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林献羔-一次得救永远得救》

《林献羔-一次得救永远得救》

举报
开通vip

《林献羔-一次得救永远得救》一次得救永远得救-作者:林献羔 前 言 读经:“我又赐给他们永生;他们永不灭亡,谁也不能从我手里把他们夺去。”(约10:28) 《得救的真理》已详细论及得救的入门:因信得救(因信称义)。这里所说的是,一个因信得救的人,会不会因着一些问题而失去救恩呢?这是神学家们长期的一个大辩论。有人说:“如果一个人因信得救后,因为犯罪而不悔改,他就要灭亡了”;另有人说,“只要他真诚相信,他是永远得救的”。我们认为后一种是正确的,“一次得救,永远得救”。有人不赞同这个说法,他们说:“圣经没有‘一次得救,永远得救’这几个字。”是,圣经...

《林献羔-一次得救永远得救》
一次得救永远得救-作者:林献羔 前 言 读经:“我又赐给他们永生;他们永不灭亡,谁也不能从我手里把他们夺去。”(约10:28) 《得救的真理》已详细论及得救的入门:因信得救(因信称义)。这里所说的是,一个因信得救的人,会不会因着一些问题而失去救恩呢?这是神学家们长期的一个大辩论。有人说:“如果一个人因信得救后,因为犯罪而不悔改,他就要灭亡了”;另有人说,“只要他真诚相信,他是永远得救的”。我们认为后一种是正确的,“一次得救,永远得救”。有人不赞同这个说法,他们说:“圣经没有‘一次得救,永远得救’这几个字。”是,圣经没有把这几个字连在一起,但这并不等于圣经没有这个真理。圣经也没有“三位一体”这几个字,难道我们因为圣经没有这几个字就去否认我们的神是三而一(圣父、圣子、圣灵)的吗? 强调“一次得救永远得救”的人,很喜欢用“确信”或“保证”一词,英文译作assurance. 旧约有一段预言(赛32-35章),说西拿基立Sennacherib的入侵。这段预言更是指着主的日子和千年王国说的。我们现在不是讨论这段预言,我们只取出一节有关“确信”的字样:“公义的果效必是平安;公义的效验必是平稳,直到永远。”(赛32:17) 这里“平稳”二字,英译“平静与保证”,即确信assurance. 我们的得救是有保障的,是确信无误的:“亲爱的弟兄啊, 我想尽心写信给你们,论我们同得救恩的时候,就不得不写信劝你们,要为从前一次交付圣徒的真道竭力的争辩。”(犹3)这是说到“救恩”的问题。“真道”二字,英译“信心”,是指福音说的。这福音是“一次”交付圣徒的,“并且不用山羊和牛犊的血,乃用自己的血,只‘一次’进入圣所,成了‘永远’赎罪的事。”(来9:12)这赎罪的事也是“一次”完成的,就成了“永远”的事了。“我们凭这旨意,靠耶稣基督,只‘一次’献上祂的身体,就得以成圣。”(来10:10)“但基督献了‘一次'‘永远’的赎罪祭,就在神的右边坐下了。”(12节)“祂既得以完全,就为凡顺从祂的人成了‘永远得救’的根源。”(来5:9)我们知道得救是因着信。“救恩”是得救的恩典,这救恩是由耶稣“一次”作成,成了“永远得救的根源”。所以我们说,一个人一次接受了救恩,他就有了保障——永远得救。这是恩典,这恩典是永远赐给凡信靠祂的人。 可惜,现在北方有些人妄定“一次得救永远得救”为异端!他们不知道定异端的界线,真见笑于世界基督教! 这是一个很重要的真理。有不少的基督徒以为他一犯罪,救恩就失掉了,他就要灭亡了。他们对于自己的得救,天天都是提心吊胆,以为这是毫无保障的。有许多传道人也是这样讲,以致信徒不敢说自己已经得救。有些人以为他今天得救了,明天也许会灭亡,后天又得救了,大后天又灭亡了,弄得心灵上总得不着平安。 有些人说,讲永远得救很危险,因为这样会使人故意犯罪。我们说,这不会鼓励人去犯罪,反而会激发信徒热心爱主。下面我还要详细说及这一点。>>> 第一章 这是纯正的信仰 请读者们不要以为我在这里讲异端。“一次得救永远得救”不是个新道理,这不是我们新创的。 旧约没有这个道理,因为旧约的人得救,不同于我们新约的人,他们不是得我们所得的永生,他们只是不灭亡;而现在信的人不止不灭亡,更是“反得永生”(约3:16)。所以说,旧约没有“一次得救永远得救”这个保证,旧约只有预言和预表。这是个新约的真理,特别是保罗和约翰非常强调这个。我们的主是站在犹太人的立场讲话,但当约翰写关于主耶稣对全世界的讲话时,我们就发现耶稣讲这个道理比任何人更加清楚。 我们知道马丁路德是个改教(更正)者,他发现圣经说“人得救是因着信”(因信得救,因信称义)后,便大力反对天主教的“赎罪票”和“炼狱”等,不过,马丁路德只看见因信得救,而看不见“一次得救永远得救”的真理。这个真理是由加尔文发现的。 约翰?加尔文John Calvin 在公元1509年出生在靠近巴黎的一个小村庄(1509-1564年)。后来移居巴黎,受到路德的影响。加尔文在大学时专攻神学,在法国到处传讲路德的信仰。罗马人知道了,想要杀他,他就逃到瑞士去。他于1540年在日内瓦任一大礼拜堂的牧师,又创办了神学院。1536年,他发表了《基督教信仰典范》一文,特别阐明“一次得救永远得救”的真理。后来人们通常把反对加尔文信仰的称为“亚米尼派”Armenianism,而把主张“一次得救永远得救”的称为“加尔文派”Calvinism. 在英国,神曾兴起约翰?卫司理John Westley 和怀特斐Whitefield,他们都被神重用,每次讲道都有几万听众。这位怀特斐是极其主张一次得救永远得救的。他和卫司理虽有不同的看法,但他们都坚定地信靠神,被神大大使用,使英国教会得到复兴。 在历史上,浸信会、长老会、弟兄会等都坚信“永远得救”的真理。 英国还有一位被神重用的布道家司布真C.H.Spurgeon, 他在伦敦浸信会当牧师,他的礼拜堂聚会有万多人,数十年如一日。神用他复兴了英国教会,给世界基督教以极大的影响。他早年在他祖父司担蒙Stambourne的住宅中,对加尔文神学曾作过打根基的工作。他在伦敦传道时,证明他传神福音的力量就是相信加尔文神学(这神学自怀特斐逝世后几乎被人忘记了)。司布真在英国创办了“牧师神学院”,牧师神学院院长罗吉斯,他是拥护司布真的。他说:“我们的神学院是坚定地传授加尔文神学的”。司布真说过:“是的,我承认我传的是坚定的加尔文神学。”“如果得救的人还会灭亡的话,基督的救赎就不完全。” 英国达秘Darby 是弟兄会的创办人,我国的“小群”(称 “聚会处”)都是由弟兄会转变而来的。达秘是一个很熟悉圣经的人,他的信仰也很纯正。他坚信“一次得救永远得救”的真理(聚会处当然也信这个真理)。 谁都知道美国有一位叫慕迪Moody,他是19世纪一位大布道家。历代神所重用的人当中,慕迪与斐尼Finney(美国人),算是数一数二的。很多人都认识慕迪,因为慕迪创立一所慕迪圣经学院,而斐尼则没有。其实斐尼的能力比慕迪更大。他曾到矿山中对矿工们讲道。在未讲之先,他用眼睛看着工人们,他们就流泪悔改;接着他向他们讲道,圣灵大大动工。慕迪讲道,吸引着数以万计的听众。他们都坚信“一次得救永远得救”的真理。 和慕迪同工的叨雷博士Torrey,亦是神所大用的人,他坚信永远得救的真理。 司可福C.I.Scofield 是世界有名的解经家。他用了30年的工夫,参阅了不少有名的解经注释,编了《司可福圣经注释》,慕迪圣经学院和全世界很多地方都用这本注释。他大力讲论“一次得救永远得救”的真理。我国成寄归牧师在湖南创办了司可福函授课程,是以这个信仰为基础的。 中国以前的大布道家宋尚节博士、王载、王峙、王明道与黄元素等,都相信这个真理。所以我们千万不要认为这是个危险的道理。 陈终道的《永不灭亡》一书详细论述了这个真理。>>> 第二章 常被错引的经文 那些反对“永远得救”的人常常拿出一些经文来证明得救的人还会灭亡。 现在让我们来看看他们所提出的经文到底是怎样解的。 一、“结局就是焚烧”(来6:8) 有人根据希伯来6:1-10来反对“一次得救永远得救”的真理。他们说:“‘就不能叫他们从新懊悔了’和‘若长荆棘和蒺藜,必被废弃,近于诅咒,结局就是焚烧’(6:8),证明他是不得救的。”也有人认为他们是希伯来的冒名信徒,从未得救,只不过是“尝过”天恩的滋味、神善道的滋味和来世权能的人;他们已经离弃(跌下)就不能从新悔改了,结果就是迫近诅咒而灭亡。还有人认为这是假设的理论,用来警戒人的。 请我们注意,这段经文不是论得救问题,而是论追求“完全”的问题:“所以,我们应当离开基督道理的开端,竭力进到完全的地步……。”(来6:1)第5章最后说到吃奶的婴孩和长大成人的问题(5:13-14)。他们本该吃干粮,可是还在“开端”里站着(5:12),所以第6章劝他们要离开“开端”(6:1)。可是有些人不但不肯离开“开端”,反而跌落了,因而他们就要受亏损(4-8节)。我们不能硬把他们说成从未得救的人;我们也不该说他们已得救了,后来又跌到诅咒里去,结果灭亡了。 他们是已经得救的人,因为他们是“已经一次蒙了光照”,“又于圣灵有分”,“尝过天恩滋味”,“尝过神善道滋味和觉悟来世权能的人”。彼得也用“尝过主恩的滋味”(彼前2:3)来描写爱慕灵奶的婴孩(2节)。所以说这班跌落的人是得救的。“若是离弃道理,就不能叫他们从新懊悔了”(来6:6),应当译作“已经跌落,就不能叫他们从新归入悔改了。” 这“跌落”是跌得很厉害的,以致难于再归入悔改了。圣经又把信徒比作田地,吃过屡次下的雨水。有些长菜蔬,就从神得福;有些长荆棘和蒺藜,“必被废弃,近于咒诅,结局就是焚烧。”(7-8节)注意,长荆棘和蒺藜就是作草木禾稭的工作和犯罪等,他们是被废弃,“近于”咒诅,而不是“受咒诅,结局就是焚烧”。这里的焚烧不是指火湖的烧,而是指在基督的审判台有火试验:“人的工程若被烧了,他就要受亏损,自己却要得救;虽然得救,乃象从火里经过的一样。”(林前3:15)烧,只烧了荆棘和蒺藜,田地是烧不去的。虽然烧不去,但要经火烧,受极大的亏损。下面继续说到信徒工作的问题:“亲爱的弟兄们,我们虽是这样说,却深信你们的行为强过这些,而且‘近乎’(应译作‘属乎’)得救。因为神并非不公义,竟忘记你们所作的工……。”(来6:9-10)所以我们不应把论及工作、赏罚的经文硬说成是得救灭亡的问题。 二、有分与无分 有人根据希伯来书3:13-14来说,基督徒若不是坚持到底,就在基督里没有分了,就是灭亡了。 这节经文说:“我们若将起初确实的信心坚持到底,就在基督里有分了。”这里“确实的信心”,原文是“确据”,英译assurance.“有分”,原文是metochos,与1:9的“同伴”同字。这“分”是产业的分,不是得救的分,正如以弗所书5:5的“无分”,也是无分于得胜的产业。 三、葡萄枝被剪(约15:1-8) 也有人把约翰福音15:1-6耶稣论结果的事说成得救与灭亡的事。“人若不常在我里面,就象枝子丢在外面枯干,人拾起来,扔在火里烧了。”(约15:6)这段经文与希伯来书6章同是说到得赏赐的问题,结果子的枝子是要得赏赐的;不结果子的枝子是要受亏损,“象从火里经过的一样。”(林前3:15) 这段经文不单是论“怎样结果子”,更重要的是论“怎样‘多’结果子”。是否不多结果子的人就要灭亡呢? 我们不能说,一个不多结果子的人就要灭亡。圣经只说不信的人就不得永生(约3:36)。因此,我们必须分清得救与得赏,就不会陷入得救后又会灭亡的错误里去了。请详看灵音小丛书《新约圣殿章》! 四、涂名问题 “凡得胜的必这样穿白衣,我也必不从生命册上涂抹他的名;且要在我父面前,和我父众使者面前,认他的名。”(启3:5)有人根据这节经文说,凡失败的人,他的名字就要从生命册上被涂抹,他就不得救了。但圣经从来没有说被涂名的人不得救。请我们念几节有关“生命册”的经文:“……并其余和我一同作工的,他们的名字都在生命册上。”(腓4:3)“凡住在地上、名字从创世以来没有记在被杀之羔羊生命册上的人,都要拜牠。”(启13:8)涂抹生命册的事,我们怎能单凭这个预表来说,失败的人不得救呢?也有人说,这是得胜者的生命册,因为七个教会都提得胜问题。无论怎样讲,我们不能单凭预表来否定圣经一贯的真理——一次得救永远得救。 “若有人名字没记在生命册上,他就被扔在火湖里。”(启20:15)信的人,名字在生命册上,这是明显的。在灾难中,名字从创世以来,没有“记在”生命册上的人,当然是不得救的人。启示录20章“白色大宝座的审判”,是对不信的人的审判,他们的名字“未曾发现记过在生命册上”(启20:15原文直译),他们的结局是要到火湖里去的。那么,启示录3:5说“涂抹”又怎样解释呢?被涂抹证明已经记过,因为他不得胜,就被涂掉,但毕竟是“已经记过”的。凡“未曾发现记过在生命册上”的,就不得救。凡是曾经记过又涂抹了的、圣经没有说他们不得救。况且启示录是预表的书:预表,就必须有书信的根据才是正用于我们身上的。书信就没有涂名字的记载。 五、“沉沦”问题 有人根据希伯来书10:38-39“我们却不是退后入沉沦的那等人”来说,有些人是会“退后入沉沦的”。 这两节经文是说“因信称义”。这里不是说有些不是入沉沦,有些是入沉沦,而是明说“我们却不是……。” 另一段经文,“因你的知识沉沦了”(林前8:10-11)。“那软弱弟兄”,是得救了的,难道因见别人(有知识的)在庙中吃祭偶像之物而自己去吃,就灭亡吗?为什么那有知识的不灭亡,而那软弱的,受他的知识影响的反会灭亡呢? 原来这“沉沦”与上面一段所说的“沉沦”不一样。这里可译为“毁坏”,不是灭亡。软弱的弟兄见有知识的弟兄吃祭偶像的物(不应该),就会因他的知识影响他的灵性,被他的知识毁坏,但绝不会因他的“知识”影响到他灭亡了。 还有一段有关“沉沦”的经文常被错引的,“……免得他忧愁太过,甚至沉沦了”(林后2:6-7)。 这段经文说,那犯罪的人受了众人的责罚,使他忧愁太过就沉沦了。原来这节“沉沦”二字,原文是katapothe,应译“被吞灭”,与希伯来书10:38-39的“沉沦”apoleian(灭亡)不同。灭亡与否绝不会是因别人的责罚或安慰,而是因信或不信的。请我们不要乱解圣经。 “他一切的信上,也都是讲论这事。信中有些难明白的,那无学问、不坚固的人强解,如强解别的经书一样,就自取沉沦。”(彼后3:16) 有人根据这节经文说,人得救后又是可以沉沦的。 请注意,“那无学问”的,应译“没有受教的”、“没有学过的”;“不坚固的人”,应译“坏建立的人”。他们“强解”保罗书信,这“强解”,原文是“曲解”,英译twist,扭曲意。他们不是真信的,而故意扭曲经书。 彼得劝我们“就当防备,恐怕被恶人的错谬诱惑……。”(彼后3:17节)他们是“恶人”,故意曲解经书,当然沉沦。我们当防备,免得我们“从坚固的地步上坠落”(17节下)。 我们绝不能用这节经文来反对“永远得救”的真理。 六、“必不受第二次死的害”(启2:11) 我们知道第二次的死就是火湖(启20:14-15)。得胜的就必不受第二次死的害,那么失败的是否又要到火湖里去呢?不,不。这里不是说“第二次的死”,而是说第二次死的“害”。我们如果不得胜,还是得救的,但要受第二次死的“害”,也就是说,要受火的“害”。士每拿教会要“受患难十日”,这是公元200-300年间教会受罗马大逼迫,正好是10个罗马皇搞了10次大逼迫。第11个罗马皇君士坦丁上台后,他下令停止迫害教会了。在他们受逼迫的时候,有各种试炼、各种酷刑。有人怕被杀,经不起考验就失败了,他们可以免去第一次死的害,但这样的人要受第二次死的“害”,也就是哥林多前书第3章的火烧:“人的工程若被烧了,他就要受亏损,自己却要得救;虽然得救,乃象从火里经过的一样。”(林前3:15) 七、“就落在魔鬼所受的刑罚里” (提前3:6) 有人根据提摩太前书3:6来反对“一次得救永远得救”的真理:“就落在魔鬼所受的刑罚里”。但请注意,这节经文的原文没有“所受”这两个字,应译“落在魔鬼的罪错里”。难道因作监督而“自高自大”,就会与魔鬼一样灭亡吗?原来魔鬼先是犯骄傲的罪(赛14:13-14)。 作监督若自高自大,魔鬼这回就要控告他。这并不是说,人一骄傲就要如同魔鬼一样灭亡。如果是这样,还有谁能得救呢? 八、“有至于死的罪”(约壹5:16) “凡不义的事都是罪,也有不至于死的罪。”(约壹5:17,详见16节)什么是“至于死的罪”?有人说是特别大的罪(诗19:13);又有人说,是“亵渎圣灵的罪”(太12:31-32);又有人说,这是背道的罪;还有人说,“至于死的罪”是指因犯罪以致身体患无法治疗的“死症”而言。不论怎样解释,这罪是很重大的,但不论什么罪,只要我们犯了就要受极大的亏损。我们千万不要以为不灭亡就可以故意犯罪,免得今生受不必受的报应,在主来施行审判后受大亏损,这样,就成了一个“仅仅得救”的人:“若是义人仅仅得救,那不虔敬和犯罪的人,将有何地可站呢?”(彼前4:18)“仅仅得救”原文作“以困难得救”。彼得在上文提到基督徒要先经审判:“因为时候到了,审判要从神的家起首,若是先从我们起首,那不信从神福音的人将有何等的结局呢?”(17节)“义人”就是得救的人。如果我们因信得救后,故意犯罪,又不认罪与对付自己,不只今生要受报应,在审判后更要受亏损,“虽然得救,乃象从火里经过的一样。”(林前3:15下)这就是义人以困难得救的情形。巴不得我们都儆醒,不要犯罪;若犯了罪,就赶快认罪悔改,免得受亏损! 九、“若故意犯罪……”(来10:26-27) 前面我们说了假先知假师傅(假牧师假传道),现在我们再来看看假信徒:“因为我们得知真道以后,若故意犯罪,赎罪的祭就再没有了;惟有战惧等候审判和那烧灭众敌人的烈火……何况人践踏神的儿子,将那使他成圣之约的血当作平常,又亵慢施恩的圣灵,你们想,他要受的刑罚该怎样加重呢?”(来10:26-29 )这段经文也是常被引来反对讲一次得救永远得救的。他们说,“故意犯罪,就要灭亡,怎能说永远得救呢!”我真不知他们怎样理解这段经文!当然这是写给希伯来信徒的信,但这也是写给我们的。这段经文不是说信的人因犯罪就灭亡了。这里是说假信的,从来没有信过的。这里不是说“因为我们信了真道以后”,而是说“因为我们‘得知’真道以后”。“得知真道”,原文是“接受真理的知识”,这里不是指接受基督而得永生;“接受真理的知识”不等于“相信”。有了真理的知识而不相信,反而故意去犯罪,就只有“战惧等候烧灭众敌人的烈火”(来10:26),这是对“众敌人”的烈火。他们犯了“亵慢施恩圣灵”的罪(29节),当然不得救。他不止要受刑罚,而且要受“加重的刑罚”(29节)。得救的人是不会受刑罚的。我们犯罪是被主惩治,但不和世人一同被定罪(林前11:32)。不信的人固然要受报应,但更要受刑罚:“他们要受刑罚,就是永远沉沦,离开主的面和祂权能的荣光。”(帖后1:9)希伯来书10:29既说:“他要受的刑罚该怎样加重呢!”所以就知道他是灭亡的。况且,“故意”,原文是一种持续习惯性的动作。真信徒也有故意犯罪的,但不会“故意持续性地”犯罪。还有,大卫犯了罪,他宁可落在永生神的手里,也不愿落在人的手里。被神惩治,尽管是痛苦,但总比落在人的手里好得多(撒下24:14)。不信的人就不同了,他们落在神的手里就真是可怕的:“落在永生神的手里,真是可怕的!”(来10:31)所以我说,这段经文无疑是指着不信的人说的,他们虽然得知真道,但不相信,此后又故意犯罪,结果就要受更重的刑罚,“落在永生神的手里,真是可怕的。”我们不能因这段经文就说,一个人信了主,若故意犯罪,最后又要灭亡。 十、“保守自己……直到永生”(犹21) 有人根据这节经文,说,“我们要保守自己,否则就没有永生。” 请注意,这里所说的“保守自己”,不是靠自己保守,而是靠“我们独一的神”(24节);“直到永生”,不是“直到得永生”,神会保守我们自己直到永生,永生是存到永远的。提摩太前书6:12,19的“持定永生”,不是说不持定就丢失了永生。“持定”,是抓紧意,就是不要放松,并不是丢失,而是要紧抓。 十一、“必不能承受神的国” 圣经说,“你们岂不知不义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国么?”(林前6:9)这是说到我们的本相,在我们未得救前,我们是“不义的人”,不义的人是行这些事的。注意“你们中间也有人从前是这样;但如今……。”(11节) 信了主之后,我们也会犯这些:“……嫉妒、醉酒、荒宴等类。我从前告诉你们,现在又告诉你们,行这样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国。”(加5:19-21)难道我们一行这些事,又不得救吗?原来“行这样事的人”,应译“习惯行这样事的人”,英译practising,基督徒会“偶然被过犯所胜”(加6:1);但若“习惯行”就成问题了。一个习惯行的人,证明还没有永生在他里面,因为他犯了罪,一点不会自责,而是行了又行,习以为常。这样的人不得救一点不奇怪,我们不要把这两种人混为一谈。 十二、“就为凡顺从祂的人”(来5:9) 这节经文说,基督为我们“成了永远得救的根源”,所以我们的得救是永远的。 但有些人说,我必须凡事“顺从” 祂,才能永远得救;不顺服基督就会灭亡了。 请注意,这里的“顺从”,原文是hupakoe,与帖撒罗尼迦后书1:8“……和那不听从我主耶稣福音的人”的“听从”同一个字。这是指信耶稣前,若肯“听从”就信的“听从”,而不是指信了耶稣之后的“凡事顺服”(加5:7,来13:17,雅3:3),这里原文是peitho. 请我们不要把信前的“听从”,和信后的“凡事顺服”混为一谈。 十三、“反被弃绝了”(林前9:27) “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恐怕我传福音给别人,自己反被弃绝了。” 有人以为保罗怕自己会灭亡(被弃绝),所以他要攻克己身,其实保罗并不是怕他会灭亡。“弃绝”二字,原文是“不蒙悦纳”的意思。保罗在这里不是讲救恩,而是讲得赏的问题(22-26节),谈论工作问题。他要“攻克”己身,恐怕他不蒙悦纳,得不到冠冕与赏赐。请注意,救恩是不能失去的,但赏赐与奖赏是可以失去的:“你们要小心,不要‘失去’你们所作的工,乃要得着满足的赏赐。”(约贰8)“我必快来,你要持守你所有的,免得人‘夺去’你的冠冕。”(启3:11) 十四、“仍住在死中”(约壹3:14) 有人说,约翰说“没有爱心的,仍住在死中”,所以没有爱心的人是不得救的。 原来这里“爱心”二字,原文是“阿加皮”agape,是神最高超的爱,世人不可能有这种爱。“神爱世人”是这种爱,祂爱不可爱的罪人。我们信了基督的人就有基督复活的生命,这生命是有“阿加皮”的爱,不过有人活出来,有人活不出来;虽然活不出来,但他还是“有”,如果“没有”这种爱心的,就是没有生命的。 十五、“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 (太24:13) 这里所说的得救,是指七年灾难中的脱灾难的得救(请参看灵音小丛书《七种得救》)! 十六、假先知假师傅(犹18-19) 犹大书、彼得后书和提摩太后书都是说到末世背道的事。犹大书预言末世的背道:“他们曾对你们说过,末世必有好讥诮的人随从自己不敬虔的私欲而行,这就是那些引人结党、属乎血气、没有圣灵的人。”(犹18:19)属血气的人是不得救的人(林前2:14,加1:16),“没有圣灵的人”当然不得救:“……人若没有基督的灵,就不是属基督的。”(罗8:9) 犹大书又说到假先知假师傅:“他们有祸了!因为走了该隐的道路,又为利往巴兰的错谬里直奔,并在可拉的背叛中灭亡了。这样的人在你们的爱席上与你们同吃的时候,正是礁石。他们作牧人,……。”(犹11-16)请注意,这些人是“牧人”, 混入教会里作牧师作传道,但他们也是“礁石”。好危险呀!他们得救吗?不,他们是“……死而又死,连根被拔出来”(12节),“……有墨黑的幽暗为他们永远的存留”(13节)。他们强解经书,……就自取沉沦(彼后3:16)。 彼得对假先知假师傅也说得很透彻:“从前在百姓中有假先知起来,将来在你们中间也必有假师傅,私自引进陷害人的异端,连买他们的主他们也不承认,自取速速的灭亡。……他们的刑罚,自古以来并不迟延;他们的灭亡也必速速来到。”(彼后2:1-3) 耶稣也提到假先知:“你们要防备假先知。他们到你们这里来,外面披着羊皮,里面却是残暴的狼。”(太7:15)他们是“狼”,更是“残暴的狼”,不是真牧人,只是“外面披着羊皮”而已。他们不得救是很明显的:“当那日必有许多人对我说:‘主啊,主啊,我们不是奉祢的名传道,奉祢的名赶鬼,奉祢的名行许多异能么?’我就明明的告诉他们说:‘我从来不认识你们,你们这些作恶的人,离开我去吧!’”(22-23节)注意,耶稣不是说“有几个”,而是说“当那日必有许多人”,可知末世的假信派是不少的。他们作牧人传道赶鬼,结果还是灭亡了;因为他们从起初就不是信的,所以他们干出许多连不信的人也干不出来的事。因此,耶稣叫我们“要防备假先知”。 现在让我们来看看犹大:“……其中除了那灭亡之子,没有一个灭亡的,好叫经上的话得应验。”(约17:12)我们常常听见有人用犹大来反对“一次得救永远得救”的真理。他们说:“犹大是耶稣十二个门徒之一,当然是得救的,但因为他卖了耶稣,所以他才灭亡。这怎能说,一次得救永远得救呢?” 请注意,耶稣从来没有说他是得救的。相反,耶稣说他是个“灭亡之子”。犹大到底有没有信呢?没有,他从来就没有真心相信。如果他相信耶稣,他就不会卖祂了。 或者有人说,“你怎么说犹大没有信过呢?他跟从耶稣,见过耶稣所行的神迹,难道他不信吗?你是臆断罢了!” 不,我不是臆断,请我们再看看耶稣是怎样说的:“只是你们中间有不信的人”。耶稣从起头就知道,谁不信祂,谁要卖祂。(约6:64)“不信的人”,是复数;“谁要卖祂”,是单数,指的是犹大。耶稣把卖祂的人(犹大)列在不信祂的人当中,我们怎敢说犹大信了,但为什么他卖了耶稣就成了灭亡之子呢?他是混进门徒当中的;他虽然听过耶稣讲道,见过耶稣行神迹,可是他仍不信。只因他不信,所以他是个“灭亡之子”,他卖耶稣就一点不希奇。我们怎能用犹大的灭亡来反对永远得救的真理呢?耶稣把犹大说过后,马上就说永远得救的真理:“没有一个灭亡的”。今天教会里亦有不少犹大,因为他们从来没有真心相信,所以他们才干出卖主卖友的事来,他们的灭亡是无疑的了。 还有,“不然,你也要被砍下来。”(罗11:20-22) 请注意,罗马书9-11章是论以色列被砍与被接问题(详看灵音小丛书《罗马书释义》)!>>> 第三章 永远的保证 我们已经谈过许多有关得救的问题,许多反面的经文我们都看过了。如果我们分清那些是对信徒说的、那些是对不信的人说的、那些是对犹太人说的,我们就不致误解真理了。或者有人说,其它问题都说过了,但到底有那些经文是说信徒得救后就永不灭亡呢?只要我们放下成见,虚心接受,下面所引的经文就足以说明问题了。首先让我们看看约翰壹书3:19“从此就知道我们是属真理的,并且我们的心在神面前可以安稳。”“安稳”二字,英文译做assure,意思是“确信”、“保证”。一个有新生命的人,自然会流露爱心和行为,我们“从此”就“安稳”了,有“保证”了。 一、信徒都是神的儿子 路加福音15章说“浪子”回家和大儿子的嫉妒。不少人把浪子说成是个不得救的人,浪子回家就是因信得救,我们可以借用来指不信者的悔改,但这本是指得救的人说的。浪子是父亲的儿子,他本来是在家里的,后来他离开父家往远方去,过着浪荡的生活。这是一个信徒在得救后离开父家、在远方过着浪荡生活的写照。他既是个儿子,到了一定的时候,他是要归家的。圣经没有说过一个不归家的浪子。他不是奴仆,他是“儿子”,儿子是永远在家里的:“奴仆不能永远住在家里;儿子是永远住在家里。”(约8:35)他曾一度身居远方,但他还是儿子,家还是他的家,他要永远住在家里:“既是儿女,便是后嗣,就是神的后嗣,和基督同作后嗣……。”(罗8:17)浪子出走,是后退的表现,但不能因此就灭亡:“只是义人必因信得生。他若退后,我心里就不喜欢他。我们却不是退后入沉沦的那等人,乃是有信心以至灵魂得救的人。”(来10:38-39)退后的人,神是不喜欢他的,但不是因为他退后就“入沉沦”了。 二、被保守 为什么我们的得救是永远的呢?因为我们是蒙神保守的人:“耶稣基督的仆人,雅各的弟兄犹大,写信给那被召、在父神里蒙爱、为耶稣基督保守的人。”(犹1)“那能保守你们不失脚,叫你们无瑕无疵,欢欢喜喜的站在祂荣耀之前的,我们的救主独一的神。”(犹24)祂保守我们直到基督再来:“……因为我知道我所信的是谁,也深信祂能保存我所交付祂的,直到那日。”(提后1:12) 三、不被定罪 “信祂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3:18)这里说得很清楚:信的人不被定罪(信徒犯罪,是要被主惩治,但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使一切不信真理,倒喜爱不义的人都被定罪。”(帖后2:12)“我们受审的时候,乃是被主惩治,免得我们和世人一同定罪。”(林前11:32)“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定罪了。”(罗8:1)“谁能定他们的罪呢?有基督耶稣已经死了,而且从死里复活,现今在神的右边,也替我们祈求。”(34节)至于马太福音24:51“……定他和假冒为善的人同罪……”的定罪,原文作“同分”。我们看见了没有?定罪是对世人的,信徒是不被定罪的。自从我们得救开始就不被定罪,直到那日。 四、不与神的爱隔绝 “谁能使我们与基督的爱隔绝呢?难道是患难么?是困苦么?是逼迫么?是饥饿么?是赤身露体么?是刀剑么?……因为我深信无论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权的、是有能的、是现在的事、是将来的事、是高处的、是低处的、是别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们与神的爱隔绝;这爱是在我们主基督耶稣里的。”(罗8:35-39)基督爱我们,神爱我们,什么事都不能使我们与基督和神的爱隔绝,为什么我们还整天害怕不得救呢?父母爱儿女,不问他们好坏,父母都爱;如果我们偶尔犯罪,不听神的话,祂就叫我们灭亡,这样,神的爱还不如父母的爱呢!不,神不会干这无知的事,祂是爱我们到底的,请我们放心吧!回转吧! 五、我们的生命是在神里面的 “因为你们已经死了,你们的生命与基督一同藏在神里面。基督是我们的生命,祂显现的时候,你们也要与祂一同显现在荣耀里。”(西3:3-4)我们看见没有?我们有了永生,这永生是在我们里面的;另一方面,我们的生命与基督一同藏在神里面,有什么比这个更安全呢!还有,我们的生命不是藏在神里面一段时间就不藏了,我们的生命乃是一直藏到基督再来。那时,我们也和祂一同显现在荣耀里,我们为什么对我们的得救发愁呢? 六、得永远的产业 “为此祂作了新约的中保。既然受死赎了人在前约之时所犯的罪过,便叫蒙召的人得着所应许永远的产业。”(来9:15)我们不只得救,更得着产业,这产业不是暂时给我们的,而是永远给了我们的,是“永远的产业”。 七、永远不死 “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人若遵守我的道,就永远不见死。”(约8:51)这里所说的永远不见死,当然不是指我们的肉身不见死,而是指我们的新生命永远不见死说的。或者有人说:“遵守祂的道才永远不见死;那末,不遵守祂的道的人,还是要死的。”请我们注意,这里的“道”字,应译作“话”;“遵守”二字应译作“保守”,保守耶稣的话的人必永远不死。但保守祂什么话呢?耶稣在上文指出他们是不信的:“我将真理告诉你们,你们就因此不信我。……”(约8:45-46)“你们为什么不明白我的话呢?无非是因你们不能听我的道。”(43节)他们不明白祂的话,因此就不能听祂的话。这话,他们不能保守,是因为他们不信。这里并不是指遵守耶稣一切的话的人永远不死。如果这样,就没有一个人能得救了。耶稣对马大和马利亚怎样说呢?祂说:“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你信这话么?”(约11:26)耶稣在分过五个饼两条鱼给五千人之后,祂就讲“生命的粮”:“……人若吃这粮,就必永远活着;我所要赐的粮,就是我的肉,为世人之生命所赐的。”(约6:51)这粮是什么呢?“我就是生命的粮……这是从天上降下来的粮,叫人吃了就不死。”(48-49节)吃基督的肉是什么意思呢?吃是接受,吃了进去,成为自己的生命。所以祂在上文就说:“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信的人有永生。”(47节)“凡接待(原文作‘接受’)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约1:12)所以说,凡信祂的人就必永远不死。如果我们在得救后又因犯罪而失去永生,这怎能叫“永远不死”呢? 八、拯救到底 “凡靠着进到神面前的人,祂都能拯救到底。因为祂是长远活着,替他们祈求。”(来7:25)有人认为“进到神面前的人”是追求圣洁的人。但这里“凡靠着祂进到……”,而不是说“追求圣洁的人”。如果我们因犯罪而又灭亡,那就是祂不能拯救我们到底了。拯救就是“救”,一个人掉在水里,需要人把他救上来。我们不能对被水淹没的人说:“你要有好行为我才救你”;只要他相信你,接受你的拯救,你就会把他救上来。我们不能把他拉一把,又把他放回水里,这就不是拯救到底。神救我们是要救我们到底的,所以我们应当感谢祂,赞美祂!因着祂莫大的恩典,我们更不要去犯罪了! 九、“总不丢弃” “凡父所赐给我的人,必到我这里来;到我这里来的,我总不丢弃他。”(约6:37)耶稣说总不丢弃我们,可惜许多信徒认为祂是会把自己丢弃的。每当他冷淡、贪爱世界、失败甚至犯了罪,他就以为主丢弃他了,他又不得救了。不,祂总不丢弃属祂的人。家人可以丢弃我们,朋友可以丢弃我们,但主“总不丢弃”我们;这就是救恩的保险。只要我们一次得救,我们就是永远得救的。 十、“一个也不失落” “差我来者的意思,就是祂所赐我的,叫我一个也不失落。”(约6:39)“这要应验耶稣从前的话,说:‘祢所赐给我的人,我没有失落一个。’”(约18:9)耶稣曾经说过:“其中除了那灭亡之子,没有一个灭亡的。”(约17:12)灭亡之子就是犹大和像犹大一类没有生命的人,他们都不是父所赐给耶稣的人。至于父所赐给主的人,就“一个也不失落”,“我没有失落一个”、“没有一个灭亡的”。我们看清楚了没有?凡真心相信神叫耶稣从死里复活的人,都必得救(罗10:9)。凡得救的人,都是父所赐予主的人,就没有一个失落,一个也没有。我们应当何等的感谢神啊! 十一、“反得永生”(约3:16) 有人以为永生就是永远生活,永远不死。当然,永生是永远不死,但这不等于我们这个旧生命变成永远不死的生命。圣经说“永生”的“生”字,不是“生活”而是“生命”,意思是:信耶稣的人就可以得着一个永远的生命:“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约1:4)这个生命就是耶稣的生命:“论到从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我们所听见、所看见、亲眼看过、亲手摸过的(这生命已经显现出来,我们也看见过,现在又作见证,将原与父同在、且显现与我们那永远的生命传给你们)。”(约壹1:1-2)我们平常说“新生命”,这是从我们接受永生说的;这个生命在我们是新的,其实这并不是什么新的。基督自己的生命是“从起初原有的生命”,又是“那永远的生命”;我们信耶稣,是接受祂那从起初原有的生命,成了我们的新生命(林后5:17)。一切信耶稣的人都不是带着我们的旧生命进入天家,而是接受耶稣的生命为我们的生命。有了这个生命就得救了:“人有了神的儿子就有生命;没有神的儿子就没有生命。”(约壹5:12)“这见证就是神赐给我们永生;这永生也是在祂儿子里面。”(11节)有永生的人是能够自己知道的:“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信奉神儿子之名的人,要叫你们‘知道’自己有永生。”(13节)有人认为信耶稣,要到死后才有永生,所以他们不敢说现在有永生。但这节经文明明告诉我们,凡“信奉神儿子之名的人”,就该“知道自己有永生”。我们不是冒失,不是大胆,因为圣经是这样说,我们就这样信。不知道自己有永生的人,若不是真心相信,就是糊涂。圣经从不叫我们作个糊涂的基督徒。 永生是“生命”,不单是生活,这个生命又是“永远的”。这就是说,凡得了这个生命,就不能失掉,否则就不能叫作“永生”,只称“暂生”罢了。得生命是在信的时候,所以从信主的时候起就永远得着这个生命了,因为他是得着一个永远的生命,一个不能失掉的生命。 注意“反得永生”(约3:16):真信的人就不至灭亡。怎样才是真信的呢?“信”,原文是“信入”en、“信靠”eis,这才是真信。“不至灭亡”,就是得救,但为什么又“反得永生”呢?原来旧约的人都是因信称义,但他们在信的时候还没有永生。直到死时都不离弃神,到复活才给永生:“睡在尘埃中的,必有多人复醒;其中有得永生的,有受羞辱永远被憎恶的。”(但12:2)所以旧约没有“一次得救永远得救”之道。耶稣降世才给人生命(约10:10),特别在耶稣复活后,凡信靠的人才得耶稣复活的生命(永生)。旧约信靠的人只“不至灭亡”;今天我们信靠祂的人,“不至灭亡,反得永生。”信的时候就有永生,所以是“永远得救”。 十二、“永不灭亡” 如果要说最强而有力的经文(指论“一次得救永远得救”的经文),当首推约翰福音10:27-29。让我们很好地看看这几节经文是怎样说的:“我的羊听我的声音,我也认识他们,他们也跟着我。我又赐给他们永生;他们永不灭亡,谁也不能从我手里把他们夺去。我父把羊赐给我,祂比万有都大,谁也不能从我父手里把他们夺去。”有人认为“我的羊听我的声音”,即遵守主道的人跟着主的人。但听声音而跟耶稣就是听而信。请我们特别注意“我又赐给他们永生;他们永不灭亡”!我们不要忘记,我们什么时候相信,什么时候就有永生。从我们得永生开始,我们就“永不灭亡”,因为这是永远的生命。如果永远的生命是会灭亡的,那无异说,基督的生命也就一同灭亡了。但感谢神,我们的生命和基督一同藏在神里面,都是不能灭亡的,这是何等的稳妥安全呢! 不信的人不是耶稣的羊(26节)。以前信的人是主的羊,就不至灭亡,但还没有永生(27节),所以28节耶稣说,“我又赐给他们永生”,这是新约特别是圣灵降临之后的信徒,不只是“不至灭亡”——得救,“反得永生”——得新生命。这生命是永远的,才是“永生”,有了永生的人,才能“永不灭亡”(28节)。 这里有两只大能的手——主的手和父的手。我们都在这两只大能的手里,“谁也不能从我(主的)手里把他们夺去”、“谁也不能从我父手里把他们夺去。”有两只大能的手保护我们,以致“谁”都不能把我们夺去,我们为什么整天忧虑会灭亡呢?人不能把我们夺去,撒但也不能把我们夺去,谁也不能。再清楚不过了。 但有人说:“是,谁也不能把我们从主的手里和父的手里夺去,但我们自己是可以跳出去的。”当我们咋听起来,颇觉有道理,但当我们再细读这几节经文的时候,他们所谓的“道理”就站不住了。如果我们能跳出主的手和父的手,那这两只手就不是“大能的手”了。但耶稣说:“我父把羊赐给我,祂比万有都大。”我们是“万有”里的一员;如果我们能跳出两只大能的手,那我们就比父更大了,父就不是比万有都大了。但谁敢这样说呢?如果我们真的能跳出大能的手的话,“他们永不灭亡”又怎样解释呢?请我们把“他们永不灭亡”这句话多念几遍,直到把这话深印在我们的里面。“永不灭亡”就是永远得救。从什么时候开始永远得救呢?从我们真心相信的时候:“我又赐给他们永生;他们永不灭亡。”感谢神!我们得着永生,就是一次得救;从我们一次得救开始,我们就永远得救。一个信徒知道自己有永生,知道自己是永远得救的,就会有极大的喜乐,这样更激励他爱主、侍奉主。 十三、重生的人永远有圣灵 “……这圣灵,是我们得基业的凭据,直等到神之民被赎,使的荣耀得着称赞。”(弗1:13-14)“我 要求 对教师党员的评价套管和固井爆破片与爆破装置仓库管理基本要求三甲医院都需要复审吗 父,父就另外赐给你们一位保惠师,叫祂永远与你们同在。”(约14:16) 凡重生的人就必有圣灵。自从圣灵降临之后,凡信的人就永远有圣灵。我们既然永远有圣灵,又怎会再灭亡呢? 十四、没有多次重生的道理 (约3:1-15) 凡重生的人就有圣灵,凡有圣灵的人就永不灭亡。如果说重生的人会灭亡,这就等于说“永生死了”。我们知道永生是不会死的。 如果说,今日相信就重生,但明日因失败就灭亡;后天悔改又重生;大后天犯罪失败又重死,圣经有这个谬论吗? 我们上面引用了许多经文,不是牵强附会,而是按正意分解真理的道。难道我们讲“一次得救永远得救”就是讲异端吗? 我们认为那些坚持得救了的人还会灭亡是不对的。但我们也不能说他们讲异端。这只是500年来两种不同的看法罢了。>>> 第四章 基督徒犯罪问题 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我们的本性是要犯罪的。但当我们得救后,我们就脱离了罪和死的律了(罗8:2)。到底一个基督徒还会不会犯罪呢?他犯了罪,得救不得救呢?这是一个极其重要的问题,也是一般人所关心的问题。 一、基督徒能不能犯罪呢? 我们说:又能又不能。“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约壹1:8)“我们若说自己没有犯过罪,便是以神为说谎的;祂的道也不在我们心里了。”(10节)“我小子们哪,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是要叫你们不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里我们有一位中保,就是那义者耶稣基督。”(约壹2:1)约翰壹书是写给得救的人的,从这几节经文,我们清楚地看见,得救的人还是会犯罪的,这种经验,我们各人都有。 请我们另外看几节经文:“凡住在里面的,就不犯罪;凡犯罪的,是未曾看见祂,也未曾认识祂。”(约壹3:6)“犯罪的是属魔鬼,因为魔鬼从起初就犯罪。神的儿子显现出来,为要除灭魔鬼的作为。凡从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存在他心里,他也不能犯罪,因为他是由神生的。”(8-9节)“我们知道凡从神生的,必不犯罪,从神生的必保守自己,那恶者也就无法害他。”(5:18)这几节经文好象和前面所引的相反,前面说,得救的人仍能犯罪;这里说凡从神生的就不犯罪,更是不能犯罪。为什么约翰在同一卷书里竟写出两种不同的道理来呢?因为有人(今生成圣派)根据这几节经文就说“基督徒在今生也可达到完全圣洁而不犯罪的地步”。 现在我们不去讨论这个,我们主要是要看看这几节经文是什么意思。有人说“不犯罪”、“不能犯罪”是一种命令,不是一种事实;但我们认为这几节经文都是说到基督徒的实况,是事实。基督徒会犯罪,各人都有这个经验。但为什么说他“不犯罪”、“他也不能犯罪”呢?有人说,“那些在灵里有更深追求的虔诚信徒,是会达到‘不能犯罪’的境地的。”但约翰不是说灵性高的人才不能犯罪。他提出不犯罪的理由是:“因为他是由神生的”、“凡住在里面的”。到底基督徒能不能犯罪?请我们再注意约翰壹书3:9“凡从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原文作‘种’)存在他心里;他也不能犯罪,因为他是由神生的。”(直译)可惜中文圣经把“神的种”译成“神的道”!这“种”是“种子”,是有生命的。这就是我们因信而得的生命——基督的生命,也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新人”。这新人是由神生的,当然是不犯罪,他也不能犯罪。但我们的旧人——亚当的生命是会犯罪、喜欢犯罪的。一个重生的人,在他里面同时存在新人和旧人:“所以我们不丧胆:外体虽然毁坏,内心却一天新似一天。”(林后4:16)这里所说的“外体”,原文是“外面的人”;“内心”,原文作“里面的人”。我们得救后,就有两个人:新人(里面的人);旧人(外面的人)。这外面的人是在我们灵的外面,他是会犯罪的,而且他喜欢犯罪;里面的人就不犯罪,他也不能犯罪。所以在我们里面就有了争战,时胜时败。这就是约翰壹书所说的基督徒又能犯罪又不能犯罪的两方面。 二、登山宝训的显示 马太福音5-7章通常被称为“山上宝训”。有不少基督徒读了“山上宝训”后,就害怕起来,因为耶稣对人的要求太严格了,甚至如果我们不认罪除罪,又有灭亡的可能:“凡骂弟兄是魔利的,难免地狱的火。”(太5:22下)“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来丢掉;宁可失去百体中的一体,不叫全身丢在地狱(疾恨拿)里。……”(太5:29 -30)“凡不结好果子的树就砍下来,丢在火里。”(太7:19) 如果我们要明白“山上宝训”的作用,首先我们当弄清马太福音是对谁说的。请我们看马太福音1:1“大卫的儿子,阿伯拉罕的儿子,耶稣基督的谱系。”(原文)请注意,路加记载耶稣的谱系,一直追溯到亚当,最后说亚当是神的儿子(路3:38);而马太就从大卫、亚伯拉罕说起。原文先提大卫,然后说亚伯拉罕(太1:1)。大卫是个王,马太说耶稣要在天国里作王,祂是万王之王,所以马太先从大卫说起。亚伯拉罕是犹太人的始祖(创22:18,罗4:12-13)。马太福音是写给犹太人的,所以他从亚伯拉罕说起。马太对犹太人讲悔改的道理,施浸约翰传“天国的福音”(太3:1),耶稣开头传道,首先亦向犹太人传“天国的福音”(天国近了)(太4:17)。当天国的王耶稣在宣布“天国近了,你们应当悔改”之后,耶稣在马太福音5-7章就讲论天国的原则,这就是我们所说的“登山宝训”。耶稣要在地上立千年王国,“山上宝训”就是天国的律法。祂把律法抬得最高,比摩西的律法更严谨。请记得,“山上宝训”不是给教会任何权利和义务,教会真理是在书信里(罗马书至犹太书)。如果我们不注意区别这一点,我们就无法了解“山上宝训”了。请我们念几节经文:“免我们的债,如同我们免了人的债。”(太6:12)“你们饶恕人的过犯,你们的天父也必饶恕你们的过犯;你们不饶恕人的过犯,你们的天父也必不饶恕你们的过犯。”(14-15节)这是律法:他们先要免去人的债,天父才免去他们的债;他们先要饶恕人的过犯,天父才饶恕他们的过犯。(我说“他们”,因为这是对犹太人说的。)我们(教会)呢?请我们看看书信吧:“倘若这人与那人有嫌隙,总要彼此包容,彼此饶恕;主怎样饶恕了你们,你们也要怎样饶恕人。”(西3:13)“并要以恩慈相待,存怜悯的心,彼此饶恕,正如神在基督里饶恕了你们一样。”(弗4:32)这里是神先饶恕了我们,主先饶恕了我们;我们因着神的恩得以被饶恕,我们再去饶恕人。马太福音说:你先饶恕人,天父才饶恕你;你不饶恕人,天父就不饶恕你。但保罗对教会则说:神已经饶恕了我们(纵使我们不饶恕人),所以我们应当去饶恕人。我们看出这个分别没有?这是恩典,只有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从死里复活,我们才能得着这个恩典。 “山上宝训”明显是论犹太人进天国的事,不是论及罪人得救的问题。不过,我们可以从“山上宝训”里得着宝贵的教训。这些教训都在书信里再度出现,至于里面的条件,就不是给我们守的,这一点我们务要分清楚,才不至陷入迷雾里。我们更不能用“山上宝训”或马太福音其它地方来反对“一次得救永远得救”的真理。 三、基督徒犯罪问题 我们从约翰壹书看见,基督徒的旧人是会犯罪的。 教会里果真有人犯罪。哥林多教会是个属肉体的教会,他们有纷争结党的事,最明显的是:“风闻在你们中间有淫乱的事。这样的淫乱连外邦人也没有,就是有人收了他的继母。”(林前5:1)这怎么办呢?保罗说:“要把这样的人交给撒但,败坏他的肉体,使他的灵(魂)在主耶稣的日子可以得救。”(5节)“败坏他的肉体”,可能使他死去,但他的灵可以得救。 保罗的宝贵经历:我们前面已经提到罗马书6-8章,现在我们还得要从第7章来看看保罗与罪恶的争战:“因为我所做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愿意的,我并不作;我所恨恶的,我倒去作。”(罗7:15)“……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故此,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作,若我去作所不愿意作的就不是我作的,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作的。”(18-20节)“因为按着我里面的意思(原文作“人”),我是喜欢神的律;但我觉得肢体中另有个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战,把我掳去,叫我附从那肢体中犯罪的律,我真是苦阿!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22-24节)保罗会犯罪,但这不是他里面的人作的,而是他“里头的罪”作的。他经过失败被掳了去,难怪他发出“我真是苦阿”的话来!但感谢神,他靠着主耶稣基督终于得胜了!我们也当靠着主战胜罪恶,过着得胜的生活。 四、这是个危险的道理吗? 有人说:“‘一次得救永远得救’的说法很危险,它会鼓励人去犯罪,因为基督徒犯了罪是不会灭亡的。”我们说:不危险,相反,这是很安全的。对一个信徒的得救有了保证,有什么比这个更能鼓励他爱主呢?不过,我们必须附带说清:一个有了基督生命(重生得救)的人是不愿意去犯罪的,因为他里面的新人是不犯罪的。当他见旧人犯罪,他就难过、忧伤、痛恨。如果一个自称有生命的人,犯罪后不觉难过、不肯认罪、不肯对付,恐怕他还不是真心相信的呢?不相信,当然没有新生命;他犯了罪,没有新旧人的交战,因此他是不会难过的,更谈不上对付自己等。 请我们看几处经文:“这样,怎么说呢?我们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显多么?断乎不可!……”(罗6:1-2)“所以,不要容罪在你们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们顺从身子的私欲。”(12节)“这却怎么样呢?我们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犯罪么?断乎不可!”(15节)保罗恐怕有人认为我们得救不靠律法,就可以犯罪,所以他说断乎不可。或者有人说,他说断乎不可,但我却可以。怎么办?请注意,“断乎不可”,英文圣经译得较好:“神禁止”。一个有神生命的人,他要犯罪,神就使他难过,藉着他里头的新人来禁止;如果你不被神制止,那你就失败,就要受亏损。 五、基督徒犯了罪,第一是要认罪 “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约壹1:9)“我小子们哪,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是要叫你们不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里我们有一位中保,就是那义者耶稣基督。”(2:1)如果说:讲“永远得救”的道理危险,那么,约翰讲“有一位中保”,也是同样危险的。这好象说,如果有人犯罪,不要紧,我们有一位中保,只要我们一认罪,基督就要赦免我们了。如果我们这样想,就说明我们还不知道犯罪的人怎样难过,他们所受的管教该多么难受。灵性越高的人犯了罪,神的管教就越严厉,他要吃罪恶的果子。大卫灵性顶高,但当他犯了罪之后,他是极其忧伤痛悔,到神面前认罪(详见诗篇51篇)。大卫杀了人,神要他赔上4条命——他与拔士巴苟合所生的孩子,还有暗嫩、押沙龙和亚多尼雅(撒下12:18,13:28-29,18:9,王上2:25)。大卫犯了奸淫,神要他的妃嫔在日光之下被污(撒下16:22),以致他“终日唉哼”、“骨头枯干”、“精液耗尽”(诗32:3-4)。请我们不要以为犯罪不会灭亡,就可以放心去犯罪。认了罪的大卫,他的罪虽赦免了,但神的手要重重加在他的身上。 六、对付自己 我们不单认罪,还要对付自己、对付罪恶,有所痛恨、有所悔改。从那里堕落,就从那里起来,这样才蒙神赐福。如果我们犯了罪,不肯对付、不肯悔改,那就今生要受管教,将来要在基督的审判台前还要受亏损!“要把这样的人交给撒但,败坏他的肉体……。”(林前5:5)神会用重病或死亡来报应那些不肯对付、不肯悔改的人。哥林多信徒有不按理吃主的晚餐犯了罪的,神要他早死:“因此,在你们中间有好些软弱的与患病的,死的也不少。”(林前11:30)我们患病,有时是主的管教与责打,身体软弱与早死,亦是一理;当然,也有不是因犯罪而受苦的。 如果说,这样会鼓励人放胆犯罪,这就只能“鼓励”那些假信的人(没有得着永生的人)放胆犯罪。他们在“得知真道之后,若故意犯罪,赎罪的祭就再没有了;……他们要受的刑罚该怎样加重呢?……落在永生神的手里,真是可怕的!”(来10:26-31) 信徒的得救是有保障的,但我们也不能因此放纵自己。如果我们失败跌倒,就赶快认罪悔改,否则,神是不会放过我们的。今生要受苦:“你们中间却不可有人因为杀人、偷窃、作恶、好管闲事而受苦。”(彼前4:15)将来还要在审判后受极大的亏损!如果我们要犯罪,就请再看本章“基督徒犯罪问题”。要知道神是慈爱又是公义的,祂必要照各人所行的报应各人。 如果我们怀疑救恩的保证,就请我们再读第3章“永远的保证”。只要我们把里面所引的经文多读熟读,我们就会确信神的救恩是有保障的。从此,我们无论遭遇什么,都能为主站立得稳;我们更要大发热心,多作主工、多追求属灵的长进、多结善果, 好使我们在基督的审判台前,不但不受亏损,而且还要得着满足的赏赐(约贰8)! 一九七九年五月八日初版 二○○五年六月二十五日增订 作者:林献羔
本文档为【《林献羔-一次得救永远得救》】,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该文档来自用户分享,如有侵权行为请发邮件ishare@vip.sina.com联系网站客服,我们会及时删除。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下载需要: 免费 已有0 人下载
最新资料
资料动态
专题动态
is_769254
暂无简介~
格式:doc
大小:70KB
软件:Word
页数:22
分类:
上传时间:2018-09-05
浏览量:211