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ROHS2.0指令要求
欧盟RoHS 2.0 指令要求说明
欧盟议会于2010年11月底通过2002/95/EC - 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特定有害物质禁用指令(即欧盟RoHS指令) 的修订版。新修订的RoHS指令包含扩大管制范围(包括医疗设备和监控设备)、将来增加新的限用物质的程序规定、更严格的执法和产品召回机制,以及将采用CE标示等规定。其主要
内容
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内容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内容人员招聘与配置的内容项目成本控制的内容消防安全演练内容
包括, 1. RoHS产品范围,
1,.大型家用电器
2,.小型家用电器
3,.信息与通讯设备
4,.消费性设备
5,.照明设备
6,.电子与电气工具,大型的固定工业设备获得豁免,
7).玩具, 休闲娱乐设备与运动器材
8).医疗装置 ,所有植入人体及受感染的产品获得豁免,
9).监测与控制仪表
10).自动售卖机
11,,不被1~10类产品涵盖的其他所有电子电气设备,包括线缆及其它零部件。 2 .RoHS限制使用的6种有害化学物质要求,
铅 (Pb) 1000ppm 汞 (Hg) 1000ppm
镉 (Cd) 100ppm 六价铬 (Cr VI) 1000ppm
多溴联苯 (PBBs) 1000ppm 多溴联苯醚 (PBDEs) 1000ppm
另外,选定4种有毒有害物质,HBCDD、DEHP、DBP和BBP,作为限制物质的候选, HBCDD 六溴环十二烷
DEHP 邻苯二甲酸,2-乙基己基,酯
DBP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
BBP 邻苯二甲酸丁苄酯
3过渡期规定
新指令将于2013年1月3日起执行,为使新纳入RoHS 2.0管控产品的生产商有充分时间来符合指令要求,RoHS2.0也为相关产品设定了管控过渡期。 — 医疗设备和监控设备及其零部件自2014年7月22日起应符合RoHS 2.0; — 体外诊断医疗设备及其零部件自2016年7月22日起应符合RoHS 2.0; — 工业监控设备及其零部件自2017年7月22日起应符合RoHS 2.0; — 其它新纳入ROHS2.0管控的产品自2019年7月22日起应符合RoHS 2.0; 4 CE标志要求
根据新指令将电子电气设备ROHS符合性纳入CE标志管理范围要求。CE标志所有管辖下产品都必须同时满足低电压,LVD,、电磁兼容,EMC,、能源相关产品,ErP,和RoHS 2.0的指令要求,才能进入欧盟市场。
5.技术文档
RoHS2.0规定产品必须具有支持技术性文件并存档10年,如果欧盟要求,进口
商、零售商和分销商同时也必须提供该文件以证明产品的符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