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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江宁区民政局南京市江宁区民政局 南京市江宁区民政局2014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第一部分:民政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指导和推进全区民政工作的改革和发展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民政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2、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的责任~负责推动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工作。3、承担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优待抚恤政策、标准、办法的责任~并监督实施,承担由民政部门管理的伤残人员伤残抚恤管理的责任,负责革命烈士的审核报批和革命烈士褒扬工作,承担本区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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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江宁区民政局 南京市江宁区民政局2014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第一部分:民政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指导和推进全区民政工作的改革和发展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组织实施民政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2、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的责任~负责推动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工作。3、承担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优待抚恤政策、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办法的责任~并监督实施,承担由民政部门管理的伤残人员伤残抚恤管理的责任,负责革命烈士的审核报批和革命烈士褒扬工作,承担本区义务兵家属优待金的筹集和发放工作,指导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管理工作。4、承担军队移交地方安置的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和复员干部、退役士兵、残疾军人的接收安置工作,指导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的服务管理工作。5、承担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区救灾工作规范性文件~组织协调救灾工作,负责组织核查并统一发布灾情~组织指导救灾捐赠~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和捐赠款物并监督使用,指导、协调灾后重建和灾区生产自救、互助互济工作。6、牵头协调全区社会救助工作~负责拟订区社会救助规范性文件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承担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 , 和无固定收入的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以及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指导五保供养工作。7、承担拟订全区行政区划总体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的责任~提出行政区划调整建议,承办街道办事处的设置、撤销、调整、命名、更名、界线变更的审核申报工作,承办村,居,的设置、撤销、调整、更名的审核申报工作,承担全区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指导区内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维护工作,承担区内行政区域界线争议的调处事务~并提出仲裁建议。8、承担拟订区地名管理规划和办法,负责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推广标准地名和开展地名公共服务,承担地名的命名、更名的审核申报和标准地名的发布工作,管理地名档案和地名信息系统。9、承担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和社区建设的意见、建议,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进村,居,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社区管理服务体系建设。10、承担拟订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的责任,负责落实福利机构扶持和资助补贴政策,指导社会福利机构的管理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承担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责任,负责报批社会福利企业~对福利企业进行宏观管理,负责拟订全区福利彩票发行和服务管理的具体措施~组织指导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负责区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和使用。11、承担全区婚姻登记和儿童收养管理工作,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负责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指导社会捐助和婚 , 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12、承担牵头组织区有关部门按规定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13、承担民政系统财务和统计工作~监督、检查全区民政事业费管理和使用情况。14、承担涉及民政对象的社会稳定工作~受理来信来访~指导街道民政部门的信访工作。15、承担拟订区老龄工作发展规划和 工作计划 幼儿园家访工作计划关于小学学校工作计划班级工作计划中职财务部门工作计划下载关于学校后勤工作计划 并组织实施,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与区老龄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的联系、协调工作。16、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负责拟订区“双拥”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南京市江宁区民政局部门决算的单位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7个。江宁区民政局机关为行政单位,江宁区婚登登记中心、江宁区殡葬管理所、江宁区儿童福利院、江宁区干休所、江宁区福彩办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江宁区社区服务中心为自收自支单位,江宁区殡仪馆为差额拨款单位。 三、2014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4年~区民政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力推进民政综合改革和重点项目建设~着力提升民生保障和社区治理水平~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先后获得“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区”、“全省双拥模范区”等荣誉~在社会建设工作中切实发挥骨干作 , 用。 1、坚持增强救助实效与优化养老服务同步推进~着力构筑扎实有效的基本生活保障体系 充分发挥低保工作在社会救助中的托底保障作用~2014年7月起~我区城乡低保标准统一提高至660元/月~实现城乡并轨~同城同标~应保尽保、分类施保、动态管理率达100%。积极推动救灾工作由“被动救助”向“主动预防”转型。2014年12月1日起~免费为全区所有户籍人口,95.62万人,办理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家庭财产综合保险~着力降低灾害风险~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的灾害抵御能力。全力推进区社会福利中心建设~抓紧进行室内装潢以及道路、管网、绿化等配套设施建设~着手准备入住老人生活用品采购工作。同时~认真比选考虑运营模式~启动运营团队招聘组建~确保项目于春节前建成交付并投入试运营。提请区政府办印发《江宁区“医养融合”健康养老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积极推动“医养融合”一体化服务模式~全区12所民办养老机构和9个敬老院实现“医养融合”全覆盖。按照“三有三能六达标”要求~重点支持敬老院开展助浴设施和消防设施改造升级。严格落实民办养老社会福利机构扶持激励政策~年内新增机构养老床位550张。目前~全区养老床位总数为7108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达46.5张。此外~同步推进大病救助、住房保障等专项救助工作~精心组织两节 , 慰问活动~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2、坚持深化社区建设与促进城乡和谐同步推进~着力构筑多元协调的基层社会管理体系 突出“小办公、大服务”理念~按照“服务优先、功能适用、布局合理、资源共享”原则~大力推动社区公共服务中心转型~完成10个示范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和28个薄弱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改造。积极推动社区管理服务模式创新~指导部分街道试点培养“全能型”社工~推行“一口受理~全科服务”模式~着力提高社区办事效率。深化社区减负工作~开展“政社互动”改革试点~规范政府和自治组织的履职履约行为~落实“权随责走、费随事转”要求~引导社区有效开展群众自治。以公益创投活动和“三社联动”基地为载体~推动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引导扶持社会组织进入社区开展服务、参与管理~加快社会组织改革发展步伐~全年新增登记社会组织257家~全区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数达11.3个。城乡和谐社区建设取得显著成效~2014年我区和谐社区达标率为城市社区98%~农村社区94%。当年11月被民政部表彰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区”。 3、坚持落实优待政策与服务军队建设同步推进~着力构筑融合发展的拥军安置服务体系 认真落实优抚安置政策~切实维护退转军人合法权益。着力提升优抚对象保障水平~为全区1320名重点优抚对象 免费办理新一年度住院医疗保险。按时足额发放优抚对象生活补助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在校大学生入伍奖励金~退役士兵自主就业补助标准实现城乡一体化。继续推进“慰烈工程”~认真做好汤山街道八三医院后山31座散葬烈士墓辨认和集中迁移安葬工作~进一步提升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水平。扎实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举办新一期退役士兵免费职业培训班~积极帮助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成功推荐50名退役士兵到市交管局工作。严格落实军休干部“两个待遇”~全力做好涉军群体维稳工作。充分发挥双拥工作军地协调作用~动员驻区部队参与“大干一百天~环境大扫除”专项整治和青奥安保活动~协调解决随军家属安置和子女入学问题。当年7月被省委、省政府、省军区表彰为“江苏省双拥模范区”。 4、坚持提升服务水平与加强自身建设同步推进~着力构筑高效规范的民政事业支持体系 服务园街联动战略~认真做好淳化街道办事处驻地迁移报批工作~全面完成秣陵、淳化、谷里三个街道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婚姻登记工作严格规范~做到网上预约、微信预约和柜台办理有机结合~并在全省率先实现与全国婚姻登记系统有效对接。严格落实殡葬惠民政策~全年为1497名逝者家庭减免基本殡葬服务费。加强流浪乞讨救助工作。开展未成年人保护试点工作~实施有效救助496人次~区救助站被 , 民政部授予“国家等级救助管理机构”称号。“中福在线”第二营业厅建成营业~全年福利彩票销量达2.64亿元。区儿童福利院积极落实散养孤儿走访联系制度~努力促进孤儿健康成长。 2015年~全区民政工作坚持将法治思维、治理思维、底线思维贯穿于民政事业发展各项业务各个环节~突出民生保障、社会治理两个领域~主动作为~真抓实干~努力满足特困群体、特殊群体以及社会大众的需求期盼~做到“三个更加注重、三个着力提高”: 1、更加注重公平公正~着力提高社会救助水平 按照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要求~大力推进社会救助工作体系化、规范化~提高各类救助资源使用效率~全面提升困难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一是按照全市统一部署~适时做好低保提标扩面~提高五保供养、孤儿养育、大病救助等保障标准。继续为全区户籍居民免费办理自然灾害“民生两险”。全面落实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烈士抚慰等优抚政策~保障优抚对象的生活和医疗待遇。二是全面推进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重点加强对流浪乞讨、监护缺失、留守流动、家庭暴力、特殊困难等五类困境未成年人的保护~建立健全“检测预防、发现报告、帮扶干预”联动反应机制~帮助他们解决生活、监护、教育、发展等方面的问题~促进健康成长。三是提高救助规范化水平。健全完善社会救助公 , 示制度~充分利用南京市救助管理系统、江宁区社保资金比对系统~重点从工商注册、就业保险、营收纳税、房产登记、车辆登记等方面加强对救助申请人员、低保在册人员的家庭收入信息的核对~确保社会救助的公开公平公正。 2、更加注重医养融合~着力提高养老服务水平 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加快完善多层次、多元化的养老服务体系~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一是做好社会福利中心试运营。加快办理医保定点、消防验收、工程竣工验收等手续以及老人预约入住登记。同时~建立健全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核算运营经费~为下一步“公建民营”奠定基础。二是指导淳化街道启动占地40亩、具有医疗康复功能、床位数达350张的敬老院新建工程。三是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新增“银龄乐”养老连锁机构2-3家、AAA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5个、AA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0个。重点对政府购买服务的失能、半失能等困难老人~开展“五助”等上门服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医养融合率达40%。引导专业社会组织进入社区开展养老服务~城乡社区居家养老覆盖率分别达到100%和70%。 , 3、更加注重服务需求~着力提高社区建设水平 巩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区创建工作成果~大力推进社区管理创新和社会组织改革发展~力争省级城乡和谐社区创建达标率分别达到99%、96%。一是继续探索社区管理创新。深入推广社区“去行政化”改革试点经验~扩大“全科服务”试点范围~扭转社区行政化倾向~提高社区办事效率~推动基层社工将主要精力用于走访群众和开展代办服务。二是推进社会组织发展。提请区委区政府出台《关于加快社会组织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设立500万元公益创投专项资金。开展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优化东山、汤山、秣陵三个街道级社会组织孵化中心~新增社会组织150家。三是积极推进社区协商民主。引导社区居民依法制定自治章程、社区公约及乡规民约。推动建立社区联席会、社区议事会等社区协作治理平台~发挥社区居委会、小区业委会、物业管理企业、社区社会组织等各方主体作用~促进社区事务共同协商解决。 第二部分民政局2014年度决算表 附件2: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编制部门:江宁区民政局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 目 行次 决算数 项 目 行次 决算数 栏 次 1 栏 次 2 一、财政拨款 1 8597.87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9 104.35 其中:政府性基金 2 2532.45 二、外交支出 30 二、上级补助收入 3 三、国防支出 31 三、事业收入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32 四、经营收入 5 五、教育支出 33 15.01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34 六、其他收入 7 4259.77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35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6 8427.57 9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37 99.71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38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39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0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1 14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42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3 16 十六、金融支出 44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5 18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46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47 201.04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48 21 二十一、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49 1081.41 22 二十二、其他支出 50 23 51 本年收入合计 24 12857.64 本年支出合计 52 9929.09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25 结余分配 53 961.37 年初结转和结余 26 1382.75 年末结转和结余 54 3349.93 27 55 合计 28 14240.39 合计 56 14240.39 ,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编制部门:江宁区民政局 单位:万元 项目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类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合计 6630.69 2295.82 4334.87 一般公共服务支104.35 104.35 201 出 205 教育支出 12.29 12.29 社会保障和就业5168.45 2019.34 3149.11 208 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 85.02 85.02 210 生育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 179.17 179.17 221 229 其他支出 1081.41 1081.41 注:财政拨款支出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 “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南京市区民政局 编制部门: 金额单位:万元 因公出国(境) 合计 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 费用 13.68 7.4 6.28 ,, 第三部分 民政局部门2014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情况 民政局部门2014年度收入决算14240.39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8597.87万元~为当年从区级财政取得的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4259.77 万元~为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如预算单位取得的非本级财政拨款、本级横向财政拨款、利息收入等。 3、上年结转和结余 1382.75 万元~为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 ,二,部门支出情况 民政局部门2014年度支出决算 14240.39 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104.35 万元~主要用于双拥部队慰问及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经费。 3、结余分配 961.37 万元~为事业单位对非财政补助结余按规定计算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和转入事业基金等。 4、年末结转和结余 3349.93 万元~为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和政府性基 ,, 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区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 ,一,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民政局部门 201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5549.28 万元~占本年支出的 55.9 %。其中:基本支出 2333.89 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 42.1%,项目支出 3215.0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7.9 %。 ,二,财政拨款支出构成情况 民政局部门 201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104.35万元~占 1.88 %,教育,类,支出 12.29 万元~占 0.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 5168.45 万元~占93.1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 85.02 万元~占 1.53 %,住房保障,类,支出 179.17 万元~占 3.23%等。 三、“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三公经费”支出反映的是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 “三公经费”支出~既包括使用当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也包括使用上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 2014年~民政部门“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6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4万元~占54.1%,公务接待费支出6.28万元~占45.9%。 ,,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当年从区级财政取得的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财政局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财政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十、教育(类)支出:指政府教育事务支出。包括教育管理事务、 , 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教育、留学教育、特殊教育等。如教育局及所属教育事业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教育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会事务等。如行政机关开支的离退休人员经费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和服务所发生的工作支出。 十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指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如卫生局及所属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医疗卫生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十三、国债还本付息,类,支出:指国债还本、付息、发行等方面的支出。 十四、其他,类,支出:指除以上支出,类,以外的其他政府支出。 十五、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对非财政补助结余按规定计算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和转入事业基金等。 十六、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 ,,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七、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八、项目支出:是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九、“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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