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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10028-1,-7中文版关于执行EN 10028-1:2007和EN 10028-7:2007标准的 关于执行EN 10028-1:2007和EN 10028-7:2007标准的 通 知 品标字(2008)第10号总第38号 各有关单位: 随着不锈钢国外标准的不断更新,为适应市场需求,近期品质部对新版标准进行收集和组织翻译,现下发EN 10028-1:2007“《压力容器用钢的扁平产品—第1部分:一般技术要求》和EN 10028-7:2007《压力容器用钢的扁平产品—第7部分:不锈钢》标准译文。现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将EN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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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执行EN 10028-1:2007和EN 10028-7:2007标准的 关于执行EN 10028-1:2007和EN 10028-7:2007标准的 通 知 品标字(2008)第10号总第38号 各有关单位: 随着不锈钢国外标准的不断更新,为适应市场需求,近期品质部对新版标准进行收集和组织翻译,现下发EN 10028-1:2007“《压力容器用钢的扁平产品—第1部分:一般技术要求》和EN 10028-7:2007《压力容器用钢的扁平产品—第7部分:不锈钢》标准译文。现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将EN 10028-1:2007和EN 10028-7:2007纳入公司产品有效标准目录,并按有效文件进行管理。 2、EN 10028-1:2007和EN 10028-7:2007标准分别代替EN 10028-1:2000和EN 10028-7:2000标准。 新版标准从2008年7月1日正式执行。过渡期内,对于按照旧版标准签订的 销售合同 销售合同模板销售合同范本产品销售合同汽车销售合同商品销售合同 允许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附:EN 10028-1:2007和EN 10028-7:2007标准译文。 太钢品质部 2008年6月20日 附: EN 10028-1:2007和EN 10028-7:2007标准译文 BSEN 10028-1:2007 压力容器用钢的扁平产品 第一部分:一般要求 压力容器用钢的扁平产品 第一部分:一般要求 本欧洲标准由CEN 在2007年10月21日通过。 CEN 成员应遵守CEN/CENELEC的内部规定,此规定给出此欧洲标准的性质,国内标准的性质不作更改。 向总局秘书处或任何CEN 成员申请就可获得此类国家标准的最新列表和书目。 此欧洲标准存在3个正式版本(英文版、法文版、德文版)。由CEN 成员负责将其它语种的版本翻译为自己的语言并通知秘书处,与官方版本有相同的效力。CEN 的会员为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冰岛、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瑞士和英国的国家标准体系成员。 本欧洲标准(EN10028-1:2007)由压力容器的官方标准。代替BS EN 10028—1:2000。由压力用途钢技术委员会ISE/73委托下属委员会ISE/73/2标准,压力用途钢板和棒材协会起草。 向秘书处申请可获得本协会的组织目录。 本出版物不包含合同的所有的必要的版本。用户负责其正确的应用。执行欧洲标准的同时需承担法律义务。 本欧洲标准由CEN 在2007年10月21日通过。 CEN 成员应服从CEN/CENELEC的内部规定,此规定给出此欧洲标准的性质,国内标准的性质不作更改。 向总局秘书处或任何CEN 成员申请就可获得此类国家标准的最新列表和书目。 本欧洲标准有3个正式版本(英文版、法文版、德文版)。由CEN 成员负责将其它语种的版本翻译为自己的语言并通知秘书处,与官方版本有相同的效力。CEN 的会员为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冰岛、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瑞士和英国的国家标准体系成员。 目 录 6.1 分类 6.2 钢号设置 7.1必须提供的信息 7.2 选择项目 7.3 订货示例 8.1 冶炼工序 8.2 交货条件 8.3 化学成分 8.4 力学性能 8.5 表面状态 8.6 内部质量 9.1 检验及检验文件类型 9.2 试验及操作 9.3 重试 10.1 试验频次 10.2 试样及试料的选取及制样 11 试验 方法 快递客服问题件处理详细方法山木方法pdf计算方法pdf华与华方法下载八字理论方法下载 11.1 化学分析 11.2 室温拉伸试验 11.3 高温拉伸试验 11.4 冲击试验 11.5 其它试验 前 言 本标准(EN 10028-1:2007)由压力容器用钢—质量技术协会ECISS/TC22 起草,该秘书处由DIN 担任。 本欧洲标准与一个国家的标准具有相同的效力,对有争议的部分最晚将在2008年6月份解决。 本欧洲标准代替EN 10028-1:2000及其补充A1:2002。 本欧洲标准是欧洲委员会及欧洲自由贸易协会委托CEN 起草,支持欧盟指令的必要的技术要求。 与欧盟指令97/23/EC的关系,参见附件ZA,属于本标准的完整的一部分。 压力容器用钢的扁平产品的一般条款的其它部分包括: -第一部分:一般要求 -第二部分:具有指定高温特性的非合金和合金钢 -第三部分:正火的可焊接精细颗粒钢。 -第四部分:具有特定的低温特性的镍合金钢。 -第五部分:热轧可焊接的精细颗粒钢。 -第六部分:淬火和回火的可焊接精细颗粒钢。 -第七部分:不锈钢 注意:标有(.)的条文是在询价和订合同时组成的 协议 离婚协议模板下载合伙人协议 下载渠道分销协议免费下载敬业协议下载授课协议下载 信息。标有(..)的条文是在询价和订合同时组成的可以协商的信息。 根据CEN /CENELEC 内部规定,下列国家的国家标准组织应执行此欧洲标准: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冰岛、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瑞士和英国。 1 范围 本欧洲标准规定了压力容器结构用的扁平产品的一般交货技术条件。 包含在EN 10021 中的一般交货技术条件也用于本欧洲标准交货的产品。 注意:本欧洲标准依照指令97/23/EC 在EU 官方出版物中出版,符合97/23/EC指令必要的安全规定(ESRs) 2 引用文件 本欧洲标准引用规定或不规定年限的其它文件,这些引用文件用在正文的一定地方并在下面列出目录。对于规定年限者,只有引用的版本才适用。对于未规定年限者,建议采用其最新版本。 EN 10002-1:2001,金属材料-拉伸实验-第一部分:室温下的试验方法。 EN 10002-5:1991,金属材料-拉伸实验-第五部分:高温下的试验方法。 EN 10020:2000,钢的牌号的定义和分类。 EN 10021:2006,钢及钢产品交货的一般技术条件。 EN 10028-2:2003,压力用途钢的扁平产品-第二部分:具有高温特性的非合金和合金钢。 EN 10028-3:2003,压力用途钢的扁平产品-第三部分:正火焊接细晶粒钢。 EN 10028-4:2003,压力用途钢的扁平产品-第四部分:具有低温特性的镍合金钢。 EN 10028-5:2003,压力用途钢的扁平产品-第五部分:热轧焊接细晶粒钢。 EN 10028-6:2003,压力用途钢的扁平产品-第六部分:回火+淬火焊接细晶粒钢。 EN 10028-7:2007,压力用途钢的扁平产品-第七部分:不锈钢。 EN10029, 厚度为3mm或3mm以上的热轧钢板-尺寸、外形和质量允许偏差。 EN 10045-1:1990,金属材料-夏氏冲击实验-第一部分:试验方法 EN 10048,热轧窄钢带-尺寸、外形和质量允许偏差。 EN 10051,非涂层非合金和合金热连钢板及钢带-尺寸、外形和质量允许偏差。 EN10052:1993,黑色金属产品热处理术语明细。 EN10079:2007,钢产品定义。 EN10088-1:2005,不锈钢-第一部分:不锈钢系列。 EN10160,厚度大于等于6mm的扁平钢产品的超声波试验(反射法)。 EN10163-2:2004,热轧中板、宽扁钢和型钢交货表面状态-第二部分:中板和宽扁钢。 EN10164:2004 改善垂直于产品表面变形特性的钢产品-交货技术条件。 EN10168:2004 钢产品-检验文件-信息系列及描述。 EN10204:2004 金属产品-检验文件的类型。 EN ISO 377 钢及钢产品-机械性能试验用试样及试片的选取及制样(ISO 377:1997)。 EN ISO 2566-1 钢-伸长率值的转换-第一部分:碳钢和低合金钢(ISO 2566-1:1984)。 EN ISO 2566-2 钢-伸长率值的转换-第二部分:奥氏体钢(ISO 2566-2:1984)。 EN ISO 3651-2 不锈钢晶间腐蚀阻力的测定-第二部分:铁素体、奥氏体及奥氏体和铁素体(双相)-含硫酸介质的腐蚀试验(ISO 3651-2:1998) EN ISO 9445 窄钢带、宽钢带、中板/薄板和冷轧定尺不锈钢板-尺寸、外形和质量允许偏差(ISO 9445:2002)。 EN ISO 14284 钢和铁-化学成分分析用试样的取样和制样。 3 术语和定义 为了本欧洲标准的目的,在EN10020:2000、EN10079:2007以及EN 10052:1993中给出的术语和定义如下: 3.1 常化轧制 常化轧制是一种轧制工艺,最终变形工艺是在一定的温度范围内使材料相当于正火后得到的状态,使其力学性能即使在正火后也能保持。 注:此交货状态以及正火状态的符号为N(来自于EN 10052:1993)。 3.2 热机械轧制 (其定义如EN 10052:1993)。 注:热机械轧制(符号M)包括增加轧制率回火或不回火包括自回火工序,但不包括最后淬火和回火。 3.3 回火和淬火(如EN 10052:1993 定义)。 注:淬火和回火(代码QT)包括直接淬火加回火。 3.4 用户:订购产品的个人或组织应执行此欧洲标准。 注1:用户不需要但可以按附录ZA中列出的欧盟指令制造压力容器。 注2:当用户纳入EU指令的责任时,此欧洲标准将认为符合附录EA指令的基本要求。 4 尺寸和尺寸偏差 产品的公称尺寸和尺寸偏差应在询价和订货时依据下列的标准确定。 a)对于非连续的热轧扁平产品,参照EN 10029。 ​ 除非询价和订货时另外规定,EN 10029 中指定的等级B应应用于中板的厚度公差。 b)对于热连轧卷或从卷(轧制宽度大于或等于600mm)上切割的薄板/中板、不锈钢冷轧卷以及轧制宽度小于600mm的热轧纵切卷,参照EN 10051。 c)对于热轧窄带(轧制宽度小于600mm),参照EN 10048。 d)对于不锈钢冷轧薄板/中板、冷轧卷和纵切卷(轧制宽度大于等于600mm)以及不锈钢冷轧卷和轧制宽度小于600mm的纵切卷参照EN ISO 9445。 注: EN ISO 9445 包括宽尺寸的选项。 5 质量计算 对于EN 10028-2 到EN 10028-6 的所有牌号,在正常尺寸下计算公称质量时,使用7.85kg/d m3的密度。不锈钢密度的计算依据EN 10088-1:2005中的附录A 。 6 钢分类和钢号设置 6.1 钢分类 6.1.1 符合EN10020 的钢种的分类在EN 10028 的专用部分。 6.1.2 EN 10028-7中的钢按其组织结构附加分类为: -铁素体钢 -马氏体钢 -奥氏体钢 -奥氏体-铁素体钢 注:详见EN 10088-1。 6.2 钢号设置 EN 10028 的各部分中钢号的设置是以钢的名称以及数字定义的。钢的名称依据EN 10027-1定位。相关的钢号依据EN 10027-2 确定。 7 用户提供的信息 7.1 必须提供的信息 用户应在询价和订货时提供下列信息: a)数量; b)扁平产品的类型; c)规定尺寸偏差、外形及质量的欧洲标准(参见第4条),以及如果相关的欧洲标准允许用户的一些要求,如:边缘状态或偏差类别,其它规定信息; d)产品的公称尺寸; e)本欧洲标准的编号; f)钢的名称或数字; g)交货状态:如果与EN 10028-2、EN10028-3、EN10028-4、EN10028-5或EN10028-6中指定的通常的交货状态不同;对于不锈钢-从EN 10028-7的相关的表中选择工艺路径; h)现行的检验文件(参见9.1.1); 7.2 选择项目 选择项目在EN10028中的本部分已经规定并且列出。如果用户在询价或订合同时不能指明执行该选择项目的那些,则供方以符合基本规定供给(参见7.1)。 1)​  偏差级别(参见4.1a); 2)​  冶炼工艺规定(参见8.1.1); 3)​  附加热处理之后的力学性能(参见8.4.1); 4)​  面积收缩的等级规定(参见8.4.2); 5)​  内部质量的确认(参见8.6); 6)​  一个或几个选项实验(参见表1); 7)​  试验频率(参见10.1.1和10.1.3); 8)​  交货条件(参见10.2.1.3); 9)​  冲击试验的纵向试样(10.2.2.3); 10)​ 分析方法规定(11.1); 11)​ 高温拉伸试验的温度(11.3); 12)​ 冲击试验的温度偏差(11.4); 13)​ 标志方法(12.1); 14)​ 特殊标志(参见12.2 和12.3)。 7.3 订货示例 在本欧洲标准中相关的2、3、4、5、6或7 部分给出相关的订货示例。 8 技术要求 8.1 冶炼工艺 8.1.1 ..除非在询价和订货时已指定冶炼工艺,符合本欧洲标准的冶炼工序由生产商决定。 8.1.2 除不锈钢外应全为镇静钢。 8.2 交货条件 参见EN 10028的有关部分(参见3.1到3.3)。 8.3​ 化学成分 8.3.1​ 熔炼成分 由钢的生产商提供熔炼成分分析报告并符合EN 10028 的每个部分的要求。 8.3.2​ 产品成分 允许熔炼分析的极限偏差应符合EN 10028 的各个部分的要求。 8.4​ 力学性能 8.4.1​ 按10.2.2 准备的试样得出的EN 10028 的值。该值与产品的公称厚度(订货厚度)相关,并且适用于正常的交货条件(参见EN 10028 的指定部分)。 在询价或订货时应确定附加热处理之后的力学性能。 8.4.2​  对于厚度大于等于15mm的产品(除不锈钢产品外),在询价和订合同时协议以满足EN10164:2004、Z15、Z25或Z35的质量之一的要求,规定垂直产品表面的最小的面积收缩值。 8.5​ 表面状态 中板应符合EN 10163-2:2004 指定的如下的表面质量要求: a)​ 对于中板应符合EN10028-2 到EN 10028-6 中的B2级。 b)​ 对于符合EN 10028-7的中板为B级。 8.6​ 内部质量 产品应具有良好的质量,并且不应有影响用途的缺陷。 可在询价和订货时确定检验状态和技术要求(参见表1和11.5.3)。 9 检验 9.1 检验及检验文件的类型 9.1.1 由专门的检验,对符合本欧洲标准对产品和合同技术要求一起进行检验。 用户应确定符合本欧洲标准EN 10204的(3.1或3.2)的检验文书的类型。如果合同为检验文书3.2,用户应告知检验及出具检验文书的组织或个人的名称及地址。同时应对证书的出具处进行协商。 9.1.2​ 检验文书应按EN10168包括下列条款及信息。 A 合同内容; B 检验证书的产品描述(包括热处理制度)。 C03 试验温度; C10-C29 室温拉伸试验结果以及高温拉伸试验结果(包括与产品表面垂直的试验); C40-C43 冲击试验; C70 炼钢工艺; C71-C92 熔炼成分和产品成分分析; D01 标记、尺寸和目测检验,晶间腐蚀试验; D02-D50 无损检测; Z 生效。 9.2​ 试验 9.3​ 复验、分类和重处理 9.4​ 按照EN 10021进行复验、分类和重处理。 10 试样 10.1 试验频率 10.1.1 对于产品的化学成分,除非另有协议,每炉取一个试样测定元素符合EN 10028 中规定部分的相关表内的特殊牌号的数值。 符合EN10028-2 到EN10028-6 的产品试验单元,按照10.1.2 、10.1.3 和表1 的要求。 不锈钢参见EN 10028-7。 表 1 测试和测试深度 检验类型和试验 测试深度 参见 必须进行的试验 熔炼成分 每炉一个 室温拉伸试验 每个试验单位一个 10.1.2、10.2.2.2 和11.2 冲击试验(除EN 10028-7 的奥氏体钢) 每个试验单位一个 10.1.2、10.2.2.3 和11.4 尺寸检验 每个产品 11.5.1 产品成分 每个产品 11.5.2 可选试验 高温拉伸试验,确认Rp0.2 EN 10028-2和EN10028-3 的钢 每个炉次 10.1.1 、10.2.1 和11.1 EN 10028-7 的钢材(除奥氏体钢) a 符合EN 10028-7奥氏体钢的高温拉伸试验,确认一个、所有的或任何Rp0.2和Rp1.0结合。 a 垂直于产品表面的拉伸试验,确认相应的最小缩小面积(除符合EN10028-7的钢) 每个试验单位一个 10.1.2 、10.2.2.2 和11.3 室温下,符合EN10028-7的奥氏体钢的冲击试验 a 10.1.2 、10.2.2.3 和11.3 低温下,符合EN 10028-7的钢的冲击试验 a 10.1.2 、10.2.2.3 和11.3 确认内部质量的超声波试验 每个产品 8.6 和11.5.3 符合EN 10028-7的晶间腐蚀试验 a 11.5.4 a参见EN 10028-7. 10.1.1​ 室温拉伸试验和冲击试验的试验单元如下: -钢带及切板板:该卷; -薄板或中板:热轧中板。 如果轧制中板或钢卷又分成一些热处理批,以液体淬火,那么各个热处理批认为是一个试验单元。应从每个试验单元10.2.2中指明的准备试片上取一个试样。 10.1.2​  对于高温拉伸试验,除非另有规定,试验单元为炉号。 10.2​  试样及试片的选取和制备 10.2.1​ 试样及备样 10.2.1.1​  试样及试样准备应符合EN ISO 377、EN ISO14284和表2的要求。另外,如果用10.2.1.2的技术要求,对于力学性能的试样及试样的准备应执行10.2.1.3。 10.2.1.2​  对于室温拉伸试验、冲击试验和高温拉伸试验,试样应取自产品宽度的1/4处(见图1)。如果是钢带,试样应取自距离钢带尾部足够的距离。 注:如果试验必须按EN 10164规定的全厚度试验的技术要求在中间位置取样,除了仲裁情况下,也可按照10.2.1.2的规定取样。 10.2.1.3​  如果在询价和订合同时有协议,产品不按通常状态交货,在试验前,试样按通常交货状态处理。 10.2.2​ 试片的准备 10.2.2.1​  总则 按照表3(符合EN 10028-2 到EN 10028-6的产品)或表4(符合EN 10028-7的产品)制备试样。 10.2.2.2​  拉伸试验的试样 a)​ 按照EN 10002-1对每个试验单元的抗拉试验准备一个试样,并且为长条状,除非可为圆形试样(见10.2.2.2c)。 b) 在长条试片上至少保留一个轧制面,然而,对于符合EN 10028-6 的厚度 的产品的情况或者按EN10028-2到EN 0028-6的产品,或者符合EN 10028-7的厚度 的产品通常应保留两个轧制面。另外长条状试片应符合EN 10028-6,应既代表产品的全厚度,又保留一个轧制面时为产品厚度的一半。 C) 对于符合EN10028-2到EN 0028-6的厚度 的产品或符合EN 10028-7的厚度 的产品,可能成为圆形试样。符合EN10028-2到EN 0028-6的产品的试片直径至少应为10mm,符合EN 10028-7的产品,直径至少应为5mm。 10.2.2.3​  冲击试样 a)​ 为进行冲击试验,依据EN 10045从每个样品上制备三个横向标准V型缺口试样。 b)​  符合EN 10028-3、EN 10028-4 和EN 10028-7 的产品,可协议取纵向试样。 c)​ 如果产品厚度从6mm到10mm,可加工成7.5mm或5mm宽度的辅助试片。对于厚度小于6mm的试片不应进行机加工。 d)​ 缺口应与产品的表面垂直。 表2 取样位置 表3 符合EN 10028-2 ~EN10028-6 的产品的取样位置 表4 符合EN 10028-7 的产品的试件位置 11​ 试验方法 11.1 化学分析 ​ 除非在询价和订货时商定,合适的物理和化学方法由生产商选择。如有争议,由双方认可的实验室进行分析。这种情况下,分析方法应该协商,如果可能参照相应的欧洲标准或CEN/TR10261。 11.2 室温拉伸试验 11.2.1对符合EN 10028-2~EN 10028-6钢的室温拉伸试验依据EN 10002-1 进行。一般情况下,使用标距长度为 的比例试件(S0:试件的初始横截面积)可使用固定标距长度的试片;这种情况下,对于EN 10028-2 到EN 10028-6的钢,依据EN ISO 2566-1 转化延伸率的值。 确定拉伸强度Rm,断后的延伸A和屈服强度。屈服强度应为上屈服强度ReH,若不明显,应可用为0.2%屈服强度Rp0.2表示。 11.2.2 对于符合EN 10028-7 的钢,依据EN 10002-1进行室温拉伸试验,考虑表4 中指定的附加或偏差。对于非比例试片,延伸率值应依据EN ISO 2566-2 进行转化,确定拉伸强度、断后延伸率。另外,对于铁素体、马氏体和奥氏体-铁素体钢采用0.2% 屈服强度,对于奥氏体钢,采用0.2%及1.0%屈服强度。 如有争议,在允许的情况下(参见10.2.2.2 c ),在圆形试件上进行拉伸试验。 11.3 高温拉伸试验 按照EN 10028-7测定奥氏体钢的Rp0.2和Rm,以及高温下的Rp1.0。 除非温度在询价和订货时协商,否则,应在300℃进行试验,对于EN10028-7 中的奥氏体钢应在250℃的情况下进行试验。 11.4 冲击试验 V型缺口试片的冲击试验按EN 10045-1 进行。应执行EN 10028 中的相应规定。 ​ 某个温度下的最小冲击功应有规定,检验冲击功时,除非另有规定,该温度下的冲击功执行27J。 在低温下的最小冲击功高于27J,则检验更高的值。 对于EN 10028-2、EN 10028-5以及EN 10028-6中的牌号为横向试片的冲击功,对于EN 10028-3、EN 10028-4和EN 10028-7中的牌号为纵向和/或横向试件的冲击功。 使用辅助试片时(参见10.2.2.3),EN 10028中给定部分的最小冲击功应随试片的横截面积成比例减小。厚度小于6mm的产品,不进行冲击试验。 EN10028中有关部分给定的最小冲击值为三个试件的平均值。一个独立值可低于规定值,但不能小于此值的70%。 如果不符合上述条件,则从同一试样上再取三个试片进行试验。第二组试验之后,为了验收该试验单元,应满足下列要求: a)​ 六个试验的平均值应大于或等于规定的最小值。 b)​ 六个单独值中不允许有多于2个的试验值低于规定值。 c)​ 六个单独值中不允许有多于1个的实验值小于指定值的70%。 如果不能满足这些要求,则试样产品拒收并在本试验单元的剩余产品上重新试验。 11.5 其它试验 11.5.1 检查产品的表面状态是否符合第4条。 11.5.2 肉眼检查产品的尺寸是否符合8.5条,无需光学仪器,或由生产商确定采用自动的工艺。 11.5.3 如果协商厚度≥6mm的中板采用超声波试验检查内部质量,则应满足EN10160的要求。 11.5.4 如有协议,晶间腐蚀阻力应符合EN ISO 3651-2的要求。 11.5.5 生产商应采取合适的措施防止材料混合,并确保材料的可追溯性。 12 标志 12.1 产品按照表5中给出的方法进行标志。 除非另有协议,应由生产商选择标志方法和标志材料。 中板和薄板采用低应力标志、漏字板或印色标记。成垛薄板及成卷钢带的标志应牢固的贴上标签。如果要求,该法也可应用于砂光或抛光中板。 对于符合EN10028-7的产品,标志质量应是经久牢固的,在覆盖不浸水的情况下至少保留一年。注意,产品的抗腐蚀性能不能由于标志方法而破坏。 12.2 如果在询价及订合同时同意,打印的标志应有颜色框架。 12.3 如果采用其它标志方法,应在询价和订货时协议(见表5)。 表5 产品的标志方法 标记 符号1) 厂名、商标或标识 + 欧盟标准号 (+) 牌号或材料号 + 抛光类型 (+) 标志号 2) +4) 轧制方向3) (+) 公称厚度 (+) 厚度外的公称尺寸 (+) 检查员标记 +5) 用户编号 (+) a 符号意义: + 应采用标记。 (+)如协议,或由生产商选择采用标记。 b 标志号或字母应随着相关产品及质保书或检验报告。 c 轧向通常在产品形状或者标记位置上看。或从纵向辊印或从板的尾部或垂直轧向标志。 通常,轧制方向不需要单独标志,如用户需要时要标志。 d 允许炉号的追踪性。 e 如果有关的检验员可以另外方式标志,则检验员标志可以省略。 附录ZA (资料性) 本欧洲标准和EU指令97/23/EC的基本要求之间的关系 本欧盟标准受欧盟CEN 的委托起草,并支持欧盟指令97/23/EC的主要要求。 一旦本标准在在欧盟的官方杂志中引用,并作为至少一个洲的国际标准的一部分。 本条款支持压力容器指令97/23/EU的附件1第4部分的主要要求,符合表ZA.1中给出的标准的条款,符合指令和EFTA规定的基本要求。 表ZA.1-本欧洲标准和EU 指令主要要求的对比,附件1 条款/此欧洲标准 的子条款 97/23/EC的 主要要求(ERS) 备注 8.4 4.1a 合适的产品特性 8.3 4.1c 老化 8.2和8.6 4.1d 适用于处理工艺 9.1 4.3 文本 警告:其它要求或其它欧盟指令也可能适用于满足欧盟标准的产品。 参考书目 ⑴ EN 10027-1, 钢号设置系统---第一部分:钢的名称,基本符号 ⑵ EN 10027-2, 钢号设置系统---第二部分:数字系统 ⑶ prCEN/TR 10261,钢和铁---化学成分分析 EN10028-7:2007 压力容器用钢的扁平产品 第七部分:不锈钢 本欧洲标准由CEN于2007年10月21日通过。 CEN/CENELEC内部规定其成员国将本欧洲标准毫无变动作为国家标准,CEN 成员应遵守此规定。向秘书处或任何成员申请可得到此标准的目录和文献目录的参考。 此欧洲标准有3种官方版本(英语、法语、德语。CEN 成员有权将其它任何一个版本翻译成自己的语言,在告知中央秘书处后,其具有与官方版本相同的效力。 CEN 的会员为奥地利、比利时、保加利亚、塞浦路斯、捷克共和国、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冰岛、爱尔兰、意大利、拉脱维亚、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荷兰、挪威、波兰、葡萄牙、罗马尼亚、斯洛伐克、西班牙、瑞典、瑞士和英国的国家标准体系成员。 目 录 前言 5 TOC \o "1-3" \h \z \u 7. 买方信息 7 7.1 必要信息 7 7.2 选项 7 8.3化学成分及化学腐蚀性能 8 9 检验 9 9.1检验类型及文献 9 9.2 试验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9 附录A(资料性附录)在使用过程中对钢材进一步处理的(包括热处理)导则……… 32 附录E(资料性附录)奥氏体钢低温力学性能参考数据 47 附录ZA(资料性附录)本欧洲标准和EU指令97/23/EC的基本要求之间的关系……….48 前 言 本欧洲标准(EN 10028-1:2007)由技术委员会ECISS/TC22 起草,用作“耐压用途扁平钢-质量”, DIN 管辖地的秘书处。 迟至2008年6月本标准既作为国家标准发行和通过,同时又将有争议的国家标准取消。 本标准代替EN 10028-7:2000.。 本欧洲标准是欧洲委员会及欧洲自由贸易协会委托CEN 起草,支持欧盟指令的必要的技术要求。 与欧盟指令97/23/EC的关系,参见附件ZA,属于本标准的完整的一部分。 本标准中的钢材等级摘自EN 10088-1。 压力容器用途钢的扁平产品的一般条款的其它部分包括: -第一部分:总则 -第二部分:具有特定高温性能的非合金及合金钢 -第三部分:正火态可焊接细晶粒钢。 -第四部分:具有特定低温特性的镍合金钢。 -第五部分:热加工状态下的可焊接细晶粒钢。 -第六部分:淬火+回火态的可焊细晶粒钢。 注意:标有(··)的条文是在询价和订合同时组成的可以协商的信息。 根据CEN /CENELEC 内部规定,其成员的国家标准组织应执行此欧洲标准:奥地利、比利时、保加利亚、塞浦路斯、捷克共和国、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冰岛、爱尔兰、意大利、拉脱维亚、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荷兰、挪威、波兰、葡萄牙、罗马尼亚、斯洛伐克、西班牙、瑞典、瑞士和英国。 1.​ 范围 本欧洲标准规定了不锈钢耐压扁钢材的特殊要求,包括奥氏体抗蠕变钢,表7-10标明了厚度。 EN 10028-1 的技术要求也适用。 注1:本欧洲标准涵盖的牌号从EN 10088-1 中选出。 注2:一旦此欧洲标准按照欧盟97/23/EC 规范 编程规范下载gsp规范下载钢格栅规范下载警徽规范下载建设厅规范下载 在欧盟官方杂志出版(OJEU),则认为本标准的第一部分到第七部分的材料的技术参数符合重要安全要求(ESRs )97/23/EC规范,但不能认为此材料所作的装置符合ESRs的要求。因此,对于用此材料所做压力装置,技术参数值是否满足ESRs的压力装置规范的规定要求,需进行核实。 2.​ 参考标准 下列标准引用的条款作为本文中的一部分。确定年份的引用只有引用的版本适用,未注明日期的引用, 引用文件(含增补)的最新版本适用。 EN 10028-1:2007 压力容器用钢的扁平产品-第一部分:一般要求 EN 10029: 厚度大于等于3m的热轧卷板的尺寸、形状和重量误差 EN10088-1:2005:不锈钢-第一部分:不锈钢列表 EN ISO 643:钢-第一部分:晶粒度的显微测定(ISO643:2003) ISO 3651-2:不锈钢耐晶间腐蚀性定义-第二部分:铁素体、奥氏体和铁素体-奥氏体(双相)不锈钢-在含硫酸的介质中的腐蚀试验(ISO 3651-2:1998)。 3.​ 定义和术语 EN 10028-1:2007中对此标准的用途以及定义术语的说明适用。 3.1​  低温 气体液化的温度低于-75℃. 4.​ 尺寸及允许偏差 依据EN10028-1的要求。 5.​ 质量计算 密度应符合EN10088-1:2005,附件A的要求。 6.​ 类别和牌号 依据EN10028-1的要求。 7.​ 买方信息 7.1 必要信息 提供的信息应符合EN10028-1的要求。 7.2 选项 本标准中指定了一些选项,下面列出。并且,EN10028-1的选项适用。如果购买商在询价和订货时不说明希望执行这些选项,供货商将根据基本说明供货(参见EN10028-1)。 a)​ 加厚产品的机械性能(参见表7,脚注e); b)​ 热连轧产品较高的Rp0.2和Rp1.0值(参见表9,脚注d和表10,角注b); 7.3订货示例 10块名称为X5CrNi18-10的钢种,采用本标准指定的1.4301编号,具有下列的额定尺寸:厚度为8mm,宽度为2000mm;长度为5000mm;尺寸、形状和重量的误差在EN10029 中规定,厚度允许偏差等级为A,生产过程1D,普通不平度(见表6),检验资料3.1见EN10204中规定: 10 块板材 EN 10029 -8A×2000×5000 钢 EN 10028-7 -X5CrNi18-10+1D 检验资料3.1. 或 10 块板材 EN 10029 -8A×2000×5000 钢 EN 10028-7 -1.4301+1D 检验资料3.1. 8 技术要求 8.1生产工艺 见EN10028-1。 8.2交货状态 产品按照合同的交货条件供货,应参照表6给出的生产流程,在有选项存在的情况下,按照表7-10中给出的处理条件,合同中规定的条件供货。附录A 中为后续处理包括热处理的导则。 8.3化学成分及化学腐蚀性能 8.3.1 表1-4给出的化学成分要求用于熔炼分析化学成份。 8.3.2 表5中所列值为对照表1-表4中所列成分极限值,产品分析结果的允许偏差。 8.3.3 对于铁素体、奥氏体和奥氏体-铁素体钢,晶间腐蚀抗力的规定参照EN ISO 3651-2,在表7。9和10列出。 注1:对于马氏体钢的试验,ISO3651-2不适用。 注2: 不锈钢的晶间腐蚀抗力和环境类型有很大关系,因此,不能根据实验室完全确定,钢在使用过程中可以得出确切值 。 8.4力学性能 8.4.1表7至表10指出了在特定的热处理状态下,钢的室温力学性能及常温、低温下的冲击功。 注:固溶处理的奥氏体钢不易脆断,因其不像其他钢一样有明显的脆性转变温度,因此可以在低温状态下使用。 8.4.2 表11-14中列出了高温下的0.2%和1.0%的屈服强度。另外,表15列出了用于高温抗拉强度。附录C 中的奥氏体-铁素体钢的抗拉强度供参考。 8.4.3附录D中为买方提供了有关1%(塑性)蠕变强度和蠕变断裂的初步数据,这些数据仅适用于固溶处理状态(表A.3) 8.4.4 附录E列出了奥氏体钢低温力学性能的初步数据。 8.5表面状态 依据EN10028-1和表6的要求。 8.6内部完整性 见EN10028-1。 8.7物理性能 物理性能的一些参考数据,参见EN 10088-1:2005,附录A。 8.8焊后热处理 焊后热处理的在附录B中给出,供买方参考。 9 检验 9.1 检验类型及文献 见EN10028-1。 9.2试验计划 见表16和EN10028-1。 9.3 复验 见EN 10028-1。 10 试样 10.1 试验次数 见表16和EN10028-1。 10.2 取样和制样及试样个数。 见EN10028-1。 11 试验方法 见EN10028-1。 12 标志 见EN10028-1。 表1 铁素体的化学成分(熔炼分析)a 表2 马氏体钢的化学成分(熔炼分析)a 表3 奥氏体钢的化学成分(熔炼分析) 接上页 表 4 奥氏体-铁素体钢的化学成分(熔炼分析)a 牌号 重量百分比% 钢号 材料号 C≤ Si≤ Mn≤ P≤ S≤ N Cr Cu Mo Ni W X2CrNiN23-4 X2CrNiMoN22-5-3 1.4362 1.4462 0.030 0.030 1.00 1.00 2.00 2.00 0.035 0.035 0.015 0.015 0.05~0.20 0.10~0.22 22.0~24.0 21.0~23.0 0.10~0.60 0.10~0.60 2.50~3.5 3.5~5.5 4.5~6.5 X2CrNiMoCuN25-6-3 X2CrNiMoN25-7-4* X2CrNiMoCuWN25-7-4 1.4507 1.4410 1.4501 0.030 0.030 0.030 0.70 1.00 1.00 2.00 2.00 1.00 0.035 0.035 0.035 0.015 0.015 0.015 0.20~0.30 0.24~0.35 0.20~0.30 24.0~26.0 24.0~26.0 24.0~26.0 1.00~2.50 0.50~1.00 3.0~4.0 3.0~4.5 3.0~4.0 6.0~8.0 6.0~8.0 6.0~8.0 0.50~1.00 未经买方同意,不得人为添加此表中未列出的元素,应当采取一切适当的预防措施,避免生产时加入的废钢或使用的其它材料带入有可能影响机械性能和钢材适用性的有害元素。 表5 表1-4中所列的熔炼分析过程中极限值的成品允许偏差 表6 薄板、中板和带钢a的工艺流程类型 1 2 3 4 5 简写b 处理类型c 表面加工 备注 热轧 1C 热轧、热处理,不除鳞 表面有轧制鳞 适用于除鳞或机加工后使用,或一定的耐热用途。 1E 热轧、热处理、机械除鳞 无鳞 根据钢种和产品,由生产商选择机械除鳞的类型,如:粗修磨或者喷沙,除非另有规定。 1D 热轧、热处理、酸洗 无鳞 对大多数钢种为标准形式,确保良好的耐腐蚀性,一般光洁度保证深加工。允许出现修磨痕迹,光滑度如2D或者2B。 冷轧 2C 冷轧、热处理,不除鳞 热处理后表面光滑带鳞 适用于将进行除鳞或者深加工或者是耐热应用。 2E 冷轧、热处理、机械除鳞 粗糙且无光泽 通常适用于有耐酸洗液的钢种。可能会酸洗。 2D 冷轧、热处理、酸洗 光滑 好的韧性,但相比2B或2R 光滑性差。 2B 冷轧、热处理、酸洗、平整 比2D光滑 最普通级别,保证大多数钢有良好的耐腐蚀性、光滑性和平直度。一般光洁度以备深加工。通过张力矫直进行精整。 2R 冷轧、光亮退火d 平滑、光亮、反光 比2B平整、光亮。同时,一般光洁度以备深加工 特殊处理 1G或2G 修磨光e 可见f 可指定等级或喷砂或表面粗糙度,非定向纹理,反光差 1J或2J 刷光e或毛面抛光e 可见f 可指定涂刷等级或者表面粗糙度,无定向纹理,反光差 1K或2K 缎面抛光e 可见f J类光洁度,为达到海用和外部结构使用时,另外指定特殊要求,充分的耐腐蚀性。横向Ra 0.5um,表面切割精度。 1P或2P 光亮抛光e 可见f 机械抛光。可指定工艺或者表面粗糙度。非定向光洁度,高清晰反光 2F 冷轧、热处理、用毛面辊平整 均匀的无反光的粗糙表面 光亮退火或退火+酸洗 a 并非所有的钢种都进行所有的工艺路径和表面精整。 b首位数字1=热轧,2=冷轧 c 热处理状态参照表7、8、9、10。 d可进行精整。 e仅一个表面,除非在询标和订货时指定。 f 每个精度说明中,表面特性可能不同,生产商和购买商之间需要指定更详细的要求。(例如:喷砂等级或表面粗糙度)。 表7 退火状态(见表A.1)铁素体钢室温下的力学性能及耐晶间腐蚀性 表8淬火+回火状态(参见表A.2)下马氏体钢室温力学性能和-20℃的冲击功 表9 奥氏体钢在固溶退火状态下的室温力学性能a和-196℃冲击功及耐晶间腐蚀性 接上页 接上页 接上页 接上页 表10奥氏体钢在固溶退火状态(参见表A.4)下室温力学性能a和-40℃的冲击功 及耐晶间腐蚀性 表11 退火状态(见表A. 1)铁素体钢在高温状态下的0.2%屈服强度 表12 淬火+回火状态(见表A.2)马氏体钢在高温下的0.2%屈服强度的最小值 表13在固溶退火(见表A.3)状态下奥氏体钢高温下的最小0.2%屈服强度及1.0%屈服强度 接上页 表14固溶退火(见表A.4)状态下奥氏体-铁素体钢在 高温下的0.2% 屈服强度 表15固溶退火(见表A.3)状态下奥氏体钢在高温下的抗拉强度的最小值 表16 进行的试验,试验单元和试验范围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在使用过程中对钢材进一步处理的(包括热处理)导则 A.1 表A.1 到表A.4 是进行热加工和热处理的导则。 表A.1 铁素体不锈钢热加工及热处理a温度导则 表A.2 马氏体不锈钢热加工成形和热处理a温度导则 表A.3 奥氏体不锈钢热加工成形和热处理a参考加热温度 表A.4 奥氏体-铁素体不锈钢热加工成形和热处理a温度的导则 A.2火焰切割可能会影响边部区域,应该对其进行修磨。 A.3 热加工成形、热处理或焊接过程中形成的鳞片和退火颜色会影响耐腐蚀性。应尽可能在使用之前将其除去,例如:通过酸洗。 A.4 其它信息参见EN1011-3【1】。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焊后热处理 B1 通常,本标准所涵盖的不锈钢的焊接部件不进行热处理,除非: -马氏体钢种重新回火; -铁素体重新回火 ; -如果在受热影响区域存在残留马氏体风险的情况下;合适的温度参见表A1和A2. B2:应避免在焊后热处理过程中,高铬和钼奥氏体-铁素体或包含一些铁素体的奥氏体钢在加热过程中形成金属间相,必须在焊后热处理过程中重新固溶。对于大多数合金元素比基本牌号过饱和,固溶温度必须高于表A.3和A.4中给出的温度。 在完全奥氏体焊接结构,必须检验热处后的力学性能,使其符合本标准。 酸洗和焊接结构的变形产生的表面氧化物会增加后续过程的难度。 应避免双向钢和奥氏体钢的焊后热处理,因此,焊接工艺应制定得非常精细。 B3:特殊情况,例如:厚壁零件,为避免应力腐蚀断裂和腐蚀疲劳断裂,必须进行焊后热处理,已达到减小应力和耐晶间腐蚀的要求。处理温度参照表B.1,低于通常的固溶温度(参见表A.3)保持中间水平,其对于铌或钛轴承钢牌号要稳定化退火,对不稳定的低碳牌号要作消除应力处理。 某些情况下,焊后热处理也可按表A.3或低于碳化物和金属间相析出的温度热处理,但是,后者只能减少最大应力。 B4 奥氏体-铁素体钢的预热处理是防止较厚截面焊件收缩时产生应力增加的有效措施,因为200-250°C可以将室温下的屈服强度降低50%。因此,预处理比焊后处理更有效的避免了焊件的高应力,预处理温度在120°C 到200°C之间。根不同的钢种和厚度列出其温度。 奥氏体钢的复合焊件同样适用。 表B.1 奥氏体钢的焊后热处理导则 附录C (资料性附录) 高温下奥氏体-铁素体钢抗拉强度的粗略参考数据 表C.1 固溶退火条件下高温下奥氏体-铁素体钢 抗拉强度的最小值(参见表A.4) 钢种 最小抗拉强度MPa 在如下温度(℃) 牌号 材料号 50a 100 150 200 250 X2CrNiN23-4 1.4362 577 540 520 500 490 X2CrNiMoN22-5-3 1.4462 621 590 570 550 540 X2CrNiMoCuN25-6-3 1.4507 679 660 640 620 610 X2CrNiMoN25-7-4 1.4410 711 680 660 640 630 X2CrNiMoCuWN25-7-4 1.4501 711 680 660 640 630 a 由线性内差法确定。 附录D (资料性附录) 1%(塑性)蠕变变形和蠕变断裂强度值的参考数据 备注1: 表D1和表D.2给出的值为迄今为止确认的散布区的平均值,如果作为参考规则,可以结合计算使用。在700-800℃,经过大约105小时长久耐力实验,按照长时间蠕变试验的经验数值,表明散布区的数值大约是±20%。在此温度上,散布区的范围逐渐扩大,在1000℃试验温度下,散布区的范围扩大35%-40%。然而,个体情况还需进一步确认。 备注2: 表D.1和D.2 给出的温度下的1%(塑性)蠕变变形和蠕变断裂强度值并不意味着这些钢材可以在这些温度下连续作业。支配因素是操作过程中的应力,应考虑相关的氧化条件。 表D.1 固溶状态下奥氏体抗蠕变钢的1%(塑性) 蠕变变形强度(参见表A.3) 接上页 表D.2 固溶状态下奥氏体抗蠕变钢的蠕变断裂强度(参见表A.3) 接上页 接上页 接上页 接上页 附录E (资料性附录) 奥氏体钢低温力学性能参考数据 表E.1 低温抗拉性能 附录ZA (资料性附录) 本欧洲标准和EU指令97/23/EC的基本要求之间的关系 本欧盟标准受欧盟CEN 的委托起草,并支持欧盟指令97/23/EC的主要要求. 一旦本标准在在欧盟的官方杂志中引用,并作为至少成员国的国家标准使用并符合表ZA.1中指定标准的条款,即认为符合指令的相关要求和EFTA 规定的要求。 本条款支持压力容器指令97/23/EU的附件1第4部分的主要要求,符合表ZA.1中给出的标准的条款,符合指令和EFTA规定的基本要求。 表ZA.1-本欧洲标准和EU 指令主要要求的对比 条款/此欧洲标准 的子条款 97/23/EC的 主要要求(ERS) 备注 8.4 4.1a 合适的物料特性 8.3.3 4.1b 化学抗力a 8.2 4.1c 老化 8.2和8.6 4.1d 适用于处理工艺 9.1 4.3 文本 a:参见表7和表9,列“抗晶间腐蚀”,对于几个钢种,限制或不用抗晶间腐蚀。 警告:其它要求或其它欧盟指令也可能适用于满足欧盟标准的产品。 参考文献 EN 1011-3, 焊接- 金属材料焊接推荐-第三部分:不锈钢的电弧焊 EN10204:2004,金属产品-检验类型 DIN 17460 :1992,高温奥氏体钢- 中板、冷轧和热轧卷材、棒材和锻件的技术交货条件 NFA 36-209:1990:钢铁-锅炉和压力容器用奥氏体和奥氏体-铁素钢不锈钢板 PD 6525-1: 1990, 耐压钢材的高温特性-第一部分:断裂应力特性 欧洲蠕变联合委员会(ECCC, WG 3.3),在1996-11-20采用传真提交ECISS/TC 22和ECISS/TC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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