打抱箍的方法补上。2、登杆塔作业前,必须认真检查脚钉是否牢固齐全,登杆塔时必须要手把住脚踩牢,做到稳上稳下。3、要严格执行生产和建设全过程安全监察的规定,严格落实安全质量责任制,从设计、制造、安装、调试、投产应实行全过程监察。4、要开展对工人上下杆塔,以及在杆塔工作中横向移动脱离安全带时的防坠落措施。【案例5】作业中紧固器失灵,人随导线和绝缘子串坠落死亡事故类型:高坠一、事故简况99年3月7日,湖南株洲电业局110k铜瑭湾一南华线路停电,更换防污型悬式绝缘子,使用国营新华化工厂出厂的新华牌P2型紧固器作为起吊和放落导线的起重工具。上午10时,魏XX(男、25岁)等两人在39号杆上换好右边相绝缘子串,在换上左边线绝缘子串后,装线夹时,因新绝缘子串比原绝缘子串长一些,需将导线放下一点距离才能套装,当扳动紧固器手柄其钢丝绳放松时,紧固器的制动扳手卡死不能返回,在导线重力(仅300多kg)作用下,带动钢丝绳迅速下滑,最后钢丝绳从绳轮上抽出,站在导线上的魏XX因安全带未按规程要求系在牢固的构件上,而是系在紧固器上,结果人随导线及绝缘子从高空坠落,内脏受伤,经全力抢救无效,不幸于当日16时40分死亡。二、事故原因及暴露问题(1)在作业中,紧固器失灵时发生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紧固器是新领的,器身上无标牌,产品说明书给定的拉紧力<=1.5t。而同类型的常州产品标牌,标明的使用拉力仅为0.5t,因此,说明书上的拉紧力与实际不符。(2)发生事故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作业人员将安全带系在紧固器上,严重违反了《安规》(线路)7.9“安全带应系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的规定,如若将安全带系在牢固的构件上,不失去安全带保护,高空坠落是完全可以避免的。三、防范措施(1)线路作业工具直接关系到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必须安全可靠。使用前应核实紧固器的使用拉力,(必要时应进行破坏性测量实验)规定使用范围,并严格遵守,不允许超负荷使用。对哪些无标牌、生产厂家不明或说明书不符的作业工具,应严禁使用。(2)紧固器作为起吊工具,在收紧、放松导地线、拉线使用时,应增加保险措施。(3)杆、塔上作业时,作业人员需要离开横担、到绝缘子串或导线上工作时,一定要使用双保险安全带,增加保险绳的保护。【案例6】登杆巡视工作中发生一起高处坠落死亡事故事故类型:高坠一、事故简况3月17日,xx供电公司输电线路部运行四队一行6人进行220kVXX线检查和接地电阻摇测工作。14时30分左右,工作负责人余xx和工作班成员赵xx对40号塔(直线自立塔、塔型为ZL—38.7m)进行登杆巡视检查,赵xx登杆,余xx在杆下监护。登杆前,余xx叮嘱赵xx检查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赵xx在地面对个人安全用具检查准备就绪后,沿塔脚钉开始登杆巡视。14时55分左右,赵xx检查完毕后沿塔脚钉下塔,当下至铁塔20m左右位置时,突然坠落,头部着地,左侧太阳穴上方出血。余xx一边急呼xx市120求救,一边对赵xx进行紧急救护。15时10分,急救中心医生赶到现场抢救无效宣布死亡。经调查发现赵xx于2005年11月8日在xx市中心医院体检,体检报告结论:左心室高血压,注意观察血压或心内科就诊。二、事故原因及暴露问题(1)对上下杆塔突发疾病造成的意外事故缺乏有效的防范措施;(2)对一线职工身心异常情况缺乏及时有效的监督;(3)对职工现场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针对性不强,职工未能熟练掌握和运用。三、防范措施组织全公司高危作业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身体复查,对有高危工种禁忌症的人员及时调整工作岗位:班组长和工作负责人每日开工前要仔细了解工作班成员的身体、精神状况,合理组织安排,对身体和精神状况异常的,不得安排从事高风险的作业;加大现场培训力度,提高职工个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防止突发和意外事故的发生;加大220kV线路杆塔防坠安全保护装置的落实力度。【案例7】调爬绝缘子工作,安全措施不落实,人身高处坠落死亡事故事故类型:高坠一、事故简况为解决110kVXX输电线路频繁故障跳闸的问题,XX电力公司于4月底开始组织实施对XX线、XX线全线提高绝缘配置、加强防风偏、防鸟害和防雷等措施的整治工作,由XX电力建设总公司承担全线整治施工。接到工作通知后,XX电力建设总公司进行了全面的工作计划和安排,并对参建人员进行了安全教育和培训,要求加强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认真做好危险点分析工作。5月11日,XX电力建设总公司开始对XX线路进行增加绝缘子工作。5月15日,电建公司线路二班一组在完成23号铁塔增加绝缘子工作后,11时10分,转移到13号铁塔工作。按照工作程序,先用3t葫芦把导线回收,退去绝缘子串的受力,然后在绝缘子与球头挂环连接处断开,加装绝缘子。11时55分,在完成13号铁塔增加绝缘子工作后准备拆除紧线器时,由于距离较远,只能骑坐在绝缘子串上作业。施工人员巴xxx将安全带系在13号铁塔C相绝缘子串上,正准备作业时,绝缘子U形挂环与铁塔挂点处螺栓发生脱落,导致绝缘子串滑脱,致使骑坐在绝缘子串上的施工人员坠地。其他工作人员随即将其送往xx地区人民医院进行抢救,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5月15日12时30分死亡。二、事故原因及暴露问题施工班组在工作前没有认真开展危险点分析工作,没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同时施工人员没有严格按照规定,在杆塔高空作业时,佩戴有后备绳的双保险安全带。线路施工质量有问题,存在安全隐患。1l0kVXX线13号铁塔C相耐张绝缘子U形挂环与铁塔挂点处螺栓没有安装开口销,因导线长期摆动造成螺栓螺帽向外滑移,在施工时该螺栓脱落,导致绝缘子串发生滑脱,工作人员从高空坠落。事故后还发现该铁塔的A相耐张绝缘子串U形挂环没有使用规范的螺栓,螺杆长度不够。XX电力建设总公司施工安全管理不规范,现场安全工作与措施不落实。在工程开工之前,没有认真开展危险点分析,没有采取相应的防范危险措施;现场施工中没有严格按照《安规》有关规定配备和使用安全工器具;同时班前会、作业前的安全和技术交底没有记录。工程建设施工单位施工存在质量问题,绝缘子与铁塔的挂接螺栓规格与安装工艺均不符合要求。监理单位没有尽到应有的监理责任,未能及时发现施工质量与安全存在的问题。工程建设管理单位管理不到位,工程验收把关不严,埋下事故隐患。XX电力公司安全管理与监督不到位,没有发挥安全管理与监督应有的作用。三、防范措施现场施工停工一天,组织全体管理与施工人员学习《安规》,重点是线路施工的有关安全内容。对安全工器具进行全面检查,组织进行安全工器具使用方法培训110XX电力建设总公司针对本次事故认真进行整改,深入查找在安全管理和安全施工等各个环节存在的问题,制定和落实防范人身事故措施。施工单位要认真落实现场安全管理与安全措施,对每项工作可能存在的危险点要进行全面、细致、深入的分析,认真落实防范和预控危险的措施。扎扎实实地开展好班前会、班后会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工作,并做好详细的文字记录。针对此次整治工作中暴露出的XX线施工质量问题,公司有关部门要立即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全面清查和整改。公司其他各单位要立即组织一次对《安规》的全面学习,要以此次事故为鉴,认真对照检查本单位在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改进措施并认真落实。加强工程质量管理,规范工程验收程序。工程建设管理部门要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行质量与安全监督和检查,工程管理要规范化、制度化;工程验收要实行标准化管理,严把工程质量关。加强工程监理工作,加强对监理单位的管理,切实落实监理的责任。进一步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完善安全监督管理和 考核制度 考核制度表格年终奖考核部门考核制度范本工程项目考核制度项目管理考核制度 ,明确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安全监督和分级分层管理的原则,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监督和管理。二、触电伤亡【案例8】苏州供电局线路工区带电一班进行检测不良绝缘子工作,发生人身触电事故。事故类型:触电一、事故简况9月5日,苏州供电局线路工区带电一班进行35KV化肥线检测不良绝缘子工作.现场分两个作业组,工作负责人方某某,带领张某某等三人为一小组,测至24号杆(该杆为双回路转角双杆,另一回路是35KV望苏线,三相横担垂直排列),准备开始工作前,工作人员张某某问工作负责人:"望苏线要不要测?”,方回答说:"顺便测一下吧!”(工作票中并无此项任务)。于是张就从望苏线侧登杆,站在下横担上检测望苏线绝缘子,工作结束,张从下横担向化肥线爬去,因化肥线下横担与中相跳线距离只有1.1M,在张爬向化肥线侧杆子时,背部与跳线放电,张从横担上跌下,因坠落处土质松软,虽然休克,但经抢救后苏醒,事后检查,背部与两脚放电烧伤,肩部弧光灼伤。二、事故原因及暴露问题执行工作票不严.工作票是执行工作任务和采取安全措施的依据.在签发工作票时,工作票签发人将依据工作任务提出保证带电作业安全顺利进行的各项措施.本【案例】在工作票中没有检测望苏线绝缘子的任务.因而也就没有提出从望苏线向化肥线转移时的安全措施.工作负责人对作业现场未经认真考察和思考,顺口就答应增加工作票中未列入的工作任务,因而发生了从望苏线向化肥线转移过程中跳线对张某某放电的事故,是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人与带电体间的安全距离不够.作业人员进行现场转移时,化肥线下横担与中线跳线距离仅为1.1M,满足不了人体转移时最小安全距离要求.按规定''必须采取可靠的绝缘隔离措施”,可是作业人员在转移过程中,没有采取任何措施,发生了在横担上爬行过程中,背部对跳线放电,是发生事故的重要原因.三、防范措施认真执行工作票制度.对工作票上所列项目必须严肃认真地对待,不折不扣地执行,无论工作负责人或工作班成员,都无权随便增加工作任务和更改工作票中所列内容.执行中如发现疑问,应立即停止作业,向工作票签发人请示,询问明了清楚后,方能进行作业.作业现场必须保证足够的安全距离.所有作业人员,特别是工作负责人,对《安规》(线路部分)中规定的各电压等级与人身最小安全距离的数值,必须了如指掌.每到一个作业现场均应首先对最小安全距离进行观察,切不可马虎从事.若发现最小安全距离满足不了要求时,“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4月一10日,吉林辽源电业局66kV辽四乙线停电春检。扃塔架设的辽四甲线带电:辽四线向中分歧乙线1号〜12号塔也同时清扫。辽源电业局送变电工区送电站副站长张某在登上向中分歧线9号直线塔时,误登带电侧触电死亡。二、事故原因及暴露问题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工作票签发人严重违反《安规》(线路部分)5.2邻近或交叉其他线路的工作有关规定,在工作票上只写了辽四乙线停电,而向中分歧线上,只说1号〜12号塔清扫,没有指明哪一侧作业,哪一侧带电。虽有安全措施,但交代的不明确,不具体,工作票上只要求在向中分歧线12号塔装设一组接地线,没有写明是在向中分歧乙线上。工作负责人不认真审查工作票中的各项内容,没有发现工作票中存在的严重问题,也不提出异议,不组织工作班成员列队宣读工作票,不进行人员分工,不指定专职监护人,对工作票中所列安全措施不认真执行,不验电,也不挂接地线就和工作班成员分头去登杆作业,严重失职和违章蛮干是发生这次事故的重要原因。工作班成员“麻木不仁”,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不强,对一系列严重违章行为,置若罔文,不管线路停电,还是有电,到现场就登杆,登杆就干活,误登带电侧,造成触电致死。三、防范措施工作票签发人。应特别清醒地认识到,通过你签发出的工作票,是保证工作人员安全,防止发生事故的重要措施。象这种“同杆塔架设多回线路中,部分线路的停电工作”不指明哪一侧有电,哪一侧停电,简直是拿人命当儿戏!如认为有必要现场勘察的作业,应组织现场勘察,逐一核对后才能签发工作票。工作负责人。应认真履行其安全责任,负责检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符合现场实际条件;工作前对工作班成员进行危险点告知和措施交底;严格执行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和遵守安全规程。专责监护人。专责监护人不得兼做其他工作。专责监护人临时离开时,应通知被监护人员停止工作或离开工作现场,待专责监护人回来后方可恢复工作。若专责监护人必须长时间离开工作现场时,应由工作负责人变更专责监护人,履行变更手续,并告知全体被监护人员。工作班成员。工作中必须头脑清醒,思想集中,严肃认真地落实和执行工作票中所有保证安全和技术措施,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案例10】监护人失职,对作业人员习惯性违章不予制止,造成触带电线路身亡事故类型:触电一、事故简况93年10月27日,丹东电业局输变电工区超高压站,在对63kV丹浪东线停电进行登杆检查和清扫绝缘子,并拆除丹浪西线侧的警告红旗(丹浪东线和丹浪西线是同杆塔架设的双回线,丹浪东线停电,丹浪西线带电运行九工作负责人孙XX(运行班长)在驶往工作地点的车上,组织全体作业人员宣读了工作票,并划分了工作组,指定了各小组负责人。赵XX(男、26岁)与王X(小组负责人)负责26号〜33号杆塔的检查和清扫。赵、王两人由33号杆向小号侧方向进行作业。首先由赵登33号杆,王监护。赵登杆时,既不戴安全帽,又不扎安全带,并说:“丹浪东、西线明年就要改造了,用不着清扫了!”只想上杆后看一下,把丹浪西线的警告红旗拆下来了事。而监护人王对赵的一系列严重习惯性违章和工作态度并未加制止和批评。当赵登上杆塔后,发现绝缘子很脏污,便告诉王。王说:“下一基就得擦一擦”。这时,王就失去了对赵的监护,在杆下整理安全帽、系安全带,准备去登32号杆,没有看到赵将丹浪西线下线的红旗拆下,踏着下横担向带电的丹浪西线的中线导线侧移动,当赵距中线0.5m准备抓导线擦拭绝缘子时,导线对人体放电,赵感电后,身体失去平衡,从塔上23.3m处坠落地面,经抢救无效死亡。二、事故原因及暴露问题作业人员赵XX在既不戴安全帽又不系安全带的严重违章情况下,就登杆作业。无视《安规》规定的“在杆、塔上工作必须使用安全带和戴安全帽。”赵还对工作任务不清,思想不集中,对本来就带电运行的丹浪西线,还挂有警告红旗,竞然在拆下警告红旗后,马上就去清扫绝缘子,造成误触带电线路,高空坠落死亡,是发生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监护人王X在赵一系列严重违章的情况下,就登杆作业,毫无反应,不批评和制止,甚至放纵。在赵仍在杆上时,王就失去了对赵的监护,在杆下进行登下一杆塔的准备工作。未认真遵守《安规》(规定的监护人应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班人员的安全进行认真监护,及时纠正不安全的行为。”是发生这次事故的重要原因。班组长或工作负责人在工作中不能以身作则,甚至带头违反 规章制度 食品安全规章制度下载关于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关于行政管理规章制度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范本关于公司规章制度 ,不是在工作现场组织工作班成员列队宣读工作票,而是在行驶的车上宣读工作票,也未对工作班成员进行工作任务及停电与带电线路情况进行考问,所以才发生了赵XX将丹浪西线侧的警告红旗拆除后马上就去擦拭绝缘子,感电摔下死亡,也是发生事故的重要原因。三、防范措施线路停电的工作或线路中间某一段有两条以上相互靠近的平行后交叉线路上。要求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规》的有关规定,不允许有丝毫的麻痹和大意。要采取防止误登带电杆塔的技术措施:做好判别标识、色标或采取其他措施,以使工作人员能正确区别哪一条线路是停电线路。在这些线路上进行工作时,应发给工作人员相对应线路的识别标志(例如同色袖标)登杆作业前,核对标志无误,验明线路确巳停电并挂好地线后,方可攀登。登杆作业前,作业人员思想要高度集中,认真核对线路名称、杆号和相应标志,逐一核对导线的排列方式,对换位杆塔更要特别保持高度警惕,对无杆号、名称标牌的杆塔,一定要前后相邻杆塔核对清楚无误后方可攀登,决不可盲目蛮干。严格执行工作监护制度。监护人对工作人员生命安全负有重要责任。工作人员登杆作业时,决不允许失去监护,当监护人未到现场,未经监护人许可,严禁工作人员擅自登杆。特别在同杆架设多回线路中,部分线路停电和有平行、交叉带电线路上工作时,要设专人监护,以免误登有电线路杆塔。监护人对登杆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全过程监护,即从登杆开始,到作业结束后下杆到地面为止。作业中间不允许中断监护,监护人对那些习惯性违章行为,要敢管并坚决制止。各级领导,特别是班组长,在工作中一定要严肃认真,不折不扣地执行《安规》及各项有关制度,强化组织和劳动纪律,坚决杜绝有章不循和习惯性违章的恶劣行为和现象。【案例11】违章砍树造成导线对树木放电,导致触电人身重伤事故事故类型:触电一、事故简况9月17日,某局线路运行班按巡视周期,安排对220kVXI线巡线。上午11时左右,巡线工熊XX巡视到198〜199号塔之间时发现线路走廊下面有20余棵巨按树,严重危及线路安全。于是熊XX用随身带的砍刀,在没有汇报供电局和班组的情况下,独自一人且没有采取任何安全措施就对树木进行砍伐。当砍到第六棵树(该树与线路右边相距离1.2m,垂直距离O.5m左右)时,巨按树向线路右边相逐渐倾斜。11时09分,XI线右边相对该树放电,接地短路弧光将熊XX右前臂、左腿等部位电灼伤。熊XX用手机向局进行呼救汇报。局随即与120急救中心联系,并随同前往事故地点将熊XX送往县医院作初步处理,于当日下午4时左右送往市第二人民医院烧伤科住院治疗后诊断:烧伤面积约全身面积的29%,属轻II度烧伤。9月24日,第二人民医院对伤者右手前臂灼伤部位进行了植皮手术。27日下午、伤者右前臂出现了进行性感染。使伤情加重。28日上午将熊xx转至X军医大接受治疗。经X军医大烧伤科五天时间治疗和观察,熊xx右前臂伤情继续恶化。为控制熊xx伤情继续严重发展,确保伤者生命安全。10月4日乂军医大为熊xx进行了右前臂截肢手术。二、事故原因及暴露问题冒险作业;巡线不到位;砍伐危险树术没有安全措施。三、防范措施加强线路巡线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强化线路运行和安全技术培训,提高巡线人员的整体素质。加强对班组监察巡视工作,各单位对所辖运行线路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监察巡视,督促和检查班组的日常巡视工作。强运行人员的技术培训,重点是怎样砍伐树木、控制倒落方向的培训。学习《安规》砍剪树木的相关规定。【案例12】处理线路缺陷,在装设接地线时,感应电触电,手、腿灼伤事故类型:触电一、事故简况12月31日上午11时30分左右,送电工区检修一班承担处理与330kVx线10号同杆架设的未运行的空线路,在装设接地线时,杨xx被指派上10号塔上相横担挂接地线,上塔前,工作负责人吴xx.专门交待其一定要将接地端连接牢靠。在由地面将两根接地线同时吊上去后,杨xx将其中一根放在一边,开始装设第一根接地线,杨xx按照规定的程序在挂好第一根接地线后,发现接地线的接地端未连接好,擅自用手将己挂好接地线接地端拆下,此时该线路的感应电压由接地线导线端的线夹通过杨xx双手,腿部对横担放电,导致双手被烧伤,腿部被烧伤。后地面人员通过己挂好的用于吊地线的绳索将地线打掉,使触电者脱离了电源,随后地面又增派两人上塔救助。迅速用绳索将杨xx放至地面。二、事故原因及暴露问题培训工作存在漏洞。杨xx工作不到一年,《安规》和其他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有5次,均为合格。内容涵盖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停电、验电、挂接地线),但本人对为什么要这样做不了解,对执行《安规》条款的严密性、重要性理解不深。现场的工作人员和管理干部,对感应电认识不足,对人员的伤害程度了解不深。长期从事并行和同杆架设工作,防感应电未出问题,重视不够使送电工区的部分员工对感应电有可能对人身造成的伤害放松了警惕,思想疏忽麻痹,酿成严重后果。接地线的形式(其他局的接地线一样)、使用、保管、检查认真研究不够,执行制度不严格。执行监护制度不认真,对地面监护有困难的,比如天气不好,塔高、光线、视线不清的,应增设塔上监护人。没有严恪执行局的紧急缺陷处理的管理规定,使上级失去了对该项工作的检查监督。工作方法不当,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研究和危险点分析不认真细致。三、防范措施在全局开展"学规程、反违章、防事故”的活动,对《安规》中没有规定或者规定的不明确的、有可能造成人员伤害的一些操作,制定切实可行的补充规定,并严格执行。送电工区应对安x(榨)线、南X线、周X线及同杆架设的安全措施进行认真研究,基建线路感应电对施工人员的伤害也应引起重视。在今后的事故处理时非紧急事故处理都要求制定危险点的分析预控措施,认真研究和制订安全措施,并加以落实和执行。【案例13】安装防绕击避雷针作业,工作票签发人王X在登塔过程中触电坠落死亡事故类型:触电坠落一、事故简况6月25日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朝阳供电公司送电工区带电班,在带电的66千伏木瓦线安装防绕击避雷针作业。10时30分,班组人员到达作业现场。工作负责人杨XX宣读工作票、布置工作任务及本项目安全措施后,11时10分工作班成员开始作业。工作分工:工作负责人杨XX负责监护,郑XX、陈XX负责塔上安装防绕击避雷针,其他5人负责地面配合工作,王x(死者)为送电工区检修专工,工作票签发人。11时15分,郑、陈二人在56号塔上安装防绕击避雷针过程中,安装机出现异常,工作负责人杨XX指定王X作临时监护人,随登塔查看安装机异常原因。在对安装机进行调试过程中,突然听见放电声,看见王X由56号塔高处坠落地面,经抢救无效死亡。二、事故原因及暴露问题1、王X(死者)作为非工作班成员擅自登塔,没有与带电部位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是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杨XX作为工作负责人没有履行工作负责人职责,登塔作业使现场作业人员失去监护,是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工作班成员没有做到相互关心,没有制止非工作班成员登塔作业,是本次事故的另一原因。2、工作负责人未严格执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2.5.2之规定:对有触电危险、施工复杂容易发生事故的工作,应增设专责监护人和明确被监护的人员。专责监护人不准兼做其他工作。现场作业指定的专责监护人是本次作业工作票负责人。工作负责人(监护人)没有全过程履行监护责任,工作前未能全面做到危险点清楚、作业程序清楚、安全措施清楚。3、管理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管理性违章严重。死者王X作为送电工区检修专工,是本次作业工作票签发人,不是工作班成员,擅自登塔参加作业,违反电力安全工作规程。4、现场作业人员相互保护的安全意识差,对现场发生的违章未加以制止,导致事故发生。5、安全生产管理混乱,对经管理部门审批的安全组织技术措施,没有按要求召开班前会进行认真讨论。6、生产技术部门在安排工作的同时没有做好安全措施的落实,没有对危险性较大的作业现场进行跟踪管理。7、新设备(安装机)在现场不能顺利安装使用,暴露出培训工作流于形式,缺乏预见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三、防范措施公司系统各单位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加强现场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各级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执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严禁非列入工作票成员的管理人员参加现场作业。深入开展反违章活动,强化安全监督检查,对照《安全生产典型违章100条》,严肃查纠违章指挥、违反作业程序、擅自扩大工作范围等典型违章现象,确保人身安全。认真开展作业现场安全风险辨识,制定落实风险预控措施,重点防止发生触电、高处坠落等人身伤亡事故。强化安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培训质量。要特别注重对新设备安装、使用的培训,保证作业人员熟练掌握操作技能。【案例14】等电位带电作业处理线路缺陷,发生触电高空坠落人身死亡事故事故类型:触电高坠一、事故简况2007年2月7日,金昌供电公司送电工区安排带电班带电处理330kV凉金二回线路#180塔中相小号侧导线防震锤掉落缺陷。16:10分左右,工作人员乘车到达作业现场,工作负责人李某某现场宣读工作票及危险点预控分析,并进行了现场分工,工作负责人李某某攀登软梯作业,王某某登塔悬挂绝缘绳和绝缘软梯,刘某某为专责监护人,地面帮扶软梯人员为王某、刘某,其余1名为配合人员。绝缘绳及软梯挂好,检查牢固可靠后,工作负责人李某某开始攀登软梯,16:40分左右,李某某登到与梯头(铝合金)0.5米左右时,导线上悬挂梯头通过人体所穿屏蔽服对塔身放电,导致其从距地面26米左右跌落到铁塔平口处(距地面23米)后坠落地面(此时工作人员还未系安全带),侧身着地,地面人员观察李某某还有微弱脉搏。现场人员立即对其进行现场急救,并拨打电话向当地120和工区领导求救,救护车行驶至金昌市第一人民医院门口时,李某某心跳停止,医护人员宣布放弃救治。二、事故原因和暴露问题本次作业的330kV凉金二线铁塔为ZMT1型,由ZM1型改进,中相挂线点到平口的距离由原来的10.32米压缩到8.1米;档窗的K接点距离由9.2米增加到9.28米;两边相的距离由17米压缩到13米。但由于此次作业忽视改进塔型的尺寸变化,事前未按规定进行组合间隙验算。作业人员沿绝缘软梯进入强电场作业,绝缘软梯挂点选择不当,造成安全距离不能满足《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等电位作业最小组合间隙及《甘肃省电力系统带电作业现场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2002年12月制定,经海拔修正后金昌地区应为3.4m),此次作业在该铁塔无作业人时最小间隙距离约为2.5m,作业人员进入后组合间隙仅余0.6m,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工作审批把关不严。未针对塔型尺寸的变化,拟定相应的带电作业工作方案;带电作业属高危险工作,在思想上未引起高度重视,仅当成一般的检修工作进行安排,有关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均未到现场监督指导。工作票执行不严肃。一是工作票所列工作条件未涉及“等电位作业的组合间隙”以及“工作人员与接地体的距离”,重点安全措施漏项;二是工作条件中所列的安全距离均未按海拔高度进行校正;三是列入工作票的安全措施在工作现场未严格执行;四是工作票的办理、职责履行均不严肃和认真。工作组织不严谨。一是未进行现场查勘,没有对现场结线方式、设备特性、工作环境、间隙距离等情况进行分析;二是未确定作业方案和方法及制定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三是工作负责人违反《安规》规定,直接参与工作,工作专责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缺陷管理不规范。对于防震锤掉落的一般性缺陷,当作紧急缺陷处理;对于可通过配合线路计划检修停电处理的缺陷,却采取高风险性的带电作业进行处理。缺陷分类和分级管理的要求落实执行不到位。安全预控措施流于形式。一是本次作业未制定“作业指导书”;二是虽然进行了危险点分析,使用了危险点分析卡,但控制措施中仍未涉及“等电位作业的组合间隙”,以及“工作人员与接地体的距离”,防止高空坠落的控制措施并未执行,危险点分析预控流于形式。职工安全生产培训不到位。一是安全意识培训不到位,所有工作人员在对塔型基本参数不了解、此种作业方法能否在该塔型上开展不清楚的情况下冒险蛮干,工作中多处不满足规程要求,现场无一人提出疑义并制止;二是带电作业针对性培训不强,一些工作人员对于组合间隙的概念和如何在作业过程中落实均不清楚;三是工作票中四种人(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专职监护人)都未尽到安全职责,不具备担当本岗位工作的基本技能,暴露出重点人员的培训流于形式,考试把关不严。安全管理的执行力欠缺。事故中反映出领导层没有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穿到企业各项工作的始终,只注重工作总体安排,不注重工作整体组织以及工作过程监控和考核;管理层忙于事务性工作和一般性要求,不加强对过程的指导检查和细化布置,重点工作安排不突出、敷衍了事,对现场和班组管理流于形式、疏于管理;执行层对最基本的“两票三制”、危险点分析等措施不落实不执行,习惯性违章屡禁不止,规程有规定,我有老经验。相对稳定的安全生产局面,导致盲目乐观,安全忧患意识降低,管理有所放松。没有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基础依然薄弱,忽视了安全生产的长期性和艰巨性。一些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不能集中精力,不做深入细致的工作,不精心部署,不用心控制,谋安全不到位。三、防范措施各单位、各部门、各专业要开展事故暴露问题的对照检查,从主观上、从管理上深挖细究存在的问题和漏洞,深入生产第一线指导、落实好工区、班站的整改、检查工作。认真抓好安全生产整顿工作,针对事故暴露出的管理上的缺位和死角、管理性违章、规章制度执行力欠缺、生产秩序混乱、两票执行形式主义及一系列违章等问题,全面查找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制定整改措施,抓好整改,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认真开展带电作业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开展反管理性违章、行为性违章和装置性违章排查活动;强化对“两票三制”执行的过程管理和考核,对于“两票三制”执行不严肃,工作中履行职责不到位,无论是否造成事故,均按严重违章进行严肃处理;重点加强“四种人”(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专职监护人)的职责落实,加强培训和考试、考核。要认真检查各项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组织对涉及各类检修、施工现场所制定的“三项措施”、危险点分析、现场作业指导书等准备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必须立即整改,否则不得开工工作;强化安全监督,各级安全监督部门、安全纠查队加强对现场规章制度落实执行情况的督查,经常性地开展不打招呼的检查和暗访活动;加强各类工作现场的控制和管理,强化设备检修消缺工作的计划管理和分级分层管理,加大对检修计划的审查、审批力度,必须做到计划周密,准备充分,安全、组织、技术措施落实,作业过程中还要加强监护,确保万无一失。【案例15】架设跨越架时,使用潮湿木杆,触及110kV带电导线,造成人身死亡事故类型:触电一、事故简况齐齐哈尔电业局电力承装公司线路三班在110kV齐铁线2号〜3号杆塔之间做4月29日停电换线的准备工作,搭设跨越电话线的跨越架,在起立跨越架木杆过程中,由于跨越架木杆潮湿,杆的长度又超过了110kV导线的对地距离,在倾斜移动过程中,木杆顶端与110kV带电导线相碰,杆子下部又触及电话线,在电话线被烧断落地的过程中,触及作业人员李XX,造成人身死亡。二、事故原因及暴露问题架设跨越电话线的跨越架时,违反《安规》(线路部分)线路交叉跨越时,做好安全措施,搭设安全可靠跨越架的规定。不但没有做好防止触电的措施,反而使用潮湿和长度超过110kV导线对地距离的木杆,在木杆倾斜移动的过程中,发生了杆顶端触及110kV带电线路,木杆下端又碰到电话线,在电话线被烧断的过程中触及作业人员,造成作业人员死亡,是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在临近有带电运行的线路下面架设跨越架,未指派专人进行监护,使整个作业过程失去监护,是发生这次事故的重要原因。三、防范措施架设跨越架前,应到现场实际观测好与带电运行线路的距离,使用什么样的木杆以及怎样进行架设,都应制定出详细的施工方案和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经有关领导批准后,再组织全体参加作业的人员进行细致认真地讨论,待各项措施都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和每个参加作业人员都清楚掌握之后,方可进行作业。架设跨越架的全过程中,应设专职监护人,特别注意与带电运行线路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案例16】清除带电导线下树木,导线对树放电造成双下肢部分被电弧灼伤事故类型:触电一、事故简况7月24日16时31分,220kVXX线路高频零序三段B相跳三相不重合(三段不经重合闸),经调度同意强送成功。7月25日我局线路工区全线带电查线,10时许,该工区齐X和另一人在横北岭高山跨越山洼108〜109号塔之间发现树梢有放电烧焦痕迹。因停电通信无法联系,上下山需要3h,在此情况下,副主任齐X决定用手锯砍树,在线路带电砍树时未做好树顺导线倒落措施,在11时41分造成树横向导线方倒落,因树与导线空间距离小而放电,树根下草着火,导致齐X双下股部分被电弧光灼伤。从现场山上抬下,用汽车急送市人民医院入住无菌室治疗。经医生检查治疗现定烧伤度为II度,烧伤面积为22%。二、事故原因及暴露问题此次砍树工作应停电进行,局领导在此次清障工作前专门强调树距导线近要停电砍伐(分析7月24日跳闸是树木造成),工区未执行;砍树前未采取任何安全措施,违反《安规》规定;工作人员未按局规定穿棉工作服(穿化纤衣服)。三、防范措施加强线路巡线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强化线路运行和安全技术培训,提高巡线人员的整体素质。加强对班组监察巡视工作,各单位对所辖运行线路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监察巡视,督促和检查班组的日常巡视工作。各单位制定出《线路运行排障管理规定》。加强运行人员的技术培训,本月内对运行人员进行一次怎样砍伐树木、控制倒落方向的培训。【案例17】工作票签发人、工作监护人不称职、作业人员误触带电引流线,从杆上摔下致死事故类型:触电一、事故简况8月11日,抚顺电业局送电工区管辖的66kV南石线与7月20日、8月8日先后在次跳闸,在地面巡视检查,为查出故障点,因该线路采用茶色瓷釉绝缘子,地面巡线较难发现问题,工区确定8月11日进行带电登杆检查。11日早8时,送电检修二班技术员侯X将填好的6张第二种工作票向全班人员布置工作(该局将工作票签发权下放到班组长,有的人根本不胜任,这次作业的工作票签发人是检修二班班长,因文化程度低,不能填写工作票,有班技术员代写的,班长未认真审查,就在工作票上签了字),提出大家要仔细检查,要注意保持人体与带电体的安全距离为0.7m《《安规》(线路部分)规定为1.5m】,杆塔下必须设专人监护等要求。这次南石线登杆检查共81基杆,分6个作业组,每组3人。第6组负责检查69号~81号杆,因是最后一组,路途较远,工作负责人赵X要求增派一人,技术员侯X临时允许仓库管理员靳X参加作业因临时抽调,未列入工作票人员名单。靳原系送电工区副主任,后来调到承装公司多年,后又调回送电工区,在检修班担任仓库管理员。11时36分,第6组人员到达工作现场,工作负责人赵X宣读工作票,交待了安全措施。随后分成两个小组,一组有赵X带领青年工人徐X检查69号~76号杆;另一组由靳X带领青年工人李X负责检查77号~81号杆。于12时06分检查到81号杆(最后一基),小组负责人靳X来到杆下检查,亦为认真进行监护。81号杆为A型水泥杆,是带12度5分转角终端耐张杆,该杆下横担为长短臂横担,左侧为短臂,上横担也在杆的左侧,左导线的引流线距左杆很近,只有860mm,位于上横担的中导线的引流线也在左侧,据下横担的铁拉板只有560mm。左、右杆均装有脚钉。在此情况下。工作人员李X本应从右侧杆攀登,但右杆法兰盘处少两个脚钉,无法攀登。因此李从左侧登杆攀登。当李登到法兰盘时,靳站在距杆8m处喊:注意引流线啊!李即转身靠近电杆内侧继续攀登。当其左手抓住下横担铁拉板,左脚他在下横担,在抬右脚挺身时,头部对上面中导线引流线放电,安全帽击穿,将头部,两手及左脚掌烧伤,从杆上摔下,抢救无效死亡。二、事故原因及暴露问题(1)工作票签发人素质低,不称职,按《安规》(线路部分)2.3.10.1规定的“工作票签发人应由熟悉人员技术水平、熟悉设备情况、熟悉本规程并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生产领导人、技术人员或经本单位主管生产领导(总工程师)批准的人员来担任”执行,而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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