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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刑人员继承权导读:服刑人员有没有继承权?依法被判处刑罚,正在进行劳动改造的罪犯有没有继承权? 服刑人员有没有继承权主要看其犯罪行为是否属于《继承法》第7条列举的四项内容,即: (l)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从上面的描述知道,服刑人员如果是因上述行为被判处刑罚,则没有继承权。否则,继承人因犯有其他罪行而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以至死刑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和被单处剥夺政治权利时,都不丧失继承权。因此,...

服刑人员继承权
导读:服刑人员有没有继承权?依法被判处刑罚,正在进行劳动改造的罪犯有没有继承权? 服刑人员有没有继承权主要看其犯罪行为是否属于《继承法》第7条列举的四项内容,即: (l)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从上面的描述知道,服刑人员如果是因上述行为被判处刑罚,则没有继承权。否则,继承人因犯有其他罪行而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以至死刑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和被单处剥夺政治权利时,都不丧失继承权。因此,人民法院在处理继承权纠纷的案件时,不能因某继承人暂在服刑而取消其继承权。 在监狱服刑的人有没有继承权? 时间:2013-01-05  |  作者:张敏  |  浏览:2211 最近,去海珠区看守所会见一个刑案当事人的时候,那个当事人问了一个让我很诧异的问题,说他的父亲最近过世,家里人来信说要分遗产了,但是他先前犯罪气得父亲病情加重,现在被判刑坐牢,不能分给他财产了。 最近,去海珠区看守所会见一个刑案当事人的时候,那个当事人问了一个让我很诧异的问题,说他的父亲最近过世,家里人来信说要分遗产了,但是他先前犯罪气得父亲病情加重,现在被判刑坐牢,不能分给他财产了。这个当事人想知道的是他作为一个服刑人员有没有继承的权利。 事实上,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凡是我国公民,都享有民事权利。这种民事权利包括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继承权是属于财产权的一种,当然也在法律保护的范围之内,并不因继承人有刑事犯罪问题而改变。但继承人在某种情况下,也可能会丧失继承权。《继承法》第七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为争夺遗产而危害其他继承人的;(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从上述情况,继承人因其他原因被判刑入狱的,不属于上述的丧失继承权的四种情况,因此,在监狱服刑的继承人仍然依法享有继承的权利。 在我国,权利和义务相一致是继承的一项基本原则。这就是说,在继承问题上,公民的享受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是一致的。谁尽的赡养扶助义务多,谁继承的遗产也相应的多些;谁尽的赡养扶助义务少,谁继承的遗产也就少些;谁有能力、有条件而拒不承担赡养扶助义务的,谁就将丧失继承权。但这要有一个前提,就是继承人有赡养扶助能力。如果继承人属于未成年人、无劳动能力的人或者劳动能力较弱、生活上比较困难的人,那就应从实际情况出发,实事求是的处理。如果在监狱服刑的继承人在入狱之前,有赡养扶助的能力,也对父亲尽过义务。但在服刑期间,只能劳动改造、自食其力,没有赡养扶助父亲的能力。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不能以其没有对父亲尽到养老送终的义务,而否定他的继承权。 服刑人员或曾经服刑的人员有继承权吗? 2018年01月27日 11:23 新浪看点 作者 叶子姐说社会 缩小字体放大字体收藏微博微信分享0 如果你喜欢今晚的推送,请给我点个赞,就像,是在对我说晚安 服刑职员或已经服刑的职员有承继权吗?由于坐过牢,由于已经是罪犯,这些人就丢失了民事权力了吗?谜底能否定的。详细是如何的呢?小编在下文为您解答! 征询1:从小母亲就离开了人间,客岁我因犯法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前不久,父亲因病医治无效逝世。叨教:在分派遗产时,我有承继权吗? 征询2:2013年,王某因和别人打斗被法院以有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王某服刑时代,其父亲逝世,留下两套房产,被他别的的两个兄弟擅自占了。当王某刑满释放后,向他的两个兄弟讨要说法,对方居然以王某是罪犯无承继权拒绝了王某分房产的请求。那末王某能否由于罪犯身份而丢失了承继权呢? 解答:司法并无划定罪犯不享有承继权的,王某该当享有对其父亲的承继权。 所谓承继权是指国民按照司法的划定或许被承继人生前立下的正当有用的遗言而蒙受被承继人遗产的权力。在我国主要有法定承继、遗言承继、遗赠供养协定。在没有遗言承继和遗赠供养协定的的情况下,则按法定承继。所谓法定承继是指在被承继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置立有遗言的情况下,由司法间接划定承继人的规模、承继次序、遗产分派的准则的一种承继情势。 我国司法划定国民享有普遍的民事权力,此中就包含承继权。在一般情况下,国民犯了罪,被判处了徒刑,乃至被褫夺政治权力,仍旧享有承继权,其余人不得侵占他的权力。 《承继法》第七条划定承继人有以下行动之一的,丢失承继权: (一)有意杀戮被承继人的; (二)为争取遗产而杀戮其余承继人的; (三)抛弃被承继人的,或许荼毒被承继人情节严重的; (四)捏造、窜改或许烧毁遗言,情节严重的。 因而可知,在上面两个征询的当事人不具备丢失承继权的前提。作为其父母的此中一个后代,有法定的承继权,并且也无丢失承继权的情况,他们仍旧享有父亲的承继权力,其有权承继父亲的遗产,除非其废弃承继。 感谢大家的观看!如果你也有和我一样的想法或者你又有其他的 意见 文理分科指导河道管理范围浙江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教材专家评审意见党员教师互相批评意见 和建议那就请你马上评论我吧,你的支持和建议就是我们最大的动力谢谢大家! 服刑人员的继承权 时间:2015-07-23  浏览量 27  评论 0   0  0 案情简介: 原告X晓峰因年轻气盛伤人被判入狱,在北京市某监狱服刑。X晓峰外祖父X不智有两女,长女即原告X晓峰的母亲,次女即被告X慧佳(随母改嫁到X姓人家改姓X)。X晓峰的母亲和外祖父相依为命。2013年原告X晓峰的母亲去世后,被告X慧佳经常来照看生父X不智,直至X不智去世。外祖父X不智去世后,留有座落于门头沟某街道的三间砖墙瓦屋。被告X慧佳未经原告X晓峰同意擅自将房屋出卖给被告X柏翔。原告X晓峰在得知这一情况后,委托堂姐向门头沟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对外祖父遗留的房产享有代位继承权,请求判决X慧佳与X柏翔的房屋买卖行为无效。 分歧意见: 原告X晓峰认为自己对外祖父遗留的房产享有代位继承权,要求法院确认自己的权利,并判决X慧佳与X柏翔的房屋买卖行为无效。被告X慧佳和被告X柏翔认为,X晓峰作为限制自由的服刑人员,没有继承权和代位继承权,请求法院驳回X晓峰诉请。 裁决结果: 北京市门头沟人民法院审结这起房屋所有权确认纠纷案,判决死者X不智在门头沟的三间房屋属于原告X晓峰和被告X慧佳共同共有,被告X慧佳与被告X柏翔的买卖房屋行为无效。 资深房地产专业律师靳双权评析: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广泛的民事权利。继承权和代位继承权是与人们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一种民事权利。 一、继承权的法律解释。继承权是指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生前立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继承权包括两种涵义: (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即享有客观意义上的可能性继承权。 (2)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当法定的条件(即一定的法律事实)具备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已经拥有的事实上的财产权利,即已经属于继承人并给他带来实际财产利益的继承权。这种继承权同继承人的主观意志相联系,不仅可以接受、行使、而且还可以放弃,是具有现实性、财产权的继承权。继承权的实现以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时开始。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 二、代位继承权的外延和内涵。我国《继承法》明确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权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第一,该权利仅限于法定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产生; 第二,继承份额仅以被代位人所应继承的遗产份额为限; 第三,代位继承人仅限于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或拟制血亲,即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等; 第四,该继承权仅适用于法定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曾外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限制;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与被继承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也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如果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对被继承人尽过主要赡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但继承人已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如该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又没有生活来源,或对被继承人尽赡养义务较多的,可适当分给遗产。 三、法律对丧失继承权的规定。在一般情况下,公民犯了罪,被判处了徒刑,甚至被剥夺政治权利,仍然享有继承权,其他人不得侵犯他的权利。但是并不是每个犯罪服刑的人都享有继承权,根据《继承法》第7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如果是因上述犯罪行为被判处刑罚,则没有继承权。否则,继承人因犯有其他罪行而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以至死刑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和被单处剥夺政治权利时,都不丧失继承权。也就是说,如果罪犯不是因为丧失继承权的原因犯罪的,仍然享有继承权。未剥夺继承权的犯罪人员,由于服刑期间人身自由受限制,其继承的财产一般由其他近亲属负责保管。如果其他继承保管人侵犯了他的合法权益,服刑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案中,原告X晓峰系死者X不智外孙,其母先于外祖父死亡,X晓峰的母亲先于外祖父去世,且其母没有杀害、遗弃、虐待被继承人(其外祖父X不智)和为争遗产杀害其他继承人等丧失继承权的情形;原告X晓峰因打伤他人入狱,无对外祖父及其母亲构成伤害等丧失继承的犯罪行为;法律规定服刑犯人仍然享有民事权利,故原告X晓峰对外祖父X不智遗留的三间房屋享有代位继承权。被告X慧佳系X不智女儿,对三间房屋也享有继承权。在遗产未分割前,原告X晓峰和被告X慧佳均对三间房屋享有所有权,属于共同共有关系,即该瓦房为X晓峰和X慧佳的共同财产,在未分割前未经X晓峰同意私自转卖无效。因此,被告X慧佳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未征得原告X晓峰同意擅自处分共有财产,将三间房屋出售给被告X柏翔,其民事行为依法应认定为无效。 刑罚执行并不会剥夺继承权,所以只要没有继承法里无继承权的情形就可以继承。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都丧失继承权。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继承人杀害其他继承人,既包括法定继承人杀害遗嘱继承人的情形,也包括遗嘱继承人杀害法定继承人;既包括第一顺序人继承人杀害第二顺序继承人,也包括第二顺序继承人杀害第一顺序继承人。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如果被继承人以遗嘱方式将遗产指定由该继承人继承的,可以确认遗嘱无效,并按继承法第八条处理。 (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遗弃被继承人是指对没有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被继承人有扶养义务而拒不履行扶养义务;所谓虐待被继承人是指在被继承人生前对其从身体上或精神上进行摧残或者折磨。 对遗弃被继承人的,不管情节是否严重,都丧失了继承权,但继承人如确有悔改 关于同志近三年现实表现材料材料类招标技术评分表图表与交易pdf视力表打印pdf用图表说话 pdf 示且被遗弃人在生前表示宽恕的,可以不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虐待被继承人情节是否严重,可以从实施虐待行为的时间、手段、后果和社会影响而定。 如果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则丧失继承权,若继承人确有悔改表现且被虐待人生前表示宽恕的,可不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所谓伪造遗嘱是指以被继承人的名义制造假遗嘱。 所谓篡改遗嘱是指改变被继承人所立的遗嘱的内容。 所谓销毁遗嘱是指将被继承人所立的遗嘱毁灭。 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是否严重是判断继承权是否丧失的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 根据司法解释,如果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并造成生活困难的,应认定其行为情节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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