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儿童医院医学发展医疗救助基金会
资助南京儿童医院骨干人才国际化培养三年行动计划
(2016-2018年)
为加强儿科医务人员培养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培养儿科医学领域高水平人才,鼓励青年骨干医务人员出国交流并做出优异成果,增强医务人员的国际学术交流能力和临床、科研、教学能力,结合南京儿童医院《十三五发展规划》及《人才队伍建设三年规划(2015-2017年)》等有关文件,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在“十三五”期间,加快儿科领域医疗、科研、教学、管理等各类人才队伍国际化培养,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提升队伍质量与层次,推进儿科中青年骨干人才成长,培养一批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构建未来的国际化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队伍,形成结构优化、素质提升、视野开阔的学科人才梯队,为学科发展奠定后备力量。
二、选派原则
1(坚持按需派遣、保证质量、学用一致、按期回国、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原则。
2(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选拔。
3(根据医院学科布局建设需要选派中青年骨干人才出国学习,重点支持重点学科、交叉学科以及与儿科重点实验室建设相关的学科,统筹兼顾薄弱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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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以世界著名大学和重点科研机构作为出国留学项目的主要目的地,分类选派出国培养。
5(按照“国家公派为主导,院际交流为抓手,科室培养为基础”的原则,倡导多渠道实施人才国际化培养。充分利用国家留学基金、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江苏省卫生国际交流支撑计划,充分发挥科室在各类海外留学选派工作中的主体作用,以整体发展、重点支持为原则,将出国留学项目与学科队伍建设培养相结合,拓展优秀中青年骨干国际化培养途径。
三、选派计划
1(本基金会计划每年投入专项经费100万左右,每年选派10-15名中青年骨干出国进修、
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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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研究,其中5-7人派出期限为1年。
2(派出期限分长期(6个月以上)和短期(1-6个月)。列入儿童医院青苗人才的派出期限一般为长期;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派出期限一般为3个月及以上;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上的派出期限可为1个月及以上。
3(列入派出计划的人员,派出资格1年有效。获得儿童医院审批并最终确定的人选因个人原因放弃出国研修的,3年内将不得再次申请出国。
4(儿童医院为选派出国人员提供相应外语学习和考试资助,安排参加教育部门指定的出国留学人员培训学习。
5(各科室在本科室人力资源整体规划基础上,制定今后3年的中青年骨干人员培养规划,填写
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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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基金会。
四、选派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和业务素质。工作业绩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医院发展做出贡献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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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身体健康,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业务能力,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3(申请人员需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被医院聘为中级及以上职称。其中硕士或中级以上职称人员需在医院工作三年以上,博士需在医院工作1年以上。
4(外语水平较好,原则上应达到国家公派外语水平相应标准,通过PETS5等相应标准考试的优先选派。
5(考取国家留学基金、江苏省政府留学奖学金项目、江苏省卫生国际交流支撑计划等各级政府部门留学项目人员,直接派出。
6(对申报国家留学基金、江苏省政府留学奖学金项目、江苏省卫生国际交流支撑计划未被录取的人员,优先选派。
7(入选儿童医院学科带头人、骨干人才、青苗人才等人员,优先选派。
8(已有6个月及以上长期公派出国经历的人员原则上须回医院服务3年后方可申请。
五、选派程序
1(个人申请。个人根据选派条件,结合自身业务和科研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问题提出申请,并填写《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南京儿童医院中青年业务骨干出国研修申请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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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2(科室推荐。临床、医技、药学人员申请由所在科室主任,护理人员申请由科室主任和护士长,根据学科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对申请人及其研修内容进行评议并推荐;实验研究人员申请由儿科重点实验室对其科研能力进行评估并推荐。推荐材料报医院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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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部门审核。根据科室推荐情况,医院人力资源部结合选派计划,会同医院教育科、科研科、医务处、护理部审核后,提出推荐名单。
5(医院评审。医院学术委员会根据当年选派要求确定公派留学候选人名单,提交院长办公会审议。
6(公布选派信息。基金会根据医院最后确定的派出名单,公布当年公派计划。
7(签约派出。被批准人员须与医院人力资源部签订出国
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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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公证,同时缴纳出国(境)保证金。由院办按照有关公派出国留学工作的相关管理规定办理因公出国(境)手续。
六、资助标准
1(对纳入本计划的公派出国人员,本基金会参照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资助额度,资助国(境)外基本生活费、一次性往返国际机票、办理派出手续所需的护照费(因公护照)、签证费、公证费。
2(对考取国家留学基金、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江苏省卫生国际交流支撑计划等各级政府部门留学项目的,本基金会按照政府部门下拨经费的20%给予配套学习经费。
3(派出人员承担办理派出手续所发生的国内差旅费、住宿费等费用。
七、派出管理
1(对派出人员相关管理要求按照儿童医院《职工出国(境)管理规定》执行。
2(派出人员回国后,科室须对派出人员出国进修情况组织评估。基金会和医院将对派出人员回国3年后的后续情况进行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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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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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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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医院将中青年骨干人才出国培养纳入医院干部竞争上岗、副高以上职称申报条件之一,以激励人才成长。
2(本计划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3(本计划由基金会负责解释。
南京儿童医院医学发展医疗救助基金会
2016年5月25日
附件1: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南京儿童医院中青年业务骨干出国研修申请表
附件2:南京儿童医院医学发展医疗救助基金会资助医师出国进修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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