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生物多样性论文保护生物多样性论文: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环境理论解析

生物多样性论文保护生物多样性论文: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环境理论解析

举报
开通vip

生物多样性论文保护生物多样性论文: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环境理论解析地理教育资料:如何在地质地形图上判断地质结构——由一道地理题引发的思考 生物多样性论文保护生物多样性论文: 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环境理论解析 [摘要]现行的生物多样性概念仅仅是在生物学、生态学等自然科学角度下定义,忽略了导致生物多样性危机的人类发生论机制,其认识论根源在于“人与自然的二分法”。本文从人与自然依存和作用关系综合研究的理论即环境理论层面界定生物多样性,提出生物存活主体、特属主体的新概念,以及保护生物多样性本质就在于保护生物存活主体包括人类与其他生物的生态机制的新观点。   [关键词]生物多样性;环境理论;环...

生物多样性论文保护生物多样性论文: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环境理论解析
地理教育资料:如何在地质地形图上判断地质结构——由一道地理 快递公司问题件快递公司问题件货款处理关于圆的周长面积重点题型关于解方程组的题及答案关于南海问题 引发的思考 生物多样性论文保护生物多样性论文: 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环境理论解析 [摘要]现行的生物多样性概念仅仅是在生物学、生态学等自然科学角度下定义,忽略了导致生物多样性危机的人类发生论 机制 综治信访维稳工作机制反恐怖工作机制企业员工晋升机制公司员工晋升机制员工晋升机制图 ,其认识论根源在于“人与自然的二分法”。本文从人与自然依存和作用关系综合研究的理论即环境理论层面界定生物多样性,提出生物存活主体、特属主体的新概念,以及保护生物多样性本质就在于保护生物存活主体包括人类与其他生物的生态机制的新观点。   [关键词]生物多样性;环境理论;环境伦理;环境科学  一、生物多样性保护为什么成为环境理论关注的对象      生物多样性保护源于1992年在里约热内卢召开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通过的《生物多样性公约》。这个公约在世界政府间确定了生物多样性是全人类和地球上一切生机的根本价值。世界许多国家都以各自不同的方式把生物多样性保护纳入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议程,如国际《生物多样性》杂志在1993年创刊;我国1994年制定《中国21世纪议程》白皮书,成立了可持续发展研究会,把保护生物多样性作为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和对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创办了《生物多样性》杂志;国际上许多基金会和环保组织(NGOS)也都以不同的方式资助和促进生物多样性的研究工作。生物多样性保护作为自然生态稳定性和人类社会持续发展的基本观念,已成为跨世纪人类文明的重要核心概念之一,引起世人的广泛关注。然而,在学术理论研究上,生物多样性的概念界定多被限定在生物科学、生态科学等纯自然科学研究领域范围内,由此生物多样性概念的外延就仅仅局限于“基因多样性、物种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多样性”;即使在人与自然不可分割的环境科学领域,以往涉及的生物多样性概念,也仅仅是引用上述生物多样性概念,没有给出环境科学理论特有的诠释和解析。如此一来,便会带来以下几方面问题。   首先,“生物多样性”概念的提出是人类对“生物多样性危机”认识的积极成果,但是对此概念的界定却没有考虑人类因素或人类社会背景关联。生物多样性概念为什么在今天引起举世的关注?在人类产生之前有没有生物多样性?事实上,生物多样性可以界定为地球上的生命经过几十亿年发展进化的本质属性之一,外现为一切生命赖以生存的生态形态。从这个意义上说,生物多样性在人类来到地球之前就早已存在,它是自然多样性的组成部分。然而,同样一个科学事实是:自工业革命以来200多年的世界经济高速发展,人类已经对生物多样性构成了严重的威胁。仅就野生物种的加速灭绝而言,地球上每年有7.7万物种灭绝,每小时不会低于3种 (斯蒂芬•施奈德,1998:91-92)。由此可见,生物多样性概念提出的时代意义就在于:界定这个概念不能脱离“人类发生学”的背景关联。   其次,现行的生物多样性概念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含义,仍然保留着“人与自然二分”的方法论,由此生物多样性概念仅仅作为生物有机体或生态系统内在的重要属性,而忽视了人的生物属性。生物多样性保护也仅仅是保护自然荒野物种、基因和生态系统,却遮蔽或不顾人类文化属性的保护。   再次,生物多样性确立的目的在本质上是要求人类负起责任,“我们这一代人赋有一个伟大的机遇,也负有一个重大的责任。我们已经继承了最多样化的群落,这些生物一直占据着我们的星球” (Wilson,1988)。“我们的确生活在一个重要的时刻。……我们这代人将对破坏了我们已继承的大量自然财富负有责任。我们在如何利用自然资源方面的决策将决定着人类文明和地球上生物这两者的未来进化”(麦克尼利等,1991)。但是,关于生物多样性概念的界定,没有深入到人与自然有机整体关系综合研究(即环境科学理论)的层面开展基本的理论诠释和概念分析,因此,生物多样性的价值基础和环境伦理学的根据就显得不足,人类对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责任也就缺少深广的解析论证。      二、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环境理论定位      环境的概念是相对主体定义的。以人类为主体,这个主体周围的时间和空间,或物质、能量,或生态条件,就是所谓的环境。环境科学所定义的环境不能没有人类主体,但又不局限于人类主体,还可以细分为其他生物主体及其对应的环境。环境理论的出发点或基点就是主体与环境相互依存不可分割,或者说它们是一个“超级有机体”。根据这种观点,环境的主体可以是人类、动物、植物和微生物,也可以是种群、物种、生态系统和地球生物圈。由此环境科学方法论更关心的是主体与其环境的整合——人类与其环境的整合、其他生物与其环境的整合以及把前两者整合的整体与其环境的整合。相互依存是自然事物的存在方式,无论是生物个体还是集合体,包括人类在内,都在更大的生态关系中保持整体相互制约的结构联系,这是整体论的环境理论。借助这个认识视角考察和定位生物多样性,其概念定位有两个特点:一是生物多样性属于自然多样性的组成部分,在自然多样性中生物多样性与非生物多样性不可分割;二是人类多样性是生物多样性的组成部分,在生物多样性中人类多样性与其他非人类生物多样性相互依存、相互作用。因此,生物多样性界定就不仅仅局限于具体自然科学范畴,还扩展到包括人类及其文化在内的环境哲学和环境伦理学领域。 生物多样性是生物与环境形成的生态复合体以及与此相关的各种生态过程的总和,它包括自然界中所有动物、植物、微生物和它们所拥有的基因及其与环境形成的复杂的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也是自然多样性的重要组成部分。自然多样性包括生物多样性和非生物多样性。非生物多样性是指非生命地理形态、地貌形态、气候形态,温度、湿度、光通量等形态的总和。生物多样性与非生物多样性构成了纷繁多样、气象万千的地球生物圈。在地球生物圈中,生命形态和非生命形态相互依存,相互作用,构成了整个生物圈物质、能量和信息的有序流动,其中生物圈的稳态,是靠生命捕获、生命维持、生命调控的自组织系统(叶平,2004:113-114)。生物多样性保护不仅仅停留在物种、基因、生态系统这些生命组成部分的保护,而且也要从生物圈整体系统的角度,着手于非生命形态多样性与生命形态多样性的互补和整合,这样才能实现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任务。另一方面,人类的多样性表现在其生存方式的多样性上,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必须把人类影响因素与人类的多样性包括在内。当今世界,脱离自然的人与脱离人的自然同样是不真实的。   人类是自然之子,是地球进化到高级阶段的产物。在采集-狩猎社会,人类与大自然浑然一体。生物多样性呈现自然规律支配下的发展变化。生物多样性主要表现为生命存在形态的多样性。人类作为大自然生命的组成部分,与非人类生物种和非生命环境共同构成了原始形态的生物多样性存在方式。地球生物多样性生态结构及其生态过程,在生物圈生态系统稳定性的阈限内涨落波动。但是,自工业革命以来的200多年,人类学会了洞察和掌握自然规律的科学技术方法,发明了机器大工业体系,并借助科学技术的不断革命和经济的不断增长,开发荒野,建设乡村,扩大城市规模,人类需求的多样性开始压抑大自然的生物多样性。特别是进入20世纪最后25年以来,人类种群“爆炸性”增长,城市和乡村环境大规模膨胀,荒野急剧缩减,作为野生生物多样性根据地的原始荒野迅速地趋向灭绝,地球生物多样性的生态结构接近紊乱的临界点,生物圈生态系统出现严重的生态过程失调,大自然生物多样性处于严重的危机状态。   人类是经济动物,在人类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破坏地球的生物多样性,使人类与大自然进入极度紧张的状态。然而,大自然生物多样性的减少和原始荒野地的消失,也同样是人类文化多样性的重大损失。没有地球生物多样性的未来,也就没有人类子孙后代文化多样性的未来。举例说来,原本生活在黑龙江原始荒野地区的游牧民族鄂仑春人,随着原始森林和草原的消失不得不定居,被迫改变生活方式。又如原本以打鱼为生的达吾尔族人,不得不随着河流的干涸,或迁居他处谋生,或弃渔从农。   人类对自然的行为都是有目的的。以往人类对生物多样性的破坏包括非生物多样性的破坏,有急功近利、无知、缺少生态评价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其中缺少正确的哲学观念的指导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现在人们已经具有一定的环境意识,很少有人赞成“主宰”、“征服”自然的人类中心主义哲学,保护自然、尊重自然已成为一种时尚。然而,自2000年以来,在我国国有林区开展的“天然林保护工程”进展到第8个年头,已经暴露出以“生物多样性保护遮蔽下的人”为特征的忽视林区人的保护问题。这种生物多样性保护割裂对当地人的保护的行径不仅仅在我国发生,在第三世界国家特别是亚玛逊雨林的保护方面也如此。表面上看,这确实存在着“越绿的地方越穷”的问题(缺少生态补偿),但是,从环境理论的整体论视角来考察,实质上存在着把人类主体与其环境分割开来的错误认识。   从本义上说,大自然无需人类保护,即所谓的生物多样性是自然而然的“物竞天择”、“协同进化”的自然优化过程,是自然界生命演化和物种进化的历史积累的成就,是生物圈稳定性参数及变化规律的本质原因。所以,生物多样性保护从本源意义上而言,是生物圈生物多样性的自我保护功能。然而在当今生态危机形势下论及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则是针对人为因素造成的生物多样性丧失而言的生物多样性恢复和人类伦理信念、态度和行为的重建。   要真正做到生物多样性保护,就要走出“脱离大自然的人类文化多样性和脱离人类的大自然生物多样性”的研究方法论,确立人类文化多样性在大自然生物多样性之中、大自然生物多样性也在人类文化多样性之中的生态整体方法论,并以此作为研究生物多样性保护问题的认识论起点和逻辑前提。      三、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人类“主体-环境”整体论解析      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认识论,即主客体关系认识论,有两种理解。一是自然人作为主体,同非人类生物一样纳入地球“活”的生机行列,并建筑在一切生命的地球环境作为客体发生的生存认识论。二是社会人作为主体、多样性的非人类生物作为客体的人类文化发生认识论。人类这种双重主体的属性,决定了人类在与自然生物多样性结成相互依存关系时,在认识论上出现的两种不同的思维角度和认识角度,由此决定了人类保护生物多样性的思维模式、行为方式上的差异。   人类有文化属性也有生物属性,因此,人与生物多样性的关系也有两个不可分割的层面,即生物层面和文化层面。从生物层面上看,任何生物,包括动物、植物、微生物和人,作为生命共同体中的一员,是生态主体,即人与其他生命体一样构成生存状态主体,这又称作生态主体认识论。根据这种认识论,人与人之间的生态道德,应当根据人类物种与其他自然物种之间的生态稳态关系来确证,并把价值的焦点定向于生物多样性整体及过程。这是一种非人类中心主义的认识论。按照这种认识论,要求人们尊重并承认其他生命形态多样性的固有价值和持续存在下去的权利,因为人和生物都是生物多样性的构成要素,共有环境、共享资源是人与自然关系的基础。因此,承认人类的生存权利,就必须承认其他生物的生存权利。从这种观点出发,生物人与生物一起遵从自然生态规律,其价值本源不在人类,也不在某种生物,而是存在于自然生物圈的活性——生态整体支配并决定部分的关系及属性。   文化人为主体,多样性的生物为客体,人类从文化的层面审视客体的文化意义和内在价值,把客体的多样性视为文化多样性的组分,其价值是对文化的丰富和发展。这是人类中心主义的认识论。   从思考方式上看,这种以人类为参照系的理论,把发展的视野和环境伦理标准由一时一地扩展到代内代际,由局部人的利益结构扩展到人类整体利益和未来世代人的利益格局,显然是一个不小的进步。似乎存在着这样一个假设,即对未来人是好的事情,对未来其他非人类生物及其环境也是好的事情;换句话说,对未来人文化多样性保护有利的事情,对未来其他非人类生物多样性保护也是有利的。这就是说,只要考虑了人类长远利益,也就等于考虑了非人类的长远利益。这是符合所谓“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等,1997:52),即所谓的可持续发展概念。   这种发展的根基是人类利益。用人的价值实现和需要的满足来体现和落实非人类生态的固有价值,难免令人疑虑。至少在可持续发展的精练概念中没有出现其他生物物种的字样。也就是说,这种可持续发展的根本要求是发展,“人类需要和欲望的满足是发展的主要目标”(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等,1997:53)。尽管可持续发展已经考虑到“发展趋向于使生态系统简化和减少物种多样性”,但是其保护生态的理由仍然以人类需要为中轴——“动植物物种的丧失会大大地限制后代人的选择机会,所以可持续发展要求保护动植物物种”。由此我们看出,这种站在人类文化主体层面考虑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是功利主义的,也是自然工具论的。如果仅仅以此作出生物多样性的决策,其主要问题可能有以下两点。 第一,对人类长远是好的事情未必对非人类是好的。实质上,生物多样性有适应人类需要的和不适宜人类需要的区别,也存在对人类有害的生物多样性层面,以及存在着人类迄今还尚未知晓的生物多样性存在方式,甚至直到今天我们仍然难以弄清地球上到底有多少物种。这种生物多样性信息残缺,仅凭给未来人留有机会,或仅考虑未来人的利益和需要作出生物多样性保护决策,显然是不够的。   第二,违背生物多样性整体支配并决定人类部分的多样性规律。事实上,地球生物多样性不是为了人类而准备好的,人类只是生物多样性中的一员。地球整体生物多样性支配并决定作为其组成部分的有人类多样性和非人类生物的多样性,因为地球生态系统中相对人类而言可以分成两类生命形式:人类与非人类生物,与之相应地也有两类需要:人类需要与非人类需要,同时也有两类利益和存在权利。那种只考虑人类需要,只考虑人的利益和发展权利,忽视地球生态整体多样性对人类和其他生物多样性的制约,不顾其他生物种之间的需要以及被人类伤害的事实,更不承认其他生物种的利益和持续存在权利,甚至由此推论出荒谬的结论——只要野生动植物种群不处在濒危状态,就可以为满足人的需要而利用,直至濒危为止,因为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只保护濒危物种。但事实是:一旦物种进入濒危就很难恢复种群活力,特别是一些动物种,一旦濒危就意味着将终生需要人类的照顾和看护。   根据上述分析,我们认为,人类对生物多样性的认识不能只站在文化主体层面,而忽视生物主体层面,即不能把人文主义与自然主义割裂开来,否则就会导致认识上的偏颇。但另外一方面,特别是当前,在全球范围内发生的物种加速灭绝、野生生物栖息地的加速破坏和气候的异常变化,自然灾害和人类恶性疾病增多等生物多样性滑坡,直接破坏的主要不是(但间接破坏)人类文化存在,如机器设备、高楼大厦等人造物,而是人类生物层面和非人类生物的生态状态和生存条件。全球生态危机是包括人类在内的地球上一切生物生存多样性的危机。因此,地球生态的整体视角以及包括人类在内的生物中心主义理论能够为补充人类中心主义的不足提供帮助。   从发生学和存在论的角度上说,事物的生成和存在是第一位的,繁荣和发展是第二位的。对人类而言,人类与其他生物同一性——生物主体的生存生态,是人类生活之第一位优先考虑的事情,也是生物圈多样性生物之第一位的先决存在形态,即人类首先生存,然后才是发展。没有这种主体地位的存在和稳态,就不会有人类第二位的文化主体身份。人类保护多样性往往多从人类文化主体层面,把保护生物多样性的价值,仅仅视为人类价值的派生价值,忽视了生物主体层面的生物共同体中的内在价值,从而导致偏向人类的生物多样性保护。事实上,生物多样性保护是人类所为,为了人类特别是子孙后代都是非常有意义的。然而,问题在于:仅以人类为参照系来保护生物多样性,不能包容地球上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全部内容,更不能揭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生态本质。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点:(1)如果地球生态系统符合生态学发展的规律,那么人类种群的大发生已经远远超出了作为一个与地球其他物种相平衡的种群规模。联想白垩纪恐龙的种群大发生而引发其物种的加速灭绝,其启示在于:我们应当持居安思危的心态,不仅仅从我们自己的利益和价值来考虑对大自然的利用,而且也应当站在其他生命形式的利益和价值尺度上(换位思考)约束人类自身对自然的行为,养成一种对地球生物多样性的迅速流失而感到忐忑不安的心境。(2)生物多样性保护是人类给自己提出来的对自然的责任和义务,其本质是限定人的多样化需求或欲望,可是人们还没有找到人类共同追求的可持续发展的生活方式,没有一个国家不发展,难道发展就没有一个限度?或许掉过头来真正细究作为非人类生物多样性根基的地球生态及其未来可能面临的风险,能够给人类上好这一课。显然沿着传统的以“人与自然二分”为特征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内涵是没有前途的,需要界定人与自然整合的生物多样性新概念,而问题在于如何发现人与其他生物的统一性和同一性基点。      四、存活主体,特属主体——整合人与自然统一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新概念      对大自然而言,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第一位是为了地球生物多样性本身;而对人类而言,第一位则是为了人类文化的多样性。如此生物多样性保护就只能是两条道上跑的车,没有统一和同一的关联,这是我们需要承认的差异,但我们需要发现两者的共性,或同一性、统一性。   人类的生和死、吃东西和排泄、性本能以及读书写字、经济活动等,都表明人类是生物层面与文化层面的统一体。与生物人、文化人相类似,任何有机体,包括单细胞和多细胞植物,小球藻和海带,小草和大树,灌丛和森林,单细胞和多细胞的动物,食草类、食肉类和杂食类动物,爬行类和鸟类动物,哺乳类和非哺乳类动物,恒温和变温动物,脊椎和软体动物,非人类和人类等,也都有两个层面的主体:一是存活主体,即维生活动落实在遗传基因上,有共同的“活”的基因结构,是物种多样性的同质主动性。根据这一点,我们可以把地球上的事物分成活物和死物,而活物是令人惊奇的,至今我们还是没有搞清楚究竟是什么原初的东西致活。二是特属主体,即物种之间的生理、生态、行为特征上的独特种属基质,呈现为外在表现型,是一个物种与其他物种相区别的个体主动性。这种主动性的差异主要是物种表现型的差异,如老虎长的样子与狮子不同,蚂蚁与人类不同等。这表明它们不仅是活物,而且活得有特点——有它们各自的生活方式和习性。   存活主体和特属主体两者是包括人类在内的一个生物体的双重属性。从进化的角度考察,地球上先有无机物,后有有机物,然后又由有机分子的整合聚集,终于出现了生命。有了生命的个体,就有了存活主体,如最早的单细胞的小球藻类,其维生活力基因编码逐渐固定并遗传下去,其主动性体现在生物高分子层次,落实在遗传的子代基因结构中,同时在生境的客体压力和存活主体的抗力相互作用中,逐渐形成该类物种特属的主体性。随着物种由简单到复杂、由植物到动物、由动物到人类的进化和退化演变过程,存活主体始终保持在维生的基线上下波动不大。而特属主体则表现出极大的主动性和适应性。正是由于特属主体的主动性活动,才使地球出现生机勃勃的大千世界;正是由于特属主体的适应性,才使地球表面出现生物多样性的形态。当前,生物多样性的破坏,从本质上说是破坏了一切有机体,包括人类在内的维生主体性,间接地破坏了特属主体性。所以,问题严重性不在于一个物种或某一特属物种的丧失或过早消亡的问题,而是可能造成一切有机体的维持生存的基质性破坏。这是我们务必应当充分认识到的。各国学者提出生物多样性的保护,有的是基于人类利益,有的是基于生态稳态,有的是急功近利,有的则是考虑子孙后代,无论是哪一种观点,可以说都有一定的道理。但是,在实施保护时所要达到的目的,确有现象层面的和本质层面的分别,从而影响到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质量和结果的客观真理性。因此,我们认为,生物多样性破坏是在因维生主体性层面破坏而造成特属主体性层面破坏的前提下发生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是人类的保护,而非人类以外的保护。所以,人类既有站在人类利益(特属主体性)的立场上的保护和利用,也应当有站在非人类利益的观点上的保存和防护。在现实地球生态危机中,生物多样性与生态稳定性密切相关。人类现在缺乏的就是应该站在非人类生存基线的立场上,开展人类文化层面的生物多样性保护,这在美国生态学家、生态伦理学之父利奥波德看来,就是站在“狼”的立场,“像山那样思考”,这样才能使生物多样性保护达到人与自然“双赢”的结果。   当然,这种非人类中心的保护,不能不顾及人类利益,尤其不能忽视当地人的文化多样性保护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相互依存关系。现在问题的难度在于:地球生物多样性正在遭到破坏,已激发世界各国政府开始实施各种保护,而一旦指导这种保护的环境伦理仅仅是一些抽象的原则和规范,脱离被保护地居民的基本生存条件和经济承受限度(事实上是忽视他们的存活属性),又没有引起政府的关注,或是政府已经认识到这个问题,但苦于没有方式和方法对当地居民进行生态补偿,如此下去,很可能人类实施的对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名为保护,实则破坏,甚至可能保护的力度越大,破坏也越大!要避免这种现象,最好的办法就是进一步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公众参与研究,鼓励多种环境伦理观点的争鸣。生物多样性保护,不仅应当考虑其他濒危生物物种基于存活属性之上的特属属性需要保护,而且还应当考虑人类基于存活属性之上的特属属性也需要保护。
本文档为【生物多样性论文保护生物多样性论文: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环境理论解析】,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该文档来自用户分享,如有侵权行为请发邮件ishare@vip.sina.com联系网站客服,我们会及时删除。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下载需要: 免费 已有0 人下载
最新资料
资料动态
专题动态
is_493438
暂无简介~
格式:doc
大小:87KB
软件:Word
页数:6
分类:
上传时间:2010-12-28
浏览量: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