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设备买卖合同二手设备买卖合同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二手设备买卖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订合同如下: 1、甲方自愿将下列二手设备卖给乙方所有: 二手设备状况:已使用,包括制水、清洗、罐装、锅炉等全套饮料生产线及其他附属设备。 2、甲乙双方商定成交价格为人民币80000.00 元(人民币大写)捌万元整。首付款70000.00元,剩余部分待乙方装设备拉出园区后一次付清。 3、甲方有责任协调存放设备处的关系,保证乙方将设备顺利拉出园区,如甲方有和园区没有了解的事项和乙方无关。 4、甲方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