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召开协调会议的请示

召开协调会议的请示

举报
开通vip

召开协调会议的请示新编申请书范本系列PracticalDocumentSeries第PAGE\*Arabic\*MERGEFORMAT2页/总NUMPAGES\*Arabic\*MERGEFORMAT2页召开协调会议的请示召开协调会议的请示前言:本申请书文档用于平时写作,解决写好事务文书,正确编写文本的格式,内容体裁与内容摘取等工作。可在下载后完成编辑和调整,使用时请详细阅读正文。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民办非企业单位复查登记工作的通知》(青政办[x...

召开协调会议的请示
新编申请书范本系列PracticalDocumentSeries第PAGE\*Arabic\*MERGEFORMAT2页/总NUMPAGES\*Arabic\*MERGEFORMAT2页召开协调会议的请示召开协调会议的请示前言:本申请书文档用于平时写作,解决写好事务文书,正确编写文本的格式,内容体裁与内容摘取等工作。可在下载后完成编辑和调整,使用时请详细阅读正文。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民办非企业单位复查登记工作的通知》(青政办[xxxx]198号)精神,保证我省民办非企业单位复查登记工作顺利进行,我厅建议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召开全省民办非企业单位复查登记工作协调会。现将有关事项请示如下:  一、会议内容:  1、传达(青政办[xxxx]198号)文件;  2、由省民政厅史国枢厅长介绍我省民办非企业单位复查登记工作实施意见;  3、请省政府领导讲话。  二、参加会议人员:  省教育厅、卫生厅、文化厅、科学技术厅、司法厅、劳动与社会保障厅、人事厅、民政厅、体育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财政厅、公安厅、西宁市政府、海东行署的主管领导和业务主管处室负责人,西宁市、海东地区民政局长,省、市各新闻单位记者。  邀请省委组织部派人出席会议,安排民办非企业单位党建工作。  三、会议时间和地点:  协调会拟定于xxxx年9月19日上午在省民政厅六楼会议室召开。  四、会议经费从业务经费中支出。  五、请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会议通知,具体会务由我厅负责办理。
本文档为【召开协调会议的请示】,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该文档来自用户分享,如有侵权行为请发邮件ishare@vip.sina.com联系网站客服,我们会及时删除。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下载需要: 免费 已有0 人下载
最新资料
资料动态
专题动态
机构认证用户
小雁
提供简易资料模板助力办公提升效率。
格式:doc
大小:21KB
软件:Word
页数:2
分类:
上传时间:2022-02-21
浏览量: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