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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CCM标准M100总则M110第Ⅱ卷总体编排及其适用范围第Ⅱ卷主要分为两部分:——M200和M300章适用于钢和合金钢零件和制品的总则。——规定了特定零件和制品采购技术规范。属于某一采购技术规范的零件或制品,除有特殊规定外,M200和M300中的要求均适用。第Ⅰ卷各篇的2000章材料设备技术规格书中可能有这一章的补充条文,规定了受RCC—M制约的设备如何应用第Ⅱ卷中提出的各项要求。这些章还规定了是适用制品采购技术规范,还是仅适用总则。M111订货单技术规定M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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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100总则M110第Ⅱ卷总体编排及其适用范围第Ⅱ卷主要分为两部分:——M200和M300章适用于钢和合金钢零件和制品的总则。——规定了特定零件和制品采购技术规范。属于某一采购技术规范的零件或制品,除有特殊规定外,M200和M300中的要求均适用。第Ⅰ卷各篇的2000章 材料 关于××同志的政审材料调查表环保先进个人材料国家普通话测试材料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四查四问剖析材料 设备技术规格书中可能有这一章的补充条文,规定了受RCC—M制约的设备如何应用第Ⅱ卷中提出的各项要求。这些章还规定了是适用制品采购技术规范,还是仅适用总则。M111订货单技术规定M111.1一般情况冶金制品(棒材、板材、锻件、铸件、管材)的订货单必须:——参照零件或制品的采购技术规范,若无此项规范,则参照某一特殊采购技术规范;——包括一份下述补充资料的技术附件:●订货数量;●制品形状;●公称尺寸;●尺寸公差或重量误差;·牌号;·必要时,由采购技术规范或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专门规定其要求;·——必要时,包括由一个特殊技术规范组成的第二个附件。M111.2“RCC—M规则”中制品的采购允许根据RCC—M规则制定制品采购的规定,并根据需要向设备制造商提供这些规定。本规定仅适用于“制品采购技术规范”所涉及的制品。按相应采购技术规范制造这些制品的公司积存这些规定,并按照M111.1的规定制定订货单。公司须配备一套存储文献管理系统,使其能向用户提供一份制品采购技术规范的复制件,并注明所采用的RCC—M的版本(见A2300关于版本的说明)。存储文件的编制者必须要向承包商通知其内容(制品的型号、可用的类型)。负责这些存储文献检查的监督人员的职责必须通过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以某种方式明确,如在A2160中所述。M111.3小批量制品的采购在采购没有库存的小批量制品的情况下,经承包商同意后,制造商可以按照法国标准或国外标准采购上述制品。在这种情况下,对制造商的要求中须附有所采用的标准及选择的质量等级,以及以后补充的技术规定,使其至少能符合RCC—M中规定的化学成分,力学性能及无损检验的标准。M112采购技术规范零件采购技术规范规定适用于特定设备中零件的采购要求。这种规范规定的条款数量有限。并还用以规定这些零件所需的制造方法。制品采购技术规范为本节开头的“适用范围”一段中所确定的制品的采购规定了要求。制品采购技术规范适用于设备中的各种零件。凡属零件技术采购规范范围内的零件采购问题,制造商必须参照零件采购技术规范,而不能参照制品采购技术规范,尽管制品采购技术规范的适用范围也包括了这些零件。M113制造零件的新方法和新材料的技术鉴定如果考虑用一种新方法制造某一零件,必须在新方法实施之前,制定一个新的零件采购技术规范。该规范必须由制造商和AFCEN共同制定。新规范必须编入RCC—M中,零件或制品采购技术规范采用的新牌号也按此规定。制定这些新规范时,必须按照M140规定所提供的所用材料的鉴定报告。根据第Ⅰ卷各篇中2000章的规定,有些零件与制品仅能遵照M200和M300的总则时,对于这些零件与制品的采购,制造商经严格选择后,通常采用一种同总则不抵触的现行标准和规范。否则,制造商必须自行制定一个特定的采购技术规范,该规范须按同类型采购技术规范编号,并与M200和M300的总则相符合。M120力学性能M121钢的最高抗拉强度用以制造高质量等级在C5120和D5000规定的2级和3级承压设备的钢,室温下最高抗拉强度和断裂时的延伸率应满足以下要求:a)对于承压设备的钢,但不包括压力边界,其断裂时的延伸率A,和可能时材料的抗拉强度R应满足:——对于连接件应满足以下条件:A≥12,并当12≤A<20时,RA≥10500。——对于其它零件,至少满足以下两个要求中的一个:对使用过的零件:A≥20在这种情况下,零件的使用应不改变任何力学性能例如降低零件的安全性。对新零件,RA≥10500,同时A≥14。以上表达式中抗拉强度的单位是MPa,断裂时的延伸率的单位是%,试验应按照MC1200规定的拉伸试验进行。b)另外,焊接用不锈钢的抗拉强度不得超过800MPa,其它钢种不得超过700MPa。M122经消除应力热处理的钢当M300章的总则或采购技术规范规定,验收前要考虑零件在制造过程中所经受的热处理时,制造商在某些情况下,可对2、3级设备的零件和制品所用的材料,仅在性能热处理后检查其力学性能。制造商的这种情况须通过报告书予以证实,该报告书须证明由于进行了消除应力热处理引起力学性能降低的情况,并必须证明在确定许用应力时,已考虑到这种性能的降低。M123试料保管剩余试块及用于验收的试样必须由供货商予以保管,并从零件验收之日起至少保管12个月。这些规定适用于零件采购技术规范所规定的零件,且对于制品采购技术规范限定的制品,也建议采用这些规定。M130残留元素a)在进行比验证规定元素含量的分析更为全面的补充化学分析时,其结果须显示的仅是试样通常的残余元素含量,而不是规定元素的含量。通常,由于硼对可焊性不利。因而规定奥氏体不锈钢中不加硼。浇包样品分析中的残余硼含量都不得超过0.0010%。即使在采购技术规范中没有规定测定硼的含量,也必须在化学分析的报告中注明硼的含量。b)上述a)项第一段涉及的元素如下:1)同反应堆冷却剂相接触的材料有:——铅、汞、硫、磷、锌、铬、锡、锑、铋、砷、铜、稀土元素(铈、镧)。2)与二回路相接触的材料有:——低熔点元素及其化合物、特别是铅、汞、砷、硫。M140制品和车间的技术鉴定M141适用范围M140的规定适用于零件采购技术规范所规定的所有以下零件及制品:——反应堆压力容器:顶盖;顶盖法兰;筒体法兰;管嘴座;筒体;过渡段;底封头;进口管嘴;出口管嘴。——蒸汽发生器:椭圆形顶盖;圆柱形筒体;锥形筒体;管板;蒸汽发生器管;过渡段;支撑环;分配板。——稳压器:顶盖;圆柱形筒体;底封头。——反应堆冷却剂泵:壳体;主法兰;电动机机座(该机座为承压设备的一个部件时),泵轴;电机连接套筒;环绕管;电机轴;飞轮。——一次侧冷却剂管道:管道;弯头;安注管斜接头。——压力波动管路:管路。——阀门:公称直径大于200mm的1级设备用阀门或锻造阀体;蒸汽闸阀阀体;蒸汽发生器供水管道调整阀阀体。——反应堆堆内构件:堆芯支撑件;密封环;上部支撑板。——主蒸汽供应系统:无缝钢管。M142慨述在使用指定车间按规定的生产工艺所制造的某种制品前,须进行下述评定:——制品的技术鉴定;——车间资格评定。制品鉴定按M143的规定进行,以保证预期的适用程度,并保证操作验收及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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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代表性。然后根据采购技术规范中规定的一系列“验收试验”采购制品。只要符合M144的规定,则在同一公司里更换车间可不再要求作制品技术鉴定。M143产品或部件的鉴定M143.1适用范围本鉴定用以检查按规定的程序制造的制品或零件,对生产操作和使用条件将具有满意的性能。鉴定过程中可弄清其特性,尤其是特殊性及可试验性。M143.2鉴定报告M141所述的零件或制品,在采购之前必须作出鉴定报告,报告中须写明下列要求的所有要素与资料。该报告必须由制品供应商提出,并包括下述文件:——制造程序(见M143.5);——核查制品或零件性能的试验规程(见M143.6);——试验结果。注:对具有按类似程序制造类似零件经验的供货商,性能验证试验程序可以按比例缩减,其鉴定报告可以用以前制作的存档资料予以补充。M143.3鉴定的有效性制品鉴定报告必须明确下述内容。改变任何一个认为足以影响鉴定的系数或参数时,须通知供应商,并须对这一改变的可能后果作出评价。根据评价结果,作出以下不同决定:——鉴定继续有效;——进行补充试验后,鉴定继续有效;——制品或零件必须予以鉴定或重新鉴定。M143.4材料牌号承包商或制造商一般根据设计准则确定材料牌号,设计准则要考虑尺寸大小,加工制造(可焊性)和使用条件(腐蚀、辐射等)。M143.5制造程序根据承包商确定的范围,供应商认为能直接影响制造质量的“主要”参数,必须规定并列入制造程序。至少考虑以下在a)、b)、c)、d)、和e)节规定的几点。在某种特殊情况下,采用这些规定会遇到困难时,他们应被告知并相应地修改制造程序。此外,供应商会感到需要在制造程序中规定一些特殊要求(检验和/或控制程序),以保证制品的质量或适应性,特别是保证没有裂纹、偏析裂纹等缺陷存在。a)锻件:——原材料;——熔炼工艺;——要求达到的化学成分;——钢锭的重量(及类型);——头尾切除的最小百分率;——零件在钢锭中的位置;——按时间先后排列的各个工序;●冶炼工艺;●锻造;●机加工;●热处理;●取样;●无损检验。——每次锻造后的零件外形尺寸图,包括按M380确定的锻造比或总缩小比;——零件锻造毛坯外形图、热处理外形图和交货外形图;——中间热处理和最终热处理(性能热处理※);——验收试验和试料在零件上的位置;——试料上截取试样的位置图。b)铸件——原材料和型砂;——熔炼工艺;——要求达到的化学成分;——铸造工艺;——验收试验用试料截取方法和试样截取方向;——按时间先后排列的各个工序;●铸模烘干、熔炼工艺;●浇注和脱模;●修补;●机加工;●热处理;●试料截取;●无损检验。——零件铸造毛坯外形图、热处理外形图和交货外形图;——中间热处理和最终热处理(性能热处理※)——试料上截取试样的位置图。c)板材——原材料;——熔炼工艺;——要求达到的化学成分;——钢锭的重量(及类型);——头尾切除的最小百分率;——板材在钢锭中的位置及取向,特别是相对钢锭轴线的最终轧制方向;——按时间先后排列的各个工序;●冶炼工艺;●粗轧;●轧制;●热处理;●试样截取;●无损检验。——主要轧制方向的标志;——中间热处理和最终热处理(性能热处理※)——验收试验用试料的位置;——试料上截取试样的位置图d)管材——原材料;——熔炼工艺;——要求达到的化学成分;——钢锭的重量(及类型);——头尾切除的最小百分率;——板材在钢锭中的位置及取向,特别是相对钢锭轴线的最终轧制方向;——按时间先后排列的各个工序;●冶炼工艺(若重熔炼,包括钢锭性能“应该是钢包精练”);●锻造或热轧,棒坯剥皮;·机加工;·冲孔(有时);·挤压成形(有时)·轧制或冷拔●热处理;·试样截取;·精加工(矫直、弯曲、切割、磨削、抛光、清理);●无损检验。——中间热处理和最终热处理(性能热处理※)——截取试料和试样的位置图。注:见热交换器管的特殊情况(见M170)。e)制品的其它类型:圆材或扁材根据制造工艺采用a)、b)、c)或d)节。M143.6制品性能检验根据上述要点,必须对制品进行检验和测定,以便:——验证制品的内部质量;——评定制品的化学成分和力学性能的均匀程度;——仔细研究制造程序中特别注明的特殊区域。必要时,获得这些区域材料性能的有效数据;——保证验证试验具有代表性(就零件而言),以便使无损检验方法适应零件形状和适应这种制造工艺所引起的缺陷类型。注:a)制品的加工性能按RCC—M其它各卷评定;——可焊性,见第Ⅳ卷S1200—S3000;——成形,见第Ⅴ卷F4120;对于这些特性测定的重要数据,可参见工业技术资料,以及参照采用其它同类制品的资料,在此情况下,必须证明这些参照资料的有效性。b)就铸件而言,样件(见M160)是零件鉴定的一个要素,该样件可用于检验制品的性能。c)热交换器管材则在按M170确定的预制批上进行制品性能检验。M143.7验收试验收集到数据以后,可以确定:——验收试验的检验用以证明制品质量的稳定性;——检验准则应考虑到制造中的偶然事故,实际要求及最佳经济效益。必须正确认识制品鉴定与其验收要求之间的关系。鉴定检验可以用于不同采购技术规范原先规定的验收试验。M144车间的资格鉴定M144.1适用范围鉴定的目的中要证实供货商有足够的能力制造出符合设备技术规格书及验收试验准则的制品(必要时鉴定制造工艺)。M144.2资格鉴定报告制造M141规定的零件或制品的车间,在供货前必须提供鉴定报告。该报告必须由零件或制品的供货商提供,且报告中须提出以下数据或资料的详细说明。M144.3鉴定的有效性在供货商的鉴定报告中必须论述以下各小节的范围和内容。对影响鉴定的参数或该鉴定的有关制品有所更改,应对其可能造成的后果作出估计。供货商报告中的论述结果必须是下述结论之一:——鉴定继续有效或延期;——进行一定数量的补充检验后,鉴定继续有效或延期;——车间必须鉴定或重新鉴定。M144.4设备车间必须具备符合要求的设备。必须提供下述设备的使用说明(包括所在位置的说明)。——炼钢和成形用的主要设备;——热处理设备;——破坏性试验设备和无损检验设备;——化学分析和金相研究的主要设备。如果供货商的车间不具备相应的热处理设备或检验设备,供货必须在鉴定报告注明分包商从事这些活动具备的条件,并必须提供有关使用方面的资料。M144.5人员和编制所有人员须具有必要的技能和资格。人员一般归属于车间。M144.6生产经验a)生产对每一种熔炼工艺和制品的加工过程须提供以下资料:——每种类型牌号(或钢种)能供给的吨位;——制品的外形和/或允许的尺寸(重量、厚度、长度等);——新产品的主要用户和主要用途;——通常使用的技术规范类型(规范、标准、规则等);要使供货商制造的产品(必要时经过鉴定)尽量同其总体产品及其同类型产品(牌号、尺寸、成形方法)相似。b)开发条件必须以下述方式指出影响供货的现行或预期进行的开发工作:——开发条件简介;——牌号的研究与开发;——出版物。注:有关焊接工序参照第Ⅳ卷S6000对评定的要求。M150热处理热处理必须按照F8000的规定进行。注:如果采购技术规范规定必须将热电偶放置在制品或部件上,且采购技术规定采用F8140,仅在此情况下,则可不采用本规则。M151模拟热处理当采购技术规范规定的验收程序,必须考虑到零件在以后的制造加工中所经受的热处理时,从随后进行性能热处理的零件上截取的试块必须要经受模拟热处理。如果在采购技术规范中没有规定进行模拟热处理的程序,承包商须向制品或零件的供应商提供该程序。需要时这些程序须列入制造程序。当模拟性能热处理或消除应力热处理时,还必须满足下列要求。M151.1模拟热处理当在设备技术规格书中规定的模拟热处理,包括回火时其最低保温温度必须精确到±5℃。M151.2模拟消除应力热处理模拟消除应力热处理,必须考虑到零件在以后加工制造中实际要经受的全部消除应力热处理。该热处理的特征如下,尤其是:——额定保温温度(精确到±5℃)必须是:其相应的温度区间要于制造过程中审定的最大区间一致;——保温时间必须至少是制造过程中实际进行的各个热处理的保温时间总和的80%。该保温时间须考虑到制造过程中可能要作补充热处理的时间。在温度超过400℃时的加热和冷却速率必须符合S7544d)的规定。M160样件M161目的和定义样件的主要目的是按某一批铸件产品进行选择制造方法的试验。因此样件必须经受:——无损检验和最终的破坏性试验,要对零件进行整体检验,以保证无不可验收的缺陷;——外观检验(目检、液体渗透或磁粉检验)须按相应的采购技术规范进行。如果供货商以前从未制造过这种零件,则按给定的制造程序(见M164)所制造的第一个零件就认为是样件。如果供应商过去在车间内制造过同样的零件,且其制造方法也相同,无损检验或破坏性试验又能查明零件各部位都能满足要求时,则供应商可建议不制造样件。对不受M140限制的少量铸件订货,供应商可不生产样件,但在按合同验收阶段,除按采购技术规范规定检验外,要对设计零件(按M163准则)进行100%射线检查。M162适用范围——按制品采购技术规范制造供货铸件时,必须制造样件。——按零件采购技术规范采购时,把制造的第一个零件作为样件。该样件是鉴定的一个要素之一。(M140)。只有材料的制造商,一般地说也就是承包商,对于与M140有关的零件,分析其样件的检验结果后,才能开始制造成批的零件。M163样件的检验条件M163.1内部缺陷检验在补焊前进行无损检验。内部缺陷检验主要采用射线照相检验。在该项检验前,应使铸件表面无缺陷(例如浇注口、冒口……),并按供货外形图去除加强部分。此外,最后需在制造厂对全部表面都将进行机加工的样件应征得制造厂同意,在铸造车间尽量粗加工到接近最后尺寸。去除外观检验探测到的缺陷。在这种情况下,去除缺陷的深度应限制在缺陷处壁厚的5%,即使不能完全去除缺陷,该处的去除深度也不应超过10mm。然而,由于清除缺陷造成壁厚减小的最大量为:——壁厚20—60mm时,为3mm;——壁厚20mm或小于20mm时为2mm。缺陷打磨区须平滑过渡到邻近表面,以便不妨碍射线照相检验的判断。在不可能用射线照相对整个零件体积进行检验时,射线照相的最小区域应如MC3240图示。在此情况下,可考虑用超声波进行补充检验。这些检验原则上按MC3000和MC2000的规定进行。然而供货商可采用不同措施,以扩大检验区域。当无损检验不能有效地检验整个体积,或不能确切断定样件质量时,可进行破坏性试验。须绘制标有采用不同检验方法的零件图,并将该图交给制造商和承包商保管。可记录的条件及验收准则a)射线照相检验不得有热裂纹、裂缝、芯撑残片和冷铁残片等缺陷存在。由AFNOR标准NF04—160规定的可适用的验收准则如下:——焊缝边缘:按1级严重程度;——零件的其余部分;1级设备:按2级严重程度;2级设备:管嘴按2级严重程度,零件的其余部分按3级严重程度;3级设备:按3级严重程度。——铸件的特殊情况,当其壁厚小于或等于25.4mm时,用石蜡精密铸造。表Ⅰ给出了适用的准则和按ASME192标准规定的参考底片,以及参考底片与上述严重程度的关系。注意:当出现不连续的若干类型缺陷时,其程度等于选择的每种类型显示的允许最严重程度的值,须判定该铸件不可验收。b)超声波检验以下情况必须作为可记录条件:——所有大于或等于参照曲线50%的底面回波衰减幅度的显示值;——所有底面回波衰减幅度大于18dB的区域;——底面回波衰减幅度大于参照曲线高度,且其表面积大于或等于100mm2的显示值。c)样件的判断(由内部缺陷检验探测的缺陷)1)缺陷超过规定标准,但是一种数量不多且是偶然产生的缺陷(如夹砂),因此不能否定该铸造方法;2)缺陷超过规定标准,并是一种直接与铸造方法有关的缺陷(浇注不良引起的缩孔或凝固裂缝等)。必须改进铸造方法,重新制作样件,并在改进样件的全部相关区域检查其改进的有效性。如果检验的结果是满意的,该样件的记录要特别注意,须包括第1和第2样件的检验结果;如若不然,还将需要一个新的样件。3)在有许多缺陷超过规定标准的情况下(偶然的或/和铸造方法有关),重要的是必须选择铸造方法,这必然导致精心制作新样件(100%体积检验),并进行必要次数的重复操作。样件的检验结果记入由供货商编的记录卡中,并由零件的制造商和承包商保管。特别要注意,该记录卡中有一注明射线照相源与底片的位置图,以供零件检验时参考。M163.2外观检验(目检、液体渗透或磁粉检验)体积检验后,铸造厂可向零件制造厂建议,经修理后样件可考虑作为产品零件(在这种情况下,样件须按产品零件 采购合同 采购合同下载采购合同模板下载简易采购合同下载采购合同范本免费下载下载农副产品采购合同 文件的要求修补和检验)。a)阶段、范围、检验条件和准则见采购技术规范(或M360):外观检验——表面缺陷。b)对样件的判断如果外观检验显示的缺陷会导致大的修补,才能恢复到原来状态,这需要在样件记录卡中说明。外观检验以后,经过若干大的修补工作可能会使样件报废。M164有效范围限定样件有效范围的主要因素至少有:——铸件图;——铸造车间;——材料牌号;——炼钢工艺;——按冒口分布图确定铸造工艺;——面砂类型。在采购过程中或在新的采购中要改变任一参数时,通常可由零件制造商和与M140有关的零件承包商要求重新审查存档资料,并可要求制造一个新样件。对制品零件,有影响一炉料的偏差(外观检验和内部缺陷检验后,有不可接受的缺陷)都要经过仔细分析,它可能使样件报废。在这种情况下,制造商(或按M140制造的零件承包商)都需要重新检验样件记录和制品零件的检验条件。这可能引起下述结果:——制造方法作废;——如果样件的记录适用,则可根据适用的采购技术规范,补充无损检验。M170热交换器管的管材预制批M170.1定义和目的预制批是由任意限量管材所组成。其制造条件与工业钢管的制造条件相同。该限量钢管的生产应有可能:——规定实际制造条件和参数,制订预制批实施程序(见M170.5)中要求的无损检验方法,并注明达到质量等级遇到的困难;——评定由制造程序、材料种类、或制品尺寸特性引起的特有类型缺陷,以便建立缺陷一览表(M170.6);——在上述结果的基础上制订一批工业钢管的加工程序(见M170.5)。M170.2预制批验证报告首先,按M170规定试制预制批钢管的验证报告必须包括:——制造程序(见M170.5)。——缺陷一览表(见M170.6)。预制批验证报告及其相关文件应由供应商完成。制造商考虑要改变制造程序中的一个基本参数时必须得到承包商的认可。在制造商和承包商的地区代表尚未认可预制批的验证报告之前,不应开始一批管材的制造(定货单中包括的)见M140。M170.3范围以下情况必须制作预制批:——制造商根据RCC—M规则第一次生产该类型产品;——制造商考虑要改变以前工业制造中使用的制造程序中的一个基本参数时;制造商若能提供以前进行过的预制批鉴定报告,或以往制造相同制品的试验结果,只要所有涉及到的试验结果能满足预制批的要求,并该报告附有相应的制造程序,则可以不进行预制批的制作。M170.4预制批实施条件制造商在预制批投产前须制订:——符合M170.5规定的制造程序;——半成品的采购技术规范;——无损检验文件。预制批的数量应不少于50根。试制管批投产后,首批应根据相应技术规范对所有产品进行首批认可试验。M170.5制造程序在试制前供应商应制订一个包括以下内容的制造程序:——熔炼工艺;——所用钢锭的重量和类型;——钢锭头部和底部切舍量;——按时间顺序的不同变化阶段(注意直径和壁厚);——热处理(包括预先清洁方法);——精加工(精整,弯曲,磨削,抛光,除油,清洁等等);——认可试验试样取样部位;——取样;——无损检验相应试验程序的选择,调整和采用的验收界限。热处理、试样采集和无损检验按预定时间顺序进行。M170.6缺陷一览表外观检查或无损检查(目检、超声波、涡流等)中,在管材上检查到的缺陷,必须在实验室进一步检验,以确定其性质及尺寸。上述情况也适用于以下方面,尤其是:——目检中测到的表面缺陷,对每种类型缺陷至少进行一次详细检验;——对超声波或涡流检查到的缺陷,其检验必须包括两个方面:●其响应接近但低于验收准则的缺陷;●其响应高于但接近验收准则的缺陷。检验的结果记录于缺陷一览表,其中每个缺陷须具备:——可见缺陷的照片;——超声波或涡流检查时,测出缺陷的类型,包括标定方式及相应的信号记录;——具有痕迹放大的相应宏观或微观断面照片;——缺陷的长度;——缺陷的性质。通过该缺陷一览表应有可能:——说明使用的检查方法及采用的尺度,根据质量准则可以测定不能验收的缺陷方向、形状和尺寸,尤其是深度超过厚度的10%,但不超过0.20mm的缺陷;——确定适用于批量生产的超声波和涡流检验的选择准则。对目检中测得的并按上述条文进行分析的缺陷,制造商须制造一套剖面样品,其上具有可允许保留的缺陷,以及允许进行修补的缺陷,以建立一个管材生产检验中判断缺陷的可靠依据。在生产中发现有不同于预制批检验中测得的缺陷,其信号或形态接近于报废界限者,须逐渐补加到缺陷一览表及样管中。M170.7预制批有效范围决定预制批有效范围的因素至少有:——材料牌号;——钢管的直径和厚度;——最终热处理实施参数;——制订制造程序中涉及的各种参数,以及力学性能和完好性的各种主要参数。——无损检验参数。试制管批的任何偏离,包括所有顺序(表面或体积检验后不可接受的缺陷)应进行详细分析,其可能导致整个预制批验证有效性的确认。如果发生这种情况,制造商(或接受蒸汽发生器热交换管合同者)应反复检查预制批试制炎症报告和预制批试验条件。例如,有时会导致制造程序的修正。表I 严重程度 1 2 3 缺陷厚度(mm) e≤6.4 6.4<e≤12.7 12.7<e≤25.4 e≤6.4 6.4<e≤12.7 12.7<e≤25.4 e≤6.4 6.4<e≤12.7 12.7<e≤25.4 气泡 3 3 3 4 4 4 5 5 5 缩孔(1) 1 1 2 2 2 3 3 3 3 疏松(缩孔) 2 1 2 3 2 3 4 3 4 枝晶状缩孔 2 2 2 3 3 3 4 4 4 丝状缩孔(1) 0(2) 0(2) 1 0(2) 0(2) 1 0(2) 1 2 较少密集夹杂物多密集夹杂物 3 4 3 4 5 4 5 6 5 按实际情况确定 冷疤再生全部裂纹缺肉 0(2)注:(1)19mm图片应于三个厚度范围(2)0:无缺陷M200钢和合金M220奥氏体不锈钢除在专用的采购技术规范中有特殊规定外,本章的规定均适用于零件或制品。总则所有18—8型铬镍奥氏体或奥氏体—铁素体不锈钢,包括18—8加钼类型不锈钢,均选自AUTAAS规范※所规定的属于常用不锈钢的有关钢种(表Ⅰ、Ⅱ、Ⅲ、Ⅳ)。※AUTAAS规范系由特殊钢及特殊合金用户协会出版;4:rueGalilee,75016Paris。不同用途的制品的特定技术规范,必须参照一个或一个以上AUTAAS规范,其目录列于表Ⅰ。必要时考虑到包括本章的要求,对这些规范必须作相应的修改或详细的补充。对各种特殊的锻件或铸件必须制订专用的技术规范。M221牌号—化学成分M221.1钢的牌号根据化学成分而定(AUTAAS规范No.101)。化学成分的要求列于表Ⅱ。M221.2与堆内冷却剂接触的所有零件,其钴、铌和钽的含量限定为:Co≤0.20%,Nb+Ta≤0.15钢中不加铌时,为了便于化学分析,可以用Nb+Ta≤0.15%代替Ta≤0.15%。通常不允许加硼,,因该元素对可焊性不利。然而钢厂为了改善钢的热加工性而需加硼时,其含量不得超过0.0015%,且分析的硼含量必须列入试验报告。M221.3化学成分的百分数额须用于制品分析。然而除下述成分含量必须在制品分析中予以验证外,其余只须在浇包分析时达到要求。——碳最高含量;——铬、镍和钼最低含量;——钛、铌或铌+钽最低或最高含量;——钴和钽最高含量;——硼的最高含量。M221.4当首先考虑钢的耐腐蚀性能时(1),设备技术规格书可规定下述更严格的要求:——硫的最高含量:S≤0.020%;——磷最高含量:P≤0.030%;——无钼18—10型钢的铬最低含量:Cr≥18.00%;——加钼2.5%的18—10型钢的铬最低含量:Cr≥17.00%。(1)耐腐蚀性能不应与抗晶间腐蚀敏感性混同。M222熔炼工艺——制品处理M222.1除另有规定外,本章所述奥氏体不锈钢均用电弧炉或感应炉熔炼。M222.2在制造末期,制品须经1050~1150℃下的固溶热处理。如无其它规定,固溶热处理为钢的交货状态。如果规范上有规定,棒材和型材可经冷变形硬化处理。薄板也如此。No.702钢均以冷变形状态交货。M222.3未经冷变形而不用于热加工的厚度小于或等于3mm的薄钢板,最好采用:冷轧、固溶热处理,去除氧化皮,钝化、及冷(轧)精整工序。M223化学分析钢厂必须提供一份具有确定钢化学成分浇包分析结果证书。订货单中一般规定制品化学成分,1级设备是必须遵循的。它的主要作用是验证在M221.3和M221.4中规定的要求能得到满足。M224加速晶间腐蚀试验M224.1如果要求进行加速晶间腐蚀试验时,必须按MC1310规范规定的要求进行。当钢包分析中碳含量如下时,应进行加速晶间腐蚀试验:——奥氏体不锈钢碳含量超过0.030%时;——控氮奥氏体不锈钢碳含量超过0.035%时;——铸件用奥氏体——铁素体不锈钢碳含量超过0.040%时。M224.2上述规范规定的敏化处理规定如下;——不含钼的铬—镍合金钢(AUTAASNo.704、711和712);敏化处理B,试样加热至700℃,然后缓冷;——含钼的铬—镍合金钢(AUTAASNo.722,731和732);敏化处理B,试样加热至725℃,然后缓冷;——Z5CN18—10钢(AUTAASNo.703);敏化处理A,试样加热至650℃,保温10分钟;——Z5CN17—12钢(AUTAASNo.721);敏化处理A,试样加热至675℃,保温10分钟;M224.3厚度3mm以下的钢板,薄板和带钢可用敏化处理C(焊接法)代替敏化处理A,如果加速晶间腐蚀试验仅针对可焊性,则焊接后不进行热处理(参见M225)。M225可焊性M225.1含钼或不含钼18—8型奥氏体,或奥氏体—铁素体不锈钢具有良好的可焊性。由于焊接温度可使钢材对晶间腐蚀产生敏感,如果与焊缝相接触的液体会引起必须考虑的晶间腐蚀时,则普通18—8型不锈钢在焊接后,必须进行固溶热处理。M225.2考虑产生晶间腐蚀的危险性、下述钢种不论其厚度如何,都视作可焊而不须焊后热处理:——No.704和722超低碳18—10型钢;——No.711,712,731和732加钛或铌稳定的18—10型钢。碳、钛、铌的含量及铬的最低含量按M221规定,并在缓慢敏化处理(按AUTAASNo.121规范作B敏化处理)后进行加速晶间腐蚀试验,作为焊接时防止晶间腐蚀敏感金属的一种保护措施。M225.3考虑到产生晶间腐蚀的危险性,No.703和721低碳18—10型不锈钢视作可焊钢,在下述条件下可不进行焊后热处理。——电阻焊(点焊、插销焊等);——用以下方法焊接厚度不超过3mm的钢板、薄板或钢管:●用加或不加填充金属的钨惰性气体保护焊(TIG)或惰性气体保护电弧焊(MIG);●允许两道焊缝相交,但绝不能加高焊缝金属。符合M221规定的碳含量和最低含铬量,可作为在焊接时防止对产生晶间腐蚀敏感金属的一种保护。此外,还可规定,对厚度不超过3mm的制品(M1310),经短暂的敏化处理[按AUTAASNo.121规范规定,作A处理],或C(焊接法)处理后,进行加速晶间腐蚀试验。M225.4厚度超过了3mm未经焊后热处理的No.703和No.721低碳18—10型不锈钢,由于对晶间腐蚀的敏感性可视作不可焊,但当由于可能引起晶间腐蚀的一种或多种液体与焊缝接触时,则需要予以充分注意这种因素。M226力学性能M226.1总则M226.1.1在相应的AUTAAS规范中规定了钢棒、钢板、薄板、钢带及钢管的力学性能规定值。横截面不超过6400mm2纵向锻造的零件和半成品锻件,其力学性能规定值采用钢棒的力学性能规定值。其它锻件(如圆盘、环形锻件、厚壁钢管、复杂形状锻件等)及铸件的力学性能规定值和试样的截取方法,由单独的规范予以规定。表Ⅲ列出了制订这些规范时所需的基本力学性能值。M226.1.2用于制造承受高应力的机械零件或承压部件的不锈钢,须规定室温残余伸长0.2%的最低屈服强度,并在工厂实验中予以验证(参见表Ⅲ)。M226.1.3奥氏体不锈钢经固溶热处理后的力学性能相当于充分退火后的力学性能(断后高伸长率及高冲击值,屈服强度最低)。如在850℃下进行长时间退火,这一类的退火处理会改善某些钢的机械强度。当进行这一类处理时,要注意到这一类钢的显微组织中经常含有一定比例的铁素体。因此这类钢在800~950℃下保温,会由于金相组织出现σ相而易变脆。若是这种情况,则必须进行冲击试验。冲击值的最低值不得低于60J。M226.2高温下的力学性能——要求在300℃或350℃温度下残余伸长0.2%的屈服强度最低值,——要求在300℃或350℃温度下的抗拉强度最低值。如果使用温度超过250℃,这些性能可以在工厂试验中予以验证。在此情况下,不论有无规定,须记下残余伸长0.2%的屈服强度和抗拉强度,并列入试验报告。M226.2.2表Ⅳ列出了最高使用温度350℃下的最低屈服强度值,可用于制订技术规范时参考。M227铸件M227.1采购技术规范中给定的化学成分规定值,必须符合M221的通用条款和表Ⅱ的规定,并要符合以下的规定:——最高铬和硅的含量为:Cr≤21.00%,Si≤1.50%;——M221.4规定的铬最低含量为不含钼18—10型钢,Cr≥18.00%;含钼2.50%的18—10型钢,Cr≥17.00。M227.2由于在铸件上作加速晶间腐蚀试验是困难的,所以仅在特殊情况下才规定进行这种试验。在其它情况下,如果工厂化学分析和检查化学分析结果中的碳、铬和钼的含量均能符合采购技术规范的规定,且加铌稳定的铸钢件,其含铌量满足Nb≥10%C条件者,采购技术规范应不规定进行任何加速晶间腐蚀试验(除作为参考资料用外)。M227.3通过将镍含量降低到表Ⅱ规定的极限以下,使得到能改善力学性能和奥氏体—铁素体组织的钢种。但只有将铁素体含量已限制在合理范围内,并验证了在加工过程(焊接影响区)中及在使用条件下(最高使用温度及寿命)不变脆,才允许使用这种钢种。M227.4奥氏体不锈钢铸件必须用电炉熔炼工艺。M227.5采购技术规范根据材料厚度和零件尺寸大小,规定各种制品和零件的最低力学性能值。对低碳18—10型和含钼2.50%的低碳18—10型,厚度不超过50mm铸钢制件,其常用力学性能值规定如下:Rm≥480MPa,Rp0.2≥210MPa;A≥35%,平均KV≥80J。M227.6本章的通用条款也适用于奥氏体不锈钢铸件,有关的铸钢件通用规定也适用于此。M228采购技术规范M228.1内容在上述规定的范围内,供货商必须注明:——选用的化学成分;——交货件的热处理;——根据可焊性要求须作的加速晶间腐蚀试验;——室温下力学性能;——M228.2采购技术规范对于轧制品,当应用本章提出的规定(M225.4)中,碰到由于零件相对厚度原因引起的困难时,则必须采用稳定化不锈钢,以便至少能获得等于No.703或721低碳不锈钢的力学性能,以及焊接后不经适当热处理的抗晶间腐蚀性能。在这种情况下允许使用无钼或含钼超低碳18—10型Cr—Ni钢,其化学成分列于下表。其碳含量在该章没有详细说明,考虑到平均铬含量的增加及很精确的成分限量,这些钢的碳含量允许超过本章规定的上限,即0.030%。 钢种 C% Si% Mn% Cr% Ni% Mo% N% 18—10型控制氮含量的Z2CN19—10钢 ≤0.035 ≤1.00 ≤2.00 18.50~20.00 9.00~10.00 ≤0.080 含钼的18—10型控制氮含量的Z2CND18—12钢 ≤0.035 ≤1.00 ≤2.00 17.00~18.20 11.00~12.50 2.25~2.75 ≤0.080对于生产这些钢中任一种钢的钢厂,必须进行资格鉴定。将无钼钢的试样加热到700℃,和将含钼钢的试样加热到725℃,经B敏化处理以及缓冷后,按AUTAASNo.121规范进行加速晶间腐蚀试验。从截面为500mm2的圆棒上测得这些钢的室温基本力学性能列于下表: 钢种 Rp0.2(MPa) Rm(MPa) A%≥ KV(J) 控制氮含量的Z2CN19—10钢 210 540 45 60 含钼的18—10型控制氮含量的Z2CND18—12钢 230 540 40 60下表列举了采购技术规范中使用温度为350℃的最低屈服强度值。 钢种 350℃下的Rp0.2(MPa)(1) 18—10型控制氮含量的Z2CN19—10钢 125 含钼的18—10型控制氮含量的Z2CND17—12钢 135 (1)在圆截面为500mm2上测得。表Ⅰ奥氏体不锈钢的AUTAAS规范 AUTAAS规范编号 适用范围 101 化学成分 111.1 钢棒力学性能 111.2 钢板、薄板、钢带的力学性能 111.3 钢板的采购技术规范 111.4 冷轧钢带和薄钢板的采购技术规范 111.5 钢棒的采购技术规范 201 高、低压流体管道的轧制、焊接、冷拔薄壁管的采购技术规范 202 高、低压流体管道的轧制、焊接、非冷拔薄壁管的采购技术规范 211 热交换器和冷凝器的冷拔无缝薄壁管的采购技术规范 212 热交换器和冷凝器的轧制、焊接和冷拔薄壁管的采购技术规范 213 热交换器和冷凝器的轧制、焊接和非冷拔薄壁管的采购技术规范 121 18—10型铬—镍奥氏体不锈钢的加速晶间腐蚀试验 141 钢板、薄钢板和钢带的表面精整表Ⅱ 奥氏体不锈钢的化学成分 AUTAAS规范编号 钢种 AFNOR牌号 主要元素和杂质含量范围(%) A、I、S、I钢号 C≤ Cr(2) Ni Mo Ti Nb(1) Si≤ Mn≤ S≤ P≤ Cu≤ 不含钼的铬—镍奥氏体不锈钢 701 18—10钢 Z12CN18—09 0.15 17~20 8~11 1 2 0.03 0.04 1 302 702 18—10钢冷作硬化钢 Z12CN18—07 0.15 17~19 6.5~8.5 1 2 0.03 0.04 0.5 301 703 低碳18—10钢 Z12CN18—10 0.06 17~20 9~12 1 2 0.03 0.04 1 304 704 超低碳18—10钢 Z12CN18—10 0.03 17~20 9~12 1 2 0.03 0.04 1 304L 711 钛稳定化18—10钢 Z12CNT18—11 0.10 17~20 9~13 ≥5C≤0.75 1 2 0.03 0.04 1 321 712 铌稳定化18—10钢 Z12CNNb18—11 0.10 17~20 9~13 ≥8C≤10.10 1 2 0.03 0.04 1 347 含钼的铬—镍奥氏体不锈钢 721 含钼2.5%的低碳18—10钢 Z5CND17—012 0.07 16~19 10~14 2.25~3 1 2 0.03 0.04 1 316 722 含钼2.5%的超低碳18—10钢 Z2CND17—12 0.03 16~19 10~14 2.25~3 1 2 0.03 0.04 1 316L 731 钛稳定化含钼2.5%的18—10钢 Z8CNDT18—12 0.10 16~20 10~14 2.25~3 ≥5C≤0.75 1 2 0.03 0.04 1 732 铌稳定化含钼2.5%的18—10钢 Z8CNDNb18—012 0.10 16~20 10~14 2.25~3 >8C≤1.0 1 2 0.03 0.04 1 (1)可用钽代替部分铌,但Nb+Ta≥10C。(2)铸件的最高含铬量为21%,最高含硅量为1.5%(见6.1.5)。表Ⅲ奥氏体不锈钢制品交货状态——基本力学性能 钢种 AFNOR牌号 参考热处理或交货状态 截面积500mm2圆钢的力学性能 E(1)≥Kg/cm2 RKg/cm2 A(%)≥ KU(J)≥ 180°弯曲试验(1) 硬度HB ≥ ≤ 18—10钢 Z12CN18—09 1050~1150℃水或油淬(3) 22 55 40 60 两边弯至贴合 126~196 冷作硬化后高强度18—8钢力学性能 Z12CN18—07 同上冷变形25%冷变形50% 255075 6080100 100120 4030(4)18(4) 503030 两边弯至贴合弯至两边距3e(4)弯至两边距3e(4) ~22~32HRc32~37HRc 低碳1810钢 Z5CN18—10 1050~1150℃水或油淬(3) 20 50 45 80 两边弯至贴合 126~179 超低碳1810钢 Z2CN18—10 同上 17 50 45 80 两边弯至贴合 126~179 钛稳定化18—10钢 Z8CNT18—10 同上 22 55 40 70 两边弯至贴合 126~196 铌稳定化18—10钢 Z8CNNb18—11 同上 22 55 40 70 两边弯至贴合 126~196 含钼2.5%的低碳18—10钢 Z5CND17—12 同上 20 55 40 80 两边弯至贴合 126~179 含钼2.5%的超低碳18—10钢 Z2CND17—12 同上 17 50 45 80 两边弯至贴合 126~179 钛稳定化含钼2.5%的18—10钢 Z8CNDT18—12 同上 24 55 35 50 126~196 铌稳定化含钼2.5%的18—10钢 Z8CNDNb18-12 同上 24 55 35 50 两边弯至贴合 126~196(1)残余伸长0.2%条件下,屈服强度或在其能测得时的屈服点;(2)截面积最多为300mm2的圆钢;(3)厚度小于3mm的制品才可吹风快冷;(4)厚度至多为3mm的制品。表Ⅳ 350℃下的屈服强度 AUTAAS规范编号 钢种 AFNOR牌号 350℃的E0.2%(1)kg/cm2 703 低碳1810钢 Z5CN18—10 ≥12 704 超低碳1810钢 Z2CN18—10 ≥10 711 钛稳定化18—10钢 Z8CNT18—10 ≥14 712 铌稳定化18—10钢 Z8C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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