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分析一、常年法律顾问的基本内容常年法律顾问是指依法接受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聘请,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长期为聘请方提供多方面的法律服务的专业性活动的人员。常年法律顾问提供的服务一般来说包括以下两类:1.总揽式服务该项服务适合法律事务比较多的公司、企业,服务范围包括:(1)通过电话、传真、email和约见、面谈解答公司法律咨询;(2)提供适合本行业的法律法规;(3)协助公司起草、修改、完善各项规章制度;(4)协助公司起草劳动用工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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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用工手册,避免劳资纠纷;(5)起草、审查、修改公司对外经营的各类合同;(6)应邀代表公司参加各类经济谈判;(7)全年免费为公司出具律师函、法律意见书;(8)全年为公司免费办理律师见证;(9)全年免费代理公司的诉讼、仲裁;(10)代表公司处理各类非诉讼法律事务;(11)为公司工作人员提供法律专题培训。2.日常式服务适合法律事务比较少的公司,服务范围包括:(1)通过电话、传真、email和约见、面谈解答公司法律咨询;(2)提供适合本行业的法律法规;(3)协助公司起草、修改、完善公司各项规章制度;(4)协助公司起草劳动
用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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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用工手册,避免劳资纠纷;(5)起草、审查、修改公司对外经营的各类合同;(6)全年免费为公司出具律师函、法律意见书;(7)全年为公司免费办理律师见证;(8)代表公司处理各类非诉讼法律事务;(9)为公司工作人员提供法律专题培训。如公司涉及诉讼或仲裁,将按照现行律师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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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予优惠;如涉及调查、异地办案,由此产生的调查费、交通费和异地办案差旅费由公司、企业另行支付。公司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其中一种,当然前者收费远远高于后者,至于费用的具体数额,则由双方协商确定。二、聘请法律顾问的必要性分析根据市场调研和资料分析,借鉴国内外一些大企业的经验,企业聘请法律顾问的必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节约诉讼成本如果公司企业遇到诉讼纠纷才请律师代理的话,这样按目前律师代理费收取的情况来分析:若企业的法律事务特别是诉讼事务比较多,那将是一笔庞大的开支,如果能聘请一位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就可以与其协商,比如将标的额在一定范围之内的案件由其免费代理,超过该标准范围的另签订代理合同,并在代理费收取上实行优惠。这样,一年下来企业可以节省相当数量的律师代理费。当然,如果企业的法律事务较少特别是诉讼事务少的话,就不必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其诉讼成本较高。2.规避风险—稳健经营企业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中,面临的法律风险是企业最大的风险形式之一。通过法律顾问的参与,可以有效地规避法律风险,保证交易风险与成本能够控制在企业可以接受的底线之上,促成企业交易行为的理性化,维护着企业的根本利益,使企业稳健经营,不断发展壮大。3.提升企业的形象企业聘请法律顾问,一方面使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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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另一方面可以大大地提升企业的形象,因为聘请律师作为自己的常年法律顾问,本身就是一种企业形象的宣传,可以表明企业的法律意识和企业的经济实力。4.企业发展规范化企业法律顾问的工作,从文书的制作、单位规章制度的制订、重大项目的启动等等,都有律师的全程参与,可以使企业的工作全方位地纳入规范化轨道。三、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应注意的事项公司如何选择一个满意、称职的律师作为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为公司提供法律服务,使之真正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呢?概括起来,有以下几点:1.外部法律顾问与内部法务人员的优缺点(1)外部法律顾问的优缺点优点:律师事务所社会关系较广泛,与司法机关的关系较熟,在诉讼方法更有优势。缺点:不了解企业的情况,对法律顾问的工作不太重视。(2)内部法务人员的优缺点优点:更了解企业的情况,有利于把法律与实际结合,能更有效和更尽责地防范风险。缺点:对外关系方面可能比较欠缺,接触面较窄,诉讼方面可能不太熟。2.律师事务所与律师的选择公司企业选择律师作常年法律顾问,应当根据自身所处的行业背景、产业情况与公司运作机制来选择对该行业、产业及本公司运作机制比较熟悉的律师事务所与律师。另外,选择常年法律顾问时,要注重律师事务所与律师本人的声誉、品质、业务及其他相关的能力。3.聘请外部法律顾问可能存在的风险由于律师事务所与律师本人的收入主要来源于法律顾问与诉讼代理费。因此,尽量多地收取法律顾问费用和代理费用就成为他们追求的目标。在现实中,他们可能做出对公司企业不利的事情,主要要有:(1)被动服务,不重视法律顾问工作。一旦签订了常年法律顾问合同,则律师事务所与律师可能就失去了竞争的压力,很多律师事务所把工作重点放在大案子上,不太重视企业法律顾问的工作,被动服务,问什么答什么,很难起到防范风险的作用。也即是说,如果企业不主动与法律顾问联系与沟通,他们基本上不会主动与企业沟通而提供法律服务。(2)最大化的诉讼化,使公司企业深受讼累之苦。由于常年法律顾问代理诉讼案件要另外签订诉讼代理合同,另外收费。因此,他们可能将有些能在私下里协商、调解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解决的事情诉讼化,走上诉讼之路,从而多收取诉讼代理费,并在此基础上将某些案件进行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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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审什么的,让公司企业陷入诉讼的泥潭之中,受讼累之苦,从而影响企业公司的外在形象与声誉。(3)其他费用的报销风险。由于外部常年法律顾问办案时的其他开支,诸如食宿费、差旅费或者其他所谓必要的开支费用要由公司企业另行支付,这也容易导致费用支出的信用风险。四、建议与结论就公司来讲,如果公司的诉讼法律事务较多,应当考虑聘请外部常年法律顾问为公司的业务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但必须注意防范法律风险与信用风险。如果我司的诉讼事务比较少,但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较多,则可暂缓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其事务由公司内部法务人员办理即可。当然,如果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支付的费用,公司认为可以承受的话,也可在诉讼法律事务较少的情况下考虑聘请外部常年法律,毕竟一旦需要法律服务的时候可以主动要求他们提供并能享受费用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