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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风景旅游区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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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风景旅游区总体规划黄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7—2025)来源:黄山风景区管委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1982年完成的黄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是黄山历史上第一个全面的综合性规划,是当时历史条件和认识水平下的一个优秀的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对黄山其后近20年,尤其是进入世界遗产目录以前的保护和管理起到了不可替代和不可低估的作用。另一方面,随着国内外对于世界遗产认识的不断深化,随着新的规划方法和技术的出现,以及20年来中国社会经济的巨大变化,黄山风景名胜区在保护、利用和管理过程中遇到了许多新的问题和挑战,1982年的总体规划已经不能满足黄...

黄山风景旅游区总体规划
黄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7—2025)来源:黄山风景区管委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1982年完成的黄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是黄山历史上第一个全面的综合性规划,是当时历史条件和认识水平下的一个优秀的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对黄山其后近20年,尤其是进入世界遗产 目录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目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种类与目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目录1类医疗器械目录高值医用耗材参考目录 以前的保护和管理起到了不可替代和不可低估的作用。另一方面,随着国内外对于世界遗产认识的不断深化,随着新的规划方法和技术的出现,以及20年来中国社会经济的巨大变化,黄山风景名胜区在保护、利用和管理过程中遇到了许多新的问题和挑战,1982年的总体规划已经不能满足黄山在进入世界遗产目录后在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需要。为加强黄山风景名胜区管理的科学性和连续性,统筹黄山资源保护、旅游发展和周边社区之间的关系,特制定《黄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7—2025)》。第二条指导思想与规划原则黄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以科学保护观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具体遵循以下五条原则:科学保护与可持续发展原则;统筹社区发展原则;公众教育与游客体验原则;可操作性原则;体现地方特色原则。第三条规划期限黄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实施期限为2007年至2025年。共分两期:近期:2007年至2021年;远期:2021年至2025年。第二章风景名胜区范围与性质第四条规划范围本次修编的规划范围仍为1988年国务院批复的空间范围,面积共160.6平方公里。具体边界如下:新岭头起,沿山脊从青山岗直下石子源到寨西桥,从寨西经汤口—苦竹溪—山岔—乌泥关—北关桥—白亭—布水峰—槛窗峰—火龙尖—夫子峰—采石峰,从黄龙摆尾过河到二龙桥(这一段以东北坡山脚为界),再从二龙桥经芙蓉亭——小洋湖——大洋湖——竹溪——翠微寺(这一段以人行道为界),经翼然桥过青牛溪越官山岗,过“三道河”经贯顶山—石屋—小岭脚,穿过河流经外远屋—箬帽尖—来龙岗—罗丝亭至新岭头为止(此段以自然山脚、河流为界)。准确边界见规划图纸第五条缓冲区范围黄山风景名胜区缓冲区范围包括与黄山风景名胜区相邻的五镇一场,即黄山区汤口镇、谭家桥镇、三口镇、耿城镇、焦村镇和洋湖林场,以上述五镇一场的行政边界为界,总面积约为490平方公里第六条性质黄山风景名胜区是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世界地质公园,山岳型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是具有世界意义的天然美景;是对就地保护生物多样性具有重大意义的自然栖息地;是黄山画派的发祥地,在中国山水画的发展历史过程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是资源与环境保护、科学研究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是公众开展适度的观光、文化和生态旅游的场所。第三章资源 评价 LEC评价法下载LEC评价法下载评价量规免费下载学院评价表文档下载学院评价表文档下载 第七条资源价值作为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黄山风景名胜区符合以下世界遗产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文化遗产标准第二条——能在一定时期内或世界某一文化区域内,对建筑艺术、纪念物艺术、城镇规划或景观设计方面的发展产生过大影响;自然遗产标准第三条——独特、稀有或绝妙的自然现象、地貌或具有罕见自然美的地带;自然遗产标准第四条——尚存的珍稀或濒危动植物种的栖息地。第八条资源分类黄山风景名胜区的资源分为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2个大类、9个中类和47个小类。本次规划评价的物质类景观资源单元共1019个,其中自然资源数量为688个,占物质类景观资源单元总数的67.5%;人文资源有331个,占总数的32.5%。另外有非物质类人文资源共六小类。自然资源中,地质资源有335个,占总数的48.7%,水资源有108个,占总数的15.7%,生物资源有211个,占总数的30.7%,大气资源7个,占总数的1.0%,自然光景资源3个,占总数的0.4%,其他类自然资源24个,占总数的3.5%。文化资源中,摩崖石刻有276个,占总数的83.4%,历史或史前建构筑物资源55个,占总数的16.6%。第九条资源重要性评价资源重要性评价结论:(1)自然资源总体重要性高。(2)自然资源中,特级资源和一级资源以地质资源、生物资源和水景资源为主。(3)文化资源中,非物质类文化资源重要性极高(由于文献量大,难以具体量化,因此评价为综合给出);物质类文化资源总体重要性较高。第十条资源敏感度评价资源敏感度评价结论:(1)资源总体敏感度适中。(2)自然资源敏感度较文化资源高。(3)自然资源单元中,敏感度较高的资源类型为生物资源和水景资源,地质资源的敏感度较低。第四章目标体系规划与发展规模第一部分目标体系规划第十一条目标体系的层次目标体系共分三个层次:第一层次为无期限目标;第二层次为长期目标(至2025年);第三层次为近期目标(至2021年)。每一层次包括四项内容:资源与环境保护、游客管理、社区管理与多方合作、组织效率。第十二条无期限目标1.资源与环境保护目标(1)黄山风景名胜区自然资源、文化资源及其环境得到充分有效的保存、恢复、维持。(2)黄山风景名胜区自然资源、文化资源及其环境的基础数据得到监测和科学研究;黄山风景名胜区自然资源、文化资源及其环境的保护或利用的决策都建立在充分的科学研究论证和环境影响评价的基础上。2.游客管理目标(1)在资源保护的前提下,游客对黄山风景名胜区提供的设施、服务和游憩机会的安全性、可获得性、可到达性、多样性和质量感到满意。(2)游客与公众了解并欣赏黄山风景名胜区为当代和子孙后代提供的资源;同时理解和接受相应的资源保护工作。3.社区管理与多方合作(1)通过各种形式的社区合作计划,黄山风景名胜区及缓冲区的自然和文化资源得到保护。(2)黄山风景名胜区及缓冲区内的社区能从资源保护的合作中公平地得到利益。(3)通过与利益相关方的合作,增加公众获得教育、游憩及参与规划决策事务的机会。(4)通过合约与法规,规范黄山风景名胜区内的经营活动。4.组织和管理效率目标黄山风景名胜区管理部门通过使用当时最先进的管理实践、系统和技术,提高组织和管理效率。第十三条资源与环境保护长期目标1.资源保护(1)地质地貌资源:到2025年,绝大部分被人为干扰的地质地貌资源恢复自然状态。(2)珍稀濒危物种:到2025年,25种珍稀濒危动植物处于科学上可接受的状态。科学上可接受的状态是指经过长期监测确定,在无人类干扰情况下,该物种种群规模和种群数量处于稳定状态。(3)本地特有物种(动物和植物):到2025年,15种本地特有物种处于科学上可接受的状态。科学上可接受的状态是指经过长期监测确定,在无人类干扰情况下,该物种种群规模和种群数量处于稳定状态。(4)自然光景:到2025年,整个风景名胜区的自然光景得到尽可能的改善。(5)自然气味:到2025年,整个风景名胜区的自然气味得到尽可能的维持。(6)视觉景观:到2025年,绝大部分受干扰的视觉景观得到显著改善。(7)摩崖石刻:到2025年,95%的摩崖石刻处于良好的保护状态。(8)历史建筑物、构筑物、遗迹:到2025年,95%的历史建筑物、构筑物、遗迹得到妥善保护,或恢复,或显著改善,或保持不受干扰的状态。(9)博物馆收藏:到2025年,博物馆收藏状况达到相关的国家一级标准。2.环境保护(1)环境空气质量:到2025年,全部区域达到或维持环境空气质量国家一级标准。(2)水环境质量:到2025年,无干扰水域和源头水水质达到《山岳型风景资源开发环境影响评价指标体系》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Ⅰ类区标准,其它水域水质达到《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的B类标准或以上。(3)声环境质量:到2025年,整个风景名胜区的声环境质量优于或维持国家一类标准。3.资源监测与科学研究(1)自然资源普查:到2025年,自然资源基础数据得到持续完善。(2)文化资源普查:到2025年,文化资源基础数据得到持续完善。(3)预警指示物:到2025年,生态系统状况的预警指示物得到持续完善。第十四条游客管理长期目标1.游客满意度(1)到2025年,满意的使用设施、享受服务、游览景点和感受体验的黄山风景名胜区游客不少于总数的95%。(2)到2025年,黄山风景名胜区的游客投诉率不超过每10,000人1起。2.游客安全感(1)到2025年,黄山风景名胜区内,非身体健康原因的游客事故发生率不超过每两年一起。3.游客解说教育(1)到2025年,对黄山风景名胜区教育解说活动感到满意的游客不少于总数的90%。(2)到2025年,接受黄山风景名胜区解说教育活动的游客不少于总数的85%。第十五条社区管理与多方合作长期目标1.通过各种形式的社区合作计划,黄山风景名胜区及缓冲区的自然和文化资源得到保护。2.黄山风景名胜区及缓冲区内的社区能从资源保护的合作中公平地得到利益。3.通过与利益相关方的合作,增加公众获得教育、游憩及参与规划决策事务的机会。4.通过合约与法规,规范黄山风景名胜区内的经营活动。第十六条组织效率长期目标1.人员组成多样性:到2025年,黄山风景名胜区人员在来源比例、熟练程度比例等方面呈现合理的组成多样性。2.工作人员培训和能力建设:到2025年,绝大多数黄山风景名胜区工作人员得到相应的培训。3.工作人员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到2025年,绝大多数黄山风景名胜区工作人员的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得到较大改善。4.工作人员的安全:到2025年,工作人员的事故率保持现状或降低。(近期规划目标参见第十七章)第二部分容量与发展规模第十七条瞬时游客容量黄山风景名胜区规划瞬时游客容量Cp1在1.5万人次—2.2万人次之间。第十八条全区游客容量黄山风景名胜区在2025年瞬时游客容量为0.99万人/次,日游客容量为1.2万人次/日,年游客容量为257.6万人次/年。第十九条市场游客规模预测根据市场游客规模预测,胜区游客总数已经超过年游客容量257.6万人次/年,因此取年游客容量值257.6万人次,其中国内游客237.5万人次,国际游客20.1万人次。第二十条规划总人口规模黄山风景名胜区总人口规模包括三部分:游客、服务管理人员和常住居民。2025年规划平均日游客规模为1.2万人次,服务人员规模为778人,常住居民为1.2万人。2025年规划总人口规模为2.5万人。第五章战略规划黄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编制与实施采取以下七项战略:科学管理战略、资源整体保护战略、游客管理战略、统筹社区发展战略、区域统筹战略、伙伴合作战略、文化资源保护与挖掘战略。第六章规划结构与用地布局第二十一条用地布局结构黄山风景名胜区用地布局总体可分为五部分:东部(海拔1500米以下区域)、西部(海拔1500米以下区域)、南部(海拔1500米以下区域)、北部(海拔1500米以下区域)和中部(海拔1500米以上区域)。将土地利用程度按四个层级分为:利用程度高、利用程度较高、利用程度一般、利用程度较低,总体来说,东部和西部利用程度较低,南部、北部利用程度较高或一般,中部利用程度一般。见图6-1用地布局结构图。HYPERLINK"://w.hsq.gov/upimg/userup/0711/1000521c915.jpg"\t"_blank"HYPERLINK图6-1用地布局结构图第二十二条资源保护结构1.黄山风景名胜区在区域中的资源保护结构从较大尺度的生态学角度上看,黄山风景名胜区与区外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均为生态状况良好的斑块,外围缓冲区以及周围环境是生态基底。在外围缓冲区的适当位置,尤其是黄山风景名胜区西南面与五溪山自然保护区之间的区域,应建立黄山风景名胜区与区外斑块联系的生态廊道。2.黄山风景名胜区内部资源保护结构黄山风景名胜区整体可看作一个生态基底,区内共分为五个大斑块和若干小斑块。其中,东部、西部斑块的生态状况保持自然状态;南部、北部和中部斑块的生态状况受到有控制的人为干扰。若干小斑块则是指受到较多人类干扰的人工设施建设区和居民社会用地区。在中部斑块应设置若干条生态廊道,将东部和西部斑块联系起来。第二十三条旅游空间结构1.旅游服务设施结构黄山风景名胜区旅游服务设施分为四个等级:旅游服务基地、旅游服务中心、旅游服务点和宿营点。其中旅游服务基地分为一级旅游服务基地和二级旅游服务基地;旅游服务中心分为一级旅游服务中心和二级旅游服务中心。一级旅游服务基地2处,分别设在屯溪和甘棠镇。二级旅游服务基地3处,分别设在汤口—寨西、谭家桥和焦村。一级旅游服务中心4处,分别设在温泉游览区、北海景点、西海景点和天海景点。二级旅游服务中心2处,分别设在云谷寺景点和松谷庵景点。旅游服务点13处,分为普通服务点与低山服务点两类。其中低山服务点7处,分别设在寨头村、飞龙瀑、石门源、凤凰源、翡翠新村、苦竹溪村、浮溪村。普通服务点6处,设于玉屏楼景点、慈光阁、半山寺、入胜亭、小岭脚、三溪口。宿营点3处,分别设在大洋湖附近合适区域、一品峰与合掌峰之间的谷地、卧云峰与步水峰连线北侧之间的谷地。(具体位置见总体规划图)HYPERLINK"t"图6-2旅游服务设施结构规划图2.出入口规划总体布局上,开放黄山风景名胜区东南西北四个方向,以南北方向为主入口,形成南北贯通格局,开展观光游览。东西方向为辅助入口,开展生态游览。具体出入口的设置上,根据现状,分为近期、远期两个步骤设置。3.旅游路线结构黄山风景名胜区的旅游路线结构为南北观光游,东西生态游,云谷松谷文化游,周边低山半日游。HYPERLINK"://zt.hsq.gov/upimg/userup/0711/100053351V6.jpg"\t"_blank"图6-3旅游空间结构规划图第七章分区规划第二十四条分区规划目的1.在空间上明确界定各类分区的用地范围,便于分类、分片管理和规划的分期实施,增强规划的可操作性。2.明确规定每一地块资源的保护措施和利用强度,统筹协调资源保护和资源利用的关系。3.根据保护对象的不同对保护用地进行更详细的分类,并落实相应的保护措施。4.根据不同的旅游方式对用地进行更详细的分类,并落实相应的设施建设管理措施和游客管理措施。5.根据社区资源价值和区位的不同,对社区及其生活生产用地进行更详细的分类,并落实相应的社区发展和管理措施。6.明确分区规划与专项规划之间的关系,使整个规划成果的内容逻辑清晰。7.通过对不同分区设置不同的指标和标准,监测管理措施实施的效果。第二十五条分区分类1.按照资源特征和保护利用程度的不同,将分区依次分为资源核心保护区、资源低强度利用区、资源高强度利用区、社区协调区共四大类。2.资源核心保护区是指资源特殊、价值高,同时对人类活动和设施建设敏感的区域。本区执行最严格的资源保护措施,除允许一定程度的资源管理、特殊科学研究活动外,禁止其它任何形式的人类活动和设施建设。资源核心保护区根据资源受人类干扰程度,又分为资源弱干扰区和资源干扰区两类。3.资源低强度利用区在资源保护的前提下,允许较低强度的资源利用,主要为旅游活动。资源低强度利用区根据游憩活动类型,又分为生态探险区、宿营点、步行观光区共三类。4.资源高强度利用区在资源保护的前提下,允许较高强度的资源利用,包括游憩活动和旅游服务设施建设。资源高强度利用区根据设施类型分为机动车观光区、索道建设区、服务区共三类。5.社区协调区为保留的居民建设用地,在资源保护的前提下,允许较高强度的资源利用,包括社区居民居住生活、一定程度的旅游活动和设施建设。社区协调区根据社区的功能特征分为服务型社区和普通社区共两类。第二十六条核心景区北海、玉屏、云谷、温泉、松谷五个管理区(管理区相关内容见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划实施机构相关内容)的资源核心保护区(不包括集体林地)构成黄山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面积48.56平方公里,约占黄山风景名胜区总面积的30%,空间分布见核心景区分布图。核心景区的管理措施与该类分区的管理措施等同,但是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与其他区域同类分区相比较,具有优先权。第八章保护培育规划第一部分自然资源保护和管理规划第二十七条受保护和管理的自然资源类型受保护和管理的自然资源包括以下六种类型:1.自然物理资源,包括水、大气、土壤、地形地貌、地质特征、化石资源、自然光景、自然音景和洁净天空;2.自然物理过程,包括气候、侵蚀、洞穴形成过程;3.生物资源,包括本地植物、本地动物和生物群落;4.生态过程,包括光合作用、自然演替和进化;5.生态系统;6.以及上述资源的高价值附属特征,即(自然)视觉景观。第二十八条自然资源保护和管理原则在自然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过程中,主要应该采取以下四条原则:1.整体保护原则。2.减少干涉原则。3.修复原则。4.合作保护原则。第二十九条地质地貌资源保护和管理地质地貌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包括岩石资源、土壤资源、地热资源、洞穴资源、冰川遗迹资源、化石资源等六个方面的保护和管理。第三十条生物资源保护与管理1.生物资源包括受保护的黄山风景名胜区内的所有本地物种。黄山风景名胜区本地物种是指作为自然过程的结果,在黄山风景名胜区内正在生存或曾经存在的物种。受保护的所有本地物种以五种生物形式存在——原核生物、原生生物、真菌、植物和动物,包括开花植物、蕨类植物、苔藓、地衣、藻类、霉菌、细菌、哺乳动物、鸟类、爬行类、两栖类、鱼类、昆虫、无脊椎虫类、甲壳纲动物、显微植物和显微动物。2.生物资源保护与管理的基本内容(1)生物资源具体保护对象分为两个层次,第一层次为特定的物种,主要包括珍稀濒危动植物、黄山松、古树名木等;第二层次为普遍意义的物种和种群。(2)通过持续的监测和科学研究活动,尽可能多的掌握生物资源的基本信息,包括物种的丰富性、多样性、动态、分布、栖息地和行为以及它们赖以生存的生态系统,以及人类影响与生物资源之间的关系。(3)将人类对动植物物种、种群、群落和生态系统的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在未清楚人类活动或人工设施的影响之前,对该生物资源尽可能地不加人为干扰。第三十一条自然音景管理自然音景,是指风景名胜区内所有存在的自然声音,包括由生物引发的和由自然现象所引发出的声音等,是自然资源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自然音景保护和管理的内容包括:1.控制人类活动引起的噪音,包括风景名胜区边界内禁止汽车鸣笛,一般情况下禁止电子扩音设备的使用(入口处电子扩音设备及紧急电子扩音系统除外),禁止游客大声喧哗、喊山,通过合作,减少来自风景名胜区外的噪音污染,在不同的区域制定不同的噪音标准。2.制定相应措施,保护风景名胜区的自然音景音源的自然性。3.解说自然音景。4.制定自然音景保护专业规划。第三十二条自然光景观管理自然光景观是指风景名胜区内所有存在的自然光现象和自然黑暗现象,是自然资源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自然光景观保护和管理的内容包括:1.除满足基本的人工照明需求(例如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的地方,需要特殊照明的文化景观区域)之外,风景名胜区不宜设置人工照明;利用先进的照明技术减少人工照明带来的不利影响;通过合作,减少来自风景名胜区外部的人工光源污染。2.解说自然光景观(自然黑暗、自然星光、月光、日出等)。3.制定自然光景观保护专业规划。第三十三条自然化学信息与气味管理自然化学信息和气味是指生物产生的气味、信息素、自然矿物等释放的化学信息等,是自然生态系统的组成部分。自然化学信息和气味保护和管理的内容包括:1.控制人类活动产生的化学信息和气味对自然化学信息和气味的干扰,包括限制杀虫剂、农药和化肥等化学制剂的使用,减少机动车尾气的排放等;减少人类活动对自然化学信息和气味传播通道的破坏和干扰,包括限制设施区域的规模,尽可能保持原生植物的分布等。2.解说自然化学信息和气味。3.加强风景名胜区在自然化学信息与气味方面的专业研究。第三十四条自然视觉景观的保护和管理黄山的自然视觉景观是黄山自然资源的高价值附属特征,包括地质资源的峰林、怪石、岩、台、洞、岭、矼、坡、岔、坑、坪、谷、温泉、地质剖面、冰川遗迹等;生物资源的古树名木、黄山松及黄山松林等;水文资源的源水、溪流、瀑布、泉、潭池、湖泊等;大气与自然光景中的云海、晚霞、雾淞、雨淞、日出、华彩、佛光、物候景观、奇异景观等。第二部分文化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规划第三十五条受保护和管理的文化资源类型黄山风景名胜区的文化资源为以下三类:1.摩崖石刻;2.历史建构筑物;3.博物馆收藏。第三十六条文化资源保护和管理原则在黄山文化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过程中,主要应该采取以下四条原则:1.真实性原则;2.完整性原则;3.就地保护原则;4.展示性原则。第三十七条摩崖石刻的保护与管理黄山风景名胜区摩崖石刻包括题刻和碑刻两种形式。其中,题刻是指将字画等直接刻于岩石上的石刻,在黄山风景名胜区有174处,碑刻是指将字画等刻于石碑上的石刻,在黄山风景名胜区有5处。摩崖石刻保护和管理的内容:1.完善摩崖石刻资料清单;2.对现状的摩崖石刻采用一切可用的先进技术手段,保护摩崖石刻的完好性;3.对游客行为进行管理,防止游客对摩崖石刻的破坏;4.为游客提供摩崖石刻的解说教育活动。第三十八条历史建构筑物的保护与管理黄山风景名胜区历史建构筑物包括古建筑、古亭、古墓、古道、古桥、古蹬道等。历史建构筑物保护和管理的内容:1.完善历史建构筑物资料清单;2.对现状保存尚可的历史建构筑物采取维持原状的方式,维护历史建构筑物的形态、完整性和原始材料,外观不作任何变动。内部的变化仅限于对机械、电子和给排水设施的更新;3.对已遭到破坏并且有据可依的历史建构筑物可以采取重建等修复方式,对于无确切记载且已遭破坏的历史建构筑物不进行修复而只保留其遗迹;4.对游客行为进行管理,防止游客对历史建构筑物的破坏;5.为游客提供历史建构筑物的解说教育活动;第三十九条博物馆收藏资源管理黄山风景名胜区的博物馆收藏包括自然资源的研究标本、摩崖石刻、历史建构筑物的片断、古代文化作品的手稿、历史传说与神话故事的辑存等等。博物馆收藏单元保护和管理内容:1.完善博物馆收藏资料清单;2.采用先进的博物馆收藏管理方式,对收编进清单的资源进行妥善收藏;3.黄山风景名胜区博物馆应结合游客中心的系统建设而设置。第三部分环境保护规划第四十条环境保护规划原则1.保护优先原则。2.污染预防为主,治理与保护并重的原则。3.与风景名胜区旅游规划相互协调的原则。4.依靠科学技术,遵循费用―效益优化原则。5.区域整体性原则。第四十一条大气环境质量保护大气环境质量目标黄山风景名胜区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国家一级标准。基于整体思想、重现温泉景点的规划框架,温泉、黄山大门等也应该按照国家一级标准进行控制。在规划近期,除了按照《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01)控制污染物的排放,还应该改善设备、提高工艺、采取措施从源头上减少生活垃圾的产生。在规划远期,将焚烧炉撤出风景名胜区。在风景名胜区外围设置缓冲带,宽度应达到500米,缓冲带内的环境空气质量应接近于一级标准,位于缓冲带内的污染源要执行一级排放速率标准。第四十二条水环境质量保护水环境质量目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山岳型风景资源开发环境影响评价指标体系》(HJ/T6—94)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关于地表水环境指标标准的规定,源头水和饮用水应执行Ⅰ类区标准,其他水体属于景观用水,执行《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GB12941—91)中的B类标准。根据《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规定,在现有条件下,各宾馆排放的经处理过的废水必须满足总量控制的要求,保证受纳水体达到相应的标准。作为风景名胜区内的水源,地表水还应该满足《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CJ3020—93)、《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中的相关要求,在取水点上游1000m到下游100m的水域,不得排入生活污水或任何可能污染水源的活动,河流沿岸150-200m作为卫生防护地带。由于黄山风景名胜区的地质和土壤特性、人为活动的加剧,应加强水库水中汞、砷、大肠菌群的监测,如果上述三项指标长期超标,在保证用水量的情况下可以考虑放弃水库取水。第四十三条声环境质量保护声环境质量目标黄山风景名胜区在观光游览地段应执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中的○类标准,夜间等效声级小于40分贝,白天等效声级小于50分贝;在游客食宿地段执行其中的Ⅰ类标准,夜间等效声级小于45分贝,白天等效声级小于55分贝。同时,基于整体思想、逐步减少风景名胜区内床位数、重现温泉景点的规划框架,温泉、黄山大门等现状基本上属于游客住宿和管委会办公地点可以进一步改善声环境质量,力争声环境质量优于国家Ⅰ类标准。第九章风景游赏规划第一部分解说教育规划第四十四条解说教育内容解说教育应包括以下十个方面的内容:1.地学资源;2.生物多样性;3.水资源;4.自然光景观与音景;5.摩崖石刻;6.黄山画派;7.诗词散文与文化传统;8.黄山建筑;9.科学管理介绍;10.游览路线与项目组织介绍。第四十五条解说教育场所1.游客中心黄山风景名胜区游客中心分为两个等级,具体内容见表9-1。表9-1游客中心一览表分类设置场所区外游客中心网络游客中心在公众网络上开设黄山旅游网页或建立黄山旅游网站服务基地游客中心在屯溪、甘棠等服务接待基地的交通枢纽站内或宾馆大堂内开设介绍与宣传的专门场所入口游客中心南入口慈光阁南入口山岔北入口黄碧潭西入口小岭脚东入口石门源2.博物馆、美术馆与文学馆(1)温泉博物馆介绍黄山风景名胜区的不同游览主题,包括相关生态、环境知识的简介。(2)云谷美术馆介绍黄山画派的丰富内涵与发展历史;表现黄山画派的独特技法与美感。(3)松谷文学馆介绍黄山风景名胜区文化的丰富内涵与发展历史,周边的生活与文化习俗,相关的神话传说与诗歌散文创作等。(4)黄山地质博物馆介绍黄山风景名胜区的地质地貌资源。3.游步道根据游客登山的需要,黄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在游步道两侧的适当位置设立文字说明和图解式的解说牌,协助游客在自导式游览的过程中了解景观及资源内容,如登山步道的观景点、主要步道出入口。登山口设立相关的资讯解说牌与地图路线牌示及安全注意事项。第四十六条解说教育方式1.向导式解说亦称导游解说服务,以具有能动性的专业导游人员向游客进行主动的、动态的信息传导为主要表达方式。2.自导式解说自导式解说由书面材料、标准公共信息图形符号、语音等无生命设施、设备向游客提供静态的、被动的信息服务。第二部分游客体验管理规划第四十七条游客时空分布管理规划游客时空分布管理基本政策(1)黄山风景名胜区根据高峰日与非高峰日两种时段分别执行不同的游客时空分布规划管理措施。(2)黄山风景名胜区在高峰日采用实时监控体系监测游客在规划范围内的时空分布,进行动态的管理与调配。(3)黄山风景名胜区高峰日仅向游客提供指定的旅游产品。(4)削峰填谷,均衡黄山风景名胜区游客数量的时间分布。第四十八条游客行为管理规划游客行为管理原则1.游客行为对黄山风景名胜区资源与环境影响最小化2.游客行为不对其他游客和团队产生不可接受的不良影响或干扰3.保证游客自身游览体验和安全,不会由于不当的装备、天气或参加者不合资格、相互间的干扰等因素而使游客自身体验受到破坏,安全受到危险。第四十九条旅游产品管理高峰日指定旅游产品在高峰日指定以下四大类共九种旅游产品,游客只能选定下列游览路线组合,以团队形式进入黄山风景名胜区内游览。非高峰日推荐旅游产品下列旅游线路组合为非高峰日时向游客推荐的旅游产品,游客可以选择这些搭配方式,也可以自己搭配游线进行游览。第三部分游客安全管理规划第五十条游客安全管理规划措施表9-2游客安全管理规划措施一览表管理方式媒介与场所安全教育利用公众传媒,例如网络、报刊等向大众进行宣传和教育,提高游客自身的安全意识。公众网站报刊、杂志在出入口、游客中心等固定地点由相应工作人员提供咨询、教育服务,帮助游客获取所需要的安全建议和帮助。相关旅行社、旅游公司在景点、饭店旅馆等游客集中场所,发放或出售安全手册,设置宣传栏板、告示牌等设备开展安全教育活动。风景名胜区出入口游客服务中心部分景点和游览路径针对游客流动性大的特点,在周边车站、旅馆等游客集散地设置安全宣传栏和发放安全宣传手册。在事故易发地段设置安全宣传告示牌。车站、旅馆等旅游者集散地 治安管理针对游客特点,在车站、旅馆、游客中心、事故发生区等游客集散地设置治安宣传栏和发放治安宣传手册,提供咨询与宣传服务。风景名胜区内设置的治安执勤点在适当地方统一设立固定的治安监测点,形成一套有效的管理、检测网络与体系。便于治安工作的开展、游客求助与得到服务。车站、旅馆、风景名胜区出入口、某些景点等游客集散地与社区的教育工作、宣传管理机构等多方部门合作,进行综合治理,积极疏导。通过宣传橱窗、广播电视、幻灯片等方式,对风景名胜区的周边社区居民进行深入细致的普法教育,周边社区内开展教育活动开展“旅游脱贫”、“旅游致富”的宣传教育活动,以加深当地居民对旅游业经济功能的认识,使周边社区居民建立营造稳定安全游览环境的意识   医护营救管理统一布局医疗点,形成整体的网络,覆盖整个风景名胜区,有效全面的为全山提供服务风景名胜区内设立的固定医护点配备充足的医疗人员与技术设备,同时建立相对稳定又灵活的人员机制,应对需求相差较大的淡旺季。针对自然灾害或人员伤害等,在规划中进行相应的考虑,设立处理方式,解决渠道和设施。风景名胜区内设立的固定救护与报警机构风景名胜区工作人员上岗前,要有应急营救的训练。平时开展教育和宣传活动,预防事故发生,尤其在高峰日时期,更要提高注意,增加人力。一旦出现意外,可以及时有效的加以处理。 第十章典型景观规划第五十一条视觉景观控制程序1、黄山风景名胜区监督指导机构下设景观审查工作组,工作组成员包括对黄山有深入了解的规划师、景观建筑师、建筑师。黄山风景名胜区监督指导机构景观审查工作组对黄山风景名胜区内的建筑、村镇、植物、道路、设施建设以及小品景观负责。2、监督指导机构景观审查工作组具有独立的对各类景观进行审查与提出意见的权力,各类景观的新建、改建、重建以及调整在达到一定的规模或者数量标准后必须经由景观审查工作组审查批准或者听取工作组会的意见,方可实施。3、监督指导机构景观审查工作组会有责任推动黄山风景名胜区内的景观向优质、和谐的方向发展,即向黄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主动提出景观改良、景观修复以及清除不良景观的意见。意见中所涉及的各有关单位应该予以重视、支持并配合开展工作。4、监督指导机构景观审查工作组会对黄山风景名胜区各类景观的审查采取通讯审查和定期审查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审查主要针对建筑、道路、设施等景观类型中的大型项目,一年进行两次;其余各类景观采用通讯审查方式。第五十二条建筑景观控制建筑景观控制的原则为:尊重自然,发扬传统;利用现状,渐进调整。第五十三条村镇景观控制村镇景观控制的原则为:皖南特色,有机发展;利用现状,控制规模。第五十四条植物景观控制植物景观控制的原则为:严格保护,减少干扰;科学改造,适地适种。第五十五条道路景观控制道路景观控制的原则为:选线隐蔽,材料天然,设施简洁,恢复道路两侧植被。第五十六条设施建设景观控制设施建设景观控制的原则为:选址隐蔽,与自然环境协调。进行设施建设景观控制,首先要求设施选址隐蔽,尽量做到“能隐则隐,能藏则藏”;同时设施的造型、用材、色彩应与所在环境相协调。第五十七条水体景观控制水体景观控制的原则为:保持水体自然状态,控制污染,控制人工改造。第五十八条小品景观控制小品景观控制的原则为:造型简洁、色彩朴实,尊重环境,甘当配角。第五十九条主要景点景观控制主要景点景观控制原则为:保持自然氛围,控制人工设施,结合自然景观和历史建构筑物组织和展现各区域特色。第十一章游览设施规划第六十条游览设施规划的基本原则1.以环境容量和游客高品质体验为依据,对风景名胜区内游览设施总量进行控制。“可有可无”的设施不设,“可多可少”的设施少设,并在运行过程中逐步调整。2.在满足游览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尽量减少黄山风景名胜区内部的游览设施。尽最大可能实现风景名胜区区内游览区外住宿。3.黄山风景名胜区内游览设施布局规划应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通过对现有游览设施数量和级别的调整,而不是通过大规模的设施新建或更替,达到游览设施的合理布局。第六十一条游览设施总量控制游览设施分为解说咨询、餐饮、住宿、购物、卫生保健、旅游管理等六大类。黄山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的游览设施总建筑面积控制在46660平方米以内,其中解说咨询用房建筑面积5860平方米,餐饮用房建筑面积3890平方米,住宿用房建筑面积27100平方米,购物用房建筑面积1720平方米,卫生保健用房建筑面积700平方米,旅游管理用房建筑面积4840平方米,另有其他服务设施面积2500平方米。这其中不包括屯溪、甘棠镇、汤口-寨西、谭家桥、焦村等游览基地的相关面积;不包括职工值班住宿面积。第六十二条游览设施分级规划黄山风景名胜区旅游服务设施共分四级,依次为旅游服务基地、旅游服务中心、旅游服务点和宿营点。其中旅游服务基地又细分为一级旅游服务基地、二级旅游服务基地;旅游服务中心又细分为一级旅游服务中心、二级旅游服务中心。一级旅游服务基地2处,设在屯溪和甘棠镇。二级旅游服务基地3处,设在汤口-寨西、谭家桥、焦村。一级旅游服务中心4处,设在温泉游览区、天海景点、西海景点和北海景点。二级旅游服务中心2处,设在云谷寺景点、松谷庵景点。服务点13处,其中设于低山景点的服务点7处,分别设在寨头村、飞龙瀑、石门源、凤凰源、翡翠新村、苦竹溪村、浮溪村;普通服务点6处,设于玉屏楼景点、慈光阁、半山寺、入胜亭、小岭脚、三溪口。低山服务点建设与管理措施的变更需通过监督指导机构,通过规范的程序予以实现。宿营点3处,是徒步生态游休息过夜的场地,其中服务于北侧游线的1处,位于大洋湖附近;服务于东侧游线的2处,分别设于一品峰与合掌峰之间的谷地、卧云峰与布水峰连线北侧之间的谷地。第十二章道路交通规划第六十三条道路交通规划原则1、资源与环境保护原则道路的选线、路面材质的选择、铺装方式、道路宽度的设计、交通工具的选择等都应从保护资源与环境的角度出发,使道路与交通对资源与环境的负面影响最小化。2、最少新建原则尊重现状已建成的道路,对现状道路的改动减少到最小,除一些由于使用功能的需求而新增的道路外尽量少开辟新的道路。3、快旅慢游原则疏通黄山风景名胜区范围以外的对外交通联系,使游客能最方便快捷的进入黄山;在满足游览时间的基本需求下尽量将索道上站下移,鼓励游客在黄山风景名胜区范围内以步行的方式游览。第六十四条对外交通规划黄山风景名胜区对外交通以机动车交通为主,共分四个方向:向北为甘棠、太平湖、九华山、合肥方向,通过合铜黄高速路、103省道和县级甘芙公路联系;向东为芜湖、南京方向,通过205国道联系;向南为屯溪方向,通过合铜黄高速公路和205国道联系;向西为焦村、黟县、西递方向,通过218省道联系。第六十五条班车路线和换乘点1、规划在甘棠镇、谭家桥镇、山岔一带以及寨西村设置内外交通转换点,供外来车辆停放或停靠,游客应在此换乘黄山风景名胜区内部的班车前往各个入口及低山景点。在内外交通转换点处设置汽修配件中心、加油站等交通服务配套设施。2、黄山风景名胜区应该和周围更大范围内的旅游景点联合开发旅游路线,包括九华山、太平湖、西递、宏村、齐云山等,使皖南的旅游形成一个整体,同时能够进一步提升自身的吸引力。区域旅游班车的路线可以将黄山及其周围的旅游度假等景点串联起来,为游客提供更多的选择及方便。第六十六条机动车观光路1、机动车观光路是坡度缓,路线长,以旅游车作为代步工具的游览道路。机动车观光路只允许风景名胜区内部的清洁燃料的环保型旅游车进入,特殊时段(高峰日为19:30pm-4:30am,非高峰日为18:00pm-6:00am)允许后勤车辆进入。2、黄山风景名胜区内共设置5条机动车观光路。第六十七条步行观光路1、步行观光路指是长度和坡度适中、有铺装的步行游览路。2、黄山风景名胜区内共设置47条步行观光路。第六十八条探险路1、探险路是指路线较长且地形复杂,具有一定挑战性的主要开展生态游的步行游览路。2、黄山风景名胜区内共设置4条探险路。第六十九条索道黄山风景名胜区内共设置3条索道。第七十条停车场规划在寨西、谭家桥、甘棠、山岔一带设立4处外来车辆停车场;规划在寨西、谭家桥、甘棠、黄山南大门、玉屏索道下站、温泉、太平索道下站、松谷庵、焦村、小岭脚设立10处班车停车场。第七十一条其它规定1、黄山风景名胜区内除规划外不得新增或采用索道、飞行器、轻轨等现代交通方式。在严格保护资源的前提下,随着新技术的出现,可以适当采用不破坏地貌、景观的交通方式,但必须经过环境影响评价(含视觉景观影响评价),报由国家建设主管部门审批并经相应的专家评审后方可实施,且新技术的采用不得违反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法规条例。2、黄山风景名胜区内严禁过境交通车辆的停靠。第十三章基础工程规划第七十二条基础工程规划的原则遵循“全面规划,分期实现;经济高效,综合协调”的原则,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合理布局,各项基础设施的规划与相应的旅游服务基地、旅游服务中心或服务点的规模相匹配、分散布置。第十四章社区调控与经济引导规划第七十三条社区规划原则1.社区受益原则社区应在经济发展、环境保护和教育三方面享受黄山风景名胜区提供的利益。2.权责利平衡原则黄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与社区之间以及社区自身之间的权利、责任、利益的分配应公平合理。3.资源与环境保护原则社区的发展不能以破坏资源与环境为代价,社区的发展必须纳入黄山风景名胜区规划统筹管理。第七十四条社区管理机制1.由黄山市人民政府统筹处理黄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与社区间的规划协调和利益分配问题。2.在黄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上交给黄山市的收入的再分配过程中,应注意向周边社区的倾斜。3.社区中的所有建设项目均应纳入风景名胜区统一规划和审批程序。第七十五条社区经济引导规划1.资源与环境是风景名胜区发展的载体,因此资源与环境保护在风景名胜区内永远是第一位的。在资源保护与经济发展产生矛盾时,经济发展应该无条件地让位于资源与环境保护。2.黄山风景名胜区的社区经济发展,必须符合风景名胜区的性质与目标。引导社区居民提高产业中的科技含量。在适当的地域空间范围内,调整农业的发展,鼓励发展对自然资源合理利用、低投入高产出的第一产业,禁止采矿、伐木等影响生态环境的产业;鼓励发展没有环境污染的旅游产品加工工业尤其是手工业;适当发展生态和文化旅游,规范第三产业的发展。3.对社区的人力资源应进行合理配置,将剩余劳动力吸引转化到资源保护和旅游服务业中。4.黄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应公平合理的分配就业机会。第七十六条社区文化教育规划1.定期对社区居民开展多样化的环境意识教育的活动,加深和强化他们对保护自然文化遗产的认识。2.协助当地政府定期对社区居民进行就业技能的培训,包括对旅游服务人员进行导游、解说、外语等的培训。3.联合工商管理部门,定期对社区旅游服务人员进行市场管理、规章规范、纪律秩序的教育培训。第七十七条社区分类调控规划1.规划范围以内的社区居民点根据其不同的功能分为服务型居民点、普通居民点和搬迁型居民点。2.对规划范围内的居民点进行用地总量控制和建筑总量控制。服务型居民点和普通居民点都不宜进行大规模的集中建设。3.规划黄山风景名胜区范围内有服务型居民点4个,分别为汤口——寨西、寨头村、苦竹溪村、翡翠新村。4.规划黄山风景名胜区范围内有普通居民点4个,分别为田段村、舒家村、乌泥关村、黄狮土党村。5.规划黄山风景名胜区范围内有搬迁型居民点3个,为逍遥亭生活区、夫子村和浮溪村。6.以上没有提及的黄山风景名胜区内居民点均按照普通居民点来进行调控规划,如果要改变居民点的功能性质,必须报批监督指导机构同意。第七十八条低山景点管理机制1.由黄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特许经营的低山景点有翡翠谷、凤凰源、猴谷、飞龙瀑和芙蓉谷;统一管理、统一经营的低山景点有上下九龙瀑和石门源;取消汤口镇的龙凤苑。2.在管理上统一制定低山景点的门票价格、服务价格等,将低山景点纳入到宣传解说系统中和游览路线中,在每个低山景点入口处设立内部游览班车的停靠站。3.低山景点的规划建设需要报经监督指导机构审查并提出意见后,然后管理机构的规划职能部门根据监督指导机构提供的意见再作出审批。第七十九条低山景点调控规划1.低山景点应该发掘自身资源的特色,禁止修建大型人工游乐设施。低山景点的入口处不允许修建城市化的广场、建筑,入口应该与自然景观和谐统一并能体现出皖南的建筑特色;入口处允许设置纪念品销售的商业设施,不允许修建住宿和大中规模的商业设施。2.低山景点入口处只设置停靠站,原有的停车场应进行土壤和植被的恢复。3.低山景点内未经监督指导机构的批准,不允许在自然山体、岩石上刻字;近期要对景点内被命名和立碑刻字的景观进行考察,并交由监督指导机构审核,不符合标准、缺少文化内涵的命名要进行修正,碑刻需要立即清除,恢复自然原貌。4.低山景点内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包括亭台楼阁以及桥梁,必须在近期内做详细的普查,然后交由监督指导机构审核,对于与自然景观不协调的建筑物、构筑物应该予以拆除,或者加以改造。5.低山景点内的水体、溪流河道严禁用混凝土、水泥等永久性材料砌筑护岸,应该尽量保持两岸的自然形态。6.低山景点内的道路应该使用石板、竹木等有利于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材质来铺设,现有道路以及新修道路应由监督指导机构提出意见并加以改进。7.低山景点内严禁采用机动车、索道、飞行器、缆车、轻轨、滑道、自动扶梯、电梯、热气球等现代交通方式,低山景点内的游览以慢速的步行生态游览为主。8.低山景点不允许引进外来物种。第十五章缓冲区调控规划第八十条缓冲区土地利用管理缓冲区的功能是减少外界人类活动对黄山风景名胜区的冲击,形成黄山风景名胜区外围的第一道保护区域,为此有如下的土地管理政策:1.缓冲区内的保护和利用应遵循《黄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中有关外围保护带相关内容之规定。2.缓冲区内的用地应尽量保持现状,可以适当调整林地、农业用地、城镇建设用地,允许城镇的适当发展。3.缓冲区内的某些道路交通用地与黄山风景名胜区密切相关,这些用地可以通过征用的方式或是与社区合作开发的方式来建设。4.缓冲区开发风景游赏用地,建议在监督指导机构的指导下进行。第八十一条缓冲区资源与环境管理规划1.生物资源管理目标是为黄山风景名胜区与外界的生态系统建立贯通的生态廊道;防止松材线虫入侵;防止外来物种入侵。2.水资源管理目标是水体的质量保持在II类或以上。3.大气资源管理目标是空气的质量保持在1级。4.地质资源管理目标是保持黄山山脉的连贯性。5.声环境管理目标是黄山风景名胜区范围以外200米内的夜间等效声级小于50分贝,白天等效声级小于60分贝。6.光环境管理目标是保护黄山风景名胜区的光环境的自然状态不受干扰。7.视觉景观环境管理目标是营造皖南村镇的氛围;避免过度城市化对黄山风景名胜区的视觉景观造成不良影响。第八十二条缓冲区基础工程规划1.防火工程管理目标是保护风景名胜区内部和缓冲区内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保护风景名胜区内部和缓冲区的自然文化资源及其价值。2.水利工程管理目标是避免缓冲区的水利建设对黄山风景名胜区的水资源造成不利影响。3.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管理目标是避免缓冲区的污水排放和垃圾倾倒对黄山风景名胜区的环境造成不利影响。第八十三条缓冲区社区管理规划1.黄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通过与黄山区合作,对缓冲区内居民点的空间发展方向、建设规模、村镇风貌、人口、用地等提出建议,以达到规划协调控制的目标。2.应从社区专项资金中拿出一定比例的资金资助缓冲区的社会经济发展与资源保护。第八十四条缓冲区低山景点调控规划1.缓冲区的低山景点应与黄山风景名胜区统筹考虑,低山景点的开发应以发挥黄山风景名胜区整体旅游的优势为基本前提。2.在监督指导机构的帮助下,对景点的特色、开发前景、市场预测、现状经营情况进行评估,对其中有开发价值的景点可以在规范管理的前提下予以保留,可以在黄山市人民政府的帮助下,与规划范围内的景点合作开展半日游或一日游;对于不具潜力的景点建议取消。3.黄山区应为低山景点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以此规范开发行为,做到科学的保护资源与环境。4.如需新开辟景点,应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严格的考察,提交可行性报告,经监督指导机构审查批准后方可开展。第十六章土地利用协调规划第八十五条土地资源管理基本政策1.明确土地所有权、管理权、经营权、受益权。2.建立合理公平公开的土地补偿机制。3.与安徽省土地利用规划相衔接,符合安徽省土地利用规划。第八十六条土地所有权黄山风景名胜区160.6平方公里范围内的土地,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共存。其中,128.1平方公里为全民所有(具体边界见图纸);32.5平方公里为集体所有(具体边界见图纸)。其中,汤口镇24.5平方公里;谭家桥镇2.0平方公里;三口镇0.6平方公里;耿城镇3.9平方公里;焦村镇1.5平方公里。第八十七条土地管理权黄山风景名胜区160.6平方公里的土地用途由黄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统一组织规划、统一管理。第八十八条集体所有土地分类黄山风景名胜区集体所有土地根据土地管理方式可分为四类:管委会征用土地、可适当开展风景旅游的土地、社区建设用地、其它被限制用途的土地。第八十九条集体所有土地经营权可适当开展风景旅游的集体所有土地,在社区公平受益的前提下,可采用统一经营的方式;在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的前提下,也可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经营方和土地所有方应当订立经营承包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土地承包经营的期限由承包合同约定。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应严格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并履行资源保护的责任。经营收益的分配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应听取土地所有方的意见,方案确定后应由有关管理部门公告。第十七章近期保护与发展规划第九十条资源与环境保护近期目标1.资源保护(1)地质地貌资源:到2021年,因近期取消公路、索道和建筑而空出的被人为干扰的地质地貌资源将全部恢复至尽可能的自然状态。(2)珍稀濒危物种:到2021年,6种珍稀濒危动植物处于科学上可接受的状态。科学上可接受的状态是指经过长期监测确定,在无人类干扰情况下,该物种种群规模和种群数量处于稳定状态。(3)本地特有物种(动物和植物):到2021年,4种本地特有物种处于科学上可接受的状态。科学上可接受的状态是指经过长期监测确定,在无人类干扰情况下,该物种种群规模和种群数量处于稳定状态。(4)自然光景:到2021年,整个风景名胜区的自然光景基本得到改善。(5)自然气味:到2021年,整个风景名胜区的自然气味得到尽可能的维持。(6)视觉景观:到2021年,1/3受干扰的视觉景观得到显著改善。(7)摩崖石刻:到2021年,90%的摩崖石刻处于良好的保护状态。(8)历史建筑物、构筑物、遗迹:到2021年,90%的历史建筑物、构筑物、遗迹得到妥善保护,或恢复,或显著改善,或保持不受干扰的状态。(9)博物馆收藏:到2021年,博物馆收藏状况基本达到相关的国家一级标准。2.环境保护(1)环境空气质量:到2021年,全部区域达到或维持环境空气质量国家一级标准。(2)水环境质量:到2021年,无干扰水域和源头水水质达到《山岳型风景资源开发环境影响评价指标体系》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Ⅰ类区标准,其它水域水质达到《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的B类标准或以上。(3)声环境质量:到2021年,整个风景名胜区的声环境质量优于或维持国家一类标准。3.资源监测与科学研究(1)自然资源普查:到2021年,自然资源基础数据得到持续完善。(2)文化资源普查:到2021年,文化资源基础数据得到持续完善。(3)预警指示物:到2021年,初步建立生态系统状况的预警指示物系统,并使该工作得到持续完善。第九十一条游客管理近期目标1.游客满意度(1)到2021年,满意的使用设施、享受服务、游览景点和感受体验的黄山风景名胜区游客不少于总数的80%。(2)到2021年,黄山风景名胜区的游客投诉率不超过每10,000人15起。2.游客安全感(1)到2021年,黄山风景名胜区内,非身体健康原因的游客事故发生率不超过每一年一起。3.游客解说教育(1)到2021年,对黄山风景名胜区教育解说活动感到满意的游客不少于总数的70%。(2)到2021年,接受黄山风景名胜区解说教育活动的游客不少于总数的30%。第九十二条社区管理与多方合作近期目标1.通过各种形式的社区合作计划,黄山风景名胜区及缓冲区的自然和文化资源基本得到保护。2.黄山风景名胜区及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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